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許三觀賣血記》?
《許三觀賣血記》是我讀的第一部余華的小說,也是最喜歡的一部。這本書一直被我擺在床頭,不管從哪裡翻開看都會被那種妙不可言的詞句吸住,然後一直看到「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長得倒比眉毛長。」
《許三觀賣血記》講的是一個平凡送繭工的平凡一生,一個小人物的偉大與卑微。
讀著余華的文字,心情總是挺沉重的。《活著》通篇給人以壓抑和悲傷,《許三觀賣血記》卻在這種壓抑悲傷下隱藏了溫柔。
一
讀這本書我哭了兩次。
第一次是許三觀帶一樂吃麵條。
一樂爬到了許三觀的背上,許三觀背著他往東走去,先是走過了自己的家門,然後走進了一條巷子,走完了巷子,就走到了大街上,也就是走在那條穿過小城的河流旁。許三觀嘴裡不停地罵著一樂:」你這個小崽子,小王八蛋,小混蛋,我總有一天要被你活活氣死。你他媽的想走就走,還見了人就說,全城的人都以為我欺負你了,都以為我這個後爹天天揍你,天天罵你。我養了你十一年,到頭來我才是個後爹,那個王八蛋何小勇一分錢都沒出,反倒是你的親爹。誰倒霉也不如我倒霉,下輩子我死也不做你的爹了,下輩子你做我的後爹吧。你等著吧,到了下輩子,我要把你折騰得死去活來……「
一樂看到了勝利飯店明亮的燈光,他小心翼翼地問許三觀:「爹,你是不是要帶我去吃麵條?」
許三觀不再罵一樂了,他突然溫和地說道:
「是的。」
這種跨越血緣的愛,催人淚下。許三觀的刀子嘴豆腐心,他的溫柔,被表現得淋漓盡致。
第二次是許三觀最後一次去賣血。坐在供血室桌子後面的已經不是李血頭,而是一個看上去還不滿三十的年輕人。年輕的血頭看到頭髮花白、四顆門牙掉了三顆的許三觀走進來,又聽到他說自己是來賣血時,就伸手指著許三觀:
「你來賣血?你這麼老了還要賣血?誰會要你的血?」
許三觀說:「我年紀是大了,我身體很好,你別看我頭髮白了,牙齒掉了,我眼睛一點都不花,你額頭上有一顆小痣,我都看得見,我耳朵也一點不聾,我坐在家裡,街上的人說話聲音再小我也聽得到……」
年輕的血頭說:「你的眼睛,你的耳朵,你的什麼都和我沒關係,你把身體轉過去,你給我出去。」
許三觀說:「從前的李血頭可是從來都不像你這麼說話……」
年輕的血頭說:「我不姓李,我姓沈,我沈血頭從來就是這樣說話。」
許三觀說:「李血頭在的時候,我可是常到這裡來賣血……」
年輕的血頭說:「現在李血頭死了。」
許三觀說:「我知道他死了,三年前死的,我站在天寧寺門口,看著火化場的拉屍車把他拉走的……」
年輕的血頭說:「你快走吧,我不會讓你賣血的,你都老成這樣了,你身上死血比活血多,沒人會要你的血,只有油漆匠會要你的血……」
年輕的血頭說到這裡嘿嘿笑了起來,他指著許三觀說:「你知道嗎?為什麼只有油漆匠會要你的血?傢具做好了,上油漆之前要刷一道豬血……」
說著年輕的血頭哈哈大笑起來,他接著說:「明白嗎?你的血只配往傢具上刷,所以你出了醫院往西走,不用走太遠,就是在五墾橋下面,有一個姓王的油漆匠,很有名的,你把血去賣給他吧,他會要你的血。」
許三觀聽了這些話,搖了搖頭,對他說: 「你說這樣難聽的話,我聽了也就算了,要是讓我三個兒子聽到了,他們會打爛你的嘴。」
許三觀說完這話,就轉身走了。他走出了醫院,走到了街上,那時候正是中午,街上全是下班回家的人,一群一群的年輕人飛快地騎著自行車,在街上衝過去,一隊背著書包的小學主沿著人行道往前走去。許三觀也走在人行道上,他心裡充滿了委屈,剛才年輕血頭的話刺傷了他、他想著年輕血頭的話,他老了,他身上的死血比活血多,他的血沒人要了,只有油漆匠會要,他想著四十年來,今天是第一次,他的血第一次賣不出去了。四十年來,每次家裡遇上災禍時,他都是靠賣血渡過去的,以後他的血沒人要了,家裡再有災禍怎麼辦?
許三觀開始哭了,他敞開胸口的衣服走過去,讓風呼呼地吹在他的臉上,吹在他的胸口;讓混濁的眼淚湧出眼眶,沿著兩側的臉頰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淚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腳在往前走,他的眼淚在往下流。他的頭抬著。他的胸也挺著,他的腿邁出去時堅強有力,他的胳膊甩動時也是毫不遲疑,可是他臉上充滿了悲傷。他的淚水在他臉上縱橫交錯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縫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長出去的樹枝,就像渠水流進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滿了城鎮,淚水在他臉上織成了一張網。
和許三觀一起,我的眼淚也在臉上縱橫交錯地流。
許三觀老了。
那個請許玉蘭一下午吃了八角三分錢的許三觀,那個在饑荒時為老婆兒子用嘴做菜的許三觀,那個為了救一樂連自己命都不要的許三觀,老了。
他的血沒人要了。
我想起阿方、根龍,我想起來喜、來順。
那時陪伴我的人哪,你們如今在何方?
一盤炒豬肝,二兩黃酒,黃酒溫一溫。
又好想哭啊。
二
愛,是這本書的核心。
不是因為愛,許三觀不會為許玉蘭在米飯下藏紅燒肉。
不是因為愛,許三觀不會陪二樂的隊長喝那麼多的酒。
不是因為愛,許三觀不會為一樂沿途賣血。
不是因為愛,二樂不會在風雪夜把一樂送回家,自己也染上疾病。
不是因為愛,許玉蘭也不會帶許三觀去吃那麼多的豬肝,喝那麼多的黃酒。
也正是這種愛,帶來了一次次的鼻酸。
許三觀最喜歡的孩子是一樂,而偏偏一樂不是許三觀親生的,這是全書矛盾的集中。
許三觀不肯將賣血錢花在一樂身上,卻為了他幾乎賠上了命。
在愛面前,血緣算什麼呢?
許三觀的坦誠與擔當,他的暴躁與溫柔,正是那個平凡的送繭工,正是千千萬萬百姓的共通之處。
我們都有愛。
三
余華說,這是一本關於平等的書。
許三觀一生都在追求平等。
他對二樂、三樂一視同仁,卻偏偏對一樂有那麼複雜的感情。
他在養了一樂九年後,發現自己才是個後爹。
當一樂砸破了方鐵匠兒子的腦袋,許三觀不肯賠。
這是何小勇的兒子。
何小勇很可悲啊,他也不肯賠。
等方鐵匠把許三觀的家要搬空了,許三觀還堅持不能把自己的東西搬走,只能搬許玉蘭的——一樂是許玉蘭的兒子,而不是他許三觀的。
但許三觀還是去賣了血賠了錢。
到書的最後,許三觀發出這樣的感慨:
「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長得倒比眉毛長。」
許三觀終於認識到,人生而不平等。
誰先服軟誰就輸了。
許三觀先服了。
世界上啊,沒有什麼是平等的。
包括你的毛髮。
以上。寫得有點亂。剛寫的書評,貼上來:
大時代,小命運——評《許三觀賣血記》
每當心中悲苦,常寄情於悲劇,悲劇由悲而壯,於痛定思痛之際使人超脫釋然,心靈得以凈化。昨夜看了韓國電影《許三觀》,想起原著其實是中國作家余華的《許三觀賣血記》,電影未能由中國拍攝,卻首先被韓國導演改編搬上了銀屏,時代背景被消解,悲劇色彩淡化,但仍然以一種感人至深的親情演繹令人嗟嘆。然終究意猶未盡,電影引起了我想要閱讀原著的強烈興趣,兼之大學時候讀過余華的《活著》以及看過張藝謀拍的同名電影,對作者有先見的好感,於是連夜下載推送到Kindle。今整整一日,讀畢小說,悲嘆震撼之處果然又比電影更增十分。
人生苦難重重。身處一個止步不前甚至退後的時代,人物的命運則又更為多舛。每一個人都是一滴滴的水,被社會的洪流裹挾著滾滾向前,萬千滴水組就了洪流,然而單獨的每一滴水卻無法主導自己的命運,它能做的,也許也便只有隨波逐流,或者,被拋灑到河岸上,碎裂、乾涸。
人民公社、大躍進、饑荒、文革、知青上山下鄉,許三觀處在發展尚處於探索階段的新中國,因而其命運的悲劇不唯其個人悲劇,家庭悲劇,更是社會悲劇,時代悲劇。作為底層的小市民,他無法以更好的方式面對突如其來的變故,只好賣血。每一次的難關,不論是娶妻、賠錢,還是籌措醫藥費、應急家用,他都通過賣血平穩度過。每一次賣血「成功」,許三觀都會神氣地去吃炒豬肝和溫過的黃酒,他視賣血為搖錢樹,然而人生靠著賣血而顛顛撞撞地前行,也不知是該為之悲,還是為之喜?而一個讓人靠賣血而勉力支持的時代,又是怎樣的一個時代?幸運的是,那個時代,已經成為了歷史。
賣血,這個動賓結構的辭彙給人以無奈和心酸之感,然而在那個特殊的時代背景下,許三觀的賣血也透露出溫情。通過一次次的賣血,我們得以看到許三觀這個卑微的小人物怎樣散發出他生命的亮色。他狹隘,請許玉蘭吃了八角三分錢的東西便要她嫁給他;他愛面子,因耿耿於懷許一樂不是其親生的而在一樂闖禍別人來抄他家時候袖手旁觀;他自私,他用賣血的錢帶著全家去吃麵條而唯獨不帶一樂。然而,每一次彰顯其人性的缺點之後,他又終究展現出寬容、善良、有責任感、無私的一面。就像許玉蘭被批鬥時他送的飯,表面上全是米飯,而米飯裡面,卻藏著紅燒肉。許三觀的形象,也豐滿而真實起來。人,從來也不是非黑即白。
也許是苦難給予的共鳴,書中觸動我的細節太多太多。許一樂在兩個爹都不想認他想要離家出走時,許三觀一面罵著他,一面卻又刀子嘴豆腐心,終究去帶他到勝利飯店吃了麵條。許玉蘭被批鬥,有人要求家裡也要批鬥,許三觀便開了個家庭批鬥會,卻在批鬥的同時表現出了自己的擔當和坦誠。饑荒時天天喝粥,許三觀煞有介事的用嘴巴給三個孩子和老婆「炒菜」,紅燒肉和清蒸鯽魚被他繪聲繪色地「炒」著,以一種畫餅充饑的方式消解對食物的渴望,讀來雖有趣,卻滿含心酸。高潮部分是許一樂的病倒,不論是許二樂連夜在風雪中將哥哥送回的兄弟深情,還是許三觀一路賣血到上海,血氣不足冷的直哆嗦,暈倒在醫院差點把命都賣掉的父子之情,都讓人扼腕長嘆。況而與前文許三觀甚至不想認一樂是兒子形成鮮明對比,他的父親形象也隨之愈發地偉岸高大起來。
書的結尾,進入改革開放的時代,許三觀一家過上了富足的生活。與《活著》對比,這個結局已然太過完滿。只是最後的一個情節,年邁的許三觀為了吃炒豬肝和黃酒而決定再去賣一次血,然而就在這一次他遭受了巨大的精神上的打擊,年輕的血頭否定了他的血,說像油漆一樣沒人再要,許三觀,已經老了。悲涼的味道又似乎在一個完滿的結局中飄蕩開來。
洱海扁舟
2015年9月27日
剛讀完,寫了篇讀後感,首發在 好書一起讀(122):面對苦難
《面對苦難》
許三觀的名字像《士兵突擊》的主角許三多,所以我讀這小說的開始時候眼前常是王寶強的臉,後來看到許三觀給大兒子取名一樂,「許一樂」就是《士兵突擊》里許三多大哥的名字,於是我也會心地樂了。
但過了開頭,眼前王寶強的臉就沒有了,許三觀沒有了面孔,彷彿網站上未上傳頭像用戶那樣,只有個淺色的輪廓。因為作者用的語言是普通話,不是任何一地的方言,所以許三觀不是任何地方的人(這指的不是小說中未寫發生地點,而是指形象不依賴地方特色),卻可以是任何地方的人,只要性格是他那樣就可以,這就是中性語言的威力,它是抽象和普適的,能套的範圍非常廣,能引起各地讀者的共鳴,卻沒有隔膜感。
既然作者放棄了使用語言的地域特點,在讀者心裡就不能自動喚起某些印象。所以許三觀等人的形象,就全靠情節來塑造,像是白紙上用黑色筆勾勒的簡筆畫,簡潔卻自有力量。
寫過很多字的人會知道這樣寫有多難,文字都平淡如水,不論故事情節怎樣發展,作者的態度都不起一絲波瀾,一直在用最普通的漢字和詞語,語調也一直是平和中有點詼諧。
這讓讀者心裡比較放鬆,不至於太沉重,儘管小說的名稱就已經觸目驚心,但作者在用最讓人舒服的方式閱讀這些。
我身體瘦弱,以前驗血時抽血多了都會頭暈,所以賣血這話題讓我產生從生理到心理嚴重的不適感,但作者很體貼地沒有寫細節,小說的主要故事也不在於此,只是在每個關鍵點上寫一下。我也樂得把注意力只集中在情節上,對不舒適的點視而不見了,到後面一樂生病,許三觀一路賣血的情節,我是把手放在眼睛旁邊,看幾行,把手遮住眼睛,然後小心翼翼地把手移開再看幾行。
實在是不忍心和難受,我知道許三觀完了,三個月才能賣一次的血,他幾天之內就賣了好幾次,他賣血的引路人也一個早死,一個新死,預示著他將要面臨的命運,這讓人想哭了,到許三觀看到一樂的空床,我嘆息了一聲,前面平淡中有點小幽默的苦難生活,現在終於要面臨大悲劇了,接著原來一樂沒死,我有點欣慰,再接著一轉眼又過了多年,許三觀居然還好好地活著!
那一刻我感到一種非常強烈但是非常平靜的喜悅,在這部里作者好溫柔啊,全不像《活著》那樣絕望,我感謝作者,他終於給了小人物一個信心,到故事最後三個兒子的表現,我感到有點難過,但仍然平靜,作者寫的都是普通的小人物,他們的關係都是最真實的關係,互相的態度有很多次改變,這是人之常情,我也知道三個兒子被許玉蘭罵之後一定會慚愧、難過、悔恨。作者用的是普通話,寫的是最普遍的人物關係,連在外國都是一樣的,在他給外國讀者的序言里也有寫到這點,生活中的人就是這樣複雜而真實,沒有人會是一張色彩鮮明的臉譜。
所以他們會經歷那麼多普通人家的事情,這是真正的爛大街劇情,大街上每個人讀起來都會覺得就發生在自己身邊,在這種情況之下,許三觀一家人在生活苦難中的理解和支持就更加動人,一樂把人打重傷,源動機是為了保護兩個弟弟不受欺負,而他生重病的時候,又是二樂不要命地把他在風雪裡背了回來,三樂聽到這個消息也是立刻呆住,把所有的錢都貢獻出來,更不要提父母長期的奉獻和付出了。這一家人,內部衝突常有,但總讓人感到溫暖,有一種淡淡的但是堅韌的感情貫徹始終。我真佩服作者對家務事的寫法,能寫得這麼瑣碎、真實又動人。
這也得益於許三觀的三觀,他有很多性格上的缺點,但是瑕不掩瑜,他身上閃動著偉大的人性的光芒,他善良而且正義,嘴硬心腸卻軟,他時常表現出強硬不讓步的姿態,但每次都因不忍心而終於退步,通過自己一次次的自我犧牲,來支持家庭的運轉,這是在那個苦難時代的男子漢的擔當。小說中的其他人物也都有善良之處,作者下筆之處,每個地方都有溫暖,哪怕這溫暖僅僅來自一隻骯髒的小豬。
作者選擇了相信,在苦難中選擇了希望和堅持,我很感謝作者,他用足夠大量的白水,沖淡了苦難的滋味,又加入了幽默來中和,小說語言上的中和給了讀者安慰,形式上的端正給了讀者支撐,讓人能平靜地看完這部本來可以很絕望的故事,心裡還留下希望的曙光。
面對苦難,以平靜來面對,以幽默來中和,這本來就是人生。
作為一個吃貨,看完小說後的沉重只有片刻。
而對抽完血後的那一盤溜炒豬肝和二兩溫黃酒卻是垂涎不已。
小人物在大背景下通過賣血的方式來支撐整個家庭,有悲哀,有酸楚,有諷刺,最重要的是有愛!
老許家
許玉蘭:一樂,來幫我拆手套。
一樂:我不願意。
許玉蘭:一樂,替我提上籃子。
一樂:我不願意。
許玉蘭:一樂,來幫我穿一下針線。
一樂:我不願意。
許玉蘭:一樂,把衣服收拾好疊起來。
一樂:我不願意。
許玉蘭(惱):什麼你才願意?
...
一樂:爹,我去借一把梯子來。
一樂:爹,我替你扶住梯子。
一樂:爹,你下來歇會,喝一壺茶。
...
二樂:是不是那個辮子拖到屁股上的張家姑娘?
二樂:我見過,在百貨店的櫃檯里就擺著一雙。
二樂:那個經常到王德福家去的嫂子也穿著白球鞋。
...
一樂:三樂,你走開,這裡沒你的事兒。
許三觀:三樂,你走開,你會掉到井裡去的。
許玉蘭和二樂:三樂,你走開..
...
於是三樂出去和人打了一架。
老許:賣!賣!賣!愛愛愛...
1.書描繪的是底層人物,許三觀,許玉蘭說話都很直接。許三觀娶許玉蘭的理由很直白,因為他捨得為她花錢。說服她父親的理由也很直白,因為他們同姓,孩子能傳兩家香火。
對話都是字面上的意思,大家都不善於表達感情,文字直白平實,文字背後是辛酸。
2.感人處很多,許三觀是很普通的一個送繭工,卻常常閃爍著很動人的光輝。
全書最大的矛盾處,許三觀最喜歡一樂,可一樂不是他親生的。許三觀是個好人,可他還是不能擺脫一個普通中國男人的思想局限。他實在不願意做我們文化里最可笑的烏龜。三年自然災害里,他賣血後一家去吃麵條,卻捨不得為一樂花錢,讓一樂去吃紅薯。一樂難過的離家出走,他又把一樂找回來,一路上罵罵咧咧,卻還是背著一樂,給他補上了麵條。這轉變很生動。
3.何小勇快死了,算命的陳先生出的那個主意挺惡毒的,存心就是要看許三觀笑話。一樂很倔,不願意去,許三觀放下成見,勸一樂救他親爹,說的話很簡單,背後是很樸素很感人的道德觀。摘錄部分如下:
「一樂,你記住我今天說的話,做人要良心,我也不要你以後報答我什麼,只要你以後對我,就像我對我四叔一樣,我就心滿意足了。等到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養過你,心裡難受一下,掉幾顆眼淚出來,我就很高興了……」
老一輩人說話口氣和這很像,我爺爺七十多歲了,掛在嘴邊的話就是:做人不講良心嗎?
4.文革里,許玉蘭被批鬥了。三個兒子不懂事,送飯也不願意。許三觀在家開了批鬥會,主動說出自己和林芬芳那段事,讓孩子不再對許玉蘭心懷芥蒂,讓許玉蘭處境不那麼艱難。此處是一個男人的擔當。
文革離我們很遠,理解起來可能有些費力。舉個例子吧,老舍文革里也被批鬥了,老婆孩子都乾脆的跟他劃清了界限。老舍後來自盡了,誰又能說清這裡面都是哪些人的過錯?
5.一樂生病了,許三觀不要命了,賣血籌錢。來順來喜兄弟幫他的方式很特別,把自己的血賣給許三觀,再由許三觀賣給醫院。這種陌生人的善良處處可見,給他茶水喝的居民,用小豬幫他暖被窩的鄉下老頭。
6.背後最辛酸的是那個時代,許三觀一輩子賣了很多次血,只有第一次和最後一次是為了他自己。那個時代像他一樣的普通人可能都不知道有賣血這麼一條財路。他們都是怎麼熬過那些日子的?都能熬過去嗎?
7.豬肝和黃酒是好東西,要嘗嘗,在獻血後。凜冽江水涼鮮血為敘真情,
溫熱黃酒品豬肝懂得人生。
許三觀第一次賣血和最後一次都是為自己。
還有就是為了親情,愛情
可以替自己爭取,也不要忘記為別人付出。
題目---《許三觀是這麼好的一個人》
(一)
上次讀《許三觀賣血記》是在大一,沖著它是一本名著就入手了。
當時我讀書很功利,急於在書中挖掘可以為我所用的東西,再加上書中的故事並不讓我感興趣,以及直白無華甚至有些枯燥的敘述,我讀了幾萬字便放棄了上個禮拜,書架中的一些新書全部被我讀完了,當看到壓在最底層的《許三觀賣血記》,我開始猶豫要不要買新書。我想,不如再試讀一次吧,說不定會有新發現呢,這也是我第一次重讀一本書
一個禮拜時間,我斷斷續續讀完了這本十幾萬字的小說,憑整體印象我給它打7分(《了不起的蓋茨比》我打9..5分)
讀完之後,我上豆瓣上看了很多書評,對於「感悟」這個東西,個人有個人的看法,多讀幾遍又會有新的看法,這跟閱歷、生活環境等很多因素有關
所以對於大部分書評,無論短評還是長評,我可以理解一些但其實沒太大共鳴,尤其是一些專業性的、高度概括的、看起來逼格很高的、上升至人性或者民族高度的詞句
原諒我還沒那麼高的造詣
(二) 回想書里的種種,我的體會始終離不開許三觀,他是一個虛擬的人物,但同時又覺得他存在於我的周圍
許三觀是個好人
許三觀總共賣了十次血,每次都是滿滿兩碗,深紅色的,400ml,可以換35塊錢。每次賣完血之後,他都不忘去橋下的勝利飯店,神氣地對著小二喊:「一盤炒豬肝,二兩黃酒,黃酒溫一溫」
第一次賣血餘華沒有做過多的描述,算是作為小說的開始吧,許三觀拿著那35塊錢置辦了嫁妝,娶了許玉蘭
書中的男二號何小勇酒後強制上了許玉蘭,讓她懷了種,許玉蘭婚後生下了這個孩子,取名許一樂,當城裡的人知道這個孩子不是許三觀親生的之後議論紛紛,事情變大了,小說的矛盾在這裡激化,接下來的賣血由此展開
許一樂十幾歲的時候把方鐵匠兒子的腦袋打破了,這個醫藥費誰來承擔?許三觀說何小勇是許一樂親爸,錢由何小勇出;何小勇說許一樂姓許,許三觀才是許一樂的爸爸,錢自然由許三觀出
但許玉蘭是親媽這件事毋庸置疑,方鐵匠看到了這點,他找到了許玉蘭,把她和許三觀的傢具全部運走作抵押。這個時候許三觀面臨一個問題:把東西贖回來就是承認自己當了烏龜,替何小勇養了十幾年兒子;贖不回來就沒傢具,家人就沒法生活
為一樂這件事負責,許三觀心裡一百個不樂意,在舊時候的農村裡,傳統思想很嚴重,誰家的種就是誰家的人,更別說自己每天養的是老婆給別人生的孩子這種事情了,這不僅丟人丟到家,在他們眼裡簡直是可以直接去卧軌了,所以現在的一些類似人工授精的事情在他們看來都是天理不容、要誅九族的事情
但是擺在他面前的是一個家,在物質匱乏的年代,沒了傢具就沒了家。在這個時候他覺得作為一名丈夫和父親,除了家什麼都不重要,許三觀選擇贖回傢具,第二次賣了血
後來,男二號何小勇出車禍快死的時候,算命先生說只有讓一樂在屋頂的煙囪上大聲喊何小勇爹,他的命才能保住,贖回傢具的事情本來就讓他有了陰影,這次一樂的喊叫無疑是向周圍人公開宣布「許三觀是烏龜,許三觀在幫人養兒子!」但是考慮到一條性命,許三觀又一次忍了下來,讓一樂去做這件事(雖然男二號並沒有活下來)
一樂的事情以及他跟妻子許玉蘭的矛盾讓他很煩惱,心裡的苦悶沒處排解,於是乎一下沒控制住上了自己的同事林芬芳,事後很愧疚,為了補償林芬芳,他第三次去賣了血,給林芬芳買了很多昂貴的補品,並且把這件事如實告訴了妻子許玉蘭,買補品剩下的錢也如數上交給許玉蘭
人民公社化等一系列的運動讓縣城鬧了饑荒,家裡揭不開鍋,人人瘦的皮包骨頭,家裡每天靠喝稀粥維生,在持續到第五十幾天的時候,許三觀決定要讓家人吃的更好,於是在自己營養嚴重不良的情況下,第四次賣了血,讓全家人吃了一次麵條,剩下的錢買了些糧食以便之後的生活
這其中有兩個小插曲,第一個是在饑荒的時候,他用「語言」的方式給家人做菜吃,以這種幽默的方式與(幫助)家人共度家裡的困苦
第二個是,由於有陰影,吃麵條的時候他沒有讓一樂跟著,一樂非常難過,逃離了他的父母,在縣城裡顛沛流離地流浪了一整天,當許三觀看到了一樂狼狽不堪的樣子,頓時所有的陰影都消失了,抱起了一樂去吃了麵條……
從那以後,他對一樂關愛倍增
第五次第六次獻血都是為了讓在鄉下插隊的一樂和二樂過上更好的日子,他看到放假回家看望自己的一樂無精打采,面容憔悴,二話不說立刻去賣血,把錢給了一樂讓他好好生活,好好表現,爭取可以抽調回城;為了讓二樂儘快調到城裡,年近五十歲的許三觀在賣了400ml血後請二樂的隊長吃飯、通宵喝酒,一兩、二兩、一斤、幾斤……
最後四次更為慘烈,把故事情節推向高潮,二樂得了肝炎生命危在旦夕,需要送往上海救治,面對這一大筆錢,頭髮白了很多的許三觀只能再次賣血,需要的錢很多,他需要賣很多次血,縣城不讓他賣了,並告訴他再賣就活不成了,但他怎麼可能會聽,他想到去上海的路上會途經六個可以賣血的地方,他可以邊趕路邊賣血,一個地方賣一次……
本書中,賣血之前一次性喝八碗水(把血變稀)、賣血次數太多、賣血之後通宵喝幾斤白酒之後的許三觀感覺是怎樣的生不如死,書中描述的很真實、很詳細,我就不贅述了
所幸,許三觀保住了小名,除了男二號其他主人公也都活了下來,不像《活著》那樣,書里的人最後都死光光了
(三) 在窮困的舊中國,大部分的人只能解決自己的溫飽,當生活把「許三觀」們逼到懸崖邊上的時候,他們想到的只有「賣血」,也只能去「賣血」,生活和生命就這樣奇妙又殘酷地交織在一起
精神上的折磨、身體上的摧殘,殘酷一次比一次劇烈,但是許三觀都承擔下來了
剛剛看完,就想看看知乎有沒有相關內容,強大的知乎什麼都有。沒讓我失望,那就寫寫讀後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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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三觀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呢?從賣血的順序說起吧。
首先
許三觀是一個單純而聰明的人。
許三觀的單純表現在哪裡呢?許三觀第一次賣血,只是聽他四叔說:身子骨結實的人都去賣血,所以去了,拿到三十五塊錢後,阿方問他:許三觀,你想好了沒有,你賣血怎麼花?許三觀答:我還不知道該怎麼花,這是血錢,我得花在大事情上面。
許三觀是個聰明的人。
許三觀決定追許玉蘭的時候,先請許玉蘭吃了八角三分錢的東西,然後提著黃酒和大門前香煙,來到許玉蘭家,用錢比何小勇多,將來孩子也姓許的理由說服了許玉蘭的父親。
其次
許三觀是一個有家庭責任的人。
許三觀第二次賣血,是為了贖回被方鐵匠搬去的東西。「許三觀在自己空蕩蕩的家裡睡了一個晚上之後,覺得不能再這樣下去了,說什麼也要把方鐵匠搬走的再搬回來,於是他想到了賣血了。
然後
許三觀跟很多人一樣,也會犯錯誤,再跟當年他喜歡過的林芬芳發生關係後,覺得林芬芳對他真好,想報答她,於是就去賣血,用賣血的錢給林芬芳買了肉骨頭、黃豆、綠豆、菊花。結果,事情暴露了,被許玉蘭有了把柄,他也不敢拿何小勇的事說許玉蘭了,兩人算打了一個平手,這是許三觀第三次賣血。
先休息一會,手機黨,打字眼睛都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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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三觀第四次賣血,是在一家人已經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後,為了要讓家裡人吃上一頓好飯菜,許三觀決定再賣一次血,這次賣血後,他沒去喝黃酒吃豬肝,而是為了讓家人能去勝利飯店吃一頓好的,許三觀的家庭責任感再次表現的淋漓盡致。
許三觀帶著許玉蘭、二樂、三樂去勝利飯店吃一元七角的陽春麵,而只給一樂五角錢去賣烤紅薯吃,他認為放血的錢不能給不是親兒子用,於是,第二天,一樂就去找何小勇,說何小勇是自己的親爹,可何小勇不承認,一樂很傷心,就離家出走了,晚上,許三觀找到他時,整個小說最讓我感動的地方出現了,一樂看到勝利飯店明亮的燈光,小心翼翼地問許三觀:「爹,你是不是要帶我去吃麵條?」許三觀不再罵一樂了,他突然溫和地說道:「是的」。這幾句話看的我熱淚盈眶,許三觀就是一個刀子嘴豆腐心的人。
許三觀第五次賣血是為了讓一樂在鄉下有錢用,讓他給生產隊長買點煙酒送去,好讓他早日回到縣城來,可見他是個肯付出的人,且不計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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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段的時候,覺得許三觀好可愛啊!
許三觀一共賣了十一次血(最後一次沒有賣成),我們先來看看許三觀每次賣血的原因以及賣血錢去了哪裡:
第一次賣血
許三觀最開始不知道怎麼賣血,被同鄉帶去賣血,喝了10碗水,跟王血頭求情,第一次賣血賺了35塊錢。用35塊錢取了媳婦許玉蘭,媳婦生了三個兒子,但大兒子許一樂卻不是他親生的(他自己為),所以他後來說賣血的錢不能花在許一樂身上。
第二次賣血
許三觀雖然說賣血的錢不能花在許一樂身上,也確實曾經這麼努力過,但後來每次賣血的錢很多都還是花在一樂身上,一樂打賞方木匠的兒子,許三觀讓一樂找他親爹要錢,親爹沒有給,被逼無奈,許三觀又去賣血,還了債。
第三次賣血
第三次賣血是因為許三觀出軌工友林芬芳後,恰巧碰到第一次帶他賣血的同鄉,跟他們去賣血,然後給林芬芳送了大量補品,被林的丈夫揭穿。
第四次賣血
第四次賣血是因為三年困難時期,家裡揭不開鍋,許三觀賣血後還是堅持著賣血錢不花在一樂身上的原則,帶著其他兩個兒子和老婆去吃面,一樂離家出走,最終許三觀還是帶著一樂去吃了面。
第五次賣血
第五次賣血是因為因為一樂插隊回家為了給一樂些錢,許三觀又去醫院賣血,從這時候起許三觀是真的把一樂看成親兒子了。
第六次賣血
一個月後,二樂生產隊的隊長來了,為了招待他,許三觀有去賣血,因為距離上一次賣血時間太短,王血頭不同意,他碰到了第一次帶他賣血的根龍,根龍求情後許三觀這才賣了血,拿著賣血錢回去招待生產隊長,而根龍卻因為賣血太多死了。
第七次賣血
又一個月後,一樂得了嚴重肝炎,許三觀四處籌錢,但還是不夠,一樂要到上海的大醫院治病,許三觀只得換個醫院再去賣血。這一次許三觀感覺自己身體因為賣血而身體不適。
第八次賣血
三天後,許三觀在去往上海的路上的另一個醫院賣血,賣血後暈倒了,路人把他送到了旅館。
第九次賣血
四天後,許三觀來到了松林的醫院又要賣血,抽出400毫升的血後,因為血壓過低,許三觀暈倒了,醫生又給他把剛賣的血輸了回去,還重新輸了300毫升別人的血,許三觀賣血賺到的錢因為自己輸血又還了回去。他因為救一樂,賣了三次血,但到頭來卻只有一次的錢。
第十次賣血
又過了幾天,許三觀帶著船工兩人去賣血,十天下來,許三觀賣了4次血,這次他成了教別人賣血的人。
第十一次賣血
多年後,許三觀老了,牙掉了,頭髮白了,許三觀路過多次賣血的醫院,他又想進去賣血,李血頭死了,換了個新的年輕人沈血頭,他看到這麼老的許三觀來賣血,諷刺他讓他到油漆匠那裡賣血,油漆匠一般用豬血刷漆。許三觀出了醫院,走在街上突然哭了,路過了曾經熟悉的地方,認識的人看到後告訴了三個兒子和許玉蘭,他們到街上找到許三觀,許三觀對許玉蘭說:
「許玉蘭,我老了,我以後不能再賣血了,我的血沒人要了,以後家裡遇上災禍怎麼辦......」
許玉蘭說家裡不缺錢了,許三觀以後不用再賣血了。許三觀說他是因為想吃豬肝喝黃酒才來賣血的,因為之前每一次賣血他都要吃,許玉蘭帶他到勝利飯店,許三觀要了三盤炒豬肝,一瓶黃酒,跟許玉蘭說沈血頭在醫院侮辱他的話,許玉蘭聽後罵了起來,說沈血頭的年紀比三樂都小。
全書結尾,許三觀說:
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長得倒比眉毛長。
全書按照許三觀賣血作為主線,穿插著講其他情節,但每一件事情都是跟賣血有關,要麼是許三觀賣血的原因,要麼是許三觀賣血的結果。
許三觀雖然說賣血錢不能給一樂花,但到頭來花在一樂身上的錢是最多的。
許三觀像個孩子,做一些讓人哭笑不得的事情,笑過之後卻又能讓人哭,跟《活著》一樣,簡單的語句,輕描淡寫的背後,卻是無盡的悲傷。
這麼多年價格一直沒漲……
拋開故事,談點其他的。
上周,朋友說起要給我買書,我答應下來,他問,還有其他想買的嗎?我說,那就余華的《許三觀買血記》吧。
很是慚愧,所讀的書不多,開化也晚,自認為是個極平常的人,直白的說,應該叫愚笨。真正認真看書是從前年開始,但好死不死也就讀了手指頭數的過來的書,還真有點裝13的意思。認識到余華是先看了張藝謀的《活著》,許是女性細膩的感性使然,對於貧苦及悲傷向來時自甘落入導演的圈套,做一個合格的看客,去大肆消費主角們的悲慘,替主角們偷抹一把眼淚,尤其是這種脫離自己時代的貧苦,因為不為所知就有些任人魚肉了。福貴是悲慘的,死的死了,剩下他一個,大家都這麼說,但福貴不覺得,余華也是。
余華的文風我很喜歡,情節清晰,易於理解,節奏明快,水到渠成,文字洗鍊,自然平實,絲毫沒有拐彎抹角,人物關係、矛盾都順理成章的呈現在讀者面前,所以我僅花了兩個半小時就看完了這本《許三觀賣血記》。一直認為,最原始真摯的情感才是最有力量的,不加修飾的言說才是最真實自然的。
也正是他的平實,讓看似粗鄙簡單的表達變得燁燁生輝難能可貴起來,他在敘述故事的時候不加渲染的告給我們,將繁複的情感抽離,避免了傷感主義情調。看似中和了書中的沉重情緒,實則使詼諧背後的悲情有過之而無不及,簡單來說就是學生時代語文課了常說的反襯,看似不經意的普通,實則結構嚴謹巧妙,語句多少不差,更重要的是將所要表達的主題不被繁複的情感所羈絆。
無聲勝有聲,東方哲學裡說,少即多,正是這個道理,當然這個道理也適用其他事物。最高級別的「招式」,即用最簡單的方式表達出來,這就需要積澱,不管是認知還是人生,這是余華的造詣。
回到書上來,《許三觀賣血記》講的是許三觀賣血求生存的故事,從第一次賣血的好奇到為生活所迫的賣血,到最後老掉賣不出去血,以小人物的周遭窺視整個社會。凡看一個地方的發展,瞄準該地方的最底層人物展開準是沒錯,這是整個社會的縮影,是時代的代表。
許三觀的社會背景是二十世紀,從大躍進到文化大革命,一直到鄧小平時代,是近代中國的歷史進程,也是許三觀的人生歷程,也是余華的。余華在該書的中文再版自序中說:這本書表達了作者對長度的迷戀,一條道路,一條河流,一條雨後彩虹,一個綿延不絕的回憶,一首有始無終的民歌,一個人的一生。作者在虛構的只是兩個人的歷史,而試圖喚起的是更多人的記憶。寫作和閱讀其實都是在敲響回憶之門,或者說是為了再活一次。我有理由相信,他在緬懷過去的同時不單單止於緬懷。
余華在韓文版自序里說:這是一本關於平等的書,書里寫到了很多現實,「現實」這個詞讓我感到自己有些狂妄,所以我覺得我還是退而求其次,聲稱這裡面寫到了平等。許三觀不在乎生活的好壞,但是不能容忍別人和他不一樣。遺憾的是許三觀一生追求平等,到頭來卻發現:就是長在自己身上的眉毛和屌毛都不平等。所以他滿腹牢騷地說:「屌毛長得比眉毛晚,長得倒比眉毛長。」
因此這是一本關於現實的書。
書里有個角色很是值得玩味,他是李血頭。極具代表性的李血頭幾乎滿足了那個年代裡所有的虛偽,不管是政治上還是人性上,當然,我們不談政治,那是歷史。李血頭是管醫院賣血者是否合格的頭頭,想要賣血,自然得過李血頭,他十分自然地培養了他們對他的尊重,而且讓他們人人都發自內心,接下去他又讓這些最為樸素的人明白了禮物的意義。從李血頭成為黨員後,對於送禮的規矩就不屑起來,他說黨員不拿群眾一針一線。再到三年自然災害,李血頭對前來賣血的李三觀說:「現在我也是沒有辦法了,遇上這災荒年,我要是再不收點吃的,不收點喝的,這城裡邊有名的李血頭就餓死啦。等日子好過起來,我還是會不拿群眾一針一線的。現在你就別把我當成共產黨員了,就把我當一個恩人吧,俗話說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我也不要你湧泉相報,你就滴水相報吧,你就把賣了血的錢給我幾元,把零頭給我,整數你拿走。」
余華在德文版自序里說這是一個血頭生命的歷史,這個人一直在自己的世界裡建立著某些不言而喻的權威,雖然他在醫院裡的地位低於最普通的護士,然而他精通了其積月累的意義,在那些因為貧困或者因為其他更重要的理由前來賣血的人眼中,他有時候會成為一名救世主。他苦心經營著自己的王國,長達數十年。然後時代發生了變化,所有的醫院的血庫開始變得庫存不足了,買血者開始討好賣血者,血頭們的權威搖搖欲墜。血頭們組織賣血者成隊伍,跨越十來個縣將他們的血賣到了他所能知道的價格最高處。在這個世界上,再也找不出另一支隊伍,能夠比這一支隊伍更加五花八門了。血頭代表了什麼?
有人說我寫東西是多主題的,想說的太多,太過繁雜,寫著寫著就沒邊了,我想,那是自然,畢竟我不是余華,我連何華都不是呢。
最後避免這篇東西又臭又長,我就以該書里我最動情的兩個畫面結尾吧。
一是災害期間,為了讓家人吃上飯,許三觀第三次賣血,要帶家人去勝利飯店吃麵條,但覺得自己的血錢不能花在不是自己親生的兒子一樂上,便不讓一樂去,最後一樂賭氣出走,許三觀找到一樂後說要帶他去吃麵條。許三觀對於這個非親生的一樂是最好的了,他說,你要是我親生的,我最喜歡的就是你了。
還有就是許三觀最後為了炒豬肝和黃酒的情去獻血,卻發現自己老得獻不動血了,在街上無聲地哭著。
個人見解,但願不是過度解讀了。
老舍曾經說過,作家是天才才能當的。
彼時的我讀到這句話相當不以為然。天才是個多麼珍貴的物種,作家何其多,數量之間就不匹配。
現在的我才明白,是的,作家都是天才才能當的,這是老天爺賞飯吃。「寫書的」並不等於「作家」啊。
余華就是一個作家。
記得不是是誰說過,看完《許三觀賣血記》後,感覺自己的血都燒起來了,立志要當導演,把這部電影搬上大熒幕。
後來,韓國拍出來這部電影。
這種題材,可能我們還需要等一等,等到我們國家更加強大,更加文明,能夠用更理性的視角看待自己所犯錯誤的時候,才會看到。
說回這本書。
看完書的我,沒有血氣翻湧,只是覺得沉重。
我覺得「令人不安的幽默手法」這個評價真是太貼切了。
人生太苦了。故事中的人生真的太苦了。如果不是余華用筆的寬容,這絕對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悲劇。
最難忘記許玉蘭被批鬥的那一場,作為看者的我,只覺得荒謬、憤怒、悲哀。荒謬於這個時代的瘋狂,憤怒於這個時代對個體的迫害,悲哀於人的價值觀和認知的扭曲。無理性、無法治的那個時代,沒有犯錯的人會莫名其妙惹上無妄之災,在懸著的刀尖下生活,惶惶不可終日。
很多人選擇死亡並不是沒有原因的。但是選擇活著的人更值得我們尊敬。
書里一地雞毛的生活,假如是我,會崩潰吧。
只是,讀到許三觀讓一樂為何小勇叫魂時對一樂的教導,結尾部分許三觀流淚許玉蘭對他的溫軟,心裡就像泡在溫熱的檸檬水裡,又暖又酸。
很多人都說悲慘,但是我很膚淺的只看到了溫情。
真的是膚淺,因為我覺得在書中看出悲劇的人才是一個有愛的人,但是這本書我真感覺不出來悲慘,有的只是溫暖。相依為命的溫暖,絕望的溫暖,親情的溫暖,飢餓的溫暖......
大時代下的小人物,小人物的大格局。
一晚上看完的心情好沉重阿。悲哀底層小人物在時代下的無奈和悲涼。沒有能力反抗命運又想不勞而獲。
最後是非常濃烈的親情。是愛隱沒於時空。
覺得這一段太暖了
讀余華的第一本小說是《活著》,相比《活著》更喜歡《許三觀賣血記》。雖然故事發生的背景都是在解放戰爭初期,新中國成立之初,歷經了大躍進、人民公社、三年自然災害、饑荒、文化大革命。兩個故事給我的感覺都是生活艱苦,想好好的活下來很累。但《活著》太沉重,太悲情,生活給予福貴的一次次打擊:破產、喪子、喪女、喪妻,最後連唯一的外孫也因為自己的失誤而被豆子給噎死了。雖然福貴沒有被擊垮,最後還能與老牛為伴。但是生活給予福貴的除了殘忍還是殘忍。對於福貴來說,活著僅僅就是活著而已。對於福貴來說,所有的親人都離他而去,我不知道活著對他還有什麼意義?
《許》相對於溫情許多。如果說福貴是悲情的代號,那麼許三觀則是幸運的化身。
許三觀的一生都在執著得追求平等。因為請許玉蘭吃了八角三分錢,所以要求許玉蘭嫁給他;因為許玉蘭跟何小勇的第一次,所以在家裡翹起二郎腿頤指氣使;因為一樂不是他親生的,所以一樂闖了禍,自己作壁上觀,就連方鐵匠帶著人來家裡搬東西的時候也是再三的強調只能搬許玉蘭的,不能搬自己的;許玉蘭跟何小勇有過一次,所以他也要跟林芬芳有一次,這樣才算扯平。。。。。。這就是許三觀追求的平等,看似滑稽可笑很阿Q,處處透著小市民的市井之氣,可是在我看來無一不是可愛的。可愛的愚昧,可愛的善良。
一生都在追求平等,卻又矛盾得從未實現過平等。這種矛盾最集中的體現在對待一樂的態度上。
許三觀最喜歡的兒子是一樂,偏偏一樂又不是他的親兒子。所以一樂闖禍,許三觀叫一樂找他的親爹或者親媽;許三觀賣了血帶全家人上館子吃面的時候,只給了一樂五角錢買紅薯吃。許三觀是矛盾的,他會在一樂失蹤後焦急的到處尋找,找到後還背著一樂上勝利飯店吃陽春麵(我認為這裡是圈書最溫情的地方);在一樂得了肝炎並危及生命需要錢救治的時候,毫不猶豫的數次賣血並差點為此喪生。許三觀不想給予一樂許多的愛,恰恰給了他最多的愛。他的愛也讓他成為了一樂生命中第二尊敬的人。第一尊敬的人當然是偉大的領袖毛主席。
許三觀是善良的,他的善良體現在得知讓他做了十三年烏龜的何小勇因車禍生命垂危時需要一樂去喊魂才能救活的時候,雖然嘴上說著「要想讓一樂去喊魂,先從我屍體上過去。只要我還活著,何小勇的魂就別想回來」這種話但是轉眼就去給一樂做思想工作,讓一樂去喊魂。等於他向所有人承認了一樂不是他的親兒子,他做了十三年的烏龜,他帶了十三年的綠帽。你可以說他愚昧,說他沒心沒肺,但正是這樣才體現了他的善良,他對生命的仁慈。
許三觀是善良的,所以在許玉蘭被拉去批鬥的時候,會在送給她的飯盒下藏起滿滿的紅燒肉,不讓兒子們知道。
許三觀是善良的,所以為了二樂的前途,為了二樂能提早調回城裡。本來三個月才能賣一次的血的許三觀。連著兩個月賣了兩次血(前一個月是為了一樂)。為了二樂,就算在酒桌上喝到吐也還堅持陪二樂的領導喝酒。
許三觀是善良的,為了湊夠治一樂肝炎的錢,連著賣了五次血,差點命喪黃泉。
許三觀是幸運的。經歷了大大小小家庭的難關,每次都通過賣血扛過來了。經歷了饑荒、文革,也都挺過來了。想比於福貴,余華對許三觀是筆下留情的。或許連余華也覺得許三觀愚昧的可愛,所以要給他一個溫情的結局吧。
也許我是膚淺的,但是在這本書里我只看到了溫情和一隻頑強的生命。如果說《活著》讓你對生命產生敬畏,那麼《許三觀》則讓你對生活充滿希望。
看完了全書,對那「一盤炒豬肝,二兩黃酒」可是嘴饞得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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