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克斯的小說《枯枝敗葉》寫作水平是否不高?


一、

枯枝敗葉。1955年。

馬爾克斯的第一部小說。

其中某些隱秘的聯繫讓我聯想到了蔣峰的處女作。

蔣峰曾如此評述自己的第一部作品:「想寫成《天生殺人狂》那樣的教科書,其中包含有羅曼司,對話波,隱藏敘事以及平行敘事這些涵蓋幾乎一半以上的小說類型技巧。」


如蔣峰的處女作一樣,馬爾克斯在他的處女作里也這麼幹了——他搭上了幾乎所有能想到的寫作技巧。

大概,作為小說家,都想讓自己的第一部小說更完滿一些?至少在形式上。


這部小說評價不高,豆瓣一個熱門短評,打了一星,說「爛,不知所云」。然後五個有用……我點到好友的評價列表裡,看到也有人評價說是平庸之作……

但是這部小說壓根就不是要好好講故事給你聽的,所以期待把它當做故事看的人自然會失望。

這是馬爾克斯的一次寫作技法的練筆。不能只看內容,更要看他的形式,看馬爾克斯是如何把這部小說創作出來的。


作為讀者看起來可能感覺確實一般,但是作為寫作者就不同了,這本小書完全是可以作為文本加以細讀和研究的。

《百年孤獨》已臻大成,各樣技巧已經基本圓融於敘事當中。

但是這本處女作則不同,馬爾克斯初次顯露了他的鋒芒,他的對於寫作技巧的熟稔運用。

二、

書分11章。

多視角敘述,準確說來應該是三個視角,以上校為參考系的話,則是:

上校
上校女(伊莎貝爾)
上校孫

這11個章節嚴格採取內聚焦(即在某一特定範圍內其敘述視角必須限定在單一人物身上),只有第三章第一節有點例外,採取了零度聚焦(又叫全知視角,或者上帝視角)。


其餘章節都嚴格採取了內聚焦,準確點來說應該是不定內聚焦。


應當說,馬爾克斯甫一出手,技巧已極為成熟。三個視角,穿插敘述,而絲毫不亂,以相同的台詞和事件相互連接起來。讓人想起蓋·里奇的電影。


鏡頭感十足。


福樓拜可謂現代小說的鼻祖,他提倡的「作者隱退」這一概念影響極為深遠。馬爾克斯小心地遵循了這一原則。


既然是三個視角,既然是作者隱退,那麼自然不能有這樣的人物出場方式:

「啊,我是上校」,「我是伊莎貝爾,上校的女兒」,或者「我是伊莎貝爾的兒子,上校的孫子」

自報家門已為現代小說所摒棄。取而代之的是不露聲色地讓讀者分辨出人物,而這就需要在字裡行間為各個人物製造出相應的標識。


以此書為例。簡單一點的是對「上校孫」這一人物的辨識。在以他為視角的敘述章節里必然出現這樣的名詞:「亞伯拉罕」、「外祖父」、「媽媽」。

簡單的僅靠名詞便可進行辨識。

相應地,「上校女」也有相應的專屬辨識詞:

「繼母」。

這個詞是專屬於她的。


而稍微複雜一點的則是上校本人了,要在敘述一段後,聯繫前後文的語境才能對這一章節的敘述視角的主人加以辨識。

打住一下。

我們此刻所言及的都是關於寫作的事情,如果要創作帶些技巧的長篇小說,可能會用到這些。也即,我的這篇文字,不是站在讀者角度,而是站在寫作者的角度——分析馬爾克斯如何把這部小說創作出來的,技術性地。

繼續。


三個視角各自敘述不同的事情,而彼此縱向發展的同時又產生著些微的橫向共振。這幾縷微弱的橫向共振,就是相同的人物台詞,以及某個事件共同構建的。

這樣的台詞在第11章有三句,事件是一個。11章一共分了5節,較為複雜,我們稍後再分析。現在先以前幾章為例。


在這之前我們最好先對這11章進行拆分:

第1章分4節,敘述視角分別如下(下同):

1. 上校孫
2. 上校女
3. 上校孫
4. 上校

第2章:

1. 上校女
2. 上校
3. 上校女

第3章:

1. 上帝視角
2. 上校

第4章:

1. 上校孫
2. 上校

第5章:

1. 上校女
2. 上校孫

第6章:

1. 上校
2. 上校女

第7章:

1. 上校
2. 上校女

第8章:

1. 上校女
2. 上校

第9章:

1. 上校

第10章:

1. 上校孫
2. 上校
3. 上校女

第11章:

1. 上校
2. 上校女
3. 上校
4. 上校女
5. 上校孫

三、

這部小說一直在回憶和現實里交織。現實即是上校帶著他的女兒伊莎貝拉還有他的孫子,以及幾個僕人,一行幾人來到上弔死去的大夫的屋子要為他入殮。但大夫生前因見死不救而遭到整個鎮子的人的敵視,死後也無人為肯其扶棺。上校此舉可以說是冒天下之大不韙,只因為之前有過承諾。來到這裡要為大夫入殮遭受了一些阻撓,但最後大體還算順利。中午12:00上校得知消息告知鎮長開始,一直到下午15:00基本結束。故事時間就是這三個小時,空間就是大夫死去的這一個陰暗屋子。然而單憑此現實無法構成整部小說,除了現實更多是人物的回憶。於是我們看到上校、上校女、上校孫各自以他們的視角展開故事,穿插敘述,一步一步勾勒出了大夫的一生。


如前所述,這部小說壓根就不是要好好講故事給你聽的,這是馬爾克斯一次寫作技法的練筆。一部小說分析起來可以從結構和內容兩方面入手,像《百年孤獨》如果要分析,則兩方面都可以分析出很多東西。而這部處女作,馬爾克斯顯然著力點更多在於形式上。他需要更多形式上的練習,以為他後期真正要講得故事打磨好技巧。畢竟空有一個好故事而沒有相應的筆法作為載體和輔助顯然無法寫出一部精彩的大部頭。所以當我們要給這本小說寫篇文字,也相應地更多從結構入手,分析馬爾克斯的寫作技巧。


上面提到,整部小說分別以三個視角各自敘述,而他們彼此縱向發展的同時又產生著些微的橫向共振。這幾縷微弱的橫向共振,即是相同的人物台詞或某個事件。


相同的台詞,在第一章里就已經出現。第25頁,第一章結尾,第四節,上校的視角:

當時阿黛萊達問他:「什麼草,大夫?」他帶著濃重的鼻音,用反芻動物特有的慢吞吞的聲音說道:「普通的草,夫人。就是驢吃的青草。」

接著第一章戛然而止。


這一句話再次出現已經到了第60頁。第四章的結尾處。


這句話的第一次出現是上校的回憶,站在此刻回憶當年的情景,而第二次出現則是以進行時態對事件進行敘述。以相同的台詞遙相呼應,使得第一章和第四章有機地串聯起來。

類似地台詞還有這句:

「恰薇拉,你都快結婚了,也不跟我打個招呼。」

這是第2章,第1節末尾,上校女兒伊莎貝拉的視角,她回憶她和梅梅(也即大夫的妻子)之間的故事。

然後第一節結束,轉而敘述第二節,是上校的視角。故事轉入現實,再到第三節第二段里又出現了這句話。這一節還是以上校女兒伊莎貝拉的視角展開敘述的。於是第一節、第三節相勾連。中間插入的第二節並沒有打斷故事的連續性,因為這一句台詞帶來的這一抹微弱的聯繫。


再到這一節的結尾,梅梅回憶往事:

她說,還有一件事是五年以後發生的。那天,她走進飯廳,爸爸正在吃午飯。她對爸爸說:「上校,上校,辦公室有個外鄉人要見您。」

此句第一次出現是在41頁,第二章末尾。上校女兒伊莎貝拉的視角。她和梅梅閑聊,回憶往事,一直述及大夫的第一次出現。這裡所謂的外鄉人就是大夫。然後到第48頁,第三章第二節,上校的視角:

歡迎儀式一結束,我就回到家裡。我們剛剛圍著桌子坐下來——比平常稍微晚一點——梅梅走了進來,對我說:「上校,上校,辦公室里有個外鄉人要見您。」

由前面舉得這三個例子可以看出,同一句台詞前後兩次出現,第一次是序幕,為下文做鋪墊,而第二次則是正式開始敘述。中間有穿插的章節內容,不同的敘述視角,以及現實和回憶兩種時空。但即使相隔甚遠,也依然可以通過相同的台詞將兩節聯繫起來。


這樣的寫法後面還有一些,比如第五章,分兩節,兩句結尾都同樣出現了相同的台詞,只是敘述視角有所不同。


第一節敘述視角是上校女伊莎貝拉。在第一節結尾處,故事此時處於現實層面,時間是14:47。上校女伊莎貝拉有點神遊物外,上校關心她女兒:

「孩子,你有點精神恍惚。」我說:「您看會出事嗎?」他身上淌著汗,笑吟吟地說:「照我看,起碼有不少人家會把米飯燒焦,牛奶也會潑灑一地。」

接著是第二節,敘述視角是上校孫。在結尾處,馬爾克斯這麼寫道:

現在我親眼看到一具屍體,[…]。我想把這件事告訴媽媽。可是,她和外祖父交談起來。她說:「您看會出事嗎?」外祖父從手杖上抬起下巴,搖了搖頭說:「照我看,起碼有不少人家會把米飯燒焦,牛奶也會潑灑一地。」

這一章和前面幾個例子不同的一點在於,它在時間上並置發生的。前面幾個例子都是以歷時性展開敘述,第一處是序幕,屬於回憶,第二處則正式展開故事。而這一次不同。


第一節大概有四頁,第二節大概三頁半,字數基本相同。敘述時間差不太多,而故事時間則以相同的台詞為標誌,都在兩節結尾處,可以看出敘述時間基本等於故事時間。即TR≈TH。(TH指故事時間,TR指敘述時間)。


第五章的這兩節是以共時性同時展開敘述的,和福樓拜的《包法利夫人》中的農業展覽會的敘事類似。時間凝固,進入空間敘事的層次。

第十章還有一處,以相同台詞串聯起被隔開的兩章。但這裡是以歷時性展開敘述的。第十章分三節,第一節以上校孫的視角展開敘述,第二節是上校,第三節是上校女。在第一節末尾,上校孫看著他的外祖父:

他大概覺出了我在盯著他,忽然很深地嘆了一口氣,晃動一下身子,用喑啞悲涼的聲音對媽媽說:「『小狗』要還活著,一準會用皮帶把他們一個個地栓到這裡來。」

這句再次出現是第三節開頭,同樣的台詞將這兩節聯繫了起來:

爸爸沉默不語。過了一會兒,他說「『小狗』要還活著,一準會用皮帶把他們一個個地栓到這裡來。」

時間上第一次出現是在第一節末尾,而第二次出現則在第三節開頭,拋開中間插入的第二節,故事可以接續下來。雖然敘述人稱已經有所轉換,從上校孫換成了上校女。

不同以往地,這句台詞出現了三次。第三次躍遷到了下一章,第三節,這一次是以上校為敘述視角展開敘述的:

我對女兒說:「『小狗』要還活著,一準會用皮帶把他們一個個地栓到這裡來。」

這一句台詞用得也是夠本了。前後三次,分別以上校孫,上校女,上校三個人的視角進行描述。分別接續起相隔的同一章被隔斷的兩節、以及不同的兩章。


接下來緊接著看第十一章,也是最後一章。這一章到了結尾,鎮長來了,要把安葬證交給上校,准許他安葬大夫。


這一章在結構上相對來說比較複雜。不同於以前的十章,這一章不僅有相同的台詞,還有相同的事件,以此串聯起這五節。


所謂相同的事件,即是上校快要摔倒,被鎮長恰巧扶住。


這一章馬爾克斯對「上校差點摔倒」這一相同事件的寫法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寧浩《瘋狂的石頭》的開場,一次撞車事件,從三撥人的角度分別展開敘述。這裡敘述時間TR不斷膨脹,而故事時間TH是凝固暫停的,進入空間並置敘事的層次。


「上校差點摔倒」這一事件也是如此,分別從上校女,上校,上校孫三個角度敘述了三次。同一事件從不同角度重複敘述三次,即是所謂的多重內聚焦,也即多視角立體敘事。

同樣的手法也被昆汀用在他的《低俗小說》里。我們之前講過這種寫法的好處,如果只通過一個角度來看待事物,不免有盲人摸象的局限性。這種敘事手法最大的好處能最大程度地還原事件發生時真實的面貌。


比如第一次敘述是上校女的視角:

爸爸停下腳步,伸長脖子,聆聽這後屋裡愈走愈近的熟悉的腳步聲。他忘記了剛才要跟卡陶雷談什麼事。他拄著手杖打算轉過身來,但那隻跛腳使不上勁兒,差一點像三年前那樣撲倒在地。

從她的敘述中我們所知最少,只知道上校差點摔倒,但最後到底摔沒摔倒,我們不知道;而那個「後屋裡愈走愈近的熟悉的腳步聲」是誰,我們也不知道。


第二次敘述是上校自己的視角:

我聽見鎮長徑直向我走來,打算拄著手杖快點兒轉過身去。可是,那條廢腿不聽使喚,我朝前一栽,心想這下子非摔倒不可。要是碰到棺材沿,臉准得摔破了。就在這時候,我碰著了他的胳膊,使勁抓住了他。他結結巴巴地說:「上校,我擔保不會出事。」[…]。我對他說:「不管怎麼說,該出的事總得出。年鑒上早已經寫明白了。」

從這一節里我們知道了那個「後屋裡愈走愈近的熟悉的腳步聲」原來是鎮長。而上校最後也沒摔倒。鎮長恰好扶住了她。


第三次敘述是上校孫的視角:

這時候,那個挎手槍的人從後門進來了。走到門口,他摘掉帽子,躡手躡腳地往裡走,似乎怕驚醒死者。其實他是要嚇唬一下外祖父。他一推,外祖父朝前一栽,晃了一下,連忙抓住那人的胳膊。

從這個敘述里我們知道了更多的事,原來上校不是自個兒摔倒的,而是鎮長想要嚇唬他才差點摔倒的。


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寫法採取了陌生化的筆法。何為陌生化筆法,比如康拉德在《黑暗的心》中的一段:

我給汽船加了一點速,然後向下游駛去。岸上的幾千雙眼睛注視著這個濺潑著水花,震搖著前行的兇猛的河怪的舉動。它用可怕的尾巴拍打這河水,向空中呼出濃濃的黑煙。

這裡所謂的「兇猛的河怪」、「可怕的尾巴」即是我們所熟悉的汽船。這一段康拉德以土著人的視角展開敘述,將我們所熟悉的事物陌生化。馬爾克斯《枯枝敗葉》里的這一段也類似,我們所熟悉的鎮長變成了那個「挎手槍的人」。


相同的台詞有兩處,第一個就是之前說的「小狗」那句,串聯起第十章和第十一章。而第二個則是鎮長與上校之間的對話。算是一段,和事件夾雜在一起。

第四節,上校女視角:

鎮長把安葬證交給爸爸,爸爸說「不管怎麼說,該出的事總得出。年鑒上早已經寫明白了。」

第五節,上校孫視角:

外祖父站在棺材便和挎槍的人說話,那個人說:「請放心,上校。我擔保不會出事。」[…]。然後,他說:「不管怎麼說,該出的事總得出。年鑒上早已經寫明白了。」

可以列出表格,看得更清楚,其中用「年鑒」一詞來代替鎮長與上校的對話:

我們對《枯枝敗葉》這11個章節的拆分大致就到這裡。

四、

以整本書來看,整整144頁,故事時間TH卻只有3個小時,12:00~15:00,地點只發生在一個房間。然而馬爾克斯借人物的回憶穿越了過去十幾年。


兩種時空,現實和回憶相交織。三種視角,穿插敘述,以相同的人物台詞和事件將他們彼此串聯接續起來。其中除了傳統的歷時性敘事以外,也有共時性的空間敘事。人物視角轉換熟練運用陌生化筆法,同時最末章以三種視角多次重複敘述同一事件,類似法國「新小說」派的情節重複——每次都增添一些新的細節,好像畫油畫,一層一層地塗顏色,筆觸加重,最後形成一種立體效果。


寫作是個技術活。


尤其是要創作這類採取復調結構的小說時。多條線索並行發展的同時又因某種偶然性的碰撞而有了橫向的交織。


寧浩說他《瘋狂的賽車》寫廢了十幾個編劇。採訪時直言,下一部不會這麼做了,算得頭疼。

馬爾克斯這本小書也是,而這還只是他的處女作,1955年,一切都還剛剛開始。


這是前段時間讀後的感想。
《枯枝敗葉》讀完了,150頁的故事,讓我思考角度改變了,因為馬爾克斯的寫作手法,不同角色地切換,其中有很多個「我」,可是讀起來會覺得晦澀難懂,或是覺得有些亂,但是逐漸讀進去,你便會發現馬爾克斯這部作品的偉大。依然是平平地敘事,從一個人的死亡開始,到棺材被抬出去,一天中的幾個小時,我們看到了一個城鎮中一個家庭中的三代人的起始。
說回書給我的觸動,不同人物的敘事手法,似乎我們再也不能存有自私的角度,只假想自己是其中的那一個人,現在你可以是任何人,也可以不是人,就是塵埃,就是空氣,就是一雙眼睛,看著發生的一切,看著一個活生生的人,進入一個城鎮後,變成了其中一員。一個枯枝敗葉建立的城鎮,可以是沉悶的,也是奢靡的,生活在其中的枯枝敗葉可以是老師,可以是醫生,可以是將軍。無論是誰進入這個城鎮,都要臣服於這些枯枝敗葉,只有融入才能有和諧的生活。
在一個群體里,無論這個群體是好是壞,若想融入被接受,必定要把自己變得和周遭都一致。書中的醫生為了融入也作出了自己的努力,在他苦心經營了之後發現迷失了自己,之後選擇找回自己,可是這裡有他所熱愛的,為了留下他把自己封閉在一個房子了,外面的人不會進去,裡面的人也不會出去。當他所愛離開後,他選擇自己的釋放和解脫——死亡。直至他死去,城鎮的人依然記住的是這個房子里的人是與眾不同的,是垃圾一般被嫌棄的。房間里充斥的只有腐臭,冷漠的空氣讓人不能呼吸。
當大門打開的一刻,陽光射進房間,巨大的門終於打開,死亡把一片腐爛的葉子,帶出了自己的樹洞,暴露在一群枯枝敗葉間。
很多人都覺得枯枝敗葉的冷漠麻木,可是投射到現在的社會呢?同樣的冷漠就是事實。若是投射到身邊周遭的人呢?也許你和我就是枯枝敗葉里的這片那片。我們寧願相信謠言,也不願意相信一個不在小團體里的人,為了可以說服自己毫無錯誤,就會編造一些可以說服自己的「謊言」,讓周圍一樣的人都相信我們是一樣的,我們可以一起和諧地生存下來。
社會的進步,物質的極大豐富,對於人類真的是利好嗎?冷漠的人性為何愈發凸顯,難道不值得我們思考嗎?一些我們稱為奇怪的人,難道真的奇怪嗎?是不是我們用一所房子把熱情都封閉了呢?那扇門真的只有死亡才能敲響嗎?!


以不停轉換的三個人的視角,通過每個人的內心想法,用記敘性語言取代一些意識流小說大量使用的心理狀態描寫,把半個小時拉長成十三年,借三代人之口講述了醫生與上校的故事,拋開其他不談,從形式和手法上來說已經算是不俗了吧。

雖然覺得每次提到馬爾克斯就要提孤獨太俗套了但是事實的確如此。處女作奠定了他創作的基調,也把之後絕大多數故事的發生地點都框在了馬貢多:這個閉塞、燥熱,有時陰雨連綿的充滿著鋅皮屋頂和棕櫚葉的小鎮。

上校為遵守約定「冒天下之大不韙」,上校女兒伊莎貝爾和上校孫子扮演的似乎就是那些不理解上校的「其他人」。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上校是孤獨的。

更值得深究的是,大夫的所作所為既然已經被唾棄,但上校為何仍然遵守約定。真理是掌握在多數人手中的嗎?未必如此。正如《一樁事先張揚的兇殺案》里的群體無意識,多數人的立場,有時只是因為它更順應「多數」,而這樣的多數,可能是增加的智慧,也有可能是放大了愚昧。

所以我是尊敬上校的,for he is a man of his word.看似簡單,但能夠在幾乎違背所有人的情況下始終堅持,這太難做到了。所幸馬貢多的人都是尊敬上校的,感情並不因為這件事情而式微。

醫生從哪兒來我們根本不知道,但知不知道似乎不重要。

我遺憾自己不是哥倫比亞的計程車司機,聽不懂馬爾克斯的梗,這讓我不光覺得上校是孤獨的,更讓我覺得自己是孤獨的,就像被那件天鵝絨的緊繃的襯衣邊兒勒的喘不過氣一般。

所以我覺得,寫作水平是很高的。

大概八九個月前讀完的這本書,所以有些地方可能會有紕漏,望見諒:)
另外我是馬爾克斯腦殘粉除了《霍亂》我熱衷於猛誇他的其他所有我讀過的作品:)


兩三年前因為《一樁事先張揚的兇殺案》喜歡上了馬爾克斯,接著看了他一系列的書,都十分好看。《枯枝敗葉》是除了《百年孤獨》《霍亂時期的愛情》看哭多次之外印象深刻的作品,我無法評價他的好與壞,但是我喜歡這本書,很薄,但是我竟然覺得我好像在看電影,還是3D立體的,以前有很多書都是在腦海裡面出現場景,但是這一本書的人物故事卻突然跳出了大腦出現在你眼前的感覺!而且到最後竟然發現外祖父曾經喜歡過男人(剩下不劇透)!緊接著突然想到了巴洛克時期的音樂,覺得美妙無比!!!一本書三視角不停重複疊加,卻不是劇本,真的超級過癮。

答主是小小理科生,辭藻一般,只能描述當時我的感受。沖著給我帶來的震撼,我覺得他的寫作水平還是很高的,至少比我要高!


不是,老馬是起點很高的作家,這書一出來就是世界頂級水平,倒是後期一些作品明顯心力不足看,比如苦妓回憶錄


如果跟 自己的 百年孤獨 霍亂時期的愛情相比當然了
如果跟別人比=_=沒什麼好比的


用了一下午的時間看完了《枯枝敗葉》不從內容上入手,最驚艷的是整部小說的形式。不以單一角度入手,透過三代人之眼把半個小時的送葬過程拉長成十三年的恩恩怨怨。
不過時間急促,人物轉換頻繁,看的略顯混亂。

因為先前看過《百年孤獨》內容可能並沒有給我帶來很大的驚喜,但格式平心而論超越了很多作品,把三代人的思想穿插一起,而又保持著聯繫,對讀者來說可能看懂是個挑戰,對作者更難,但老馬成功啦!!!
能用短短144頁把一個如此複雜冗長的故事通過不停地轉化思考角度來使故事更加全面立體真的很棒。


不僅不是不高.反而高的過頭了像是在炫技.
可以說他的手法實在是出色還做到了整本書都能控場.
但是可能這也是這本書好看的原因其中之一吧.
不能因為這是人家的處女作就說人家寫作水平不高呀~我倒是覺得這本書在他寫的小說里完全排的上號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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