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水滸傳》中的楊志?


在充滿了亡命徒的梁山上,青面獸楊志的性格是別具一格的,其最突出的特點就是「慫」,在面對難以克服的困難時,他總是想著逃避。

比如一開始押運花石綱,黃河裡翻了船,他不想著承擔責任回去報告,直接跑路了。

後來押運生辰綱,半路被晁蓋等人智取,他覺得沒臉去見梁中書,還是選擇了跑路。

小說第七十回,梁山攻打東昌府,楊志對戰沒羽箭張清,被一石子打在盔上,又是嚇得「膽喪心寒,伏鞍歸陣」。

在人們的印象中,梁山好漢追求的都是鐵骨錚錚,倒驢不倒架,腦袋掉了不過碗大個疤,楊志這麼「慫」的表現,實在讓人瞠目結舌。

繼續深挖的話,我們還會發現楊志性格中的其他陰暗面。比如他是一個沒朋友的人,在整部書中,似乎都沒有看到他和別人傾心相交的時刻。在第十二回,他求官被高太尉拒絕後,盤纏使盡,無奈只能賣刀——不要忘了,他當年的官職是殿司制使官,工作單位就在東京,所以梁中書會說以前就認得他。然而在工作這麼多年後,他卻連一個能夠求告的朋友都沒有。後來上了二龍山,楊志和魯智深、武松一起落草,魯武二人發展出了亦師亦友的關係,而楊志與他們之間似乎也沒有很深入的互動。

楊志還是一個不快樂的人。在小說中,水滸好漢們大多都曾經爽過,像宋江總是和好漢們在酒桌上談笑風生,像武松曾經享受過打虎英雄的無比榮耀。而楊志呢?他的形象總是那麼鬱鬱寡歡。他的快樂時光是在什麼時候呢?也許是受梁中書賞識的那段時光吧?然而接下來就可以用《大話西遊》的台詞來形容了:快樂總是短暫的,換來的卻是無窮無盡的痛苦。

除去小說結尾部分,楊志還是水滸好漢中少有的想過自殺的人。在生辰綱被劫後,他欲要就岡子上自尋死路,躍身一跳。猛可醒悟,拽住了腳,尋思道:

爹娘生下洒家,堂堂一表,凜凜一軀,自小學成十八般武藝在身,終不成只這般休了!

遇事愛逃避、人際關係很一般、精神狀態經常抑鬱、有過悲觀厭世時刻又於心不甘,這就是楊志的主要性格特徵。這樣的人放在今天,大家肯定會得出結論,這是一個心理上出了問題的人。

那麼楊志的心理問題主要在哪裡呢?

我很喜歡的一部美劇《無恥之徒》,講得是一個底層「人渣「家庭的喜怒哀樂,這一家人總是要「作」,總是要坑蒙拐騙,總是要把事情往壞的一方發展,總是拒絕像普通人一樣追求成功。從心理學角度上看,他們都近似於「自毀型人格「,這是一種偏執的人格障礙,總是無休止的去逃避本來必須做的事,潛意識中總是期望事情發展為最差結果,總是一步步的把自己推向自我毀滅的地步。楊志的性格特徵,就與這種人格頗有幾分相似。

比如自毀型人格總喜歡把事情搞砸,而楊志的奮鬥歷程就是一次次的失敗。運送花石綱失敗的細節究竟為何,小說里沒有描寫。但押運生辰綱的過程可以看到,楊志對軍士們的嚴厲與刻薄,顯得非常之「作」,似乎在故意把人心往散了搞,最終讓整個押運隊伍離心離德。而根據相關心理學論述,這種「不信任「正是自毀型人格的偽裝,通過這種「作「讓對方難以忍受,最終把事情搞砸,末了還要製造出一個是對方背叛了自己的解釋。這樣的故事,在一些男女的感情折騰中也經常上演著。

自毀型人格的情緒和行為總是會極端化,對自我認知比較模糊,人際關係容易惡化,所以很難發展起長期穩固的親密關係,「沒朋友」的楊志也正符合這一特徵。如果運氣好處於順境甚至遇到了幸福的話,自毀型的人就會覺得不真實,就會開始作死。話說楊志在梁中書處被賞識,這應該是他人生中少有的快樂時光吧,然而他馬上又開始「作」了,梁中書命他押運生辰綱,因為配備不合己意,他就一而再的喊著撂挑子,一副「傲嬌「姿態。這樣的下屬,在上級心目中會留下什麼樣的印象呢?

正因為容易極端化,自毀型的人會難以控制自己的情緒和行為,容易突發憤怒和暴力傾向,從而搞出一些難以收拾的局面,為自己鋪就毀滅之路。從這個意義上看,楊志賣刀殺牛二,正是一起自我毀滅式行為。面對牛二的無賴糾纏,他本可拂袖離去,然而他又一次做出了最糟的選擇,讓自己的人生境地進一步難以收拾。話說當初第一次上梁山時,王倫曾勸楊志入伙,楊志託詞說還要上東京找個親眷,但後來在東京根本就沒這事。現在看來,也許牛二倒可以看做他的一位「親眷」,因為看這哥們作死的勁頭,倒很像是另一位自我毀滅者了。

自我毀滅取向的理論最早出自弗洛伊德,他提出了人有兩種本能,一種是生本能,另一種是死本能,這是一種走向死亡,回到一種古老的、初始的狀態的衝動,睡眠與死亡,正像是黑暗、溫暖而平靜的子宮,沒有壓力,沒有衝突,讓人能夠逃避一切痛苦。自我毀滅式的人格,正像是一種不願當輸家的心理防禦,當人的自我評價和現實總是不符,當人生總是面對否定和失敗時,人就容易走上自我毀滅之路。從小說中來看,楊志的人生正是如此,對自我的高度評價和現實之間的反差,讓他總是心心念念糾結不已。

在水滸中,楊志好幾次提到祖先和父母。難怪,因為他的祖輩名頭非常輝煌,所以能讓他充滿驕傲的說出「洒家三代將門之後,五侯楊令公之孫「,能讓他的心中想著:「王倫勸俺,也見得是,只是洒家清白姓字,不肯將父母遺體來點污了,指望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蔭子,也與祖宗爭口氣。」然而,也許正是祖先的榮耀,又給了他莫大的壓力,一方面是心裡想要博取配得上祖先的功績,一方面卻是現實中的種種困境和敗局,這種糾結和慚愧,也許正是促成他自毀型人格的最重要原因。

前面說過,楊志是水滸好漢中少有的想過自殺的人,然而他又不會去自殺,這正是自我毀滅性人格的一大糾結,因為他們真正想要的是失敗,而不是死亡。與自殺者相比,自我毀滅者必須時時想起親友等自己必須負責任的人,想起自己辜負或逃避著責任與期望。在東京走投無路之時,楊志賣起了祖傳寶刀,這是一個非常具有象徵意義的舉動,象徵著他在辜負祖宗的道路上又前進了一步,心中的糾結與壓力又加重了一分。

從朝廷武將到失敗的逃兵,從殺人犯到配軍,再到二龍山佔山落草做二當家,最後上梁山當了一個普通頭領,楊志的人生之路離祖輩的期望越來越遠,一步步的下滑著。在剛上梁山的第六十回,宋江曾經排過一回座次,關於他的排位是這樣的:

前軍寨內,第一位李應,第二位徐寧,第三位魯智深,第四位武松,第五位楊志。

請注意,在此前的二龍山上,是魯智深坐頭把交椅,楊志排二,武松行三。然而一上梁山,宋江的結義兄弟武松就排到了楊志前面。在後來七十一回的水滸好漢終極座次中,兩人之間繼續保持了差距,武松排第十四,楊志排第十七。面對這樣的反差,楊志的心裡會有什麼反應呢?書里沒有描寫,但就算有反應,他的選擇想來也只能和以前一樣「慫」,那就是逃避吧。

有學者曾經說過,水滸是一部悲劇,重點在於描寫英雄們的一步步沉淪,楊志自毀型的人生道路正是如此。在好漢們的最後結局中,外向的武松傷於外人,內向的楊志林沖病因自身,忠於朝廷的宋江被朝廷毒死,忠於宋江的李逵被宋江毒死,算計別人的吳用最終選擇自殺……由此來看,水滸主要人物的死法似乎都寄託著作者一定的用意。也許,他們都是在一步步把自己送上自我毀滅之路吧。


楊志的遭遇

楊志出身名門,武功高強,而且通過正規選拔武舉進入仕途,於是,心懷夢想:指望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蔭子,也與祖宗爭口氣。引申而言,「封妻蔭子,與祖宗爭口氣」的結果要通過「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的正規手段獲得才有意義,由此可以推測,楊志從小就受到家族正規的教育,所以,三觀很正。

三觀很正的人怕的就是遭遇沒有三觀的小人,而楊志不但遭遇,而且是三個。


第一個是高俅。

高俅和楊志截然相反,出身卑微,只會踢球,以極為荒誕的非正規方式進入仕途。高俅發跡說白了就是因為能夠陪徽宗玩樂,但是,能夠陪徽宗玩樂的人不是只有自己一個人,而是一抓一大把,這個道理高俅不可能不知道,所以,徽宗玩樂得好不好順理成章地成為高俅最在乎的問題,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麼楊志失陷花石綱後重金打點,高俅還是不買情面,因為高俅是真的急了。在旁人眼裡只是普通石頭的花石綱對於高俅而言就是關乎自己前途甚至身家性命的重要東西,因為徽宗喜歡花石綱,就是這麼簡單。

高俅的底細楊志肯定知道,正因為知道,所以,感受到巨大的恥辱:王倫勸俺,也見得是。只為洒家清白姓字,不肯將父母遺體來玷污了。指望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蔭子,也與祖宗爭口氣;不想又吃這一閃。高太尉,你忒毒害,恁地刻薄!楊志肯定看不起高俅,但是,現在卻被自己看不起的人搞得灰頭土臉,真是一場充滿諷刺的鬧劇。


第二個是牛二。

小人進入體制內就成為奴才,比如高俅;在體制外則是潑皮,比如牛二。簡單地說,高俅是進入體制內的牛二,牛二是在體制外的高俅。

牛二這樣的潑皮東京城裡多得是,楊志以前應該沒有興趣關注;但是,牛二卻不可能不知道楊志,因為楊志在東京甚至江湖上已經小有名氣,比如王倫、曹正就聽說過楊志的名聲,而且楊志的體貌特徵更是鮮明。

對於牛二這樣的潑皮來說,還有什麼比得上戲弄一個落魄的知名人物更有樂趣呢?

牛二搶到楊志面前,就手裡把那口寶刀扯將出來,又是搶,又是扯,很明顯,牛二擺出的是一副痛打落水狗的架勢,但是,楊志居然像對待一個普通買家一樣地對待牛二,反而搞得牛二很無趣,這也從側面說明楊志此前並不認識牛二,當然,還有就是楊志很迂腐,因為三觀很正的人容易迂腐。

牛二終於找到戲弄楊志的由頭,不依不饒地要驗證殺人刀上沒血,引起楊志的反感;楊志越反感,牛二越有樂趣,卻引來殺身之禍:口裡說,一面揮起右手一拳打來,楊志霍地躲過,拿著刀搶入來,一時性起,望牛二嗓根上搠個著,撲地倒了。楊志趕入去,把牛二胸脯上又連搠了兩刀,血流滿地,死在地上。

以武功而論,楊志完全有能力控制局面,把牛二暴打一頓,然後揚長而去,根本沒有必要為了一個潑皮而吃官司。合理的解釋是,楊志在牛二身上發現了高俅的身影,壓抑已久的血性終於被激發出來,於是,痛下殺手。


第三個是謝老都管。

謝老都管不像高俅那樣已經進入體制內,但是,也不能說就像牛二那樣在體制外,而是介於二者之間,所謂的蔡太師府上的奶公是也,所以,奴才氣質就更加濃厚。

梁中書因為與下屬武將關係很僵,所以,對新來的楊志就特別提拔,引以為左膀右臂,於是:楊志自在梁中書府中早晚殷勤聽候使喚。這樣一來,作為深得主子恩寵的老奴才,謝老都管自然由衷地反對楊志,因為在謝老都管看來當時的楊志就是一個正在上位的奴才,對自己有著潛在的威脅。

楊志自在梁中書府中早晚殷勤聽候使喚,與謝老都管肯定有過交集,甚至打過交道,或者已經感受到強烈的惡意,所以,出發之前就向梁中書提出約法,獲得梁中書的高度讚賞,說明連梁中書也明白謝老都管的為人。

楊志確實不是有手腕的人,但是,反過來說,處在當時楊志的位置上,就是再有手腕也難以搞定謝老都管,因為謝老都管就是為了反對楊志而反對楊志。在這個過程中,謝老都管的手腕令人嘆為觀止,充分表現出一個深得主子恩寵的老奴才本色;而楊志簡直就是小兒科。

出發五七日後,眾人對楊志的押送方案極為不滿,消極怠工,引起楊志的反感,楊志在懲罰十一個廂禁軍之後,對兩個都虞候也頗有埋怨:你兩個好不曉事!這干係須是俺的,你們不替洒家打這夫子,卻在背後也慢慢地挨,這路上不是耍處!

楊志說的是實話,因為自己在出發前向梁中書作出過保證,由自己對這次押送負全責。但是,這樣的實話一出口等於是說明:眾人吃苦受累是為了他楊志一個人。一下子把自己置於一個極為被動的語境之中。

謝老都管對兩個都虞候說的話就高明得多:須是相公當面分付道休要和他彆拗,因此我不做聲,這兩日也看他不得,權且耐他。

第一,搬出梁中書,自己遵從的是梁中書的意志而不是楊志,以梁中書否定楊志的權威;第二,明確表明自己反對楊志的立場;第三,作出顧全大局的姿態。

楊志對廂禁軍和都虞候幾乎一視同仁,所以,都是埋怨,只是程度不同,但是謝老都管就不一樣:你們不要怨悵,巴到東京時,我自賞你。

這是謝老都管對廂禁軍說的話,畢竟與都虞候親疏有別,所以,第一,顧全大局,第二,誘之以利;一下子拉近了彼此之間的距離,反過來,進一步離間了楊志與廂禁軍之間的關係。

十四五日後,所有人都站在了楊志的對立面上,謝老都管終於正式向楊志發難:提轄,端的熱了走不得,休見他罪過。權且教他們眾人歇一歇,略過日中行如何?

謝老都管等於是站在了廂禁軍的一邊,楊志選擇的居然是針鋒相對:你也沒分曉了!如何使得?這裡下岡子去,兀自有七八里沒人家,甚麼去處,敢在此歇涼!

謝老都管已經徹底收服人心,當然不吃楊志這一套:我自坐一坐了走,你自去趕他眾人先走。

謝老都管坐,誰還會走?楊志正式被孤立,不合時宜地大怒:一個不走的,吃俺二十棍。這畜生不慪死俺!只是打便了。

謝老都管被打臉,雙方終於撕破臉:楊提轄,且住!你聽我說:我在東京太師府里做奶公時,門下官軍,見了無千無萬,都向著我喏喏連聲。不是我口棧,量你是個遭死的軍人,相公可憐抬舉你做個提轄,比得芥菜子大小的官職,直得恁地逞能!休說我是相公家都管,便是村莊一個老的,也合依我勸一勸;只顧把他們打,是何看待?

謝老都管大怒之下,絲毫不亂分寸:第一,搬出蔡太師,抬高自己的身份;第二,徹底否定楊志的權威;第三,牢牢佔據道德制高點。

楊志態度緩和,卻並不認輸,以自己的江湖經驗做擋箭牌:都管,你須是城市裡人,生長在相府里,那裡知道途路上千難萬難。

謝老都管當然不吃這一套:四川、兩廣也曾去來,不曾見你這般賣弄。

楊志終於屈服:如今須不比太平時節。

謝老都管乘勝追擊:你說這話,該剜口割舌,今日天下恁地不太平?

這個時候的楊志在眾人之中已經是權威掃地,於是,晁蓋等人出現,智取生辰綱。

但是,如果生辰綱順利押送到東京蔡太師府,楊志又能怎樣?

因為撕破臉之後,謝老都管已經成為眾人之中事實上的老大,所以,楊志也撈不到什麼好處,最多就是被認定有些許苦勞,謝老都管則是居功至偉,成為最大的受益者。這個只要參照謝老都管的善後方案就能夠明白。

當時楊志離去,眾人在酒醒之後完全亂了方寸:口裡只叫得連珠箭的苦。謝老都管首先發難:你們眾人不聽楊提轄的好言語,今日送了我也!

第一,推卸責任,以楊志對眾人施加壓力;第二,以最大的受害者自居,牢牢佔據道德制高點。事實上,眾人為什麼不聽楊志的好言語?不就是因為謝老都管的慫恿嗎?但是,謝老都管卻照樣可以顛倒是非,而且,選擇的時機非常恰當,趁著眾人尚未反應過來的時候顛倒是非。

眾人在謝老都管的壓力之下果然繳械投降,任由擺布:老爺,今日事已做出來了,且通個商量。

就當時的情況而論,楊志一走,謝老都管至少是理論上的第一責任人,照理說應該最先提出善後方案。但是,奴才最不可能承擔責任,所以,謝老都管在事後的第一反應就是推卸責任,以此推論,善後方案也不可能首先由謝老都管提出,果不其然,謝老都管引而不發:你們有甚見識?

眾人就沒有那麼沉得住氣,在承擔全部責任之後,火急火燎地提出了一個無恥之極的解決方案:他一路上,凌辱打罵眾人,逼迫得我們都動不得。他和強人做一路,把蒙汗藥將俺們麻翻了,縛了手腳,將金寶都擄去了。

既然眾人已經提出善後方案,謝老都管也就順水推舟:這話也說的是。我們等天明,先去本處官司首告。留下兩個虞候,隨衙聽候,捉拿賊人。我等眾人,連夜趕回北京,報與本官知道,教動文書,申復太師得知,著落濟州府,追獲這伙強人便了。」

第一,表明自己與眾人一致的立場;第二,完善眾人的善後方案。從極度清晰的思路來看,謝老都管其實早就想到了善後方案,只是等著眾人說出來,這樣就算萬一行不通,自己也有退路,引申而言,類似栽贓陷害的勾當謝老都管以前應該也干過不少。

既然善後方案不可能由謝老都管首先提出,那麼,見到梁中書之後,陳述者當然也只能是眾人:不可說!這人是個大膽忘恩的賊!自離了此間五七日後,行到黃泥岡時,天氣大熱,都在林子里歇涼。不想楊志和七個賊人通同,假裝做販棗子客商。楊志約會與他做一路,先推七輛江州車兒,在這黃泥岡上松林里等候,卻叫一個漢子,挑一擔酒來岡子上歇下。小的眾人不合買他酒吃,被那廝把蒙汗藥都麻翻了,又將索子捆縛眾人。楊志和那七個賊人,卻把生辰綱財寶並行李,盡裝載車上將了去。現今去本管濟州府呈告了,留兩個虞候在那裡隨衙聽候,捉拿賊人。小人等眾人,星夜趕回來告知恩相。

第一,對楊志進行負面定性;第二,說明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甚至還交代細節;第三,既不承認過失,也不主動開脫。非常精彩的陳述詞,與第一次提出的相比已經不可同日而語,沒有謝老都管的潤色,怎麼可能?

自此,謝老都管大獲全勝。這不是謝老都管的第一次勝利,也不可能是最後一次。


楊志呢?楊志兩次押送,卻是一樣的收場,上次押送花石綱,是不是也有另一個謝老都管呢?

楊志早年流落關西,關西是北宋邊境,是戰場,照理說應該是楊志的歸屬,但是,楊志離開了,為什麼?

梁中書提出押送方案是多派人手,楊志反對得非常乾脆:恩相便差五百人去,也不濟事。這廝們一聲聽得強人來時,都是先走了的。

大名府是北宋防禦契丹的軍事重鎮,這裡的軍人居然會害怕強盜,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麼梁中書最終採納的是楊志並不特別可靠的方案,其實就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的無奈選擇。以此推論,上次的生辰綱很有可能就是監守自盜,否則怎麼會消失得無影無蹤,而且,眾人怎麼會那麼自然地誣陷楊志,因為這樣的事情不是沒有發生過,所以,可信。在崇文抑武的國家政策下,血氣方剛的軍人終於蛻變成為奸詐油滑的兵痞,大名府是這樣,關西估計也差不多,所以,楊志只能選擇離開。

楊志離開關西等於是離開戰場,從此成為一個徒有虛名的皇家高級快遞員。遙想當年的楊家子弟還能夠在戰場上血脈賁張地追逐屬於自己的光榮與夢想,現在的自己卻是整天疲於奔命,不敢怠慢,以此艱難地往上爬,午夜夢回的楊志一定不止一次地流下過傷心的淚水。封妻蔭子的夢想在押運花石綱和生辰綱也就是山寨版花石綱的路上黯然地顛簸著,沉默的寶刀,沉默的楊志。

因為這是一個沉默的時代。在這個時代里,一個輕佻的藝術家成為王朝的主人,一個浮浪破落戶子弟成為王朝軍隊的最高統帥,連崇文抑武的說法都沒有了多少意義,因為時代不需要文更不需要武,需要的是粉飾和諧的花石綱,當然還有能夠讓領導開心的踢球技術。

爹娘生下洒家,堂堂一表,凜凜一軀,自小學成十八般武藝在身,終不成只這般休了!青面獸楊志,既然還有野獸般的血性,與其在沉默中死去,不如換一種活法,落草為寇,替天行道,打破這令人窒息的沉默,既然官與賊的界限已經模糊,那麼草莽江湖未嘗不是英雄用武之地。


楊志這個人,恐怕只有李逵能與之相比,因為他們都是天生當馬仔的腦袋。

李逵做事沒譜,那是顯而易見的;楊志做事沒譜,在殺牛二時,就表現了出來。我們看書中原文:楊志霍地躲過,拿著刀搶入來;一時性起,望牛二顙根上搠個著,撲地倒了。楊志趕入去,把牛二胸脯上又連搠了兩刀......。

楊志那是標準的高手,如果楊志有點譜,隨便伸出一條胳膊,就能把牛二打得跪地求饒。但是楊志卻是一刀把牛二捅翻了。這本身就證明,楊志做事時,一點兒譜也沒有。很小的一件事,有著很多種方法解決,他一解決,就攤上了人命官司,如果因此給牛二償了命,你說楊志死得冤不冤?

殺牛二的事,雖然可以證明楊志做事一點譜兒也沒有,但畢竟也算為當地除害,而且也可以解釋為楊志有血性。甚至而言,單純的看這個故事,我也會覺得楊志是個英雄。但是楊志的故事,卻並沒有到此結束。

楊志從一出場,就是一副落魄不得志的樣子。所以楊志看起來,也一直是人五人六的。

但是楊志一有權力,那種不著調的嘴臉,馬上就開始展露無疑了。

楊志和梁中書說話,永遠恭恭敬敬、彬彬有禮、斯斯文文。因為梁中書是他的上司,他必須得把梁中書侍候舒服了。

在押解生辰綱的途中,楊志唯獨和老都管說話,有點好頭臉,因為老都管身份比他高。他自然不敢隨便得罪。

和別人說話時,楊志就不懂得客氣二字怎麼寫了。兩個虞侯對楊志的安排感到有點不理解。於是就說:「不是我兩個要慢走,其實熱得走不到,因此落後,前日只是趁涼走,如今怎地正熱里要走?正是好歹不均勻。」這話問的應該沒有什麼問題吧,事實上,所有的軍漢,都提出過同樣的問題。楊志開口就是:「你這般說話,卻似放屁!.....。

當然了,楊志對這兩個虞侯還是客氣的。因為這兩個人好歹也算楊志的同事,所以楊志還不敢對他們非打即罵。

對那些軍漢,楊志就沒有這麼客氣了。按書中的話去說,那就是:輕則痛罵,重則藤條便打。因為軍漢只是楊志的下屬,楊志自然不用和他們客氣。

我們總覺得,楊志的同事、下屬,不積極配合楊志的工作,是這些人的錯。問題是,你在工作中,遇到這樣的同事、上司,你願意積極配合他的工作嗎?

隨便拿出一個人,處於楊志的位置,聽到手下的士兵叫苦叫累。肯定會這樣說的:「弟兄們,此次責任重大,萬一有了閃失,你我誰也承擔不起。希望大家多擔待點。就當給我楊志面子,現在辛苦點,只要到了東京,楊志一定讓大家徹底舒服幾天。總而言之,想吃、想喝、想玩,楊志請客!」

我想,如果楊志這樣對待下屬,下屬雖然辛苦,也不會有太多怨言的。

按理說,這種話,很簡單啊!

士兵們對老都管報怨時。老都管道:「你們不要怨悵,巴到東京時,我自賞你。」眾軍漢道:「若是似老都管看待我們時,並不敢怨悵。」

而楊志呢?對軍漢們,從來都是開口就罵,閉口就打!甚至有軍漢說了,就是中書大人親自押解,也容我們說句話吧,哪能像你這樣,一句話不合,就是藤條劈頭蓋臉打人呢?更有軍漢說了,這簡單就是不把我們當人看。

我們看書中原文:楊志拿著藤條,喝道:「一個不走的吃他二十棍!」眾軍漢一齊叫將起來。 數內一個分說道:「提轄,我們挑著百十斤擔子,須不比你空手走的。 你端的不把人當人!便是留守相公自來監押時,也容我們說一句。你好不知 疼癢!只顧逞辯!」楊志罵道:「這畜生不毆死俺!只是打便了!」拿起藤條, 劈臉又打去。

如果你跟著楊志押解生辰綱,你會怎樣看待這個上司呢?

楊志為什麼一路上,要這樣兇巴巴的呢?原因很簡單,那就是想把功勞全佔了。總而言之,士兵們沒有功勞,虞侯們沒有功勞,老都管也沒有什麼功勞,全是我的功勞!因為他們都不懂事,如果不是我堅持己見,嚴厲督辦,肯定辦不成這件事。

作為一個官員,如果就報著這種態度工作,上司交給他十件事,他能辦成一件,那也得碰運氣。

楊志上次把花石綱押丟了,可能也因為類似的原因。

高俅說,十個押解花石綱的人,九個都順利的押了回來,就你把東西給押丟了?

我們看書中原文:那高俅把從前歷事文書都看了,大怒道:「既是你等十個制使去運花石綱,九個回到京師交納了,偏你這廝把花石綱失陷了!.......。

我想隨便找一個人處於楊志的位置,都不會讓士兵挑著東西趕路。因為這是給梁中書干私活,怎麼也能配備一些驢馬、小車啊!

事實上,梁中書最初就是計劃用車推著去的。[注]只是讓楊志一翻大話給嚇住了。

梁中書道:「著落大名府差十輛太平車子;帳 前十個廂禁軍,監押著車;每輛上各插一把黃旗,上寫著「獻賀太師生辰綱;」 每輛車子,再使個軍健跟著。三日內便要起身去。」

武松替陽谷縣令往東京汴梁押解私貨時,是怎麼做的?也是用車推著去的!

我們看原著:「那四個跟了武松就廳前拜辭了知縣,拽紮起,提了朴刀,監押車子, 一行五人離了陽谷縣,取路望東京去了。 」

所以,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縣令讓武松押解私貨時。武松也像楊志那樣把困難說是比天大嗎?沒有!武松也是像楊志一樣,一路裝神弄鬼的押解東西嗎?沒有啊!關鍵是,武松把貨丟了嗎?也沒有!

陽谷縣令的私貨,肯定沒有十萬貫。但這是知縣計劃買官用的錢,估計也不會是個小數目。[注]

[注]:卻說本縣知縣自到任已 來,卻得二年半多了;賺得好些金銀,欲待要使人送上東京去與親眷處收貯使用,謀個升轉;卻怕路上被人劫了去,須得一個有本事的心腹人去.....

如果楊志那種作法,真可以保證押解任務的隱密性。也算個事!問題是,四個掌柜(一個老都管、兩個虞侯、一個楊提轄),什麼東西也不拿(最多只是背個小包袱),十一個人挑著沉重的擔子趕路,這本身就是離奇的事。

說他們窮吧(只是小商小販),為什麼會有四個閑人,窮人哪捨得這樣浪費人力?

說他們有錢吧,為什麼挑著一大堆東西走遠路,既沒驢、馬,也沒有車?無論哪個客棧的老闆、夥計、過客,遇到這樣一群人住店,肯定也會感到奇怪。

更主要的是,大暑伏天,人家都是趁涼趕路,就他們頂著日頭趕路。他們這是要幹什麼?我們再看原著:次日,天色未明,眾人起來,都要乘涼起身去。楊志跳起來,喝道:『那裡去!且睡了!卻理會!』眾軍漢道:『趁早不走,日里熱時走不得,卻打我們!』楊志大罵道:『你們省得甚麼!』拿了藤條要打。 眾軍忍氣吞聲,只得睡了。

暑伏天,早晨四五點天就大亮了,晚上八點多,太陽還沒有下山。正常人都是趁涼走路,楊志卻是八點多才出發,頂著太陽趕路,晚上六點多就又休息了。

想隱蔽自己的行動,最好的方法,就是大眾化。正常人怎麼樣,你就怎麼樣。而楊志呢?卻非把自己一行人,弄得神秘兮兮、不倫不類。這不是傳說中的,此地無銀三百兩,又是幹什麼?

真正的問題是,生辰綱是什麼時候被劫的?大中午被人劫走的。這本身就證明,強盜劫道沒有具體時間。所謂頂著日頭趕路就安全,那完全是楊志的膻想。

按理說,楊志管理這十來個人,並不困難。

因為梁中書親自吩咐,大家都必須聽從他。所以老都管身份比他高多了,一路也從來不敢頂撞他,都是按楊志的吩咐辦事。最後老都管實在看不下眼了,才溫和的勸了他幾句。「休說我是相公家都管,便是村莊一個老的,也合依我一勸,只顧把他們打,是何看待?」

老都管這樣說楊志,那是因為,楊志當時把軍漢都打急了。書中這樣寫的,「楊志拿起藤條,劈頭蓋臉打去,打得這個起來,那個睡倒。楊志無可奈何。」總而言之,藤條劈頭蓋臉的打人,已不起作用了。

老都管說,他在蔡太師那裡當奶公時,見過的軍官無千無萬。大約就是說,像你楊提轄這樣管理士兵的軍官,我可真沒有見過。不是老都管沒見過,恐怕誰也沒有見過。因為一個人只要有最基本的管理經驗,就絕不會這樣簡單、粗暴的管理下屬。

楊志出身官二代,大宋政府,一直對他非常好。最初楊志失職跑路,依然還有一擔金銀財寶,僅手中的刀,就值三千貫(這還是賤賣了)。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來。楊志失職跑路後,等到政府大赦,願意好好當一個老百姓,楊志的還是有錢人。但是楊志官二代的身份丟了,所以一直很失落。於是他挑著一擔財寶去買官了。很不幸,錢花光了,官也沒有買到(或是買回來)。於是楊志就覺得,大宋政府太腐敗了。

後來楊志一著急,就成了殺人犯。但是因為被楊志殺的人,是當地一害。所以人們都認為楊志是個英雄。梁中書也因此認為楊志是個人物。於是繼續給他官當,並給他繼續上進的機會。但是楊志卻依然是一副不可救藥的樣子,於是走著,走著,就當了強盜。

生辰綱被劫了。這事大嗎?說大,很大;說小,也就是小事一樁。

對於普通人而言,這自然是大事。以楊志的背景而言,實際上很難稱得上是大事。如果楊志有擔當,等大家醒來後,肯定馬上就直奔當地府衙了;總而言之,趕快把你們的知府給我叫出來!

首先亮明自己一行人的身份。這是梁中書家的老都管(而且還是蔡夫人從娘家帶來的),這是梁中書的兩個虞侯,我是大名府的楊志,現在官任提轄。如果懷疑我們的身份,我們馬上可以給你出示相關文書。

然後就告訴知府:「現在有一個壞消息,一個好消息,要告訴你。」

壞消息就是我們押運生辰綱,一路好好的,走到你的地盤上,卻被人劫了。

至於好消息呢?就是現在,這件事梁中書還不知道,蔡太師也不知道。而且只要我們配合的好些,梁中書、蔡太師可能永遠也不會知道。」

緊接著告訴知府。現在兩種方法解決這件事。

第一種方法,就是公事公辦。總而言之,我們先在你這裡作完筆錄,然後就回大名府交差,是打是罰、是殺是剮,我楊志認了。誰叫我辦事不力呢?當然了,你就在這裡,靜等蔡太師的消息好了,到時你能不能交了差,到時蔡太師會怎樣對你,同樣也看你的道行了。

第二種方法,就是給兄弟點面子。總而言之,禍是兄弟惹出來的,兄弟負責給擺平,絕不連累別人。只是我需要你幫我點忙,那就是授權我臨時指揮當地所有官差。只要把案子破了,兄弟拍拍屁股就走人,咱們就當什麼事也沒有發生過。只要你願意幫我這個忙,以後有事到大名府,兄弟絕對會記得你。

如果楊志是普通人,半路讓強盜劫了。他的所有反應,都是正常的。問題是,楊志是給梁中書、蔡太師打工的。而且這件事,還關係著當地主要官員的前途、命運。楊志的那些反應,就有些離奇了。

我相信,當楊志把兩種解決方法擺出來後。當地知府只要有點腦子,肯定就會選擇第二套方案。因為蔡太師的東西,在你的地盤內,被賊人劫了。如果被蔡太師怪罪下來,你肯定要吃不了兜著走的。

更主要的是,這種案子非常好破,因為當時是小農社會,流動人口遠沒有我們現在多。更主要的是,官府也非常關注流動人口的動向。對此,我們只要看一下原著就可以了。

何清是這樣和他哥哥說的。

「為是官司行下文書來。著落本村,但凡開客店的,須要置立文薄,一面上用勘合印信;每夜有客商來歇息,須要問他『那裡來?何處去?姓甚名誰?做甚買賣?』都要抄寫在簿子上。官司察時,每月一次去里正處報名。 」

看到這些,我們大約可以知道了吧!當時的官府,是非常關注流動人口動向的。換而言之,只要當地的官差,隨便到附近的客店、酒店、路口茶攤,隨便一調查,馬上就可以找到案犯的線索。

更神的事還在後面。何清還這樣對他哥哥說。

當日是六月初三日,有七個販棗子的客人,推著七輛江州車兒來歇。我卻認得一個為頭的客人,是鄆城縣東溪村晁保正。因何認得他?我比先曾跟一個賭漢去投奔他,因此我認得。我寫著文簿,問他道∶「客人高姓?」只見一個三須髭白淨面皮的搶將過來答應道∶「我等姓李從濠州來販棗子去東京賣。」

看到這裡,我們大約可以知道了吧。只要當地的官差,隨便到附近的客店、酒店、路口一調查,不要說找點線索了,沒準順著路,都能找到晁蓋他們家裡。線索是明擺著的。報案者說,是七個賣棗的販子劫的生辰綱;現在附近的客店清清楚楚的登記著,案發前一天,有七個賣棗的販子在這裡歇息過。這條線索是明擺著的。

咱們再順著這個線索,繼續往下查。這些人是從哪個方向來的?上街隨便一問就可以知道了,因為七個大活人,推七個車子,一路上總有人看見過吧!既然官方對流動人口如此關注,並且嚴令客店詳細登記,那其它營業性的地方,應該也不會、也不敢一問三不知吧。這樣查下去,恐怕順著腳印,就能找到晁蓋家裡去。

寫到這裡,難免有人會奇怪,既然這個案子這麼簡單,為什麼一直會拖了那麼久呢?原因很簡單,你處於他們的位置,你也會找不到線索的。

因為這個案子,怎麼看也像是一個假案子;而且水深的讓人看都不敢看!

老都管一行人報案說,梁中書讓楊志押解生辰綱,楊志卻夥同賊人劫生辰綱。這是標準的胡說八道啊!

梁中書相信這種胡說八道,那是因為楊志沒譜的行為(出了事,馬上就跑路),讓梁中書不相信這個故事,都沒有辦法了。否則,十五個人一塊押解生辰綱,十四個人都懂的回來複命,就楊志一個人,不見了影蹤,這如何解釋呢?也許這就是傳說中的賊性不改吧!一個賊配軍,梁中書好心好意抬舉他、重用他,他卻是一心一意想當賊,你叫誰有辦法呢?

問題是,隨便拉出一個當官的人,聽到老都管報案的說詞,第一個感覺就是,這個傢伙是在胡說八道!如果不是因為老都管非常有身份,知府肯定會先叫人把老都管打一頓,打完了,再叫他好好說話。因為這是什麼地方,這是容你一進門,就胡說八道的地方?

為什麼呢?

梁中書是蔡太師的女婿,而且還是封疆大吏。如果現在用十萬貫珠寶,就能取得梁中書的信任、重用,還有機會提攜他認識蔡太師。我想當時的北宋帝國,捨得花這筆錢的人,也能花起這筆錢的人,肯定能從梁中府門口,排到大名府城外去!因為,這買賣實在太值了。有這樣好的買賣,許多人就是借高利貸,也會搶著去乾的。

現在,竟然有一個人,為了十萬貫珠寶,不惜把這種大好前途扔掉,而且還是去當通緝犯。這可能嗎?這不是在挑戰人類的智商嗎?

你是濟州知府、或是當地官差,接到這樣一個案子,你會如何處理?肯定也會選擇稀里糊塗的去混。

更可怕的還在於,報案的人都一副鬼忽伶仃的樣子。因為他們也不希望案子破了。因為他們報的案子,本身就有水分。這個案子破了,梁中書肯定會發現,他們一直在給自己編故事。

你是辦案人員,面對這樣的案子,看到這樣的報案者,你會怎樣處理?賣力去破案?那是絕對不可能的。就是知府聽到這個案子,心裡也是七上八下的,因為這個案子的水,到底有多深,誰也不知道。

萬一這是梁中書不捨得,給他老丈人這筆錢,故意讓人作假案。你卻把案子破了。最後弄得梁中書、蔡太師都下不了台。你還想繼續當官嗎?

因為去年生辰綱丟了,今年又丟了,這也未免太巧了吧!為了二十萬貫珠寶,梁中書會不會連續作假案呢?那只有問梁中書本人了,問題是,誰敢問呢?

書中是這樣寫的。「且說濟州府尹,自從受了北京大名府留守司梁中書札付,每日理論不下。」

施耐庵的這句話,本身就充滿了玄機。自己地面上出了大案子,不派人積極破案,天天理論個什麼勁?顯然是因為,知府一直弄不清這個案子的水,到底有多深。梁中書這樣做,是真的催自己破案呢?還是做給人看呢?這個問題可是太複雜了。

這個案子,怎麼看,怎麼像個假案。

可是話說回來,從動機上講,處於梁中書的位置,似乎也沒有理由,為了省十萬貫的生日禮物,就沒完沒了的作假案吧!

所以知府只能拖一拖,耗一耗,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於是這個案子,過了十多天,那是一點線索也沒有。官差甚至都沒有到案發地附近轉過一圈。否則線索就那擺著(客店的登記簿上寫的清清楚楚),當地官差怎麼可能一直不知道呢?

大家看到了吧。楊志一跑路,只是讓老都管等人解套了,卻讓當地官差連北也找不到了。因為這個案子太神了,神的都讓人調查也不敢調查了。


要分析楊志,我們得要從殺牛二說起。

一、楊志非得要殺牛二么?

我們還原兇案現場看看:

牛二道:「我要你這口刀。」楊志道:「我不與你。」牛二道:「你好男子,剁我一刀。」楊志大怒,把牛二推了一交。牛二爬將起來,鑽入楊志懷裡。楊志叫道:「街坊鄰舍,都是證見:楊志無盤纏,自賣這口刀,這個潑皮強奪洒家的刀,又把俺打。」街坊人都怕這牛二,誰敢向前來勸。牛二喝道:「你說我打你,便打殺直甚麼?」口裡說,一面揮起右手一拳打來,楊志霍地躲過,拿著刀搶入來,一時性起,望牛二嗓根上搠個著,撲地倒了。楊志趕入去,把牛二胸脯上又連搠了兩刀,血流滿地,死在地上。

不知道諸位看出了什麼?

是楊志先動手,「把牛二推了一交」,牛二被推倒後,爬起來,也沒有還以拳腳,是「鑽」楊志懷裡,典型的惹事不先動手,牛二這個潑皮很有專業精神,深知道打架鬥毆先動手理虧,所以,盡情的挑釁而不動真格的。

楊志傻么?不傻呀。

明明是他自己先動手,反而說牛二把他打了。這有點以「無賴」手段治無賴。

這一下,倒把牛二真的惹生氣,便喝道:「你說我打你,便打殺直甚麼?」,揮起右手一拳打來。

楊志一見他動手,直接「望牛二嗓根上搠個著」,致命的割喉呀!割了喉還不算,又在牛二胸脯上又連搠了兩刀,直捅心臟,就怕牛二死不了。

如果按常理,以楊志功夫可以三拳兩腳就把牛二暴打一頓,出出氣,然後一走了之。

那個魯智深拳打鎮關西時候,也只是打個三拳,想給教訓惡霸一翻,沒想到能把鎮關西打死。

但是楊志一動手便有殺心,致人死地,對於這種無賴,至於么?

楊志為什麼動了殺心?

因為牛二道:「你好男子,剁我一刀。」言下之意,你要是個男人,砍了我一刀。這一下楊志大怒,主動攻擊,便起殺心。

為什麼牛二一句「好男人」讓楊志起了殺心。殺牛二為了自己名聲。

楊志是什麼人?楊家後代,聲明遠播。

我們三點可以看出來:

1,王倫的態度

想當初進京路上,路過梁山,與林沖的苦鬥。王倫一看是楊志,便說:「制使,小可數年前到東京應舉時,便聞制使大名,今日幸得相見。」

一個落地秀才草根都知道楊志大名的。

2,梁中書的態度

殺了牛二,發配到大名府。書中交代:原在東京時,梁中書也曾認得楊志。梁中書聽到楊志的殺牛二的發配經歷,「聽得大喜,當廳就開了枷,留在廳前聽用「。

梁中書可是蔡京的女婿,又是地方大員,也曾聽過楊志,說明楊志在官場上也不是無名之輩。

3、江湖好漢的態度

楊志失去了生辰綱,來到一個酒店,吃了霸王餐,不給錢,還打了店小二。

那後來的後生並莊客卻待一發上,只見這漢托地跳出圈子外來叫道:"且都不要動手!兀那使朴刀的大漢,你可通個姓名。"  
那楊志拍著胸,道:"洒家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青面獸楊志的便是!"  
這漢道:"莫不是東京殿司楊制使么?"  
楊志道:"你怎地知道洒家是楊制使?"  
這漢撇了槍棒便拜,道:"小人"有眼不泰山!"

曹正後來也是一條梁山好漢,聽到楊志的大名,立刻就跪。

從這三點,民間秀才,官府,江湖豪傑都知道楊志的威名,可見楊志真是赫赫有名。

所以,不殺牛二,怎麼是好男子?出來混,就要混出個名聲,揚名江湖。

可以說,楊志殺牛二,是為了好男子揚名,也是為了楊家之後的名聲。

楊志對自己的「好男子」名聲也在意,也會經營自己的名聲。

這也體現在殺完牛二以後的舉動上了。

二、楊志為什麼不逃跑?

楊志的殺牛二便投案自首。

楊志叫道:「洒家殺死這個潑皮,怎肯連累你們!潑皮既已死了,你們都來同洒家去官府里出首。」坊隅眾人慌忙攏來,隨同楊志徑投開封府出首。

「慌忙」一詞用的甚妙,明明說是「怎肯連累你們」,反而還讓大家去一起去官府出首,大家不是心甘情願的,而是「慌忙」。

一言不合就殺了牛二潑皮,誰不怕。所以,大家只能跟他去了。

到了公堂,我們看看楊志的表現:

楊志告道:「小人原是殿司制使,為因失陷花石綱,削去本身職役,無有盤纏,將這口刀在街貨賣。不期被個潑皮破落戶牛二強奪小人的刀,又用拳打小人;因此一時性起,將那人殺死,眾鄰舍都是證見。」

楊志首先聲明自己的身份是殿司制使。審案的府尹,面對同樣當過官的楊志和潑皮牛二,他的心理會趨向誰?

然後說牛二強奪刀,又用拳打他,所以出於自衛,這才殺了牛二。這下子就把把自己先動手責任和殺人動機撇的乾乾淨淨,加上「眾人亦替楊志告說」,誰敢不幫他說話,連牛二都敢殺的人,誰敢惹?

你說楊志不聰明么?楊志殺牛二隻是一時激憤么?

魯達打死鎮關西,一見出了命案,趕緊跑路。但楊志即便殺了牛二,反而去自首,一反常態:楊志開始押運花石綱,黃河裡翻了船,不承擔責任,直接跑路了;押運生辰綱被劫,不顧梁中書提拔之恩,還是選擇了跑路。

這倒不符合楊志的一向性格。

這楊志真是精明會算計,殺了牛二,為民除害,也可以揚名。事實果真他所料,發配到大名府以後,梁中書得知他情況,態度是「大喜」,馬上任用。

楊志第一次押送花石綱為什麼要跑路呢?還是他太會算計。

我們可以從高俅的態度來分析,楊志為什麼求官沒有成功原因。

來到廳前,那高俅把從前歷事文書都看了,大怒道:「既是你等十個制使去運花石綱,九個回到京師交納了,偏你這廝把花石綱失陷了;又不來首告,倒又在逃,許多時捉拿不著。今日再要勾當,雖經赦宥所犯罪名,難以委用。」把文書一筆都批倒了,將楊志趕出殿帥府來。

高俅生氣不是沒有道理,失陷了花石綱,按道理來說作為一個好男子應該承當責任,楊志應該回官府彙報,大不了降職或者撤職。

楊志為什麼在逃了?

因為,北宋有規定,官員運送東西丟失是要賠償的。

楊志想的美呀:花石綱數目太大賠不起呀。等到風頭一過,再花少量的錢打點,買一個官做做,這樣一定划得來。

高俅將楊志趕出殿帥府,這點倒不是難為楊志,我要是高俅,也不會任用不能承當責任,精於盤算的下屬。

楊志失去了生辰綱以後,沒有擔當又會算計的他,當然也只能跑路了。

所以,楊志殺牛二,利不大於弊,一是可以楊「好男子」的威名。其次,在京城恐怕再沒有出頭之日,得要到別處,到地方發展。

反正,楊志已經有名,無論地方的草根王倫,還是地方諸侯梁中書都知道他的名聲,所以從中央到地方發展恐怕不失是一個方向。

三、施耐庵對楊志的態度。

施耐庵對楊志的態度完全可以從描寫感覺出來。

1、在護送生辰綱時候,楊志叫軍士化妝,掩蓋生辰綱的出行目的。

他命軍士夜伏晝行,單選最熱的時候出行,很注意時間和地形。

面對晁蓋和吳用的藥酒,也是小心提防。

楊志的心機可見一斑。

2、在失去生辰綱之後,楊志在逃亡路上的表現。

只見那婦人先叫一個後生來面前篩酒,一面做飯,一面炒肉,都把來楊志吃了。  楊志起身,綽了朴刀便出店門。  那婦人道:"你的酒肉飯錢都不曾有!"  楊志道:"待俺回來還你,權賒咱一賒。"說了便走。  那篩酒的後生趕將出來揪住楊志,被楊志一拳打翻了。那婦人叫起屈來。

楊志強吃霸王餐,然後打了人。這樣「惡霸」舉動,僅僅只有李逵在江州的時候有過,別的好漢很少有這樣的行為。

李逵是個混人,不知道好歹,也就罷了。但是,楊志精於算計,人情世故,反而如此,只能說明是人品問題了。

3、打青州時候,「魯智深便要聚集三山人馬前去攻打」,楊志卻很突兀出了個主意---請梁山宋江大隊人馬來攻打青州。

魯智深便要聚集三千人馬,前去攻打。楊志便道:「若 要打青州,須用大隊軍馬方可打得。俺知梁山泊宋公明大名,江湖上都喚他做及 時雨宋江;更兼呼延灼是他那裡仞人。俺們弟兄和孔家弟兄的人馬,都拚做一處。

宋江義弟,魯智深也和梁山有關係,唯獨楊志只與王倫有點關係,但還死了。魯智深和武鬆開始時候都不想求助梁山,為何楊志卻想。

楊志這樣想有兩點,把失敗的風險降到最低。其次,楊志知道在江湖上梁山聲勢浩大,想藉此機會加入梁山,找到最大的發展機遇。

這一點,他遠比魯達考慮的多。

4、梁山攻打東昌府,遇到了沒羽箭張清,梁山諸將表現是不同的。

楊志的表現:

張清又一石子, 錚的打在盔上。嚇得楊志膽喪心寒,伏鞍歸陣。

呼延灼的表現:

呼延灼見石子飛來,急 把鞭來隔時,卻中在手腕上,早著一下,便使不動鋼鞭,回歸本陣。

對索超、徐寧的描寫:

索超急躲不迭,打在臉上,鮮只一石子, 血併流, 提斧回陣。

可憐悍勇徐寧,石子眉心早中,翻身落馬。

這些將領中,唯獨沒有受傷就是楊志,他倒反而「嚇」的「膽戰心寒,伏鞍歸陣」。

而呼延灼還想戰,使不動鋼鞭,只能回歸本陣。

索超、徐寧即便受傷,也沒有膽戰心寒。

施耐庵很少有描寫梁山好漢膽小怯弱的,這倒用在楊志身上。

細讀《水滸》,楊志武藝雖高,但很少有戰場殺敵斬將的機會。

是作者施耐庵不給他這樣機會。為什麼呢?

梁山好漢出身各異,三教九流皆有。但有功名的好漢只有兩個---楊志,另一個是百勝將韓滔。這二人皆是武舉人出身。

楊志忘不掉自己身份,總是這樣介紹自己:「酒家是三代將門之後,五侯楊令公之孫,姓楊名志。流落在此關西。年紀小時曾應過武舉,做到殿司制使官」。

無論到哪裡,也要提自己的「殿司制使官」的光輝歷程。

楊志的理想是:「指望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蔭子,也與祖宗爭口氣」。

說白了,楊志的志向就是當官。典型的「官迷」,作者寫他善於經營算計,也算是符合他的身份性格。

更有諷刺意味的是楊志的結局,即便梁山接受招安,似乎楊志可以實現理想了,可現實又跟他開了一個玩笑,在征方臘的時候,他病了,沒有立下功勞,最後竟然病死在丹徒縣。

不僅連個官職也不給他,就是連戰死的沙場的當個勇士機會也不給他。

終生想向上「奮鬥」,但最後卻是兩手空空。

作者寫楊志的意圖和態度,倒是真有寓意的。


楊志 天暗星青面獸楊志

楊志,在梁山好漢中排名第十七位,梁山軍馬里做馬軍八虎騎兼先鋒使,排行第三。

林衝來到梁山,王倫不容,要他先下山取「投名狀」殺一人上山。不想正巧碰見青面獸楊志,兩人拔刀大戰三十餘回,不分勝負。

原來楊志是楊老令公楊家將的後代,本來是殿帥府制使,因押送花石綱在黃河裡翻了船畏罪逃避。與林沖不打 不相識,被王倫一起邀上梁山。

但楊志一心想到東京找個官做,不肯入伙。楊志在東京花光了身上的錢,只好去賣祖傳寶刀,與潑皮牛二發生爭吵,不得已殺了牛二,被發配到大名府充軍。

為梁中書護送生辰綱去東京,又被晁蓋等所劫。楊志無奈和魯智深打上二龍山,殺了鄧龍,做了山寨之主。後歸了梁山泊。征討方臘時在途中病故。

生辰綱最終被奪,這是否說明楊志是個很愚蠢的人?其實結合《水滸》中其他描寫楊志的章節,我們可以看出,楊志是一個精明能幹的人。 楊志久在江湖,知道押運生辰綱的兇險,剛一接受任務,就多次推託,推辭不掉時,才做了精心的安排:首先要求扮做普通的行商客人,悄悄趕路,避免大張旗鼓,引人注意 後又要求梁中書給自己提調眾人的權力,防止內部不和,被「賊人」鑽了空子。 後來在路上,也是根據不同的地形,更改行路的時間。開始是趁涼行路,後來到了「人家漸少,行客又稀」的山路地帶,為安全起見,改為「辰牌起身,申時便歇」,天正熱時趕路,而且不允許大家在黃泥崗的松林里休息。 後來兵士要買酒喝,他又千方百計阻攔。這都體現了楊志的精明。 那麼,既然楊志如此小心,為什麼最終還是失敗了?這一方面固然是要突出吳用計策的高妙和無懈可擊,但最主要的原因卻是他性格的另一面:急功近利、粗暴蠻橫。正是這種性格,使得他對手下的兵士「輕則痛罵,重則藤條便打」,這就激化了運送隊伍的內部矛盾。「堡壘最容易從內部攻破」,有了內訌,失敗也就不可避免了。 從《水滸》對楊志的整體描寫來看,楊志的性格經歷了「失意——得志——幻滅」的發展歷程。 楊志本是「三代將門之後」,原「指望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刀一槍,博個封妻蔭子,也與祖宗爭口氣」,應該說最初也是滿懷抱負。不想命運多舛,先是失陷了「花石綱」,又在盛氣之下殺了潑皮牛二,吃了官司,被發配充軍。這是其人生的一個失意時期。但豈料卻因禍得福,得到梁中書賞識,收在門下,「早晚殷勤聽候使喚」,並把押運生辰綱的重要任務交託給他。只要他完成這個任務,前途就會一片光明,他的命運也似乎是「柳暗花明了」,離志得意滿的日子也不遠了。可是「福兮禍之所伏」,他太在乎這趟任務了,唯恐辜負了梁中書的厚愛(這也有點「士為知己者死」的心理),所以處處小心,時時在意,因此就有點急功近利,有點急躁。

綜合上面簡單點就可以說:將門之後,武藝高強,一心想做官,「博個封妻蔭子」,光耀門楣,精明、警惕,但不會帶兵,性格孤立,不與他人協同,不會處理人際關係。


說楊志情商低的都是小屁孩。

看到有朋友們點贊就再多嘮幾句,高票答案真是笑掉人大牙。楊志情商低,楊志做事沒譜。那誰情商高?是殺媳婦題反詩的黑三郎情商高,還是遇事忍忍忍忍丟媳婦發配還被暗殺的林沖情商高?是不是就你們知乎俠情商高啊?

還楊志對上恭敬對下殘酷,這正是楊志有本事的地方。別說什麼正確不正確,軍漢這種角色,你想管住他們你以為是靠哄的?人家天天挑著擔,日頭曬著,你露出一點慫樣,馬上撂挑子給你不幹信不信?本人就是在工地工作,親眼看見過好說好商量的領導被大車司機們熊出屎。

本來就是老豬管豬隊友坑了楊志,再加上吳用一行人確實太狡猾,倒怪上楊志情商低了,感情知乎俠做什麼事都是完美的?

說楊志殺牛二是情商低,我真的無語了。先看看人楊志的經歷好嗎?先是押送花石剛點背被水沖了,然後押送生辰鋼,但凡有點腦子的都能看出來楊志做事之謹慎,手段之強硬。還吳用不來也押不到地方?告訴你吧,換個人連吳用那都押不到。

楊志是一個酷吏,很能做事。但是世道艱難,沉沉浮浮,希望一次次破滅,一直想不辱沒祖上名頭的他不得已到街上賣祖傳寶刀。這樣的人是什麼心態?知乎俠就一點都體諒不到?衝動殺了牛二倒說人家情商低了,我他媽也是無話可說。

不過人家楊志殺了人也坦坦蕩蕩的去自首了,連街坊鄰居都不願連累,這可比知乎俠豪放多了。

總結一下,楊志這個人有手段,有頭腦,性格也堅韌。這樣的人有點類似田文鏡,可惜閻浮世界眾生,泥沙堆里翻吼,楊志被這泥沙壓死了。按照水滸的魔幻套路,楊志應該是在殺了牛二之後成了魔。這個人的魅力比武松差遠了,很多方面似乎都是介於武二郎和憋屈林沖之間,施耐庵為了描寫好人沒出路也真是煞費苦心啊。


楊志這個人其實是一個沒性格的老實人,規規矩矩的走仕途,運氣卻很不好,而且背負著楊家聲名的累贅,活的很累,一身武藝卻無處施展,作為行武出身,社會生活經驗不足,無法在人際關係中保護自己


不看原文還真會被淚痕大師等人帶溝里去,在知乎必須大段原文防止摻私貨。以下原文。


只說楊志出了大路,尋個莊家挑了擔子,發付小嘍羅自回山寨。楊志取路,不數日,來到東京。入得城來,尋個客店安歇下;莊客交還擔兒,與了些銀兩,自回去了。楊志到店中放下行李,解了腰刀、朴刀,叫店小二將些碎銀子買些酒肉吃了。過數日,央人來樞密院打點,理會本等的勾當,將出那擔兒內金銀財物,買上告下,再要補殿司府制使職役。把許多東西都使盡了,方才得申文書,引去見殿帥高太尉。來到廳前,那高俅把從前歷事文書都看了,大怒道:「既是你等十個制使去運花石綱,九個回到京師交納了,偏你這廝把花石綱失陷了;又不來首告,倒又在逃,許多時捉拿不著。今日再要勾當,雖經赦宥所犯罪名,難以委用。」把文書一筆都批倒了,將楊志趕出殿帥府來。

楊志悶悶不已,回到客店中,思量:「王倫勸俺,也見得是。只為洒家清白姓字,不肯將父母遺體來玷污了。指望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蔭子,也與祖宗爭口氣;不想又吃這一閃。高太尉,你忒毒害,恁地刻薄!」心中煩惱了一回。在客店裡又住幾日,盤纏都使盡了。正是:花石綱原沒紀綱,姦邪到底困忠良。早知廊廟當權重,不若山林聚義長。

楊志尋思道:「卻是恁地好?只有祖上留下這口寶刀,從來跟著洒家,如今事急無措,只得拿去街上貨賣得千百貫錢鈔,好做盤纏,投往他處安身。」當日將了寶刀,插了草標兒,上市去賣,走到馬行街內,立了兩個時辰,並無一個人問。將立到晌午時分,轉來到天漢州橋熱鬧處去賣。楊志立未久,只見兩邊的人都跑入河下巷內去躲。楊志看時,只見都亂攛,口裡說道:「快躲了!大蟲來也!」楊志道:「好作怪!這等一片錦城池,卻那得大蟲來!」當下立住腳看時,只見遠遠地黑凜凜一大漢,吃得半醉,一步一撞將來。楊志看那人時,形貌生得粗陋。但見:

面目依稀似鬼,身持彷彿如人。杈怪樹,變為形骸;臭穢枯樁,化作腌魍魎。渾身遍體,都生滲滲瀨瀨沙魚皮;夾腦連頭,盡長拳拳彎彎卷螺發。胸前一片緊頑皮,額上三條強拗皺。原來這人是京師有名的破落戶潑皮,叫做沒毛大蟲牛二,專在街上撒潑、行兇、撞鬧,連為幾頭官司,開封府也治他不下,以此滿城人見那廝來都躲了。

卻說牛二搶到楊志面前,就手裡把那口寶刀扯將出來,問道:「漢子,你這刀要賣幾錢?」楊志道:「祖上留下寶刀,要賣三千貫。」牛二喝道:「甚麼鳥刀,要賣許多錢!我三十文買一把,也切得肉,切得豆腐。你的鳥刀有甚好處,叫做寶刀!」楊志道:「洒家的須不是店上賣的白鐵刀,這是寶刀。」牛二道:「怎的喚做寶刀?」楊志道:「第一件,砍銅剁鐵,刀口不卷;第二件,吹毛得過;第三件,殺人刀上沒血。」牛二道:「你敢剁銅錢么?」楊志道:「你便將來剁與你看。」

牛二便去州橋下香椒鋪里討了二十文當三錢,一垛兒將來放在州橋欄幹上,叫楊志道:「漢子,你若剁得開時,我還你三千貫。」那時看的人,雖然不敢近前,向遠遠地圍住瞭望。楊志道:「這個直得甚麼?」把衣袖捲起,拿刀在手,看的較准,只一刀,把銅錢剁做兩半,眾人都喝采。牛二道:「喝甚麼鳥采!你且說第二件是甚麼?」楊志道:「吹毛得過:若把幾根頭髮,望刀口上只一吹,齊齊都斷。」牛二道:「我不信。」自把頭上拔下一把頭髮,遞與楊志,「你且吹我看。」楊志左手接過頭髮,照著刀口上盡氣力一吹,那頭髮都做兩段,紛紛飄下地來,眾人喝采,看的人越多了。牛二又問:「第三件是甚麼?」楊志道:「殺人刀上沒血。」牛二道:「怎麼殺人刀上沒血?」楊志道:「把人一刀砍了,並無血痕,只是個快。」牛二道:「我不信,你把刀來剁一個人我看。」楊志道:「禁城之中,如何敢殺人?你不信時,取一隻狗來殺與你看。」牛二道:「你說殺人,不曾說殺狗!」楊志道:「你不買便罷,只管纏人做甚麼?」牛二道:「你將來我看。」楊志道:「你只顧沒了當,洒家又不是你撩撥的!」牛二道:「你敢殺我?」楊志道:「和你往日無冤,昔日無仇,一物不成兩物,現在沒來由殺你做甚麼?」

牛二緊揪住楊志說道:「我偏要買你這口刀。」楊志道:「你要買,將錢來。」牛二道:「我沒錢。」楊志道:「你沒錢,揪住洒家怎地?」牛二道:「我要你這口刀。」楊志道:「我不與你。」牛二道:「你好男子,剁我一刀。」楊志大怒,把牛二推了一交。牛二爬將起來,鑽入楊志懷裡。楊志叫道:「街坊鄰舍,都是證見:楊志無盤纏,自賣這口刀,這個潑皮強奪洒家的刀,又把俺打。」街坊人都怕這牛二,誰敢向前來勸。牛二喝道:「你說我打你,便打殺直甚麼?」口裡說,一面揮起右手一拳打來,楊志霍地躲過,拿著刀搶入來,一時性起,望牛二嗓根上搠個著,撲地倒了。楊志趕入去,把牛二胸脯上又連搠了兩刀,血流滿地,死在地上。

楊志叫道:「洒家殺死這個潑皮,怎肯連累你們!潑皮既已死了,你們都來同洒家去官府里出首。」坊隅眾人慌忙攏來,隨同楊志徑投開封府出首,正值府尹坐衙,楊志拿著刀和地方鄰舍眾人都上廳來,一齊跪下,把刀放在面前。楊志告道:「小人原是殿司制使,為因失陷花石綱,削去本身職役,無有盤纏,將這口刀在街貨賣。不期被個潑皮破落戶牛二強奪小人的刀,又用拳打小人;因此一時性起,將那人殺死,眾鄰舍都是證見。」眾人亦替楊志告說,分訴了一回。府尹道:「既是自行前來出首,免了這廝入門的款打。」且叫取一面長枷枷了。差兩員相官帶了仵作行人,監押楊志並眾鄰舍一干人犯,都來天漢州橋邊登場檢驗了,迭成文案,眾鄰舍都出了供狀,保放,隨衙聽候,當廳發落,將楊志於死囚牢里監守。但見:
推臨獄內,擁入牢門。黃須節級,麻繩準備吊綳揪;黑面押牢,木匣安排牢鎖鐐。殺威棒,獄卒斷時腰痛;撒子角,囚人見了心驚。休言死去見閻王,只此便如真地獄。

且說楊志押到死囚牢里,眾多押牢禁子、節級,見說楊志殺死沒毛大蟲牛二,都可憐他是個好男子,不來問他取錢,又好生看覷他。天漢州橋下眾人,為是楊志除了街上害人之物,都斂些盤纏,湊些銀兩,來與他送飯,上下又替他使用。推司也覷他是個身首的好漢,又與東京街上除了一害,牛二家又沒苦主,把款狀都改得輕了。三推六問,卻招做一時鬥毆殺傷,誤傷人命。待了六十日限滿,當廳推司稟過府尹,將楊志帶出廳前,除了長枷,斷了二十脊杖,喚個文墨匠人刺了兩行金印,迭配北京大名府留守司充軍。那口寶刀沒官入庫。

看完這一大段便知,楊志到底慫不慫,牛二之死誰付的責任大,明顯的像這種要求,我這輩子都沒有聽說過.jpg。而且當時百姓尚且能「亦替楊志告說,分訴了一回」,「都斂些盤纏,湊些銀兩,來與他送飯,上下又替他使用」,淚痕大師三觀,須是不如千年前古人。楊志渾身豪俠氣,豈是他這種庸俗的利己主義者所能點評的?

回復一個經典評論:
牛二耍無賴,難道活該被殺?秦朝也沒這麼狠吧? 牛二這種行為,你狠揍他一頓就完了,楊志武功高強,難道做不到? 非要殺人,呵呵。

文中明明白白寫著一時性起。非要殺人,是有仇還是怎地?楊志原話:「和你往日無冤,昔日無仇,一物不成兩物,現在沒來由殺你做甚麼?」

可見這位是自己臆想了一位殺人為樂的狂魔楊志,然後批判一番。 事件起因,還是見文中描述,短短的文章描繪了牛二這個藝術形象,很見作者功力。當初牛二死了幾百年都沒人對他有好感,如今卻收穫一堆隊友,我不禁陷入深深地沉思,教育究竟出了什麼偏差。

那就算楊志殺了人,他是怎麼表現呢?楊志叫道:「洒家殺死這個潑皮,怎肯連累你們!潑皮既已死了,你們都來同洒家去官府里出首。

說實話,這個表現比我的偶像魯提轄還要光明磊落。他能跑也沒有跑路,一人做事一人當,問心無愧。

有人讀文章讀成了獨眼龍,楊志殺人後直接自首,他只看到殺人,卻看不到或者故意忽略自首這個承擔責任的點,把犯下錯誤和承擔責任強行割裂,以發現戰士身上的傷口為樂。然而,魯大師有雲,有缺點的戰士終究是戰士。

後面又有評論稱楊志是為了當官去自首,這就是用事情結果註定成功的前提去倒推當初。你究竟是什麼時候產生了楊志一定能活下來的錯覺?楊志本來就已落魄至賣刀,官府里又不認識人,要不是街坊百姓和熱心官員搭救,楊志真的就死在這裡。要不是人民慧眼識人,他真的就這樣在機械化的庸俗生命等價觀下,跟牛二殉葬了。所以說現在這一群人還沒有古人見識高,並非謬論。


楊志此人武功高強,也頗有心機,無奈骨子裡帶著一股慫勁,慫過以後也做過單打二龍山之類稍稍爺們點的事,上了梁山後泯然眾人矣,慘烈的方臘江南之戰,楊志基本無緣參與,病死丹徒,他作為一個被逼造反的典型,為人們所熟知,然而此人在水滸中卻是並沒有什麼獨立人格的!


原作者暗黑山老妖
從山東去東京,進城前要經過東北方的陳橋驛(今河南省新鄉市封丘縣)。這裡是當年宋太祖趙匡胤黃袍加身的地方,徽宗登基後在這裡建了一座規模宏大的道觀作為紀念堂,名叫「顯烈觀」。楊志在那裡見到了一幅壯觀的景象:數萬衣衫襤褸的叫花子一起沖著趙匡胤的金身燒香叩頭。他本來以為是丐幫聚會,搖著頭要走開,卻被門口賣香的小販叫住:這位看樣子也是去京控吧?請炷香拜拜太祖吧,保佑你告下來。
楊志很納悶:太祖皇帝雖說偉大,但也不至於死後成神吧?
這話被旁邊一個進香的老漢聽見,當即跳出來高聲斥責:「你這後生怎麼這麼說話?太祖好啊,一條棒打遍四百州,救我大宋黎民於水火!那時候鄉里沒有貪官,朝中沒有奸臣,誰敢惹咱們大宋?遼國人都被打得聞風喪膽,到現在還說,不怕宋軍床子弩[4],就怕再出趙太祖!唉,這些事小年輕都不記得了……」
這些話楊志半信半疑。他從小熟讀戰史,對太祖皇帝的武功如數家珍。他明明記得,趙匡胤當了皇帝以後不但沒有招惹過遼國人,還在全國進行了大規模的二三線建設,光首都就建了四個(東京是其中之一),好像在準備跟什麼人躲貓貓,實在不像有恃無恐的樣子。
不過看這老人激動得涕淚漣漣,他也不好意思反駁,就掏出五文錢買了一束香,虔誠的跪下磕頭,因此沒看到小販在背後分給老頭兩文。
看過趙匡胤畫像的人都知道,此人是個黑胖子。顯烈觀里的泥塑水平雖然很高,但是終究不是蠟像,又終年被煙熏火烤,因此整個漆黑一團。楊志叩拜了幾次,抬頭看著這團碩大的黑煤球,心裡默默祈禱:太祖啊,求你老人家保佑我楊家沉冤得雪。你老人家要是不顯靈,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關於楊家的情況,楊志在金門店介紹了很多。聽到的人都會覺得這一家子混得真夠慘的。實際上楊志礙於臉面,只是介紹了比較光明的一面。不那麼光明的事實是:在他上路之前,他們全家已經流離失所,露宿街頭了。
根據前文我們可以知道,他們家又是叛徒後代,又是受招安的土匪,成分很不好。然而這麼一群人居然一直住在西軍大院,讓各方面的人很不爽。穆桂英前不久中了風,身體每況愈下,眼看油盡燈枯了。剩下一個楊志也被擄奪軍職,宣布成了精神病。西軍方面再也沒有了顧忌,連夜把楊家趕出了大院。大家實在沒有辦法,只好湊了點錢,買了匹老馬,讓楊志去東京告狀。
楊志臨走前拜別穆桂英的時候,她躺在窩棚里的破床上,嘴歪眼斜,話都說不清楚。楊志跪在床前,低聲發誓:老祖宗,我一定為全家討個公道,重塑楊家的威名。
17
楊志又磕了一個頭,繼續許願。他說,如果小子能京控成功,再獲官身,一定來還願,給您老人家重塑金身。這就是極具中國特色的禱告模式,程序跟在批發市場還價差不多:先是提要求——這個5毛錢賣給我怎麼樣?然後是許諾——只要按我的價錢,以後一定多來你這進貨。能跟神仙這麼交涉,充分證明了所謂神祗在中國人眼裡地位並不比倒騰服裝的溫州人高多少。
有個英國人曾說過,中國人沒有宗教,如果說有的話,那就是做官。楊志就是這個論斷的活證。他此次京控的目的不單純局限於家族的生存,還有點私心,那就是當官。其實這人不像說起話來那麼二,也知道自己不算真的高幹子弟——自打搬進大院那天起,他就很清楚這點。
在整個童年和青少年,能讓他稍感快意的地方只有兩個,練功場和院外的衚衕。大院的外邊是成片的破房子,裡面住的是郊區農民,也就是被大院成員蔑稱為「土鱉」的那些生物。這些土鱉把圍牆裡邊的人看成有錢人,每當看到楊志出現在院牆外,就一股腦圍上去,帶著崇敬的目光問這問那。這倒不是因為楊志人緣有多好,而是因為其他大院成員根本不拿正眼看他們,楊志是他們了解神秘的牆內生活的唯一途徑。
「楊大哥,院里的孩子是不是都有自己的盔甲?」
「楊志,大院里的食堂是不是每天騎馬把飯菜送到桌上?」
「大院里的地面是不是銀子鋪的?」
每當聽到這些不著邊際的謬論,楊志心裡都會有一種優越感油然而生,令他暫時忘記了裡面的白眼和冷遇,大笑著批駁這些荒誕不經言論,然後再補充一些更離譜的內容:
大院里管爹不叫爹,叫長官!
看見了沒有?我穿的官靴!這說明我是朝廷命官!
盔甲可不是誰家的孩子都能穿的,得看級別——我們家級別當然夠了……但是不能穿到外邊來……
一開始,楊志帶著苦澀的笑容講述這些他想像出來的胡話時,心裡還有些慚愧。後來愧疚就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洋洋自得:雖然這些東西現在沒有,但我是大院里的,早晚會有這種機會。再後來,現實對他來說已經沒有意義。那些幻影完全佔據了他的頭腦,決定了他一生的志向:我要當大官!
在京控的路上,這種精神動力居功至偉,否則楊志不可能幾乎一文錢沒花就走到東京。每當挨凍,挨餓,挨打的時候,他總是回想起那些曾讓他願意用生命去換的東西——鋥亮的盔甲,猩紅的頭纓,長筒官靴,高頭大馬,出入有親兵隨行,前後有下級致敬……
這種從小養成的精神力量無比強大,讓楊志能吃常人不能吃的苦,受常人不能受的罪。只要在心裡默念「要當官」這三個字,他就成了個異種生物,耐饑渴比得上駱駝,臉皮厚得過犀牛,抗擊打能力直逼終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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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自己也覺得這樣跟太祖皇帝討價還價不太好,恐怕會顯得自己心不誠,於是趕緊又磕了一個頭,說:當然了,不管結果如何,我對朝廷,對官家的忠心絕不會變!小子此生一定會盡忠報國,生是趙家臣,死是趙家鬼。
作為現代人,可能會不太理解楊志的這種愚忠:朝廷一直在整你們家,你怎麼還會那麼忠心?這不是賤嗎?其實只要分析一下這種思想的形成,就會發現它也不是那麼怪。
首先楊志從小在努力獲得穆老太太的肯定,但是一直沒有成功,他想在這個危急時刻拯救全家,在老祖宗面前證明自己。除此之外還有成長環境方面的原因。自打楊志搬進軍屬大院以後,聽到的關於祖先的故事跟以前很不一樣。那裡的孩子晚上聽大人的閑話,轉過天來就嘲笑楊志:什麼楊無敵,原來先給先周、偽漢賣命,臨解放了才投降,三姓家奴而已!
這種傳言後果很嚴重。要知道,不管在哪朝哪代,軍隊大院都是一個特殊的世界。在那裡,人的重要性是由父母的級別和派系來界定的,比如說:我爸是節度使(上將),你爸是都監(上校),那麼我們家可以看到朝廷內參,你們家就看不到;我爸是統領(中校),你爸是指揮(中尉),那麼我們家出門可以騎七尺高的大馬,你只能騎騾子;我爸是都頭(少尉),你爸是教頭(下士),那麼我可以穿官靴,你只能穿穿懶漢鞋;同理,我們的爸爸是作戰部隊的,你爸是後勤的,那根本就不會有人跟你玩。就連小孩打架,也是由父母的官職決定對錯——官職大的就對,官小的就錯……

這麼一說,我倒覺得跟外邊也沒什麼差別。
不管怎麼說,知道了這些,我們就不難猜想楊志小時候受排擠的情況。由於家裡無級無品,又是叛徒的後代,連食堂大廚的兒子都不理他。對於楊志這樣一個時時刻刻以自己血統而自豪的人來說,這種打擊是很致命的。時間一長,他整個人變態了。
楊志的變態表現在大宋朝廷越是整他們,他越擁護朝廷。別人越說楊業是個叛徒,他對祖先的崇拜越是登峰造極,還一直叫囂要給老祖宗翻案。就好像文革里越是出身不好的子女越熱衷於證明自己更革命一樣。這些被稱為「狗崽子」的年輕人挨了批鬥就回家寫大字報大罵自己爹娘,跟他們劃清界限。楊志的做法雖然相反,但動機是一樣的,那就是希望自己能被革命隊伍接納,然後,跟著一起去革別人的命。
這種想法和做法在中國歷史上屢見不鮮。個人認為,這是一種刻在DNA里的賤,很少有人能夠對其免疫。坦率地說,別看我整天一副刺頭作風,但是如果哪天領導把我請到某某大會堂吃個飯,給我夾夾菜什麼的,我恐怕也會控制不住地感激涕零。如果有需要,我估計還會在網上給他們闢謠:領導也是人啊。
19
楊志離開陳橋驛到達東京時,初冬的第一場雪剛把整個城市覆蓋。從空中俯瞰,視野所及全是白茫茫的屋頂積雪。只有身處其中,才能看到灰暗的街景和滿街的黑色泥濘。楊志帶著好奇和忐忑,走進了這樣一個黑白兩色的世界。
楊志已經很多年沒到過東京,對這裡的一切都覺得陌生和新奇。他記得上次來的時候,街上還遠沒有這麼擁擠。如今到處是摩肩接踵,車馬喧嘩。無數馬車在大街上飛馳,稍微有點空隙就會有人超車,濺起的泥巴弄得路人一臉一身都是。被超的人從車窗里探出頭,很有風度地罵一句「傻x」,然後自己也加速,試圖再超回去。
據楊志觀察,大部分駕車的人還保持著走路的習慣,想走就走想停就停,因此幾乎每逢路口就會引起追尾。這種情況下,車主就會氣勢洶洶地跳下車,開始對峙。東京人按理說也是中國人,長相上沒什麼區別,但是他們互相打量一眼就能認出對方的籍貫來。一旦確定是首都市民,他們之間非常客氣,也不動手,而是進行冗長的自我介紹:
——我舅舅在刑部!
——我叔叔在中書!
——我爺爺是蔡京!
——我爸爸是童貫!
——放屁!童貫是太監!
當這種比大小的遊戲分不出勝負時,兩人就會回車裡拿出鳥籠子發個簡訊,不一會兒就會各有幾十人蜂擁而至,一直打到禁軍趕來。
當然了,對於以楊志為代表的非本地人,他們的處理方式很直接,張嘴就是「外地的鱉孫走路不長眼啊?!」
這種情形讓楊志開始慶幸自己在顯烈觀拜了太祖——在這樣一個城市裡告狀,的確需要神明的保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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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是一座宏偉壯觀的城市,規模在當時的亞洲乃至世界首屈一指。具體來說,這裡什麼都比別的地方大一號。貫穿宣德樓和朱雀門的御街,足有二百步寬。街兩旁聳立著富麗堂皇樣式統一的高樓,光門頭就有五六米高。據說遼國使臣第一回來的時候,胯下的馬看到這些巨型的建築,以為自己進了巨人國,被嚇得到處亂跑。
當然了,一座城市的面積畢竟是有限的,東京不可能處處都大——比如說,居民人均居住面積就很小,這叫做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楊志在東京找住處的時候,也碰到了這個麻煩。
他從前輩口中得知東京西郊有個「京控村」,房租便宜,結果到了那裡一看,全村連個空床位都沒有了。最後他好說歹說,才租到了半個鋪位。這間破屋壓根沒有窗戶,裡面橫七豎八擺了三十多個硬板床。價格是一個鋪位每晚10文。楊志由於是硬塞進來的,睡半張床也是10文。他蜷縮在硬邦邦的床板上,跟一個陌生漢子抵背而眠了一宿才有人跟他說,其實去村口搭個帳篷,穿著衣服睡也凍不死。
關於京控村,還有值得補充說明的地方。大宋的大城市都有個特點,那就是市中心繁華無比,但是往外走十分鐘就到了石器時代。楊志那天沿著御街往西走了不遠,就懷疑自己穿越到了公元前。眼前這個城中村完全沒有十二世紀的絲毫痕迹,房子是土胚加稻草築成,門全是破木片組成。泥濘的小路上,遊盪著各種牲畜。街邊呆坐著一個個奇形怪狀面無表情的生物,守著一口大鍋,裡面翻騰著各種菜葉、動物下水以及其他一些來源可疑的東西,氣味令人作嘔。楊志狐疑地踩著沒膝的爛泥走進村裡,心想:我不會淪落到這個地步吧。
大約一年以後,東京出現了一個新的物種。該生物頭髮鬍子都有二尺多長,渾身衣褲黑不溜秋,油亮油亮的,攀爬如飛。每天傍晚準時來到菜市場蹲在牆頭,看見菜販子扔剩菜就一個貓跳,從牆頭下來,撿兩片好的往嘴裡塞。
「今兒這菜比昨天新鮮!」
他身後,十幾個同行都很憤怒地看著他。他們心疼地說:這些葉子拿回去跟觀音土一煮,至少夠五個人吃!這個吃貨真糟蹋東西!
這個美滋滋地吃剩菜的人就是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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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釋楊志怎麼會變成那幅模樣,還要對他的京控生涯做一點說明。作為一個新手,他曾犯過不少低級錯誤,第一個錯誤與吃有關。楊志一路上通過吃霸王餐等手段,省下了一點錢。到了東京,他依然很節儉。第一天在東京吃飯,他貨比三家,好說歹說,講價好幾個時辰,終於批發了一口袋快變質的饅頭,自以為得計。沒想到啃著饅頭進了京控村,沿途觀者如牆。大夥都嘖嘖讚歎:有錢人啊!楊志後來才知道,京控戶的主要食物來源是菜市場的剩菜。
楊志犯的另一個錯誤就是幼稚,對朝廷的話過於輕信,對該信的話卻不信。這導致他第一天排隊就差點被遣返原籍。大宋三個登聞院各有特色,鼓院作為最低級的一個機構,接納的京控人員魚龍混雜,總的來說新手佔大多數。這些人跟楊志一樣,臉上掛著緊張和躍躍欲試的表情,排隊時就亢奮得直打哆嗦,嘴裡還在背誦狀詞,好像是演員在為登台做綵排。
楊志在開始京控的前夜,也像所有新手一樣,緊張得翻來覆去睡不著。除了緊張,出租屋裡環境不好也是個重要原因。同屋的人嘴裡老在絮絮叨叨,又像夢話又像叫魂,半夜裡令人毛骨悚然:
「冤啊,我兒子明明是見義勇為,怎麼就判了個斬立決……」
「狗官借著變法沒收土地,一家八口生計無著……」
「家父服藥之後,當晚七竅流血而死,仵作(法醫)說死因是營養過剩……」
「犬子大觀元年入伍,被老兵打死,兇手至今逍遙法外……」
「小民被衙役無故毆打,癱瘓至今,官府經過多次驗傷,鑒定為二級壯丁……」
除此之外,屋子裡還不讓熄燈。這是因為房客們個個都像專業作家,對自己的作品(狀紙)視若珍寶,有了什麼靈感半夜也要一個骨碌爬起來修改。楊志輾轉反側,下半夜乾脆爬起來出去溜達。
他出了門,信步走到村口,發現這裡熱鬧非凡。原來不捨得花錢租房子的人相當不少,村外至少有幾千個帳篷,延綿不絕。睡不著的刁民都圍在火堆旁,一邊修改狀紙一邊交流心得。楊志好奇地過去旁聽,想學習點經驗。
「別的倒沒什麼,就是快進門的那段路難走啊……」一個白髮蒼蒼的老頭說。
此言一出,四周一片附和之聲。
「對,門口全是微服捕快——那都是各地衙門派來截人的……」
楊志不明白:我為了自己的事來告狀,關當地衙門什麼事


是個運氣不好的老實人,認真工作,為人也不錯。。


楊志,應該是賤人中的極品吧,賣刀賣出兇殺案,押送生辰綱,自己變成通緝犯,解送花石綱,丟了父祖屍山血海掙下的功名,幹啥啥不成,吃啥啥沒拉,還整天一副天下人皆負我的臭臉,楊爺,您今年都三十多了,不是年少輕狂的時候了


丟失生辰綱,是活該,情商太低,為了自己的功名,不把軍卒當人看,當畜生使喚,就是吳用不來劫,這生辰綱也運不到東京。


好快的刀!


放到現在社會來說是個很現實的人。


情商低,能力差卻又喜歡自作聰明,媚上壓下,對部屬刻薄寡恩的小人。高票答案說的極好。有筒子認為他篡改作者原意,那咱們看看作者原意:
【正是:麵皮青毒逞雄豪,白送金珠十一挑。今日為何行急急,不知若個打藤條。】對楊志挖苦的態度。
當然,像某些辯論不過無言以對如@列寧之類,社會經驗不足,看不懂書理解不了也是人之常情。


官迷,跑官,可惜沒有軍政府,是文官政府,類似民主黨治下美國的軍人世家吧。可能他更適合生活在泰國吧。其實類似巴頓及其弟,軍人非政客,生錯時代和地點wrong place, wrong time


我覺得可以在聖杯戰爭里當lancer了。。。


這貨和林沖還是有點像的。


這個問題下大家的答案都寫得好棒,一直猶豫要不要寫上自己的拙見,感覺珠玉在前,自己的答案有點畫蛇添足。不過轉念一想,來知乎嘛,就是圖一個開心,管不上差不多的答案會不會讓大家聽得耳朵起繭子了,先寫了再說,請大家多多包涵。

上次寫了石秀(見包思聰:如何理解和解讀《水滸傳》中的石秀?),說遇上石秀是三生有幸,除了要記得時不時給他個大大的擁抱,這次說楊志,則是剛好相反,望見楊志還是趕緊躲遠了好。有人說楊志傻,有人說楊志慫,還有人說楊志是賤人中的極品,我覺得都不貼切。在我看來,有兩個字能把楊志的特點給包圓了:巨嬰。

開頭求復原職就已經很荒唐了,把事情搞砸了,到外面躲起來就指望什麼事情都沒發生過,一切照舊,怎麼可能?全把別人當作泥胎木偶了。高俅經不起請託,好不容易抽時間看看這人,竟是這等鳥人,豈能不氣?

來到廳前,那高俅把從前歷事文書都看了,大怒道:「既是你等十個制使去運花石綱,九個回到京師交納了,偏你這廝把花石綱失陷了,又不來首告,到又在逃。許多時捉拿不著。今日再要勾當,雖經赦宥所犯罪名,難以委用。」

而楊志怎麼想呢?

楊志悶悶不已。回到客店中,思量:「王倫勸俺,也見得是。只為洒家清白姓字,不肯將父母遺體來點污了。指望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蔭子,也與祖宗爭口氣。不想又吃這一閃!高太尉,你忒毒害,恁地克剝!」

自己做的腌臢事情,托關係能讓高俅給你看一眼就不錯了,還怪起人家來了。別人都要圍著他轉,不合他心意就一肚子氣。

這在第二次押送生辰綱時更加明顯。

楊志的安排本身沒什麼過錯,假扮挑夫,根據情勢調整行路策略也算是很會隨機應變了。但不好意思的是,這活不是一個人能幹得了的。他要完成這事情,需要11個軍漢替他杠到東京去。所以,這是個團隊任務。然而,楊志是怎麼看的呢?

兩個虞候雖只背些包裹行李,也氣喘了行不上。楊志也嗔道:「你兩個好不曉事!這干係須是俺的,你們不替洒家打這夫子,卻在背後也慢慢地挨!這路上不是耍處!」

他認為,這是他一個人的活,從未想過要和別人同舟共濟。我看眼裡只有自己的人才會這麼想,認為別人理所當然要無條件滿足他。帶著這種心態,那自然犒賞、交心、撫慰,激勵都不會有。「本來就應該無條件圍著我轉的,不圍著我轉就是罪大惡極,還指望我犒賞,還指望我付出情感?想得美。」相通了這點,再看楊志在押運途中的種種乖戾舉動就一點都不奇怪了。

所以最後丟了生辰綱,他第一個反應是自殺,而不是給梁中書一個交代。要知道梁中書對楊志有多好,頂著軍中壓力把一個罪犯直接坐火箭升到了和軍中正牌急先鋒索超相同的地位,給他送去蔡太師的獻禮札子里夾了推舉他的保薦信,可謂恩重如山。楊志要扮成挑夫,依他;他要都管並虞候聽他指揮,也依他,還當著他的面給都管教訓,可謂言聽計從,信任至此。結果楊志對梁中書的託付就是一死了之。

當然啦,一個眼裡只有自己的人怎麼可能捨得去死呢?楊志腦子轉個一圈就不想死了。

話說楊志當時在黃泥岡上,被取了生辰綱去,如何迴轉去見得梁中書,欲要就岡子上自尋死路。卻待望黃泥岡下躍身一跳,猛可醒悟,拽住了腳,尋思道:「爹娘生下洒家,堂堂一表,凜凜一軀,自小學成十八般武藝在身,終不成只這般休了!比及今日尋個死處,不如日後等他拿得著時,卻再理會。」

一走了事,等被他辜負的梁中書把他抓回去再說,這種事情也只有楊志這種不要臉的人做的出。

臨走前,巨嬰也不忘把責任推到別人頭上。

回身再看那十四個人時,只是眼睜睜地看著楊志,沒個掙紥得起。楊志指著罵道:「都是你這廝們不聽我言語,因此做將出來,連累了洒家!」

╮(﹀_﹀)╭

但是如果不細看小說,而是粗略翻一翻的話,你不會對楊志有這樣的感受。因為這是小說的立場問題決定的。

我個人認為《水滸》最讓人拍案叫絕的部分在於對市井生活的描寫,生動鮮活,細緻入微。顯然,作者將自己的生活經驗、將自己畢生觀察到的形形色色人的性格附到了小說角色身上。所以,就會看到謹小慎微的石秀,以自我為中心的楊志。他們不是憑空產生的,他們就是我們生活中會遇到的人,只是作者賦予了這些人超凡的經歷而已。

但是,作為讓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學作品,相較於複雜多樣的人物,每個人物的立場被簡單劃分為好人和壞人。不僅如此,好人壞人的區分本身也非常淺顯,主角就是好人,和主角作對的就是壞人。所以在小說中,如果對這個角色有很多正面描寫,字裡行間充滿的溢美之詞,那不管最初是什麼陣營,最終一定會倒向主角一方。反過來也是如此,如果對一個角色各種貶損,哪怕一開始我方陣營,要麼叛變投敵要麼被清理門戶。原因特別簡單,作為長期以話本形式流傳的故事,立場要是弄複雜了,一旦故事到了高潮部分,老百姓就分不清是應該拍手叫好,還是憤憤不平。這要發生在說書現場有多尷尬,可想而知。大家全程默不作聲,略有所思可不是說書人想要的效果。施耐庵的《水滸》作為梁山英雄故事的集大成者,很自然地繼承了這個特點。所以我們在看小說的地方就有很多作者為人物強行洗白的情節。比如以下這部分:

老都管道:「你們眾人不聽楊提轄的好言語,今日送了我也!」眾人道:「老爺,今日事已做出來了,且通個商量。」老都管道:「你們有甚見識?」眾人道:「是我們不是了。古人有言:『火燒到身,各自去掃;蜂蠆入懷,隨即解衣。』若還楊提轄在這裡,我們都說不過。如今他自去的不知去向,我們回去見梁中書相公,何不都推在他身上。只說道:他一路上凌辱打罵眾人,逼迫的我們都動不得。他和強人做一路,把蒙汗藥將俺們麻翻了,縛了手腳,將金寶都虜去了。」

用老都管和眾人之口給楊志洗白。但仔細分析就可以發現,這樣的對話是不太可能發生。且不說老都管只負責到東京後把一併帶去的夫人禮物交給需要交給的人,本來就沒這個責任就不可能連累到他身上,即便一五一十說了,不推給楊志也不會有事情,因為楊志跑了。楊志沒跑,大家還要推來推去。楊志跑了,推都不用推。「如果不是你的鍋,你跑啥?」這就是洗白楊志,貶低都管和眾人的一個小處理而已。

事實上也沒有

不說魯智深、楊志自在二龍山落草,卻說那押生辰綱老都管,並這幾個廂禁軍,曉行夜住,趕回北京。到的梁中書府,直至廳前,齊齊都拜翻在地下告罪。梁中書道:「你們路上辛苦。多虧了你眾人。」

梁中書是很通情達理的。

然後再補充一些可能有爭議的問題,比如關於殺牛二。我認為楊志很大程度是出於泄憤。

牛二喝道:「你說我打你,便打殺直甚麼!」口裡說,一面揮起右手,一拳打來。楊志霍地躲過,拿著刀搶入來。一時性起,望牛二顙根上搠個著,撲地倒了。楊志趕入去,把牛二胸脯上又連搠了兩刀,血流滿地,死在地上。

這個動作明顯就是把人往死里去送的。只是剛好,死的這個人是個無賴,是個禍害,立了一功。楊志自首的原因是一來大庭廣眾,眾目睽睽,逃不掉;二來死得很徹底,不能像魯達那樣說人家詐死脫身;三來死得是沒有苦主的潑皮。所以楊志自首是對他利益最大化的選擇,而不是因為他是什麼頂天立地的男子漢勇於承擔責任。當然,這是我的一家之言,大家可以商榷。

最後一個是針對淚痕大師的答案。說實話,淚痕大師的答案其實我很欣賞。初看大師答案,不禁疑惑,這真的是傳說中的淚痕大師嗎?待看完全文不得不感慨,果然是淚痕大師。還是上原文

且說濟州府尹自從受了北京大名府留守司梁中書札付,每日理論不下。正憂悶間,只見門吏報道:「東京太師府里差府幹見到廳前,有緊急公文要見相公。」府尹聽的大驚道:「多管是生辰岡的事。」慌忙升廳來,與府斡相見了,說道:「這件事,下官已受了梁府虞候的狀子,已經差緝捕的人跟捉賊人,未見蹤跡。前日留守司又差人行札付到來,又經著仰尉司並緝捕觀察,杖限跟捉,未曾得獲。若有些動靜消息,下官親到相府回話。」
…………
府尹看罷大驚,隨即便喚緝捕人等。只見階下一人聲喏,立在簾前。太守道:「你是甚人?」那人稟道:「小人是三都緝捕使臣何濤。」太守道:「前日黃泥岡上打劫了去的生辰岡,是你該管么?」何濤答道:「稟覆相公,何濤自從領了這件公事,晝夜無眠,差下本管眼明手快的公人,去黃泥岡上往來緝捕。雖是累經杖責,到今未見蹤跡。非是何濤怠慢官府,實出於無奈。」

從中就可以很簡單判斷出府尹有沒有賣力偵破。後文還解釋了抓不到的原因:

何濤領了台旨下廳,前來到使臣房裡,會集許多做公的,都到機密房中商議公事。眾做公的都面面相覷,如箭穿雁嘴,鉤搭魚腮,盡無言語。何濤道:「你們閑常時,都在這房裡撰錢使用。如今有此一事難捉,都不做聲。你眾人也可憐我臉上刺的字樣。」眾人道:「上覆觀察:小人們人非草木,豈不省的。只是這一夥做客商的,必是他州外府,深山曠野強人。遇著一時劫了。他得財寶,自去山寨里快活,如何拿的著。便是知道,也只看得他一看。」何濤聽了,當初只有三分煩惱,見說了這話,又添了五分煩惱。

至於什麼客商登記留有名簿這種事,還是何濤的弟弟何清提醒何濤有這回事。何濤作為緝捕使臣,之前完全不知道這個事。

當時何觀察與兄弟何清道:「這錠銀子是官司信賞得,非是我把來賺你。後頭再有重賞。兄弟,你且說這夥人如何在你便袋裡?」只見何清去身招文袋內,摸出一個經摺兒來,指道:「這夥賊人都在上面。」何濤道:「你且說怎地寫在上面?」何清道:「不瞞哥哥說,兄弟前日為賭博輸了,沒一文盤纏。有個一般賭博的,引兄弟去北門外十五里,地名安樂村,有個王家客店內,湊些碎賭。為是官司行下文書來,著落本村,但凡開客店的,須要置立文簿,一面上用勘合印信。每夜有客商來歇宿,須要問他那裡來,何處去,姓甚名誰,做甚買賣,都要抄寫在簿子上。官司查照時,每月一次去里正處報名。………………

當然,你可以說這個有漏洞啊,官府新立的規矩,官府怎麼會不知道呢?這個就要去問施耐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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