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人為什麼要裹小腳?


在就這個問題查找資料的時候,看到了一條驚人的解釋,與這條比起來,其他都弱爆了:

據說,由於纏足後行走困難,恰恰鍛煉了陰道周圍的肌肉,防止陰道鬆弛,甚至保持處女陰道般的收緊狀態,使性交時更有快感。而女性平時絕不裸足,對男性而言可窺見其私密之處亦有類似快感的作用。

資料來源:http://zh.wikipedia.org/wiki/%E8%A3%B9%E8%B6%B3


自明至民國幾百年的時間裡,女人裹腳是一種時尚,也是一種規矩。正經人家的女人要是不從小裹腳,長大了簡直就無法獲得尊重。這種觀念的形成還真是奇怪呢,要知道,裹腳這種事,本來是「不正經」的女人才幹的啊
歷史上第一次出現裹腳,是五代時候南唐的宮中,有個叫窅娘的宮嬪用帛纏足,讓腳纖小彎曲,「作新月狀」,跳起舞來「迴旋有凌雲之態」,南唐國主李煜為此非常愛她。後來有人作詩記載過此事,「金陵佳麗不虛傳,浦浦荷花水上仙。未會與民同樂意,卻於宮裡看金蓮」。
窅娘的受寵引發了一些人的跟風,最開始當然主要在宮中,而且主要以從事娛樂事業的人效尤。慢慢地,跟宮中有關係的娛樂圈人 ——教坊樂籍舞女中也開始風行,蘇軾曾寫過一首《菩薩蠻 ·詠足》就寫的這樣的人 ——「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然後這種時尚又傳到家妓當中,大將劉光世的家妓都纏足,文人趙令時稱讚她們「腳絕」、「穩小弓鞋三寸羅」。姚勉《賀新郎》詞里,寫一名歌妓「怕立損弓鞋紅窄」。宋理宗的宮中,「宮人裹足纖直,名『快上馬』」。總之,在整個宋代,纏足的女性主要是宮人、妾媵、家妓和歌女,以及一些追逐流行、希望討男人喜歡的「時尚人士」。在南宋後期,小腳是首都臨安時髦婦女的一種象徵 , 時稱「杭州腳」 。文章里描寫女人美,就說「一婦人顏色潔白,著皂弓鞋,踽踽獨行。」
雖然文人們經常寫文讚美「蓮鞋」、小腳,但正經人家是禁止自家女人裹腳的。程頤的六世孫程淮在度宗時曾任安慶府通判,規定程氏家族「婦人,不纏足,不貫耳」。徐積稱讚蔡氏寡婦勤儉持家:「何瑕裹兩足,但知勤四肢」。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宋代的纏足只是把腳裹得「纖直」而不弓彎,和我們所知道的「三寸金蓮」也是有區別的。
這種「特殊職業者」的風尚最終變成社會普遍規則,發端於元代。當時許多漢族文人為了表示與蒙古人的「華夷之別」,鼓勵自家女人纏足,以示與蒙古人的野蠻有所區別。不過有趣的是,這種思想反倒讓蒙古婦女也開始追逐這個流行,蒙古女人纏足之風比漢人更甚。發展到了明代,女人是否纏足,和男人是否讀書一樣,成了社會階層的代表,有否家教的代表。有明一代,這個風尚越發展越變態,「金蓮」也就從一開始的只纏瘦,變成了與殘疾無差的樣子了。觀念放在那兒,全社會都覺得這樣是美的,明清時山西一代還經常組織「賽腳會」,如同今天的選美大賽一樣,選拔最好看的小腳。直到 1903年,日本舉辦的一次落後地區博覽會上,將中國小腳與爪哇、菲律賓等土著人的陋習放在一起展覽,中國人才突然震驚地發現,原來小腳在他人眼中是那麼怪異與醜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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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看一本說,古代人認為裹腳會是陰道口收縮變緊,更能滿足他們的性慾,儘管這種說法沒有根據,但是可能因為私底下流傳,便成為一種傳統!


「所有的女人必須夾緊兩腿才能走路……男人總是渴望那些大腿的力氣。」


——格非《風琴》


南唐李煜有個妃子叫窅娘,她生得苗條,善於歌舞,受李煜的寵愛。李煜詔令築金蓮台,高六尺,飾以珍寶,網帶纓絡,台中設置各色瑞蓮。令窅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舞於蓮中,迴旋有凌雲之態。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後,窅娘為了保持和提高這種舞蹈的絕技,以穩固受寵的地位,便常用白綾緊裹雙足,久而久之,便把腳裹成了「紅菱形」,「新月型」,其舞姿也更為自然,美不勝收了 。

就像「楚王好細腰,宮女多餓死」一般,上層的流行往往帶動下層的學習,然後人們就忘記了這個傳統的由來,盲目地一代代傳下去。

明末清初,滿清強令蓄髮,「留髮不留頭留頭不留髮」,由此鬧出了「揚州十日」 「嘉定三屠」,無數人因此而赴死,但是到了清末,剪辮子竟然也讓無數的漢人痛哭流涕,好像要了他們的命……

傳統總是讓人如此可敬又可憐


古代女人也不都是裹小腳的,在隋朝以前,女人的社會地位並不像後來那麼卑微。裹小腳起源有甚多說法,有隋朝說,南唐說和北宋說,也有說從商代就開始了,但是沒有歷史記載不太可信。我們可以把纏足作為一個現象來觀察整個中國文化和思想的變化。
在南宋以前,裹小腳的主要都是宮裡的嬪妃,宮女,為了滿足皇帝變態的喜好。我認為是南宋朱熹「理學」出現以後,對人們思想禁錮越來越嚴重,到了明清時代達到了高峰。這樣的後果使得男性對於「三綱五常」的恪守更加死板,女性的「三從四德」也大抵在這個時期更為突出。纏足作為其中剝奪女性權利的一項,不僅對女性的心理和生理造成了傷害,也反映了當時社會等級分化的嚴重。在西方逐漸從中世紀的黑暗中走出時,我們卻從唐宋時的光明走入了黑暗。


因為愛美。。。。
其實要是看看高跟鞋,那麼裹小腳這事吧,也就沒那麼稀奇了。

隨便搜幾張,有些誇張。不過高跟鞋確實是一個相當普通的女性鞋式;現在可沒誰逼人穿高跟鞋。長時間穿高跟鞋也能造成腳變形,比如最常見的拇外翻,也確實造成了女性身體的痛苦。是不是過個幾百年,大家又要控訴男權社會導致女性穿高跟鞋,造成身體傷害呢?


纏過之後的腳掌部分捲起,平時行走都用腳背,向內的部分會很敏感,解開纏足布後會迅速充血,久纏後的腳有特殊的強烈氣味,對於異性而言這都是有強烈性意味的,等於人為為女性在陰道之外再造了個性器官。同時小腳平時屬於極其隱秘的部位,對異性而言增加不少神秘感。
好奇心+敏感+濃烈氣味+充血的鮮艷觀感……帶來的性衝擊力請自行體會


朱熹是發揚光大者,裹腳是李煜開始的,不是他想出這麼個方法,而是別人裹了他覺得好看,就傳下來了。和高跟鞋是兩回事,其一高跟鞋對一般人的影響不會太大,其二你穿不穿是你自己的自由


降低女性社會地位,迎合男人變態喜好的需要


就跟現在人整容一樣


宋朝人的審美觀變的喜歡纏足女子。


纏足習俗開始於宋朝。書籍《纏足史》考證眾多史料,既反駁了纏足習俗開始於其他朝代的說法,又證明了纏足習俗開始於宋朝,宋朝纏足已經造成很大痛苦,「受無限之苦」 ,
宋朝之前以及北宋初期還沒有纏足,但是隨後宋朝出現了纏足。北宋末年上層社會的女性纏足,南宋上層社會的女性纏足,此外妓女也纏足。纏足習俗在南宋已經興起了,南宋後期婦女穿纏足弓鞋的已經較多,「小腳」已經成為婦女的通稱。


主要是因為美,而人們之所以會覺得小腳美,大致有兩個原因:
1. 如黑色菠蘿說的
2. 限制女子行動,這樣才容易「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嘛


受封建思想迫害,為了限制女子的行動。徹徹底底的是一種陋習,人類的退化。


為裹小腳進行辯護,說古代大腳女子無法嫁人的,馬皇后同學舉雙腳表示不服


裹小腳走路大腿內側肌肉發緊同時也會使陰部肌肉變得更緊 剩下的不用說了吧


最初是一個妃子為邀寵特立獨行在金蓮台跳舞,而後發展為女人的潮流。


這是看過沙漠之花後,查的相關內容,無意間發現裹腳的根源是為了討好男人,割禮也是為了討好男人,突然覺得一切陋習落後的根源都因為男人雙腿之間骯髒的東西


和你穿高跟鞋是一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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