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盲檢查圖是偽科學嗎?
12-13
1、同一種交通紅綠燈系統下面自相矛盾。
從1996年新交通管理條規實施以後,考駕照必須通過色覺檢測圖檢測,所謂「色盲」、「色弱」,一律取消拿駕照資格。由於我國的交通無論對於駕駛者還是行人都是同一套紅綠燈系統,如果這一部分色覺異常的人不允許開車,那是否也意味著這一部分人不能在馬路上行走?因為按照這套檢測手段的說法,那樣會很危險。
如果這種檢測手段是合理的,那麼我只能說國家是在拿至少超過6000萬人的生命開玩笑。但實際情況是這一部分人看紅綠燈沒有任何問題,卻無情地被剝奪了在同一套交通系統下駕駛的基本權利,那麼只能說以這種色覺檢測圖的方式判定是否可以考駕照是不合理,甚至是荒謬的。現在考駕照並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反而逐漸變成了生存的基本技能,越來越多的崗位需要拿駕照,這是在剝奪公民的基本生存權利。
2、缺乏可重複性。
對於國內存在的至少5本色覺檢測圖,很多色覺異常人並不是所有的圖都看不出來(當然,大部分人在第一次通過檢測圖得知自己是「色盲」或「色弱」之後,就在心裡默認了這樣一個難過的事實,不會再去看那個圖了,更不要說將超過一本的色覺檢測圖翻來覆去地看。因此,很多朋友並不知道自己其實有一些圖是可以看出來的)。以我自己為例,以5本圖為總量,大約50%的圖我是可以較為輕鬆地看出來的,有約20~30%的圖要很費勁才看得出來,剩下的圖在不戴矯正眼鏡的情況下,是無論如何也看不出來的。
色覺檢測的方法是:快速地隨機看兩頁或者四頁圖,如果能夠看出來,則為正常;如果看不出來或者比較吃力,便是不正常。 像我這種情況,如果運氣好,剛好翻到的那兩頁就是我看得出來的,那我就是正常;如果運氣不好,那兩頁我看不出來,我就不正常。這種方法違背了科學上一個最基本的原則,那就是可重複性。很顯然它並不具有很好的可重複性,由於檢測圖這種缺陷、問題只在我們這樣少數人身上體現,因此被有意或者無意地忽略了。(很多時候,後來者要推翻前人的所謂「真理」,都是從絕大多數人看不到的破綻入手,如果每個人都能輕易看到這些破綻,那所謂的「真理」根本沒有出現的可能。)
3、有些色覺檢測圖在同一張圖裡面為正常者和異常者設計了不同的圖案,以經典的牛鹿圖為例,看到牛的是正常人,看到鹿的是「色盲」或者「色弱」,但事實是還有一部分人既能看到牛,也能看到鹿。
如果你問這些色盲檢查圖的設計者:為什麼讀為「牛」的是「色覺正常人」,而讀為「鹿」的就確定他們是「色盲」,將結果調過來不行嗎?現實生活中還有「牛」和「鹿」都能看出來的人,他們應定為「色覺超人」,還是定為「半色盲」呢?任何設計者都回答不了這些最基本的問題,因為他們已經掉到色盲檢查圖最初設計者玩把戲時設下的陷阱中了。如果強要回答,他們只能說:因為讀為「牛」的人最多,讀為「鹿」的人少,兩者都能看出來的人更少。這也能叫科學嗎!
(這不禁讓我想起了伽利略的「兩個鐵球同時落地」的經典實驗,在那之前的1900多年的時間裡,人們都信奉亞里士多德的「物體下落速度和重量成比例」學說,也就是說質量越大,下落速度越快,這在當時的日常生活中似乎並沒有什麼值得懷疑的地方,一顆石子落地速度比羽毛快得多。但是伽利略卻質疑,如果是一個質量大的和質量小的物體綁在一起,它的下落速度是比原來質量較大的物體變快了還是慢了呢?如果亞里士多德的理論是正確的,由於質量小的物體比質量大的物體下落速度慢,那麼綁在一起會減慢質量大物體的速度,因此總體速度變慢;而另一方面,綁在一起總質量變得更大,總速度就應該更快。很明顯這是自相矛盾的。現在或許再來看這樣一個故事,我們會發笑。但是我們的身邊不知道還存在著多少這樣看似正確的理論在大行其道。)
4、該圖無法合理解釋客觀存在的事實,即被該圖定為「色盲」的受測者,都能辨別各種色彩,他們的色彩世界同「色覺正常人」同樣豐富。
從有該圖那一天起,直至今日「色盲」沒有科學的定義,只對色盲進行了大量的主觀描述,這些描述只是依據「色覺正常人」對「色盲」的色覺進行的主觀臆測,肆意誇大,很多都是不符合客觀事實的描述,造成了極為深遠的社會偏見和歧視。而後人都是步色盲檢查圖發明者的後塵,沒有離開這個所謂科學的基礎,以為通過色盲檢查圖檢查出來的就是「色盲」。
時至今日,幾乎所有普通大眾和相當一部分醫生對於「色盲」的理解就是會把紅、綠色看成灰色,這是多麼無知和可悲的事情啊。
(這讓我又想到一個例子,在所謂公認的科學裡面,狗的眼睛裡只有黑白灰,因為沒有人知道狗到底看到的是什麼,所有如果有所謂的科學家說狗只能看到黑白灰,那我們也只能去相信所謂的權威。但事實卻很諷刺,現在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導盲犬,能夠準確地分辨交通信號,這不是自相矛盾嗎?正所謂子非魚,焉知魚之樂?只是因為狗不能說話,所以所謂的科學家任何的臆測便被強行地扣在頭上,啞巴吃黃連,有口說不出。
同樣,或許正常的人永遠也難以知道色覺異常的人的眼裡看到的到底是什麼,只不過因為大多數人佔據了人數優勢,掌握了先決權、話語權、規則制定權,而通過並不負責的主觀臆測肆意歧視。
顏色的辨識還涉及到主觀心理,如果一個小孩子從小大人就教他「紅」色是「綠」色,那麼對於這一個小孩來講,「綠」就是「紅」。在並不知道別人看到的是什麼,在缺乏合理的評判標準的情況下,隨意地臆測,扭曲事實,這是一種極不負責的表現。)
5、色覺檢查圖的繪製方法是一種騙人的小把戲。科學地說是採用了偷換概念的手法。該圖的繪製方法採用了將受測者的色彩辨別能力偷換成對色彩明暗度的感知程度。由於這兩個概念之間沒有因果關係,科學至今也不能證明對色彩明暗度感知程度不同的人對色彩的觀察是不同的,在這種情況下,這種色盲檢查圖的檢查結果根本不能證實受測者的色彩辨別能力如何,其檢查結果是無意義的。
實際情況也可以證明這一點,在photoshop裡面,正常曝光下,色覺異常的人看不到或者看錯的圖,把曝光度調低,就可以看到所謂正常人看到的圖案;而一些在通常光線下只有色覺異常的人能看到的圖,比如經典的「牛鹿」圖,如果在軟體裡面選擇強曝光,正常人也可以看到「鹿」。這並不是色彩本身的問題,而是色彩明暗度的問題。
眾所周知,對於某一種具體的顏色來說,是某一個狹小波段的可見波,是固定的,基本上可以認定是一個定量。我們以綠色為例,如果色覺檢測圖檢測的是綠色,那麼如果可以看到一幅圖或者幾幅圖,那麼就可以判定可以看到綠色。但是為什麼會出現同樣是綠色,有些看得到有些看不到呢?由於繪製圖的作者沒有深入地研究,便人為地臆測了各種不同程度等級的色弱來掩飾這種圖的問題,說有的輕,有的重,用這種沒有任何客觀數據能證實的東西來搪塞。
其實繪製者很多不能解釋的問題用色彩明暗度來解釋是很輕鬆的事,不同的明暗度看到的效果不一樣是很正常的,並不是對顏色本身不能辨識。我們恍然大悟。
6、「色盲檢查圖」是一位叫石原氏的日本人在1916年發明的,我們國家自己最早出版的是1958年俞自萍的,至今我們國家使用的所有色覺檢查圖與其並沒有太大的區別,只是圖形上有所改動,頁數增加罷了,其繪製方法完全一樣,屬於典型的舶來品。早在20世紀90年代初,日本人就發現用這種圖檢測顏色錯誤率很高而將其廢除,歐美很多國家也早就廢除了這種方法。在歐美、日本包括澳洲、香港,對於考駕照,C照不需要進行任何的顏色檢測,而B照和A照,只需要標準的紅黃綠辨識,用的是一種類似顯微鏡的電子儀器,只需要看一些簡單的顏色,真正回歸到檢測顏色上來,在讀書,就業方面也是基本沒有什麼限制的。
全世界對於顏色的研究都沒有很徹底,目前歐美和日本稍稍走在了前面,他們敢於自我否定,對於自身曾經不合理的東西進行批判並及時改正。而中國這一方面的研究幾乎是空白,都是簡單地學習國外的成果,對於別人已經廢除的不合理的東西,我們還將其當做寶貝,固步自封,並對自己的民眾進行極不合理的限制,讓人心痛。
7、色覺異常者是色覺中的左撇子
用色覺檢測圖檢測出來的這一部分異常者,他們能夠清晰地分辨各種顏色,他們能夠在迷彩中看到所謂正常人看不到的偽裝,對於天空中的彩虹或者海市蜃樓,很多正常人看不到,色覺異常的人卻可以看得到。
是,我自己買了本色盲檢查圖第五版,查出來幾次結果都不同。
我覺得是的,我做過幾次檢查,結果都不一樣,希望有大神來回答。
是
能夠用色盲檢查圖檢查出來的正常人,肯定不是色盲
檢查出來色弱/色盲的人,有的是誤判,有的是真色覺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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