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 Bon Jovi?

很多人對其音樂嗤之以鼻,也有很多人評價其在搖滾界的地位能排進前10。具體應該怎樣看待這個樂隊及其靈魂人物Jon Bon Jovi?(我個人是其非腦殘粉)


最近突然痒痒了,又把bon的現場聽了一遍。又有點發現。
確是天分和能力差一些,早期的那些現場很糟糕,嗓音和器樂都一般,當時bon
應該正當年啊,不但降調,而且很多細節處理相當隨意,也可能是現場做不到吧。中期還不錯改觀也不大,後期控制力好了,但高音基本上不去了,而且聲音也變粗了,唱早期的歌完全不對路。器樂不太懂,但感覺配合生疏,音色也不好聽,整體感很差。總體感覺是一個現場實力一般的樂隊,還是專輯好聽。所以北京上海現場還是不去了,省錢哈哈,這理由真充分!!!
--------------------------大夥都說的是歷史地位,我就說說音樂品味吧。老邦從來就不是什麼音樂大師級樂隊,不論是技術還是素養還是品味還是開創性,但對於大眾來說這種級別的音樂人是能接受的,再好一些也許就沒人關注了。bon就是個大眾導向的流行樂隊,參照物是披頭四u2等。
但凡被大眾長時間喜愛的藝術家,總有兩個特點,一個是俗而不爛,一個是重複創新。重複創新就是指的在一種風格中不斷發展微調,相似卻總在前進。老邦在第二點上做的尤為出色,音樂作品橫跨三十年,而且每兩三張後總會有一個質的提升,即使最近由於發片過密導致新意不足,但總體是向上的。
老邦天份有限,不具備成仙的素質,所以一直都是那麼個調調,頂多弄弄不插電,交響不考慮。但是對於音樂大公司同質化的中間力量,常年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努力的態度,註定了音樂魅力長存,已經完全超越曾經才華肆意的槍花(槍花確實天才,技術意識當年是碾壓老邦的,但畢竟年輕作品不成熟,後期混亂不長進,徹底被2000年後的老邦完全超越,惋惜)。老邦1990年是第一個點,之前幾張稚嫩、簡單、有衝勁,但確實也就是hair的水平。90年的原聲,開始了鄉村和blues的嘗試,雖然不很完善,但終究是跑出了pop metal的限制。90至00,整體音樂環境不好,簡單粗暴是主流,bon的鄉土氣息不受待見,再加上隊員各自膨脹,算是停滯期,但也可以看做是沉澱期,沒有跟風弄昏了頭腦,也沒有陷入無盡的內耗。00,長期的蟄伏終於趕上新派音樂的自身潰爛以及大眾歌迷被搞壞了胃口後的飢餓感,爆發是必然的,因為沒有那個樂隊更了解人民的口味,同時自身編曲能力的提升也凸顯,造就了crush。可以說老邦的成功主要歸功於crush,同時吸引了兩代歌迷的耳朵不容易,但老邦做到了,好聲音自不多提,好聽但不淺薄的旋律很耐聽,適當的時髦元素畫龍點睛,雖說一切聽來與these days沒啥不同甚至略差,但時運確好的多。之後的十年算是順理成章,套路基本沿襲crush,適當改進音色,不斷提高作曲能力,市場慣性被完美的保持,而且千禧年後音樂市場寬容度增強,聽眾選擇面廣,宣傳渠道多樣,很難出現新潮流一統天下局面,讓老邦很好的保持住歌迷群體。
老邦善於跟隨市場並保持特色的能力確保了樂隊的長壽,也限制了自身的提高,不過之前也說過了,流行藝人看中的本來就是銷量和接受度,談藝術還是聽古典吧,3分鐘的小歌承受不住過多的思想。


Bon Jovi 當然輪不上「也有很多人評價其在搖滾界的地位能排進前10」 ,可也不是一個可以被"很多人對其音樂嗤之以鼻" 的樂隊。
他們在搖滾史上是可以獲得相當高位置的樂隊,原因不是他們的音樂多好多經典,而是歷史性的:是重金屬進入美國主流視野的86年 breakthrough 中最重要的樂隊之一。
金屬的歷史大家耳熟能詳,齊柏林飛艇, 黑色安息日, 深紫,三個英國樂隊,69年和70年代初。齊柏林飛艇叫做重金屬,其實是硬搖滾而已。包括AC/DC,空中鐵匠 這些其實還是重金屬硬搖滾不分家。只有黑色安息日是真正的金屬,後面另一個真正的金屬:猶大聖徒在美國更是沒進過前40。

到了80年代初期,英國的不列顛金屬新浪潮還沒吹到美國來(儘管在英國和歐陸已經遍地開花了),德國速度金屬力量金屬都已經冒頭到處巡演(Helloween)。
而在美國,81年成立的Metallica只是在南加州當地流行。

到了83年,Quiet Riot的《Metal Health》這張專輯是個重要歷史意義的專輯:這是華麗金屬/流行金屬 第一次奪得了Billboard排行榜的第一位。從此這類風格走向主流文化,同時也為其他極端金屬類型日後大賣打下了群眾基礎。
73年成立的Quiet Riot,奮鬥10年後經過分分合合,在美國出的第一張專輯(前兩張專輯都是在日本發行的)終於打響。

然後86年,Bon jovi 的三專Slippery When Wet,拿了美國 billboard 第一長達8周,87年榜第一,美國12X 白金銷量,裡面還有兩首榜首單曲;88年四專New Jersey則英美都拿榜首,美國7白金銷量。他們之後,一堆金屬老炮才開始大賣,一大堆新的 hair metal 也跟著紅了起來。
就連 metallica 的83年專輯Kill "Em All,也莫名其妙86年進入了 billboard 200. 之前是地下音樂的激流金屬也順帶跟著走到主流,黑色專輯89年也拿了 billboard 榜首。

當然歷史不是一個樂隊創造的。86年金屬 breakthrough ,一起貢獻力量的還有范海倫的84年《1984》,billboard 第二,jump 在歌榜拿第一;86年《5150》,3周榜首,6白金;還有老炮克魯小丑等。
可以看看我做的關於那個時代的金屬的精選集:
十全大補丸 - P4
關於榜單來說明影響力的問題,請看
當我們在談論榜單的時候,我們在談論什麼 - Rock Chronicles 搖滾編年史 - 知乎專欄


這是一個風格積極向上的樂隊,他們以少有的健康,樂觀的態度屹立在眾多搖滾樂隊之中。有人說bon jovi是偽搖滾,個人覺得這個樂隊雖然在最近十幾年裡風格逐漸鄉村化、流行化,但這並不能否認他們在搖滾上的成就與地位(前四張專輯還是重的很啊,尤其是Slippery When Wet)。三十幾年依舊活躍足以說明其生命力。
主唱Jon Bon Jovi嗓音高亢,舞台的感染力也是剛剛的,是樂隊的靈魂人物。
吉他手Richie Sambora是個才華橫溢的傢伙,雖說和那些大師比還差點,不過技術絕對不差。還有在solo時的面部表情簡直呆萌啊 二到不行。私下和主唱關係很不錯,不過最近被他的世界巡演整的有點意見,暫時離隊了(真心希望今年九月份的上海演唱會裡奇叔能來,圓了中國歌迷的一個心愿)。
鍵盤手David Bryan是個挺風騷的傢伙(個人看法)他的鍵盤solo也很贊。每次看到他high到興起總會自動聯想到速食麵在甩來甩去-_-||。
鼓手Tico Torres是個硬漢,我記得他有古巴血統,以前看他下巴留的一撮小鬍子也蠻美的。tico叔的鼓很有力量感,Keep The Faith裡面那小軍鼓敲的很帶感,不知道年輕的時候能不能玩雙踩,反正現在老了各方面也不如以前了。
關於貝司手Alec John Such,早已退出,他以前與bon jovi的恩恩怨怨我們知道的很少,bon jovi在樂隊里永遠給他留著貝司手的位置,之後的貝司手都是臨時位置,可見其在bon jovi心中的位置。這也就是為什麼bon jovi的專輯一直是四個人的原因。
總的來說,這是一群現在已經五六十歲的老男人組成的樂隊(沒記錯的話tico叔已經六十了)。三十年間的各種坎坷造就了今天的Bon Jovi樂隊,如今能這樣具有活力也是我等的欣慰。要說如何評價Bon Jovi,作為我接觸的第一支搖滾樂隊,在我心中是無可替代的存在,他們就像光,在最黑暗的時候指引我走出去,在最無助的時候給我力量,就這麼簡單。
(好像還是知乎首答好激動!)


很多搖滾樂隊帶給人是頹廢和憤怒,他們的歌多數是積極向上的,就像Livin" in prayer裡面那對在困境中相互扶持,鼓勵,永不放棄的情侶 Tom Gina.


美國汪峰。


評價Bon Jovi,後期的歌聽的不多,不是特別喜歡。但是《New Jersey》是他們的黃金時期,從這張專輯聊聊吧。
Bon Jovi要來中國了,也許死硬金屬黨會對之嗤之以鼻,但不得不承認,連隔壁宿舍從不聽搖滾的網遊狗都會哼哼兩句「衣呲麥賴斧」。而後期的Bon
Jovi曲風逐漸溫和,成為「搖滾巨星」,這都是樂隊的創作自由,做當前年齡、心境想要做的事無可厚非,只不過對於我來說,《New Jersey》就是他們最好的時光。
《New Jersey》和我同一年出生,那時候的Bon Jovi們也是一群半大小夥子,美女、啤酒、戀愛、兄弟、藍領生活是他們歌詞靈感的來源。
比起同期流金樂隊較高的綜合素質

Jon Bon Jovi的嗓音還沒有後來這麼滄桑,這時候的他還留著漂亮的長捲髮,略帶沙啞的高音嘶吼,偶爾還帶一點醉醺醺的感覺,十分搖滾(雖然搖滾這個詞如今已經被金屬黨們黑慘了,但是聽著那時候的音樂,腦海中立刻就蹦出這兩個字)。而樂隊整體編排也高出同期樂隊(比如Poison)一截,比如開場曲「Lay Your Hands on
Me」的前奏早已成為經典,鍵盤的引入沒有喧賓奪主,而是令整體更精緻,大段漂亮的吉他solo也是一個流金樂隊必不可少的元素,貝斯沒有像大多團一樣跟著蹦蹦蹦,而是有自己的旋律和律動,再加上樂隊成員較高的顏值,不火簡直天理難容啊……

豐富大膽的音樂編排

同期流金樂隊通常有個慣用伎倆,就是「要火寫首柔情曲」,但是這張專輯裡,沒有!即使是歌頌藍領愛情的Born to Be My
Baby、講述「你聽爸爸的話說我不是個好東西」的Living in Sin,也都是在堅實的硬搖滾結構下,用朗朗上口的旋律演唱而成。他們還在很多曲目中體現了豐富大膽的動機,比如Homebound Train,旋律輕佻的吉他和輕快的鼓點,再加上貝斯豐富的律動,彷彿真的置身在一輛轟隆隆的火車上,而其solo段落集吉他貝斯鍵盤的炫技之大成,太漂亮了!另外,他們大膽的加入了一首1分多鐘的Ride Cowboys Ride,在老舊的電台音效下演繹鄉村歌曲,甚至還用一首純鄉村歌曲Love For Sale(愛情買賣)作為壓軸曲目。

對於搖滾,不只是控訴社會就是走心

專輯裡面我最喜歡的是一首《Blood on Blood》,相比同期流金樂隊們只熱衷於享樂主義,他們為童年一起混蛋過的時光高唱讚歌,無論將來變得道貌岸然還是瀟洒不羈,只要一聲呼喊,總能在一起。令人不禁感慨「再牛逼也比不過一起二逼的日子」。

Through the years and miles between us
It』s been a long and lonely ride
But if I got a call in the dead of the night
I』d be right by your side

在咱中國就只能聽到「朋友的情誼啊比天還高比海還遼闊」……

此外,說到這樂隊,不得不又扯到「硬搖滾算不算重金屬」、「流金算不算重金屬」的問題了。在主流媒體眼中它們也許是一回事,但最大的金屬百科網站
「Metal- Archives」上又傲嬌的不肯收錄Led Zeppelin、Van Halen等樂隊,所以這一直很有爭議。但我現在又要開始扯情懷了。太多早期樂迷(特別是中國)是聽著流金,逐漸走向金屬不歸路的,比如殘死之神Devourment的前主唱Mike就承認自己以前被Van Halen崩飛了……那時候,這樣的音樂給我們帶來了力量。

對於 @孔小白 所說的沒有感情沒有色彩,我倒沒從這張專輯看出來,相反藍領出身的經歷,使得他們的歌詞很貼近當時美國青年的生活,比如很多情歌以敘事為主,講述平凡人的愛情,而不是虛無的我愛你你愛我,還是比較走心的。


在我更年輕的時候,我聽過很多很多的pop metal,或者說hair metal,什麼Mr.big啊,Def Leppard啊,Extreme啊,Skid Row啊,Whitesnake啊,這些樂隊都有那麼幾首好聽的情歌,也有幾首不錯的硬搖滾。但是那麼多年過去了,連蠍子都解散了,Bon Jovi還在發新磚呢,還在唱呢,還在格萊美露臉呢,這是多強的生命力呀。
很難講一支樂隊在搖滾界是什麼地位,哪怕是pop metal界,但是Bon Jovi無疑是在這批樂隊中最成功的之一。關於Jon Bon Jovi,他肯定是這批人中最帥的那個。

視頻封面Bon Jovi《Always》視頻
我自己是很喜歡Bon Jovi的,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裡面Always都是我最喜歡的情歌。


世界上最成功的華麗金屬硬搖滾樂隊,八十年代長發金屬(hair metal)代表樂隊之一,颱風風騷曲風華麗,直逼范海倫(Van helan),不讓槍炮玫瑰,成功的讓無數大妞投身骨肉皮的行列。
最重要的是年輕時的邦喬維是個帥逼(((o(*?▽?*)o)))
就醬


音樂上的貢獻不能說很大很大

但是無論從音樂質量 樂團成員素質 技術能力
都應該是很棒的


搞流行的就是搞流行

你拿潘多拉和bon jovi比 有失妥當

好就是好

劉歡和bon jovi比比??

呵呵 開玩笑啦

總之 值得喜歡 值得尊重 也值得票價的樂隊 不過這次來中國為了嘗鮮就買票吧

幾個成員年紀確實不小了.....
還有
不要低估吉他手的水平
不要低估吉他手的水平
不要低估吉他手的水平


如果不貶低一下bon jovi怎麼能顯示有些人逼格高呢?呵呵呵


看看滾石雜誌的各種排名,滾石500單曲,500專輯等等。
就知道bon Jovi什麼地位了。


你所崇拜的一切,都會隨著時間的流逝,光環褪去,變成你或別人所鄙視瞧不上的東西。

幾年前,第一次聽it"s my life,我激動,我興奮,我熱血膨脹,我覺得他們丫真牛逼!現在看著別人崇拜的樂隊,我能想起曾經的自己也年輕過。


非常喜歡。
生於80年代,最愛的兩首歌是 It"s my life 和 Bells of freedom。
沒有搖滾的頹廢和流行的濫情,他們的歌總是帶來生命的活力,希望的力量,青春的吶喊。
對一個不了解音樂的普通人,這就足夠了。

不是切題的答案,但是基於熱愛,不得不答。


bon jovi的歌給人帶來的向上的感覺的 相比起同時代的樂隊
這個我覺得才應該是搖滾的精神


Always.


很久很久之前不知誰說的:美國蔡國慶

再補充一下:美國中年婦女的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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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跟誰聊天來著突然覺得bon jovi其實真的很像汪峰(或許應該顛倒過來說)
都是早期搖滾過,然後努力打造健康向上的形象,努力混入主流娛樂圈bulabula。。。


歷史留名


BON JOVI 的THESE DAYS大碟無論是否流行歌,起碼做到全碟的10多首歌首首好聽首首爽


高中起喜歡他們。主唱帥逼,颱風不要太風騷哦,而且比較正能量。相比槍花涅槃這些我同樣愛的樂隊,Bon Jovi 絲毫不做作,不會給人為了搖滾而搖滾的用力過度感。那些嗤之以鼻的音樂人挑剔的無非是藝術性創新性不夠,你要藝術性趁早轉去古典音樂,看你敢不敢找貝多芬肖邦海頓的茬。你要創新性也不看看如果人家一成不變,競爭激烈你死我活的音樂市場什麼時候這麼寬容大度容了他們幾十年。況且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沒有實力擺在那裡,可能長青到現在么?


許多歷史地位在他們之上的樂隊,比如涅槃、披頭士、平克·弗洛伊德、皇后我都無感,除了那支愛對一本正經的中產階級冷嘲熱諷的滾石樂隊。美國區區兩百年歷史,它的搖滾能聽出什麼深度?想要在音樂上找哲學,人家德意志一個巴赫就可以凌駕整個搖滾史,請直接掉頭西天取經。

個人眼裡美國的logo就是牛仔,金色長髮,皮衣皮褲,還有廣闊的沙漠,呼嘯而過煙塵滾滾的大馬力汽車。每次聽他們的歌,腦里總會浮起場景如此。我開始還懷疑其主創jon生長於大西洋東岸新澤西,我的理解是不是錯了,但故事是這樣的,1990到1992年對Jon來說是他人生最低潮。他懷疑自己已沒有了創造力,沒有了激情。在加州的陽光里,他整日喝酒,拋掉了那些繁瑣華麗的重金屬裝飾,宣稱:「不要矯飾,只要音樂。」在這樣的背景下,Jon花了三周時間隱姓埋名,騎著摩托遊歷了一番美國未開墾地。這次旅行讓他很快樂:「當你從早晨7點起來後就一直騎行直到晚上7點,這真讓人滿足。」
好吧,原來如此。so,bon jovi跟美國西部是多麼契合,簡單,動感十足,永遠年輕,愛你就來首《born to be my baby》,那種明明愛你卻欲說還休的「從來未愛你,綿綿。」是林夕,是中國,是拐彎抹角的東方。bon jovi的簡單所帶來的是一種愉悅感,那種像童年時拿著零錢買了喜歡的糖的愉悅,而不是那種站在人生巔峰的高處不勝寒。
如果你這輩子美國西部想去卻未去成,那麼,請看西部電影,也聽聽bon jo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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