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馬爾克斯的《沒人給他寫信的上校》會被奉為經典?
如題
1957年,也就是馬爾克斯在巴黎最艱苦的那一年。在波哥大的馬爾克斯友人赫爾曼·巴爾加斯收到了馬爾克斯一封很奇怪的信,後者要求他寄給他一本關於鬥雞的著作。
在馬爾克斯的要求中,這本鬥雞的著作應該要多詳細有多詳細,能夠涉及到鬥雞的種類,方式,各種細節。不得已,赫爾曼寫信給基克·斯科佩爾(大約是當時關於此領域的專家)。後來,幾個月之後,馬爾克斯收到了一本關於鬥雞的著作。
在之後《沒有人寫信給他的上校》出版之後,人們才意識到,馬爾克斯,這個被後來譽為「魔幻現實主義」的作家為了寫這本一點點都不魔幻的作品,做出了多大的努力。
馬爾克斯一生中曾經貧窮過很多次,少年時期,波哥大,巴蘭基亞,墨西哥城。然而在巴黎的時光,幾乎是馬爾克斯最孤獨,最貧窮的時光。
那時,馬爾克斯被派駐到歐洲做記者,然而在他剛到巴黎沒有多久。因為國內的zhengzhi動蕩,自己工作的報紙被迫關門,自己沒有了穩定的收入,甚至連房租也付不起。生活一團糟。
計劃在巴黎寫完一本關於匿名貼的小說(之後的《惡時辰》)的想法和現實的窘迫一直在左右的擊打著馬爾克斯。然而隨著馬爾克斯不斷的寫下去,也就是在此時,馬爾克斯意識到,有一個人物,必須要寫,那就是上校。
上校,參加過千日戰爭,從馬孔多離開之後來到了蘇克雷鎮,在上校的下半生里,大約就是等著救濟金,還有鬥雞。
熟悉馬爾克斯的人都知道,馬爾克斯小的時候,總會在周四的時候,由外祖父拉著手,然後到郵局去等待來信。然而,每一次,陪著外祖父的都是失望。
一開始,馬爾克斯覺得這大概是一個喜劇。因為一個上校,一遍又一遍的等待著救濟金的到來。等了一輩子,卻沒有等到,講出來,換個口氣,完全就是一個笑話。然而,當馬爾克斯自己身無分文,欠著房東一屁股債寫這本書的時候,馬爾克斯才意識到,降臨在自己外祖父頭上的,是一個個赤裸裸的悲劇。
後來這一幕,在馬爾克斯的心裡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以至於,當馬爾克斯在巴黎窘境的搜集舊報紙和酒瓶子拿去換錢,挨個問朋友借吃的,借一塊骨頭熬一鍋湯,然後把骨頭還回去時,一遍又一遍,想的是上校在等待救濟金場景。
就像是上校從來沒有放棄過希望一樣,馬爾克斯也從來都沒有。在後來馬爾克斯的回憶中,他說他知道,書頁每增加一頁,希望便增加了一分。上校和馬爾克斯一起成長著。
唯一不同的是,馬爾克斯在寫書時,不斷的收到朋友偶爾的救濟金,上校卻沒有。也許只有馬爾克斯自己,才能理解在等待信件的日子裡,心情到底是怎樣的。
這大概是一代人的悲劇,那一代參加過戰爭的人,無不在等待著政府的拯救。這種拯救,大概也不是哥倫比亞獨有的事情,一代又一代的老兵都在等待。
1957年,這一年有另外一件事情。熟悉馬爾克斯的人也知道,這一年馬爾克斯在巴黎街頭碰到了海明威。馬爾克斯激動的不知所措,站在街上朝著海明威大喊:「你好,大師」,而海明威則是頭也不回的對他回了一句:「再見,我的朋友。」
那個時候,海明威剛寫出《老人與海》與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沒有多久。而此時碰到海明威的馬爾克斯,卻用著海明威式的手法寫出了自己最得意的一本中篇小說,並且,塑造了一個最成功的文學形象。
按照海明威的「冰山理論」,有八分之一的東西是浮在上邊,剩下的,都是不需要作者寫出來的。在《沒有人寫信給他的上校》中,你可以發現這種手法隨處可見。你讀時,總會覺得每每讀到深處,馬爾克斯的筆便戛然而止。(手頭的書借人了,之後補上例子)
全本書的整個基調,大約是平淡的不能再平淡。在馬爾克斯寫出的所有作品中,這幾乎是最平淡的一本書之一了。比起評論家們後來津津樂道相提並論的《老人與海》而言,這本書的情節上,幾乎沒有什麼能夠激起激情的地方。
所以整本書里,出現了大段大段的對話,和平鋪直敘式的描寫。除此之外,形容詞都是狗屎,思想來靠讀者自行補充。
也就是,一種不斷的碎片化的寫作方式,最後能完成一本書,作者只需要一點一點的把場景拼湊起來,剩下的,讀者自行會補充。所以,我們拿到這本書的時候,會發現這本書特別薄,只有短短几萬字,甚至還會罵一下出版社,你賣我這麼貴做什麼。
剩下的,關於技巧, @張佳瑋公子寫得好,我就不再班門弄斧:
在《沒有人給他寫信的上校》里,圍繞著各種事件,是上校和妻子不斷絮絮叨叨的對話。妻子經常生氣、惱怒、情緒波動,而上校基本用一種自嘲式的冷洌應對。而無論是上校、醫生還是其他小鎮青年,總會以看去毫不在意、顯然成竹在胸的口氣,說一些馬爾克斯式的對白。情節是骨,而這些漂亮對白,是血與肉,使整個小說貫通起來。
在他的其他小說里,這依然是核心式的技巧:那些魔幻情節里,愚夫愚婦用這種毫不驚訝的口氣,陳述一些有悖常識的細節;那些不怎麼魔幻的情節里,情緒激動的人們用這種口吻,嚷出一些斷語式的口號。這是馬爾克斯真正的秘訣:他可以不魔幻,可以不擺弄斑斕華麗的意象,但這些「看上去人人胸有成竹,自有一套世界觀」的口吻,才讓他可以在一切故事裡,順理成章,又讓人不失趣味的敘述下去。
這本小說,也就是一個被抽離了「魔幻現實主義」標籤之後的馬爾克斯。很多人讀馬爾克斯讀不懂,尤其是新讀《百年孤獨》的人,單單是覺得讀那些人名,已經是煩到不行。不明白馬爾克斯為什麼享有如此聲譽。
如果讀不懂,沒關係,讀一讀《沒有人寫信給他的上校》應該總是能讀懂。
而文學作品的意義和其時代性是分不開的。比如你讀海明威,要放到海明威的時代里去。福克納,加繆,菲茨傑拉德他們,都要放在他們的時代去看他們。同樣的,回歸到馬爾克斯,也是一樣。
對於做過記者的海明威和馬爾克斯來說,文學作品所在某一層面中所反應的現實尤甚。尤其是世人愛津津樂道的尋找馬爾克斯作品中的現實。
一本在技巧上達到爐火純青的中篇小說,一本強烈的映照了當時現實的小說,一本作者用儘力氣所寫出的佳品。無論從背景,從技巧,從意義來看。稱它為經典,都不為過。有人說,馬爾克斯孤獨的巔峰是在《霍亂時期的愛情》,五十三年七個月零十一天的守望;也有人說是在《百年孤獨》,一個家族長達百年的輪迴;另有人說是在《族長的秋天》,恍若無窮無盡的反覆。
但我始終認為,無論 時間如何修飾,表現手法如何巧妙,語言如何魔幻。
直觀的展現總是不及背後的隱藏。
《沒有人給他寫信的上校》里隱藏了很多,就像上校也不願意強調過多。
正是這種隱藏,讓你越挖掘,就越是心疼,越是不忍。
剛好是看完《惡時辰》之後又看了《沒有人給他寫信的上校》,本來《惡時辰》看的不太懂,想網上看看書評,但還沒顧得看就接著翻來了《上校》,意外的發現兩個故事竟然是同一個背景,兩本書真的應該一起看的,這樣對小鎮的了解就拓寬了視角,能更多的了解在那樣的環境下普通人是如何生活的。
看這兩本書是因為我看完了馬爾克斯的全集,我是他的超級粉,從他逝世那天開始看《百年孤獨》,到後面的幾本短篇小說集,又到《霍亂時期的愛情》一發不可收拾了,於是買了市面上有的所有他的書,一本本的看下去,迄今為止,最難讀下去的真的是《族長的秋天》,我看了一半扔在那裡了,準備過幾天再看,我看書有耐心,只要是值得讀的,再難都要堅持讀完。當初看《瓦爾登湖》我用了一個多月的時間,中間看不下去的時候我用朗讀,最終這本書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影響很大。所以那些難讀的書不見得就不是好書,但我更喜歡容易讀的書,畢竟生活很累,讀書應該算是娛樂和調劑
很多名著大家都記得開頭,甚至能背下來,例如《百年孤獨》《雙城記》《變形記》,但是這部作品你不一定能記住開頭,但一定能記住結尾。
貼一篇當時讀完此書的感想。
這本書非常薄,連封面封底也就100頁,就只講了一個主線,沒有其他支線,結尾非常高亮,簡直就是神來之筆。
看完的時候只是感覺到一種深深的孤獨,一種無力的絕望。稍微補了一下當時的歷史背景,更感覺個人在國家巨輪前的無力與無奈。反抗黨的上校都被執政黨刻意遺忘,那麼反抗黨的小兵呢?豈不處境更慘。如此看來,站對隊是非常重要的,想起了那句話——「選擇比努力更重要」。
馬爾克斯在文中沒提到上校的名字,也沒提到他妻子的名字,更沒提到雞的名字,但通篇下來,就數這三個角色最為鮮活。
雞隻是一個不會說話的動物,但它是上校一家人的希望,從上校兒子因此而死一直到上校妻子打算賣雞換錢生存下去再到上校本人寄望於雞能在比賽中為他們贏得尊嚴與錢財,一步步地將雞這個角色通過側面的描寫而變得如此鮮活如此重要。
上校妻子是一個典型的家庭婦女,無工作,打理家庭內部的大小事務、衣食住行等,非常現實——為了生存下去,寧願把所有東西都折賣掉,只希望能換回幾個比索用於購買食物;但又死要面子——為了不讓鄰居看出來家裡沒食物而將石頭放進鍋里煮,只因為這能升起炊煙讓鄰里看到。她哮喘纏身,但又頑強活著,因為她一直對上校抱有希望,但最後由於上校堅持不肯賣雞換錢,她的希望也最終變成了絕望。
上校雖然是上校,但由於反抗黨規模過小,所以其實比平民高不了多少,特別是在反抗黨被執政黨收編後地位更是差不多。但上校有一種堅守,對於承諾對於希望對於尊嚴的堅守,投降前夕他沒有捲款潛逃是因為對於承諾的堅守,等待56年、換律師、寫信證明材料是因為他希望被執政黨公開承認這個希望的堅守,寧願餓肚子寧願吃屎也要讓雞參賽是因為對比賽勝出後他能連帶獲得尊嚴與尊敬的堅守。這堅守也是等待,對於上校來說,等待了56年這本身就是一種沉沒成本,等得越久,沉沒成本也就越高,他也就越要等下去,一旦中途不等待下去了,就說明了之前的等待毫無意義。他無法接受無意義的生活,因此他一定要繼續等下去,一直等到贏回希望贏回尊嚴。
但是,在這56年里,上校沒有選擇換一種生存方式、沒有尋找其他謀生方法,而是一直在等著政府來承認自己的地位,只寄望于軍隊退休金,這活法本身是非常可悲的。與其成為對比的是堂薩瓦斯,一個典型的商人土豪,因為有錢,因為堂薩瓦斯能贏得包括醫生在內的鎮上所有人的表面上的尊敬。
以任何一種評判文學作品的標準,這部小說的表現與暗示,情節的推進與人物的塑造,所有的一切直指四個字——無懈可擊。
作者在訴說,儘管你不喜歡他的訴說,但你不能否認他訴說的角度和敏感。
他用他的方式來表達了,並且,成功的表達了,也就是說,他的表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個人色彩。
我指的普遍性就是,當你炒了一個回鍋肉的時候,大家都認為這是回鍋肉,個人色彩的意思就是,你在回鍋肉裡面加了臘肉,
藝術感的意思就是,那些吃到過加了臘肉的回鍋肉的人,都認為,這是不錯的口味,能幫助他們理解和分辨飲食藝術。
儘管這個加了臘肉的回鍋肉不是主流,但這不妨礙它成為經典,因為它確實揭示了另外一種味覺感受。你要知道,形容詞都是狗屎,文字的力量來自敘述,敘述的魅力來自展現——對露出的冰山的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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