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是否存在?為什麼?

人類所謂的「自由意志(free will)」是否只是一種幻覺?

答題者可從哲學、宗教、生物物理學或任意其他角度回答,但必須有理論依據或在邏輯上能夠自圓其說。


心理學是怎麼理解自由意志的?

心理學對於自由意志的研究,存在兩個取向:


A、 試圖證明自由意志並不存在;


B、 自由意志是人對於「因果關係」的一種主觀體驗,人有自由意志的需要。


對於大多數人而言,後一個問題顯然對於指導生活實踐更有意義。

一、心理學從創始之初,就是反自由意志的。


為什麼?這與心理學的身世有關。

提起現代心理學的創始人,都知道是威廉馮特(Wilhelm Wundt),馮特對於心理學科學範式的建立,以及人才培養的貢獻不可磨滅。
但是由於他本人的理論水平不高,也可能是受到了時代的局限,他給心理學埋下了兩個隱患:

還原論和二元論

1、還原論


馮特關注心理的「內容」,提出應該像研究客觀物體一樣,把人的直接經驗分成最基本的元素去研究,所以他的理論被史學家稱為「內容心理學」。馮特提出,意志也是心理學的研究對象。心理學要研究意志,尋找支配其的客觀規律,所以馮特的意志是不自由的。在馮特看來,意志是由情感所決定的。

這實際上是一種還原主義的傾向。馮特曾經給赫爾姆霍茨(Helmholtz)打了幾年的下手,而後者的思想,就是要把心理學的問題還原成生理學問題,把生理學問題還原成物理學問題。赫爾姆霍茨認為,科學的終極任務就是「用力學解釋一切」

馮特雖然不主張把心理學向生理學還原,但他提出的「心理元素」的概念顯然也是一種還原的取向,這也啟發了他的學生鐵欽納,導致後者像剁肉餡一樣把心理元素分出了幾十萬種。

這種把心理現象還原成簡單的元素的傾向,自然會受到質疑。布倫塔諾(Brentano)就是其中一個質疑者。布倫塔諾的理論被稱為「意動心理學」。我們可以通過一個比喻來理解馮特和布倫塔諾的理論體系。

  • 馮特把心理學當做一本字典來研究,這個字典里有很多的詞,也有一些最基本的詞根,也就是馮特的元素。你要研究意志,把這本字典翻開,裡面有它的詞根,還可以進一步拆成字母,但是不管你怎麼拆,這個意志都是死的東西,它的詞根字母也是不會變的,它一定是決定了的。

  • 布倫塔諾則把心理學當做一個句子來研究。一個完整的句子,是包含「我+謂語+賓語」的(實際上構成了一個系統),這個句子的核心是謂語,也就是心理學重點要研究的內容。意志,是包含在「我」和這個動作的關係之中的。在這個角度來推理,意志對於「我」而言,一定是存在意義和價值的。

這實際上是在心理學史上,第一次出現系統論的思想,布倫塔諾對馮特的還原論做出了有力的批判。他的思想後來被格式塔理論所傳承,在二戰前後,漂洋過海,注入美國心理學界,最終扭轉了決定論在心理學上的支配地位。


2、二元論


馮特在建立了心理學之後,沒能很好的解釋心理現象和生理現象之間的複雜關係。所以他人為的將心理學割裂開了,偏生理的一部分,感覺、情緒,最後變成了實驗心理學。偏精神的一部分,高級的心理過程,被單獨拆出來變成了文化心理學


由於缺乏將這些內容統合在一起的能力,他先畫了一個圈,說這些都是我們心理學要研究的,至於怎麼把他們揉到一起,你們後面的人看著辦吧。


一個刻薄的美國人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曾經這樣挖苦馮特:

當其他一些人把他的一些觀點駁得體無完膚時,他卻在寫著另外一本主題完全不同的書。如果像切蠕蟲一樣把他切成幾段,每一段都會自行蠕動起來。在他的大腦延髓里並不存在生命中樞。從這個角度來說,你很難弄死他。

馮特割裂的思想體系,導致了心理學持續了半個多世紀的撕逼大戰。弗洛伊德率先扛起了精神領域的大旗,而心理這一字眼最終也被行為主義者從字典上徹底摳了下去。


弗洛伊德試圖從個人的經驗中,尋找到決定精神過程內容的規律,最終變成了本能決定論。行為主義試圖通過實證研究,尋找影響人行為的因素,最終變成了環境決定論

這些思想,對今天的心理學仍然有很大的影響。


二、今天的心理學,有哪些反駁自由意志的聲音:


1、神經生物學還原論


隨著現代神經科學的發展,我們已經可以從腦機制的角度,解釋很多心理學問題。而自由意志是否存在的問題,也變得愈發凸顯。社交媒體上最火的一個心理學家,斯蒂芬平克(Steven Pinker是這樣說的,

我們都以為存在一個『我』在控制所有的行為,其實這是大腦工作中產生的一個錯覺……大腦中確實存在對行為進行監控和決策的機制,但這離我們曾經所理解的自由意志相去甚遠。

最有代表性的是 Libet 的後知後覺研究。這個研究發現大腦在個體報告發出動作意向之前幾百毫秒之前就已經產生了相應動作的腦活動,也就是說動作產生的直接原因並不是自由意志,在動作發出之前,研究者已經可以預知你的動作。和這一主題相關的有很多研究,最近的一篇研究,今年四月發表在《心理科學》上【1】。


是的,我們現在已經可以在腦機制的層面解釋很多心理學現象,但這種大腦的神經生化活動,同樣可以被更微觀的分子生物學所解釋,分子生物學也可以被更微觀的化學和物理學所描述,難道一切的一切真的要追溯到量子力學?

這種還原論的思想和赫爾姆霍茨時代沒有本質的區別。當你還原到分子的角度去研究熱力學的時候,溫度就不存在了。自由意志是在心理層面探討的問題,一旦還原到其他層級,也就無法立足了。整體不等於局部之和(此處應該有格式塔心理學的植入廣告)。


2、環境決定論


持這一觀點的人,是行為主義的擁躉。斯金納(B. F. Skinner說,

如果我們不知道一個人行為的原因,我們就會把這一行為歸結為自由意志。

言下之意是,如果一個人的行為可以完全由刺激-反應的聯結所決定,那自由意志就是不存在的。

強行為主義在斯金納之後,已經基本上後繼無人了。而弱行為主義,經過托爾曼和班杜拉等人的改造,正在不斷的去強調心理因素與意願的作用。


3、無意識(本能決定論)


很多人都認為,心理學早已經把弗洛伊德開出教籍,事實上,時至今日,我們仍然非常尊重他在理論上的貢獻。


弗洛伊德提出的「潛意識理論」,被認知心理學批判性吸收,演變成了內隱(Implicit以及無意識(Nonconscious),或者說自動化(Automatic的主題,這也是迄今為止,心理學對自由意志最有力的反駁。


意識是意志的前提,如果一個行為你根本沒有意識到,就無法說這個行為是受你自己支配的。弗洛伊德認為,人有很多無法意識到的行為(比如,口誤)是受到本能的支配的。


現代無意識理論也認為,人的很多自以為是自己做出的行動,實際是受到無意識的支配,因此,人們所以為的那種自由意志可能只是一種表面因果的錯覺【2】。關於無意識有很多研究。這裡簡單介紹兩個人物,Bargh
Baumeister


兩個人都是從事無意識的研究者,合作發表過探討自由意志的文章【3】,目前境遇相似,在心理學上都處於暫時「被打倒」狀態。所謂的「被打倒」,主要是指陷入了可重複性危機。這也導致了這一領域研究的暫時停滯。


(其實這兩個人都是極富才華的研究者,可重複性的爭論只能說明這一理論現在存在危機,但並不能否認其研究的價值。就我個人的觀點而言,這些相關的研究都在當時通過了同行評議,發在了有影響的期刊上,並且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有持續不斷的研究結果的支持。所以還是可以採信的。之所以會出現可重複性危機,不過是因為這些研究給人的感覺太震撼了,被盯上了做標杆而已。)


a、Bargh 的啟動效應。


當你端起一杯熱咖啡時,你會感到溫暖和甜蜜,當你看到國旗時你會更愛國,當你看到「衰老」這個詞時,你會反應更遲緩……啟動效應的核心就是,人的行為和心理活動,可能是受你沒有意識到的事物的影響。既然你連行為的原因都無法察覺,又從哪來的自由意志呢?

b、Baumeister的有限自控
你是無法自由的支配自己的行為的。隨著自控資源的使用,你對自己的控制會降低,並且這是一個無意識的過程。也就是說,你意識不到你對自我的控制能力已經發生了改變。

這些現象都說明,人們的決策或者說對自己行為的控制,是受到無意識影響的。如何解釋這一種無意識呢?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卡尼曼(Kanneman)將這些無意識的證據歸結為系統1的作用。系統 1代表了一種直覺的,本能的思維方式

三、人為什麼需要自由意志?

心理學家de Charms在1968年的一本著作中【4】提出一個觀點,人有一種對於行為「因果關係」的個人歸因的需要。當一個人做出一個決策,發出一個行為的時候,我們需要知道這個行為是和「我」有關的,這就是自由意志的本質。

這個觀點,把心理學從哲學爭論的泥潭中拉了回來,提供了一條可行的研究自由意志的道路。自由意志不是一個客觀的研究對象,它本身就是人對於因果關係的一種主觀感知。而心理學應該研究的,是我們為什麼需要自由意志?

這一研究取向,在現代心理學中有兩個主要的研究主題:

一個是班杜拉提出的人的能動性(Human Agency)這一概念【5】,另一個是瑞安和德西(Ryan Deci)在自我決定理論(Self-Determination Theory, SDT)中提到的自主性(Autonomy)這一概念【6】。

1、能動性。能動性是班杜拉的社會認知理論的核心。
社會認知理論的精髓在於行為(B)環境(E)和人(P)是交互決定的。

人不是對外界環境做出被動的反應(行為主義),也不是完全個人決定的,而是根據自己的認知,主動的調節自己的行為。能動性反映的就是這個主動調節的過程。

能動性體現在四個方面:
Intentionality(意向性)-人會建立行為的意圖。
Forethought(前瞻性)-人會根據預期的結果做出或調整行為。
Self-reactiveness(自我反應)-人會在行動中不斷的調整。
Self-re?ectiveness(自我反省)-人會根據學習的結果進行反思和學習。

2、自主性。 這一概念反映了個體對於行為發生因果關係的定向(Causality Orientation),從完全自發的(我願意做),到完全他控的(我不願意做,但是不得不做),存在許多不同的狀態

這一理論最重要的實踐價值是,我們對於某一行為的因果定向是可以從他控內化為自主的。也就是說,通過干預,可以把你對行為的感知由受控的/被動/被決定/宿命的,轉化成自我決定的,內在激發的,充分發揮自主性

大量的心理學研究發現,通過提高能動性和自主性,可以讓人的身體和心理變得更健康,體驗到更多的積極情緒與幸福感,有更好的學業表現與職業生涯的發展。對環境的變化有更好的適應能力。

這就是自由意志對我們最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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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到此結束,對心理學史不感興趣的可以略過下面的內容


四、心理學為什麼沒有演變成決定論?

歷史倒退一百年,在精神分析和行為主義相繼支配心理學發展的時候,心理學為什麼能夠沒有最終的演變成徹底否定自由意志的決定論?

出於自己的考究癖,我對能動性和自主性兩個研究主題的思想進行了溯源。

自主性的研究主題,實際上是從Self-Determination Theory中提煉出來的最核心的內容。SDT這個理論應該算是Ryan和Deci兩個人提出的,按照貢獻來算,通常是Ryan排在前面,但是按照輩分來排,Deci應該是Ryan的老師,他早在1970年代,就已經開始了外部動機削弱內部動機的研究。

Deci的博士學位是在卡內基梅隆大學獲得的。熟悉心理學史的人可能了解,1960-1970年代正好心理學的「認知革命」爆發的時期。

卡內基梅隆大學作為認知心理學的搖籃,怎麼會培養出一位關注人類動機的學者,這一點最開始是讓我非常疑惑的。

但很快,通過文獻合作者的檢索,我發現了一位研究動機的心理學家Victor Vroom,他和Deci的學術生涯早期有較多的交集。Vroom曾經在卡內基梅隆任教9,他在《Work and Motivation》一書中提出了動機的期望理論,認為預期到的行為結果,會激發行為的動機。由於翻譯的問題,很多人會把他和精神分析學派的Erich Fromm兩個人搞混(都譯作「弗洛姆」)。

Vroom的期望概念,很明顯的脫胎於托爾曼的目的行為主義。所以我們可以把SDT理論的源頭,牽到托爾曼這裡。從「行為具有目的性」到「自主性」,可以看到思想的內核是沒有發生太大變化的。


我們再來看看班杜拉,班杜拉本人的是行為主義三代目的代表人物,他的理論自成一派


也就是說,行為主義的思想在中晚期發生了一個轉變,往環境決定論中慢慢的加入了自我的主題。那麼,是什麼促進了這一改變呢?


1、托爾曼

托爾曼理論的核心,就是在行為主義的「S-R」反射中,加入一個中介變數,變成「S-O-R」。其實這是和行為主義是有本質區別的。

  • 我打你(S)-你哭了(R),這個時候,你只是一個刺激的對象,不是作為一個主體存在的,因此自由意志肯定也是不存在的。
  • 我打你(S)-你覺得疼(O)-你哭了(R),只要你這個人是存在的,自由意志也就存在了。你要是覺得「好爽……再使勁打……啊……」,你就不會哭了,所以哭不哭,取決於你的自由意志。

你為什麼哭,這是心理學要研究的內容。這個O包括了目的、預期、信念、價值、情感……這些內容共同構成了今天心理學研究的主題。

托爾曼其實是反對行為主義的,之所以稱自己是行為主義,和他所處的時代有關,那個年代,心理學只剩下行為主義了,不這麼說混不下去啊。

當然,可能也和他主要研究小老鼠有關。

行為主義的五大動物保護神:
虐狗狂人巴甫洛夫
虐貓狂人桑代克
虐嬰狂人華生
虐鼠狂人托爾曼
虐鴿狂人斯金納

那托爾曼這個O是從哪來的呢?

托爾曼就讀研究生期間,曾經遠赴德國,系統的接觸了格式塔學派的思想。而格式塔學派的庫爾特勒溫(Kurt Lewin)到美國後,和托爾曼成為了學術上的摯交。托爾曼將勒溫稱為「史上最偉大的兩位心理學家之一」,另一位是弗洛伊德。托爾曼同時還是第一屆勒溫紀念獎的獲得者,擔任過勒溫學術研討會的主席。可以說,勒溫對托爾曼的學術思想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布倫塔諾的系統觀點,由格式塔學派所傳承,在格式塔晚期,被勒溫發展為了「心理場論」。通過這一理論,勒溫把「系統論」的思想,完整的注入心理學中。


場論的基本表達公式是B=f(P,E)。


人和環境共同的構成了心理場,凡是涉及到人的行為的,都要既考慮到行為的主體個人,也要考慮到行為所發生的環境;既要考慮到行為者的過去經驗,還要考慮到行為者當時的態度和情境因素。這個心理場,被托爾曼進行了改造,最後演變成為了中介變數。


2、班杜拉

再來看班杜拉,從觀察學習到社會認知,從自我效能到交互決定,班杜拉用了將近30年時間構建出一個完整的關於自我的心理學理論。當這個理論的框架搭好後,人的能動性就凸顯出來。

認真理解班杜拉的交互決定論後,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勒溫的場論。兩個理論對於行為發生原因的理解一模一樣,人和環境的共同作用產生了行為

那麼班杜拉的理論,有沒有受到勒溫思想的影響呢?

班杜拉1949-1952年,在Iowa University 攻讀博士。

Iowa大學的心理學傳統,深受勒溫的影響。勒溫移民美國之後,正值大蕭條時期,找不到穩定的教職,在康奈爾短暫的待了兩年。後來在自己的學生幫助下,在Iowa 大學的兒童福利研究院找到了一份工作,他在這裡工作了10年(1935-1944)。勒溫在這裡開始了他的團體互動研究,並培養了費斯廷格、利皮特等出色的社會心理學家。

勒溫1945年去MIT開了自己的團體動力學實驗室,2年之後,就英年早逝。在勒溫和班杜拉之間完成思想傳承的是Robert Sears。在1942年-1949年,他在Iowa的兒童福利研究院擔任主任,從事發展心理學研究。後來他和班杜拉又相繼去了Standford University,Sears是系主任,班杜拉在那裡獲得了第一份教職

Sears最早提出了「社會學習」的概念【7】,社會學習與行為主義的學習有本質的不同。行為主義的學習是沒有主體的,只要不斷的通過外在環境的強化和懲罰,就可以改變行為。而社會學習,則存在一個主體,這個主體在觀察環境的時候,把環境的經驗內化,最終轉變為了自己的行為。同樣也是突出人在環境中的作用。行為不僅產生於環境的刺激,也產生於「我」在環境中的學習,這也是自由意志的體現。

班杜拉繼承了Sears的社會學習理論,並通過不斷的添磚加瓦,引入「自我效能感」等概念,將其發展為社會認知理論,並最終形成了交互決定論的思想。交互決定論的核心,就是人在環境中要如何進行自我調節,充分發揮個體的能動性。

3、總結

自主性和能動性這兩個研究主題,都是源自布倫塔諾的思想,經勒溫的播種,滲透入行為主義,並最終使得自由意志在心理學中能夠佔有一席之地

心理學對自由意志的探討,實際上就是心理學創始之初,兩種思潮之間的不斷交鋒。

反自由意志思潮(馮特)

二元:
(生理)還原論-行為主義-神經科學
(精神)還原論-精神分析(本能決定)-無意識

自由意志思潮(布倫塔諾)

系統思想---格式塔(勒溫)-社會學習理論-社會認知理論-交互決定論-human agency
系統思想---格式塔(勒溫)-目的行為主義-期望價值理論-自我決定理論-human autonomy
系統思想---格式塔(勒溫)-歸因理論(海德)-個人因果定向(de Charms)

我想對於大多數人而言,關注自由意志的目的,也是希望自己能夠更好的生活。

而心理學的研究也告訴我們,當你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出於自由意志的,你就能夠更好的投入工作、學習和生活,擁有更多的幸福體驗。從這個角度來說,當然我們願意相信自由意志是存在的。

參考資料:

【1】Bear, A.,
Bloom, P. (2016). A Simple Task Uncovers a Postdictive Illusion of
Choice. Psychological Science, 0956797616641943.

【2】Wegner,
D. M. (2014). Virtual Agency: A BIT of The Illusion of Conscious Will.
MIT Press.

【3】Baumeister,
R. F., Bargh, J. A. (2014). conscious and Unconscious. Dual-Process
Theories of the Social Mind
, 35.

【4】de Charms, R. (1968). Personal causation:
The internal affective determinants of behavior.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5】Ryan, R. M., Deci, E. L. (2006). Self‐regulation and the problem of human autonomy: does
psychology need choice, self‐determination,
and will?. Journal of personality, 74(6), 1557-1586.

【6】Bandura, A. (2006). Toward a psychology
of human agency. Perspectives on psychological
science, 1
(2), 164-180.

【7】Grusec,
J. E. (1992). Social learning theory and developmental psychology: The legacies
of Robert Sears and Albert Bandura. Developmental psychology, 28(5),
776.


自由意志在自然主義語境下無法定義,也就無所謂有無,詳見 @羅心澄的回答。
但是我們顯然感覺自己在決定自己的行為且不受外力控制,這兩者並不矛盾。

最近讀到一首小詩,覺得很符合這個問題背後的直覺。

木偶,對觀眾說

我們的傀儡線很難看到,
所以認為自己是自由的,
確信沒有單純物體可能
把善惡作為行動的條件。

對於你,我們木偶似乎不太
像是活著,因為我們的意識
是屬於假人的空殼,坐在
神的大腿上訴說他們的智慧;

我們超然的神,你,
是否也從木棒垂下,
需要,為了展現自發的魅力,
更高神的手臂操縱?

我們似乎形成一組嵌套,
每個是上一個的提線木偶,
誰,如果你問,都會堅持
他是最後一個操縱者。

PUNCH AND JUDY, TO THEIR AUDIENCE


Our puppet strings are hard to see,
So we perceive ourselves as free,
Convinced that no mere objects could
Behave in terms of bad and good.

To you, we mannikins seem less

than live, because our consciousness

is that of dummies, made to sit

on laps of gods and mouth their wit;

Are you, our transcendental gods,
likewise dangled from your rods,
and need, to show spontaneous charm,
some higher god』s inserted arm?


We seem to form a nested set,

with each the next one』s marionette,
who, if you asked him, would insist
that he』s the last ventriloquist.

- Theodore Melnechuk

9/3/16: 吐槽一下姜晨程的回答。
道德責任基於「the ability to do otherwise」是一個極其荒謬的原則。現實世界中真正在同等條件下 "既可以這樣,也可以那樣" 的只有量子行為。那麼我們考慮一把由量子測量結果決定是否發射子彈的槍 (槍的觸發條件可以照抄用薛定諤的思想實驗,只不過時間常數放在毫秒級)。
現在小明用這把槍殺了小紅。槍實實在在的「可以不發射」。甚至應該說,那個原子「可以不衰變」。按照這一邏輯我們應該去懲罰那個原子。

11/30/16: 最近看了一本好玩的小書,正好又有關於自由意志的內容,在這裡推薦。下面出自 & 作者 Valentino Braitenberg

作者在這裡通過思維實驗設計了一種內在結構十分複雜的小車,雖然每個零件都很簡單,但因為有大量的感受器和複雜的內在連接,其行為即使在設計者看來也難以預測。

...我們知道它的原理,但只能證明我們無法預測它的行為。因此至少對於人類觀察者來說它的行為不是被決定的。
我知道哲學家會說什麼。他們會說儘管這小車看起來具有自由意志,它其實沒有。當他們談論自由意志時他們想說的是真正的選擇權,是一種處於任何機械解釋以外的力量,是一種一旦試圖用物理圖像描述就會被毀滅的神秘元素。
我的回答是:動物和人類的創造者一定會像我一樣為自己的造物感到滿意,因為這些造物在設計者看起來具有自由意志。這至少防止任何人僅僅靠觀測他們就預測他們未來的行為。事實上,這些個體自身也無法完全預測下一秒自己腦海里會發生什麼。這毫無疑問將會給他們帶來一種自豪感,因為這使他們感到自己的行為並不受到因果關係的決定。

...We know the mechanism, but all we can prove is that we will not be able to foresee its behavior. Thus it is not determined, at least to a human observer.
I know what the philosophers will reply. They will say that although this may look like free will, in fact it is not. What they have in mind when they use the term is the real power of decision, a force outside any mechanical explanation, an agent that is actually destroyed by the very attempt to put it into a physical frame.
To which I answer: whoever made animals and men may have been satisfied, like myself, a creator of vehicles, with something that for all intents and purposes looks like free will to anyone who deals with his creatures. This at least rules out the possibility of petty exploitation of individuals by means of observation and prediction of their behavior. Furthermore, the individuals will themselves be unable to predict quite what will happen in their brains in the next moment. No doubt this will add to their pride, and they will derive from this the feeling that their actions are without causal determination.


這幾天把「自由意志與決定論」相關的高票答案看了一遍,正如知乎上許多其他哲學問題一樣,(不知道該用什麼形容詞),排名前幾的答案往往也未能倖免。所以重新整理了一下相關資料,打算寫一個導論+論戰式的回答,以求使這個問題被正確的理解和討論。

長文預警!

第一部分介紹自由意志與決定論的問題背景,第二部分澄清高票答主們的誤解,第三部分重複前兩個部分,並熬成雞湯。

一、

通常,哲學問題中一半的困難都在於理解問題本身,但在這裡的情形是相對簡單的——正如我們將在下面看到的那樣。但這並不意味著它是容易解決的,相反,也正如我們即將看到的那樣,它將是非常困難的。

我準備從這樣一個片段開始我們的討論:

「這個殺人犯是在貧民窟里長大的。當他七個月大的時候,他的父親遺棄了他。他經常受到母親的虐待,他的哥哥姐姐也欺負他。他從來沒有機會上學,而當他能找到工作的時候,他從來都保不住自己的工作。他搶那家商店的時候已經快餓死了,而且還染上了強烈的毒癮,也沒有朋友能給他幫助。他姐姐說:『當他還是個小孩子時,我就知道他早晚會這麼乾的。』他母親則抱怨說:『我不理解!』檢察官稱之為:『一個冷酷無情的、蓄謀已久的行為。』辯方則控訴整個社會,聲稱正是社會的忽視和負面的影響才使此人不可避免地成為一個兇手。」

第一個問題是:當一個無辜的人被殺害,終結他生命的直接原因——這個殺人犯——就是那個應該受到懲罰的對象嗎?法庭當然會這樣認為,我們也相信這維護了正義,給了死者一個交代。但這裡還有幾個疑問,在能給出確定的答覆之前,我們不妨先別急著下結論,比如:「為什麼是他而不是參與殺人的其他因素(如那把槍)應該受到懲罰呢?」這個問題看上去似乎並不困難,我們可以毫不費力的給出答案:「因為他可以選擇不這樣做(Ability To Do Otherwise),而槍不可以。」因為如果他選擇不開槍,槍無法主動射擊,如果他選擇開槍,槍也無法主動不射擊(即使出現不同的情況,那也必定是因為其他物理因素,而不是因為槍能夠做出選擇)。換句話說,槍的行為不被自己所決定(在這個例子中——具體的說——是被他所決定),而他的行為只被自己決定眼尖的朋友一定已經發現,這個「只」字似乎斷定得過強了,但只要經過仔細的思考就會同意:如果不是在因果鏈條上只被自己決定,那麼他與槍到底有什麼樣的區別,能夠使得只有他是應該承擔責任的那個呢?

看來我們已經走出了第一步,但問題並沒有因此解決,我們不禁要問:這個自己究竟指的是什麼呢?這似乎不是一個能夠輕易得到回答的問題,我們不妨先清點一下目前已知的有哪些:1.與「我的行為」是不同的,它是「內在」的,並且決定了我們的行為,或者更準確的說,它是「我的行為」的原因。2.它不是任何事物的結果,否則受到懲罰的應該是因果鏈條上那些更遠的(或終極的)原因的合集(如「整個社會」或者「宇宙大爆炸」),而不是「我」。

因為這個「自己」兼具「可以做出選擇」和「內在的」兩個特點,我們用一個專門的術語——「自由意志」——來討論它,以使它和「身心問題」等其他心靈哲學問題區分開來。

在前面的討論中,還有這樣一個念頭在我們腦海中時隱時現:也許根本就沒有這種既看不見也摸不著的所謂的「自由意志」,在看似自由的行為下其實是一張因果鏈條的大網。他的父母造成了他的暴戾和貧窮,毒品的強癮使他失去了控制,社會的冷漠則放縱他在自我毀滅的道路上越走越遠。誠然,這所有的因素都是造成他成為一個殺人犯的原因,但我們不可能懲罰整個社會,因此我們只好直接的、方便的將他消滅掉。

就像一個玻璃球,一個發球器使它進入了平面,開始朝著某個方向運動,方向上正好有一個下坡使它速度大增,而整個平面是如此的光滑,以至於在撞碎另一個玻璃球之前它根本無法停下來,那另一個玻璃球碎的時候,我們就把它也打碎了,因為比起更改整個系統,這要更方便一些。
這似乎很接近一個被我們稱之為「決定論」的描述:

「如果我們不能改變過去,並且我們不能改變規律,那麼,我們就不能改變未來。」

然而,在決定論的語境下我們只是為了「方便」或者「實用」來執行道德評價嗎?各位不妨先在這裡獨自思考得出結論。

其實,上面的關於因果鏈條和玻璃球的描述有許多不恰當之處,它們是一些故意犯下的錯誤,除了通過犯錯再澄清它們來增進理解,我沒有想到更好的辦法:1.如果一切事物都只是因果鏈條中的一環,那麼「懲罰」、「獎賞」、「卑鄙」、「高尚」、「責任」這些道德評價將變得毫無意義。2.「整個社會」也只是很近的一環,沒有理由不再追問它的原因是什麼,原因的原因又是什麼?如果我們相信現代宇宙學的假設,準確的說,一切在大爆炸發生的同時就已經被決定了,包括我現在坐在電腦前,打下這個「字」字。因此,「懲罰」他並且自以為是在「懲罰」他,都是已經被決定的內容之一。認為是方便也好,實用也好,你除了在這一刻看到你正在看的這一句話冒出你正在想的這些念頭,並沒有任何別的選擇。

將這一意見推廣到我們的生活中是難以想像的,事實上,我們根本無法想像失去了「應該」的生活「應該」是怎樣的。它的困難並不在於我們是否還能繼續進行道德評價,而在於這種道德評價將會變得如此空洞,以至於即使堅持它可以有意義的存在,它也已經與原有的意義徹底不同了。

如果因果律的後果如此嚴重,那麼我們為什麼還要堅持它呢?我們可不可以直接放棄它,進而承認自由意志的存在呢?

如果不假定每一個事件都有其充分的、自然的解釋性原因,那麼人類的知識似乎就失去了一個最關鍵的前提。不僅是科學研究,甚至是我們最普通的日常信念也將被迫陷入一種令人無法忍受的懷疑論。我們的每一種經驗都將變得無法理解,我們的宇宙看起來就像是由許多支離破碎的事件所組成的一條不連續的序列,從中我們無法預測或理解任何事情。所以,對於「我們為什麼要接受決定論者的前提」這樣的問題,回答似乎是:「我們不能放棄它,否則我們怎麼做事情呢?」

至此,讓我們整理一下整個問題的邏輯結構,然後就開始說明已有的回答為什麼是不令人滿意的:
1.道德責任(Moral Responsibility)基於且蘊含自由意志(Free Will)。(Mleftrightarrow  F
2.自由意志蘊含因果律(Causality)的斷裂。(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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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 C
3.而因果律是我們所有知識(Knowledge)的基礎,拒絕因果律就相當於放棄了對世界的理解的可能性。(C
ightarrow K , 
eg C
ightarrow 
eg K
4.同時因果律普遍必然的特徵蘊含了決定論(Determinism),反之亦然,而在決定論世界中道德責任無法得到任何有根基的說明。(Cleftrightarrow  D , D
ightarrow 
eg M

直觀的表示出自由意志與決定論的衝突,即:
F
ightarrow 
eg C
ightarrow 
eg D
ightarrow M
D
ightarrow C
ightarrow 
eg F
ightarrow 
eg M

問題的關鍵在於,FD之中至少有一個是假的,而CM都不可能被輕易的放棄。

二、

1.混沌理論,測不準原理,量子力學中的不確定性等等說明了決定論是錯誤的,也因此支持了自由意志嗎?這是一個只要稍微思考哪怕一下就能夠避免的錯誤。

本人屬於不可知論者,但是仍然會偏向一定的猜測,我的猜測是,世界是隨機的,如量子力學中的波函數,如天氣預報的降水概率,而對於非線性系統的初態及干擾的不確定性就引到了著名的蝴蝶效應和混沌理論。所以人的自由意志其實是非線性系統中的這種蝴蝶效應讓人的意識產生的對期望的感知和預測。 @Pirate Henry自由意志(free will)是否存在?為什麼? - Pirate Henry 的回答

肯定自由意志的人認為,自由意志的本質來自於物理的隨機性。@Filestorm自由意志(free will)是否存在?為什麼? - Filestorm 的回答

如果某人犯下殺人罪行是由於整個宇宙的初始狀態和規律導致的不可避免的結果,那麼對他談論責任確實是沒什麼意義的,但如果他只是出於隨機的抬起了手臂,又正好偶然的扣下了扳機,那麼似乎談論他的道德責任依舊沒有什麼意義。隨機性對自由意志問題來說並不是一個比它試圖避免的決定論更好的解決。我想這一點並不難以理解。

2.無法預測=非決定嗎?顯然不。

或許堅信「拉普拉斯妖」的人會有「或許只是運算量陡然加大了呢,以後科學發展了,粒子的位置與動量能同時算出來也尚未可知」這樣的想法,那好,假設「世界是個方程」是正確的,那麼給我你的初始條件,既然我們要知道關於宇宙、自然、生命的終極答案,就不妨假設我們知道了此刻一切粒子的位置,速度,加速度等等所有你能想到的信息,那用接近無限的計算能力,嘗試著思考一下,你會發現思考這個行為本身會對思考結果產生影響,而且這個影響貌似無法由思考本身消除。@汪澍環世界是個方程,誰能推翻我的邏輯? - 汪澍環的回答

其實這是一個很片面的問法,這位答主也從「拉普拉斯妖」問題和方程計算方面給出了回答。但即使這樣,僅僅是方程意義上的「無法計算」因此「無法預測」,真的就消除了提問者 @林小囡「不願接受」的後果了嗎?當然不,因為無法預測
e 非決定。就像我們目前無法直接觀測暗物質,不等於能確認它們不存在。

即便放下隨機性不表,否定自由意志的假說仍然可以通過deterministic chaos來反駁。這也是我比較認同的觀點:
所謂deterministic,是說我們如果把世界想像成一個動力系統,那麼如果知道了其初始狀態,則後續狀態皆可預測(不藉助隨機性的假說)。
所謂chaos,是說初始狀態的微小擾動,在長時間以後,也會使系統徹底偏離原來的演化方向。(比如著名的蝴蝶效應)

因為顯然我們無法精確測量某一時刻整個宇宙所有粒子的狀態,所以我們也就無法對未來做預測——哪怕這種預測在理論上是存在的。 @Filestorm自由意志(free will)是否存在?為什麼? - Filestorm 的回答

想像房間里有一個摩擦係數為0的理想撞球桌,發球後所有球開始運動。我們可以明顯的看到所有球運動之間的因果關係:如黑球以某速度(包括了方向和大小)碰到了正在以某速度運動的黃球,因此導致了它們兩運動狀態的改變。如果其他相關條件足夠充分,我們就可以精確的預測這兩個球碰撞後的速度。更準確的說,給定所有球的相關參數,我們可以預言100年後球桌上每個球的位置和速度。

就在這時,邪惡的智子把科學家趕出了房間,並開始對球桌定時拍照,將這些照片按順序遞給房間外的科學家,要求他們對球桌上球的運動進行預測。當以0.1s為間隔拍照時,這項任務是是非常簡單的,因為它們就像連環畫一樣清楚,於是智子逐漸增加著拍照的間隔。當這個間隔大到某個程度時——如10分鐘——預測變得極為困難,因為很難通過對相隔如此長時間的照片的對比來計算每一個撞球在每一個位置時的速度,當這個間隔繼續增加到一個令人無語的程度時——如20年——科學家們也許就會得出結論:撞球桌上撞球的運動本質上就是不可預測的,因為初始狀態的微小擾動,在如此長時間以後,也會使系統徹底偏離原來的演化方向。

「本質上不可預測」真的就是因為「本質上的隨機性」嗎?有沒有可能只是因為「我們沒能進入房間呢」?

別忘了,我們也曾經認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只有自己部落的人才有靈魂,太空旅行是不可能的……

3.實驗證明了自由意志的不存在嗎?實際上,不管實驗結果如何,自由意志必然會被證明是不存在的,因為這是實驗的前提。

根據Nature 2011年9月1日的Feature報道,2007年,柏林的神經學家Haynes在受試者面前安置連續閃爍各種字母的屏幕,並請受試者在做出選擇決定的時候就用左手或右手食指按下一個按鈕,整個過程fMRI記錄受試者腦電波,最後的試驗結果是,大腦有意識的」決定「大概出現在支配肢體做出相應動作的1秒以前;而早在人「意識」到自己這個判斷之前7秒,其實大腦活動就已經指示出這個結果了——換句話說,你的履行你的」自由意識「之前,結果已經被大腦算計好了。 @大Joy自由意志(free will)是否存在?為什麼? - 大Joy 的回答

自由意志就是腦電波的活動嗎?這裡的問題不是是否還有其他諸如離子濃度的因素在影響著「自由意志」,而是在問:自由意志是遵循著因果律的嗎?

當然不是!一個遵循因果律的自由意志概念僅在邏輯上就是錯誤的,因為它根本無法回答為什麼兇手比槍更應該受到懲罰。

進一步問:如果實驗的結果不是「7秒以前」而是「7秒以後」,那麼自由意志的存在就得到證明了嗎?

當然也不是!整個科學的前提就是因果律,以科學實驗來證明自由意志的不存在,是一種不折不扣的乞題(Question Begging),這就像在說:因為自由意志是不存在的,所以自由意志是不存在的。

4.決定論既不能被證明也不能被證偽,因此決定論只是一種信仰?這是所有具有相當程度科學素養的朋友們難以避免的一種傾向。

就算承認了「因果」概念, 決定論也是有缺陷的. 決定論既不可以被完全證明, 也不能被證偽的.
決定論不能被完全證明. 能被完全證明的是數學和邏輯學. 只要是對「現實世界」的斷言, 都是不能被完全證明的. 根據經典的決定論觀點(參考: 拉普拉斯妖), 一個全知的神才知道下一刻會發生什麼. 想要預測下一刻的一切必須知道: 此時此刻所有物體的狀態和所有的物理學規律. 但人類知道這兩點似乎都是不可能的: 想要從系統某一時刻的狀態出發預測其之後的行為, 系統的初始狀態必須是精確的. 因為數學上, 動力系統中存在混沌現象, 表明初值的微小差異會導致系統完全不同的演化結果. 但人類的測量能力是有限的, 無論是所有物體的狀態, 還是一個物體的精確狀態都是不能知道的. 看起來無論世界是否是決定論的, 人類也不可能對世界上的所有現象做出精確預測.
決定論也不能被證偽. 只要是對「世界」整體的斷言都不是科學問題. 因為它根本沒有限定條件. 科學的理論都是有限定條件的, 告訴你某個定律的適用範圍, 否則就是宗教和神話. 如果在物理中發現了一個現象和決定論不符, 但是決定論者會說: 那是因為你還沒有探究到這個現象背後的原因, 它背後也由一套力學規律只支配著. 只是太複雜了, 你不知道罷了. 這樣決定論不能被證偽. 按照波普爾的觀點, 決定論不是科學. 決定論只是一種信仰. @andrew shen在物理學層面解釋決定論、否定人的自由意志,有沒有邏輯上的突破口? - andrew shen 的回答

不得不說,這是一段非常精彩的論述,事實上,正是這段論述激起了我寫這樣一篇回答的熱情。先來考慮證明的問題:

「決定論不能被完全證明. 能被完全證明的是數學和邏輯學. 只要是對「現實世界」的斷言, 都是不能被完全證明的.」

為什麼在【對「現實世界」的斷言,都是不能被完全證明的】結論下,【數學和邏輯學是能夠被完全證明的】?難道數學和邏輯學並不是某種經驗的產物嗎?又或者它們不是對「現實世界」中規律的某種反映嗎?平面三角形內角和為180度僅僅是因為定義為真嗎?現實中的我可能同時既存在又不存在嗎?如果它們只是約定一套規則然後在規則中自顧自的玩耍,那麼物理學藉助數學所取得的輝煌成就又該如何解釋?

無論是或否,都需要做出證明,或者起碼證明它們能夠被證明。在這樣的情況下,說「X不能被完全證明」似乎是一句信息量非常小的話,並沒有帶來對X理解的增進。但這一點並沒有下一點那麼重要,畢竟證偽主義才是現代科學與「偽科學」相區分,並且引以為豪的根基所在:

決定論也不能被證偽. 只要是對「世界」整體的斷言都不是科學問題. 因為它根本沒有限定條件. 科學的理論都是有限定條件的, 告訴你某個定律的適用範圍, 否則就是宗教和神話.

首先要糾正的一點是,科學問題,尤其是物理學問題,必定是對「世界」整體的斷言。當牛頓發表萬有引力定律時,他並沒有設想有什麼事物是能夠例外的,實際上直到今天依然如此,我們任意翻開一篇物理學論文,對被引用的那些定律層層追問,就會發現最基本的定律都是被假設為普適的。我能理解「限定條件」所包含的謹慎——讓我舉一個最最簡單的例子,我相信在這個問題的討論中它和楊·米爾斯理論之類並沒有實質性的區別——「標準大氣壓下水沸騰的溫度為100℃」。它的確包含著限定條件,即「標準大氣壓」、「水」以及「100℃」,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只是「世界」中偶然發生的特殊情形,事實上,它在這樣一個方面直接斷言了「世界」整體:無論在何時何地,只要滿足了這些條件,那麼水一定會沸騰。

也許只有三個條件的限制並不嚴謹,因為嚴格來說,所有科學定律都是「其餘條件皆同」定律。但我們並不容易解釋為什麼只需要考慮有限的限制條件就能夠使其「放之四海皆準」,也並不容易解釋為什麼是顯微鏡的使用方法而不是實驗者襪子的顏色應該列入相關的條件中。這些都是區分二者的困難所在,但還不是最關鍵之處,真正的問題在於,我們會很自然的同意這樣一個觀點:如果其餘條件皆同(就像時光倒流一樣),那麼實驗的結果必然是相同的。而如果這還不是一種決定論的觀點,那我們使用的一定不是同一種語言。

因此,通過可證偽性將決定論與科學做出區分是一種非常一廂情願的做法,因為因果律是所謂可證偽的科學中不可證偽的前提。即使科學不是一種信仰,那麼它也是建立在信仰的基礎上。大統一理論就很鮮明的顯示出了不可證偽性,但依然不影響它作為一種科學追求的終極目標。也許出於對科學那種無上權威的迷戀,很多人又會拿出「測不準原理」來反駁,但情感不能代替論證,且不說它到現在都還是有爭議的,只需要想想:「離開了因果律,我們真的有可能理解科學家們都在幹些什麼嗎?」就能夠明白這不是拿出幾個科學假設就能解決的問題。

本來還打算有詳細的對證偽主義的反駁,但這需要相當的篇幅,而且我的論述絕不會比《科學究竟是什麼》第七章更精彩,所以就不在這裡展開討論了。歡迎有死磕精神的朋友前往並且歸來討論。

5.「道德責任」與「沒有自由意志」是相容的嗎?合理的證明這一點並不容易,從古至今所有有智慧的頭腦以及下面這位答主給出的方案,都是難以令人滿意的。

我們有一個不需要證明的事實:我們認為自己是自由的。這個認為是很重要的,我們需要,也僅需要這一點,就能保證道德是良定義的。 @羅心澄自由意志(free will)是否存在?為什麼? - 羅心澄的回答

「可以理解」並不是「可以接受」。比如說老師問你為什麼遲到,你說你今天起晚了。這個理由是可以理解的,甚至你加上充分的論證可以然老師覺得你遲到是必然的,但是這並不是說遲到這個行為就是可以接受的。即便是有一些不可避免的行為,這些行為依舊是不可接受的。另一方面,我們雖然沒有自由意志,但是我們有自由感。自由意志和自由感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前者是本體論意義上的,後者是認知意義上的。 @羅心澄道德一定要求人有自由意志嗎? -羅心澄的回答


1.Mleftrightarrow  F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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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 C
3.C
ightarrow K , 
eg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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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 K
4.Cleftrightarrow  D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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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 M
中,3往往是為大家所公認,因此也較少受到懷疑的環節。大量的哲學工作都集中在1,2,4當中,即說明「道德責任」與「沒有自由意志」是相容的。

換句話說,雖然都是作為因果鏈條中已經被決定的一環,但我們依然可以認為一個人和一把槍在一次殺人行為中的地位確有不同。不得不承認的一點是,這種觀點看上去是十分糟糕的:

相容論等於要求人們對自己造成的影響負責,對命運造成的影響負責,或者對命運造成的影響而不是對自己造成的影響負責。

而「自由感」作為一種「認為自己是自由的」的事實究竟有沒有任何合理的根基,在整個道德責任的評價當中並不是無足輕重的。

我想我可以嚴謹的說:所有已經被設想的能夠推出D
ightarrow F的對F或者M的不同理解,要麼是荒謬的,要麼是空洞的。(包括我自己曾經的那些)

三、

那麼是否這個問題從本質上無法得到解決,因此它要麼是一個偽問題,要麼根本不重要呢?

前文已經指出了這個問題的合理性以及重要性:
F
ightarrow 
eg C
ightarrow 
eg D
ightarrow M
D
ightarrow C
ightarrow 
eg F
ightarrow 
eg M

問題的關鍵在於,FD之中至少有一個是假的,而CM都不可能被輕易的放棄。

也就是說,在第一部分討論得出的我們對因果律和道德責任的理解之中,至少有一個必須被放棄。這是一種邏輯上的必然性,無論我們多麼努力的將其拋之腦後,它都不會消失,直到被徹底解決的那一天。為了做到這一點,也許我們可以修正對因果律的理解,它並不是普遍必然的,但我們依然可能理解世界;也可以修正對道德責任的理解,也許並不需要非因果的自由意志;或者將兩者都放棄,然後用更合適的理解來替代它們;甚至有一天我們不再需要道德和價值的概念,直接過著被決定的生活,並且被決定著意識到自己過著被決定的生活……但可能的方向不代表確定的結果,中間的鴻溝需要人類用智慧和實踐來填補。

其實我個人也偏向於物理主義甚至取消主義,但立場不能代表觀點,更不代表真理。解決問題需要充分理解對手立場的合理性,這也是為什麼我在本答案中特彆強調科學和證偽主義的局限的原因。

事實證明,在我們做這些事情的時候,我們比我們以前所認為那樣更像機器,而不是更像天使,但我們不必因此而感到絕望。我們的努力應該立足於我們的現實處境。為我們沒有翅膀而遺憾毫無意義;惋惜自由意志只是一個神話也幾乎毫無意義。繼續你的生活吧!

如果你現在問我,怎麼解決這個問題,我的回答依然只能是:我不知道。但我依然知道的是,我會用我生活的一部分來進行嘗試。為什麼?為了部落!

私人的題外話:

1.除非你已經認識一些字,否則一本字典對你毫無意義;如果你已經認識所有字,那麼一本字典對你同樣毫無意義;而如果你認識了這些字卻不去交流、閱讀、寫作,那麼很遺憾,這本字典對你依然毫無意義。因此,我希望這個回答能作為有興趣的朋友們討論、閱讀的開始,而不是結束。
2.我有一個長期理想,即哲普,這需要大量的知識學習和表達訓練,本文也算是其中之一。
3.方法論:所有對某一特殊哲學問題感興趣的非專業人士作為一個群體,特徵通常是較少感到經濟壓力、已經或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因此具有相應學力與知識背景,因此有一定的空閑時間,而且理智水平並不低於專業人士。往往是術語、哲學史知識等造成的壁壘將他們拒之門外,這個壁壘是客觀存在的,並且是合理的。但就某個人關心的某個特別的哲學問題而言,將其快速的引入語境中,大致了解討論的各個觀點而不需要閱讀晦澀難懂的原著(就像一張地圖,能讓人在行動之前知道已經修過的路有哪些,通向哪裡,哪些可能有前景,哪些是失敗的,哪裡還未探索),我想是有可能的,而且如果真的有興趣,自然會饑渴的去尋找相關文獻閱讀。
4.對哲學的各種偏見帶來了不少的困難,但這只是暫時的。社會的發展必然帶來更大範圍的理智進步,而理智的態度必然意味著謙卑、謹慎以及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因此不輕易被偏見控制的人不僅很多,而且會越來越多。同時,慷慨激昂的淤泥噴射者們依然不少,但卻會越來越少。像《十二怒漢》中的3號與10號陪審員一樣,讓他們堅持到最後吧!他們是人生環境的犧牲品,最終也會因環境的改變而被迫改變。


電影《黑客帝國》裡面「Neo」和「Oracle」之間有一段精彩的對話:

Neo:「你是說我必需在Trinity的生死之間做出選擇?」

Oracle:「你已經做出了選擇,你只是在試圖理解背後的原因。

兩人(好吧,人和機器)之間的對話的根本問題就是哲學裡著名的「自由意志」問題。

所謂的自由意志,指的就是人有做出選擇的能力。支持自由意志的人往往認為人之所以區別於動物就在於人能夠認識到不同的選項,具有選擇的能力。而動物完全是依靠本能。

歷史上關於自由意志的討論集中在靈魂和物質的二元論上,當代的哲學家基本上已經承認靈魂是不存在的,人的選擇是有物質基礎的。

那麼,現在的自由意志的焦點問題是什麼呢?

簡單來說:

正方:自由意志是真實的 - 人在看到信息之後,通過分析,做出自己的決策。

反方:自由意志是個錯覺 - 人在看到信息之前就已經做出決策了。

看出來了嗎?前者是Neo的觀點,後者是Oracle的觀點。

德國神經專家John-Dylan Haynes通過fMRI來監測腦的活動,發現信息呈現7秒前的腦活動就可以預測人的決定,但是正確率只有60%。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Itzhak Fried發現700毫秒之前的腦神經活動預測的正確率達到80%。

說的直白一點,你覺得你是看到信息才做出的決策,但是事實上在事情開始之前你已經做出了決策了。這些證據支持Oracle的觀點 - 自由意志不過是人類自大的錯覺而已。

其實這個論斷已經有很多作證。比如:

心理學的著名的「心理激發的誤歸因「效應。

「誤歸因」效應最有名的就是「弔橋實驗」。在這個實驗里,走過了上面這座高高的弔橋的人處於情緒激髮狀態,因為沒有意識到是弔橋引起的,會錯誤地以為自己心跳加快是因為過弔橋以後遇到的女士。有很多後續的其它控制的更好的實驗也驗證了這個效應。

用「自由意志」的語言來說,你已經決定要愛上一個人了,這個人的出現不過是一個偶然。

(這個結論是不是有點慘?不過要清楚,偶然的愛也是愛,對吧!)

簡單總結

是不是關於自由意志的問題已經蓋棺定論了呢?遠遠不是。這個爭論的焦點是自由選擇和決定論之爭。我的觀點是:結論不會是一邊倒的,應該是在兩個極端中間。

有興趣的朋友,我暫時只能幫你到這了。

參考文獻:

Haynes, J., Sakai, K., Rees, G., Gilbert, S., Frith, C., Passingham, R. E. (2007). Reading hidden intentions in the human brain.Current Biology : CB,17(4), 323-328. doi:10.1016/j.cub.2006.11.072


Soon, C. S., Brass, M., Heinze, H. J., Haynes, J. D. (2008). Unconscious determinants of free decisions in the human brain.Nature Neuroscience,11(5), 543-5. doi:10.1038/nn.2112


Fried, I., Mukamel, R., Kreiman, G. (2011). Internally generated preactivation of single neurons in human medial frontal cortex predicts volition.Neuron,69(3), 548-62. doi:10.1016/j.neuron.2010.11.045


Dutton, D. G., Aron, A. P. (1974). Some evidence for heightened sexual attraction under conditions of high anxiety.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30(4), 510-517. doi:10.1037/h0037031


根據Nature 2011年9月1日的Feature報道,2007年,柏林的神經學家Haynes在受試者面前安置連續閃爍各種字母的屏幕,並請受試者在做出選擇決定的時候就用左手或右手食指按下一個按鈕,整個過程fMRI記錄受試者腦電波,最後的試驗結果是,大腦有意識的」決定「大概出現在支配肢體做出相應動作的1秒以前;而早在人「意識」到自己這個判斷之前7秒,其實大腦活動就已經指示出這個結果了——換句話說,你的履行你的」自由意識「之前,結果已經被大腦算計好了。

類似這樣的試驗有很多,上世紀80年代,UCSF的神經心理學家Benjamin Libet就做過類似的試驗,得出了類似的結論,只是當時沒有這麼先進的fMRI技術,試驗結果比較粗糙.

Stephen Hawking在Grand Design里也指出沒有完全「自由」的自由意志,只是按照effective theory,可以等效為擁有自由意志而已。

據上述Nature的同一報道,賓州的The Big Questions in Free Will(http://www.freewillandscience.com)開展了一個新項目,旨在集合哲學、神學和自然科學的力量來考量這個問題。

Nature報道看這裡http://www.nature.com/news/2011/110831/full/477023a.html


題主提問是「如果人腦是個複雜的電路,電子應該只會從電阻最小的「導線」通過。這樣看來,人類所謂的「自由意志」是否是一種幻覺?

我對哲學並不了解,但是以題主這種設定,神經科學則很適合這個話題。

關於自我認知方面,神經科學領域有很多相關的研究,有一篇很有名,爭議也非常大。之前也有答案提到了,就是Libet在1983年所做的實驗。

通常來說我們都認為自己的決定是我們通過自己的意志和思想做出的,但是這個研究則一定程度上顛覆了這個概念。

Libet運用了腦電圖發現在我們做出決定時(比如行動),我們的大腦已經預先做好了準備。關於這個研究最大的爭論就是其發現結果挑戰了我們人類長久以來對於自由意志的認識。那麼當時這個實驗是怎麼進行的呢?簡單來說,就是研究者招募了6個被試,被試們被戴上測量裝置,大致像下面的圖那樣。

然後這6個被試用舒服的姿勢坐在椅子上,全身放鬆,然後將視線焦點固定在1.95米外的一個5英寸的示波器上,大概是下面那個機器的樣子。

然後一個點會在屏幕上按類似時鐘刻度的位置做圓周移動,但是整個過程很短,大概為3秒,在這3秒里,被試們被要求不要眨眼,然後通過提前訓練過的肌肉運動(手指,或者手腕輕微運動)來報告他們所認為的目標點的所在位置。而接在他們身上的那些測量儀器則會測出他們做出主觀意識行為(運動肌肉)的時候的反應時間以及大腦自主的產生意識的時間。

這個實驗的結果發現在人們進行行動前,大腦已經產生了預備信號,之後才傳達到人們的身體感官,從而進行行動,而不是我們所認為的那樣,先由我們自己有意識的做出決定,然後大腦才產生信號傳達給我們的身體。因此,這個研究不僅僅是一個科學發現,還成為了一個哲學問題。一些哲學家比如Daniel Dennett認為神經科學家過度解讀了這些發現。而另一些業界學者則指出Libet的研究中有不少的缺陷,比如被試很難準確的確定他們下決定的時間。但是,在之後,類似的研究層出不窮,基本都成功驗證了這個實驗的結論。具有非常大影響力的神經科學家比如Sam Harris甚至出了一本書,更深入地對實驗結果以及自由意志的概念進行探討。

換句話說,我們所認為的自由意志可能只是我們自己的幻覺而已,因為早在我們做出決定之前,我們的大腦/潛意識已經替我們做出選擇了。
今年一個最新的研究提出了一個很有趣的解釋,就是儘管我們感到自己是根據自身的意志來進行著各種行為,然而這些其實都只是我們大腦創造出的一個幻象讓我們感到自己沒有被落下(拋棄)而已。

這個新的研究要求被試們認真盯著5個在屏幕上顯示的空心圓,其中一個圓會隨機變成紅色,而這些被試則需要在圓變色前用最快的速度來預測這5個圓中哪一個會變色。過程如下圖:

被試看著焦點+, 然後5個空心圓出現50-1000毫秒,之後一個圓隨機變成紅色,然後被試選擇y(是),n(否),d(沒有足夠時間)來表達自己的預測是否正確。由於這5個圓是隨機變色,所以總的來說被試的預測準確率應該在20%左右,然而,即使被試們都認為自己是在圓圈變紅前做出的預測,結果他們的正確率卻高於20%。

之後他們又做第二個類似的實驗,就是畫面會出現兩個不同顏色的圓,被試要選擇一個圓記在腦海里,之後會出現第三個圓,然後被試通過選項來選擇他們記載腦海里的圓的顏色和出現的圓的顏色是否相同,如果他們的預測是在第三個圓出現前所作出的,那麼他們的正確率應該在50%左右,但是結果卻是高於50%。
也就是說,有很多時候即使他們的預測並沒有猜對,他們卻被之後出現的「正確答案」所影響。這從另一方面也說明了大腦會在它做出決策後(看到「正確答案」後)的極短時間內產生一種讓我們自己覺得我們是根據自由意志來進行決策的感受(讓我們覺得自己預測是在正確答案出現前做出的並且是正確的)。這個觀點認為我們能意識到的主觀思維其實並沒有我們想的那麼重要,它可能僅僅是無意識思維/行為的一個中間人或傳話者,簡單來說,就是我們能意識到的主觀思維只是向我們表達了我們的大腦未經我們「允許」所作出的決策而已,它並不參與決策的過程。

然而即使自由意志真的像研究發現的那樣是一個幻象,人們仍然有非常多的理由對這個觀點進行本能的排斥。
比如有研究發現相信自由意志的人則更少地進行欺騙行為,而不相信自由意志的人更不願意去幫助他人並且更為激進,就像是打了一個無辜的人一頓,然後用「我並不想打他,只是我控制不住我的雙手」的理由來解釋一樣,自由意志與我們人類社會的道德觀價值觀等等因素有不可分割的聯繫,所以爭論也會一直持續下去。

就像那句很經典的話說的那樣:
「I used to think that the brain was the most wonderful organ in my body. Then I realized who was telling me this.」
「我一直認為大腦是我身體中最完美最令人驚艷的器官,然後我意識到是誰在告訴我這個事實 」
有沒有一種細思極恐的感覺?

PS:我不是很喜歡看這方面的文章,所以表述實驗的問題很大,有興趣的話最好自己去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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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et, B., Gleason, C. A., Wright, E. W., Pearl, D. K. (1983). Time of conscious intention to act in relation to onset of cerebral activity (readiness-potential) the unconscious initiation of a freely voluntary act. Brain, 106(3), 623-642

Do You Believe in Free Will?

Bear, A., Bloom, P. (2016). A Simple Task Uncovers a Postdictive Illusion of Choice. Psychological science, 27(6), 914-922.

Free Will: Sam Har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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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身就是對環境刺激的一個反饋物,他對環境刺激的反饋也構成了環境刺激的一部分。 由人類主動意念主導的「像要有光,就有了光,要能夠騰空10米來個護士射門就可以瞬間完成」這樣的情況不存在。 但是因為環境變數的極其複雜,導致我們所有的活動並不能具有理想狀態下的可重複性。所以我們的每一個舉動都是不同的,從這一點看來,純機械論也是不能成立的。

By the way, 對free will 是否存在這個命題的關心代表了什麼呢?很有可能它投射了樓主對於被控制感的厭惡和恐懼,當然也有很小的可能性是出於純粹的好奇心,但是我可以斷定,樓主的經歷中一定有一段痛苦的被控制而不能按照本性活動的時期,這個矛盾和衝突最終形成了心理動力,和成熟後的思考相結合,促成了這個問題的發表


本人就是給人腦建電路模型的。這裡發表點淺薄之詞,如有紕漏也請多多指教,多多包涵。

首先人腦的電路不是線性的電阻電路,所以問者不必擔憂。

單個神經元的電路模型,最廣為接受最可用的是Hudgkin -Huxley模型,此研究獲得1963年諾貝爾生理學及醫學獎。可以上google或baidu搜索,便可看到一個非線性的電容電阻電路圖和一組偏微分方程。

要描述單個的神經細胞的行為,需要少到1~3個,多到上千個非線性偏微分方程。所以求解這些方程,絕大多時候只能用數值方法通過計算機程序模擬。模型的選擇依問題而定,現在的計算神經科學是向著最簡化和最精細化兩個方向發展的。(biologically realistic models V.S. Simplified models)

對於具有數以百萬計神經元的複雜神經網路系統而言,神經間突觸的電傳遞機制或遞質傳遞機制是及其複雜的,牽涉到遞質的產生和釋放,遞質分子的擴散,受體的激活,各種複雜的化學反應過程。但是仍然可以通過數學方法和通信理論來建模近似模擬。

最常規的突觸簡化建模方法是模數轉換,也就是將突觸前體的電位設一個閾值,高於閾值就釋放遞質,低於閾值就不釋放,再以微分方程組描述突觸後體的電流,這樣一來一個神經系統就成為了一個數字化連接的網路,而每個元件都是有著不同參數的模擬器件。

既然電腦都不會出現走最低電阻的問題,問者更不必擔憂人腦了。非線性的穩態是很複雜的,說起來是厚厚幾本書的。

最後發表點個人對free-will的看法,僅供娛樂和討論而已。free-will的哲學思想源於古希臘,廣泛傳開是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為了解放思潮才為人們定為主流。但是真正從主流哲學上來說這個一直是歸根於唯物和唯精神主義的爭辯。
本人屬於不可知論者,但是仍然會偏向一定的猜測,我的猜測是,世界是隨機的,如量子力學中的波函數,如天氣預報的降水概率,而對於非線性系統的初態及干擾的不確定性就引到了著名的蝴蝶效應和混沌理論。
所以人的自由意志其實是非線性系統中的這種蝴蝶效應讓人的意識產生的對期望的感知和預測。我在實驗室里將這個現象戲稱為餃子效應(Dumplings effect),當你在夜店對一個女生動心,可能因為受到你去年在中餐館吃的那個餃子的影響。

哈哈,本人很nerdy,大家不要見怪。

另外糾正問者一點,人腦電路中的電流載體主要是離子,以鈉,鉀,鈣,氯離子為主,為了維持這些離子的細胞內外的濃度差,你每頓吃的半碗飯都耗在這了。當年大學時有人經濟困難,吃不起飯就天天睡覺,降低神經系統能耗,還是很有道理的,這個算低碳嗎?哈哈


自由意志是否存在這個問題,不應該由物理學家來回答,也不應該由神經生物學的專家來回答,雖然他們的研究成果是有幫助的。

自由意志問題,說到底是一個概念框架層面上的問題:如何從形而上學的角度出發,定義意志上的自由?或者,這個概念是不是良定義的?

首先,不同於古代的體系,當代人類思維體系中有一個基本的主張,就是自然主義:自然界中的對象窮盡了所有實體,不存在超自然力,也不必考慮超自然力,理所當然地,Plato"s Heaven 也不存在。如果我們遇到了「魔法現象」,我們要對其給出自然的解釋,而不是訴諸魔法本身。超自然力的典型代表就是上帝。當然,上帝的概念在特定情況下可以自然化,但是這種自然化會使得上帝的概念不再是一個基本的概念,只能作為一個科學框架下的佔位詞,和「熱」、「水」一樣。

自然主義體系本身就沒有給自由意志預訂座位:如果要解釋意志,我們必須要通過自然的手段解釋,也即,意識產生的原因不可能有任何落入自然之外的原因,靈魂可以存在,但是獨立於物理世界的靈魂?沒有這種東西。量子力學中的隨機性並不保證自由意志,隨機性只保證隨機意志。

因此問題來了,當你在說自由意志存在或者不存在的時候,給我一個自由意志的良定義可好?


而另一方面,我們有一個不需要證明的事實:我們認為自己是自由的。這個認為是很重要的,我們需要,也僅需要這一點,就能保證道德是良定義的。參考:道德一定要求人有自由意志嗎?

不過如果要追溯歷史的話,還真能說明自由意志這個概念和當代人們的社會是不相容的。自由意志的一個重要應用出現在 St. Augustine 的神正論中。當時他面對一個這樣的問題:

上帝是全知全善全能的,但是,如果上帝是全知的,他就知道世界上有惡,如果上帝是全能的,他就有能力消去世界上的惡,如果上帝是全善的,那麼他就會消去世界上的惡。因此,惡的存在證明了上帝不是全知全善且全能的,三者之一必有一者得不到滿足。

我印象中,自由意志是這樣起作用的:如果人類僅僅是服從上帝安排,那麼人類就沒有自由意志,人類的行為也就談不上善惡。上帝為了讓世界上能夠有更大的善,賜予了人類自由意志,這樣,人們就可以憑藉自己的主動選擇而獲得真正的善,然而,這一代價是人們也有了選擇惡的權力,但是比起一潭死水般的情況,這種情況顯然更好。

此處,引入自由意志的目的是為道德奠定基石。但是前面的論證已經說明了道德並不要求人類有形而上學意義上的自由意志,因此形而上學意義上的自由意志沒有必要存在(甚至無法被良定義)。


那麼,問題是什麼呢? 在我看來沒有自由意志的問題存在。


當然,有興趣的孩子可以看看 Wiki 和 SEP 上面是如何定義 Free Will 的,但是我並不認為這個地方有任何矛盾:因為那些定義是將一些人所具有的特質叫做 Free Will,比如說反思的能力,但是這些東西,尋根問底,終究還是要在自然主義的框架下進行解釋的。因此,一種作為人類意識特質的性質,如果我們要將其稱為自由意志的話,是顯然存在並且不會被消除的,這就和意識本身一樣:人類的意識能夠被微觀現象完全的解釋,並不意味著意識不存在。然而,形而上學意義上的真正的自由意志要如何定義都是問題。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回答這個問題。

老鼠通常很害怕貓,因為貓是他們的自然捕食者。不過在一種情況下恰恰相反,老鼠會深深愛上貓的氣味——就是當這隻老鼠大腦被弓形蟲感染的時候。

當老鼠大腦中有弓形蟲的時候,弓形蟲會改變他們的嗅覺。老鼠於是變得對貓毫無恐懼,甚至被貓的尿液氣味所吸引,主動投懷送抱,這使得這些老鼠更容易被貓捕食。老鼠為什麼會作出這些自殺式的行為?原因是他們受到了弓形蟲的操縱。

很多寄生蟲在從幼年發育到成年階段,然後在最終宿主中繁殖的整個過程中,需要經歷一段長長的歷程,其中可能包括中間宿主。而寄生蟲只有到達終極宿主體內,才能進行繁衍,完成生命的循環。於是,為了成功地從一個宿主轉移到下一個宿主,一些寄生蟲會在這個過程中改變宿主的行為來達到自己的目的。也就是說,這些寄生蟲可以操縱宿主。

大部分寄生蟲的宿主都是低等動物,而弓形蟲是個特例。他寄生在哺乳動物體內。弓形蟲只在貓科動物體內才能繁殖,所以他們一生的最終目的,就是讓自己當下寄生的宿主有機會被貓科動物捕食,從而成功進入貓科動物體內。

當弓形蟲在老鼠體內時,他們進入老鼠的大腦,改變老鼠的嗅覺和行為,讓老鼠主動把自己送到貓的嘴邊。貓吃了被感染了弓形蟲的老鼠,也會被感染,弓形蟲就得以在貓的消化道內繁衍。而貓臉會進一步感染食物,當其他老鼠吃到這些食物的時候,他們也會被感染,幫助弓形蟲進一步傳播。

弓形蟲也會寄生在人類大腦中,改變人的行為,比如改變個性、延遲反應時和降低專註力。只是弓形蟲無法通過操作人的行為而到達他們的終極宿主——貓科動物體內,因為人類已經不再像史前一樣會被大型貓科動物捕食了。

弓形蟲病由非常常見的弓形蟲導致。弓形蟲是大約五微米長的寄生蟲。全球有三分之一的人口被弓形蟲感染,而在法國和巴西,有高達80%的人被感染。人類主要是通過吃被感染的生肉,沒有充分清洗的蔬菜,或者接觸貓的糞便而被感染。

老鼠大腦中的弓形蟲囊腫

弓形蟲一進入人體後,就會遭遇到人體免疫系統的抵抗,所以在被弓形蟲感染初期會有類似於感冒的癥狀。在感染後沒多久,被免疫系統攻擊的弓形蟲就會退縮變成堅硬的囊腫,讓免疫系統和抗生素都無可奈何。在這之後,弓形蟲進入慢性休眠期,維持著人體免疫反應的完美平衡,人體也變得幾乎沒有任何癥狀。通常弓形蟲病對於正常人來說沒有太大的影響,但是對有免疫缺陷的人和胚胎會有致命的影響,所以懷孕的女性應該避免接觸家貓的便盆。

為了理解人類被弓形蟲寄生後的行為改變,科學家研究了人類在靈長類中最近的親戚——黑猩猩。結果發現,被弓形蟲感染的黑猩猩,果然也會被他們在自然界的捕食者——金錢豹所吸引。不過這些被感染的黑猩猩並不會被其他大型貓科動物,比如獅子和老虎所吸引。也就是說,弓形蟲對不同宿主的操縱有貼心的特別定製:你會被什麼動物吃,就讓你被什麼動物吸引。

黑猩猩和小金錢豹

科學家因此推測,或許被弓形蟲寄生後人類行為的改變或許並非無來由,而是伴隨著遠古時期我們的祖先被大型貓科動物捕食的食物鏈應運而生。

雖然弓形蟲感染不會致命,但是弓形蟲寄生在人腦中會導致一些精神特質和行為的改變。比如精神分裂症、抑鬱症、焦慮症在被弓形蟲感染的人中更加常見。另外一些研究者發現,弓形蟲感染會影響一個人的外向性、激進性和冒險行為。被弓形蟲感染的人發生車禍的概率是沒有被感染的人的2.65倍;在一個對車禍司機的研究中發現,出車禍的司機被弓形蟲感染的比例是24%,而一般人只有6.5%。弓形蟲對性格的影響在不同的性別中不同。研究發現,被弓形蟲感染的男性可能會更加內向、多疑和叛逆,而被弓形蟲感染的女性則可能更加的外向,容易相信人、具有服從性。

這些行為和性格的改變,或許是因為弓形蟲寄生在大腦中之後引起的一系列化學遞質的改變。

瑞典科學家發現,弓形蟲影響了大腦中GABA神經遞質系統。當人類大腦的樹突神經元被感染了弓形蟲之後,神經元為了免疫抵抗,而開始分泌GABA神經遞質。在動物實驗中也發現,當小老鼠的樹突神經元被弓形蟲感染之後,會進而影響到GABA神經遞質系統。GABA作為神經遞質,在大腦中負責抑制恐懼和焦慮的感覺。精神分裂症、焦慮症、抑鬱症、和雙向情感障礙等精神疾病中,都存在GABA系統的紊亂。

弓形蟲感染還會導致大腦中神經元之間的谷氨酸鹽明顯增加。谷氨酸鹽是大腦中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興奮性神經遞質。在創傷後大腦損傷的病人和病理性神經退化的疾病比如癲癇、側索硬化的病人中,谷氨酸鹽就會增加。科學家用弓形蟲感染小老鼠的大腦,然後觀察在感染期間大腦發生了什麼。正常情況下。一個神經元在被激發後,會向細胞之間的空隙釋放興奮性神經遞質谷氨酸鹽,激發下一個神經元細胞興奮。然後神經元附近的星形膠質細胞會回收谷氨酸鹽,將其轉化成更安全的谷氨醯胺,用於給細胞提供能量。而當大腦被弓形蟲感染時,星形膠質細胞會腫脹起來,變得沒辦法有效地回收谷氨酸鹽,導致神經元不正常放電。

不過貓奴們也不必恐慌,畢竟你的貓不一定感染了弓形蟲,畢竟只有鏟屎後不好好洗手才有可能被感染。畢竟中國人吃煮熟的菜,大大降低了感染機會。或者,反正你也早就被感染了呢。

弓形蟲伴隨著人類進化了數百萬年的時間。一般情況下,弓形蟲的感染都不會致命,只是增加精神疾病的發生率和自殺的可能性(抑鬱,危險駕駛和路怒)。所以,誰說我們一定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呢?

參考文獻:

1. Jonas M. Fuks, Romanico B. G. Arrighi, Jessica M. Weidner, Suresh Kumar Mendu, Zhe Jin, Robert P. A. Wallin, Bence Rethi, Bryndis Birnir, Antonio Barragan. GABAergic Signaling Is Linked to a Hypermigratory Phenotype in Dendritic Cells Infected by Toxoplasma gondii. PLoS Pathogens, 2012; 8 (12): e1003051 DOI: 10.1371/journal.ppat.1003051

2. Jaroslav Flegr, Effects of Toxoplasma on Human Behavior. Schizophr Bull. 2007 May; 33(3): 757–760.

3. Anne Bouchut, Aarti R. Chawla, Victoria Jeffers, Andy Hudmon, William J. Sullivan Jr. Proteome-Wide Lysine Acetylation in Cortical Astrocytes and Alterations That Occur during Infection with Brain Parasite Toxoplasma gondii. PLoS One, March 18, 2015 DOI: 10.1371/journal.pone.0117966

4. Wendy Marie Ingram, Leeanne M. Goodrich, Ellen A. Robey, Michael B. Eisen. Mice Infected with Low-Virulence Strains of Toxoplasma gondii Lose Their Innate Aversion to Cat Urine, Even after Extensive Parasite Clearance. PLoS ONE, 2013; 8 (9): e75246 DOI: 10.1371/journal.pone.0075246

5. Clément N. David, Elma S. Frias, Jenny I. Szu, Philip A. Vieira, Jacqueline A. Hubbard, Jonathan Lovelace, Marena Michael, Danielle Worth, Kathryn E. McGovern, Iryna M. Ethell, B. Glenn Stanley, Edward Korzus, Todd A. Fiacco, Devin K. Binder, Emma H. Wilson. GLT-1-Dependent Disruption of CNS Glutamate Homeostasis and Neuronal Function by the Protozoan Parasite Toxoplasma gondii. PLOS Pathogens, 09 Jun 2016 DOI: 10.1371/journal.ppat.1005643

6. Clémence Poirotte, Peter M. Kappeler, Barthelemy Ngoubangoye, Stéphanie Bourgeois, Maick Moussodji, Marie J.E. Charpentier. Morbid attraction to leopard urine in Toxoplasma-infected chimpanzees. Current Biology, 2016; 26 (3): R98 DOI: 10.1016/j.cub.2015.12.020

7. Gary Smith. Estimating the population attributable fraction for schizophrenia when Toxoplasma gondii is assumed absent in human populations. Preventive Veterinary Medicine, 2014; DOI: 10.1016/j.prevetmed.2014.1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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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不存在。目前無法證明或證偽。
個人認為,這個問題等價於:靈魂是否存在。(此處對靈魂的定義是,超越物理世界的獨立存在,卻能夠單方面控制屬於物理世界的肉體。)
如果意識確實只是大腦的產物,真正的自由意志就是不存在的。因為一切都只是遵循物理規律。(不要拿量子不確定性說事,人類無法測量不等於真隨機。每個夸克之類,應該也只是另一個遵循簡單物理規律的複雜宇宙。)
不過,不管如何,權當它是存在的好了,感覺是如此逼真:)


以下出自托爾斯泰《戰爭與和平》,當時看的時候無疑是一次心靈撞擊

「因為人類的一切努力,一切生存的動力,都不過是增加自由的努力。富裕和貧窮、榮譽和默默無聞、權力和屈服、力量和軟弱,健康和疾病、教養和無知、工作和閑暇、飽食和飢餓、道德和罪惡,都不過是較大或較小程度的自由罷了。一個沒有自由的人,就只能看作是被奪去生活的人。」

「必然性的觀念越大,自由的觀念就越小,反之亦然。」

「……我們也得不出人有完全自由的概念,因為不受外部世界的影響,超出時間以外,與原因毫無關係的生物,已經不能算是人了。」

「因此,要想像一個人的行動完全服從必然性的法則,沒有任何意志自由,我們就得假定有無限數量的空間條件,無限長的時間和無限多的原因,都了如指掌。

要想像一個人完全自由,不服從必然性的法則。我們就得想像他是一個超空間、超時間、與任何原因無關的人。

概括地說,我們達到形成人類全部宇宙觀的兩項原則——不可知的人生實質和究明這種實質的法則。」

「一切知識不過是把生活的實質總結為理性的法則罷了。」

「自由意志的實質形成了歷史的內容。」

「在歷史中也是一樣,我們把已知的東西叫做必然性的法則,把未知的東西叫做自由意志。就歷史來說,自由意志不過是對我們已知的人類生活法則中未知的剩餘部分的另一種說法。」


剛好做了一個人生第一次在德國拿了最高分的Theory of Knowledge 演講,主題就是自由意志跟決定論,所以來知乎答一發(雖然很多時候吐槽的贊數總是比認認真真查資料寫東西的贊數多。。。)

主要討論的主題是哲學跟神經生物學

長文預警

如果一個殺人犯從小受到家庭暴力,找不到工作又被女朋友拋棄,最後產生了報復社會的概念,開槍殺人,他需要為這罪行負責嗎?

在這個問題上面主要有三種不同的哲學觀點。

第一種哲學觀點的支持者被稱為libertarians(自由主義者?),主要代表人物是一個哲學家叫薩特(就是跟波符娃是cp並且說了「他人即地獄」等很多被精神病人濫用的哲學名句的那位)。

他認為人是絕對自由的,因為不管何時何地,人都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在不同的決定當中進行選擇,所以自由意志是絕對存在的。在上面提到的例子裡面,這個殺人犯是需要為他自己的行為負責的,因為儘管他受到了社會很多不公平的對待,他在最後扣動扳機之前的那一剎那仍然有選擇不開槍的自由,所以他應該為他的自由意志所導致的犯罪負責。同時,因為人每時每刻都要做決定,並不擁有不做決定的可能性,所以人是「被迫自由」的。

薩特認為人的存在是先於本質的。他舉例子說如果我們要造一把裁紙刀,我們的腦海當中已經有了這把刀的樣式跟它應該具有的功能(裁紙),這個時候我們就可以說刀的本質是先於它自己的存在而存在的。然而,如果我們默認尼采大哥說的「上帝已死」的話,人類的存在並不是以某一個造物主的意志為前提,自然也不是像這把裁紙刀一樣被創造出來的,所以與裁紙刀的製造相反,人是首先存在,然後才能在一次次的以自由意志為前提的決定當中創造自己的本質。

有人說不對啊,人的意志是不可能脫離各種客觀先決條件的限制的(聽起來好像歷史課本說人不能超越自己的階級啊有木有),怎麼可能是自由的呢?

薩特說那要取決於我們看問題的方法咯。我們人類好似在像懸崖一樣的客觀先決條件中間行走。如果我們完全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裡,在原地呆著的話,懸崖自然不是阻止我們在原地呆著不動的阻礙。如果我們一直想走平路,把懸崖看成是自己的阻礙,那麼它們自然是限制自己走路路線的。然而,為什麼我們就不能把懸崖看成是向上爬的梯子呢?我們可以由此得出一個結論:懸崖它本身其實是中性的,它究竟是我們自由意志的限制,還是我們可以向上爬的階梯,完全是取決於我們的主觀意志的。我們看到了懸崖,覺得這些懸崖高不可攀,所以我們才會認為這些高高的懸崖是我們的阻礙。我們在作出「這個懸崖是不是可以攀爬」的判斷的時候,自由意志已經在我們意識到先決限制的過程當中起了作用,所以自由意志是一定存在的,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阻礙我們根據自由意志做出判斷和選擇。

他說的好有道理,我竟然無言以對。但是還有很多哲學家提出了反對意見。


第二種哲學觀點的支持者被稱為hard determinists(特別極端的決定論者?)。其實如果我們相信決定論的話人生會很消極的,因為反正一切都是命中注定,那我們幹嘛要一天到晚庸人自擾。然後有個神經生物學家叫Roth站出來說,根據他的實驗證明,人腦是一個複雜的電路,但是在人做出一個決定之前,其實他或者她的大腦當中已經產生了一個讓他或她作出這個決定的電信號(此處加粗下劃線因為提到題主在題目補充當中寫的部分啦,後面寫到關於這個觀點的批評還會再加黑)。 沒有什麼自由意志,神經生物學告訴你你的所謂的 自由意志都是你大腦電信號給你的幻覺。 況且薩特同學講的那個攀懸崖的例子裡面,你想去攀懸崖跟你真的攀得上去是兩碼事,只有你真的可以登頂(就是真的突破了先決條件的限制)才能說自己是絕對自由的好嘛。所以前面那個殺人犯的例子里,他會開槍殺人這件事是已經被他的大腦裡頭的電信號決定了的,根本無法改變,所以他殺人是完全迫不得已的,他不應該被判刑。

恩他說得也好有道理還有實驗支持啊摔,到底誰是對的啊。

在說第三種哲學觀點之前,來回顧一下我們剛才講的兩位大神的觀點。薩特說,人的意志是不受任何先決條件限制的,所以絕對自由。他覺得自由意志是存在的而決定論是荒謬的。Roth說自由意志是你大腦給你的幻覺,並不存在,所有所謂的自由決定都是大腦操縱的,所以決定論是對的。

那麼怎麼會在這兩種完全相反的觀點之外還有第三點呢?
稍稍觀察一下我們會發現,薩特跟Roth雖然觀點相反,但是他們意見至少有一點是相互統一的:自由意志跟決定論之間只有一個是對的,兩者相互不兼容。


第三種哲學觀點的支持者們說,你好,不一定。其實自由意志跟決定論是可以共存的,也就是說其實這倆概念其實是兼容的。


其實受過一點邏輯訓練的人都會講,怎麼可能啦。如果意志被先決條件決定,那它就不自由,如果它不受先決條件限制,那它就是自由的。持有這種兼容觀點的compatibilists 尤其被康德罵得狗血淋頭。

一個柏林自由大學的教授,Peter Bieri,提出了一個神奇的並且聽起來又有道理又實際的支持compatibilism(兼容論?)的觀點。他認為,只要一個人對他或她的決定進行了充分的考慮和反思,這個決定就是基於自由意志而作出的,儘管在這個考慮的過程當中,他或她的想法是無論如何已經被先決條件所限制的。

下面的例子是我自己舉的,用來論證他的說法。假如我有一個慾望,那麼我的意志只會在我對這個慾望進行了反思的前提之下變成真正的自由意志。具體來說,如果我突然想吃雪糕,那麼我得考慮我到底是吃還是不吃這兩種可能的決定跟這兩個決定可能帶來的後果。如果我決定了我要吃雪糕,那麼我會覺得一方面很開心因為我吃到了雪糕,但是我會另一方面不開心因為我是一個注重身材的懶人,如果我吃了雪糕那麼我得跑步一小時來把這多餘的幾百卡路里消掉,但是我最討厭的東西就是做運動了。不過,如果我決定了我不吃雪糕,那麼我會一方面不開心因為吃不到雪糕,但是另一方面得到安慰因為我不用跑步一小時了。最後,我認為對於我個超級無敵大懶蟲來說來說吃到雪糕的快樂並沒有我要跑步一小時的痛苦重要,所以我還是不吃了。

在這個考慮的過程當中,我先弄清楚了
1.自己到底想要啥(是雪糕不是巧克力),
2.為什麼自己會產生一個這樣的慾望(比如今天天氣很熱,超市雪糕打折,或者我肚子很餓身邊正好只有雪糕可以吃),

最後根據我自己的性格(超級無敵大懶蟲)做出了決定。雖然2.當中提到的客觀先決條件跟我的性格(注重身材的懶蟲)已經決定了我不會吃這個雪糕,我的決定還是基於我的自由意志之上的。

接著Bieri對上面兩位大神的觀點批判了一番。

Libertarians辯稱存在的、不受任何先決條件限制的自由意志是完全沒有意義的。如果今天天氣熱,自己肚子餓,超市雪糕打折等等條件都不存在,我們到底幹嘛想要吃雪糕?


神經生物學家把不同領域的東西混在一起真的很無恥(他自己德語文章的原話。。。)。假如我們有一幅蒙娜麗莎真跡擺在面前,我們會覺得這蒙娜麗莎很值錢,但不是覺得用來畫這幅畫的顏料跟紙很值錢,是覺得達芬奇大大的畫技很厲害很值錢。前者是原材料層面或者物理層面的「值錢」(如果一個沒有天賦的人拿著稀罕的材料作畫那這畫也還是一樣很值錢),但是後者的值錢是藝術價值上的值錢。這兩個領域是不可以混為一談的(否則很多用著廉價材料的藝術品都不值錢)。同理,我們在這裡討論自由意志跟決定論的時候,是在進行哲學方面的討論,不是在進行神經生物學上的討論,所以一個生物實驗是完全什麼都證明不了的。

Roth的論證不成立。

好,我們已經看到Bieri對於自由意志跟決定論的兼容性作出了論證。但是如果真的跟Bieri說的那樣,性格決定命運,那我們豈不是早就全都有了自己的宿命,還掙扎個啥?

Bieri說,不是的。我們如果說我們對於某樣東西是無力的,那麼肯定這個東西是不隨我們主觀意志的改變而改變的。比如說我們對於自然災害無能為力是因為它們是客觀存在的,我們並不能夠隨著自己的意志改變它們。如果我們相信宿命論,我們對於自己做的決定無能為力,那麼這也表示在做決定的那個因素是獨立於我們的主觀意志而存在的。但是這很明顯是不對的,因為做出決定的並不是某一個超然物外的東西,而是一個人的整體本身。也就是說做決定的就是我們自己,我們是不可能對我們自己感覺到無能為力的。所以,宿命論是錯的。

個人認為Bieri的觀點最靠譜,至於大家覺得這三個哲學觀點哪個更符合心意那是大家的事情了。


人基本沒有自由意志。

人的自由意志更像是一種表象,一種感覺。自由這個概念本身就是虛妄的,一個細菌既自由也不自由,完全看你怎麼定義。

不論是機械論還是量子理論,都無法推導出自由意志的存在——我們不能說骰子在自己的腦中擲出,自由意志便在自己的腦中產生。

當然從實際的角度出發,一個人自認為是自由的,他便是自由的,對這種相對的概念去追求一個絕對客觀的解是不可行的。


不知為何這個問題總是出現在我的世界線里,所以閑著也是閑著隨口一說吧……

身為民哲,裝逼犯,福音派基督徒,我個人的觀點如下:

自由意志存在嗎?存在。

決定論正確嗎?正確。

這時有些朋友肯定要出來批判我,說我瞎講,木有邏輯。

其實我也想有邏輯一點,但是為什麼不做呢?

因為我能力不足……

抱歉我是辣雞給大家添麻煩了,我只是想拿薛定諤的貓來類比。

想必各位大神都知道薛定諤的貓是個什麼東西,我也就不贅述了。所以自由意志即存在,同時又不存在;決定論既正確,但又不正確。我們常說意識和物質是對立統一的,但是大多數人總是從生物學生理學去理解物質與意識的關係,這樣不能說不對,但肯定不圓滿。所以,從哲學或者神學的角度去理解物質與意識的對立統一,就可以參考薛定諤的貓,也同樣的能解釋我的想法。

當第一粒宇宙元素被創造出來時,就已經決定了2016年12月31日我要在公司加班跨年,但是在2016年12月31日晚上,我的自由意志也決定了我要在公司加班跨年……

哦對了,你們肯定要問我薛定諤的貓的試驗觀察者是啥,他會不會進行觀測然後導致自由意志或者決定論的消失……

我說是上帝你們信不?信得話我的這個理論就隨便聽聽做個參考,不信的話……

不信就不信唄。

歡迎打臉撕逼,因為我既不要臉也沒有……額……反正跨年都是在公司加班,也沒啥損失了。

最後祝大家2017年事事順心,心想事成,雞年大吉吧。


————————————2017.3.9更新————————————

對了,之前忘了從哪裡看到說某個實驗發現人在做決定前幾秒鐘內其實就已經做出來決定,用這個來作為人是沒有自由意志,查了一下不知道是不是這篇文章:

科學證據:我們或許真的沒有自由意志

私以為這個其實不能作為證據,因為據我所知,人的大腦分工是十分明確的,「自我意識」部分只是其中一部分,而「自我意識」也並不能等同自由意志。之所以出現決定早於「自我意識」出現其實可以理解為「我」做出了決定,然後將決定告訴了「我」。後者與前者並不完全獨立,並不能割裂開來看待,因為前者與後者都是「我」。


我覺得人沒有自由意志
全是由DNA和環境再加上混沌決定的
沒有一項受主觀影響。。


從心理和生物學的角度來說,人是沒有free-will的。你做的所有事情都來源於你對一件事情的反應和反饋。你的所有動作或想法都是跟你相對一件或一系列事情做那些反應,所以所有的事情都是息息相關的一環鏈一環,而不是通過你的free-will自由發揮的。


今天再豆瓣又見到討論決定論與自由意志。收到一些評論的啟發,從上面提到的實驗出發,姑妄言之。
如果認同實驗的結論,那麼就意味著,這個自由意志,僅放到瞬態的判斷範圍內討論,在這個判斷之前,人並沒有辦法帶入主觀意識。如果反對者說沒有主觀意識留 下足夠的空間,那也可以反駁說,主觀意識只是給大腦的決定加入了更多的初始條件,最後的結論依然是決定論。所以根本的反駁是搬出量子物理去證明,最早大腦 作出的那個決定具有隨機性。
但是回頭看,這是被證明的那個自由意志還只之前討論過的那個自由意志嗎?是否在不經意間,把最關鍵人的主觀意識這個條件給剔除了?這到底證明的是大腦活動的隨機性還是自由意志呢?
於是這時候自由意志的諾曼底只能落在主觀意識給大腦判斷加入的初始條件上。所要證明的是,這個初始條件可以極大的左右大腦的判斷。當然這是可能的,比如蝴蝶效應。但問題是,即使如此,那最終決定依然是一個隨機過程,人只不過是從確定規律的小河被扔進隨機性的大海里而已。

結論是決定論與自由意識,不如理解成客觀決定論和主觀決定論。這裡討論的多是隨機性,並不是的自由意志。隨機性必然存在,也根本的推翻了決定論,同樣如果把自由意識定義做主觀決定論同樣被推翻。


謝邀。

真的謝謝邀請,終於有人問我專業上的問題了,不再是什麼「G罩去哪裡買比較好」之類的我也不懂怎麼回答的問題。

關於自由意志,教授專門花了一周時間來探討。

首先,我們在討論自由意志的時候有一個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神經學上,在你產生意志之前,你的身體先行行動。


例子有:你開車前行,突然衝出個小孩,你踩了剎車。

實際上在你大腦告訴你那是一個小孩的時候,你的身體在此之前就已經踩下了剎車。

也就是說,你沒有權利決定你是不是要撞死那小孩。

比如,你想撞死他,但是你的身體首先否定了這個行為。

所以,我們說人類沒有自由意志。


但是


如果只是剎車的例子,我們是可控制的。

這是一種反應訓練。

例如,你強行訓練自己開車時無論出現什麼,都要壓過去。

那你訓練個幾百次,再出現小孩的時候,身體就不會再有想踩剎車的反應了。

因為你的身體習慣了。

那這算不算我用自由意志控制了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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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們要想,為什麼身體會出現踩剎車的反應。

其實這並不是不想壓死小孩,而是:保護自己不受傷害。

人類在突發情況時會停止一切造成推動的動作。


例如:一個五歲小孩在偷餅乾,你突然出現,小孩絕對會暫停自己的所有動作,就像被葵花點穴了一樣。

進化心理學認為:這不是個人的自由意志,而是人類花了數百年進化而來的人類意志。

例如看到龐然大物會害怕,密集恐懼症等等。

所以,當要給自由意志下定義的話,光自由的定義我們就可以討論數千年。


如果一定要給回答,自由意志是否存在的話。

我個人認為是存在的。

因為人類最大的優點就是在於:

它永遠不服輸。

我們製造了飛機,製造了潛水艇坦克。

我們抵抗細菌病毒。

我們成為地球主宰。

就是因為:

人類永不服輸。


不存在自由意志。現代科學已經發展到,可以知道所有物質是由夸克這個級別的基本粒子組成。

無論人類大腦及生命有多麼複雜多麼精細,它必定仍然是由這些基本粒子組成,它們的互動也必定仍然是按照基本粒子的物理定律。從而形成的意識活動因而受物理定律支配。

其實要證明人不存在著自由意志很簡單,給你幾瓶烈酒喝下去,你馬上就失去意識了,無法思考、沒有記憶、無法操控自己;又或者給你注射迷幻藥、毒品,你立刻會興奮起來,你的心情及三觀都會因此而改變。

顯然你的意識只是物質肉體運作的結果。我改變了你的肉體(大腦)的狀態,你的思考及意識都會因此而改變。你的思考及意識並不獨立於物質肉體。

即使拋開硬體不談,我們談軟體,比如任意思考,其實任意思考(做白日夢)仍然有邊界。人看似可以放開思考胡思亂想、靈機一動,實際上仍然和現有的記憶庫、知識庫、大腦思考能力相關。除非你改造過大腦,否則你不可能靈機一動單用人腦馬上心算出圓周率一億億位數後的數據。

所以你的思考仍然會局限於你的記憶庫、知識庫、大腦思考能力。沒有學過或無法用現有狀況推理出來的東西你終究無法知道。給你一扇門,需要輸入圓周率一億億位數才能打開,你單靠人腦就是打不開。思考的自由度終究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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