為什麼民國時期中日往返不需要護照?
當時中日之間往返只需要買一張船票即可,如魯迅、周作人、茅盾等人。但是去往美國等國家卻需要辦理護照。是否與一些協定有關?
謝邀。
答主今年大一,在上海學機械工程,並非文史類對口專業,歡迎各位知友指正。
起初對於這個問題所提及的情況一無所知,之後進行了一些調查,才算確確實實坐實了下面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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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題目hhh)題主所提及的「民國時期」應該指的是「中華民國」時期,即1912—1949年。然而魯迅1902年赴日學醫,弟弟周作人1905年赴日進修,兩人並非是在「民國」時期出國。
1.先回答為何「去往美國等國家需要辦理護照」
去大部分國家不僅需要辦理護照,還要辦理前往國的簽證。
先說說整個「出入境管理體系」是什麼時候開始建立了。
In Western Europe in the late 19th century
and early 20th century, passports and visas were not generally necessary for
moving from one country to another. The relatively high speed and large
movements of people traveling by train would have caused bottlenecks if regular
passport controls had been used.Passports and visas became usually
necessary travel documents only since World War I.引用自「加拿大政府官方網站(英文版)——History of Passports」
據引文介紹,最早的較為完善的「出入境管理體系」(即「護照與簽證」制度)起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並且該體系是由整個歐洲傳播至美國和海外殖民地。
在清朝時期,我國就有了所謂的「護照」,僅用兩張紙填寫了旅行者的各種個人信息。1840年以後,清政府開始授權駐在中國境外的領事館或海關,為中國人(包含華僑)發放型式不一的護照。
(圖片源自網路)
1862年,在五口通商的牛庄,中國官員簽證時,發現英國人的護照依然沒有區別「遊歷」與「通商」,便拒絕蓋章簽發。英國駐牛庄領事態度強硬,甚至威脅說不給蓋章,就執無印護照在中國旅遊。不久,這個領事果然執沒有中方蓋章的護照,去瀋陽鳳凰城一帶旅遊,半路遇到了武裝搶劫。英國領事堅持認為這是中方軍隊扮匪行劫,故意為難,竟自己組織武裝護送……雙方你來我往,衝突升級。一年後,雙方交涉才有結果,清政府沒辦法,只好同意不修改條約。但協商規定:今後執遊歷護照進行商務活動的外國人,必須親自到中國海關報稅。
選自《外交官》世界知識出版社
由「清朝為國內和海外公民辦理護照」及「外國人出入中國需要區分護照類型和蓋中國入境章」的行為可推測知:近代中國已經擁有了審查較為嚴格的「出入境管理」體系。
1914年,後來的兒童教育家陳鶴琴先生公費赴美留學,他在《我的半生》一書中寫道:「我和其他公費留學的一百多名學生一起集中到上海,辦護照,訂艙位,種牛痘,體檢,學習美國禮節,包括怎樣吃飯,怎樣用刀叉,都要一一練習。」
1920年,四川作家吳虞的女兒吳桓去美國留學,在天津給吳虞寫了一封信:「今日尚未領得護照,因為辦護照手續異常之繁,要五張相片,又要一人保證學費不至中途斷絕,保證人須在京有名望者,又須將所訂船名呈上,以便填在護照上,並且要到津美領事館簽署。」您看,此時去美國不但需要護照,還需要簽證。
1927年,著名作家鄭振鐸從上海去法國,他先去英國駐上海領事館領護照,然後憑護照買到了一張去法國馬賽的船票(中國民航1935年才開始運營,此前人們出國只能靠輪船與火車)。鄭振鐸乘坐的這艘船在茫茫大海上航行了35天,途中經過了六個國家和地區,即香港、越南、新加坡、斯里蘭卡、葉門、吉布地、埃及。除香港外,其餘五個地方都要稍作停留,等驗證官上船檢驗護照,檢驗完畢,還要在護照上蓋一個戳,說起來有點兒像唐僧西天取經時每到一個國家都要更換通關文牒。
引用自「民國時出境要護照嗎?_歷史頻道_央視網(cctv.com)」
由以上兩點和「民國時期民眾的出國情況」可知:出入國必須持有所在國簽發的護照,部分需要前往國的有效簽證(例如美國)。
2)現在回答,為何「民國時期中日往返不需要護照」
出國本身需要旅行者持有護照,前往國邊檢海關才會予以放行,然而中國與日本之間存在很多的歷史遺留因素和歷史問題。
下面列舉了 明治維新、甲午海戰後,日本侵略中國的進程以及領土擴張。
1895年 2月4月 日本迫使清政府簽訂割地賠銀的《馬關條約》
6月 日軍再一次登陸台灣
11月 日佔領台灣全島
1898年 日本強行將福建劃為其勢力範圍
1905年底 日本迫使清政府簽訂《中日會議東三省事宜條約》,獲得在我國東 北南部的特權
1906年6月 日本成立了掠奪東北資源的大本營「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
1907年7月 日本與法、俄簽訂秘密協定,把南滿和福建定為日本勢力範圍
1914年11月 日、英聯軍攻佔青島
1918年 日軍開抵哈爾濱,攫取哈爾濱至長春的鐵路管理權
為何停留在1918年呢?先賣個關子,各位看官往後看。
1895年中日甲午海戰到1918年之間,日本因為軍備力量的強大和武裝鬥爭已經在中國擁有了相對穩定的勢力範圍,並且可以在該勢力範圍內給予日本人法律上的庇護和商務上的便利。因此在這幾十年間,中日互訪的旅客、軍官、商人等暴增!
以下引文全都引用自「日本外務省政府網站」外務省: 外交史料 QA その他
(感謝在上外學日語的「梅花鹿」lyt同學對答主的幫助,她要是大一哦!部分翻譯的疏漏之處歡迎各位指正)
1878年(明治11年)に定められた「海外旅券規則」には、旅券攜帯免除の正式な決まりはありませんでした。しかし、明治時代後期になると、日本から中國へ渡航する者が非常に増加し、旅券発給事務が追いつかなかったことから、中國渡航に際しては旅券を攜帯しない例が多くみられました。
1878年(明治11年)出台的「國外護照法規」中並沒有正式明確指出出國可以不用攜帶護照(即規定:出國的日本國民需要攜帶政府簽發的護照)。然而在日本明治維新後期(19世紀90年代末期),由日本前往中國的日本國民增加了非常多,政府不能及時簽發足夠多的護照,所以很多日本人並未持日本護照前往中國。
その後、1917年(大正6年)に中國政府が中國への渡航者に対して旅券の攜帯を義務づける旨の通牒を発したことにより、この問題について日中間で交渉が行われました。その結果、日本人は中國への渡航に際して旅券を攜帯しなくてよいことが正式に認められました。
之後的1917年(大正6年)中國政府(即中華民國政府)明確規定日本國民前往中國必須持有日本護照。中日雙方對此問題進行了談判和交涉。交涉結果為:日本國民前往中國不需要持有護照。
さらに、1918年(大正7年)1月15日付で駐中國芳沢謙吉臨時代理公使より陸徴祥外交総長に宛てて「外國人本邦入國規則ノ除外ニ関スル交換公文」が発せられたことにより、日中相互に旅券を免除することが確認されました。
1918年(大正7年)正式發布了雙方政府公文:中日互訪不需要持所在國的有效護照。
魯迅(1902年赴日)、周作人(1905年赴日)均在明治維新後期、即中日之間互訪高度密切時期赴日留學的。我們可以理解為:因該時期日本人前往中國不需要護照,出於「互惠互利」,中國人也並不需要護照前往日本。
茅盾1928年流亡日本,符合「外國人本邦入國規則ノ除外ニ関スル交換公文」中的條件。
隨著國民黨的敗退和共產黨的成立,「中日免護照政策」也在無形中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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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第一次答題
歡迎各位知友指正!誠謝。
史料記載那時候北方的北洋政府、南方的國民政府,各發各的護照,連上海租界里的外國領事都有權給中國人發護照,這些護照有的大如蒲扇,有的小如巴掌,有的帶封皮,大部分不帶封皮。有鉛印的,有油印的,有雕版印刷的,還有手寫的。所以只要你不帶違禁物品管你得。。。
謝邀,我同學大海來回答。
11.21 13:35
民國是1912-1949年 ,1912年以前時候是不需要的,魯迅先生早年去日本留學的時候,並不需要護照。魯迅1902年赴日,他的弟弟周作人1905年赴日,都沒有護照,與他們哥倆同船的其他留日學生也都沒有護照,中途不會有海關留難,到了日本也不會被遣返。在那個時代,中國人去日本,日本人來中國,都不用持護照。無論留學生還是普通遊客,都可以自由地往返於兩國之間,就像在同一片國土上旅行一樣。
去日本用不著帶護照,去美國卻必須帶。從1872年到1875年,清政府先後派出四批幼童(實際上大多是十幾歲的少年)赴美留學,總共一百二十名學生,每個學生都得提前把護照辦好,因為美國政府有這項要求。當時中國還沒有統一樣式的護照,只能將護照做得跟公文似的,全部手寫,蓋著大印,還沒有封皮。
但是在民國時,在國內旅行也需辦護照 1931年才取消此規定。
1927年冬天,學生放寒假,廣州學生聯合會向省政府提交了一份申請,大意是說學生們組織了一個宣傳隊,成員共有三四百人,計劃趁寒假期間分赴廣東各地宣講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和建國大綱,請省政府通知有關部門為他們免費辦理護照。
不對啊,這些學生不就是在廣東各地搞搞宣傳嘛,又不需要出國,為什麼要求有關部門給他們免費辦護照呢?
其實在清朝末年和民國前期,「護照」這個詞並不僅僅是出國時的護照,還包括在國內旅行時所用的通行證,學生們想辦的,正是後一種護照。
日本京都大學圖書館藏有一份蘇州警察廳1914年12月日發放的護照,上面寫著如下內容:
為給發護照事,照得據業戶吳貽經派出賬友姚恂如往來縣屬各鄉催收租賬,隨帶行李、賬件,別無夾帶私犯違禁物品,求請免驗。批准,並分飭各處巡船,遵照免驗,限舊曆年終撤銷。
一個地主派他的管家到鄉下去要賬,為了避免被駐軍、警察、稅關等各種部門盤查留難,竟然還需要先去警察廳辦一份護照。這樣的護照,其實就是良民證加通行證而已。
上世紀二三十年代,閻錫山獨掌山西一省大權,為了避免當地銀元大量流出,他讓金融部門制訂了一個《攜帶現洋出省領發護照辦法》:「凡攜帶現洋二百元以上出山西省者,須有省政府護照,違者以販運論。」隨身攜帶大額銀元出省,竟然也要辦護照。這種護照當然也屬於通行證,屬於專門為錢頒發的通行證。
如果我們穿越到民國前期,哪怕不出國,只是在國內或者省內來回走走,也必須辦理一大堆護照,否則肯定會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例如警察盤查、衛兵搜身、旅店老闆不敢接單之類。1926年許廣平從上海坐船回廣州,剛上船就有人檢查行李,開船後又有稽查隊上來翻查她的包,因為懷疑她是私販銀元的。幾天後船到廣州,她卻不能下船,因為要等海關人員上來檢查……假如她在上海提前辦好了護照,那就省事多了。
在民國前期,中國雖然在名義上是一個統一國家,實際上山頭林立、群雄割據,你吹你的號,我放我的炮,一國被人為割裂成多國,故此在國內旅行也需要護照。到了上世紀三十年代,蔣介石逐步消滅了各派軍閥,中華大地基本統一(東北除外),於是在1931年元月,立法院頒布了一部《護照條例》,取消了以前那些五花八門的國內護照,從此「護照」一詞才真正具備了現代意義。
按《護照條例》規定,普通國民如需出國,須向當地政府申領護照。申領時填寫一份《請領護照事項表》,一份《請領出國護照保結書》,交三張四英寸的半身照,並繳納護照費和印花稅若干。少則四五天,多則十餘天,就可以拿到護照了。當時護照是三聯式,一聯給使用人,一聯存當地政府,另一聯交外交部備案。
《護照條例》上說,護照費是兩塊大洋(學生與工人半價),印花稅也是兩塊大洋,但學生減半,勞工則只收三角。該條例還明確規定:「發照機關不得於此等費用外另收他費。」兩塊大洋的護照費,兩塊大洋的印花稅,加起來總共四塊大洋。
如果按1931年大洋在廣州市區的購買力估算,四塊大洋相當於現在人民幣二百多元,跟今天的收費標準差不多。
一戰前屌絲還沒有光明正大的上位,所以各國之間往來都很便利,不然俄國那幾個「布爾為食客」不會那麼輕易混進歐洲,斯大林同志也不會在1913年和元首同在維也納混日子。
一戰代表屌絲上位,心眼小,眼界窄,世界開始沉淪。
先說一個故事吧:
齊如山先生寫回憶錄,說清朝末年到處自由,出國更自由,無論到哪一國,說去就去,說走就走,哪一國也不要護照,也不用辦出入境手續。
其實齊先生說的不對。清末出國並不是不要護照,只不過那時候的護照太不正規,頒發太混亂,管理太鬆散,海關不作嚴格要求,對出入境旅客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不攜帶槍支、炸藥和鴉片,能放行就放行罷了。這就好比現代中國的自行車登記條例,以前要求打鋼印兒,現在要求實名登記,可是這麼多年來有幾個打鋼印兒和實名登記的?萬里不挑一嘛!你騎著未經登記的自行車上街,警察會不會管?根本不會。
到了民國時代,護照更加混亂。北方的北洋政府、南方的國民政府,各發各的護照,連上海租界里的外國領事都有權給中國人發護照。這些護照有鉛印的,有油印的,有雕版印刷的,還有手寫的。有的大如蒲扇,有的小如巴掌,有的帶封皮,大部分不帶封皮。一群來自五湖四海的中國青年拿著五花八門的護照出國留學,能把老外嚇得一愣一愣的:怎麼你們中國的護照都不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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