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用什麼技術可以鑒定筆跡及其時間?

韓寒做到這步的確令人心酸,我們不如就把最後的疑點掃清好啦!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01280b0102e0ak.html 擁護者和質疑者都請踴躍發言(其實是想了解一下筆跡鑒定這項技術的發展現況,例如筆跡的書寫人可以證實,但是書寫時間的精準度又有多高呢?這麼想多少有些小人之心,但是按照普通人的想法還是想弄得清清楚楚,不給方豬子之流留下丁點疑點)


從技術層面而,鑒定手稿的時間與筆跡只是一個操作程序而已,現代科學技術至少有幾十種方法來鑒定出手稿物理層面的真偽。
然而,從情理、法律的上說,誰有資格去要求韓寒對他的手稿進行鑒定呢?韓寒又有什麼義務來對去鑒定自己手稿的真偽呢?多少瓷國人都不知什麼叫「無罪推定」與「誰主張有舉證」啊。
在法律訴訟之中,如果一方的訴求無法獲得證據的支持而敗訴,則他必將承擔敗訴的不利後果。然而,在造謠韓寒這件事上,那些造謠者則只需要造謠,而不需要承擔任何不利後果,這幾乎是零成本的。
如果有誰拿出韓寒懸賞2000萬的百之一20萬去質疑韓寒手稿的真偽,如果鑒定出其手稿為真,則他承擔付出20萬的代價,如果這樣,我支持他有鑒定韓寒手稿的權利;如果一點代價都不想付出而要求韓寒鑒定它的手稿,等鑒定出是真的時候說:「啊,是真的啊?是真的就沒事了,沒事了!」
——操,天底下有這麼賤的人嗎?如果這樣,每個人都可以像《當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里那個柯景騰一樣說,對不起,先生,我合理懷疑您沒有小雞雞,請您把褲子脫下給大家鑒定一下!」


以一個正常人的智商與情商


我只想說,當一件本來無風起浪的事情,被搞的好像空穴來風事必有因,而最後要逼迫一個作家拿出手稿以求不要和海岩一樣,澄清後還落得一個多少年後還被人因「代筆」而記住的作家的時候,這件事情已經是很可悲的。
可悲的不僅僅是對作家本人的尊重的消失,或者說,對任何一個人最基本的尊重,更可悲的是某些局內人毫無底線肆無忌憚的毫無依據的懷疑。
同意米婭所說,真偽又如何,一樣可以說是默寫的。車娜!


鑒定了真偽又如何, 造謠者可以說是韓寒背下來默寫的.


參照法律程序,應該採用無罪推定。在未經證實和判決有罪之前,應視其無罪。
對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須有充分、確鑿、有效的證據,如果審判中不能證明其有罪,就應推定其無罪。


對於作家來說,質疑作品不是他本人寫的,這件事情本身無法證偽。即使拿出手稿,也無法證實這件事情。正如我可以質疑金庸先生的作品都是有人代筆一樣,特別是他還自己承認過倪匡代筆這種事情:)

所以現在質疑的人,都應該自問一個問題,你要求對方拿出怎樣的證據你才信服?如果是你站在這個被告席上,你怎樣為自己辯護?


問題不嚴謹 此方面司法鑒定包含 1、檢材是否屬於同一人所書寫;2、檢材是否屬於同一隻筆所書寫3、檢材是否屬於同一時間所書寫。鑒定內容不同 方法亦不同。


筆跡形成時間鑒定,一直是文書鑒定領域一個世界性難題,目前最權威的方法是南天明鑒利用計算機檢驗文件製成時間方法及系統,是依據墨跡褪色原理,採用物理檢驗方法,並利用計算機進行計算和處理,具備不破壞檢材;檢驗周期短,可實現重複檢驗;檢驗數據可量化,精度高,誤差小,結果直觀,易於理解,結論客觀、準確等優點。只要有符合條件的樣本作為比對,就能夠確定其形成的時間範圍。


有一個鑒定規範叫《朱墨時序鑒定規範SF/Z JD0201007-2010》,是指「利用一定的儀器設備對文件系統要素中印跡(通常指印章印文和指印等)與文字(通常指各種書寫工具形成的手寫文字和列印、複印工具形成的印製文字等)交叉部位的墨跡分布狀態及理化特性進行檢驗和分析,從而判斷兩者形成的先後次序。」

參考依據:朱墨時序鑒定規範SF/Z JD0201007-2010_法天下司法鑒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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