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怎樣從死者舌頭開始一次性拉下全套內臟?
在看秦明的十一根手指 秦明是法醫嘛 他的作品在法醫方面是不虛構不誇張的表述的
不過我還是覺得 震驚
法醫怎樣 從死者舌頭開始 然後一次性拉下全套內臟呢?
我本科期間觀摩過,就普通的病理解剖而言,這種方法是最便捷的。
因為人體的胸腔和腹腔整體是一個像花生殼一樣的容器,內臟在頸部通過食道和氣管與口鼻相連,在腹腔和盆腔交界處有腸通過,是跟體壁相對獨立的,通過上圖可以體會為什麼有人會用「一掛下水」來形容內臟……另外,內臟都包裹在胸膜和腹膜內,這些膜就像花生仁表面的紅皮。
所以,打開頸部、胸腔和腹腔後,清理好周邊,從舌頭開始往下拉,是將內臟取出最省力和最安全的方式。這樣,不但「花生仁」還在紅皮里,不容易受到破壞,而且殼也保存得很完整。之所以從舌頭下手,一則因為其解剖結構緊密連接其下部的氣管和食道,二則……比較趁手。
當然,實際操縱中對「拉」之前處理的要求是非常高的,不要把屠夫操作的場面代入想像。
最後向 @秦明 老師致敬!我已經背叛法醫行業了……
謝邀。
可以的。舉個需要這麼做的例子吧,前幾天有個打架鬥毆的案子,死者背部有一處致命刀傷。為了更好的確定刀傷的走向、刺傷的臟器部位、以及明確兇器的情況,我們需要將被刺傷的臟器(肺臟)整體取出,如果保持原位翻出來會很不方便,所以從下頜骨開始剝離,拽住舌頭就可以完整的拉出全部臟器,以胸腔內的臟器聯合取出為主,可以更方便觀察。腹腔內的臟器活動度相對較大,翻動方便,所以很少取出觀察。
在下也解剖過十幾例全器官摘除,具體方法是先將胸腔打開,去掉胸骨及其附屬的肋骨,這時體表有一條沿軀幹走向的解剖口,並且胸腔臟器也已經暴露,然後在頸部靠近下頜骨處沿下頜骨下沿做一橫行切口,與之前胸腔的切口垂直,形成「T」字,這時最關鍵的是你要將一隻手伸進頸部你做的切口中尋找舌頭,找到後將舌頭從頸部拉出來,一隻手拉,另一隻手拿手術刀清理旁邊的阻礙你拉出來的各種結締組織,沿路一直拉,會得到一個器官束,上面有你要的心肝脾肺腎腸等等臟器,依次取下,一氣呵成,簡單快速,全套下來我當時需要半個小時,但熟練工可以在十分鐘左右。
覺得需要再補充一些才能更加清楚,
大家都知道,舌頭下面直接連接的應該是食管,胃等消化系統的結構,但在食管前方是氣管和肺等呼吸系統的結構,為什麼能一起拉出來呢?因為舌頭下面有舌骨上下群肌以及頸部很多肌群,這些肌群包繞氣管,從頸部拉出來舌頭後,用手術刀慢慢分離這些肌群就會得到食管加氣管,也就是消化和呼吸兩組系統的器官,不知道我這樣說解釋清楚了沒有?
謝邀。謝謝題主看我的書。屍體解剖尤其是需要進行病理學檢驗時,這個方法很常用。
歪個題,法醫從舌頭拉不拉得出肚子里的東西不敢說,畢竟我是外行,但外力拔出腦袋的時候是能拉出來差不多整套內髒的,在某次車禍中親眼所見,還是小學的時候。
時間發生在1994到1995年的冬季的某個中午,地點在北方某個縣城相當繁華的某個路口,肇事方是一輛當時常見的帶斗貨運車和一個試圖穿過路口的女過路人。
我是正趕上中午放學,步行回家吃飯,和小夥伴們準備結伴過路口的時候遇到的這一幕,下面是大體經過,少部分隨著時光流逝也許有微小誤差,但主要的是不會錯的,畢竟親眼所見。
死去的那個女的當時過馬路,路口雖然繁華但是那裡沒有紅綠燈,一輛帶斗的客貨車從她身邊飛馳而過,掛住了女子的衣服,女子掙扎的時候頭卡在貨車的車斗的縫隙里,司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也沒有減速,於是很多人見證了慘劇的發生。
女子的頭被生生拔了出來,叫喊聲嚎哭聲戛然而止,首先噴出的是紅色的血,然後肚子里整串的東西被拉了出來。貨運車在離事發處不太遠的地方被熱心群眾逼停(車開的很快,到底怎麼停下來的我具體記不清楚了),印象最深的就是車後面一個腦袋,脖子往下的東西都是血和內臟,拉出來好長一串,不遠處是死者脖子以下的軀體。
補個有點重口的情節吧,和問題無關。
當時天冷嘛,我們本地流行冬季喝羊湯,羊湯是我們當地的叫法,基本沒羊肉,很多地方叫羊雜湯。那時衛生條件遠不比現在,羊湯的攤子很多基本露天的,好點的有個棚子,但為了招攬生意都會把大鍋放在棚子外面,裡面熬著不知道放了多久的羊骨頭。那時每每在冬天路過人多的路口,或者是趕上廟會、集之類都是很常見的。
通常的景象都是露天的大鍋里煮著羊骨架,旁邊還有一口鍋燒著水收拾新鮮的羊下水,空氣中瀰漫著腥騷的膻味。
出事地點也在路口,事發地的旁邊正好就有一個羊湯小攤,周圍放著幾張低矮油膩的小方桌,那天攤子生意不錯,又趕上中午飯點,不少食客坐在小板凳上,津津有味的就著燒餅喝著羊湯。誰知道就在旁邊沒多遠的地方發生了這重口的一幕,突如其來卻又不堪入目,不遠處那新鮮熱乎的內臟,空氣中瀰漫著令人作嘔的血腥味,比攤子跟前正收拾的羊下水重口多了,定睛望去,血淋淋還冒著熱氣的腸子拉了那麼長...腦補下當時的景象吧,我記得那群食客都看傻了,咀嚼的喝湯嘶流的聲音都停住,有那麼幾秒,然後這幫人不約而同幾乎同時吐了。有的是吐在自己碗里或者桌上桌子旁邊,有的是直接就噴了別人一身。
後來那個地方有好久沒人賣羊湯了,估計當時正收拾羊下水的老闆也正被噁心到了吧。
最後是結尾了。
當時很多人都嚇傻了,司機最後怎麼處理的我忘掉了,只記得過了一會兒有膽大的人用鐵鍬把那些東西鏟到了一起,又不知道是誰找了快草墊子還是草席之類的東西蓋住了臉。
我印象里最深的沒蓋住的那雙腳,穿著的白襪子上面有血污也有髒東西,旁邊不知道是誰把鞋子也給收拾了過來。沒錯,最完整的東西就是那雙鞋子了。
一瞬間一條生命就這樣消失在我的眼前,而且是如此慘烈的方式,在我當時幼小的心靈中留下了不可抹去的陰影。現在每每看到新鮮的內臟,還能想起那次經歷。
我覺得你們都沒回答到點上…
題主震驚的是如何拉出來。
其實吧,法醫因為面對的是已經死亡的對象,所以他們和我們臨床不同,不是只通過張開的嘴巴進行處理,而是割開下頜,從下巴那裡把舌頭掏出來…然後再拉住舌頭,就能把內臟順利的從剖開的胸腔腹腔拉出來了。
我第一次看到的時候整個人都傻眼了,真是簡單粗暴……
這個一般只有選修了法醫學的才知道,@秦明叔叔應該是因為平時做的太順手了所以沒覺得特別就沒有講出來。
所謂的「死者舌頭開始一次性拉下全套內臟?」是胸腹腔聯合取出法。現在在病理解剖的時候用的多一些,特別是有大動脈改變(胸主動脈瘤,輔助動脈瘤等)的時候用這種方法比較好,缺點是在「拉起」腹腔器官之前,要把兩側的膈肌,膈腳都要剪斷,不然憑藉暴力很難拉出。不過很多法醫都喜歡用大一字切口,然後採用單個器官取出法。
難道是我年輕的原因么?這個我只是有所耳聞,但從未見過!在下是個晚輩,工作到現在也就動過50具左右的屍體,不過上海司法鑒定所的、中國政法的以及各種牛逼大學的法醫我也見過他們解剖,真心從未親眼目睹!而且,無論怎樣,打開胸腔腹腔取出內臟豈不是更能保持內臟完整性,而且還能見到內臟周圍的情況,最最重要的是,就算你你真的拉出來了,你怎麼裝回去?怎麼把遺體交給家屬?這不坐等人家上訪么……在下晚輩,說的不好多擔待,我說的實際工作中,理論上的東西就不要講了……
我老公也是法醫,剛問了下。解剖就是從下巴那裡開始劃,繞開肚臍整個把人拉開。然後捏住喉管一拽,就都出來啦。這個形象不?
一字切開後暴露頸部和胸腹腔,延肋軟骨切掉肋骨和胸骨,分離頸部的淺深肌群後,用手術刀延下頜骨的邊緣切開,用手向內探,直到摸到舌頭尖,抓出來,用止血鉗墊著紗布夾住,一邊拽一邊分離左右兩邊的組織,在鎖骨附近要注意,機械性窒息和猝死的屍體血管一般都是充血淤血的,在切斷鎖骨下動靜脈是經常會出現血一下噴出來的情況,注意保護自己(其實我就是因為被噴到臉上兩次),後面要切的地方就是肝圓韌帶、橫隔和最後直腸的截斷,然後基本上就可以拽出來了。樓主自己體會下。
猶記得一次不經意的課間休息,任課老師給我們播放了一個八十年代製作的屍體解剖範例的視頻,由祝家鎮教授完成,乾淨、利落、整套內臟牽拉出來,完美。
為何作為臨床狗的我剖一副完整的要一下午~~(/"≡ _ ≡)/~┴┴,果然隔行如隔山嗎
這是聯合取出法,也叫大病理。還有原位取出法,公安局喜歡用,院校喜歡用聯合取出法。聯合取出有其優點,能完整暴露氣管,食管和胸及腹主動脈(可以全程剖開),取腎上腺更容易(更好定位,不是在一團脂肪里亂找),還能檢查到椎前情況(如椎前或椎旁血腫)、腹膜後情況(如腹膜後血腫),但聯合取出也有其缺點,如沿下頜下緣切時比較費力,切斷膈肌也費力,有時還要切斷腰大肌才能順利胸腹腔臟器一下拉出。最後不管聯合取出和原位取出,在縫合後沒有什麼太大不同。
先分離,割割割,然後用力一扯,處女秀是個小女孩,當時我的內心是崩潰的
就像取魚的內臟一樣,從腮開始拽,一拽拽一套。。。。以後再也不能愉快的吃魚了
我在法醫實習期間都是打開胸腔後一個個取出臟器,實踐中有時家屬要圍觀,有時致命創口位置明顯,只需要解剖確認,而且解剖完需要縫合,所以實踐中很少碰到這麼簡單暴力的切法
當然可以!!!完全可以!我親眼見過!!
難忘的病理解剖課!!
好像叫 全器官摘除?
這讓我想起了,我殺雞的場景。
一次性在一個問題上找到好多同行
法醫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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