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文筆才叫「略顯稚嫩」?

能結合具體例子講講最好了,經常聽到別人說文筆不錯,但是略顯稚嫩,不知怎麼才叫略顯稚嫩呢?


文筆不錯,是指擁有遣詞造句的能力,具有自己的風格和意識,總體用語流暢。

「你讓我看到了你努力想傳達的東西。」

而略顯稚嫩,意為:「可你也就讓我看到這麼些東西。」

水上冰山的一角塑造得閃閃發亮,華麗到我覺得那就是你的全部,水面下肯定所剩無幾。

而另一邊的尖角粗瞥相對樸素,可細細辨之竟稜角分明、細節飽滿,見其一角想見其水下之全貌。

稚嫩與否,在於傳達意思意境的技藝之高低。

意思即文章想闡述的概念、過程、緣由、始末,對物體的描繪,對人物的評判,對情節的敘述,是具體的、表面的、客觀的。

意境即意思背後之境,是文字背後想另讀者體會到的思想、感觸,它不單純的是信息的輸入,更在於影響讀者的思考和情緒,是抽象的、裡面的、主觀的。

「她劈腿了,我失戀了。」

這是完全傳達意思,毫不傳達意境,是史實記錄、客觀敘述。

「一顆心飛向遙遠的盡頭,悲痛的輪迴之海鋪天蓋面。」

這是完全傳達意境,毫不傳達意思,是超現實主義,或者無病呻吟、矯情做作。

善於傳達意思,不善傳達意境,可以把話說清楚,令讀者輕易地理清脈絡,可不免單調無味。

善於傳達意境,不善傳達意思,可以天馬行空,筆走龍蛇,可難免口若懸河而不知所云。

老練的文筆,正是在傳達意思的同時輔以意境的調劑,傳達意境的同時不失意思的本質。傳達意思不在於堆積字數,惜墨如金卻字字珠玉。傳達意境不在於堆砌辭藻,輕點兩筆而可見一斑。


(1) 寫景

寫晚上下了一場大雨,你會怎麼寫呢?

一般人的水平會加點修辭,而且多半還是老套的比喻:「夜晚下了場大雨,像從天上潑下了一盆水。我完全成了一隻落湯雞。」

意思說到了:雨很大。意境也有所傳達:像水倒下來,能多少令人感受到衝擊之強烈、雨勢之迅猛。

文藝青年減少意思的比重,在意境之上再多下功夫:「天空變成一道黑色的水閘,雨水如洪水般傾瀉而下。衣服浸透了水,寒冷刺骨。」

意思說到了,意境上升了,用了相對少見一些的比喻,並且雨水的衝擊和迅猛描繪得更上一層,被雨淋濕也提到了觸覺層面。

而錢鍾書先生的《圍城》里的描寫,則更令我欽佩:

「這雨濃染著夜,水裡帶了昏黑下來,天色也陪著一刻暗似一刻。一行人眾像在一個機械畫所用的墨水瓶里趕路。」

別出心裁地從雨水的顏色切入,為透明的雨水填充了顏色,一個「濃染著夜」已經交代了雨大,同時還交代了天色和時間的漸變。在「墨水瓶」里趕路的比喻把夜之黑描繪得淋漓盡致,明明沒寫觸覺、感受,卻已經讓人感受到了趕路之艱難,還特別有畫面感。

短短兩句,就足以體現意思和意境的傳達技藝。

川端康成的《伊豆的舞女》中也有一段寫雨的名句:

「山路變的彎彎曲曲,快到天城嶺了。驟雨白亮亮得籠罩著茂密的衫林,從山麓向我迅猛地橫掃過來。」

不僅表現了降雨之突然,還表現了「我」在快速趕路,暗含「我」追尋舞女急不可耐的心情。

《雪國》中也有雨的意象。有一次駒子酩酊大醉得來到島村房間的時候,兩人心中燃燒著情慾,可是都不願吐露。這時川端突然插入一句短促的獨自成段的景物描寫:

「外面的雨聲驟然大起來。」

就這麼簡單的一句,一下子烘托出兩人內心矛盾激烈鬥爭的氛圍。

由此你可以發現,大作家寫景眼睛裡不是只有景,他們總是能在描寫景色傳神的同時,再傳達一些值得體會的意境,常常都和人物或者情節有關。

「字字珠玉」,正是這感覺。少,而質精。

「文筆不錯但是稚嫩」,就是意思說的還算到位,可是意境力度不夠。意境單純的停留在感覺層面,卻沒有上升到和人物心境、主體情節暗合的高度。

(2) 寫人

寫男主人公走向女主人公,女主人公害羞?

一般人的描寫多半就直接用到「害羞」「臉紅」這些詞了。

文藝青年就大有發揮之處,寫少女嬌羞,那辭彙不要太多!沉魚落雁、閉月羞花......

我又想提一下《雪國》,因為我讀到這邊時真的是驚嘆了一下。寫的是島村走向駒子的一個場景。

「果然女子一本正經地瞧著他走過來。女子必定滿臉通紅,佯裝若無其事的樣子,島村還沒這麼想,駒子已經連脖子都漲紅了。她本可以背過臉去,但卻窘得垂下了視線。而且,當他走近時,她慢慢地把臉移向他那邊去。

島村感到自己的臉頰好像也在發燒了,正要急步走過去,駒子卻立刻追趕上來。」

真的,都沒有任何一個高級辭彙,只是一系列很樸素的動作描寫。

但關鍵正是這些動作。這些動作,把人物的心情、形象貼合得太好了。如果沒有經歷和細緻的觀察,單憑想像力我是不信的。

《千羽鶴》的結尾菊治預感到文子的自殺,對神態動作的描寫:

菊治走出大門,回頭看了看,卻判斷不出哪間住房是文子的房間。這是一幢帶小院子的、不大的二層樓房。

菊治想起文子說過:「死亡就在腳下」,他的腿不由得麻木了。

他掏出手絹,擦了擦臉,彷彿越擦就越失去血色,可他還是一個勁地擦。手絹都擦得有些發黑而且潮濕了。他覺得脊背上冒出冷汗。

菊治對自己說:「她不會尋死的。」

腿麻、一個勁地擦臉、冒冷汗、自言自語。沒有涉及一處心理描寫,但是處處都在寫心理。恐懼的意境塑造了出來,意思又不言而喻。

東方文學很注重意境的塑造,但西方文學往往不會這樣。它們更多的是通過情節和對白來表現人物,比如《殺死一隻知更鳥》里主人公的父親阿迪克斯。

由此至少可以獲得一點啟發,如果你的情節、對白足夠好,可以用質樸的文字推進故事,描畫人物,意境的傳達基本就靠前者帶動。又或者你塑造意境的能力非常強,那麼就能讓讀者透過簡單的劇情、司空見慣的場景發出喟嘆、窺見人世真理。

「略顯稚嫩」便是情節不好卻依然大肆揮灑筆墨,唯恐說不出:「好好思考呀,這裡有高深的哲理!」故事是離不開人物的,但塑造人物太注重心理描寫。


(3)老練的文筆是妙手偶得嗎?

羅伯特麥基在《故事》里反覆強調寫作不排除天賦,但是更多靠的是技法、原理。現在故事衰落的一大原因就是寫作者的技法不精。

其中談到好故事的發現來源於:

① 在對人性和社會深入了解後,對人性和社會擁有新穎洞察。

② 對故事和創作的熱愛,有創作的激情。

第一點強調閱歷和洞察力。第二點強調激情

關於第一點,《人間詞話》有云:「大家之作,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寫景也必豁人耳目。其辭脫口而出,無矯揉妝束之態。以其所見者真,所知者深也。」

川端康成作為日本第一位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家,就是很典型的例子。他童年經歷了太多生離死別,在祖父母的禪宗文化熏陶下長大,又走過戰爭時代,處於日本文化受到西方文化衝擊的轉型期,對死亡、人世無常、世俗傳統都有很深的體悟。

醞釀《雪國》的時候,他前後三次拜訪了日本雪鄉越後。為了寫好《古都》,又三次前往京都的北山杉林,安靜地坐在林間,體會杉林的風韻和主人公的情感。

寫自然風光,除非你擁有范仲淹寫《岳陽樓記》的風範,否則還是得「絕知此事要躬行」,出去走一走。單憑想像力閉門造車,造出的必定是稚嫩的。

通過豐富的閱歷和感觸寫景,得提一提余秋雨的《文化苦旅》。余秋雨爭議很大,但是對於其中的許多文字,我個人認為非真實旅行之所得無法造就,只是對意境的抒發有太過之嫌。

至於洞察力,絕對是優秀作家必備的品質之一。普通的婚煙,錢鍾書洞見了「圍城」的理,這一理又滲透生活的方方面面。川端擁有對細微的美的洞察力,他在《美的存在和發現》演講中提到早晨玻璃杯邊緣反射的光,光線一旦偏轉便不復存在,那是一種稍縱即逝的美。

具備豐富的閱歷和細緻的洞察力,寫出來的文字又怎麼會「稚嫩」呢?胸有成竹,腹有詩書。他們對意思和意境的傳達技藝,修鍊得爐火純青。

而第二點激情,是持續產出的保證。

它保證你為了修鍊技藝不斷地練習,如果沒有這麼一股激情,又怎麼堅持得下去?


因此,修鍊「稚嫩」文筆的一些建議:

①意思——用最少的話把你要說的說清楚。改善情節和對白。

②意境——文筆是為主題和人物服務的。提升用少量文字傳遞言外之意的功力。

③可能的話,拓展閱歷。

④留心生活的細節,是增進洞察力的基本。

⑤不斷練習。從小的開始。


參考資料:

《圍城》(錢鍾書)

《伊豆的舞女》《雪國》《古都》《千羽鶴》(川端康成)

《川端康成文學的文化學研究》(周閱,北京大學出版社)

《殺死一隻知更鳥》(哈勃·李)

《人間詞話》(王國維)

《文化苦旅》(余秋雨)

《故事》(羅伯特·麥基)


我舉幾個例子,題主體會下:

1、生活中隨處可見這樣的臉孔,它們的五官是拼湊在一起的:眼睛來自上司,耳朵取材於走廊或樓梯,鼻子朝向窗外的自由市場,而嘴巴及舌頭還沾著傳達室的餘溫。這樣的人令人混淆,即使很熟也常常叫錯他們的名字。——穆濤

文筆稚嫩的人,一般只會用「馬屁精」、「領導肚子里的蛔蟲」、「道聽途說」、「愛八卦」、「成天說東道西」、「長舌」之類的詞句。

2、中國人的臉,不但可以洗,可以刮,並且可以丟,可以賞,可以爭,可以留,有時好像爭臉是人生的第一要義,甚至傾家蕩產而為之,也不為過。——林語堂

文筆稚嫩的人,一般只會用「中國人特別愛面子」之類的詞句。

3、門口桌子上,一疊飯碗,大碟子里幾塊半生不熟的肥肉,原是紅燒,現在像紅人倒運,又冷又黑。旁邊一碟饅頭,遠看也像玷污了清白的大閨女,全是黑斑點,走近了,這些黑點飛升而消散於周遭的陰暗之中,原來是蒼蠅。——錢鍾書

文筆稚嫩的人,一般只會用「紅燒肉糊了」、「蒼蠅亂飛」之類的詞句。

4、他恭維人的方式,膚淺的人看來似乎很迷人;精細的人卻覺得是一種冒犯,因為這種急不可耐的、過火的阿諛奉承,一聽就能猜出他肚裡的盤算。
——巴爾扎克

文筆稚嫩的人,一般只會用「拍馬屁露骨」之類的詞句。

5、一見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體,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雜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國人的想像惟在這一層能夠如此躍進。——魯迅

文筆稚嫩的人,一般只會用「上綱上線」之類的詞句。

當然,文筆普通的人如果用華麗體,更容易暴露水平。比如:
http://www.zhihu.com/question/55676353/answer/145908290


稚嫩就是下手不狠。或者說用力不對。稚嫩就是不確定。

前段時間一個做遊戲的朋友跟我抱怨他們的美術畫的東西不立體。恰好拿他的事兒解釋你這個事兒。

一張畫不立體,其實也是下手不狠。

為什麼下手不狠呢?

因為你不懂。你不懂結構,你不懂明暗,不懂整體感,你甚至就連明暗交界線都找不對。你不知道那個複雜,因為在你眼裡只看得到簡單。只知道左邊來光源就在右邊加點陰影。加點投影,加點反光。

很多剛開始畫畫的人總喜歡把紙塗成黑黑的一坨,就好像剛開始寫東西的人總覺得用一些漂亮的詞就高大上了,還有呢?

還有這個物體整體的情況呢?然後深入到細節里的明暗關係呢,固有色呢?這個人性格暴躁,就寫他罵人。他摔椅子。那他屋裡的擺設呢,他對待朋友和家人的態度呢?是不是也應該能表現他性格不好?大局觀沒有,細節丟失。說這人好看就只會說高鼻樑大眼睛一頭金髮。

高手和新手的最大的區別在於,高手的腦海里世界是清晰立體的,新手的世界是糊塗的平的。看西方的插畫大師,一筆就是一筆,一筆是光,一筆是金屬。細節都不用勾,就能讓你覺得他畫的東西立起來了。可是新手不懂啊,所以糊塗人只能就著糊塗辦法。

我感覺對不寫字的人來說,看寫東西的人大概都覺得是"搞文學"的。

但實際上寫東西是個很大的圈子。有搞文學的,也有被文學搞的。我認識一個寫小說的朋友,她自己有一個群。都是一些作者啊,編輯啊什麼的。每天大家聊得都是今天刷了幾千字。今天又想到一個梗什麼之類的話題。這是寫故事的。然後我昨天看了王朔的一篇訪談。說自己坐在那裡一天,就寫一屏。一屏是多少字呢?

大概是幾百字。

這大概是真的搞文學的。想來也一定稚嫩不了。文筆稚嫩,是稚嫩在不厭其煩。把一件事一遍遍的說。唯恐說不出清楚。文筆老練。是TM真的惜力了。能用一個字兒說清楚的,絕對不多說一個字兒。一句話點到那兒,要你痛就痛,要你哭你就哭。這是本事。

等到寫到後來,畫到後來,也不用狠,哪兒費什麼勁。這兒勾一筆,那畫一筆,那東西就活了。人說舉重若輕。那才真是本事到家了。


文筆不錯的人,寫出來的文字很流暢,某一兩句話或者一兩個場景甚至會比較驚艷,給人一種水平還不錯的錯覺。
可是一旦正式創作,總覺得哪裡有點兒不對,也許某段時間自己都會討厭自己的文字。皆因筆力不足,讀書太少,生活體驗太少,思考也不夠深人。這也就是所謂的稚嫩了。

舉個例子,我的一個學生,有一次寫了篇隨筆。主角是一對在濱江路散步的老夫妻,其中有一個場景是這樣的:

老人牽起妻子的手,深情地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我這一生……」

我對她說,現實生活中,在河邊散步的老夫妻說話大多不會是這個調調。甚至有可能都不會刻意去表達深情。也許只是幫對方系一下紐扣,或者過馬路的時候牽著手一起慢吞吞地走而已。

後來她承認,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看見老夫老妻一起散步或者過馬路,這些印象都存在於腦海中,那天情緒來了,就決定動筆寫下來。但她平時的確沒有注意過那些老夫妻在說些什麼。
一個十六七歲的小姑娘由於對生活的觀察不足,就算排比句或者景物描寫再美,一旦涉及到生活細節以及深入思考的地方就不夠了。這是任何辭藻都無法掩蓋的稚嫩。

同一個學生,後來寫過歌詞,題目就是曼珠沙華,通篇看了一下,整片主題都看不出來跟曼珠沙華有什麼關係,把題目改成雛菊花或者玫瑰花一樣說得通。
我問她,你寫曼珠沙華,用曼珠沙華來隱喻愛情。可是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一定是曼珠沙華,不是蒲公英不是紅玫瑰也不是格桑花?你說曼珠沙華是開在地獄門口的花,可是你有沒有想過,什麼人的愛情會在地獄門口開花?他們經歷了怎樣的故事,會為了愛情做怎樣的努力付出怎樣的犧牲,他們會有什麼樣的無可奈何?
如果這些你都不知道,你只是覺得你有一點淡淡的情緒就要來寫,那麼除了剛動筆時的靈感,越到後面就會越蒼白。
只因你心裏面的主人公都是死的,是紙片兒人,立不起來。他們的愛情打動不了人,你的歌詞也無法讓人有共鳴。

簡單說來,文筆表面上拼的是辭藻,是遣詞造句,其實拼的是閱歷、思考以及發自內心的感受。比如王小波這段文字就極美:

莫迪阿諾在《暗店街》里寫道:「我的過去一片朦朧……」。這本書就放在窗台上,是本小冊子,黑黃兩色的封面,紙很糙,清晨微紅色的陽光正照在它身上。病房裡住了很多病人,不知它是誰的。我觀察了很久,覺得它像是件無主之物,把它拿到手裡來看;但心中惕惕,隨時準備把它還回去。過了很久也沒人來要,我就把它據為己有。過了一會兒,我才驟然領悟到:這本書原來是我的。這世界上原來還有屬於我的東西——說起來平淡無奇,但我確實沒想到。病房裡瀰漫著水果味、米飯味、汗臭味,還有煮熟的芹菜味。在這個擁擠、閉塞、氣味很壞的地方,我迎來了黎明。我的過去一片朦朧……

再比如

池塘生春草,園柳變鳴禽

文筆提高的方式,無非是多讀,多看,多想,多寫。尤其重要的是多寫。寫會促使你去觀察這個世界,也促使你去觀照自己的內心。而對自己挖掘得越深,你越不會滿足於此刻的這一點點文筆。


在很多時候,我們說一個人文筆顯得稚嫩,並不是因為他文章寫得過於簡單拙樸、清澈單純,一股子青澀味道。而是因為他寫東西過於老成了,才顯得如此稚嫩:本來沒有多大的苦難,一經他筆下描繪,就變得牢騷滿腹、惆悵不堪,人生在他那憂鬱的眼裡,變得沒有多少可以值得玩味的東西,只剩下小清新式的文藝濫情。而且在語言修辭上,又極盡鋪排富麗之能事,只要是辭藻夠華麗,語言夠誘惑,就不管是否妥帖,胡亂地安插在文章當中,導致敘述上的本末倒置。我們隨手翻開一些青春文學或是心靈雞湯之類的東西,這種毛病就俯拾即是,什麼「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啊,什麼「心有猛虎,細嗅薔薇;盛宴之後,淚流滿面」啊,什麼「我自是年少,韶華傾負」啊,文字乍看之下,顯得精美異常,但只要推敲一下,就顯得脆弱不堪,不知所云,特別是還安排在一些乏味的情節中,讀起來特別矯情和爛俗。說白了,讀書不多,想像不豐,思想不深,格調不高,文采匱乏,錯把文字的艷麗當成文學的美麗,就是導致這種對作品駕馭能力差而變得稚嫩的原因。
我們去讀老舍的《駱駝祥子》,總共用字不超一千,但讀起來有滋有味,聲色俱全;還有巴金寫的《隨想錄》,文字簡約極了,作品甚至絲毫不追求所謂文字上的華麗和結構上的新奇,但我們至今讀來,依舊有震人心魄的力量;還比如說像楊絳寫的散文,「我一個人,懷念我們仨。」寥寥幾筆,沒有冗長的修飾,但卻能給人以感動。這是因為作家本人已經能夠明白用什麼樣的辭彙,就可以直指人心,再加上本身獨到的人生閱歷,已經將苦難咀嚼多次,談起挫折和磨難早已雲淡風輕。在敘事上,舉重若輕,把萬鈞壓力化成家常閑談;在語言上,卻舉輕若重,讓拙樸文辭去直抵內心,有雷霆震怒般的震撼。簡單的語言凝聚複雜的意象,這才是真正好的文章, 而許多文筆稚嫩的文章走的卻是一條相反的路,一張故作高深、飽經滄桑的臉上,還是改不了本身呆萌中二的德行。


首先搞明白一個問題,我們討論的話題,不是「寫得像屎一樣」,不是「大學生寫作課範文」,也不是「從白落梅到陳丹青」這個比較大的暢銷書存在區間。

我們要討論的,是正經的文筆,也就是作家本人的文字觸感,就是那種作者跟素材玩兒了命搏鬥所贏得的戰利品,在成文之前他可能嘔心瀝血,一直以百分之一百二嚴肅的勁頭對待自己的工作,成文之後被人改動一字都會暴跳如雷的那種東西。

如果指的是這個,這個意義的文筆, 那麼「略顯稚嫩」是什麼呢?

去看看弗朗索瓦絲·薩岡吧,那算是個比較形象的例子。


公眾號「凱鵝」,好書分享/電影分析


語法通順,但只是完美的造句。
感情豐沛,但無法流動到讀者心裡。
表達很多,但僅僅是濫用詞藻。
小題大做,但實質是缺乏閱歷和體驗。

人云亦云,或者自以為是的創見。
無病呻吟,把青春寫成大苦情戲。

文筆中帶著「看啊我文筆很好吧」的自矜,「瞧這裡我用了生僻的成語呢」的炫耀,還有「這麼華麗的排比老師看了肯定給我加分」的愉悅。

總是沉浸在自己比同齡孩子的作文高分的驕傲里,其實只不過是個會寫應試作文的機器,分數長年累月地給你虛榮心,以為「稚嫩」是隱晦的誇獎,其實是最大的諷刺。「稚嫩」和年齡無關,有可能寫到八十歲,別人仍會覺得你的文字「稚嫩」。

之前看新概念,真的吐槽無力,那樣的文章,雖然可以勉強因為他們的年紀而得到原諒,可以溫柔地斥句「還稍顯稚嫩呢」,但是講真,誰他媽想多看一眼啊?


如果一個小孩子寫小說給我看,為了不傷她的心,我就說:「文筆不錯,就是略顯稚嫩。」意思是——比同齡人好,但好得有限。

  文筆的成長過程是:稚嫩——老練——成熟——自我風格。

  但是親愛的,稚嫩不是一個貶義詞。
  這世界有很多圈子。有的圈子裡寫句「春花燦爛,春草如霧」就會被捧臭腳,有的圈子裡寫「那一刻她覺得如春藤繞樹,小鳥依人」,還會被取笑文筆寒磣。
  前者是初中文學社,後者是作傢俱樂部。
  你在作文課上風光無限,到起點寫小說被踩進泥里,讀者說你稚嫩,編輯嫌你老套。你難過,但你其實在進步。
  將來有一天,你爬到中國文壇的頂點,照樣有人說」沒有把握當代國民性」、「後現代主義的表現手法弱爆了」。圈子不同,要求不同。「稚嫩」二字,說明你已入了寫作的門。


  至於如何從稚嫩向老練進化,分享幾條私人經驗:

  • 少寫形容詞、副詞。

  「你的形容詞」不是「我的形容詞」。你認為瘦削是指清瘦好看,我認為瘦削是癆病鬼般的瘦。作者和讀者有誤會,故事就不好看了。但是單字類形容詞,比如長、短、直、圓,以及色彩類形容詞可以隨便用,沒歧義。

  • 少寫虛詞。虛詞是指沒有實際含義的詞,比如著的了這那就。

  虛詞像小孩的學步車。它可以幫你調整節奏、表達時態、委婉語氣;但它會減少「單位文字的信息量。」你要走得遠,就要早早甩開學步車靠自己堅實的雙腿。

  • 用簡單句式。

  霍金說過,書里增加一個公式,銷量就下降一半。同理,文章充滿複雜句式,讀者就會跑掉一半。

  • 描寫任何事物都要抓住特點、遵循順序。

  解釋看這個答案:怎樣描寫女主容貌清麗脫俗,而又不會顯得瑪麗蘇? - 白露的回答

  做到這四點,就會從稚嫩進化到老練了。
  借用@快雪時晴老師答案中的例子試驗一下:

老人牽起妻子的手,深情地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我這一生……」

  」深情地「——副詞,刪。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用簡單句子:「跟你過了一輩子」就行。
  「我這一生……」——沒什麼實際意思,刪。

老人牽起妻子的手:「跟你過了一輩子,真好。

  修改後的句子比稚嫩好,但離完美還有很大差距。要提升文筆,完善自我,方法只有一個:


  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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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技巧僅針對「別人說文筆稚嫩的你」,如果你的文筆已經不稚嫩,那麼這篇技巧對你沒用。但是可以看看評論,內有有徐湘楠大神的「對白技巧小課堂」,相當贊。


我要出刀了。

樓上諸神不要毆打我,我只是雞蛋裡挑骨頭,略補所闕。

1,關於老人和妻子的例子,例子本身是很好的,也是有說服力的。但是我還是想拓寬了說一說:

請來看這幾個例子:

例1:

李尋歡長長嘆了囗氣,喃喃道:「這種天氣,想不道竟還有人要在冰天雪地里奔波受苦,我想他一定是很孤獨,很可憐的人。」

那虯髭大汗沒有說什麼,心裡卻在暗暗嘆息:「你難道不也是個很孤獨很可憐的人么?你為何總是只知道同情別人?卻忘了自己……

例2:

家將放下老嫗,忽然拔刀出了鞘,將雪白的鋼色,塞在伊的眼前。但老嫗不開口。兩手發了抖,呼吸也艱難了,睜圓了兩眼,眼珠幾乎要飛出窠外來,啞似的執拗的不開口。一看這情狀,家將才分明的意識到這老嫗的生死,已經全屬於自己的意志的支配。而且這意志,將先前那熾烈的憎惡之心,又早在什麼叫候冷卻了。剩了下來的,只是成就了一件事業時候的,安穩的得意和滿足。於是家將俯視著老嫗,略略放軟了聲音說:


我並不是檢非違使的衙門裡的公吏;只是剛才走過這閘下面的一個旅人。所以並不要鎖你去有什麼事。只要在這時候,在這門上,做著什麼的事,說給我就是。

例3:

我的花園裡哪兒都找不到紅玫瑰,」他哭著說,一雙美麗的眼睛充滿了淚水。「唉,難道幸福竟依賴於這麼細小的東西!我讀過智者們寫的所有文章,知識的一切奧秘也都裝在我的頭腦中,然而就因缺少一朵紅玫瑰我卻要過痛苦的生活。

那麼,我們生活中,可曾有這樣說話的人?請列位自選一種style去街上找人來一段,然後肯定畫面太美。


我想要表達的是,能精確描摹生活,是基本功,但是平實只是一個取向,我們寫東西的時候,不一定生活中的人怎麼說話,我們就怎麼來。有時候,這些是要讓位給更好的表達效果的。之所以快雪老師那個例子里的對話是不佳的,是因為和整個語境違和,並未能達到應有的效果。


古龍選擇那樣的方式,是因為在他的語境中,就該這樣,他才不管生活中是不是那樣說話的。你把:「這種天氣,想不道竟還有人要在冰天雪地里奔波受苦,我想他一定是很孤獨,很可憐的人。」放在金庸的小說里,讓楊過按照這個style說一遍,不少讀者肯定要雞皮疙瘩一地。


所以,你要脫離稚嫩,描摹生活這樣的基本功要有,但這個基本功的目的在於,能讓你為了表達特定的主題,達到特定的效果選擇恰當的語言質感。所以不要平白無故看到一句沒有前文的老爺爺給老奶奶深情說了什麼,就覺得哎呀太矯情了,一定要看前文


2,關於華麗的文風,儉省的文風。


這是兩種容易吵架的東西,互相覺得對方是害了萬千入門者。我們很容易舉出一堆濫用形容詞的、堆砌文字的新手來作為初期不要追求華麗的理由,當然我更可以舉出一堆為了深沉強行裝深沉的,為了炫耀搞出一些不倫不類的所謂新潮敘述手法的,動不動就像是活了一千年那樣看破一切的……


所以,兩種文風,都湧現出了一大批不及格的甚至徘徊在二三十分以下的選手。我們大可不必舉甲例否認乙,反之亦然。


這些情況之所以會出現,不是因為想華麗、想儉省,而是基本功不夠紮實,撐不住你的華麗,也撐不住你的儉省。走形起來,千奇百怪什麼沒有。


那麼我們再來看兩個例子,都是寫一個處所:


例1:

飯廳全部裝著護壁,漆的顏色已經無從分辨,只有一塊塊油跡畫出奇奇怪怪的形狀。幾口黏手的食器柜上擺著暗淡無光的破裂的水瓶,刻花的金屬墊子,好幾堆都奈窯的藍邊厚磁盆。屋角有口小櫥,分成許多標著號碼的格子,存放寄膳客人滿是污跡和酒痕的飯巾。在此有的是消毀不了的傢具,沒處安插而扔在這兒,跟那些文明的殘骸留在痼疾救濟院里一樣。你可以看到一個晴雨表,下雨的時候有一個教士出現;還有些令人倒胃的版畫,配著黑漆描金的框子;一日鑲銅的貝殼座鐘;一隻綠色火爐;幾盞灰塵跟油混在一塊兒的接燈;一張鋪有漆布的長桌,油膩之厚,足夠愛淘氣的醫院實習生用手指在上面刻劃姓名;幾張斷腿折臂的椅子;幾塊可憐的小腳毯,草辮老在散率而始終沒有分離;還有些破爛的腳爐,洞眼碎裂,鉸鏈零落,木座子象炭一樣的焦黑。這些傢具的古舊,龜裂,腐爛,搖動,蟲蛀,殘缺,老弱無能,奄奄一息,倘使詳細描寫,勢必長篇累牘,妨礙讀者對本書的興趣,恐非性急的人所能原諒。紅色的地磚,因為擦洗或上色之故,畫滿了高高低低的溝槽。總之,這兒是一派毫無詩意的貧窮,那種錙銖必較的,濃縮的,百孔千瘡的貧窮;即使還沒有泥漿,卻已有了污跡;即使還沒有破洞,還不會檻樓,卻快要崩潰腐朽,變成垃圾。

例2:

魯鎮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別處不同的:都是當街一個曲尺形的大櫃檯,櫃裡面預備著熱水,可以隨時溫酒。

繁複的寫法,巴爾扎克這段,放很多人是不屑於去寫的,他們中了毒。但是讓這些中毒的人去寫一段繁複的文字,類似紅樓夢中的建築衣裳美食等,肯定是來不了的。而一味都寫成魯鎮酒店的格局,其實很多就流向乾癟無味四個字了。

當然出於此種理由,我提出【少用虛詞、形容詞】是一種錯誤的手段。使用虛詞、形容詞無非是基本功之一,無論是小說的語境,還是散文、詩歌的語境,其區別絕不在什麼藏和露,在什麼形容詞虛詞的使用上。少用形容詞和虛詞,其實類似於我和 @吳季玄 之間開玩笑,說寫詩大道,最明顯得到進步就是不用!和?,一律改為句號,看著就高大上許多。這是一種讓你看上去似乎高大上了許多的花招罷了。

至於 @白露 答案下,我的評論被悉數刪去了,我表示接受不能。

基本功很爛,是稚嫩的一個先決條件。而真正的稚嫩是啥?所謂稚嫩,大抵小蘿莉學媽媽塗口紅擦胭脂穿高跟鞋者,在於年齡不到學媽媽。大抵是自己基本功不足,但是還不知道不足,執迷於風格的選擇,花拳繡腿的炫耀,自我意淫的滿足。而一旦你瞭然了五色令人目盲,五色就僅僅是五色,是為你所用的東西。這種盲目好了,就算表達不佳,我認為終歸會臻於完熟的,而一旦目盲,則永遠脫不出稚嫩的範疇去。

3,個人的體悟。


我的功夫大抵在舊詩上,小說是不多作的,四五年只寫過兩個。前一段日子,寫了一個小說,是看一個朋友說想仿民國翻譯腔,於是開了個頭,開頭很久都不知道這個故事該是怎麼個情節,於是亂七八糟湊完了。我最大的感受是,一動手,就覺得自己還遠遠沒有達到可以看得下去的水準。


這裡給個鏈接給各位看看:死者夜談 - 簡書


基本上,我寫到中盤,已經不能很好的駕馭自己選擇的語境了,結構的安排如何能勻稱也讓人頭疼,最終的效果遠遠不是自己所想的。


而這些,都是基本功,我的基本功是很爛的,但是我自己不覺得自己是稚嫩的。


所以,少俠們,如何是稚嫩,如何是不稚嫩?動手先寫一寫。問這些有的沒的,其實價值不大。我們擺脫稚嫩的最終目的是什麼?表達。


PS,提一句哈,我貼出自己的小說,是舉反例的。我這裡這篇,一則玩笑之作,有惡意加料以求翻譯腔的怪硬質感,本身在語境的選擇上不可法;二則,我的目的是說明,你想是一回事,寫是一回事,自己寫起來,才能知道自己弱在哪裡,才能相應取的進步。

PS,已經收到白露姑娘的私信道歉,我就既往不咎了吧。


文筆區分,描寫花很美
稚嫩級。花朵開在田野里,有的紅彤彤的像國旗,有得金燦燦的像太陽。
做作級。那一團團花像個小姑娘似的,來回地在風中粉著顏。
大氣級。花很美,開在庭院里,穿過了幾個世紀,曾掃過很多爛漫女子的頭髮。
史詩級。一朵花,開在了冰封的末日,陽光開裂了。
區別,第一種只涵蓋了顏色和地點,而且是描寫的靜態大眾場景。第二種,只有一種顏色,但顏色是活的,因為它描寫完整的運動的場景圖,並且將花擬人,就生動化了。第三種,簡潔地描寫花很美,但是加入了時間,賦予了時空感。第四種,連花很美都不描寫了,在時空的基礎上又加入了故事情節,這是一朵末日的花,星球上唯一的倖存的生物,它的存在意味著希望,所以這朵花是有故事的花。激發了懸念,是很好的故事開端或結尾。
所以,級別區分是這樣的,五感表達(靜不如動)〈具象化聯想(專項不如通感)〈時空感(空間不如時間)〈故事性(線索,衝突,矛盾,渴望)


我覺得「比較稚嫩」的外貌描寫用語:

健康的小麥色肌膚(一股時尚雜誌的森森氣息)

白皙嫩滑如玉的肌膚(同上)

充滿爆發力/爆炸力的肌肉(你是想表示人家是白肌型嗎)

勁痩的胸膛/腰肢/肌肉(我會思考勁讀jìng還是jìn)

輪廓分明/輪廓深邃/如刀削般的輪廓(霸道總裁?)

清秀/精緻的鎖骨(不知為什麼這麼多人都愛鎖骨)

骨節清晰的手以及各種東西(白骨夫人?)

描寫了半天外貌就報了一個頭髮顏色眼睛顏色怎樣怎樣鮮艷(明顯是動畫看太多了,據說火影出本子的一大矛盾是,春野櫻其他地方的毛髮是不是粉紅色?)

以及用在皮膚和各種地方的「緊緻」

順便補上「非常稚嫩」的一些:

腹肌的位置不對。別不信,我見過四五個「胸前」或者「前胸」的腹肌。

「臉上嵌著一雙水靈靈的眼睛」或者「愛笑的一張小嘴」(小學生放假別忙著寫文,趕緊學習去)。

同一篇「劍眉星目」超過三個人,或者「傾國傾城」超過一個人。(《幻城》里「傾國傾城」至少三個,其中還有一個是全篇攻氣質最重的男人!)

用類似「美人贊」的駢文一篇一篇地寫男子的美貌。(其實女子也應該盡量避免)

看個黃色小說都讓我時時齣戲(吐舌頭)。


基本上中學生作文裡面那種賣弄文採的都可以屬於這一類,基本上用來形容的情況是「我看得出你詞藻不錯會用修辭,但是我覺得你用的詞都很矯情很不妥貼」,其實就是貶義只不過比較委婉


文筆不錯:基本沒有錯別字,標點符號基本沒有錯誤,句子基本通順,表達基本沒問題。

寫作是門技術,文學性寫作是技術中的技術。

很多時候這個標準並不是說你能準確、通順、清晰、有邏輯的把一件事情講清楚,或者說用修辭使得文本內容更加生動形象,很多時候你要琢磨的是你該用什麼樣的形式去表達,要去衡量這種形式的價值。

比如像目前贊同數最高的 @快雪時晴的答案中的例子:

老人牽起妻子的手,深情地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我這一生……」

一般情況下,老夫妻的確不會有這樣的對白,但是那只是一般情況。文本是不能割裂去看的,如果有充分的前提和鋪墊,那麼這種對白不一定絕對不可以存在,然而如果沒有,那麼這樣的表述就顯得十分幼稚笨拙。
情感的表述有很多種,尤其是愛情,自古以來就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資源。為什麼會這樣,是因為主題本身提供了無數可以用來表現的形式,如果一個人表達它看上去很幼稚的話,那是因為進行了一種不合時宜的表達形式。
說白了,很多時候對於作者來說重要的不是表達什麼,而是怎麼表達。
羅伯特·麥基在《故事》中有句話是這麼說的:所謂創造力,就是懂得如何取捨
顯然就單純的文本來看,「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未必是一句不好的表述,但是就目前信息來看它的確不合適,注意這裡,它並不是不好,而是不合適
記住,你筆下一切形式的表達是一個謙卑的奴僕,它同時服從於人物、情境、和故事三個主人。永遠不要讓一句看上去很精妙,很哲理的對話突兀地表達出來。因為這時它佔據主角的位置,它扭曲了你的人物和情節,扭曲了你的文本形式。
有些時候,一句話再好,該捨棄就得捨棄,哪怕這句話是千古絕句,至理名言,永遠不要使得部分的表達破壞了整體的表達,而是要讓部分去升華整體。
這裡僅舉一例,來自喬治·馬丁的《冰與火之歌》:

布蘭沒有跟上去,他的小馬沒這般能耐。他方才見到了死囚的眼睛,現在則陷入沉思。沒過多久,羅柏的笑聲漸遠,林間歸於寂靜。
太過專註的他,絲毫沒注意到跟進的隊伍已趕上自己,直到父親騎馬趕到身邊,語帶關切地問:「布蘭,你還好吧?」
「父親大人,我很好。」布蘭應答,他抬頭仰望父親,父親穿著毛皮大衣和皮革護甲,騎在雄駿戰馬上如巨人般籠罩住他。「羅柏說剛才那個人死得很勇敢,瓊恩卻說他死的時候很害怕。」
「你自己怎麼想呢?」他的父親問。
布蘭尋思片刻後反問:「人在恐懼的時候還能勇敢嗎?」
「人惟有恐懼的時候方能勇敢。」父親告訴他。

懂得取捨文本內容,懂得選擇合適的表達形式,這才是成熟的起點。

這裡反對一下目前贊同數最高的答案,一個作者的能力並不完全局限於他的年齡或者直接閱歷,我見過太多年紀不大,但是寫文卻老練自如的作者,這讓我很詫異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現象。
後來我發現了,是因為一種長期經驗帶來的文本理解
對於一個作者來說,架構一個人物,思考一個人物的內在邏輯,判斷一個人物在特殊情境下的對應表現,那屬於寫作基礎技能,這個和作者的年齡並沒有什麼絕對的關係,但是和作者的思考能力有著絕對的正相關。
我曾經帶過一個寫手,是個十五歲的女孩子,筆下寫的是一個戰時失去孩子的父親,她的稿件被我們幾個編輯互相傳閱,一個個看得無比動容,差點看哭。顯然她既沒有經歷過戰爭,也沒有孩子,更不是一個父親,那麼她是如何創作這樣一篇佳作的呢?
對於一個作者來說,最重要的,其實是想像力啊。
假設人物,假設環境,假設情緒,結合必要素材(照片,電影,報紙),進行合理想像,然後得出一個可行的方案。
這就是對於文本的把握和理解,同時也是一個作者老練的體現。

那麼我們承接之前所說的內容,可以看到這裡必須要談到文本的連接要素——那就是充分的理由
一個角色的行為,言語,必須符合文本中塑造這個人的時候的所有要素。如果不是這樣,那麼就會看上去很突兀,一下子人物形象就支離破碎了。
一個懦夫並不是說不能表現得像一個英雄一樣,當你去賦予一個情理之中的理由的時候,懦夫一樣可以表現得像個英雄,但是如果沒有這個理由,或者說理由並不充分,懦夫莫名地就表現得像個英雄,這就是作者的表達失當,有所欠缺,所以也就顯得幼稚。
很多人在寫作的時候並不考慮過渡或者鋪墊的問題,尤其是新手,所以造成了很多所謂「神轉折」的劇情。那就是因為信息缺失或者信息過少,文本給予的信息量,讀者所接收到的信息量,並不能構成這個事件的發展要素,這樣就會顯得文本生澀笨拙,所以也就顯得幼稚。

總之大致也就是這樣一回事,要詳細講清楚也不是一時半會的事,有需求我再舉例講解吧。


《飢餓遊戲》(蘇珊·柯林斯)就叫「略顯稚嫩」,
《路》(科馬克·麥卡錫)就叫「沉穩老辣」。

再通俗一點,布萊克·克勞奇就屬於「略顯稚嫩」,史蒂芬·金就屬於「沉穩老辣」。

唉,我也舉不出更通俗的例子了。


稚嫩、老練與使用特定辭彙的頻率無關。


寫字就像練劍,「大巧不工」是境界,而不是劍法。

沒有「萬劍歸宗」的覺悟,卻空練「草木傷人」的招式,不過是另一種花拳繡腿。


你可能暫時看不上某類玩意,吃不慣某種口味,卻不能因此將它們從菜單上劃除。

即便想做一個任性的店主——

比起「淘換食材」的挑剔眼光,我們也更需要「掌握火候」的靈巧雙手。

上海所謂「牛肉庄」是可愛的地方,雪白乾凈,瓷磚牆上丁字式貼著「湯肉××元,腓利××元」的深桃紅紙條。屋頂上,球形的大白燈上罩著防空的黑布套,襯著大紅里子,明朗得很。白外套的夥計們個個都是紅潤肥胖,笑嘻嘻的,一隻腳踏著板凳,立著看小報。他們的茄子特別大,他們的洋蔥特別香,他們的豬特別的該殺。門口停著塌車,運了兩口豬進來,齊齊整整,尚未開剝,嘴尖有些血漬,肚腹掀開一線,露出大紅里子。不知道為什麼,看了絕無絲毫不愉快的感覺,一切都是再應當也沒有,再合法,更合適也沒有。我很願意在牛肉莊上找個事,坐在計算機前面專管收錢。那裡是空氣清新的精神療養院。

——張愛玲《童言無忌》


簡單說,就是招招往致命處招呼。
招招用到老。
招招不致命。


我理解的文筆稚嫩,就是努力表現與自己年齡不符合的心境,就像一個十三歲的姑娘面別人「飛機場」的嘲笑,努力挺起自己胸膛,其實啥也沒有。

這是我十五歲的時候寫的命題作文,大概可以拿來當個鮮活的例子,我自己是分析不出來,但是總覺得有些故作姿態,請知友 @王航 具體分析一下。

命題作文
題目: 暢想未來

我今年十五歲,已經想著五十年後的光景,當然這並不稀奇。
那時社會主義應當已經實現一大半,但買東西不給錢拿了就走,大概還是要給追出來揍一頓的,人家可不會看我老頭子就多饒我兩塊餅乾。
所以我想,我倘若要想不挨店家揍,要麼在之前成個富家翁,要麼就自己攢點錢去作個安樂死。
比起給雞骨頭卡喉嚨、馬路牙子上摔出腦漿、給摩托車撞死這類的,總要來得體面得多。

最最怕的可是在病床上一躺三四年,孝子賢孫們一天灌一碗參湯,我定然喝不慣那玩意,給摻上雞肉,雞肉都沒味兒了,病痛一發,肯定是比感冒難得過的,我這人感冒都熬不過。
所以還是去安排作個安樂死。

死了以後可不敢叫自己爛了,螞蟻爬老鼠啃的,過得幾個月在黑暗裡面熬成骨架,太不爽利了。要給幾千度的大火弄成灰才痛快,也就半天工夫,長痛不如短痛,粉身碎骨全不惜,到時候追悼會上,這些詞句都可以用得上,橫批寫個,「清白一生」。
成了灰也不要撒在大江湖海,那是偉人乾的事,我要也幹上一回,萬一我碰到了他們,他們眼睛一瞪,說:你也配這麼撒?我又沒臉說我是瞅您跟風,只能尷尬地沉默。當然,這是小人之心度偉人之肚的我胡思亂想。

放屋裡別人也會杵得慌,雖然我成了一個物件,但總給人「音容宛在」這種念想,覺得也不是個體面事兒。
所以找個火箭,給發到太空去,和地球沒個瓜葛,應該也是不錯的。我聽說國外已經有人在干這事兒了,收費也不貴,到時候可以聯繫一下。運氣好遇到外星人,給我骨灰提取復原基因重組出來,也能結識一些可愛的新朋友。只要他們不把我當侏羅紀公園的恐龍來參觀,我發誓我定然老老實實的不亂走動。

當然,我那時候大概也不是一個人孤零零過。有個老伴,這事兒就不好辦了,見天扯著我畫畫唱歌跳舞,給我洗衣做飯,就大不好意思先去了。
有老伴,肯定就有小孩要養,我小孩不敢說多棒,肯定也不會是個天天奔忙的螞蟻。
我是少數民族,按現今(註:2010年)中國的民族優待政策可以生二胎,肯定不能給浪費了,在伴侶還年輕的時候,怎麼著也得帶出兩個小孩,吃好、喝好,教他們認識美、創造美,養個二十年,再一腳踹出去讓他們在世界上自生自滅。
等老了,我又擱不下這張老臉找他們要贍養費,因為他們也沒欠我什麼呀,我只是給他們引個路,做人不能恬不知恥。
所以還是去做了安樂死。

你叫我們暢想未來,未來的我們其實就是這樣,你覺得的好事壞事,最後也就只剩下身前這件事。
身後事誰都管不著,莫若痛痛快快地活幾年,開開心心去死。

在我的追悼會上,我兒子(女兒)們眼噙著熱淚說,「爸爸是個混蛋,也是個好人。」

仔細想想,「安樂」這個詞還是隱含了一種悲切,我覺得就得叫高興死、開心死、快樂死。
現如今地球資源這麼緊張,如果我本該活到八十歲,就節省了十多年糧食布匹電費石油。我覺得身為人類的尊嚴,不僅在於怎麼活著,也在於怎麼去死。

這不是安樂醫院的廣告,在我們國家,這屬於協助自殺。要有人看了我這個東西去找個痛快,教唆犯的罪名可不能算我身上。


看自己當年寫的文章時常有這種感覺→_→

同白露老師所言,使用太多形容詞副詞虛詞是行文稚嫩的最大特徵,因為作者總會有一種誤解,認為情感是可以被定義、被直接表達出來的。
就像你在這裡寫「悲傷的」,好像讀者真的會皺著鼻子哭出來一樣→_→

但我還想補充一點,就是「過於注重自我(非共性)情感的表達。」
為了證明這一點,我再次翻出了自己12歲時的文字……果然,由於閱歷和讀書量的嚴重不足,通篇都是「同學沒有等我一起放學回家我覺得被背叛了」和「喜歡的男生一整天都沒有和我說一句話我覺得好孤獨」這種屁大點事……

文字的作用有二,一是釋放表達欲,而是取悅讀者。
寫多寫熟練了,兩者自然會高度統一。想吐槽人生無常,我們寫個小說嘛,一對天造地設的情侶被天來橫禍拆開,一錯過就是幾十年……讀者看的揪心淚流,你的表現欲也釋放了。
當然,只滿足其一也是作者的權利,只不過這樣的文字,就沒有必要評判價值了。


高考滿分作文


有個最簡單的驗證自己文筆是否稚嫩的方法,我也經常用的:把自己前段時間寫的作品拿出來重新閱讀,時間視情況而定,可以是一兩個月,寫的慢的可以是一兩年,如果你在閱讀時有「卧槽好特么羞恥!!」、「啊啊啊我當初怎麼那麼中二!!」、「這不就是瑪麗蘇傑克蘇殺馬特嗎?!」之類的想法,那就說明當時的文筆是稚嫩的【手動滑稽。
這時候只需要把自己覺得尷尬的地方找出來,然後分析為什麼會有這種感覺,再修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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