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曾經說編製農民,讓他們「春搜秋獮」,讓「百姓通於軍事」。請教一下:這個叫什麼制度呢?
我想知道。謝謝。
是「春蒐秋獮」,不是「春搜秋獮」。
在古代,「蒐」和「搜」字通假,故而很多時候都用「蒐」字代替「搜」字,然而它們畢竟不是同一個字,各有其本來含義。使用繁體字字時,「蒐」可通搜」,但「搜」不能通「蒐」。(也就是說,蒐可以代替搜字,但搜不能代替蒐)
所謂「春蒐秋獮」,就是指春秋兩季圍獵。古代對於圍獵各有不同的稱呼,春天叫「蒐」,夏天叫「苗」,秋天叫「獮」,冬天叫「狩」,即所謂「春蒐、夏苗、秋獮、冬狩」。
圍獵在古代本來就是一種軍事訓練和軍事演習,所以「春蒐秋獮」可以使百姓通於軍事。
前面回答基本清楚了了,稍微補充一些,僅供參考。
制度性的四時圍獵本身就一直存在,和山澤之民出狩有所區別,一直和寓兵於農有關而且也被視作某種兵事軍儀的一部分。
所謂《左傳·隱公五年》:「春蒐、夏苗、秋獮、冬狩,皆於農隙以講事也。」而這一段臧僖伯講得很清楚。
首先講講了君納民於正軌的講事之嘖「凡物不足以講大事,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君將納民於軌物者也。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不軌不物謂之亂政。亂政亟行,所以敗也」
然後提到四時圍獵,並把它和其他國都內重大儀式和典禮並稱。包括「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等等。所以實質上四時圍獵並鼓勵民間軍事召集訓練在很早期是被視作具體性的禮制。
《周禮.春官.大宗伯》裡面就分過「以軍禮同邦國,大師之禮,用眾也;大均之禮,恤眾也;大田之禮,簡眾也;大役之禮,任眾也;大封之禮,合眾也。」大田之禮理論上就包括四時圍獵的活動,不過周禮此處更多強調的是「簡眾」,可能和臧僖伯有一定區別,後者強調的更多是「民軌」。所以圍獵作為軍事禮制的一部分,並且兼具有軍事大會的作用。
是個長期的存在,但是內容一直有所嬗變。在軍事思想裡面就更多作為一種和軍事相關的內戰制度來強調。
比如題主提到的《管子》在《小框》中更多強調的是「民軌」的部分,如同其定義「作內政而寓軍令焉」。所以就建立了一套軍政制度「為高子之里,為國子之里,為公里,三分齊國,以為三軍。擇其賢民,使為里君。鄉有行伍,卒長則其制令,且以田獵,因以賞罰,則百姓通於軍事矣。」於是卒伍就融入了基層組織的生產之中,作為耕產之外的常備性軍事組織,於是人人相親相保,保證徵召有效和組織力,於是「民」這個身份就成為一個農兵合一的概念,於是「春以田,曰蒐,振旅。秋以田,曰獼,治兵」就是卒伍制度中常備的軍事活動,用于軍事訓練,而相對淡泊了禮制的部分。
最後達成的目的是「是故卒伍政定於里,軍旅政定於郊。內教既成,令不得遷徙」,以此養休國君的戰備。
而《司馬法》也有此類思想。但是更多強調在所謂的「戰道」上,在司馬法裡面戰爭是內政外交的一個節點,對外而言「權出於戰,不出於中人。是故殺人安人,殺之可也;攻其國,愛其民,攻之可也;以戰止戰,雖戰可也。」,強調對外戰爭的重要性是對民的「仁本」和「愛民」,征服他國的正當性,你得先打出正義旗號合乎出師有名,還得對他國民意進行分化和用他國民意來強調自己的戰爭合法性。對內的戰備也得尊重民眾四時勞作和為用合理調動民眾組織而固守戰備。對內而言「內得愛焉,所以守也;外得威焉,所以戰也。」
所以其實上戰道分為「戰」和「守」兩部分核心,而守的部分在本作里倒是和西周禮制中教化民眾的部分類比在一起,所以戰道的守備部分也是作為教民制度的一部分。而「天下既平,天下大愷,春蒐秋獮,諸侯春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戰也。」就是國家戰道中所謂守備的那一部分,不過比起管子強調基層組織的的常備訓練,而這裡更多強調諸侯層面的春秋季節定期組織。
管子應該說是第一個系統作出編戶齊民,核查戶口土地,打破氏族土地制度進行國家官僚的政治改革家。某種程度上,一些軍國主義的措施是戰國變法家的先聲,比如「寓兵於農」的思想。
訓練的做法,我記得周禮注里有,就是設立表木,一些的隊列和紀律的內容,前後左右分散集結的基本訓練。在晉國和楚國,大蒐都有公民集會動員的意義,在這時會頒布重要的法律,以及更換六軍將領的功能。
人……人民戰爭?
中國古代在不同的季節打獵有不同的稱呼。在春季稱為春蒐;在夏季稱為夏苗;在秋季稱為秋獮;在冬季稱為冬狩。 春蒐(sōu):指春天打獵。蒐,搜尋,謂搜尋不產卵、未懷孕的禽獸。夏苗:指夏天打獵,謂捕獵傷害莊稼的禽獸。秋獮(xiǎn):指秋天打獵。獮,殺,謂順秋天肅殺之氣,進行捕獵活動。冬狩(shòu):指冬天打獵。狩,圍守,謂冬天各種禽獸都已長成,可以不加選擇地加以圍獵。
「黨的群眾路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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