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25年前的離奇懸案 至今未破?
在推理吧看到了 討論的人很多 可以推過來吧? 有興趣來看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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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鏈接【福島女性教員宅便槽內怪死事件】
庄山仁君失蹤案件(概要,中文版由田中君翻譯,不好意思我中文水平很低下)
『日本で起こった不可解な未解決事件』
1969年2月23號,一個名叫庄山仁的14歳男孩在日本長崎縣佐世保市突然失蹤了。那天下午兩點左右,他戴著學生帽,說「我去市中心玩兒」出門了。這是他家人最後一次看到他。下午六點半,一個陌生男人(當時24歲,在洗衣店服務)拿著小男孩的帽子來訪問他家,告訴他家人:「帶著這個帽子的一個男孩子把我的錢偷走了」。那個陌生男人的證言概要有:時間,下午三點半,地點,市內的路邊,情況,兩個少年出了事故,一輛電動車陷入於道路側溝。那個男人過來幫他們,脫了外衣,跟兩個少年一起把電動車拉了出來。可那時其中的一個少年突然把他的外衣搶過來,跟另外一個少年一起逃走了。他追趕兩個孩子抓住了其一個人的帽子,然而少年不理會自己的帽子被拿走繼續跑,最後沒有抓到他們。帽子上印著他的姓名和學校。因此男人來訪問少年的家了。外衣口袋裡有46萬日元(相當於人民幣好幾萬元)。
明天一封信寄到了他家,就是那個失蹤的孩子親自寫的。內容如下「前略(一種書面語,一般小孩子不會用)爸爸媽媽,不好意思,我壞朋友拉攏了我,我們偷走了人家的錢,我自己卻沒拿到多少,我暫時不回家,請不要找我,告訴學校老師我病了」。信上他自己的名字寫錯了,很有可能被人逼迫寫了這封信。
疑問:那個陌生男人以前在少年監獄服役,他出來出獄的時間離案件發生僅僅有四個月。他當時在洗衣店工作,肯定賺不了這一大筆錢。他自己說這筆錢以前放在自己房子地下,可他的家人都不知道。警察懷疑他的證言,調查現場,果然沒什麼交通事故的痕迹。他說,那天他打算去銀行存款,可當天是周日,一般銀行不會營業。而且他無法說明那些孩子為什麼知道外衣口袋裡有這筆錢。警察嚴格地調查了這個人,也搜查了附近的山野去尋找丟失的孩子,卻沒找到什麼證據,最終沒發現那個孩子。這男孩失蹤後那個人過來他家,稱自己的錢被偷走了,案發時間非常短,只有一個人準備不了這一連串的犯罪,所以最後警察把這個嫌疑人釋放了。案件發生後的一年,庄山仁的家人突然搬家了。一般來說,自己孩子失蹤時,家人不會搬家,會一直在同樣的地方等待自己孩子回來,但他們好像逃亡似的搬到了別的市區。還有別的證言:那個在洗衣店工作的男人在來他家之前,有三個陌生男人詢問過那個孩子的家的位置。估計這件懸案里還有尚未解開的大謎團。
果然是輪子哥帶我來看的
具體要看驗屍結果
我覺得自殺和意外的可能性比較大 這位應該是窺陰癖 甚至可能有異食癖
自己爬入的各方面痕迹是很明顯的 再加上私人物品的佐證 我們就可以發現了
雖然我熱愛變態心理學 不得不說這個人受虐傾向嚴重啊
如果是他殺 塞進來而且是蜷縮的很難 留下的痕迹會很明顯
再說了 你找個化糞池之類的大點的爛的更快么 找這種地方
我覺的 這個人很有可能是做進去之後被一口熱翔熏死的我記得伊藤潤二有個漫畫。說女主一直在家聽到奇怪的聲音,然後發現聲音來自管道,後來才知道,有個男人為了偷窺她就呆在她家的管道里。天天喝的的洗澡水,非常噁心恐怖,最後女主被一起拖進了廁所的下水口。不知道是漫畫啟發了這個男人,還是這個男人啟發了這本漫畫~~
首先就是這個照片的問題 別把關注的點全部放在這個人動作好么! 右上角的住宅 已經說明了問題啊!如果是兇殺案 那麼只有可能發生在公測不是嗎 居然是住宅的廁所!死者在被發現屍體的時間有4天的失蹤時間 而且這房子女主人和死者認識 那麼就很簡單了啊 殺害死者的只可能是這房子的主人但是現場沒有打鬥痕迹 也沒有致命傷 而是因為寒冷導致的 那麼就很簡單了啊 這死者絕對的心裡有問題啊 4天失蹤時間 加上有車 絕對是監視尾行這個女職員的 然後你看下圖中 就大概能估計這個死者的身高 以及圖示中蓄糞池的大小 以及後來日本警方說了只能用推土機才能把屍體拖出來 那麼就很明了了 死者進蓄糞池(裡面是有水的)雙腿必須要一直保持圖中所示的動作才行 尼瑪你試試保持這樣的動作你腿麻不麻 只脫下上衣 抱在懷裡 是當時死者也就手能動 核心溫度降低 本能的脫下衣服放在心臟處保持體溫 最後無果 卒
有沒有可能是教師和死者是非正當關係,日本嘛,這方面開化的很早,但是又是一個比較傳統的禮儀國家。
比如死者是一個嚴重的受虐狂,性方面的。女教師是一個變態暴露狂。兩人遇到一拍即合,男的喜歡被虐,於是女方要求他鑽入糞坑偷窺自己小便,女方則在家裡暴露自己,這樣一來雙方都可以得到生理以及心理上的滿足。這樣似乎可以解釋,死者好像是沒有搏鬥,自己爬去裡面的這個情況。
我描述的這個情況,現在社會也很多吧!
後來結束以後,男方當時發現自己身體由於受凍,長時間保持一個姿勢後身體僵硬了,沒辦法靠自己爬出來了。女方教給他一些急救方式,比如脫去衣服抱著取暖。叫他不要急,自己去想辦法。
由於這種事情再怎麼想都不可能找其他鄰居幫忙,或者說沒有一個好的理由讓人家幫忙,人家一句你們在幹嘛?他們這輩子的臉都不要了,(女的是教師,崇高的職業,男的從小口碑不錯),而靠自己根本不可能,因為後來屍體靠推土機拿出來。女方想了一想,算了吧,為了面子,我還是不要救了,隨他去吧。(也可能死者抓住了女方什麼把柄,女方一直在考慮怎麼處理,正好有一個這個機會)後來女方在門口看到死者鞋子,兩隻。一隻隨手一丟,丟下馬桶,掉在死者頭部附近,正當第二隻要準備丟下時候,女方回過神,兩隻都這樣下去不是明擺著跟別人說鞋子從上面丟下來的?所以後來跑了出去,丟到幾百米遠的地方。讓這個線索更加複雜,當年沒有指紋識別。
死者失蹤了四天,假設第一天,性致沖沖接到女教師消息,要去她家玩玩。大家懂得。所以車鑰匙都沒有拔,太激動了嘛!門口脫了鞋,開始。。。然後當天發現出不來了,女教師不想救,讓他自生自滅吧,就等一個時機,三天,差不多死了吧?所以她找好時機,假裝看到了什麼,報警!
如果說女方不是兇手,那為什麼她前面幾天一點都沒有發覺?廁所一天也要去幾次吧?白天去看不到,非要等到燈開了,才看到?
就是等他死嘛,說不定每天都去廁所沖幾次水看看有沒有動靜。
有的人肯定問,為什麼要報警,裝不知道就可以了啊。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家裡馬桶下面有個死人是什麼感受?心理再好,也扛不住幾天吧?臭了怎麼辦,紙肯定包不住火。就算你不報警,人家失蹤這麼久,警方肯定調查,到時候發現在你家廁所里,自己更加說不清,索性找準時機,在失蹤四天這個不長不短的時間點,假裝是發現了什麼,報警,這樣一來,誰會想到兇手會是報案的人?
大半夜睡不著,閑來無事看了會懸疑,自己推測罷了。
就是好奇自己怎麼爬進去的
可怕,不知為何,我想起了弗萊迪和伽椰子~~
我覺得怎麼樣都只能往性方面想了啊…
話說日本的案子他們都破不了我們中國人就別折騰了吧,想想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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