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建一個維權權利代理平台,怎樣的拍賣機制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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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帝在專欄中拍賣自己的維權代理權,現在採用出價高者得,中標價為該報價。這個拍賣機制是最好的嗎?從機制設計的角度來說,為什麼?是否有其它更好的拍賣機制?
謝邀。 @Richard Xu 的答案很好,我這裡補充一點。
Eso Szentes(2007)這篇文章設定的信息結構是這樣的:
(1) 即每個買家i對物品的posterior private value是由一個事前估計和另一個新信號唯一確定的;
(2) 和互相獨立,賣家可以通過透露信息讓買家獲知,買家無法自行獲知,但賣家透露信息後,自己並不能知道;
(3) 每一對在之間彼此獨立。
(2)這一點很好地捕捉了維權信息的一些關鍵特徵,例如交涉所得既與文章質量有關,也與交涉者的個人特徵有關;如果用某種「試交涉」來透露信息,那至少得有委託者的授權,等等。這也是information disclosure in auction這一支文獻對於委託維權交涉的意義。
然而(3)這一點對於現實情形有不盡符合之處。在之間彼此獨立似乎是一個過於強的假設。如果說是否能取得好的交涉成果得看文章的質量,那文章的質量對於所有的買家的新信號都有相似的作用。如果文章質量很好,很大,那麼也應該比較大。如果對(3)進行修改,假定之間不再獨立,甚至進而假定不存在一個可以涵蓋文章質量所有信息的public signal, 我們就進入了interdependent value auction的領域。在這一領域,我們有一些比較經典的結論,例如:
當買家估價是interdependent, 買家間的信號是affiliated時候,英式拍賣與二價拍賣不再等價(原因是在英式拍賣中買家能夠觀察到別人的報價,進而更新自己的估價),英式拍賣產生的收益更高;
二價拍賣比一價拍賣能產生更高的收益(原因是存在Winner"s Curse: 如果大家都照自己的信號報價,如果我贏了說明我是最樂觀的一個,而最樂觀的信號並不是最準確的估計,說明我會虧本;預計到這一點,一價拍賣中買家會以自己收到的信號為基礎向下壓價);賣家如果能承諾(be committed to)透露公共信息,就會提升買家的報價意願,進而獲得更高的收益,等等(Milgrom and Weber(1982) )。
以此為依據,在滿足一定假設下可以設想的拍賣機制是:採用英式拍賣,並且公布試交涉的結果。
最優(收入最多的)機制設計也有成熟的結果:需要通過一個廣義VCG機制加上一個隨機支付來實施(Cremer and McLean(1985,1988))。實施比較複雜,這裡不再贅述。
參考文獻:JSTOR: Econometrica, Vol. 53, No. 2 (Mar., 1985), pp. 345-361
JSTOR: Econometrica, Vol. 56, No. 6 (Nov., 1988), pp. 1247-1257
JSTOR: Econometrica, Vol. 50, No. 5 (Sep., 1982), pp. 1089-1122
http://home.uchicago.edu/~szentes/info.pdf
目前的答案關注了已有的一些問題,我再來提出一個可能的弊端,並提出關於這個弊端的解決辦法(最近刷論文刷多了不吐不快……) @chenqin
論文參見esoszentes(REStud,2007)
目前方法的一個弊端是,競拍的知乎用戶不知道自己在接下來的操作中能夠獲得怎樣的收益:
比如知乎用戶A和chenqin報價10元,買斷了某文章的維權收益,隨後聯繫了十餘公眾號,對方了解情況後紛紛表示「啊呀竟然還要付錢那我就馬上撤下來並賠禮道歉好了賠錢什麼的就算了吧」,於是用戶A要付出10元卻沒有任何收益。
當然,也有可能知乎用戶B和chenqin報價100元,買斷了某文章的維權收益,而用戶B能力高面子廣,公眾號覺得花錢和用戶B打個交道也是有利可圖的,於是用戶B賺了個盆滿缽滿。
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是對競拍方不公平,另一方面也不能保證chenqin自己的維權收益(當然我覺得chenqin此舉就表示他不在乎這個收益= =)
實際上,對於競拍的用戶A和B,有這樣幾個不同的參數:
首先是他們自己的能力水平,這是一個private type,記作vi
其次是這篇文章的要價能力,好文章公眾號願意付錢放著,一般的文章公眾號寧可撤文也不付錢,但是某篇文章具體是哪一種,我們假定chenqin和競拍用戶在和公眾號談判之前都是不知道的,這是一個新的signal,記作si(對於不同的用戶i,這個si是不同的)
最後,基於用戶的能力水平和文章的要價能力,有一個競拍用戶最後能夠得到的好處,這是真正的Valuation,記作Vi
現在我們考慮這樣一個模型,首先每個競拍用戶知道自己的private type(chenqin不知道),然後chenqin說,來我這裡有一篇文章拿出來拍賣維權收益,我會拿它去和某一家公眾號談判,你們可以觀察我和公眾號的交鋒,作為這篇文章的si(chenqin依然不知道對於用戶這個si是多少)。然後你們可以估算出自己的Vi(拿這篇文章和其它公眾號接著去談判的預計收益),然後咱們再拍賣。
對於這種情況,eso和szentes在論文中提出了一個拍賣模型叫Handicap模型,這個拍賣分成兩輪:
第一輪,每個用戶根據自己的vi,從chenqin這裡購買一個特定的商品,原文是premium,我不太確定怎麼翻譯,姑且叫作差價吧。這個差價的價格是c(vi),得到的這個差價是一個數值p(vi),這個差價怎麼用等會兒再說。
第一輪結束,chenqin開始站出來(或者找一個第三方機構)和某一家公眾號(比如「@數據挖掘帝」……隨便打的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談判,然後把談判流程提供給用戶,用戶可以藉此知道這篇文章公眾號覺得是好是壞,即觀察到si,然後推算出如果按照自己的能力vi,能夠得到的最後收益Vi。(這個如何讓用戶獲取到si的方式還可以再討論,比如用戶可以自行拿這篇文章去找公眾號問問價。)
然後第二輪開始,這一輪進行的是second-price sealed bid auction,每個人提供一個報價bi,私信發給chenqin(這樣就是sealed啦),然後chenqin公布最高報價的用戶,並要求最高報價的用戶i付出第二高報價用戶的報價加上最高報價用戶在第一輪所購買的差價的那個數值p(vi)(差價就在這裡用上啦)。
如果我們能夠找到一個合適的c(v)和p(v),就能保證激勵相容:在第一輪,用戶會按照自己真實的private type購買差價,而在第二輪,他們的報價也是按照自己真正的估值Vi,減去他們在第一輪所獲取的差價p(vi)。 在這種情況下,chenqin能夠獲得最高的收益。(當然,p(v)和c(v)的設定是很複雜的= =)
哦,對了,順帶說一句,如果這個模型裡面只有一個人,那麼這其實就是一個類歐式期權交易的問題。
之前在數據帝評論里提過,搬過來了,我認為統一的平台管理會比分散作戰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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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很多寫手的文章被非法轉載,權益被侵犯。中國現在關於知識產權保護這一塊很弱,個人維權難度很大。知乎成立維權平台,讓寫手統一授權給知乎,一篇文章一個授權太麻煩了。有組織的進行維權不至於出現各種奇葩的亂象,中國人太愛內鬥了。
執行方案:
1.讓廣大知友提供線索(不重複),1條線索提維權所得5%;
2.知乎召集兼職維權人員,以組織形式進行維權,出現侵權平台攻擊維權人員時,知乎介入。維權成功,維權人員提每個任務維權所得的25%.這會降低維權人員的風險成本,減少出現多方授權的情況,同時降低知乎維權的精力與成本;
3.知乎負責任務分配、維權任務進度跟蹤, 提平台管理費,每個任務維權所得的10%;
4.剩下的60%歸作者,提成如果有意見,大家坐下談清楚。
發展方向:
1.提供維權服務,收取傭金,知識產權這一塊的產值上億,而且還是片藍海,這錢絕對比商業廣告好賺;
2.後期形成經濟人平台制度,知乎為寫手提供出版方面的法律支持,文章授權價格談判支援,這一塊可以收取一定的服務費,作為維權服務的補充,畢竟其它平台發現侵權成本太高,自然會學乖。
3.知乎有日報、周刊,也可以與亞馬遜打造電子書通道,為寫手出電子書,充當電子出版商。
知乎本身定位是打造一個開放、提問型的知識社區,那麼商業化定位成知識輸出的前端管理平台就會很合適,感謝一下天朝虛弱的知識產權保護。
並不是最優的。
說兩點我感覺做不好的。
一,某一個時段我的報價為最高,被誤以為是另一個知友的報價了,如果我要取得授權,得比我自己的報價更高才行。
二,報價並沒有保證金制度,虛報一個價格,最後並不支付,我看是很大可能會發生的事。
貌似我看錯題了,還是問題被改了?
正經回答:
一:有保證金制度,支付保證金才能競拍,拍下後不付款的,扣除保證金。
二:一口價的方式,作者定一個一口價,買家覺得價錢合適,直接付款,以一口價的價格成交,拍賣結束。
三,分明標和暗標,明標可以看到別人出價,根據別人的出價來調整自己的價格,暗標為其他人不可見,僅有賣家可以看到,期限到了之後,以最高價成交,通知買家付款。各有優勢。
(不是專業的,以上僅為個人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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