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伏地魔?
我個人一直比較好奇,伏地魔在我看來,除了用力量威脅外,根本沒用過別的招數,這幾乎是愚蠢的行為,試想,要控制一群人,控制他們的心以對自己忠誠才是高手碗,他在缺失靈魂碎片的狀態下姑且不論,當初,他又是如何招攬部下的?斯萊特林們真的那麼容易控制?
單純以巫師角度來說,伏地魔是不世出的天才巫師,他天賦卓絕,而且善於尋找前人留下的魔法財富化為己用。如果他是個善良的巫師,他可以帶給巫師界巨大的改變,可惜他走上了錯誤的道路。
而且從惡人角度來說他過分依賴於自身力量,雖然他也建立了食死徒,卻是以恐懼控制,而不是以個人崇拜控制。這兩種控制手段有極大區別,在伏地魔的恐懼高壓統治下,一旦他本身出現任何問題,比如說他最虛弱的那段時期,根本沒人在乎他。只有蟲尾巴為了保命才去尋找他。而第一部的廢材叫獸之所以願意被他附身就是陶醉於伏地魔的個人魅力。伏地魔本身有超凡的個人魅力,他也一直在使用,可惜他沒有將之使用在統治方面,否則他的食死徒軍隊將是一隻擁有非同尋常忠誠度的軍隊,而不是現在這種一盤散沙的狀態。
伏地魔也缺乏明確的鬥爭綱領,一直以來沉醉於小打小鬧的無聊鬥爭,比如欺負麻瓜,迫害善良無能的普通巫師,說實話,這些事什麼用都沒有,只能讓人厭惡。伏地魔是個純血主義者,雖然他自己不是純血,但正因為如此,他才將自己童年的痛苦加諸在自己的非純血身份上,並偏執地認為只有純血巫師才能統治一切,並一直試圖實現這點。
可惜他選擇了錯誤的道路。
實際上我覺得伏地魔最好的出路是競選魔法部長,然後以政治配合自己的蠱惑技巧統治魔法界,然後逐步蠶食麻瓜社會,達到自己的邪惡目的。但伏地魔顯然是不研究這些東西的,他的生命里好像只研究魔法,以及如何讓人痛苦,卻沒想過如何統治更有效果,所以他的統治雖然殘暴,卻只能曇花一現。
其實從哈利波特書中所寫來看,魔法界那幫人很容易統治,根本沒幾個人有自己的獨特觀點,大多數人只是渾渾噩噩地隨波逐流,也有些人唯恐天下不亂,只要不鬧出特別大的事情,統治他們並不是什麼困難的事情,可惜伏地魔沒看到這點,依舊偏執地以為只要自己強大就可以控制別人為己所用。
他真該看看麻瓜的歷史。一個反派在靈魂還不穩定,身體虛弱的情況下還每一季堅持都堅持錄製,在主角面前刷存在感。就算復活成功了還是給予主角足夠的時間練級打怪撿裝備讓其完美結局………………
→→我想這就是一個反派的自我修養吧現有答案基本就是皇帝的金鋤頭,用麻瓜思維考慮伏地魔,當然會覺得各種詭異,你需要帶入伏地魔的思維才行。
要控制一群人,控制他們的心以對自己忠誠才是高手碗?
赤裸裸的麻瓜思維,人格魅力這種 low,只有鄧布利多那種老頑固才當回事兒。
什麼是魔法?
魔法可以強制好運氣(福靈劑),
魔法可以無視空間(幻影移形),
魔法可以無視時間(時間轉換器),
魔法可以無視重力(飛天掃帚),
魔法可以無視因果(預言術),
魔法可以讀取思維(攝神取念),
魔法可以控制思維(奪魂咒),
魔法可以獲得愛情(迷情劑),
魔法可以屏蔽謊言(吐真劑),
魔法可以超越生死(鬼魂、魔法石、復活石、魂器)。
簡而言之,魔法可以忽略過程,直接獲得結果。
你們這些麻瓜夢寐以求的事情,巫師揮揮手就能辦到,簡單,優雅,直接。
這種終極的力量,已經超越麻瓜的思維方式,更超越了世間的大部分價值,成了伏地魔的至高追求。
黑白魔法之分,不是魔法的性質分別,而是是巫師的自我倫理限制,魔法只是赤裸裸的力量。
所以伏地魔才會不惜犧牲一切,哪怕犧牲肉體與靈魂,也要突破限制,追求魔法的終極。
伏地魔控制食死徒用的根本不是恐懼,而是魔法。
黑魔標記、奪魂咒和攝神取念就夠了,議會政治?鬥爭綱領?人格魅力?
這種曲里拐彎脫了褲子放屁的方式,如果伏地魔使用了,那他和螻蟻一樣的麻瓜有何區別?
麻瓜或巫師,生下來就決定了,後天再多努力也無濟於事,而巫師的力量可以代代相傳。
所以巫師,一定是被選中的「管理者」,泥巴種則是攪亂秩序需要被清除的異類。
儘管書中沒提到,但伏地魔無疑是把自己當成神了。
神是全知全能的,祂只需要降下災難和啟示,來證明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就夠了。
神統治人類,需要用手段嗎?
(注意:有些話是代入伏地魔視角說的,非筆者觀點)
他是個很有魅力的混蛋。
一個博學,帥氣,優雅,有野心,了解說話藝術,懂得察言觀色的年輕人,聽起來多有吸引力。
然而這一切都是在他分裂靈魂之前,在那時他還有理智。
從書中對年輕伏地魔的描寫我們不難看出他是個很聰明的年輕人,但我想他並不是個值得稱讚的人。
在他還是個孩子的時候他就不是個好人。
他偷竊他人物品,殺死兔子,濫用自己的魔力,傲慢自大,放出了蛇怪並栽贓給海格。他殺死自己僅剩的血親,為了目的無所不用其極,視生命如草芥。
他身上積累了hp中最陰暗的色調,父母雙亡,在髒兮兮的破孤兒院長大,被當做怪物,並最終變成了一個沒鼻子的光頭。
這性格是多麼標準的街頭混混無賴模板呀。然後,這樣的一個傢伙擁有了智慧和力量,所以後期他會變成那樣這不難預料。
我想他多少有點反社會傾向吧?
他的野心並沒有同人里說的那麼優雅高貴,又是復興巫師界啦又是純血種榮耀啦。
他干這些事純粹是因為他想干而已。
他期望並認為自己是獨一無二的,他高人一等,於是他改名並創立了食死徒。
他不開心了,所以惹他不開心的人就去死吧比如他舅舅。
他想當教授沒成功,那麼就詛咒這個職務吧。
他想永生,於是他分裂了靈魂——謝天謝地他這麼幹了。
這些腦殘行為只是隱藏在他還算可以的腦子和臉下面而已,如果不是在他分裂靈魂後變得易怒,失去了理智,想打敗他可沒這麼容易,不知道又要出現多少個納威和哈利。
如果不是他,哈利的母親就不會只出現在厄里斯魔鏡和夢境里,小天狼星就可以對他的教子講四人組的糗事而不是早早死去,納威就不必在想念母親的時候去聖芒戈接過一張陌生的糖紙。還有無數無數的人,還有無數無數的眼淚,他毀了這麼多孩子,他殺死了這麼多人,他是整個系列裡最不該得到愛的人,他才不配。
伏地魔。他是一個黑魔頭,是邪惡的化身。他殘忍,以虐殺麻瓜為消遣;他冷酷,不管「食死徒」們對自己怎樣忠心耿耿,在利益需要的時候,他會眼也不眨的將他們殺死。他有自己的一套理論:魔法即強權,純種的巫師生來就被賦予統治其他生命的權利,自己則是當然的領導核心,正像鄧布利多所說的,他已經超出了一般邪惡的範圍。但伏地魔生來就如此嗎?顯然不是。
他生長在孤兒院里,從未見過自己的父母,更不能奢談父母之愛,也難以體會其他性質的愛,加之他具有與生俱來的魔力,做出了許多令人費解的事,在孤兒院里被冠以「瘋子」的惡名。缺少關愛,遭受歧視,是他童年時期的性格日漸孤僻,極端,不再相信任何人,他盼望的事情就是在某一天出人頭地,有機會報復那些麻瓜,從中獲得復仇的快感。所以說,伏地魔是一個因無愛而瘋狂的人。當他十一歲時,得知自己是一名男巫,他是那樣興奮,這證明他不是一個普通人;當他在學校苦心調查出自己是斯萊特林最後的繼承人時,他是那樣地激動,這證明他具有高貴的血統;同時他的慾望進一步膨脹,認為世界上的巫師很多,自己雖然有高貴的血統,但這並不能證明一切,唯一證明的方式是權力,唯有權利才能證明自己的偉大和高貴,滿足自己近乎乾涸的自尊,對驕傲的需求,支撐起學生時代自封的Lord(大王)的尊嚴。他利用自己的地位鼓吹純血統論,理論支撐權力,權力帶來地位,一批批信徒為了得到純血統的讚譽,紛紛加入食死徒,他的勢力越來越大,與那些麻瓜,泥巴種以及相信眾生平等的巫師們的決戰,他攫取了領袖的地位,終於成了人上之人。
這是一個變態的人,一個用一種邪惡的眼光看待世界的人,卻極其準確的抓住了人性的弱點,使世界陷入瘋狂,從中我們會看到上個世紀二次大戰時期種種驚人相似的人與場景。但在我看來,作為一部兒童文學作品,作者關注的焦點主要在於湯姆·里德爾為什麼會成為伏地魔,其根源在於伏地魔從小生活在一個沒有愛的冰冷的人的世界中,這與哈利的生活環境形成的強烈的對比,他們未來的不同成長道路,與童年的記憶有著直接的關係,也造就了他們不同的結局,作者使我們相信,我們所生活的這個世界邪惡是暫時的,愛則是永久的,她在用一種溫暖的眼光看待我們自己,看待我們的未來。
湯姆·馬沃羅·里德爾,薩拉扎·斯萊特林的繼承人,唯一擁有與蛇對話的能力(蛇佬腔),霍格沃茨魔法學校級長、男生學生會主席,學校特殊貢獻獎,集萬千光環於一身,在校期間貪婪的學習有關魔法的一切。他說過一句話,在長生的路上他比任何人都走的更遠。伏地魔的行動一直按照自己的計劃在進行著,先征服死亡,再征服世界。。。當他完成七片靈魂之後,再除掉那個七月出生的勁敵,他可以說就真的無敵了,但是就是這個時候出現了意外,精彩二選一,莉莉的消極抵抗咒使他的死咒反彈了,到這打亂了他以後一切的計劃,這個計劃在他復活之後就有了插曲。。。如何親手殺死哈利波特。伏地魔是驕傲的,小矮星彼得做為保密人向伏地魔提供了哈利家的位置,那麼只有伏地魔能找到戈德里克山谷的波特家,親自去殺掉哈利,但是他在那吃了人生中最大的虧,他那自負的心就一定要親手殺了哈利,導致後來哈利因為孿生杖心等原因一次次的逃脫。
再來說說對食死徒的統治,他不可能去當魔法部長,福吉對權利也是有野心的,但是也得拉攏馬爾福家這種有錢的、古老的魔法家族,這對於他是不能接受的,在他心裡他是最高貴的,體內流淌著薩拉扎·斯萊特林本人的血,他只會通過最直接的方法讓所有人臣服。。。
伏逆深恐己死,然太史公有言,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伏逆為求長生,不擇手段,多行不義終自斃,為天下笑耳,不亦輕於鴻毛乎?
10年前我為他寫過一篇很長的評論。結論是,他應該成為一個學者,哪怕是一個像漢尼拔那樣的邪惡的學者,也不應該像書里那樣與政治攪和起來,把自己徹底毀掉。
作為一個典型的童話中的反派,他的下場不值得同情。但神奇的是,在火焰杯末尾,他復活後向著食死徒們講述他在阿爾巴尼亞黑森林裡的生活時,我竟然對他產生了一種欽佩!一個曾經呼風喚雨的人,猛然破落到只能靠不停的附身於動物身上存活的地步,未來看不到任何希望,只是努力地活著,在暗無天日的森林裡,堅持了13年,能做到這點,他是多麼堅韌!
里德爾有無限的號召力。從來沒有聽說過哪個沒有號召力的人能夠給世界造成什麼深遠的影響,只有那些有號召力的人才能胡說八道並且讓周圍所有的人聽信他的每一個字。
如果號召力和智慧配對,那麼那將是人類最險惡的組合之一。他不僅能用花言巧語使別人加入他的陣營,而且他還有證據支持自己的哲學和結論。他知道自己可以取悅並且迷住周圍的每一個人,而他就利用這個作為自己最大的優勢。
如果他毋庸置疑的美貌也加入這個組合中的話,那麼其性格將變得雙倍誘人。社會崇拜美麗的人,而在他深沉而雅緻的吸引力幫助下,他將會更加輕易地晉陞為神明。
最後,還有野心。當號召力、智慧、美貌和野心融合進了一個靈魂,那麼就沒有事物可以阻擋他晉陞為權利。
簡而言之,里德爾表現出了拿破崙的野心,愛因斯坦的智慧,特洛伊海倫的美貌和撒旦本人的號召力。
如果四個特質合在了一起,再加上一股確鑿的黑暗,他充滿潛力的性格就誕生了。換句話說,沒有什麼能夠阻礙這個男孩。
他對他的跟隨者擁有如此強大的控制力,他不會理會錯他們的眼神。沒有他,他們將會迷失;沒有他的指引,他們將會不知所措。
我們可以輕易地原諒一個害怕黑暗的小孩,但是生命中真正的悲劇是那些害怕光明的人。
誰能說自己小時候沒拿過東西,哪怕是糖果、玩具之類的,里德爾又沒偷錢,如果他真有惡意,他大可以從孤兒院那個酒鬼夫人那裡狠撈一筆,也不會餓的那麼瘦長。小孩子不能叫做偷,只是剛剛明白什麼是佔有慾,而用的方法錯誤而已。
對於孤兒院的人,里德爾的恐嚇肯定事出有因,那個地方誰敢說誰的手腳比他乾淨。他也不是殺人狂,饒過他們比較正常。
幼年時期的湯姆還很仁慈的。話說,里德爾嚇唬別人,和鄧布利多燒柜子有什麼區別嗎,咋沒人指責老頭呢。
我相信換成任何人在孤兒院長大,都不會是個開朗樂觀的二貨,那個地方誰都沒有的東西,憑空出現在人臉上,只會顯得詭異,里德爾的反應算是正常了。
連聖人波特也說過,如果他是巫師怎麼不懲罰達力云云。後來在動物園遇到蛇,更說明有力量的時候都會反抗,可沒見海格教訓波特,反而幫他嚇唬胖小子。
總結來說,里德爾小時候,只是個特立獨行,有點喜歡與眾不同的小屁孩,
偶爾喜歡惡作劇什麼的。
鄧喜歡幫助那些不受歡迎的人以及異類,像海格,盧平。通過對他們的幫助, 他嬴取了他們的信任,並被他們依賴。我敢打賭他深愛這種感覺。很顯然,不願意依賴別人的里德爾無法給他這種快樂。
里德爾是第一個拒絕他陪同買書這一好意的孩子。
這讓鄧無法釋懷。
里德爾是鄧遇到的第一個感覺無法對付的孩子,你無法用魔法壓服他, 他是那麼有天分。你無法用感情打動他,他是那麼樂意獨自做事。
所以 ,你怎麼指望鄧對里德爾有好感呢?
人們只做那些對他們最好的事情。
老鄧認為里德爾不需要朋友,且不說,里德爾看得上誰,就是霍格沃茨的傻孩子們,有沒有那個智商和他做朋友都是兩說。
老鄧當時算一個,他懷疑恐嚇過里德爾,又怎麼會去信任。斯拉格霍恩教授也算是一個,問題是他關心不到點子上,只教會了小伏招兵買馬,沒能解決一個少年的青春期心理問題。
尤其是老鄧,他明知道里德爾沉迷於血統,還放縱他研究那些東西,明知道學生沒有朋友,還到處找人監視他,知道學生不重視基礎,老鄧沒去糾正錯誤,後來還當做弱點打擊他,身為一個教師實在很失敗。
無論是擺脫黑魔法留下的陰暗心理,還是糾正學生對於麻瓜的歧視問題,老鄧都直接將其演變為斯萊特林和格蘭芬多的矛盾,他團結格蘭芬多,忽視斯萊特林。
霍格沃茨,對里德爾是最像家的存在,也是扭曲了一個叛逆少年成為黑魔王的存在。幾乎所有教員都認為他品學兼優,只有鄧布利多沒事就監視他一會兒,問題是剛進校園的里德爾根本什麼都沒做過。
里德爾在知道身世之前,招兵買馬神馬拉攏同學也是正常的,誰敢說自己沒想過當班長,他只是將理想付諸於行動而已,於是里德爾成了級長。
開始的他對自己的身世和血統一無所知,甚至可能覺得自己是貴族,你總不能說他結交點朋黨是為了黑魔法之類的吧,更傾向於此時的里德爾懷有雄心壯志,對比一下其他就知道啃老的貴族不知道好多少。
里德爾多年以後回來想任教,在老鄧面前,他為了自己的成就而沾沾自喜。
老鄧喜歡把自己的觀點,往裡德爾身上亂套,還覺得自己很合理。
道不同,不相為謀,被老鄧果斷的給拒了。
比較搞笑的是,以後的黑魔法防禦課的教授們倒了霉,觀察里德爾的行為,更像是個小孩子因為得不到東西的惡作劇。
從這裡就能看出里德爾的性格,想要的一定要如意到手,比如後來對哈利的執著,我得不到的別人也別想碰。
死亡並非我們擁有的最大恐懼,我們最大的恐懼是承擔活著的風險——活著並且表達真實的自我。
里德爾變伏地魔的導火索是,他在第一次轉折點走岔了路,用黑魔法殺了人。我一直相信,湯姆去看他舅舅,初衷並非是要殺了他。
作為一個孤兒,當突然意識到自己有親戚的時候,他此行的目的非常簡單,只是去認親。書中描寫,湯姆緩緩的瀏覽著那又臟又臭的小木屋,然後看到了邋遢的酒鬼舅舅,隨即又差點讓舅舅用刀刺中自己,可想而知湯姆那時的心情是怎樣的失望,甚至於痛心疾首。
但即便痛心失望,湯姆也並沒有產生殺念,只是他的舅舅卻一再相逼——岡特家族的暴虐、喜怒無常的性格沒有遺傳給小伏,他看起來安靜而獨來獨往,骨子裡只有來自斯萊特林的驕傲、與眾不同。
不可否認,湯姆的骨子裡的確有一種瘋狂的基因——所以當舅舅咒罵他的母親,聲稱他母親活該送命,他父親是垃圾的時候,湯姆一直以來克制的瘋狂終於到了極限。
其後他前往父親的住宅,雖然沒有明確描寫那裡發生了什麼,但通過他父親當年拋妻棄子的行為可以看出,那位冷酷的父親又一次把湯姆逼得情緒失控。
當年湯姆的父親,明知妻子懷孕,卻無半點憐憫之心,惱羞成怒的離去;明知自己有了孩子,卻依然不聞不問,雖然可以理解他受騙後的激怒,但絕情至極,也非常人所想。
或許不是為母親報仇,或許只是想談判攤牌,但最後的最後,他還是殺了自己的父親,將他從自己的生命里徹底抹去。
不僅如此,還一箭雙鵰的除掉了那個咒罵母親的舅舅,殺人不見血,可見當時湯姆的用心之深、用情之絕,同時也能想像這次失敗的認親旅途,他內心到底有多難過。
十六歲,巧妙的命案,里德爾就此踏上了一條不歸路。把他推下去的,是他的舅舅與父親。
也許這也是他後來為什麼一直不斷追求強大和力量的原因,他要抹去這樣的恥辱,他要證明自己,他要越來越遠的離開這種破滅他幻想、刺痛他心靈的回憶。
雖然羅琳沒有寫里德爾當時的心情,但錐心之痛,非文字所能敘述。在知道真相前,他大概對父親和家人有所憧憬,即便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溫情,也希望自己的家人是他引以為傲的巫師。
里德爾母親的死並不是必然,完全是她自私的不想活,受了點刺激就拋棄了兒子。
大概母親這種對愛情的盲目,也正是小伏後來蔑視所謂愛情的真正原因。
如果,他都沒見過愛情帶來的後果,怎麼會對它嗤之以鼻,我不認為孤兒院和霍格沃茨的學齡前兒童們會讓湯姆看到愛情。了解過他母親的經歷,里德爾後來的無情也就合理了。
混血王子,的確說的是斯內普,但也在說湯姆·里德爾。他同為混血,也比任何一個人都有資格稱為王子,他有這個資本,也有這個能力,更有這份天賦……
我一直希望,讓伏地魔永遠的活在十六歲,讓那個無情卻有情、聰慧且優秀的俊美少年,就這樣活下去,長長久久,沒有日後的殘酷改變。
我真是想問問羅琳,她既然寫下如此美麗,風度,氣質,學識,力量,誘惑的完美體的里德爾。
不管你日後讓他沐浴光明還是懷抱黑暗,這樣人間無雙的奇蹟,神的高貴與魔的誘惑一體的斯萊特林的王子,怎麼能忍心讓他成為笑料,抹去最後一點尊重的伏地魔。
可能她無意真正塑造一個魔王給哈利罪受,畢竟哈利太廢了,反派太強會造成正方的困擾,西方奇幻目前也沒有養成墜崖定律,懷疑少年期的里德爾還是無心插柳柳成陰的效果。
伏不算最蠢的魔王 ,哈利真可說是我看過的最廢的勇者,其他勇者雖然多少有點靠主角身份,但是起碼是經過自己的努力,多少有了些優秀的個人素質的。
在嬰兒時期就已打敗了伏,這種自己都不知道的功績,我有時想,還有比這更可笑的設定嗎,羅琳真是要將里德爾犧牲到底了。
從鄧之口,說出那個的設定,伏地魔沒有愛。真的很難過,很少見到這樣完全將反方徹頭徹尾從人的感情上抹去,也許從那開始羅琳就預示了這個曾經光彩奪目的人物的結局,
一個純為勇者準備的魔王,死了所有人歡呼著迎來光明的末來。自我毀容也代表著自我否定,以伏地魔當時的自信、自傲甚至於那麼一點的自戀,他有可能否定自己么?
只能說這是羅琳的刻意為之。畢竟,作為一個青少年系列叢書,羅琳擔當了一定的社會責任,她不能讓少男少女們膜拜
一個俊美翩翩的黑魔王。
於是,她將伏地魔一路逼到絕境,從名揚萬里的鐵腕魔王變成吼派教主無腦反派,
終於,她讓伏地魔死在了哈利的手下
——懲惡揚善,善惡有報,伏地魔窩窩囊囊的死了。
孤獨的來到塵世,死後又被單獨放在一個屋子裡,孤獨的冷卻了屍體,也許還會孤獨的長眠荒郊野外,抑或孤獨
的被焚化殆盡。伏地魔,湯姆·馬沃羅·里德爾,孤獨的走完了他乖舛的人生旅途。
羅琳自始至終都希望把他塑造得人人喊打,可自始至終,他卻讓人恨不起來。
一個被安置在黑暗中的人,一個連一次機會都沒給過的人,一個被一步步推下懸崖的人,又如何能強求他去追求光明?又如何能苛求他大愛無疆?
沒有人給過他機會,沒有人給過他救贖,從出生到死亡,他宛如活在一個沒有光亮的黑色囚籠,掙扎過、奮鬥過、癲狂過、瘋魔過,光沒有照進來,他也沒有衝出去。
一瓶迷情劑得來的產物,一個生長在麻瓜孤兒院的巫師。卑賤無能的孩子懼怕著他,膽小儒弱的老女人憎恨著他。
當知道自己是個巫師時的喜悅,溶於血脈中的高貴,又一次的被人以一把火燒毀,被人用猜忌、懷疑傷害。
從此,一副由高傲、冷漠、無情、多疑組成的面具便一直戴在他的臉上。從小沒有得到過愛,自然也就不會去愛別人。對權力的追求,對永生的渴望,對力量的憧憬,交錯!升華!最終成為了他的一生。蛇和毒藥鑲嵌了他的青春。血和殺戮鑄造了他的年華。
惡魔,是被地獄般的環境煉成的。他是何等的複雜。這一生,他孜孜不倦地追求著。魂器銷蝕了他原本英俊瀟洒的青春面容,權力蹉跎了他本應有的光彩奪目的青春。七個魂器,八片靈魂,開天闢地的探索,竟只是一場空夢!
當致命的失誤擺在他面前時,他總是用自己高高在上、不容置疑的地位做籌碼,
用一句蒼白的「我忘記了」為自己掩飾。
兩次輕飄飄的「忘記」,他又說的何等的簡單。「忘」是由「心」和「亡」構成的。「忘記」使他迴避了失敗,卻還是導致了自己的滅亡。
正義壓倒邪惡了,壞人們都去死了。屌絲最後都逆襲了!大v死的莫名其妙主角光環不帶那麼砸的呀!
你妹的反彈魔咒啊有本事反彈勞資的刀吧混蛋!!!看了HP第七部魔王倒在救世主前面(其實我很想說拜倒在救世主的…咳咳邪惡了)
伏殿你為什麼要自己殺死救世主啊啊啊!收復救世主的話才是你實力(以及魅力)的證明啊!!
Tom Riddle已經死了,從此以後,I am Lord Voldemort!之前,你真的沒有愛過嗎,在你血腥傳奇之路上,真的沒有一次感動,沒有一次親情友情愛情,讓你冰封的心能有剎那間的柔軟。
我並不指望愛能改變一切,對得到的太遲的或得到的太少的人,這樣的東西太脆弱,太虛幻,風骨已成,早就沒有回頭路的你,怎麼可能滿足相信這樣就可以得到救贖。
但我仍然期望,在你的艱辛的人生中仍然曾有值得回眸的美麗回憶,如果羅琳沒有給你,連一次被愛的權利都沒有給你,那被苟求如此的你,又有什麼理由什麼可能不去憎恨這個世界。
所以我是伏赫黨,強烈推薦Take my heart away 的同人。最後用裡面的幾句話結束。
最讓我們害怕的並非是我們不能勝任,
最讓我們害怕的是我們的能力無法估量,
最讓我們害怕的並非是我們的黑暗,而是我們的光明。
好、壞、困苦、歡笑、悲劇、愛和喜悅,所有的一切交織成為一個難以形容的整體,它被稱之為生活。你無法把善與惡分割開來,而或許根本沒有這個必要。
時間不會改變我們,它只是讓我們逐步現形。對於未來的過分關注,不僅導致我們看不到現在,同時也常常促使我們重新安排過去。
在最後,我們都成為了自己註定要成為的人。我們所做的選擇不會改變我們的命運,是命運改變了我們的選擇。
多麼可悲如此的美麗卻是稍縱即逝。
每一刻它都在向死亡邁近。
這朵緋紅色的紅玫瑰將在漫長的心跳間枯萎,
而這一刻如此快地被遺忘。
然而在這刻它的美麗彷彿是永遠不會終結的。
玫瑰生來就是為了死亡,這是一件多麼悲慘的事情。
部分語句來自貼吧,侵權刪。
血統沒的說,雖說是混血,但是是斯萊特林的後裔
魔力沒的說,七個魂器,還還有各種黑魔法,還是學生時在博金商店工作
能力沒的說,學生會主席,發現斯萊特林的密室,斯萊特林的王
智商沒的說,這點被多少老師提及,斯拉格霍恩的鼻涕蟲俱樂部成員
情商沒的說,在學生時代除了鄧不利多一直對他抱有戒心,其他人對於這位英俊的男生無不讚賞。
這樣一個男人除了三觀跑偏,無法愛以外,幾乎完美,二代黑魔王怎能不厲害?
一個聰明絕頂、才華橫溢、命途多舛、運氣不好的壞人。
天賦~勤奮~相貌~才華~決心~
可惜走錯了路~少看了書~
資治通鑒和考研政治總得看一樣~
致敬我羅姨及伏大
首先,在下是把整套書讀了幾遍電影看了幾遍淺嘗輒止的哈迷,對於伏地魔,初讀時恨之入骨,沒他就沒這麽多事兒了,並且在電影中逃脫了與鄧校的戰鬥,還有就是折磨哈利那段我被狠狠虐了下,最後被殺那叫一個大快人心吶。
看電影時有點疑惑,最後一戰那次直接衝進去把哈利殺了自己不就沒危險了么,還裝了一個天大的bi,非得等哈利自己送上門來才簽收,叫你裝bi,看,把自己裝沒了吧。
伏地魔一共錯過了這麼幾個殺掉哈利阻止劇情發展作者繼續嘮嗑的機會:
1.第一部中,搶在鄧校回來之前,直接來個阿瓦達索命哈利就進墳墓了,還非要取魔法石長生不老,廢話你殺了哈利魔法石不就是你的了么。
2.第二部里,還非要蛇怪出馬,你他媽的就不能自己來個咒語一下就死翹翹啦。尤其是電影表現得特明顯,湯姆里德爾我簡直視為了旁白的存在。
3.第四部里,伏地魔一復活就來個秒殺就沒那麼多後話了,尼瑪在那念了一大段自言自語的獨白,還來個決鬥,看愁人逃了吧。拖延症活該被殺
4.知道哈利會去魔法部,直接在那守著了,還到處亂逛兜風,尼瑪你在過家家么。
5.第七部你特么的真的在過家家打個醬油就出來被哈利殺了么,你的部下在召喚你你還不明白有情況,趕緊過去咯,你看逃了吧。能殺就殺別磨嘰,活該被殺。
伏地魔用七部書的字數生動形象告訴我們要把握時機,拖延症患者是沒有前途的。
以及他不得不提的收集癖和佔有慾,他的魂器是四院代表物及其他的一些具有象徵性的物品,結果被鄧校和哈利找到規律逐個消滅。
我就淡淡地吐出兩個字:活該。
不過後來又一想,伏地魔為什麼非殺哈利不可呢,以他的力量,即使不殺了哈利,也可以呼風喚雨啊。
再一想,他這是嫉妒啊
首先,哈利也不算純種巫師,媽媽是個麻瓜出身的巫師,而湯姆里德爾也不是,所以伏地魔就嫉妒啊,你個小嬰兒都能打敗我,而且你也不是純種巫師,你這不是歧視我么,你能擁有的力量我特么怎麼就沒有。
其實伏大也挺厲害,混血巫師居然能有如此大的能量,也不簡單。
總結如下:
邪惡+蠻橫+收集癖+拖延症+不作死就不會死不會裝bi就別裝bi+一點點的喜感+沒能使用得當的天分+猥瑣不靠譜的手下=伏地魔
伏地魔是很會揣摩人心的,他在什麼人面前就會拿出什麼樣的態度。在斯拉格霍恩的記憶中,他雖然年紀小,卻是在場斯萊特林的領袖(《混血王子》)。在學校上學期間所有老師都認為湯姆里德爾是一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鄧不利多說伏地魔很善於在人們中間製造恐慌和分裂。在魔法部垮台後,伏地魔不出來當部長,而是找一個傀儡,自己則當背後的指揮,讓人們不敢相信彼此。在格雷女士(拉文克勞的幽靈)面前他能讓格雷覺得被理解,從而說出冠冕的下落(《死亡聖器》)。這都說明伏地魔不僅法力高強,而且很有頭腦。
V殿的血脈註定了他的不凡——偉大的斯萊特林後裔。於1926年出生,是個不被祝福的孩子。他幼年經歷了資本主義世界最艱難的一段日子,即1929-1933的經濟危機。那是動蕩的年代,Tom在孤兒院的日子可想而知。為了生存,掠奪是唯一的出路,這也是人的本能,任何人都沒有權利責怪他。薩拉查的血脈造就了他非凡的天賦——從小就過人的無杖無聲魔法。然而艱難的日子,同齡人的排斥無疑使他性格漸漸扭曲,正如鄧布利多所說,他不知道愛是什麼。
小Tom怎麼會知道愛是什麼,能從那樣惡劣的條件下生存,不被欺凌已是不易,從來沒有人教過他什麼是愛,沒有人給予他溫暖,他只能像刺蝟一般豎起所有的刺,以此保護自己。
進入學校,他再不會充滿惡意地恐嚇同伴,把同伴的兔子弔死。偽裝起自己,他如魚得水。Tom無疑是霍格沃茨建校以來最聰明,最有野心的學生,這是無人能否認的。不僅優秀,而且富有極強的組織能力、號召力。非純血非貴族的他要在崇尚純血的斯萊特林學院立足實在不易,但他做到了,而且擁有了一大群追隨者
16歲製造了第一個魂器,從此誤入歧途。V殿太恐懼死亡,以致埋下禍根。分裂靈魂是得不到好下場的,但太強烈的掌控欲驅使他造出七個魂器。把靈魂生生撕裂成七份,可見他後期扭曲程度。這直接導致了他暴躁易怒,風采不再。當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羅琳不得不塑造出這樣的反面教材,以免孩子崇尚V殿這樣的帥氣反派。
如果他不分裂靈魂,他會仍舊理智而優雅,會比鄧布利多更具有號召力,會比格林德沃走得更遠。如果他不失去理智,仍會很好的權衡利弊。霍格沃茨的優等生,怎麼會不明白群眾支持的重要性?他會成為巫師界真正的王者,坐在寶座上果斷狠辣,笑得從容。
然而主角光環真的強大,聖人波特總是能打敗惡人,不管他是不是真的有那個實力。V殿獲得了所有反派人物應該得到的下場,徹底的消亡。但是我知道,愛著V殿的人們都知道,不應該是這個樣子的。高貴的薩拉查後裔,最拔尖的霍格沃茨優等生,富有野心的開拓者不該得到這樣的下場。他比格林德沃更偏執,以靈魂狀態蟄伏十年,遊盪於叢林,落魄潦倒卻仍不放棄希望,堅信著自己能成功。這是多麼高貴的靈魂!多麼堅韌的毅力!沒有誰能忍下這份艱辛,V殿是天生的王者!
至於結局,我不再多談。我只知道,羅琳塑造了成功的反派,但這並不是Tom·Marvolo·Riddle,這並不是偉大的Voldemort,不是真正的Dark Lord,這僅僅是所謂「反派」應該得到的結局而已。我讀到的,是充滿魅力的學生會主席的風采,是青年開拓征服世界的勇氣,是掌控一切的決心,是永不放棄的堅毅。
儘管羅琳努力把他塑造成一個人人喊打的形象,但他因為實在太蠢以至於讓人【讀者】很難發自內心地懼怕或仇恨他。
個人感覺,他是個很純粹的人,壞但很難說下作
不知道該說羅琳對這個人物塑造得太成功還是太不成功,並感覺不到是理論上的不擇手段的惡毒魔王,反而是個強行架起來的走錯路的學者。
看到最後,他到底想幹嘛已經不明白了,歸根結底,三個字:求關注
too young,too simple,sometime"s naive
我是認真的
伏地魔要一分為二地看,既不必神化,也不必妖魔化;伏地魔叔叔晚年犯了錯誤,不等於《食死徒宣言》是錯誤的,不能全盤否定伏叔叔,他派人指點哈利波特贏得了三強爭霸賽,有功於霍格沃茨,發動巫師戰爭也有錯,總體還是偉人!
英國文學史上最low黑魔王,用哈吧某同人文中評價他的一句話:簡直拉低了整個巫師界的智商。
他真姓伏,姓伏的真殘忍。——陳小春評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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