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們覺得撞衫很尷尬?


撞衫不可怕 誰丑誰尷尬 。


我碰到撞衫的時候


如果那個人穿的很明顯沒有我好看,那我覺得ok


如果那個人比我帥穿的又比我有范,那就讓我很尷尬了。


穿一樣的衣服,那麼形象的比較就很純粹了,就只是人本身的比較了。你不能把形象好壞推脫到衣服上去了。

所以這個時候的形象較量是赤裸裸的,如果你是輸的一方,那你完全沒辦法自我安慰。


跟大叔撞衫的體驗
以上。。


嗯,我只說自己的故事。


我的死黨周周五一要舉辦婚禮了,周末的的時候她給我電話,讓我陪她去預定好的戶外婚禮場地挑選各種小配件,我們約在了車公廟的地鐵口見面。


結果剛見上面,周周拉著我說要先去買幾套衣服,我很是詫異,按照我的規劃跟邏輯,五一舉辦婚禮,按照這個時間進程倒推,這些大件的項目應該已經布置好了,剩下的就是補缺補漏跟排查的問題了。


周周嘆息一聲,說是一言難盡,於是我也就不追問了。


我跟周周是關係很好的朋友,但是因為大學跟工作出來這麼多年都沒見過面,也不知道她穿衣打扮的風格跟品味進化到什麼程度了,於是我第一時間就問她喜歡什麼樣的風格的,或者是哪家牌子的,結果周周回答,我要去逛小店。


我沒有反對,也不說同意,於是就跟著她往前走了。


在地鐵某個出口的商業街里,我們來來回回走了好幾趟,各種花花綠綠的衣服伴隨著廣場舞跟DJ舞曲的音樂,讓我想起了剛來深圳的時候慕名前往的東門,那陣仗,可真是人山人海鑼鼓喧天,公司的同事教我去東門小店砍價的時候對半砍,我聽話照做了,結果差點沒被店鋪的老闆轟出來……從那以後,我就對東門這個地方敬而遠之了。


如今為了陪伴周周,時隔三年,我又一次回到了這樣的街頭小巷,周周一間一間小店的看,我於是坐旁邊給她提供意見,結果幾番下來,總感覺我倆的磁場有些不對勁,我感覺自己根本沒有起到陪她買衣服提供意見的作用,後來我慢慢摸索出來了。


周周這次挑選衣服,是為了婚禮那天做禮服之用的,因為戶外婚禮會持續一天時間,所以除了婚紗之外,她還需要其他幾套衣服輪流穿。


那麼問題來了,商業街這樣的一件件小店鋪,拿著禮服的標準去挑選,根本拿不出一件合適的,貼身小禮服穿上去像去夜店的,稍微蓬鬆一點的公主風除了那一層白紗,質量只在太差,而那些稍微好一點的大花朵半身長裙,好不容易挑到一個顏色比較適合宴會風的的,偏偏周周上衣非要配上一件骷髏頭或者鉚釘的搖滾風黑色T恤。

我問周周,這次婚禮的客人是你們兩家親戚都來,還是以朋友同事為主?


周周回答說,這一次是以親戚為主,我爸媽跟很多親戚都從老家過來深圳。


我於是回答,那就很簡單了,你這次挑選的禮服一定是要大氣優雅風範的呀!


周周一臉為難的表情說,我就是喜歡有個性的衣服,那些正常的衣服我不愛穿。


我繼續給她洗腦,我說這是你的人生大事,也是很多親戚朋友第一次聚集起來為你祝福,你們的家人跟親戚都是普通正常甚至比較嚴肅的長輩,你如果穿一個半透明的黑色蕾絲搭配一個艷色比基尼,我們年輕人覺得很酷,可是對於長輩們而言真是不合適。


周周依舊不願意妥協。


我解釋說,你看小S足夠性感了吧,每次開演唱會或者錄《康熙來了》的時候,她也是各種漂亮的貼身小禮服一一駕馭,可是你要知道她跟公公婆婆出席宴會的時候,娛樂新聞里的她永遠都是披著一件外套或者披肩,坐在椅子上的時候也是拿著披肩來避免尷尬的,可是這絲毫沒有妨礙我們對於她漂亮性感的認可呀!


周周開始點頭了。


我說,我知道你的身材很好,也喜歡穿貼身小禮服,外加各種破洞的褲子或者是上衣,但是我們生活當中,不是每一分鐘都需要凹造型的,也不是每個場合都永遠按你唯一的一種穿衣風格來的,你所要做的,就是盡量在你的喜歡風格里,挑出比較入得了長輩法眼的衣服,然後在平時的時候,你可以搭配一件很酷的皮衣,這樣這批衣服也不會浪費不是么?


說到這,周周終於同意了我的觀點,於是挑了一件一字領的黑色上衣,搭配一件暗紅色牡丹花的長裙。

這一整套,終於有點像話了,我心裡暗暗說到。


入手一套衣服後,我們繼續轉戰下一家小店。


走在小吃街跟衣服小店並排的過道上,周周突然大叫了一聲,我驚訝問到,怎麼了?


周周指著前面一家小店櫥窗,大聲叫喊著:他們家模特身上這一套衣服跟我的一模一樣!


我表示不解,說,這很正常啊,大牌子的衣服都會有人穿一樣的,更何況是這樣的小店,基本上批發拿貨都是同一貨源的吧。


周周都快急哭了,說,我就是擔心去牌子店買衣服會跟別人撞衫,所以才來這樣的小店,想用自己的眼光淘出一些比較特別的衣服,這樣就不會跟別人穿一樣的了。


我終於恍然,一開始自己心中那個疑問也解開了,周周不是個差錢的姑娘,即使算不上富家女,但是對於入手衣服更何況是結婚禮服這件事情,她應該是不會吝嗇的,所以她一開始帶我來到這些小店的時候,我真的很是懷疑。


我安慰周周,說你這一套衣服既然都被服裝店老闆娘掛到了櫥窗里的模特身上,那證明這一身衣服就相當於鎮店之寶的意思了,這說明你的眼光很不錯啊!而且你的身材這麼好,高高瘦瘦白白的,穿出來也很顯氣質,一般普通個子的女孩也穿不出你身上的感覺來。


周周還是不高興,我們趕緊走進另一家小店,這一次周周試了不下五十套衣服,每一次換上衣服出來照鏡子的第一句話,不是問我好不好看,而是直接問老闆娘:你這身衣服別家會有嗎?


話說老闆娘也真是不會變通,每次回答都是那句話:我們家拿貨跟別人完全不一樣的,而且每次一款我們只拿一件,你要買了那這件就不會再進貨了的。

話說周周也真是信以為真,一件件試下來,基本上沒有講價,就直接買了三套,我不放心於是在旁邊提醒周周:要不我們再去其他家看看,對比一下再回來?


但是想想也知道,這五十套衣服試穿下來,周周已經累得不像人樣了,而且為了試衣服好看,周周說自己第一次踩了雙恨天高出來,這半天走下來,腳跟已經磨得幾層皮都破了。


我看著周周那一雙腳,她連脫下鞋子來光著腳休息了幾分鐘再重新穿上去的時候,都是一陣陣顫抖的,罷了,我實在是不忍心,於是也就不提建議再去別家了。


於是我們找了個餐廳吃下午茶,周周這會終於有時間跟我聊天了,於是問我,你平時都是怎麼買衣服的呢?


我一一說來,我跟其他姐妹約著逛街的時候,會直接去購物商場,一口氣走完商場一圈,看到合適的衣服就試,一般兩三個小時就能搞定,另外我會挑選合適寬鬆比較好穿脫的衣服,搭配上平底鞋,帶上乾糧跟水,輕裝上陣。


周周聽得一臉驚訝。


我說我的原則就是,確定了今天準備買衣服,那就帶著買衣服的心情跟體力去投入戰鬥,在價格跟風格上都有清晰的規劃,遇上性價比高的衣服,果斷拿下,遇上打折的衣服,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缺,如果不是,果斷過掉,然後再挑一些小配件屯回家裡,以便各個場合搭配使用,這樣下來,我基本上不需要半天,就能搞定這一階段的置衣計劃。


周周於是問,那你在商場買衣服,豈不是有很多人跟你同款撞衫?


我說對呀,我的邏輯是這樣的:


一是商場的衣服價位不算低,跟別人遇上同款撞衫,這說明我們的品味跟眼光都不錯;

二是大千世界,撞衫的人多了去了,這麼多人反正你也不認識,也不至於抬頭不見低頭見,所以也不存在尷尬的狀態;


三是要在公司遇上跟你撞衫的,那就果斷穿出自己的品味來,要麼用項鏈腰帶等配飾做點睛之筆,要麼搭配外套穿出另一種風格,總之就是兩個身材不可能完全一樣的人,怎麼可能會有同樣的風格出來呢?所以,這個不怕;


第四是我遇上了跟公司某個撞衫的同事,最後關係反而還比以前更好了一層,因為我本來就是品味不差的主,遇上同類中人,我高興都來不及了呢。


周周聽得一愣一愣的。


這時候我來了句補刀:所以呀,你在這些小店買的衣服,穿得好看就要高興,要是遇上撞衫的人,那就尷尬死了,你發現雖然你比別人穿得好看,但是在別人眼裡,這就是街邊的水貨,誰會知道你是個睡衣內衣都買死貴牌子的品味姑娘?


我知道在看不見的地方講究,那才是真的講究,但是我們也是要靠外表去吸引別人贏得好感的不是么?


我至今沒有多少錢買大牌的衣服,但是我自己不再喜歡去逛小店,當然出去旅行的時候另說,那種獨特創意手藝人的衣服店也另說,我不喜歡小街道里熙熙攘攘的人來人往。


聽過一個女前輩說過的一番話,大概意思就是,你給自己打扮8分的標準去逛街,那你就一定能買上7分水平以上的衣服,但是如果你把自己打扮的5分的標準,那可能你買回來的衣服就是一堆不到2分的水貨了。


這個道理我一直遵循著,所以總是在心情好的時候才去逛街買衣服,心情不好的時候不再任性購置衣服,只是出去跟姐妹喝茶聊天就好。


但是這個原則的前提是,你千萬別把自己打扮得8分水準,然後跑去5分的街道買衣服,那你就是眼光再好,也沒法挑出怎麼上檔次的衣服。

記得一次在香港金像獎頒獎典禮,舒淇穿上范思哲全球獨一無二的灰白色雪紡弔帶長裙高貴大方有餘,這條長裙鑲有水晶及碎石,全由人手釘制。


「這是剛剛從義大利空運來,全球只有一件的禮服……」面對紅地毯上記者的提問,舒淇這句貌似輕描淡寫的話,已經足以反映她那一刻的人氣、名氣和地位,以及制霸時尚的權力。


因為獨一無二,就代表無人可比,你永遠不會看到第二個人演繹這套時裝。


撞衫是女人微妙心思的一個突發事件,如果這事發生在明星身上,就更有了娛樂新聞,據說在娛樂圈的規則里,設計師那裡是有一份名單的,如果你不夠紅,那不好意思你不能穿我的衫,或許就如超模海蒂?克魯姆在主持《project runway》時那句著名的開場白一樣,「One day you are in,next day you are out。」


也就是說,所謂真正意義上的撞衫,則是時尚界的約定俗成,從頂級明星、一流明星再到二三線明星……以此類推,絕對是先後有別,外加「跟紅頂白」,所以如果你有本事,就請站在金字塔尖。


以前我不不相信品牌這件事,後來很多血淚外加錢的教訓,我已經明白這個道理,貴的東西一定有貴的道理,但是在便宜的東西堆里挑,很多時候不一定能省錢,最最重要的是,時間成本太大了,當然如果你是那種漫無目的今天就是打算來耗時間買衣服的,那就不需要聽從我這個觀點了。


今天下午這一來,周周入手的幾套衣服,價錢絕對不比我在商場買的衣服便宜,甚至有更貴的,我沒有辦法完全說服周周,她已經疲憊成這樣了,我真就不再好去辯駁寫什麼了。


好在今天的任務圓滿完成,我跟周周在地鐵口告別,然後返回另外一個口去坐車,路上經過一家小店,櫥窗里居然就掛著周周最後入手的那一套衣服,就是那家店的老闆娘說這條街上只有他們家才有那唯一一件的衣服。


我走上去,問了這家小店的老闆娘這套衣服的價格,老幫娘說了個數字,整整是剛剛周周買的那個價格的一半。


我終究沒有跟周周說這個插曲,她就要結婚了,不能再有不高興的心情了。

晚上回家,我跟廣州的死黨L小姐交流今天的體會,問起她怎麼看撞衫這件事情,結果她直接丟過來一句:撞衫怕什麼?你又不靠臉吃飯。


尼瑪,太狠了。


好了,今天就到這了。


再啰嗦我就沒時間去整理我的衣櫥了。


么么噠~


一旦自己被「比較」,總是產生恐懼。


它主人也不說話,就在一旁看它追著我跑,那種氛圍……還真挺難描述的......


主動撞衫和被動撞衫還是有區別的:
主動撞衫者是為了主動提高逼格,越撞越興奮。
被動撞衫者則是被動降低了逼格,越撞越尷尬。


如果對方比自己漂亮,覺得沒面子;如果對方比自己難看,覺得沒品位;如果旗鼓相當,覺得有壓力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是獨一無二的,不管自己是帥是美是丑。


撞衫尷尬嗎?和抹布撞了才悲慘啊。


每次看到這種問題都會反省下自己的世界觀
小時候一直覺著和其他小盆友撞衫是件很奇妙的事情,千千萬萬的衣服,如此有緣分,我們選擇了同款【那時候還沒有淘寶爆款什麼的
下廣播操看見和我穿同樣衣服的小孩,還會專門跑過去和別人說「 嘿,咱倆衣服一樣耶」
長大後,才發現,呀 原來大家不喜歡撞衫,眼前浮現出數年前對方小孩滿臉黑線的表情


討厭,我居然不是唯一的公主。


因為人們總是過高的估計別人對自己的關注度,包括行為和著裝。所以總希望能在這個方面顯示出自己的與眾不同,但是撞衫就打破了這個自我的期許。
另外,就是撞衫的人跟自己的關係


我認識的幾個女生對於「撞衫」的敏感程度之高,曾經讓我非常不理解。
我以前還會惡搞的穿一些衣服來氣人。。

她不能接受看到有任一見過的人穿同樣的衣服,即使是仿版。別說是同一天,任何時間都不可以。看到,馬上把自己那件找出來送人或丟掉。
如果是當天,甚至會馬上跑進任一家店把衣服換掉。換不掉,一整天心情顯而易見的惡劣。

最有意思的是,我認識三個以上這樣的女生。。
而她們會很慎重的問我,某件衣服我很喜歡,可不可以去買?
然後,她們會買小細節上有一些區別,整體樣式和我某件衣服類似的來穿。
這種尊重他人的態度,確實讓我很驚奇。

後來我才意識到,她們是通過衣服,來保護自己的某些堅持。
當這種堅持被打破,就會讓她們有失衡的感覺。
她們的性格並沒有什麼共同點,只在「撞衫」這個觀點上奇蹟般的統一了。。
她們的家庭條件都比較好,但也不會堅持買貴的衣服,也會買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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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美......的對手出現,還無法馬上反擊。


看圖


我覺得撞衫後的心態是因人而異的……我遇到撞衫,會覺得跟對方在這件衣服上品味一致,所以我是愉快的。但往往對方厭惡尷尬的表情,讓我知道對方並不跟我一樣想法。說到底還是心態問題,可以調節往積極方向,卻偏偏走負面。
不過唯一一次尷尬的撞衫是前年走斑馬線,跟我迎面走過的一異性撞衫撞褲撞鞋撞包包了!!!白T恤牛仔褲白板鞋斜跨軟皮大包,這搭配經典到滿大街跑但從未如此同步過。心中萬馬奔騰回家後再也不這樣搭配了。


不想和陌生人扯上關係
不想被認作同類
安於大眾卻想保持自己的獨特


關鍵看你自不自信,不自信的那叫撞衫,自信的那只是你的同款


我主要是不喜歡因此而大大降低了自己著衣的獨特性。就如自己選擇的東西不喜歡被人模仿一樣,至少眼不見心不煩吧。不好的心理。。。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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