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初戀分手這件事中你們懂得了什麼道理?
12-13
用了五年時間明白。
女的,別太主動。對他而言,輕易得到的,不那麼珍惜。
女的,別付出太多。為他放棄學業深造,為他放棄好的工作機會,為他放棄有家人的城市。對他而言,你也只是感動了自己。
女的,別認為孝順的男人一定不會太差。因為還有一種是愚孝,再好的感情也經不住中間挑事的媽,何況對方還事事順從?對他而言,家人是他最重要的。
女的,別那麼早就認定一個人。因為你認為你非他不嫁,你又怎麼確定他非你不娶呢?你想把自己的一生託付給他,也只是你想。對他而言,自己的感受大於一切。
努力工作,努力賺錢。陪陪父母,陪陪朋友。完善自己,取悅自己。
可是,明白那麼多,又有什麼用?依舊會難過,依舊覺得他伸出手,自己還是會跟他走。只是慶幸,他再也不會回頭,而我我不得不往前走。
不要異地 不要異地 不要異地
喜歡是真的喜歡,不喜歡就是真的不喜歡了
命里有時終須有
命里無時莫強求
別睡的太晚,別愛的太滿
人還是要現實一點。
為愛付出一切只是電視劇洗腦的美好理想。
物質是愛情的基礎。
沒有了她滿意的物質,再好的愛情也沒了。
有了她滿意的物質,差一點的愛情她也接受。
分享給年輕的少男朋友們——多賺錢,事業是王道。是真正能伴隨你一生的。
匿了。我以為我跟他分手是因為他家人反對,一度挽留跪舔甚至跟他媽媽道歉請求原諒,雖然我也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
後來我才明白,這是我跟他之間的事,從來就不關他媽媽什麼事。是我們感情太脆弱也太稀薄,一拍即散罷了。
我和我初戀的分手方式大概是最常見的分手方式了。早戀,學校的壓迫,父母的反對,他的放棄,我最終也沒有選擇堅持,所以我們和當初一樣有默契地選擇了不聯繫,然後順理成章地分手了。後來,很久很久都放不下他,消極了小半年才慢慢無感。只是聽說,他換了很多個女朋友,換的速度也一個比一個快,他,大概,是真心對那些姑娘的吧……
當初分手的時候就在想,真羨慕他以後的媳婦,畢竟這可是我青春的見證者,可後來,也慢慢地成為了最初我們不認識的樣子,又開始像普通同學那樣相處,或許,彼此的心裡都還有個結,只留了一段回憶,但已經過去的事,在彼此心裡留下一段記憶已經是最好的結局了。
時間會是最好的療傷葯,只是時間長短和傷口深淺導致了效果。
曾經哭著問過,如果最後我們沒有結婚怎麼辦?
現在可以笑著說,還好我們沒有結婚
果然分手見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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