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真的殺了親舅舅並挖心切碎嗎?

求證


首先這件事和岳飛的朱仙鎮大捷一樣屬於孤證,什麼叫孤證?就是只有一個史料來源支持這個觀點,沒有其他來源與之相互印證。
如果有其他來源證偽或者這條史料本身有問題,那麼就屬於謬誤而不是孤證。

所以岳飛殺舅這事,可能存在,或許有爭議。
廢話少說我們看原文:

岳飛以通泰州鎮撫使方退屯於江陰軍。戊申被命已本進發癸丑到,有百姓訴其舅姚某搔擾飛白其母。責之曰:」舅所為如此。有累於飛。飛能容。恐軍情與軍法不能容。」母亦苦勸而止。他日,飛與兵官押馬,舅亦同徒刑。舅出飛馬前而馳約數十步引弓滿回身射飛,中鞍鞽。飛鄧馬逐舅擒下馬,令王貴張憲捉其手,自取佩刀破其心,然後碎割之歸。白其母。母曰:「我鍾愛此弟,何遽如此。」飛曰: 「若一箭或上或下,則飛死矣。為舅所殺,母雖欲一日安,不可得也。所以中鞍鞽者,乃天相飛也。今日不殺舅,他日必為舅所害,故不如殺之。」母意亦解。——《三朝北盟會編》卷144

這段史料有下面幾點:
①岳飛的舅舅有騷擾百姓的劣跡,
②岳飛的舅舅曾經想要謀害岳飛。
岳飛的軍隊雖然不是從娘胎里出來就是軍紀嚴明的,但是岳飛是一貫強調軍紀的。而且,謀殺長官這種事就是擺在現代也是要上軍事法庭的重罪,所以岳飛這件事性質上屬於大義滅親。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那是有代價的。【拆屋】【擄掠】在岳飛軍中是要被殺的。

再引用幾個岳飛軍紀的史料:
——岳飛為維護軍紀,有時也盡量使軍人和百姓不接觸或少接觸, 「每屯數萬眾,而市不見一卒,惟閱試振旅,則人始幸觀之」。每到一地,岳飛「必自從十數騎周遭巡歷」,檢查軍紀的執行情況。
—— 有一次行軍,岳飛發現一所新蓋的店屋上缺少一片茅草,便立即傳問店主。店主說,軍隊並未打擾百姓,屋頂上本來就缺一片茅草。岳飛不信,下令追查,終於找到一個馬軍。他承認正在店中飲食,聽說岳飛將至,急於上馬,不慎掣下一束茅草。店主全家為之哭泣求情,才免於處斬,而責打一百軍棍。
——岳飛以嚴格的軍法約束其官兵,「有踐民稼,傷農功,市物售直不如民欲之類,其死不貸」「取人一錢者,必斬」。有一個兵士因為取民家一縷麻,束縛芻草,岳飛追查盤問後,立即將他斬首。
——有個兵士向湖口縣人項某購買薪柴,項某「愛其不擾」,自願少收二文錢,這個兵士一定不肯,說:「吾可以二錢易吾首領耶?」
——紹興元年岳飛所部屯駐江州(今九江)的時候,湖北、湖南、江西因為剛剛遭過金軍洗劫,糧草供應不上,但是岳家軍又明令不準劫掠民間,所以很多將士不得不「賣馬鬻發」以試圖換取一點口糧(當然這個困難後來很快解決了);
——根據周密的《齊東野語》記載,岳家軍行軍時,如果要借住民家,那麼第二天不能拍拍屁股就走人,而是天剛亮就要幫主人家「汛埽門宇,洗滌盆盎」,連睡過的床鋪都要做到「臨去,葦草無亂者」,然後才能離開。

由此可見,岳飛軍隊軍紀嚴明不是什麼炒作或者孤證,有很多例證證明其軍紀的確非常嚴明。
因此,岳飛殺舅這事在理論上沒有什麼說不通的問題。
有人說岳飛這樣做很殘忍,建議去看看電影《大明劫》,裡面有賀人龍及其部下「騷擾百姓」的片段,總體來說就是把男的綁起來虐待,把女的拖進小黑屋施暴,完事後全部殺掉用腦袋換軍功。這樣的事在史書上就是短短的四個字「騷擾民家」。

相關鏈接:
岳飛如何讓自己的軍隊做到「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 - 北溟客的回答
《岳飛評傳》龔延明
王曾瑜:岳飛新傳


謝邀。
此事僅見於「三朝北盟彙編」,屬於孤證


這問題原來有答案和討論的,怎麼全部丟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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