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普通人想維權到底有多難?

北京
最近發生的事讓我深刻的體會到了作為普通人深深的無力感。

噩夢開始於約九月初,樓下底商1-3層開始裝修會所,從此每天早上六七點左右準時被巨大的噪音吵醒,然後就是一整天的巨大轟鳴聲~好幾個電鑽同時在響+砸牆聲+打樁機,時不時還有轟隆隆牆壁倒塌,周末和法定假日都不例外——連國慶都是每天七點半準時開始巨大噪音!【四樓業主最慘,燈罩都被震掉了】

實在是忍無可忍,於是先給物業打了電話,物業管不了,讓我們報警。
於是打110~半天過去了,一天過去了,噪音根本沒停過,打電話過去問到民警電話,民警說:「你就不能理解一下人家?」強調了一下嚴重性,民警說:「我看看吧,你應該找城管」。
於是找到城管,答曰室內裝修不歸他們管,找110去。
百般無奈,給市民熱線12345打電話反映,答曰:估計15個工作日左右有反饋~半個月之後再打,說不知道進展……
環保熱線12369說不歸他們管,找110。
朝陽環保局長辦公室電話65947126,給了我下面的電話
打了局長辦公室給的這個電話65947134態度惡劣說這不歸他們管,我說110說需要環保部門監測,答曰自己到外面找機構去,不關他們的事,是我理解能力有問題。
找房管局:同上
找城建:同上
找街道:貼了一張和解公告,但噪音完全沒停過。
又到周末,噪音變本加厲,又找了一遍相關部門,仍是互相推諉。絕望之餘,想起找媒體,找了四五家統一答曰不管。仍然不死心,在相關機構的官方微博每天留言,然並卵。

截至到現在打這些字,噪音還在無休止的響著,我們自己下去自己找過,結果被擋在門口的凶神惡煞的人攔住,表明了來意後,對方滿不在乎的說施工要到12月份,老闆特別有後台,溫特萊中心都是他們老闆的,愛怎麼告怎麼告。

【感謝大家的建議】
合法的途徑除了上法院都試了~各部門除了互相推卸責任,沒有願意受理的,投訴相關機構不作為更是沒人管。辭職是為了準備考試,還有不到兩個月要出國,去法院的耗時耗力都是在承受範圍之外的

懷疑小題大做的知友,我只想形容一下近段時間的感受——神經時刻緊繃,感覺十幾個馬蜂窩同時在耳邊響,時不時牆倒塌的巨大轟隆聲,加上腳底的震動讓人腦子裡沒有別的想法,只想用暴力方式發泄憤怒,每次噪音停止的幾十秒間隙我都要抓緊時間深呼吸幾口留住自己殘存的理智

【新進展——民怨沸騰,業主委員會貼的】


我作為前媒體記者和現行政執法人員,給你提供一點思路。
你首先查閱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環境噪音的法律法規,找到你這個事件的主管部門。因為噪音分為工業噪音,交通噪音,社會生活噪音等等,是分不同部門管轄的。
你這個屬於社會生活噪音,一般來說是屬於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管轄,但北京實行綜合執法,不知此事執法權是否劃歸綜合行政執法局,你自己落實一下。
如果主管部門不受理,那你可以提請行政複議,起訴其行政不作為,或者向紀檢委投訴其工作作風。
你找媒體反映你樓下小區裝修擾民,媒體自然不會對這種小事感興趣。但是你若是反映多個部門之間扯皮不作為,花費無數時間和精力都無法解決一件小事,那麼這才有新聞價值。
保留好通話記錄,相關音頻視頻錄音,以後無論是起訴行政機關不作為還是起訴會所侵犯你的權利,都能用得著。哦對了,根據法律,你可以要求會所對你的損失進行賠償。
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
好多人說沒什麼卵用,我只是告訴你應該怎麼去維權,但並不負責替你去維權。你相信也好,覺得無用也罷,跟我有什麼關係?


兄弟(目測咱們歲數差不多),自從維了權,我就知道誰在找我維權我才不去呢。我告訴你個事實,能管得了的問題,你一般都不用去維權的。比如影響了政府他們自己就管了(比如你說的這個雜訊發生在市政府的樓下)。再比如容易執法的他們早就出面了,比如街邊擺攤分分鐘搞定。你的說的這種維權一般都是和有勢力(有錢或者有權)的人鬥爭,我只能告訴你維權沒什麼用!!!!你要是警察,城管,環保部門你會去管嗎?你也不會,因為為了所謂的正義得罪勢力太不值了。你說是不?我告訴你你的問題想解決辦法如下:1、統計到底有多少人願意跟你干(湊人數)。2、既然是門面是守著馬路的,你們這些人把這條馬路一封,用不了多久就用人來找你們(不用費勁去找什麼部門,愛什麼部門什麼部門,肯定有人來管)3、告訴管事的,你們有多慘。他會解決的,因為封路是群體事件,鬧大了上頭有人過問他們不好過。怎麼樣,聽起來不錯吧,問題解決的了~~
然而並沒有什麼用,通過你的描述,是個新房子,一般都是年輕人,又是在北京,基本上都是素質比較高的人(受過高等教育)他們是不會跟著你乾的,就你們一家人去封路(目測你家人也不會),不用警察,裝修隊就給你們打跑了。所以,我想告訴你:兄弟,認了吧。其實,你在知乎上問怎麼維權,我就知道你根本就維不到權了。因為你是素質高的人。有人會說我簡單粗暴,目無法紀,犯上作亂,自私自利。我只能說,見識有限,說點肺腑之言。


挖坑技術哪家強 蘋果公司勝藍翔_iphone吧 難度和維度,你看看這麼文章就知道了。
文字還是轉過來吧,看著方便:

事情發生在今年4月份。於對銷售渠道的信任,我直接打了蘋果400電話,在一位叫JoJo的女Apple專家(Jojo.specialist@apple.com,400-666-8800分機 28900204)指導下購買的(備註:這個磚家等我後來再聯繫她,語音信箱留言也不回,我打到28900204號碼附近的分機號,同事說她度假去了。後來聯繫上,她說事情已經交給EL的人處理了,她不管了)。
一天在和朋友發微信聊天,朋友回消息後,我一看的時候就楞了,屏幕右下角裂出來道小縫。我又拿起來細看,確實是條縫,之後回想,是在點「發送」後,隱約聽見過細微聲音,當時沒在意。因為縫沒有貫穿屏幕,加上屏幕有貼膜,也就沒破開,不過之後我開關機、拍照的過程中有移動,長度增加了些。【見材料1】。然後我就開始聯繫蘋果,結果卻遇上了蘋果的奇葩客服們和設計巧妙地挖坑設伏的制度及戰術。讓人踏上了漫漫征途路,但縱使雄關漫道真如鐵,吾也要上下左右削蘋果!!
屏幕出問題後,我先是第一時間聯繫了400客服,天真而又信賴地向其詳細描述了情況,然後客服就開始背模版了(這是我後來才知道的):我們非常能理解您現在的心情,我一定會盡我全力幫您解決您問題,blablabla....然後開始講他們的政策,過了14天屏幕不管是什麼絕對絕對絕對不會更換,答應換了被開除!!(聽著蠻可憐,不知道是不是又是模板情緒,但卻恰是因為企業有可恨之處)。
在我堅持下,我拍了照片發給客服,他說轉給工程師看,過了兩天,不給出任何具體理由,也不說有問題沒問題,開始統一口徑,跟復讀機一樣籠統回復「根據其保修條例規定,不在保修範圍內」,拒絕處理。我說那就共同選個鑒定機構,送去鑒定,費用依照規定,不是質量問題我付,是質量問題你承擔。和我溝通的客服JimmyLv( 021-61594014)立馬很激動地拒絕了,態度強硬的說:我們的工程師的鑒定結果就是最終結果,也是最權威最具有效力的法律鑒定,其他機構的任何報告均無效。我呵呵了,說你懂法嗎?你自己公司給自己寫份「鑒定報告」只是陳述,要不我也刻個名章「鑒定」一下,誰的算?
期間,也聯繫過工商(因為客服是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021-60588323方面的,蘋果在大陸有倆獨立公司),但因為自由貿易試驗區分局對總局的任務分派有意見,那名工作人員不願意直接交流,說他要把案子送回總局,我也就沒法展開說。消協本來也就是個拖鞋機構跑不動,我也就沒再關心了,結果他們竟然給我還來了個函(當然這是規定),原文傳達蘋果的旨意:1.「蘋果公司表示」官網產品應向北京工商反映;2.「北京工商部門與蘋果公司進行了調解」,【讓我震驚了,它倆竟然拋開我去「調解」】3.「蘋果公司售後服務部門表示你所投訴商品系物理損壞」,不在保修範圍內。【引號內容系原文摘錄,自貿區工商就一個傳聲筒】我也懶得找總局了,行政部門聯繫起來太難了。
木有辦法,誰讓咱是一介草民不入果眼呢,但感謝黨感謝十八屆四中全會給我的法治信念(實話哈),我就寫了訴狀整理了證據材料,起訴了銷售方--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法院審查後,給蘋果北京公司發了傳票【材料2】,傳喚其出庭應訴。
縱使蘋果再無恥無畏,這畢竟也是中國的地盤,法律的領域,它也不能無視。收到傳票後,蘋果不就事論事答辯,卻開始打程序戰,提交了《主管權異議申請書》(應為「管轄權異議」,蘋果卻要用這洋說法)【材料3】,從它網站角落裡翻出一條仲裁管轄條款,稱我購物時會閱讀到並視作同意,要求法院不受理,「應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處理,從而讓人跑去北京,還是一家關注它的仲裁委(後文講),以此增設成本,逼人放棄。
我在法院拿到文書時,不由自主的whatthe fuck了一句,讓法官還瞪了我一眼。我購機方式明明是撥打400-666-8800銷售電話(原來掛在首頁,前段改版拿下來了,這裡能看到http://www.apple.com/cn/contact/),和那位叫JoJo的銷售全程電話溝通下單,付款也是使用信用卡的CSV碼驗證支付,完全就沒開它那網站去填寫那訂單。之後維權溝通中和蘋果也很清楚的說過了整個購買過程,訂單里也能看到,蘋果客服都做了記錄,答辯時卻就這麼睜眼說瞎話。
對於網路購物中消費者維權成本高、商家店大欺客(蘋果確實做到了"biggerthan bigge豈止於大")的情況,民訴法和司法解釋本已做出了具有優先效力的管轄規定「第二十條 以信息網路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路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蘋果卻特意設置了仲裁條款,以增加消費者的維權成本。估計也是基於這個自信,蘋果在前期溝通中態度傲慢,客服說我人沒在北京,案子只能來北京打,跑來了還要花時間等,不划算,說就自己吃虧下算了。因為客服不是法律人員,我也就沒和他討論管轄問題,說讓他自己去問問法務,他說沒必要,不過他要是吃飯時候遇到或許會聊聊......聽的我都想拿個蘋果塞他嘴裡先把他餵飽。
接著我就針對蘋果的管轄權異議又整理了證據,進行答辯後,法院判了蘋果敗訴【材料4】。蘋果這時候可能有點重視了,可能知道我沒他想的那麼容易解決掉。然後就跑來一位態度和藹、張口就跟服務生一樣的有禮貌的叫MichaelXu的Executive Liaisone員工(聯繫方式:021-61594043| 400-056-0122轉8710075 |18521027757 zhou_xu@apple.com),提出「調解」要求,我也就暫時沒再聯繫法院,誰知道卻掉進了他們的又一個陷阱。
這徐(許)大俠也是客氣備至,每通電話要把人當健忘症一樣重複一遍他自己的名字身份職位職權。但和蘋果員工的專業度不一致的是,到現在為止,他始終不用辦公電話,而是用18521027757這個號碼的手機和我聯繫(見通話記錄),不知道用意何在。讓我好像又看見一個坑——臨時工的急性短暫性越權行為??;-)徐大俠表怪我,「我只是說假如~~」.法界同仁們,這構成表見代理吧,
我又一時心軟,被蘋果的聖光耀瞎了眼,同意了,結果就是,他又開始「我把情況層層彙報總部去處理了」。這彙報信估計是手寫的信,寄到英國用泰坦尼克號運,直接給喬總的英靈批閱了,久無音訊,問大俠送到沒,他說不知道…過兩天,打他的手機還提示關機了。
案子我不會放棄,為了認真,也為了輸贏。把文章寫出來,也是提供寫信息,供大家了解。關於和蘋果的產品糾紛,歡迎交流,別讓它「豈止於大」。


我們這邊有一家五星級酒店,和我們小區隔著六七百米,中間還有若干棵茂密的大樹。每到中餐、晚餐的時候就放音樂,聲音奇大無比。酒店和小區之間的建築、樹木都無法過濾掉那個聲音。
在高音量循環播放的轟炸下,任何優美的曲子都是噪音,加上他們的品味很奇怪,眾多的古典名曲當中居然夾著《男兒當自強》,成龍演唱的那個版本,好多曲子在我心目中的印象就這樣毀掉了。
我對家人抱怨過,他們很理解地說:人家也是混口飯吃。
但去年,因為懷孕我變得特別敏感,坐月子期間敏感度有增無減。孩子被吵得哇哇哭。
當他們開始循環播放《梁祝》鋼琴版的時候,我再也忍不住了。
我上微博,發了一條微博,並@我們這邊的幾個大V——包括官媒、報紙、記者——還有酒店自己的微博。
第二天,音樂聲小了很多,到目前為止,他們依然播放,但我幾乎聽不到了。
建議題主試試我的辦法。


同情題主,但是,題主,你被噪音騷擾成這個樣子,結果居然素手無策,責任主要在你。
上面有人已經回答你,這個事情歸環保部門管。你說環保熱線電話打了,然後別人說歸110管,你就天天打110。
好吧,再告訴你一次,這個事情歸環保管!你該去找的是當地的區環保局。 如果電話說不管,你就到環保局去,如果接待你的科員說不管,你就找他的領導——處長,如果處長也說不管,你就找局長。這樣一級一級找上去,才是你維權該走的路。 別人一句話就把你打發了,你這個維權當然沒辦法了。 環保局有執法權,但是不會每一個投訴都管,沒那麼多人力物力,你的問題還沒反應到具體的主管單位以及具體的主管人員那裡,你叫別人怎麼管?
對這事,大體上應該是環保局,來測噪音,測試之後給對方提出整改意見,如調整裝修時間,採用手段降低噪音等,如果對方不進行整改,環保局可以採取行政措施,如勒令停止等。
找其他的任何部門沒用。

補充:1.打114.問區環保局電話
2.打環保局,問管理噪音投訴的是哪個處室?問電話。
3.打處室,問管你們那一塊噪音的是誰,電話。
4.打他電話,反映情況,投訴。要求回答,什麼時候來處理。
5.如果他說不管,你就說,你已經向他反應了,他不管就是行政不作為,你將向他的領導投訴。
6.給處長打電話,要求儘快解決此事。投訴經辦人員。
7.給局長打電話,投訴處長,告知他不管就向區人大投訴。
8.把區環保局管理噪音處室電話,以及處長電話張貼在小區,呼籲多點人打電話投訴。

你就只能做這些了,不過就算環保來人了,處理了,估計白天你還是沒法忍受,不會強制要求他白天也不能裝修。白天就選個風景好的地方去複習吧。複習效果說不定還好些。裝修畢竟不會太久。騷擾來了,躲一躲,不要硬抗。

9月18日補充兼答評論:
作為一個普通人,維權得是什麼心態?我覺得用一句話來說就是「相信政府、相信黨」。沒有別的原因,因為你不可能拿起菜刀鬧革命(其實這個觀點和既然不能反抗,就閉著眼睛享受一樣。)你必須相信政府會給你解決,如果你都不相信政府,你打心眼裡就把政府視為貪官污吏,你還找他們為自己維權,確實就見不了效果。
有了相信政府、相信黨的心態,你再去找政府部門維權就好辦了。從方法上也簡單,找到主管部門、主管人員,如果主管部門主管人員推諉,你就找他的上級逐級投訴。從態度上,你也能夠保持一顆平常心,不急不躁,有理有據,必然見效。環保部門及其相關單位,他們的職責就是維護環境,他們領工資就靠這個。你想通了這一點,心頭有底,就能做到有理走遍天下!
那些說我想法天真,普通人連領導電話都找不著的人,個人認為,要靠自己維權確實會遇到一些困難,但是,主要還是因為他們沒認識到這一點,所以他們也確實想不出辦法和招數,確實找不著領導的電話,他們已經把政府看白了,政府及其相關人員對待他們也一樣的態度。沒別的原因,人性如此。

所以,我把原因歸結為題主得負主要責任。這個回答是不是很理想化,嗯……你要有理想,才可能實現。當你維權成功的時候,別人看著都覺得是奇蹟,其實說穿了,就是那麼簡單。


如果在澳門,我們是這樣處理的。

根據澳門第8/2014號法律《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第三條規定:星期日及公眾假期的全日以及平日十九時至翌日九時的時段,不得在住宅樓宇進行任何可產生騷擾噪音的更改、保養及維修工程。

騷擾噪音的定義則是按同一法律第二條規定:騷擾噪音」是指由存在於某一地點鄰近處的聲源所發出騷擾他人生活安寧及休息的、或令人難受的,又或超出本法律訂定且按《聲學規定》確定或測定的聲級標準的噪音。

根據同一法律第十一條規定:

一、環境保護局負責監察對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八條及第九條的規定的遵守情況。

二、治安警察局負責監察對第七條及第十條的規定的遵守情況。

三、環境保護局人員執行監察職務時具公共當局權力,並可要求其他公共實體,尤其治安警察局提供所需的協助

四、上款所指的人員應持有工作證;有關工作證的式樣由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核准。

五、環境保護局可要求具備條件進行聲學鑑定的公共或私人部門及機構,提供行使有關職權所需的技術輔助。


1. 受噪音騷擾者可以 致電/電郵/傳真/書面申請 環境保護局專線

2. 環境保護局立即派監察人員到發出噪音單位 (我有朋友在環境保護局負責此工作,他經常凌晨被傳召去發出噪音單位,真可憐,令他經常想轉工作)

3. 如果監察人員發現違規,一方面要作出實況筆錄,另一方面根據同一法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屬適用第三條...規定的情況,監察人員應命令立即中止產生噪音的活動。

4. 環境保護局監察人員會即時命令立即中止產生噪音的活動 (法律在這裡用了"應",因此這是行政羈束行為,行政人員不得不做這命令,否則他要接受紀律程序)

5. 如果對方拒絕,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六條規定:不服從監察人員根據上條第二款的規定所發出的中止產生噪音活動的命令者,構成普通違令罪環境保護局監察人員就會報警立即拘留現行犯,因為違令罪屬刑事罪行。

6. 最後由環境保護局經調查及法律分析後作出行政處罰決定,違反第三條規定者,科澳門幣五千元至一萬元罰款。


以上是澳門面對噪音時的行政手段,希望有幫助。


此外,如果裝修工程拆除了承重牆,這是非常嚴重的後果。


身邊的問題,如噪音問題。舉個例,廣場舞大媽們放多大聲警察來了也不管用;一些流浪乞討者有時隨身帶著音箱就在街上唱歌,把公眾環境當成了KTV(當然這種如果報警多數還是會管的但大多數人沒有維權意識)
在這之上,就是當惹到官時就很難辦了。比如強拆,再比如惹到一些大背景的,比如陳佩斯,比如這次的攝影師告央視侵權,一向嗅覺靈敏的媒體此次幾乎集體「失聲」,這次事件也是被網友頂上去的……而現在,此人的微博已被全部刪除(不是本人操作,因為真人在FB上有發聲證明)


有多難?
去年我在學校遇到一個冒充屍兄騙錢騙感情還騙色的渣,此人已經逍遙法外2年,經過我在各個群里調查發現有很多學妹受到欺騙,對,沒錯都是女生。作為一個喜歡行俠仗義的女漢紙,我當之無愧地帶了幾個被騙的妹砸去報案,然後,警察小哥兒讓我找學校保衛處,當我去學校保衛處,保衛處讓我找學院,然而我們並不是同一個學院的,學院又讓我報警~
呵呵噠,當我再次去警察局,警察小哥兒又說涉案金額太少不夠立案(媽蛋一個人500五個人2500還不夠立案嗎親)
最後我找了兩個男生 揍了那人渣一頓~對,揍了一頓。
於是乎我領悟出來,在天朝靠所謂的行政權利and各種權利要維權的話,不如自己動手。
就醬。


引用一句電視劇門第裡面的話,小貝的媽媽和春生的媽媽打完架說的:終於理解你們為什麼沒事兒總打架,以前不明白,總覺得有政府有警察,有道理,幹嘛非打架,現在確實解氣。然後,春生媽媽說,其實我們窮人有時候真不是為了解氣,政府警察公平道理都是給你們有錢有勢的人的,我們有時候還真就是為了掙這個理,為了生存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噪音擾民應屬於環保部門管理範圍,可以告知報警人撥打12369,環保投訴熱線進行投訴!但報警人要求出警的,或當事人雙發因噪音已發生口角的應派警調解,同時告知當事人向環保部門投訴。其實噪音擾民民警到現場也就是勸解,並不一定能起到相應效果,反而因此造成鄰裡間的矛盾激化,如果環保部門有相關的檢測報告,可以起訴。


上面的人都說了怎麼辦!但是其實都夠嗆!都忽略了維權成本問題,在中國現在,個人維權從制度上和程序上都是絕對可行的!但是考慮到維權成本又幾乎是不可能的,至少會打退很多人給題主提供一個法律規定的程序以供參考:先找噪音污染的監管部門,上面人說了是環保局,去環保局舉報和投訴,如果不受理或者受理了沒有處理,你可以找他們的上級單位區政府和市環保局行政複議。如果行政複議也無作為 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起訴市環保局。當然也可以不複議直接起訴。好了這個程序就算完了。
接下來說現實的問題,中國個人維權之所以困難是因為維權成本太高,不是沒有路徑進行維權而是這個成本太高!按照題主只是打電話舉報維權來看,題主沒有時間來折騰這個!所以題主維權希望基本為零!因為付出的成本和回報不成比例。我在實務中遇到過好多這樣的事情,權利被侵犯,想維權 但是發現維權太麻煩和太昂貴,不划算!就只能忍氣吞聲。這樣導致的結果就是個人維權難!政府和侵權方可以以程序來拖延並增加受害者的維權成本使之自動放棄維權,給自己省事兒!換句話說,中國社會要想實現依法治國 降低維權成本 簡化維權程序很重要


維權的難度不在於你,而在於對方。說實話,中國的環境不太適合做強弱官司,相反兩強官司到處理的很好。


昨天派出所做了筆錄,原因是我的手機被偷了,監控也拍到偷的人,在做筆錄的談話中我就隱隱懂得報警沒什麼卵用了。他們可能就記錄一下,去抓小偷,追回手機的概率我都不去想了。一部手機幾千塊錢還不至於讓他們去破案吧,我現在想在天朝是不是只有人命案才會受到重視,才會儘力去破案,我有個朋友被偷了4輛電瓶車,都報警了,然並卵。最讓我氣的是,我旁邊一個小女生是大一學生,在網上被騙了一萬多塊來報警,可能都不敢跟家人說,心裡又慌,說話的時候聲音小又帶點結巴,做筆錄的協警一點同情心都沒有,又是給臉色又是大聲吼的。給我的感覺是我們去報警的人都欠他們錢一樣,而且不給別人一點希望,報警是為了什麼。
只有在新聞裡面的人才會在絕望的時候警察會帶給他們希望,幫他們追回自己的財產,維護社會的正義。最後說一句,給我做筆錄的人都沒有穿警服,氣氛牛仔褲加人字拖跟T恤,肚子比我們老闆還大。


首先,樓主莫慌,我給你推薦兩個神器
這個自己

下面這個給你鄰居用

記得五星好評哦親!


對不起我只是就著這個問題吐槽一下。
我今天第一次打了12315,可能是我天真,一直聽說315維權什麼的,就真的打了。
我是氣的不行差點暈過去的時候,坐在馬路邊打的這個電話,然而打完了我真的不氣了,我坐在馬路邊直接哭成傻逼。
事情是這樣的,我是一個作死的矯情的不值得任何同情的公主病。請帶著這樣的前提往下看。我這個公主病打算在開學初在學校對面租一套房子,於是我找到了我X我家這個連鎖中介。
前期因為我是個傻逼,所以在那間房子沒通電沒通水的時候,我信任了這個所謂的大公司,趕時間,沒看太仔細就直接交了定金!
在忽悠我交定金的時候,業務員告訴我交了定金他們就負責修理打掃這個房子到我滿意為止!說什麼「您不滿意也不會收房啊」之類的,聽起來很有道理的話!因為我是個傻逼,我信了。他給了我一張收據,收走了我的定金。在這個時候,他一直沒有講過定金是幹嘛用的以及相關規定。
之後,等他們修理完畢,等我再看房的時候,仍然有不滿意的地方。於是我要求協調,他告訴我沒法協調,繼續修繕要我自己掏腰包。
由於我是個小公舉啊!我覺得他們在欺負我!於是我提出了非常無理的要求:你做不到我滿意,我不租了,請退還我押金!
由於我這個要求實在是太無理了,所以他們經理在聽到我問押金可不可以退的時候,直截了當的說了:不退!有本事投訴去吧!態度之強行讓我差點以為我在跟我爹說話!這是吞錢機嗎!故障嗎!一句解釋都沒有就跟我講不還了你投訴吧!
於是小公舉我就灰溜溜的走了,再然後我就非常聽爹的話,撥通了我X我家的投訴電話。
接電話的是個非常溫柔的妹子,她親切的問我發生了什麼,我在大概說完一遍以後,她問我請問您投訴的對象的電話跟姓名。
蒼天啊,我真後悔我當時是用業務員的手機直接給他經歷打的電話!鬼知道他的電話啊!在我反覆告訴她是哪個店面的經理之後,她堅持告訴我她沒辦法查詢。我X我家這麼大的公司連查個店面經理的名字都沒辦法,程序猿你出來我們談談!
這裡我知道是我苛責了,然而本小公舉當時真的氣炸了,所以我憤怒的掛掉了她的電話,然後撥通了消費者救星12315。
於是,繁忙,繁忙,繁忙,繁忙……
當我快接近崩潰的時候,終於通了!電話那頭是個中年女子,聽起來非常冷靜而有內涵,之後我
在通話中也感受到了這點。
因為自始至終她只說了兩句話:你有合約嗎,以及,我建議你和商家私下協商。
我反覆確認多次之後,她依舊像復讀機一樣重複這兩句話。最後我放棄了,我像個戰敗者一樣坐在馬路牙上,掛斷了電話還點了個差評。
作為一個小公舉我第一次感覺到自己這麼無助。我被人叫囂著拿走了數千塊錢,並且我連個能表達自己憤怒的地方都沒有。我覺得自己很無能,非常無能,而這一切都是我的無能造成的。
我想我大概體會到了那些上訪者的些許心情。沒錯我們無能,我們沒有相關知識,沒有關係,沒有辦法,沒有能力,我們很多事都不懂,可是就是這樣,我們就得受委屈嗎,我們就得付出代價買一個我自己覺得根本不算道理的教訓嗎。
我現在還是很委屈,我以後再也不會打315的電話。我學會了以後所有事都問清楚不再信任商家,給他們機會打擦邊球。可是我不開心,我講不出道理,我只是一個剛成年的女孩子,但我覺得我不想學這件事,真的。
如果有人看完,那麼謝謝你。然後,請摺疊我吧。


難於上青天。

我居住的民房樓上樓下同時裝修,聲音從早到晚不分節假日的震耳欲聾。


我還沒打電話報警,我爹就過來制止我,甚至為此和我大吵一架,說我不懂人情世故,別人裝修就該理解,誰還沒有個裝修的時候?等你自己裝修了一定也會這樣。還說在家裡我是你爹我說了不算誰說了算?等老子不在了你愛報警隨便報,我在你就休想,你不要臉我還要臉呢,以後怎麼做人云雲。
這一度讓我以為自己生活在農村而不是上海。


在中國你要維權,先過了你家裡親戚這一關,因為你和他們對於權利的理解是完全不同的。
你想的是法律人權之類的玩意兒,他們覺得是你太不懂事兒了,純屬閑的蛋疼鬧的。


我高中逗逼的物理老師曾經連續一年給環保局打電話舉報亂排廢氣的神威葯業(定位:石家莊,對,就是那個pm2.5濃烈到噎死你的全國最渣省會),結果最後環保局的小科員就差點跪下來求他不要打電話煩他了,就這時候依然不管亂排的事,所以,承認吧,什麼依法治國,人權什麼的聽聽就好,別當真


這種時候你就應該找法院了啊
怎麼那麼多機關都找了就是不找最後的司法機關呢


是時候曬出這張圖了,連制服男都要去跳海珠橋,你說普通人難不難??


噪音問題很難解決,這種噪音問題確實應由公安處理,但是根據《治安處罰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執法力度就這麼大。
我覺得,可以轉換思路,從「非法拆除承重牆」這個點出發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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