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2666》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最近在讀這本被譽為"超越《百年孤獨》的最優秀的南美長篇小說""站在全人類的高度揭示人類命運"……的書。

但題主已經看到了第二個部分,完全沒有看出來有什麼高大上啊!反而像當年的代數課本,令人頭痛。充滿了晦澀難懂的比喻,不知所云的情節,文學、科學等的深奧解釋,每個新出場的人物都會牽出一系列故事,故事裡的人物又會有故事,卻搞不懂這些故事和人物對主題有什麼作用。

請原諒我第一部分就看出個"三個文學家借口學術搞3P,誰料最後女豬腳情歸輪椅男",第二部分:"妻子離家千里夢尋瘋子詩人,最終被土豪計程車司機包養"。

在這裡請教看過或正在看這本書的大神談談感受,好支撐題主在這不歸路上繼續向前!


如果打算一口氣看完這本書,那還是別看了。這本小說讀起來確實很痛苦,為了搞清楚一個部分得看好幾遍,讀得越快丟得東西越多。

讀者會發現這本書無盡的細節像是迷宮,看完之後一頭霧水,發現沒有任何答案。按照胡續冬老師那篇中規中矩的書評提到的,這個東西叫做「敘事外溢」,就是說文本的信息多到像是隨時隨地要從池子裡面溢出來。看到一個點,就展開寫,但是看起來好像又跟主題沒什麼關係,又叫做作者的「惡意」,他想到什麼都要講一下或者嘲諷一下。這種對細節的雕琢可能是對小說的一個小點的展開,也可能是作者借人物之口去表達自己的觀點。比如第三部分那位前黑豹黨領袖的一番演講,這個細節的展開就有幾個作用:一是借這位老人的口回憶輝煌一時的黑豹黨運動,為這段歷史提供一個親身參與者的敘述;二是作者借這位黑豹黨領袖的口發表了一些關於歷史和文學的評論。這個細節的插入看起來不推進情節發展,但是作為一個文本的碎片構成了歷史圖景的一部分,豐富了人物性格,而且演講所提及的觀點又暗自指涉2666試圖觸及的一些問題。整本小說就是通過這些小細節組合起來,無法用簡單的情節概述來簡化小說文本的邏輯,就像每個人物對時代都有自己的看法,但這些看法無法被簡化成一個觀點。這種敘述方式看起來泛濫其實很克制:用碎片化的圖景來反映這個世界的雜多表象,每個人都認為自己的問題很重要,其實並不是這樣。

從結構上來說,這本長篇小說可以看成是五個相互獨立的中長篇小說的組合。五個部分彼此獨立主題並不統一,這也決定了讀者無法在這部小說當中找到一個主題,它的結構方式本身就是去-中心的。沒有恆定的主題,沒有主人公,沒有中心思想,碎片遍及整個文本。這種敘述的缺位在小說里比比皆是,比如《2666》經常存在的「等待戈多」模式:第一部分文學評論家們始終在尋找阿爾琴波迪、第二部分阿瑪爾菲塔諾的妻子始終想要拯救詩人、第三部分法特試圖報道兇殺案的真相、第四部分始終沒有露面的兇手。每個角色都在重複尋找某些東西,但始終無法找到答案/解脫/真相,這種敘述模式的重複又可以指涉讀者小說中尋找意義的行為。每個人的困境看起來都如此相似:沒有目的,找不到意義,只能徒勞地等待和重複。就像書的題目是2666,但讀者無法在這本書里找到2666的具體所指。在這裡可以聯想到一個博爾赫斯式的譬喻,鏡子讓時間和空間都趨於無限,但詞語的迷宮只有碎片、重複的鏡像和看不到盡頭的凋亡。

我們可以把《2666》看成是對現代的唯我論的反諷。自我成為了上帝死後獨一的上帝,個體總把自己的問題上升為歷史問題和政治問題,總是試圖把自己設定為世界的中心,但諷刺的地方就在於,個體的慾望總在這樣的欲求中落空,不存在一種看待世界的整體論,自我成為了唯一的殼。比如《2666》中提及的發生在墨西哥的對婦女的殘殺,這種事情對於第一部分的文學評論家們毫無意義。他們在第一部分要做的事情就是找到愛情,找到阿爾琴波迪。他們只在意自己做的事情,慘案對他們來說並不是必要的惡,也不是他們要關心的東西。第一部分雖然看起來離題,但隱含了作者的態度,他解構了一種整全式的文學判斷:文學可以說明惡是什麼,文學必然可以承擔道德教化的功能。它瓦解了我們絕對相信的東西,以豐富的細節講述對於我們來說經常是不必要的東西。碎片取代了主題。

興盡了,之後重寫篇長評。


我也不明白 這本書本來讀著就很爽 各種元素具備竟然不是精彩的原因反倒成為詬病之所在?你用一句話概括幾萬字能得到什麼呢? 那我概括人生就是「生死」而已,這麼說人生一點精彩之處也沒有了?再有我不明白,我們又不是看小學生閱讀,為啥一讀一本書就要思考「主題」和「中心思想」這類玩意?宇宙的中心在哪裡?你不知道就是沒有嗎?還有我覺得用「不知所云」這類辭彙的人我都不是很理解,這本書已經被翻譯為漢語了,中國人有足夠學歷就應該「知所云」了。無非是你非要弄明白作者寫著本書是抱著怎樣的心態,確切的目的是什麼。那麼我認為——這不可能。誰能完全了解另有一個人哪怕是一瞬間的想法?人又不是可精確測量的機器。你看到什麼,就是什麼,你想到什麼就是什麼,我以為人類全都是這麼活著的,對於讀一本書來說,也超越不了這個道理。


我只讀了第四章《罪行》
下面是一些小小的感受:

直接閱讀《2666》的第四部分「罪行」讓人吃不消。波拉尼奧以其極大的耐心用250多頁對墨西哥聖特萊莎市從1993年到1997年發生的連環婦女殺人案進行了警方檔案式的紀錄。作者將女性的死亡狀態(舌骨斷裂、胸部刺傷、陰道和肛門撕裂……)、外貌特徵、拋屍地點、法醫學檢測的死因以及警方對案件的結論(一般是了無音訊)等一系列細節羅列於紙上。

同大多數豆瓣讀者的情感體驗相反,起初我在閱讀前幾年對兇殺案的記敘時沒有帶入任何情緒波動,認為小說中人物的命運僅是波拉尼奧一手操縱的(作者總是有這樣的權力不是嗎?),他選擇叫這些不為人知的女性(那些底層的工人、妓女)被人強暴、殺害,拋棄到垃圾堆或荒郊野外,被禿鷲或蒼蠅吞噬。隨著案件數量的堆積,在一陣陣噁心和想要嘔吐的感覺消失之後,我突然為這種滲入骨髓的真實所顫慄。

警方、社會名流、犯罪高手和政界頭面人物互相勾結,阻礙幾年來發生的近百起連環殺人案的偵破,息事寧人慾蓋彌彰。由科層制構建的龐大官商網路堅不可摧,個體力量無法侵蝕絲毫。媒體勢力單薄,普通記者深入內核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無法辨別警方和犯人的言辭。

要怨恨或唾棄嗎?在無意識和絕望的環境中,擺脫麻煩、盡量過得自在是每個人不應被忽視的選擇。警官和老記者對新手的勸告,叫他們少惹麻煩,儘早享樂,也許是對變革無效的墨西哥社會的無奈自保。

還記得女眾議員阿蘇塞納對記者塞爾希奧說的那段話:「有人認為從內部可以有所改善。首先,你要努力從外部做改善的工作,然後會認為,假如能進人內部,真正改善的可能性會增加許多。至少你會以為在內部行動自由能多一些。可這是假的啊!有些事情無論從內部還是外部都不會改變。但是,最有趣的地方就在於此,是我們墨西哥史或者悲慘的拉美史(二者對我來說是一回事)中最令人難以置信的部分。最令人難以置信的就在於此。如果你在內部犯了錯誤,它失去了意義。錯誤不再是錯誤。錯誤和撞牆變成了政治美德,變成了政治發展的偶發機會,變成了政治儀錶,變成了有利於你的新聞熱點。上班(早八點到下午五點)、關鍵時候犯了錯誤,這至少是一種彎腰恭候的態度。即使你什麼也沒幹,沒關係;出點錯,沒關係,重要的是你來了。來哪裡?這裡啊,應該到位啊。於是,我不再是熟人,而是名人了。我是個有魅力的女性,說話口無遮攔。革命制度黨的恐龍們笑話我的心直口快,革命制度黨的鯊魚們把我看做知己,該黨的左派一直讚美我說話的口氣。真實情況,我連一半都不明白。真實情況如同一個吸了毒的妓院老闆。」 處在高層或置身其中的人也不能對現實有翻雲覆雨的掌控力。

可是接連發生的兇殺案似乎並沒有太大影響眾人的生活,這些突然的死亡對他們產生的刺激和恐懼的烈度正緩慢下降。瀆神者、販毒者、精神病人、不作為的警察、總是欺騙人的報紙,居民對其逐漸麻木。美酒依舊享用,愛情依舊產生,仍有篝火邊的歌謠飛向高空。

後來我逐漸明白,波拉尼奧不遺餘力地將這些死者——童稚的女孩、妙齡少女或中年女子,有親屬的或者無人認領的女性一一寫出,保持著近乎偏執的耐心,折磨著讀者的心神,是他對生命和個體的珍視和哀悼。我猜測他事無巨細地紀錄所有能夠搜集來的被害者的資料,必定忍受著巨大的哀慟,叫人們別淡忘,那些歷史中受到慘痛傷害的,無法為自己吶喊的微塵。


大概有兩年時間,我沒有怎麼讀別的作家的作品,一直在看波拉尼奧。然後這兩年時間,我也一直在旅行,日子過得也瘋瘋癲癲的,和書里其實內容有點像。我並不知道我是因為旅行才去看《2666》,還是因為《2666》開始這種不確定式的生活。


我在閱讀《2666》的一半的時候正好去了拉美,去了哥倫比亞。我在那邊教書,然後每天會去圖書館看他的《2666》。這本書,翻來覆去看了幾遍。但是也像很多人一樣,對於小說的第四部分,反反覆復的姦殺案的報道那部分,看不下去。太黑暗了。我不明白為什麼他要寫那麼多的犯罪報道,而且一直重複,越來越血腥,精確的現場描寫。花樣翻新的現場描寫。強姦和殺害。這些犯罪報道重口到讓讀者看不下去,看到想吐。當然看上去,好像是他在這部分以極端冷靜的新聞報道手法製造出了cult邪典似的敘事風格滿足了重口味的讀者。

然後我每天常去的圖書館,有段時間,辦了一個攝影展。黑白的照片,被蓋住的屍體。哭泣的女人。街邊成排的裹屍。抗議。文字簡短介紹了一個被忽視的事件——哥倫比亞的一個無名小鎮那雅發生的屠殺。這個事情,是沒有什麼主流媒體報道的。哥倫比亞,或者整個拉美,都對暴力習以為常。因為內戰,FARC,共產游擊隊和政府的各種糾葛關係,暴力事件一直在斷斷續續的發生。只是因為頻繁得有些過頭,不再有什麼新聞價值——特別是對於外界,西方主流媒體而言。一個以可卡因出名的國家,殺人暴力事件已經喪失了新聞價值。大家習以為常,甚至麻木掉了。這些暴力事件,變得無形起來。如果你要自己去調查,都是可以查到的。他們確實存在過。但是誰又會關心哥倫比亞邊陲山地小鎮里一夜之間被殺掉的一兩百個居民呢?他們並沒有影響世界政治的任何發展。

再看《2666》的罪行這一部分,我意識到波拉尼奧在寫真實。他表面上在虛構,但是其實是在給讀者呈現一種更高的真實——他迫使讀者正視那些因為習慣和麻木視而不見的黑暗。他把那些我們看不見的東西呈現出來。那些明明在我們眼前卻視而不見的東西,那些表象上的平靜和假象被他用虛構戳穿,戳人性深處的黑暗。

波拉尼奧不動聲色地做著這些事情。他的作品裡一直透著對文學未來的絕望和文學現狀的悲觀。但是他自己寫的東西里,比如這有關罪行的第四部分,讓讀者看到了文學的價值所在。

以及說《2666》的黑暗,通篇冷峻克制的敘事,絕望又黑暗。他有一種將虛構寫的異常真實又自然的能力。這些黑暗和絕望似乎在將許多讀者排除在外。但是我始終認為,那裡面是有大光芒存在的。只是他表面上好像什麼都沒寫。那是很矛盾的一種狀態。表面上他一點希望都沒給。但是正是這種直面殘酷現狀的勇氣,這種直面而全盤接受的狀態,去面對拉美的暴力現狀,平庸的惡,人性里的瘋狂,那些交雜在一起的黑暗,穿過去,穿到最後,反倒是一股子力量。最後,就是一個巨人在朝我們走來。

很多人會追究2666這個名字的含義。許多的猜測,比如說他暗示這是世界末日的年份,或是人類精神救贖的年份。這個年份在聖經里出現過,也在他的另外一本書《護身符》里出現過。但是個人認為,波拉尼奧需要的是不確定性。他需要製造這種不確定感,就像這本書里最後沒有人找到兇手一樣,世界沒有答案。那些尋找也顯得毫無意義。這種不確定性滋長黑暗。人們總喜歡那些確定的東西帶來安全感。相信點什麼。確定點什麼。好像能有個重力讓自己不動搖。可是波拉尼奧的小說里,始終沒有確定的答案,都是那些尋找的過程。然後一個個走向絕望和失敗。

借用《安妮·,穆爾的生平》里的話,他的作品大概是為了年輕人將來面對生活殘酷做好準備。尤其是那些文學青年。

2666的黑暗在《護身符》里有更直接的光明面的表達。波拉尼奧表示,下一代人,年輕人才是我們的護身符。那才是希望所在。

而波拉尼奧卻一度在現實里被認為是文學的希望所在。在這個看上去似乎文學已死的時代里,《2666》的出版和走紅,讓人看見,其實依然有很多人在閱讀文學熱愛文學。特別是年輕人。


在看完《荒野偵探》之後開始讀《2666》,大概十天讀完。

以下有輕微劇透。

讀之前有朋友說買了幾年也沒看完,結果卻發現非常好讀,很快進入故事。加上有《荒野偵探》的鋪墊,對作者的風格有一定的預期,所以看得挺上癮。

先單說五個部分。前兩部分較短,看得很快,直到第四部分,200多起兇殺,卻絲毫不覺得堆砌重複,可見作者的技巧。因為吃了《荒野偵探》人名多記不住的虧,這次閱讀會用紙記錄覺得比較關鍵的角色(叫什麼,幹什麼的,跟誰有關),但事實發現自己還是判斷不了作者的複雜構思,很多人記下來之後也沒再出現過。後來漸漸也不記了。但每讀完一個部分開展下一部分的時候,對於這本書的期待是疊加的——他們會以怎樣錯綜複雜或者偶然的方式發生關聯?波拉尼奧式的「迷局書寫」所尋找的人,最後會在何種情況下、哪裡出現?即使到了最後一章,也會去想,他的名字何時出現?答案揭曉的地方總是離劇終不遠,就好像一條迷宮彎彎繞繞,終於要走出去了。會捨不得。

再說讀過之後統觀。重新讀每一部分的結尾,甚至去翻找和聖特萊莎有關聯的部分。比如,第一部分四個文學評論家聽人說起200多起謀殺案的段落(P143);文學教授搬到聖特萊莎擔憂自己女兒的安全;法特和女記者即將要採訪的嫌疑人(巨人的意象背後的深意只有在讀了第五部分才理解)正是阿琴波爾迪的外甥;而阿琴波爾迪最後選擇去墨西哥的原因也正是由於聖特萊莎發生的一系列殺人案……

再結合一些背景知識,更宏觀地理解這本書。2666全書中沒有出現過,是波拉尼奧之前一本書中的公墓,「喪葬之地」,一個遺忘在死者或未降生之人眼皮下的公墓。作者想刻畫的犯罪、冷漠、逃避、貪婪、懶惰,可以自行在書中體會。這些都是很見仁見智的思考,也是閱讀的樂趣。而作者對待這幅全景的態度是什麼呢?2666,是埋葬和遺忘。一下子更覺得悲從中來。

諸如此類。重新回想正本書的內容,就更理解何為偉大之作了。

另外,畢竟是絕筆,確實夾帶了很多私貨。對於文學、作家、創作等等的思考。


一個人死了是悲劇,一萬個人死了是統計數字

這本書講的是中間的過渡態


體驗就是,
「一直干到天亮」
「做愛了一整晚」
「他本想做愛一整晚的,可她睡了」
「三人干到天亮才睡去」

???這是荷爾蒙分泌異常嗎???

每過個兩三頁就………猝不及防…………………


讀完《2666》的體驗就是

這本書值得他所擁有的讚譽。它寫的很好,可讀性很高。

波拉尼奧對細節的關注是驚人的。

這些細節的描寫,雖然有些時候不會對整體情節做出任何貢獻,但我認為這是他講故事魅力的一部分。

就像和一個朋友聊天。她一直在講話,有時候她所說的話你不感興趣,你可能會在一段時間分心一下,但是由於她很漂亮,或者她講話和聲細語,我們還會繼續下去,畢竟她的聲音對我的耳朵很好。

我的建議是:如果它不能直接引起共鳴,為什麼要浪費你的時間?把它扔掉,去散步,喝一杯酒。無論如何,生活苦短。


因為只問了閱讀的體驗就不評價這本書了。
《2666》是高三讀的,每天睡覺前看半個小時,偶爾在熄燈後開燈多看一小時,前後看了整整半年。在《百年孤獨》讀完第二遍之後,偶爾看到媒體把《2666》和《百年孤獨》擺在一起,借著勁我就去看了。看完之後整個人都輕鬆了(又啃下了一本磚)因為時間久遠,故事只記得一個大概。我也沒力氣去讀第二遍。
你問我,體驗是什麼。我只能說,痛苦,太痛苦了。除了它今人驚訝的厚度和名著共有的晦澀的語言,最重要的是它獵奇的劇情,一開頭劇情發展還可以接受,畢竟也是《百年孤獨》過來的,但到了中間的「高潮」,我發覺我還是too young,詳細描寫每一起的案件實在是精神污染,看完整個人都不好了,個人認為這本書對我來說讀的的確太早了。而且對於這種巨著來說不讀個三四次還真不好評價。


百年孤獨嘗試過幾次沒能讀完 「將繼續努力」
這本倒是很順暢 停不下來
並想找時間 再次閱讀
有非常多喜歡的字句
再次閱讀 或反覆閱讀
都覺得作者非常厲害
太會洞察一切了


體驗就是:爽
前提是,我是一個負能量悲傷體,我是一個蓋洛普最強優勢是關聯的人,mbti結果是intp的人。所以覺得《2666》味很正,消化起來也沒什麼殘留,融進血肉里,戰鬥力+,永久。


咦怎麼主角換了個名字?
咦怎麼主角又換了個名字??


看完了 發現懂得 好少
用了十幾天 總算是讀完了這本八百多頁的被譽為超越百孤的大作 尤其是第四部分 花了我好久才看完 不是我覺得寫的太好才讀的這麼慢 而是讀不下去 (▼ヘ▼#)
書末譯者寫 讀2666的感覺就像是西西弗斯推巨石上山 所幸是這塊石頭不會向下走 而我讀2666的感覺 若也能說成是西西弗斯推石頭上山的話 我便算是無知的人 自然不如西西弗斯那樣聰明 甚至不知這塊巨石向哪個方向滾動 至於讀完這本書的感覺(只讀了一遍 不好多說) 算是壓抑與痛苦 不論是前三部分普普通通的故事 還是第四部分(標題是罪行)描寫的人性醜惡與兇殘的東西(殺人 強姦 滅絕猶太人運動 政治清洗 二戰 販毒) 都讓我看這本書時無半點笑聲 反而有扔下書的衝動
很不懂的 是書中所述與2666並無關係 若非要和2666年扯上關係的話 大概就是作者覺得人類在這時候會滅亡吧


拿到這本書快4年了,至今看了200頁,第一部分前前後後看了5遍,期間還把波拉尼奧的其他書看了很多。至於體驗,拿起這本書就在想我為什麼在看這本書?作者寫下這些文字究竟在表達什麼?他在想什麼?這些情節有什麼寓意?為什麼他們在那裡?很疑惑,所以就一遍遍看了。


為什麼還沒有完。


【天津】2017第七屆林兆華戲劇邀請展---12小時巨作《2666》_豆瓣

嫖價不貴。六個時辰的體驗令人著迷。


看的過程雲里霧裡但停不下來,看完會有一些些想法,於是還想再看一遍。。。btw第四部分是讀的時候最痛苦的部分。
有評價說,馬爾克斯是可模仿的,而波拉尼奧不可模仿


666的體驗


不知道你玩不玩遊戲,把他當一個開放世界遊戲的劇本,有些人打開放世界遊戲也只喜歡做做任務,囫圇吞棗,有些人是主線之外也很喜歡支線,隱藏任務,喜歡找彩蛋,沒任務也在遊戲地圖裡旅遊上一陣。《2666》就是把主線,支線,地圖,宣傳CG,隱藏的隨機任務,彩蛋,音樂,甚至製作組名單全部放進去了,這種寫作手法,畢竟史無前例,如果抱著傳統的為了故事看書的心態去看,會因為太雜亂而反感的,當然就算只看他的主線也是很枯燥的,所以說閱讀體驗對大部分人來說都會相當痛苦(此處不包括因書中罪行產生的痛苦),及時放棄就好,可以搜下故事梗概即可。而如果你喜歡玩這種開放世界的遊戲,並且能夠覺得《老無所依》是一部很好的作品,自然會對這部作品讚不絕口。

最近的我guo三 色事件,以及事件的後續,讓我重新想起這部小說。這是一部偉大的書,能在人心底埋下種子,究竟是懦弱、懶惰的種子,還是積極,勇敢的種子,目前還不知道。


讀起來很暢快,兩個星期左右的晚上。相較之下,一個月勉強看完《魔山》真是種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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