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魯迅的作品中出現那麼多「奇怪」的字句?是他的語文不好嗎?

所謂「奇怪」,是指:
頻繁出現的通假字
一些讓人摸不著頭腦或者讀著很奇怪的語句(例如兩顆樹)
但是同時代的其他作家行文卻似乎不是如此,所以這樣的風格是魯迅有意為之,還是其語文水平不高導致的?


忍不住回答一下吧。先梳理一下題主的問題。題主認為魯迅的風格「奇怪」,原因包括
1.「頻繁出現的通假字」(或者說錯別字,懷疑魯迅遣詞造句的基本功方面有瑕疵)
2.「一些讓人摸不著頭腦或者讀著很奇怪的語句(例如兩顆樹)」(奇怪的修辭手法,讀者讀不懂要表達的意思,懷疑故弄玄虛)
從而得出結論,魯迅語文水平可能不高。
語文是兩方面,語言是工具,文學是審美,正好對應上面論據的兩點。下面是回答。

1.上面已經有回答提到了白話文進化歷史的問題。簡單說,魯迅是最早嘗試白話文創作的,兩千年傳統的文學創作取得過光輝成就,但是他卻要打破文言文的束縛,可以汲取養分的原料少之又少。我們今天白話文書寫已成體系,我們只要運用就行了,但是在嘗試的階段是有很多可能性的。先驅者的工作總是更艱難一些。至於細說到遣詞造句,要形成一種約定俗成的,或者進一步規範為規定文件的文字使用標準,需要幾十年的時間,在魯迅的時候,標準尚未形成,我們拿這個時代的標準認定魯迅寫了錯字,這無疑邏輯荒謬。

實際上,魯迅遣詞造句的水平很高,當然,作為基本功,每個大文豪都是一樣的。魯迅基本功格外深厚,淵源還是在於他的傳統文化修養。傳統文學最發達的詩歌和散文傳統,非常講究鍛字,字要下得「穩、准、狠」,魯迅學魏晉人文章頗有成就,很多地方用字格外高明。至於從方言中豐富辭彙,則是至從白話、半白話文學一開始嘗試以來就一直在進行的過程。反而在規範標準制定之後,這種豐富性的嘗試被壓縮了。

2.文學是審美活動,每個人的審美能力不一樣會導致觀感不一樣。不可否認,有一些藝術成就可以超越審美者自身的一切差異達到共鳴,但是更多的時候,審美還是有門檻的,了解越多,眼界就越不一樣。文學來說,簡潔流暢清麗的風格比較容易被接受,沉鬱頓挫的作品能欣賞的就很少了。但是,李白和杜甫一樣,都是超一流的文豪,同樣的,魯迅的文體風格也不影響他成為最了不起的作家。

「兩棵樹」這個問題被說得太多了,也不想多說。文字領悟力比較低的人,知道寫的是什麼也不深究。領悟力一般的人,初讀覺得荒謬,再比較自己認為特別好的那些作品,就覺得發現了什麼了不得的事,覺得文豪果然是吹出來的。領悟力再高一點,讀到的一瞬間悚然而驚,蒼涼孤獨之感油然襲來,甚至不必往下讀,自然聯繫自身遭遇而幾乎落淚。而精通文學的人,還可以進一步了解到這是象徵主義的手法,或者與詩經「興」的手法類比,而嘗試過自己創作的人,就更懂得這一句話,需要多深厚的功底和多大的氣魄才敢寫出來,技巧能力思想深度差一點點,根本就不敢進行這種嘗試的。

其實,我想題主更想表達的覺得「奇怪」的原因跟魯迅行文間愛轉折,從而經常不能一口氣順下來,而斷好多次的閱讀體驗有關。就是上面說的頓挫的風格。這跟魯迅的思想是關聯的,有什麼樣的思想就有什麼樣的表達。許多作為現代散文典範的類似冰心、朱自清之類的風格,是我們念書時最先接觸的,後面再讀魯迅,覺得很不一樣。的確也不一樣,母愛啊,童真啊,歌頌蜜蜂啦之類的主題,用那種一呵氣的方式就足夠了,複雜如魯迅,深刻如魯迅,絕望如魯迅,在那些曲曲折折佶屈聱牙間才存在。

所以,魯迅的語文水平很高的。至於是不是有意為之,那是當然得。每一個人,做一件事就要做好,做到最好。魯迅從事白話文創作的時間只有短短十八年,嘔心瀝血,鞠躬盡瘁。他有心為之的文學世界,可探索的還有太多。


1.去看看白話文運動剛開始時其他人的文章,也會有很多奇怪的字句。剛剛開始,在摸索著各種可能性,現在的人覺得奇怪也正常。

2.關於魯迅的語文差這點,私以為從魯迅那個時代至今,國文素養高於他的沒幾個。看他的文章,我會驚嘆於他對自己所批判的舊文化的熟悉程度,對中文的運用能力也很強。正是研究得深入,所以才能批判得那麼有力度。不像現在有些人對文章對電影對新聞隨便瞄一眼就開噴,看起來像罵街,不能直擊要害。

3.請不要再說「兩棵樹」了好嗎?很多人連教科書上的魯迅文章都沒好好看,只因為官方力推他,就去噴他。多少年了,還在叨叨著那「兩棵樹」,這樣就逼格很高了么?
魯迅可供你們質疑的地方很多啊:對原配的冷漠,與一些人無意義的罵戰等等,何必每次都說那兩棵樹呢?


除了上面大家說的文言文向白話文過渡期的問題,還有一個事兒……魯迅先生的日語太好了……


偽問題。


1,一棵樹那個是在秋夜裡出現的,秋夜本來就是篇散文詩。去翻翻唐詩宋詞,是不是詭異的語句更多?


2,通假字?茴香豆的茴都有四種寫法,人家寫得和你學的不一樣只能說明人家懂得多,別的能說明什麼?魯迅師從章太炎,章太炎最牛逼的就是文字學,魯迅裝裝逼賣弄一下文字學知識咋滴?

假如你把康熙字典背下來又當個公眾人物啥的,搞不好你比魯迅還要裝逼一百倍。


3,魯迅的句式很多都是他故意造的。和白話文初創什麼的沒關係

這個需要從佛教傳入中國談起。魯迅讀佛經讀的很多,吶喊自序里那段時間,魯迅整天就是死宅,抄古碑讀佛經。他經常談到,漢語在先秦時期表現力很差,每個名詞前面最多只有一個定語還有諸多限制,因此非常不適合寫小說或者寫戲劇,自從佛經翻譯到中國之後,因為翻譯佛經的需要,僧人們創造了很多新語法很多新辭彙,比如名詞前面跟很多定語等,具體有什麼影響可以讀相關論文。這些新的語法要素大大增強了漢語的表現能力,像小說話本戲劇等文體後來的興起都和這個有關。

所以一般的文人遵守規範遣詞造句,牛逼的文人創造文體。

魯迅談到翻譯的時候就經常有想模仿一下古代佛經翻譯家的意思,他經常提到的一種翻譯方法「硬譯」就是這個道理,屈從規範雖然對作者對讀者都舒服但是對漢語本身無益,改造規範雖然痛苦但是漢語將會因此脫胎換骨變成更強大的存在,就是說他打算把國外的有強大表現力的東西拿進來融合以文言的句法創造出新文體。


讀魯迅的文章可以明顯看到有文言的痕迹:

一刀兩段,何等可怕,則即使是國粹乎,而亦不欲人之加諸我也。

這句話是在《墳·論照相之類》這篇文章里的。

「加諸於我「是動詞前面跟「之」是明顯的文言句法,

比如《孟子》中的「吾王之好田獵,夫何使我至於此極也」。

現在的白話文反倒把這種句法給丟了。雖然能用現代白話文表達但是句式結構都需要稍微改變。


再舉個更進化的例子:

張獻忠在明末的屠戮百姓,是誰也知道,誰也覺得可駭的

這個取自《墳·堅壁清野主義》,這裡面「張獻忠在明末的屠戮百姓」,這裡的 「的」 字就是魯迅自創的用法,把文言 「之」 的用法給嫁接到白話 「的」 的用法上來。

文言可以說成:明末張獻忠之屠戮百姓,盡人皆知也。

這種用法顯然是題主所謂的語病,但卻是《孟子》時代就開始用了的,只不過被人忘了,沒人重新拾起來而已。類似這種語法如果用得人越來越多,約定俗成之後,句式表達會越來越靈活,畢竟多了一種造句方式(其實是拾起來舊的造句方法)。

順便模仿一下:

題主: 「題主對於魯迅使用通假字這件事很鄙視」
魯迅: 「題主鄙視魯迅的用通假字。」或者 「魯迅的用通假字,題主很鄙視。」
文言: 題主鄙視魯迅之用通假字。或者 「魯迅之用通假字,題主鄙視也。」

文言高考後就忘差不多了,不要噴我。。

還是魯迅或者文言的方法更簡潔。通不通順是另一碼事只在於讀者的習慣。

當然白話也可以說 「題主鄙視魯迅用通假字」 這其實是類似英語賓語從句一樣的句法,對於傳統漢語來說這個才應該算真正的語病,只不過大家都習慣了而已。


還可以看到佛經的痕迹:

天地作蜂蜜色的時候,就是魔鬼戰勝天神,掌握了主宰一切的大權威的時候。他收得天國,收得人間,
也收得地獄。他於是親臨地獄,坐在中央,遍身發大光輝,照見一切鬼眾

這是《野草·失掉的好地獄》中的一句,模彷彿經的。


還可以看到水滸傳等古典小說的痕迹,

比如大家都知道的《社戲》里雙喜撐船那段,還有很多很多,基本所有動作描寫和環境描寫都很有古典小說的味道。小時候第一次讀《在酒樓上》就立馬想到了林衝風雪山神廟那段。

魯迅寫的《中國小說史略》我沒讀過,據說到現在也是中國古典小說研究的巔峰之一,而且還是最早的一部。所以他的文章有古典小說的味道也再正常不過。

再比如

他一手拈弓,一手捏著三枝箭,都搭上去,拉了一個滿弓,正對著月亮。身子是岩石一般挺立著,眼光
直射,閃閃如岩下電,鬚髮開張飄動,像黑色火,這一瞬息,使人彷彿想見他當年射日的雄姿。

取自《故事新編·奔月》

能寫得如此帶感的文字的人真的不多吧。類似這種的有點酷的句子實在是太多太多了:


歐美的痕迹就比較多了,近代以來潛移默化都會或多或少的有,但不得不承認歐美的文體確實更便於寫長篇小說。長篇心理活動,長篇對話,不用翻譯腔會讀起來怪怪的。

比如

「唉,」羿坐下,嘆一口氣,「那麼,你們的太太就永遠一個人快樂了。她竟忍心撇了我獨自飛升?莫非
看得我老起來了?但她上月還說:並不算老,若以老人自居,是思想的墮落。」
「這一定不是的。」女乙說,「有人說老爺還是一個戰士。」
「有時看去簡直好像藝術家。」女辛說。
「放屁!——不過烏老鴉的炸醬麵確也不好吃,難怪她忍不住……。」
「那豹皮褥子脫毛的地方,我去剪一點靠牆的腳上的皮來補一補罷,怪不好看的。」女辛就往房裡走。
「且慢,」羿說著,想了一想,「那倒不忙。我實在餓極了,還是趕快去做一盤辣子雞,烙五斤餅
來,給我吃了好睡覺。明天再去找那道士要一服仙藥,吃了追上去罷。女庚,你去吩咐王升,叫他量四
升白豆喂馬!」

取自《故事新編·奔月》。這段就是歐美加周星馳混合風,笑噴了,故事新編里這種段子也很多。


還有很多想引用的,哀愁風格的,梵高風格的,賣萌風格的,漫畫風格的,不知道神馬風格的風格,引太多怕有跑題的嫌疑,就此打住。


所以魯迅的文體和之前的紅樓夢不同,和之後的所謂的白話文也不同,是他自創的一種文體,可惜沒人沿著他的路走下去。


是的,魯迅的語文非常不好——在totalitarian教科書標準下培養出來的人的價值內。

在魯迅的時代,錢玄同、周作人和魯迅他們比較喜歡跟章太炎學一些能振奮中國新興古典的、重新發現古代字的「古文字」,所以魯迅喜歡用「通假字」。魯迅又天生喜歡尼采,喜歡屈原,這兩位都是喜歡古奧辭彙的。比如《域外小說選》,您自己去查查字典吧。

我對totalitarian(原來我打這個詞,我如果正常說漢語會被刪掉。我已經被刪了太多了。)教育毫無興趣和支持,五四、魯迅、尼採的語言是活的語言,而49後的語言是死的。很多人喜歡死語言,喜歡文革以及貧瘠的官話,那是他的事情。尼采講「價值重估」,很多時候都是圍繞道德,而道德是可以一言為正一言為反的,結果這必然是邏輯好、非常像名學家的人能做的,所以魯迅其實也是比金岳霖他們更懂得話語(或者說,言語學,這是周作人用的;語言學,尼採用的。)的邏輯和語言學的轉向的「重估」的。也就是說,一切都是相對主義,在語文和木心一樣好的人眼裡,魯迅是美得不可言傳的;在張棗那裡,魯迅也是這樣的。張棗還寫了魯迅為何怪因而好,實際上所有創造力強大的人,比如尼采、魯迅、祁克果,都是語言怪異的。如果語言平庸,還有人會研究他們、佩服他們、熱愛他們的語言世界?

給你看看更歪的句子:「我還記得很清楚,至於這是誰和誰打,可是忘記了,因為京畿戰爭是那麼多,那麼改變得快。」(啟明)

順便再奉上張棗的評論,我整理的:對於行動的心智不迷狂就別讀了


非常贊同 @任平生 的回答
我從另外一個角度來回答題主的問題。
題主要注意魯迅是紹興人啊,在他的小說中,有大量的紹興方言,他自己的普通話也不是很好,我想這也有可能是造成魯迅小說語句「奇怪」的原因,尤其是對於外地人來說(我自己本身是紹興人,讀來是很有親切感的)。比如,《阿q正傳》中的「困高」,相信很少有人看出這是什麼意思。其實在紹興方言中,這是「睡覺」的意思。再如魯迅常常用「伊」來指「他/她」,這也是紹興方言中「他/她」的說法。又如魯迅說的「吃了個栗鑿」,這絕對讓江浙地區外的人非常費解,當然我也很難解釋,大意就是用兩隻手指(對就是敲門的那個動作)來敲擊頭部。如此例子還有很多。這些都是我們家鄉的十分可愛的文化。
望有幫助。


哎 樓主你歷史數學老師教的嗎 他們那個時候 剛開始新文化運動 寫成什麼樣都有可能啊


雖然有種說法說,新白話文是以現代著名作家的典範文章為藍本,但實際上,六十多年來,民眾接觸更多的白話文文體是毛,也就是新聞聯播體,這種問題邏輯嚴密,行文死板,讀起來困意來襲。
而魯迅的文章則不同,既有很多化自文言的表達,又有鄉土表達,還有異域表達。這樣雜糅的文體,就跟老國語一樣,多少有些彆扭。
但通假字,實際上真是通假字。某些不好好學習的中學生就認為通假字是古人的錯別字,實際上還真不是,通假字真是通假字,不然古人一個接一個地錯?
兩棵樹也確乎不是病句,真的是用句子排出了情感,你仔細體會一下。
某些句子確實是魯迅先生硬造的,比如大約孔乙己的確死掉了,用兩個矛盾的詞表現一種模糊不確定的情況,就跟我們常說的熟悉的陌生人一樣。
如果你有空,多讀讀魯迅的書,很有魔力。句子很有魔力。這很吸引我。


謝兩位邀請。

其實幾位已經說的很清楚了:那個年代是從文言向白話過渡的時期,舊的「文法」在破,新的「文法」在立,標準都很模糊。只要看當時的漢字的情況就知道了:中文裡過去只有「他」這一個字做第三人稱代詞,無論男女。「她」字古時候有過,但是不做女性人稱代詞解。劉半農在1920年創作了歌曲「教我如何不想她」,將「她」字作為女性第三人稱代詞使用。但是魯迅在這段時期內並不認可這個用法,所以你看魯迅的文章原文里,都是用「他」來指代女性的。

這些我們當年中學語文老師都會講到,因為課本上印的也是原來的寫法。是不是現在學校里講的越來越少了?


樓上回答的都很不錯了,我就來抖個機靈,樓主你懷疑先生的語文水平,是當年語文課上體育老師讓你背誦全文吧時留下的陰影吧。什麼叫語文水平高呢?語文,是指什麼呢?是應試作文寫的好還是拼音拼寫全對算好,好,就算上面的都很不錯了,就是語文好了?作為一個接受傳統文化教育的知識分子,精通小學,通曉經典,寫過舊詩水平還很高,《中國小說史略》,《漢文學史綱要》這類大牛都被狗吃了。其實我們可以換一個比喻,笛卡爾的數學水平是不是很低啊?他連微積分都不知道,居然還被稱為偉大的數學家真的是欺世盜名啊。所以給樓主一句我上知乎發現的最喜歡的一句話,你最大的問題就是書讀的太少想的太多了。怕樓主打我,我可恥的匿了,哈哈


不是。是你的語文不好


通假字的出現,是有各種原因的,不是簡簡單單一句名人寫錯字,或者古人寫錯字可以概括的。首先,我們的文字遠沒有中小學教給我們,希望我們達到的那麼規範,單是地域的不同,時代的不同,口語和書面語的轉化,外文的翻譯,一些特殊的詞語,等等,就能造成大量的通假字。

比如不同的朝代,都會產生不同的忌諱。李世民的名字裡面有一個世字,王世充就得改成王充。父晉肅,子不能考進士,更是著名的顯例。非要寫那些字,不缺筆,用代字,或通假,能行嗎?

總之,這方面事多了。


個人看法:因為奇怪的語句會對背誦全文造成困擾而去質疑或者說懷疑魯迅先生的文章,我覺得你還是不要去讀,更不用背了。
首先我想我可能有點理解你所說的那種奇怪的的句式。我們讀書時候學到他的文章基本上都是從《朝花夕拾》、《吶喊》、《彷徨》、《且介亭雜文》選取的。而通常我們學習這些文章是為了了解當時的社會環境和民眾生活狀態,作者也會抒發自己對於時代背景下的感悟(至於治國救民這類高尚的就不討論了),所以更多的是通過一些表現手法和寫作方式去刻畫。或者反語,或者借代,或者強調,或者誇張~~我覺得這些都是能夠也是應該讀懂的。所以這不應該成為背誦困難的問題,相反可能更容易背誦,更不應該成為他語文功底被質疑的原因!
其次我不知道題主讀過多少魯迅先生的文章,那種感覺到底還沒有其他的特點和感覺,不過他的《中國小說史略》就沒有題主所說的那種感覺了。
最後,魯迅先生不是功底差,也不是所謂用那種風格的寫作方式就能一眼看出來是魯迅先生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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