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這篇文章《為什麼我尊敬被指抄襲的郭敬明》?
豆瓣上最近比較火的一篇文章,是一個在美國學文學專業目前開時尚博客的中國女孩寫的。她在文章中根據文學上對抄襲的定義來試圖證明郭敬明的行為並不是人人喊打的抄襲。鏈接:為什麼我尊敬被指抄襲的郭敬明
瀉藥。
First of all,小心作者可能在炸魚。
給郭小四洗地,扯上很多高洋上的東西,也不是沒有先例的,不過,這次扯的不是一直在中槍的曹雪芹,而是勃朗特姐妹和韓少功(「韓少」功這個名字和郭敬明放一起的時候真喜感,雖然我們都知道這cp是拉郎拉的,但什麼cp不是拉郎的呢?)。
這個文章的論證,問題百出。比如舉例「文學史上有一些東西是受影響的創作,不是抄襲」,然後挑郭敬明的書里,一個相似但不相同於庄羽的情節,論證:「這裡並不是抄襲,所以郭四的書應該統統是受影響的創作,不是抄襲」-以偏概全,這就好像發現火鍋里有金針菇,一堆翔里也有金針菇,然後論證這不是一堆翔,而是一個火鍋一樣。
就算你知道火鍋的八十種做法,可也無法改變你把火鍋和翔混為一談的事實。
(順便一說,我覺得稍微讀過點小四作品,還懂得點文學常識的人,能罔顧其文學性越來越低-爵跡的語言比幻城是成熟些,可已經完全變成爽文,幻城雖抄,第一段至少有一些對青春期悵惘情緒的不錯表達-還說出「小四在進步你知道他多努力么」這種話,真是鼻子都不知道幾尺長了)
居然這麼多贊……受寵若驚……
有人表示身高梗不是黑點,那麼最後一句話改一改:
才不是黑小四,我覺得《小時代》寫了個父親扒人家墳墓本人罵街技巧堪比洪水峪崔杏花的顧里,說這是精明能幹的富二代的時候,可逗樂可值得尊敬了。
我一天的笑點都指著郭小四呢( ′▽` )?邏輯錯誤,漏洞百出。不忍直視,引以為戒。
另:不要對郭敬明進行人身攻擊,尤其是身高。我同情郭敬明的自卑,但是堅決抵制他的拜物。
1.
已經不想討論文章中的「主觀臆測」 隨意引兩段吧。這樣的共鳴,對於埋頭在書本里的青少年,有什麼不好,有什麼錯呢?雖然我現在在讀文學專業,雖然我喜歡喬伊斯和艾略特,但是當我讀到郭敬明,我想到的是零幾年上高中時北京搖曳樹影的冬天,我那些不再交流的朋友,一個清晰浮現在我眼前的中國青春期。
能夠讓中國幾百萬青少年有一種歸屬感的文字,為什麼不能是好文字?
對我而言,重要的問題是,郭是不是想做另一個庄羽呢?他是不是有心的呢?他是不是知道自己在抄襲,對著原書在一字一句抄,還是真正在這種影響下自然寫出來了很像的書呢?我覺得是後者。
這種將「自我感受」,轉變為社會公理的邏輯,我只能說我也是醉了。
最有趣的是,作者將抄襲與創造相等同,請看這句:
在我看來,抄襲,借鑒是進步的前戲,當然,能夠憑空原創更好,但是我們生活在一個社會中,沒有什麼是完全沒被影響過的。那麼,最後定義我們的,是不斷的創造,並且越創越好。越創越有自由度,越創越像最原始的「自己」。
因為原創=不可能,「被影響一點」=抄襲,所以抄襲=創造。這是什麼邏輯?按照這個邏輯,抄襲也就不存在了。
2.
關於什麼是好書爛書,之前有說過一點:
對於個人來講,好壞是相對的,但是如果拋開個人好惡評判其價值是更為絕對的。
我雖然不喜歡馮唐,但是馮唐的「金線論」至少表明了一點,即文學的不可更改的價值標尺,這標尺中包括了文筆的好壞,思想的深度,自由的多寡…倘若一無是處,自然是爛書。
用一個不太形象的比喻:你可以爭論魯菜和川菜哪個好吃,但是他們都比觀音土好吃是顯而易見的。對於個人來說,可能有的人就是生來喜歡吃觀音土,即好書對於個人來講是相對的,每個人都有喜歡吃觀音土而討厭其它美味的權利。但是,如果你把觀音土拿出來,告訴身邊的所有人,說這觀音土如何好吃,這就是你的不對了。我想,這也不是一個文學專業的學生應該說出來的話。
3.
我從不諱言對於郭敬明作品的厭惡:作品中的自戀、做作的憂傷、物質主義、敏感……對於可以留學美國的作者來講,這些可能並不是多麼大的影響。(並不是人身攻擊,只是想說在一個相對較好的生活條件下對於這些「奢侈元素」並不敏感)然而,對於很多家境一般的「小讀者」,這無異於編製一個讓人麻痹的幻夢。然而,縱然郭敬明被多麼嚴厲地批評,郭敬明的影片不可能被禁。在此我想引用曾於里對於小時代的評價:
戀物癖帶來的幻覺與快感,無時不刻不在召喚著個體的消費自覺與消費衝動。他們心甘情願地加入生產大軍,並得到這樣的允諾:只要循規蹈矩,就能獲得體面甜膩的生活,男的穿得起菲拉格慕,女的買得起愛馬仕。而抵抗的神話,又足以消弭他們在生產過程中因不公平、不自由等產生的種種不滿與怨懟情緒,從而更加用心地投入到生產中去。讓一個城市保持穩定的基礎,是生產與消費過程的基本平衡。對此,郭敬明「功不可沒」。至少,他的《小時代》系列,成功地彌合了二者之間存在的斷裂,為一個即便不合理的社會的「發展」,提供了合格主體以及源源不斷的動力。
我想,每一個有文學鑒賞能力的人,都應該刺穿這個幻夢,這個無限虛偽的幻夢。
我也寫了幾篇文章
《我為什麼尊敬打人還輪流那個啥的李某某》
《我為什麼尊敬使用不合法手段得到了好幾個億的賴昌星》
《我為什麼尊敬殺了很多人的二王》
《我為什麼尊敬南京大屠殺日軍將領松井石根》
謝邀。
抄襲這一問題是既定事實。沒什麼可洗白的。沒勁。
這種問題以後別找我哈,我也不是小四腦殘粉。
我們正見證黑說成白的過程。換在古代,該文作者有望成為郭的御用文人。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郭敬明成功了,大大的成功了。才出現這麼一說,有話語權,有許多大咖朋友,比如有超大影響力的快樂家族。這些人不當然是擁護同是大咖的朋友。這一文章正符合郭的利益。當年被法院確判的事實,文題用了「被指」,呵呵!再次,社會價值觀的混亂,多元。怎麼當年沒人敢明目張胆寫這樣的文章,剛判下不久,還有一個叫「一草」的人寫了一本書指責郭忘恩負義,風勢都是指責郭,當時郭就一本小說作者。今天成功了,輿論不一樣了。
對於文章作者來說,作為一個新的博客主或者自媒體什麼的,哪怕能夠吸引到小四百分之一的腦殘粉也發財了嘛。經濟為重。如果有人粉我,我可以說我尊敬小四兒。
不知道如果我寫一篇?為什麼我特別崇拜身高一米八三的郭敬明?,郭粉會不會去買我淘寶店的假耐克。
不管抄襲不抄襲,他成功了這是事實。否認別人的陋習的時候我習慣看看自己有沒有這毛病,反正我沒有他成功,那就說明我還需要努力。與其關注他是不是個婊子,還不如多看幾本書,刷幾頁知乎。
手機占樓,吃飽了來回
我不覺得是炸魚,是真的有人這麼認為啊!!!
說這句話,可能會被罵。說抄襲就說抄襲,不要拿身高說事,謝謝。
我尊敬心都爛了還不吃藥,還到處喊「我有病我快樂!我領著國家腦殘補貼我開心」的精神病患者。畢竟,他們苟活於世,也不容易。
首先聲明,我是郭粉,喜歡了大概七年。
可能他抄襲這件事兒吧,腦殘粉兒們都拒絕承認。可能我認也沒什麼卵用吧,但是我認。
法律在這兒,審判結果在這兒,我認。
但不可否認的是他的成功。
作為一個作家而言,近年來他的確是非常失敗。拖稿,棄坑,不務正業,最新的作品還是兩年前的再版散文集。作為書迷的我,非常失望。
他鼓搗電影,小時代四部總共票房十幾億,雖然一部比一部難看,但是總投資還沒超過五千萬。
他營銷爵跡。幾年前的一個棄了的坑,當然也可能是很大一盤棋,現在要做IP界金字塔頂端,要做國內動作捕捉技術電影第一人。
他兼職最世文化董事長和總經理。
他主編最小說,最漫畫,最映客。
他手底下養著的作者,再加上他和雜誌們的銷量,一年碼洋幾億。
他來自四川一個小縣城,活成了上海金字塔頂端的人。
郭敬明今年三十二歲。
我看不起的,是抄襲的他。身為作者,我當然看不起任何一個抄襲的人。
但是我尊重,並且佩服作為商人的他,也一如既往地支持著他的每一本新書。
洗地?或許你們會這麼說。
但是郭敬明就是郭敬明,跨行業的大商人,業內無人能及。
我尊重這樣的他。
如果文學作品的好壞評判標準是他有多少讀者,那麼唐宋八大家加起來也不如一個郭敬明。
我不知道這位博主在哪裡花錢砸了個渣大學。
有人喜歡吃翔還要把理由寫出來噁心別人嗎
我尊敬一個文藝界的商人.
但不尊敬一個抄襲界的勞模.
首先不是郭的粉 個人看法 不洗地
但有一項重要的聲明放前面 掐住別人脖子往水裡摁可以用他寫的/拍的/畫的東西令人覺得噁心來解釋 那那掐住別人脖子一邊往水裡摁一邊說你這矮子腿不許翹這麼高和我想溺死你是因為你和正常人不一樣的不只是你的思維還有你的身體 並且義正言辭那你真的 真的 low爆了 原因是 別騙自己了 你自卑
這年頭 為任何有輿論指向的人發表任何不隨大流的意見 那麼看到這個意見的第一個人脫口而出的就是「不許洗地!」 哪怕別人在文中說了 「不是郭的粉」「個人看法」「不洗地」
whatever~ 你就是個洗地婊╮(╯▽╰)╭
別人抄襲的時候有些人覺得侵犯了自己的「權利」 不尊重文學不尊重讀者不尊重文化不尊重。。。但或許你終於想開始活的自由點 寫第一本小說 也許你會下意識模仿你讀過得你覺得不錯的小說 並且你這是絕不會認為這算抄襲而且還想 我看這些小說也付出了時間精力 沒錯這是我自己寫的東西但如果發生在別人身上
whatever~
而平時看到公園裡坐個女的看東野圭吾 經過時保不準來句「丫真會裝」 內心更扭曲的「崇洋媚外的綠逼婊」(沒錯 是綠茶+裝逼) 我是說如果不是美女的話 是的話我相信丫的重點就不在書了 畢竟自卑的都只想要好看的東西裝飾下
這絕對是我戾氣最重的。。。「吐槽」?我不知道這篇算什麼 我只是想到一個實驗 大致是這樣 一個人在街頭掛了張牌子 意思為你可以對我做任何事(除了ooxx) 六個小時以後她遍體鱗傷 衣衫盡褪 她回憶 她看不到一點善意來自群眾 如果時間再長點他們或許會想殺死她 儘管她對他們什麼都沒做
太晚太困 就到這
警告 嚴禁撕逼我寫這個答案完全就是因為某答案下說看郭覺得就是弱智,拿喜愛嚴肅文學說事的人。
喜歡郭又喜歡嚴肅文學的是不是就不存在呢?怎麼可能?你難道認為人喜好是單一的嗎?這本身就是偏見。
看書不是學習和成長的過程嗎?
優越感何來。
文章角度有意思,但郭確實不該帶到這個話題里,真是莫名其妙的借郭之名在說文學之事,作者自己挖的坑和洗白都沒啥關係。
郭抄襲不用否認,圈裡圈外我看過,抄襲無誤,被抓很傻,用了這本寫得略無聊的書的結構框架人名劇情,其實只要再改一稿把名字更換和情節變換順序解構建構,就可以完美的遠離抄襲罪名。
所以我說被抓很傻!因為抄不抄本身的情感演繹人物刻畫都遠強過圈裡圈外的作者。
說句子堆砌的你知道我自己開始有意識進行長難句分析理解就是來源於這些句子嗎?你不知道。你只看到堆砌,其實它超越堆砌,對理解詞性變化意義非常,這一點符合中國古典美學的概念,詩化,雖然郭的用詞技巧都非常簡單,卻把這些簡單的東西做到極致。我相信不少人看過關於西方國家一部分人以熱愛中國古典文學借寫詩之名如何用詞語堆砌造古詩的故事,難道我們先人留下的古詩都是堆砌的?
除去純粹的潮流人群,喜歡郭是個非常有意思的現象,幾乎可以給那些覺得90後如何的謬論者一個大巴子,這恰恰是中國青少年成長環境的一個輸出口,朋友背叛,不同家庭狀況造成的家庭內部個人外部交際的衝突,金錢世界的衝擊,這些確實發生在大家身邊。這個和九把刀人群基礎是一個道理,很多成人視角慢慢在這個年紀覺醒,個人社會家庭朋友,這些看起來好像過分悲傷的事確確實實都發生在這個年紀這個時段,和看古惑仔少林寺受影響是兩碼事,首先某些事真實存在離生活並不遙遠,現實衝擊下的感情必然足夠強烈。
對郭,說耽誤青少年的發展,真是誇張,有感情和生活基礎的故事,對於那個時段就是非常現實的事情,這些事真實存在,而初中之前這樣的憂慮相對比較少,也許對於某些人來說沒有這樣的感情生活基礎,感染力也足夠,悲劇人物刻畫下共情已經足夠了,這是成長必經的情感宣洩口,這一點就足矣。
感染力,靠的就是情感輸出,所以我是如何也下不了口說這完全是堆砌,就算如今對我略顯幼稚,我也不能用完全否認他來掩蓋自己過去成長的過程,這也是我對很多突然轉黑的人不理解的地方,難道你的成長沒有思索沒有感知只有一句當年不懂事簡直被洗腦嗎?
我不僅敬他是個商人,也敬他把成長的隱秘情愫寫進了亦真亦假的青春小說。
真實,真實的表達情感,才是吸粉的最大原因。
至於抄襲這件事,抄襲應該被指出來。就像方指韓蔣的代筆一樣,應該被指,這是直指職業底線,首先賺了錢,作為職業,就不應該存在通過虛假的手段,不說其他,震懾是必要的。完全是出於我個人的理想化。
至於這篇文章,如果郭真的解構重建改了人名,哪怕劇情都可以單獨挑出來看是一樣的,才算有點關係,才能真的和文章所說有點關係,也還是很強辯。
首先情節很重要,也就是說故事框架很重要。雖然感情人物個性是一個好的故事的重點,但是沒有情節,這個故事就不存在。
這麼明晃晃的就是抄襲,真的沒啥好說的。
你看完了就會發現這篇文章很多方面我是有同感,也欣賞作者坦誠態度。
但是作者本人都說了郭的還沒看完,看完了圈。
我覺得其實沒啥好說的,看完就明白了。
不能帶著觀點去看書嘛。
結構情節人物名字都相同,沒啥好說的,再好看構建是抄的。
吐槽,金針菇的舉例真是夠了,瞎鬧。
說說判決書里所說的情節。
我這麼說吧,圈作為簡單易懂的原始框架,即使沒有那麼好看,它還是個小說。
而夢即使它再好看,它抽走了和圈一致的框架,就不能算個小說!就算它有細緻的人物刻畫,情感描寫,但是都是在此之上的。所以從小說構成的基礎來看,這個抄襲還是很致命的。
看圈和夢的這個事,是可以學到,好小說和普通小說的差別在於人物性格情感思想,又能學到情節構建是小說的基礎。
而作者文章開頭所說的賈寶玉也好哈姆利特也好,是人物設定,並非情節構建,沒有涉及基本的故事場面。
何況夢對圈來說,那也不是什麼相似的角色,是連名字都完全一樣的角色。
而後郭那些沒有抄襲醜聞的小說,很多人物設定也有相似之處,這才是文章所說的相似。
我的結論是,作者自己混淆了文章中概念。
另外
對郭太苛刻是真的,抄一次不代表抄一生。發毒咒也不能代表真沒抄並且一生不抄,錯了就罰,改了就是好娃娃。
認是萬萬不能認,絕對千軍萬馬過身,就是除了男主角外其他人根本沒犯錯的艷照門都那樣,還能認嘛。亂民這麼多,認不得。
郭韓蔣都絕對不能認,太苛刻太暴力。
道德綁縛的極致,就是文革啊。監獄都不剃光蛋了,法律還只判一次呢
@張帥 真的不大懂,我哪裡有提到或者讓你有這樣結論的話呢?恰恰我說的就是讀書有用抄襲無理。
@白色 這不是誤解,我也沒有看漏了。是我不可容忍讀書人說了這樣的話,強迫症,非常抱歉。還有我臭不要臉的要文字點贊你,您這麼認真理智我也是真的覺得很帶勁同時很抱歉。就是這樣,我還是無法容忍啊。
@水鏡風源 如果你說內容,我們真的會長大,長大難道就是分裂。如果你非要說文學層面不可能,我舉自己例子喂狗了嗎?要不我們談談文學性?
還有評論里的匿名用戶是誰!快告訴怎麼做到的!為什麼我匿名的時候不能在別人答案下評論!
我還要再表達一個觀點,郭的小說是否具有文學性?我的答案就是有,哪怕因為抄襲這事我們不提結構,純粹的看錶現手法技巧,反映現實社會人與事,具有詩性,這些難道還要否認嗎?
可能我最大的失望就是郭自己沒有新的探索新的變化新的提升,這是青春小說出身的很多作家的一個死胡同,不過也許只是我沒有機會看到。
其他我倒是覺得都沒什麼,沒有那麼好,也不至於有多差,最多過了年紀不看嘛。
當然詩化這個還是可以回頭再多感受。
哎呦,又有個人來說要戳穿虛偽的夢,小說就是假的啊喂,戳文章作者去吧。
@風隱麟 我讀書真不多,郭其他書有沒抄我還真真不知道,我也就只能拿我看過的被抄襲的原作和抄襲的做品,來說。圈和夢根本就是痛腳,毫無疑問板上釘釘的抄襲,何況也告了,其他我還真沒能力說。謝邀,但又一次讓我黑郭敬明,我都有些下不去手了。
文章內容東拉西扯,我覺得它並未對事情做深入的探討,舉例和辯證也是有選擇性的,被標題吸引的郭粉自然有心情把這篇文章當成正經八百的乾貨看下去,而對郭敬明抄襲行為不了解和持反對意見的人能堅持看完是很難的,所以它很輕鬆就會趕走反對的人。
其實這篇文章並未有力的證明郭敬明的行為不算抄襲,也未證明抄襲並非可恥行徑。
我們來看一下法院的判決書中的內容。郭的確引用了很多文字,比如他有一句原封不動搬來:「怕什麼來什麼,怕什麼來什麼,真的是怕什麼來什麼啊!」 (實際上我覺得這句話很口語,誰都可以寫)但如果我用英文寫小說,其中說到:」Oh my God! Oh my God! Oh my fuckin』 God!」 這可能會和好多書雷同了。
判決書還提到庄羽認為郭抄襲的內容,比如,在《圈》中:」高原一甩胳膊,初曉被嚇了一跳,往後一退,踩在可樂瓶上,倒在地上,導致骨折。在《夢》中則是:陸敘一甩手,林嵐順勢滾下樓梯,導致骨折。這兩個對比,我想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看法。可以說是可以抄襲,也可以說是摔下樓梯去這個情節是很多青春小說中的橋段。
文學中的借鑒是非常普遍的。可以來比較一下夏洛特勃朗特的《簡愛》(1847)和喬治艾略特 的《米德鎮的春天》(1871-1872)。兩部都是維多利亞文學中的經典,《米德鎮的春天》在國內沒有名氣,卻是西方文學課上不可少的一部書。在《米德鎮的春天中》,出現了一個與《簡愛》中一模一樣名字的人物Rosamont,甚至,連情節都很相似,一個老實的男人,愛上了一個叫做Rosamont的女人。這個女人是如此可愛,在《簡愛》中她被描述成「一個天使」 (」What did St.John Rivers think of this earthly angel?」) ,而在《米》中,她也被描述成了——「一個天使」!(」In fact, most men in middlemarch, except her brothers, held that Miss Vincy was the best girl in the world, and some called her an angel.」 哇!《米》在抄襲嗎?而且兩個Rosamont都同時不能夠理解這個男人,不能與他分享他的心事。我們是否發現了文學史上的一個醜聞?
不是的。這個情結被Rebecca N.Mitchell稱作「The Rosamond Plots」(Rosamond情結),指代一系列這種女性文學中的這類角色的故事。而《簡愛》也遠遠不是完全憑空原創的作品,一個家庭教師,一個中年神秘男人,一個閣樓上的白衣女人,早就是哥特小說中常出現的形象。那麼,為什麼我們對這些書就這麼寬容?為什麼所有西方文學都可以搬弄聖經片段,而我們卻對郭敬明作為一個作家如此質疑?
文學上的創意當然可以模仿,不用搬出我等學渣沒看過的書我也明白,但我不知道作者怎麼解釋小說語言大篇幅重複;主要情節大規模重複;細微情節大面積重複,並且這些現象同時出現在同一作品中這件事?
然後作者又說:
因為這些書時代久遠,已經成為了我們的「文化遺產」,所有人都在從中汲取靈感。而郭的靈感來源太近,又通過這個靈感掙了錢,所以就成為了問題。
是的,他做錯了,他應當賠錢,他的模仿被出版了,他和出版社都有責任。
但是故事到這裡並沒有結束。郭並沒有隱退,也沒有封筆,他繼續寫,越寫越流行,越寫越來勁,然後,他還開始拍了電影,做了公司。於是,大家開始說:他不是作家!他是商人!
這個冤枉勁……原來抄襲本身就是偽定義,原來抄襲不是錯。
可我就納悶了,四大名著夠經典吧?怎麼沒人想起來按郭敬明抄庄羽的方式名正言順抄個西遊記出來?怎麼全天下就郭敬明長腦子了?怎麼後來人都在遵守莫須有的節操?作者可能會說我這樣說是打自己臉,一發龜派氣功把我這種人無雙了,再告誡我:你這廝從此可都改了吧!
作者文中第二部分就是講什麼是好作家,這段話一部分是對的,好作家確實應該有扣人心弦的功力,我也不否認郭敬明的文字功底,但這邏輯我看不懂,能力等於人品?那是不是監獄該把用技術犯罪的犯人都無罪釋放?
作者說因此尊敬郭敬明,如果理解為尊敬其能力我贊同,但好像又不是這個意思。
至於第三部分,講創意本身就該被推廣和利用,發揮最大價值,這沒錯,但矛盾也在這。
創新是否能夠出現能決定後來模仿的有無,不尊重和保護創新會讓創新失去被製造的動力,孰輕孰重難道分不清嗎?抄襲行為一旦出現,對原創者而言意味著什麼難道想像不到嗎?
模仿行為有很多,節操高點的會說明在寫同人,會採取致敬態度;能力差點的會低調模仿,並不喧賓奪主茂名頂替,可你這抄完了不承認算怎麼回事?
高端腦殘粉,鑒定完畢!
我希望這篇文章的作者和有相似想法的人,請你們獨立看待每件事物,不是喜歡郭敬明就非得和抄襲這件無恥的事握手言和。
此前答過關對抄襲與模仿的看法:相對於郭敬明抄襲爭議,如何看待後出於 Quora 的知乎?
如果從道德角度出發,很難具體的說明這兩個理念的差別,上題中我的答案也不算說清了這件事,有契機我會再次嘗試總結。
尊重作為成功商人的郭敬明還說得過去
但是偏偏要從文字上說話
作為他老鄉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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