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個公司,同一個部門,交往半年多,現在分手了,我該不該選擇離開?

大我5歲,戀愛的時候幾乎每天都在一起,我投入了百分百的感情,戀愛的事全公司80%的人都知道,現在我想離開,我覺得受不了每天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尷尬,而且忘不掉 很痛苦,可我上司不同意,覺得我沒必要離開,該怎麼辦?


工作和感情從來就不是一回事。
分開後你們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你還有你的事業,你會為了一個陌生人放棄你做的好好的工作嗎?
所以分手後最要做的就是接受分手的事實,這個接受是從心底里接受,而不是覺得我假裝這一切都沒發生過就好了。
關於事業,其實女孩子在職場上拼搏真的比男孩子艱難,所以機會並不是隨處都存在的。
感情不是我們生活的全部,分了手更該過好自己,而不是逃避。
人們不是都說最好的放手就是可以笑著說再見,一笑泯恩仇!
在同個公司上班遇見不妨大方一點。
自己心裡放的開,就不會太過在意別的看法了。
只有自己覺得這件事過去了,才是真的過去了。
試想下,如果對方覺得很尷尬,你反而顯得落落大方,是不是感覺很好呢?
不妨讓他見證你的成長,失戀是一個成長的好機會。
祝好運


四不四撒!四不四撒!四不四撒!!!

我肯定不是唯一一個覺得你不該辭職的人。
我想給你畫個腦圖 ,但是我並不會。所以我就說吧。
首先你沒說分手原因是什麼,
你只說了尷尬?為什麼尷尬?
如果你是過失方,你羞愧你抬不起頭來那你就走吧,畢竟心理素質差的話留下也是折磨。
當然。。 你也可以做一個洒脫的過失方。還沒結婚,就算你劈腿了,就劈了,誰笑到最後,誰笑得最好..
但是如果你不是過失方,或者你們2個人呢 沒有過失方,是自然分手,那為什麼走?
因為公司里的人都知道?能怎樣?能知道你們在一起,也就能知道你們分手,什麼時代了,大家都這麼忙,同事間的八卦能在茶水間里停留多久?

有可能你還愛他?有可能你看見他會難過?
如果你還愛他,那在一個公司裡面,你的機會要比你離開大的多的多的多
會難過?姑娘,讓女人安身立命的永遠不是男人,而是自己,是錢,是強大而獨立的內心。
你離開了每天捧著手機看他的動態,看他朋友的動態,一條信息寫了刪掉寫了刪掉,其他同事的一句他和別的女生吃飯的話你都可能瘋掉,那為什麼不,站在能看見他的地方?
他好,你祝福他,他不好,你安慰他。
分手了但是可以多一個親人啊,何必老死不相往來?

說點其他..
他大你五歲,理論上這位男性在職場上的成就是高於你的,當然 這是歪理邪說,我只說普遍情況
如果他的成就高於你,他會幫你。
男人啊,永遠都不會看著曾經深愛過的女人身處困境而不伸手扶你,因為他們要面子,他們希望看你後悔,希望你說需要他,需要做英雄。
所以,職場上,但凡你們兩個分手不是撕破了臉很難看,他都會是你的助力。

相反,如果他不如你,大你5歲,在公司混的還不如你,那你更不要走啦
風生水起給他看啊,他會是你工作中的調劑品啊,自己體會。


那就複合啊


可以離職,領導看重你說明你擁有了能力,有能力可以去外面看看


難道不是根本就不應該開始么???

打嘴打嘴打嘴


我面臨同樣情況 我準備趕緊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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