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晉文公和趙衰從翟跑到齊的時候不帶老婆孩子一起跑,而是把他們留在翟?


重耳和趙衰他們當時的境遇很慘,本來在翟國住的好好的,晉惠公即位後,非要派刺客刺殺,重耳只好趕緊逃跑。這就跟你們村裡誰犯了事兒公安局要來抓人一樣,逃命的勾當,哪有拖家帶口的?

重耳和隨從在未來是很牛逼,但當時就是個臭要飯的,路過五鹿給農民大爺要飯,人家不給,往碗里放了塊土,讓他一邊兒啃泥巴去。到了很多小國,都把他當成沒什麼能耐的屌絲,齊國待遇好,但也不想幫著出兵。在鄭國的時候,鄭文公不待見重耳,叔瞻建議鄭文公以禮相待,鄭文公非不聽,叔瞻就說,如果你不能以禮相待,那不如趁現在殺了他,以免以後挨揍,所幸鄭文公沒聽。

重耳跑到楚國,說如果楚國能幫忙,我承諾以後我們兩國打起來我會主動退避三舍,如果你還不願意,那我就和你單挑。這話聽起來很搞笑,因為各國流亡在外的公子足有一卡車,其他國家都不怎麼以禮相待,楚王以禮相待,結果碰上這麼個傻缺。氣得楚令尹子玉建議楚王殺了他,所幸楚王也沒聽。

最終重耳通過秦國的幫助殺回了晉國,幾人的亡命生涯宣告結束,重耳立即就把妻子都接到了自己身邊。重耳的故事,當今社會也在不停地上演,人們對不安定的生活沒有信心,因此在去往遠方尋找理想的時候常說:

等我安定下來,我就接你過去!


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就是一窮二白的老屌絲要出門創業,因為創業過程會很艱苦,還會有生命危險,就乾脆讓一家老小都在家等著自己,只帶著幾個有本事的跑了。

《國語 晉語四》:
二十二年,公子重耳出亡,及柏谷,卜適齊、楚。狐偃曰:「無卜焉。夫齊、楚道遠而望大,不可以困往。道遠難通,望大難走,困往多悔。困且多悔,不可以走望。若以偃之慮,其狄乎!夫狄近晉而不通,愚陋而多怨,走之易達。不通可以竄惡,多怨可與共憂。今若休憂於狄,以觀晉國,且以監諸侯之為,其無不成。」乃遂之狄。

以上應該是關於重耳出奔對於目標地點的選擇,重耳身邊的頭號謀士替他選擇的目的地是狄,這個狄指的是白狄,也即日後建立了中山國的白狄,鮮虞人的前身。狐偃就是白狄人,他的妹妹是重耳的母親,他本人就是重耳的舅舅:

《史記 晉世家》:
重耳母,翟之狐氏女也。夷吾母,重耳母女弟也。,....
晉文公重耳,晉獻公之子也。自少好士,年十七,有賢士五人:曰趙衰;狐偃咎犯,文公舅也;

同時,狐偃的父親狐突是之前侍奉太子申生的人,狐偃的哥哥狐毛也是晉國狐氏家族的代表人物。這支白狄和晉國的關係非常密切,對重耳來說更是如此。他自己的母親就是白狄人,他的親信狐偃也是白狄人。白狄見公子重耳來奔,對待他十分友好,為了討好公子重耳,就討伐赤狄的一支別種:

《史記 晉世家》:
狄伐咎如,得二女:以長女妻重耳,生伯鯈、叔劉;以少女妻趙衰,生盾。

這個老婆本身就不是中原人,她是白狄為招待公子重耳打赤狄搶來的美女。估計白狄自己的女子實在沒有長得很好看的了,拿不出什麼的獻給公子重耳,也就只能去打別的部落了。不管怎麼說,重耳在白狄的日子是很滋潤的,被白狄人好好地伺候著,可不是傳說中的提頭過日子。如果梳理一下年譜的話,大概是這樣:
公元前656年,驪姬之亂,申生自殺,重耳、夷吾逃亡到各自的領城。
公元前655年,公子重耳出奔狄。
公元前654年,公子夷吾出奔梁。
公元前651年,公子夷吾回國繼位,是為晉惠公。
公元前644年,公子重耳離開狄,奔往齊國。

從公子夷吾回國繼位,到公子重耳離開白狄,中間有足足七年,這七年晉惠公都拿在白狄的公子重耳沒什麼辦法,顯然公子重耳如果想在白狄待下去,呆一輩子都不成問題。但很明顯,公子重耳不是這種人,他是胸懷大志的人,是想要得到一番功業的,他給自己的定位就是晉國的國君。

國語 晉語四:
文公在狄十二年,狐偃曰:「日,吾來此也,非以狄為榮,可以成事也。吾曰:『奔而易達,困而有資,休以擇利,可以戾也。』今戾久矣,戾久將底。底著滯淫,誰能興之。盍速行乎!吾不適齊、楚,避其遠也。蓄力一紀,可以遠矣。齊侯長矣,而欲親晉。管仲歿矣,多讒在側。謀而無正,衷而思始。夫必追擇前言,求善以終,饜邇逐遠,遠人入服,不為郵矣。會其季年可也,茲可以親。」皆以為然。

通過狐偃的這番話,可以比較清楚的知道,白狄不是很強大,不能支持公子重耳回國繼位,狐偃還惦記著讓公子重耳回國這件事呢。於是一行人陸陸續續出奔。這種情況下,一家子人,在白狄過得好好的,家中的男人要出差了,要去干大事了,女人只能是阻礙,很難幫上什麼忙,也就只能仍在白狄了。
更何況,如果晉文公真的繼位了,憑著他和白狄的關係,白狄難不成還扣押他的妻子季隗?兩個人依依惜別的場景真的很動人:

重耳謂其妻曰:「待我二十五年不來,乃嫁。」其妻笑曰:「犁二十五年,吾冢上柏大矣。雖然,妾待子。」重耳居狄凡十二年而去。

這種場景,與其說是丈夫突然遭遇危險要逃亡了,不如說是胸懷壯志的男人,和自己的女人道別,跟她說:你等我二十五年,等我功成名就;如果二十五年我沒有回來,你就改嫁了吧。而女人又傷心又好笑:二十五年我都老死了,你放心吧,我等著你。說罷,壯志在胸的公子義無反顧地走了。


重耳走的時候說:你等我二十五年,我如果二十五年不來接你,你再嫁。妻子笑著說:等過二十五年,我墳上的柏樹都得亭亭如蓋了。不過,我等你。

然後重耳去了齊國,桓公又嫁給他宗室女。重耳特別喜歡這個齊女,想一輩子待在齊國溫柔鄉里,趙衰他們就在桑樹下面謀劃怎麼把留戀女色的重耳從齊國弄走。齊女的侍從還不小心聽見了,告訴了齊女。這齊女看來也是「可嘆停機德」的人物,殺侍者,勸重耳謀大事要緊。重耳此時真是樂不思蜀,流亡了半輩子,好容易穩定下來有美相陪,一定要死在這裡了,哪兒也不去了,萬一去了別的地方再吃土怎麼辦?齊女就說:你是一國公子,你走投無路了來到這兒,你手下這麼多士者都是要靠你吃飯的 。你不儘快回國,報答這些鞍前馬後的勞臣,反而留戀美色,我都為你感到丟臉。你要是就這麼無欲無求了?什麼時候能成大事? 於是和趙衰他們謀劃,灌醉了重耳,抬上車拉走了。我覺得在齊國的時候他是忘記了狄國等他的妻子了。

後來去了秦國,穆公一下子給了他宗室女五人為妾。而且裡面還包括了晉懷公在秦國為質時候的妻子!重耳不想要,季子大義凜然地說:他的國家尚且要討伐,何況是他以前的老婆!而且接受了是為了與秦國結親來求秦國相助回國,你現在要撿了芝麻丟西瓜嘛! 重耳接受了。後來終於靠著秦國的力量得以回國登上大位。

可見那時候,女人確實如衣服。多半是生育工具,聯手紐帶而已。

若是帶著一起逃亡,可能會礙手礙腳吧。不過榮華富貴之後,則是要把各路妻妾能接都接回來的

其實有些也是很有些情義的,不過情義重要性次於前途大事罷了。


豆子老師已經說得很全面了,逃命的事,豈能兒戲?又不是出去遊山玩水,而且境遇那麼慘,要權沒權,要錢沒錢,拖家帶口純屬找死。
不過呢既然有人邀請我,那我就在此「胡說」幾句。
為什麼逃亡時不帶妻子?
原因有很多。
其一,對方要殺的是我,而不是我的妻子,所以妻子留下來的安全係數比跟我一起跑要高。
其二,這是父母介紹,不是一見鍾情,所以感情上是親情多些。君不見,項羽和虞姬成親後,走到哪帶到哪,最後死都是死在營帳里的。如果他當時的妻子是自己的青梅竹馬,可能也會帶上吧。
其三,有孩子。當時孩子還小,應該是幾歲的樣子。小孩子不宜帶出門啊我想諸多家長都深有體會,尤其是三到五歲的小孩子,跑得飛起,又不懂事,帶著好煩的,本來就是逃命,再來一個小孩子,就不要活了,孩子既然要留下,母親就得留下。
其四,如知友馬東浩所言,當時男尊女卑,女人如衣服,沒了再買一件,兄弟如手足,不能少,不然你看他又不是一個人亡命天涯,帶的都是男的。
其五,自己這一去不知道結果如何呢,可能對妻子真的很感激吧,不想她最後跟自己一起喪命,所以就說如果二十五年我不回來,你再改嫁。
想想挺無語的,不過再一想,他妻子當時可能二十都不到,二十五年……………………也還是太久了。
至於最後復國後把妻子接回晉國,自然髮妻不可拋,這點道理他還是懂得,不然也成不了春秋五霸。
又臭又長,結束。


說幾個細節(參見左傳僖公二十四年)

公元前636年,晉文公在秦國的支持下搞定晉懷公結束長達19年的流亡。

隨後第一件事,先後兩次受命於晉惠公和晉懷公殺晉文公的寺人披要見晉文公。

對於寺人披,晉文公是不滿的,「蒲城之役,君命一宿,女即至。其後余從狄君以田渭濱,女為惠公來求殺余,命女三宿,女中宿至。雖有君命,何其速也。夫祛猶在,女其行乎。」

晉文公的槽點一是在於寺人披兩次都差點要了他的命,二是在於這兩次行動速度都太快,蒲城時晉惠公要求一個晚上到達,結果寺人披火速趕去;翟國之時晉懷公給了三天時間,寺人披又提前趕來。

也就是說,晉文公這兩次挪窩都是被動的,並且時間緊迫,沒那麼多時間供他挑三揀四。

另外,我們看到「余從狄君以田渭濱」,晉文公跟翟君還在渭邊上打獵時得到消息,結合前面晉文公在翟國的事情來看,這說明晉文公跟翟國關係還是可以的,把老婆兒子放這裡是放心的。

隨後第二件事,「狄人歸季隗於晉而請其二子。」
晉文公即位後,翟人很快便把季隗送回到晉國,但是請求留下晉文公的兩個兒子。
這件事情印證我們前面提到的,晉文公的老婆兒子在翟國應該混的不算慘淡,至少翟人是惦記著的,「請其二子」也從側面說明,無論晉文公流亡到那個諸侯國,大家都是有想法的,待你再好,總歸是有目的的。
翟人對晉文公好,一是不願意得罪他,二是並沒有看衰他的政治前途,不如賺個人情。「請其二子」能幹什麼,多多少少是擔心以後晉國翻臉的,相當於翟國安全上的一種保障。

我們小結一下:晉文公從翟國流亡,一是時間緊;二是流亡而不是旅行;三是翟人值得晉文公信賴。


我是負責糾錯補完的,齊桓公給的馬車20乘的俸祿待遇已經是上卿才能享有的了,等於封萬戶人口給他,整個齊國除了國君國子高子管仲就只有他有這個待遇了,換成誰都會知足了


老婆是翟國人,留在翟國比跟著自己跑安全。其次,正如司馬遷評論的那樣,晉惠公夷吾是一個賢德之人。
他殺重耳的原因是為了穩固政權,為自己的兒子掃清障礙,達到目的就行了。沒有必要趕盡殺絕,因為除了重耳本人,重耳在翟的家人並不具備與自己競爭的政治資本。


最關鍵的問題是春秋時候的「身死」和「家滅」是分開的,重耳有事,並不累及家人。東周時期哥哥犯事,弟弟好好做官的比比皆是。


我覺得在春秋戰國那樣的年代,女人的事真是太小了,君不見像宣姜這樣堂堂一國公主,婚約太子,卻嫁宣公,又嫁繼子,一生命運都被他人控於掌中,母家堂堂齊國尚且一聲未出,不能保全!何況一個自身尚在逃亡,絕境之處屬下割肉而伺的重耳!不是不帶,是不能,亦無必要爾!亂世桃花逐水流,一代雄主尚不能保,何況一女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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