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家庭主婦是在扯女權的後腿嗎?

最近看到很多討論是否應該把家庭主婦跟女權對立起來的討論
從人權和自由選擇的角度來講,選擇當家庭主婦或職業女性自然是他人無法judge的
但從女性群體的整體來講,如果做家庭主婦的女性越來越多,無疑不利於在社會上爭取女性的權利。歷史也證明,只有越來越多的女性工作掙錢,經濟獨立,女性的地位才會越來越高,尤其在中國這樣一個還遠未做到男女平權的現狀下。
所以該如何看待這樣的問題呢?如果鼓勵女性走上工作崗位,或者反對女性做家庭主婦,是否又有違自由選擇的權利,有給人洗腦的嫌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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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6.22更新
我看大家都說到了理想情況是家庭主婦的價值得到了承認,每個人可以自由選擇做主婦還是工作
但更進一步我想知道的是,我們離這種理想情況還很遠,該做些什麼,如何去做才能接近這理想情況呢?
說實話,如果可用手段只有呼籲的話,我覺得不樂觀,畢竟不能把希望全都寄托在別人身上


謝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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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觀點:
現階段在中國,女性選擇做家庭主婦對中國性別平權的推進沒有直接幫助,但也談不上拖後腿

試圖通過貶低家庭婦女來刷婦女工作率,動輒高呼「xx把女權搞臭了」,把精力放在逼迫家庭婦女爆發主觀能動性而不是改善客觀就業環境上,才是真正的拖後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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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首先要搞清楚,性別平權,爭取的是rights,而不是role。

往根子里說,當代的性別平權運動,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實際上,爭取的是兩性的自由發展。我在別的答案里也提到過:在科技高度發達,分工高度細化的今天,用性別標籤來直接引導人類的發展傾向是低效的;淡化性別標籤,鼓勵不同性別的人自由探尋並發揮自己的特長,才更符合社會發展需求。
性別平權運動之所以在發達國家得到越來越廣泛的支持,不僅是受益於發達國家的教育水平或者國民人文素質,更重要的是它和社會發展的利益是一致的。

我們可以說得更赤裸裸一點:在性別平權運動上,提高婦女就業率並非平權的手段(之一),而是平權的目的(之一)
我們相信有許多婦女的最佳技能點不在操持家政上,我們相信她們中有人具有優越的領導才能,工程才能,科研才能,etc,所以我們希望她們有機會把自己的技能點開發出來——這是整個社會的福氣。
因為根深蒂固的社會傳統,她們並不被信任,也不被鼓勵發揮某些才能,所以我們要平權,要整個社會認識到她們才華的可貴,要努力激發出她們的能力,使得整個社會都能因之受益。

這才是順過來的平權運動的邏輯,正如在諾獎得主Tim Hunt辭職風波中英國皇家學會的表態:

The Royal Society believes that in order to achieve everything that it can, science needs to make the best use of the research capabilities of the entire population. Too many talented individuals do not fulfill their scientific potential because of issues such as gender and the society is committed to helping to put this right.

而不是「你們必須都出來工作,哪怕拿70%的工資,哪怕升職求職不公正,哪怕遭遇職場性騷擾,你都必須自己爆發出超強的主觀能動性堅持下去,否則我們就鄙視死你。」
之後拿著一張頗好看的女性就業率數據,得意揚揚地去跟洋大人們炫耀:看看,我們中國的婦女能頂半邊天喲。
然而這樣得來的「半邊天」並不表示我們的社會為此付出了什麼努力,只不過對其中一部分人的manipulation花樣化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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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任何人都不應該否認,在不公正的就業環境下仍然堅持通過事業實現自我的女性是值得敬佩的,平權運動迫切地需要這群職業婦女的存在

我們知道促進婦女就業,挖掘50%適齡人口的天賦對社會是有益的,但已經習慣於「只有男人能行」的社會怎麼認識到這一點?怎麼相信這一點?
另外一方面,在這樣的社會裡成長起來的小女孩們,整天聽著「只有男孩子能行」,她們怎樣獲得自由選擇的勇氣?怎樣確認自己「可能具備某些男性主導領域的才能」?

這些事情,都需要榜樣來做。一萬遍「你能行」的鼓勵,科學家做一千個實驗證明你能行,都不如一個和你一樣的女人「曾經做到了」更令人寬心。

在一個社會裡,性別平權的萌發和推進總是和這些靠自身力量突破客觀約束的女性息息相關,不違背傳統觀念的女性無論腦子裡想得多清楚,都是無法衝擊固有觀念,也起不到直接的推進作用的。這就是為什麼我會說:她們對性別平權推進沒有直接幫助。(當然可以有其他的幫助)

但是我們每一個看客心中都應該清楚:那些「起到直接作用」的榜樣是破冰者,是先驅,她們所爆發出的力量,所貫徹的努力,是遠超平均水平的。她們應該被敬佩,而不是被定為及格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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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很多問題下都看到知友在說:不要過分強調主觀能動性

「你做不到肯定是你不夠努力!」
「你看xx怎麼就做到了?」
「有一個人做到你就應該做到,不要找借口!」

這真的是一個很常見的思維模式。

在工業管理上如此:出現質量問題了,不去反思質量控制系統有問題,而是指責工人「素質低」。
在安全隱患上如此:出現事故了,不去反思設計中沒有充分防範安全隱患,而是指責操作者「不小心」。
在人事管理上如此:出現疲勞作業了,不去反思輪班設計是否有缺陷,而是指責員工「不盡職」。
在戀愛問題上如此:出現矛盾了,不去琢磨怎樣改善雙方溝通,而是指責對方「不夠愛我」。
……
在社會問題上亦然:你看別人家婦女能出去工作,你怎麼就不能?你不能就是偷懶!

如果你設計的遊戲規則是一條路normal一條路hard,那你就得接受更多玩家不高興玩hard的後果,而不是堅持不改設計,反而跑到玩家論壇里發動輿論攻擊那些選normal的人。
你想要大家都選A不選B,正確的方法是讓A變得比B更有吸引力,而不是每看到一個選B的人都撲上去抽人家一巴掌。

我其實覺得蠻奇怪的:這個道理明明大家都懂的啊。

比如大家希望父親更多參與教養孩子,那麼輿論引導的方式肯定是拍攝《爸爸去哪兒》,各個單位搞親子日活動,請專家來宣傳「父親參與親子教育會讓孩子更幸福」,讓社會名流談論「帶孩子雖然很累但是心裡好高興」,播放孩子們和爸爸玩的時候幸福冒泡的視頻……

沒聽說用侮辱工作狂爸爸,責怪他們「搞臭父親這個詞」的方式來引導男性多陪孩子的。

那為什麼你們想讓婦女出門工作的時候,不是去思考怎樣提高職場的吸引力,而是要通過反向恫嚇的方式呢?
難道是因為,你們覺得現在的職場環境,對婦女的吸引力有點低么?

鼓勵和迫使不是一回事,拜託搞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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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播這一段,反正估計也會被噴了,就不負責任地直接賣私貨好了。

一直以來,我都對知乎以及其他媒體上爭論家庭婦女問題的言論無所適從。

有的時候你會看到一些女權主義者指責家庭婦女「把工作的責任都推給男性」,「剝奪了男性回家的自由」,真是可恥。
有的時候你會看到一些女權主義者指責男性「絕不可能主動放棄工作的自由」,「會永不停歇地蠶食女性自由就業的空間」,真是可恨。

有的時候你會看到一些女權主義者聲稱女性回家都是男性壓迫的結果,是男性掠奪女性生育資源的手段,女性好悲慘。
有的時候你會看到一些女權主義者聲稱回家的都是只想要權利不想要義務的女性,她們「是女權主義的豬隊友」,應該被拉出來批鬥,凡是不批鬥她們的女權主義者都要跟著一起被批鬥。
(對,我就被某些人用這個理由批鬥過)

我只能攤手表示:你們城裡的女權主義者(們)真會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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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總結我個人意見:

1)任何人都可以自由選擇回家還是就業是理想情況,不是現實,這一點題主總結得不錯。

2)在目前階段,更多的婦女獲得職業上的成功可以促進性別平權的進步,這一點是事實沒人能否認。

3)任何選擇回家的婦女,無論是因為自己喜歡,還是因為形勢所迫,都談不上拖女權後腿。要說拖後腿,也是我們這個社會拖了她們(中本可以工作的那部分)的後腿才對。

4)社會應當認識到,創造更平等的兩性就業環境,並不是對女性的恩賜,也不是對那些埋頭奉獻的女性的獎勵。這是社會發展的利益所在。

5)如果你是女性,你有心促進女權,而且你就業的條件不錯(行業環境相對公平,家庭比較開明,個人能力和興趣到位),那麼你當然應該去就業,一方面用你的成就鼓勵你周圍的人給予女性更開放的就業環境,一方面用你的成功鼓勵更多女孩子勇敢選擇。
如果你身邊有這樣的女性,你當然也應該鼓勵她去就業,這是更多樣化的選擇,也許可以給她帶來人生的驚喜。

但無論如何,我不會揮舞著女權的大旗去push別人工作。從理論角度講,強迫別人工作和強迫別人回家一樣,都是和自由的精神背道而馳的;從功利角度講,我不覺得多一群被鞭子抽來的就業人口對性別平權有什麼幫助。

假如你覺得呼籲平等就業環境是「把希望寄托在別人身上」的話,那麼強迫別人出去工作來刷婦女工作率,難道不也是「把希望寄托在別人身上」嗎?

(答女權的問題真是累死了……我要去看段紅樓夢補一補……T^T)


要是站在女權運動的視角,有人搞革命的時候,有人沉默了,算不算拖後腿呢?
在家庭煮夫遠少於家庭主婦的情況下,我就直說吧,家庭主婦拖女權後腿。比起那些在職場努力拚搏的不婚女,比起那些努力在職場和家庭平衡的已婚女性,她們簡直是最落後的一群。而且在左翼支持打破父權婚姻家庭的時候,她們更可能站在維護婚姻的的一邊,因為她們依賴家庭,難以進入公共領域。


那到底拖多少後腿呢?我感覺在國內並不明顯,畢竟中國的婚姻法和政策不會出現大量的家庭主婦(女農民不算家庭主婦)。這點作為左翼女權,我是支持絕對不學美日的,因為那樣會鼓勵女性回歸家庭,那種父權家庭的禁錮就更普遍了。很多隱性歧視是很難消除的,比如美國就業的性別歧視賠償可能很高,但是還是存著隱性天花板,這個就只能靠這個行業的女性比例來解決,只有這個行業里女性多了,才能消除所謂覺得男性在這個行業有優勢的偏見。女權運動並不害怕幾個家庭主婦來拖後腿怕的是政治政策上對女性回歸家庭的導向。雖然現在運動的主力是單身和不婚者,但是不代表家庭主婦以及已婚女性不支持女權運動,人人都可能在運動中發揮作用。最容易受壓迫的是家庭主婦,其實她們可能對這種壓迫是體會更深的。認識一個已婚有孩子的大姐,她就非常女權。

個體的選擇對群體有一定的影響,但是遠不及對個體自己的影響,家庭主婦最拖的是自己的後腿。
你選擇當家庭主婦,就可能面臨,收入無保障,家暴不敢離婚,老公出軌不敢離婚,家庭事務缺乏發言權,在子女面前不被崇拜,社交圈縮小,生活質量不高,容易出現心理疾病,再就業困難,更容易出現家庭危機。恐怕在我「不為女權」拒絕當家庭主婦的選擇下,面臨的是自己身為家庭主婦處處要受男權迫害的結局。

然而拖一點點後腿也不應被責怪。誰讓這是父權資本主義社會呢。你能擋著一個女人權衡利益放棄職業去照顧孩子?你能叫女的都不要嫁高富帥傍大款享受男權紅利?這個社會已經很男權了,還能怎麼辦呢,大部分人選擇順從已有的規則,不敢挑戰,是基於利益權衡的。不然怎麼有ayawawa這種跪舔男權的女性網紅還那麼有市場。家庭利益與女性利益並不完全是衝突的,更有共同利益交織。 大環境不好,怪不得個人,沒有知識文化,沒有精神獨立,很難有反抗男權的決心和意識。


注意團結女性群體,所以還是別對著家庭主婦們說這種讓她們不舒服的話,不如多跟她們說說個人利益得失來得實在。


以下這段話給那些個,「我們不談女權,不談政治,不要革命,尊重『自由』選擇」的人,100年前,那些貴族小姐是不是裹小腳也是一種『自由』選擇?

「早上看到條豆瓣廣播說女生只想過過小日子不想鬧革命(不搞女權)就不行嗎?不行,因為你的小日子就建立在革命者的鮮血上。比如說,女生想剪個短髮,很日常,但在民國初年,女生剪短髮會被殺。剪短髮的權力是革命者用性命換來的,男權社會就是這麼荒誕,這麼殘暴。剪短髮會被殺的時代,距離現在也只有幾十年。」 ——轉自微博:少中評YCA


延伸下閱讀:為什麼要反婚?如何看待「不反婚都是偽女權」這樣的言論? - 社會
為什麼要反婚?如何看待「不反婚都是偽女權」這樣的言論? - 知乎用戶的回答


關鍵在於如何量化家庭主婦的價值。
原本就想當家庭主婦,和放棄工作當家庭主婦,不一樣。
廚藝水平如何證明?考廚師證,分等級?
考取嬰幼兒教育資格證?分等級?
做什麼類型的家務,頻率多少,按次計費?
特殊技能額外加分??比如醫療護理。
還是不按具體工作只和丈夫的收入按比例掛鉤?和當地消費水平關係如何?
等等等等。
有位朋友給的資料提到:」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從事家務勞動的一方可以根據其勞動的時間和強度、參考當時的社會經濟水平以及配偶的收入等方面來提出補償要求。「
具體量化措施沒有,這個問題就無從談起。月嫂相關培訓機構可以部分代理家庭主婦的能力的考核。

小孩小的時候,家庭主婦比較好的情況就是本身會管錢也不會亂花錢(前提),拿著丈夫的工資卡,每月給丈夫發零用錢。

另,反對一種說法:我想要當主婦就當主婦,想工作就工作;這是貴婦,不是主婦,除非默認家庭主夫不算男人。當主婦丈夫要有經濟基礎的,不能默認丈夫一定要去工作,必須是雙方溝通的結果。要是丈夫也撂同樣的話,這孩子還養不養了?


我來知乎,不發雞湯,也講不出悲慘故事,所以我可能能夠相對心平氣和說事吧……

首先,婦女權利的提高,依賴於經濟實力的提高,然後依賴於社會的進步,不是說世上沒有家庭婦女,女性地位就會和男性一致了。

而恰恰在經濟實力上面,女性整體上和男性相比有劣勢,而且在過去和可預見的將來,不管怎麼喊口號,這種經濟實力劣勢都肯定會帶來社會地位上的劣勢。

同時,女性的先天身體劣勢,使得很多工作女性無法大量參與,在暴力方面也絕對比不過男性——這不是女人的錯,進化的機制不同而已,沒必要引以為恥,也沒必要不承認。

於是,這種天然的劣勢所帶來的結果就是性別力量和資源不平等。

想要改變這種劣勢,所需要的就是利用政治規則來扯平
西方國家也有大量的家庭婦女(比如德國,至今還是3K主義盛行),但是他們的女權為什麼相對較好?那是因為她們依靠選票結成一個利益集團,如果沒有這關鍵性的一步的話,男女平權是幾乎空談的,即使在西方國家,女權主義的上升也是在女性擁有普選權之後。

而我國,說得凄慘一點吧,女權的進步主要是靠男權的恩賜,是一群吸收了西方思想的男性們參與並且成功了的革命,才使得中國女權有了政治和法律上的保障——儘管這種保障有時候還經常不靈。

因此我個人認為,我國女權主義者最應該努力的方向,是團結她們所看不起的家庭婦女(畢竟人數十分龐大),為了女性的政治權利而鬥爭,而不是怨恨或者指責什麼。但是十分遺憾的是,在我國,女權主義很多時候被當成了標新立異或者宣洩憤怒的工具,而無論是標新立異還是宣洩憤怒,都只不過是撒嬌主義而不是真正的鬥爭主義。

如果家庭婦女整體上有政治參與權利,那麼儘管她們並不參與社會工作,一個普遍的社會氛圍仍舊會使得她們擁有足夠的保障。

有些人鄙視家庭婦女,害怕落到某些家庭婦女的凄慘處境,這無可厚非。但是這種想法本身就包含著一種「我已經逃上岸了,你們這些沒開悟的自己後悔去吧,愛怎樣怎樣」的隱含意思,而這種女性之間的互相鄙視,本身就使得女權主義鬥爭變得不可能成功(雖然成功的可能性本來就不大)。

所以,我的結論是:當家庭婦女並沒有扯女權主義的後腿,扯了女權主義後腿的,是叢林規則至上、無節制利用並且放大性別劣勢和差距的社會,也是我們所希望拋棄的舊社會及其觀念

一個以家庭婦女為恥的女權主義者,肯定不是好的女權主義者,只是憤怒主義者而已,而且憤怒錯了地方


扯女權後腿,是在家庭主婦這個職業不被承認為職業,創造的價值不被記入社會總價值,尊嚴得不到保障的情況下。
因為家庭主婦不記GDP,沒有可見收入。但社會只以金錢衡量貢獻,所以家庭主婦在全社會角度上是等於沒有貢獻的
沒有可見收入,就沒法談貢獻,沒有貢獻,就沒法談權利,沒有權利,就沒法談話語權。沒有權利,沒有話語權,沒有權利,利益就沒有保證,沒有地位,沒有尊嚴。
沒有權利、沒有話語權、沒有尊嚴和地位,這個群體就是被噤聲的,無力從事社會運動和爭取政治利益。因此,當家庭主婦的貢獻被忽略不計的時候,家庭主婦越多,女權主義的力量就越被削弱。

問題就在於,家庭主婦並不是真的沒有貢獻、沒有GDP、沒有創造價值,這是大家都知道的。
家庭主婦所做的工作,如家務、生產、育兒等,拿到社會化大分工的環境下,都是有價碼可尋的。
但只要家庭主婦是為自己的家人做貢獻,而不是去當個月嫂代孕保姆為別人做貢獻,這部分的GDP就是消失不見的。
當然,家庭主婦往往會收到丈夫的物質回報,但這個回報因丈夫身價的不同而極大的不同,同樣的家庭主婦勞動,做給馬雲劉強東還是做給深山土老農的回報天壤之別,毫無標準可言。而且,不管是否真的從丈夫那裡得到了足夠的回報(實際上大部分情況下都不足夠),她們都會被人認為是在家享清閑、不事生產、沒有職業的人群,她們的貢獻就已經草率地被社會認為已經和所得抵消了
而詭異的是,社會上大部分的職業,即使所得完全與貢獻兩兩相抵甚至遠遠超出,也不會導致人們認為這個職業不應該再享有除了金錢以外的權利。但唯獨家庭主婦,人們卻總是認為這一職業除了得到丈夫的物質精神回報以外(有時甚至是並不充分的回報),就不該再得到更多了。家庭主婦這一職業,似乎除了她們的丈夫之外,全社會都不必再為她們負責了。
因此家庭主婦的貢獻實際上是被強行湮滅了,家庭主婦的權利是無端消失了。

而為什麼家庭主婦的貢獻會被湮滅?原因很簡單,承認家庭主婦的工作是有GDP的,那麼就意味著承認家庭主婦的工作有資格得到不低於社會平均值的回報,也意味著承認女人有資格選擇待遇更優的"工作機會(嫌貧愛富)或為了得到更好的回報跳槽(改嫁、外遇)。也就意味著沒有購買力,不能給家庭主婦以基本回報的老闆(男人)沒有資格娶媳婦。也就意味著社會上有一大部分人會因為經濟能力不足,沒有資格擁有老婆,沒有資格生兒育女。
這對男權社會既有的社會秩序應該是具有毀滅性的一種挑戰
因此面對這個問題,男權社會唯一的解法只有讓家庭主婦的GDP「被忘記」,把家庭主婦的貢獻從社會的經濟價值準則里剔除,變成一種「天經地義」的義務勞動。這樣貧富不同的男人在娶媳婦問題上才能有理論上的平等,才能避免貧富不同的男人在生兒育女這件事上出現不可逾越的階級鴻溝。

所以女權運動的一件大事,就是挖掘出家庭主婦被湮滅的貢獻,讓消失的GDP浮出水面,讓家庭主婦的貢獻得到承認,從而讓家庭主婦也有權力,也成為女權主義力量的一部分,這樣家庭主婦就不再扯女權主義後腿了。然而這件事對男權秩序的挑戰也非常大,究竟有什麼好的解決辦法,這貼里展開也不是一兩句話的事。以後有相關話題再討論。


現階段看來,家庭主婦實際上是在拖女權的後腿。家庭主婦越多,越削弱女權運動的力量。
因為家庭主婦的唯一經濟來源是她的丈夫,所以她的行動是不自由的,是被控制的。如果她丈夫是反女權主義者,她也無法成為女權主義者,甚至會被迫成為反女權主義者。
為什麼我們說女性若想不受制於人,必須有獨立的經濟地位?原因就是如此。靠別人吃飯,就一定會受制於人,成為工具。


「多年媳婦熬成婆」這種家庭主婦才會拖女權主義的後腿吧


家庭婦男,吃軟飯的,做鴨王的,鳳凰男找有房城市女的,找女朋友老婆要找家庭好的比自己掙得多的,工作好的是不是也是拖男權後退?

就是個人選擇,不想工作想依靠男人養家和女權有什麼關係?這種人也沒有什麼女權概念,只有家庭概念。


我覺得吧,不分情況討論這件事情是不對的。
簡單來說,你在伊斯蘭世界,在印度,在中國,在日本,在美國,宣傳平權運動的訴求和方法都是必然不同的,比如在伊斯蘭世界基本上就是「求不殺之恩」,在印度就是「求不強姦之恩」……等等……
家庭主婦是否拖了女權運動的後腿,也要分情況討論。
比如說我一個同事的男朋友是美國移民的,原來有過老婆,離婚了,現在他大半的工資就都在付老婆的撫養費,而她老婆還能在美國花天酒地……
而在中國,我是不支持任何「家庭主X」的,無論男女,當然如果你覺得這是個人的自由選擇那我覺得也很好沒啥,但是現實就是如果你真的做十年家庭主X,在中國你可能連離婚的勇氣都沒有。
如果真的要推動平權,先弄個像樣的離婚撫養費並且真的能夠執行再說。
這個都沒有的話,我覺得還是去好好工作比較好。
家庭主婦的價值得到承認,每個人可以自由選擇工作還是做家庭主婦,是需要有經濟基礎的。


答案寫在前面:當家庭主婦是百分之百拖女權的後腿。起碼在目前這樣的社會形態下。

我大姨媽不到三十歲就死了,生二胎,大出血。

她聰明,人也漂亮,十八九歲就為自己找了個好婆家,嫁人的時候要求齊整整一排磚瓦房,寫字檯、立櫃、箱子帶座一套實木傢具,六百塊錢的聘禮,而且要求婆家把聘禮直接給她而不是給我姥爺,否則免談……大姨媽偷偷把自己嫁了,我媽他們是過了兩三個月才從別人口中得知這個消息。

婚後,她拿著老公的工資本去礦上當起了家庭主婦,月底領工資,拿回家三塊來錢,問她老公怎麼回事兒,才交代說,翹班泡澡堂子了……日子就那麼過著,嗑瓜子、泡澡堂子,一個月能上五個班,我大姨就謝完天謝地的。之後,他們生了第一個孩子,先天糖尿病,沒錢治,不幾歲就肚大如鼓,骨瘦如柴地死去了。接著生老二,大出血,沒錢輸血,沒走出產房。

我二姨媽性情溫順如羔羊,任人宰割。大姨自己嫁人了,唯一的舅舅四歲的時候被鄰居暴打受了驚嚇得了羊羔瘋,所以他們決定讓我二姨媽招贅女婿看門立戶。我姥姥死了,姥爺重新組織了家庭很少回來。二姨媽的婚事就由村裡人隨便張羅了個河南逃荒過去的漢子。

他們說我這二姨夫很有本事,做得一手好木工活,沒有擺不平的事兒,可就是心理扭曲的厲害,四姨、舅舅和小姨每天要嚴格接受他的命令,不然會各種體罰,而這命令嚴格到不能有一點差池,她們每天放學必須拔滿滿一筐野草,回家要上秤,不夠七斤或者有不在他規定範圍內的草,就不許吃飯,而更為扭曲的規定是小姨她們早上上學前還要向他報告,他說走才可以離開……每每不高興就對小姨她們拳打腳踢,而我二姨面對這樣的狀況,除了抱著孩子喊「弟弟妹妹快跑」什麼也做不了。甚至她男人喜歡每天故意在飯還不熟的時候撈出來讓小姨舅舅們吃,二姨都不敢吭聲。

小姨上四年級那年,二姨夫鬧著要帶他媳婦孩子回河南老家,把家裡值錢點的東西都賣掉了。小姨、四姨和舅舅來我家生活,他們幾個當時精神都已經有些恍惚了,四姨很聰明,到現在都是銀行卡念一遍就能記住,但當時成天病怏怏的,睡在床上拉不起來,小姨看見男性就會嚇到躲起來,舅舅發病頻率也有些高了。

親戚七嘴八舌出主意,要我媽把我四姨和小姨早點嫁掉,一起照顧我那生病的舅舅。但是我母親堅決反對,農村二十多年前家暴多嚴重可能現在的人無法想像,聽我媽說,兩個姨姨如果嫁在農村,被家暴至死都是可能的,當然,我媽還說,幸虧把我生在了好時代,不然被打死的第一個肯定是我了……(囧)

之後我媽抱著幾個月大的我,領著生病的舅舅去姥爺工作的單位,各種圍追堵截死纏爛打,花了近兩個月時間幫我四姨要了一個洗煤廠正式工的指標,總算送出去了。小姨初中畢業也送去礦上的大集體打工,自力更生。

兩個姨姨在礦上的生活雖然也辛苦,但和一直生活在農村生兒育女的家庭主婦完全不同了。對於我來說,姨姨們給我帶回來的玩具零食是當時村裡其他孩子見都沒見過的,她們拿回來相機給我拍照,作為90年代初的農家孩子我卻有上百張童年照片留下來,更不要說讓別的孩子羨慕的公主裙什麼的了。

但最主要的是她們自己,結婚生子,我卻在她們身上看到不同的人生,除了油鹽醬醋家長里短,姨姨們會給我講她們爬山遊玩的趣事,騎幾小時自行車去趕廟會,業餘時間學了裁縫給我做了小衣服,最近又有什麼政策什麼大新聞,她們戀愛了,四姨夫風趣幽默喜歡音樂和武術,小姨夫細心體貼,每天帶回去的早點都會多給小姨加一個雞蛋。。。她們甜蜜地講著,小小的我知道了,生活原來不僅僅可以像我周圍的大人們一樣。

然而,家裡一切都走向正規的時候,二姨打消息回來,她老公喝毒藥自殺了,她自己不願意回老家,在河南又找人嫁了。

我高二那年,二姨回來了,鼻青臉腫,衣衫襤褸,風塵僕僕……這是她第二次回來,家暴逃回來的,除了養大了一對兒女,一無所有。甚至連戶口都沒有,被打到回不了家,要求凈身離婚,都難於上青天。被當地的律師坑掉兩千塊錢才解決問題。

離婚後出去打工,也沒什麼技術,在一個火鍋店的地下室負責洗菜,環境陰暗潮濕,半年時間染上了咳疾,咳嗽不止,在我家養病一年多,思維遲鈍、表情獃滯,而且,我父親脾氣也沒年輕時那麼好了,動不動就給二姨臉色看,我媽說能把二姨留在我家已經不容易了,多虧了我媽自己開小賣部干一些雜活賺錢,不然我二姨在我家的日子更難熬。

我媽說,女孩子一定要有份養得了自己的本事,左手替不了右手,兩口子之間也隔著一手。也是那會兒,聽我媽說起村裡還有很多家庭主婦,連給娘家拿顆雞蛋的主都做不了。

為什麼叨叨這麼多家族黑歷史呢?因為在寫這篇答案之前,想起了張潔的小說《祖母綠》,她說,我們只有父系族譜,沒有母系族譜,我們對女性的歷史知之甚少,她們總是作為歷史的邊角料存在,所以就試圖從我個人的母系族譜看看,能得到些什麼經驗教訓。只是我祖母是從河北逃難出來的,而且死得早,她的事迹已經不詳了,嗯,母系確實沒歷史啊~

現在回到題目,為何會有人想要當家庭主婦呢? 這種想法並不少見,幻想通過婚姻改變自己所屬的階層,不用像機器一樣重複枯燥單調的勞動,而是直接實現作為一個自由人的價值。那麼自由人的價值是什麼呢?目前看,她們想實現的不外乎收拾一個溫馨的家,報個飲食或者瑜伽培訓班,照顧一個可愛的孩子,逛逛街,上上網,維護維護社會關係,喝喝茶,讀讀文學作品,欣賞欣賞音樂等等。但是,真正成為家庭主婦,不自覺的只剩下了家長里短抓小三……

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你的勞動是不被社會認可的,你,家庭主婦,是作為消費者形象出現的,你實現「自由發展」的前提是虛無縹緲的,是建立在別人搖搖晃晃的物質基礎之上的。而不是自己。然而,只有勞動創造價值,而不是消費。

我無意抹殺女性的自由選擇,只是想起了風雪之夜,要出門去上晚班的男人們,我也曾因為男性說「如果我出了什麼意外,我的妻兒可怎麼活?」而感動流淚,在階級社會,每一個參與社會勞動的人,出賣著自己的勞動、健康,甚至尊嚴,這讓人很想退回家庭的港灣,但是家庭能抵禦多大的風浪,你考慮過嗎?是,女性在職場可能面對更多的偏見,但是,娜拉既然走出來了,就應該去和這個操蛋的世界斗一斗,退回家庭?請問你是繼承遺產了還是彩票中獎了?連《簡愛》這種上上個世紀的作品都在表現物質基礎的平等了,你還想做閣樓上的瘋女人?不要跟我提牢不可破的愛情,我父親還說養我一輩子呢,但是在礦下遇難,右臂差點廢掉,連自己穿套衫都不利索了。

我國女性地位才提高多久,大家就忘了這份成績是無數女性付出生命參與革命、付出勞動參與建設換來的了?

明天就是三八國際勞動婦女節了,希望我們女性同胞能夠手牽手走出家庭的藩籬,不再沉迷於女神、女王的幻想,而是大步走向社會,不要怕不公正的勞動待遇和機會,而是通過我們自己的努力與鬥爭,獲得「麵包和玫瑰」,實現「自由、和平和發展」。


從女權的定義上來說,沒有;但從女權運動上來說,扯後腿了。
這裡有個很大的問題是,在中國的大環境下,怎麼樣去判斷一個人是否是自願當家庭主婦而不是出於經濟能力或者輿論壓力(即使這種壓力當事人並沒有意識到)。
個人的觀點,一個選擇是否自願,除了看是不是自由外,還應該看是不是有能力去選擇(實際上能力也是獲得自由的必要條件)。
而在依舊有女主內傳統的現代中國,女性的家庭事務能力是不會被衡量,是被視為理所當然的(女人天生就更適合做家務);只有女性工作能力,才被認同為有價值,尤其是經濟價值的能力。因為你在工作上的成就本身是無性別的(相對地,把孩子老人照顧得好往往被認為是家庭女性的成就),是得到社會大眾的認定的,並被賦予了經濟價值。
事實上,當我們舉例「女人有當家庭主婦」的自由時,恰恰都喜歡舉職業女性(或者退一步,高學歷女性)回歸家庭的例子,而非高中大專畢業就結婚嫁人的例子。當一個職業女性選擇成為一個家庭主婦,儘管精神的滿足,和對家庭的各種貢獻是難以量化的,但是起碼會有個觀念:她的家庭地位是以工作能力和收益換取的,這一部分是需要被補償的。旁人也不會因為她選擇當一個家庭主婦而忽視掉她的能力。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只有證明了她有職場上的能力,別人才會承認她的價值,才會覺得她是出於自願而非生活所逼或者出於傳統的考量。

只有當女性的能力和成就被社會認同的時候,女性的社會地位才能提高(如」女性是半邊天「的說法」)。只有越來越多職業女性,尤其是能當上高層的女性時,女性的能力和權利才會被重視,才能推翻女性做家務不是能力沒有犧牲而是天性使然的說法。只有這樣才能保障家庭主婦的地位和利益。


一般情況下來說,是的,這就是在拖後腿。

利益相關:職業女性,明年有大概率會因為個人和家庭原因選擇暫時全職在家1-2年。所以以下的回答並非站著說話不腰疼的道德批判。

回答「是」的理由主要有兩點:

第一,在制度/傳統/文化的慣性嚴重偏向某種選擇的時候,這樣的「選擇」絕對不是「自由」的體現。如今我朝有一種思路是這樣的,說起政治和公共生活中的自由頭頭是道,什麼等額選舉不是民主,政協制度是花架子,HK的事情就是虛偽的陰謀,blablabla. 然後說起女權這個事情,就說女人的天職和使命在於家庭,回歸家庭是她們/我們聽從內心/靈魂/女人的本性的決定,女人比男人更適合擔任家庭的守護神,don"t judge, be happy,做人嘛,不要管別人怎麼說,開心就好,那,要不要給你煮碗面吃。

這讓我想起了燈塔國當年廢奴運動風起雲湧的時候,也頗有一幫社會良心,不厭其煩地在各種場合宣傳,黑人的天性是純樸善良的,是貼近自然的,是勤勞順從的。為什麼要逼迫他們離開棉花莊園自謀生路呢?純樸勤勞的黑人加上智慧仁慈的白人農場主,這才是堯舜之治其樂融融呢。

除了呵呵二字我還能說啥。

不客氣地說,這種人和真正配得上21世紀的社會思想之間,差了大概有50個南北戰爭加上50次女權運動那麼多。


第二,人的尊嚴不能用金錢衡量,但勞動技能是可以的,而且這種衡量必須在有交換的市場上實現。 家務勞動的價值應該得到承認,因為一個好的家庭主婦可以做菜如同星級大廚,家政技能如同公司財務官/運營官,教育孩子如同幼教老師——但是,如果沒有「星級大廚」、「公司經理」、「幼教老師」這些社會化的職業,請問這個論證又怎麼能站得住腳呢?

燈塔國留學生都知道一個叫做mitbbs的海外華人論壇,雖然其中充斥著各種奇葩,但有一類男人來抱怨自己來美十年一分錢沒掙過的主婦的言論確實話糙理不糙地反映了真實的社會生態——我家那婆娘天天嚎著說自己為家庭的貢獻相當於每年十萬美元,她有本事倒是去找個十萬的工作再自己辦個工作簽證試試看呀!

這不是小清新們嚮往的理想社會,現實有的時候就是這麼令人不快且冷酷無情。 家庭主婦的地位和尊嚴不是學者們坐在書齋里用女權理論建構出來的,也不是善良溫柔的主婦們天天給丈夫洗腦洗出來的,而是一代代職業婦女用不懈的努力爭取出來的——只有女人讓男人切實看到,女人可以在社會上掙到十萬美元年薪,男人們才會意識到女人說「我暫時不工作是為了家庭,我工作不工作都需要得到同等的尊重和承認」 不是一句乞憐或者撒嬌的廢話。

- - - - - -

那麼你要問了,我說了這麼多,為何自己可能也要做出那個「拖後腿」的選擇呢?

因為我知道自己不完美,因為我意識到我不可能在同一時間什麼都想要(確實有一些比較特殊的原因,不展開),因為人生很多時候就是迂迴與妥協(對於男女都一樣)。

但是,

承認暫時的妥協與部分的「失敗」,與支持男女平權的男人女人們一起面對現實朝更好的方向努力,總好過明明是城下之盟還高呼著此乃千秋萬代之和平基業吧?


我覺得吧,說「家庭主婦是否扯女權後腿」本身就是甩鍋句式,怎麼回答都有問題。
所以,題主,原諒我不能正面回答這問題。
請看我側面回答。
家庭主婦個體,是沒任何問題的。她選擇做家庭主婦,是否真的自願呢?我認為不是。主流思想要求女性結婚生子,婚後以家庭為重,這點沒人否認吧?就算你周圍獨身丁克事業型女性都多,仍然不能否認主流還是存在,沒完全退場。對於生了孩子沒人幫忙帶的女性,做家庭主婦可能是最經濟划算的選擇,她的選擇空間是非常小的。
所以,一些女性當家庭主婦更多是大環境大趨勢所迫,不是什麼「自願選擇」。所以,不僅不是家庭主婦拖了女權後腿,是女權沒搞好,這些做家庭主婦的女性才被拖了自由選擇職業的後腿。
提高女權絕對不能責怪家庭主婦不努力,正如脫貧不能去說窮人不努力才會窮,不能說窮人拖了脫貧的後腿。家庭主婦也是同理。
什麼時候有了公共育兒機構,什麼時候政策更支持女性工作,約束企業不再歧視女性,啥時候不會再有這種「拖後腿」。
綜上,現階段怪家庭主婦,是本末倒置和弱者背鍋


先亮觀點:

我的觀點是――
全職太太是一份性價比低,安全係數低且合理權益得不到司法保障的工作;
是一份高投入低回報,社會地位低下,沒有五險一金且升職空間小的工作。

因此,不建議女性貿然選擇。

=====================割雞割雞=====================

從個體的角度來看,是否做全職太太完全屬於個人的人生選擇,他人無權干涉。

從女性群體的全局視角來看,越多女性放棄工作選擇做全職太太,就越不利於平權運動的推進。

女性放棄工作,就是放棄了對社會資源的爭奪。
社會資源越多的掌握在男性的手中,女性的話語權和選擇權就越會被弱化。

放棄自己的事業,選擇依附男性生活,就意味著被「馴化」。越多女性被「馴化」,平權運動自然就越難取得突破。
因為女性流失同伴(原諒我不想用「戰友」一詞,因為我從不認為男性與女性應該是敵對關係),我們中的部分已經選擇歸附於男性。

其實即使單純從個體的角度看,在中國當前的法律及社會環境下,我也不建議女性做全職太太。
原因有二:

一、從社會現狀上看:
全職太太的價值和貢獻在中國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這導致全職太太的社會地位和家庭地位得不到保障。
大部分人,尤其是受建國時期「婦女能頂半邊天」這一宣傳政策影響深重的父母輩,他們普遍認為全職太太的家庭地位理應低於經濟支柱,也就是丈夫。
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軟,是不是這個理兒?衣食住行都要依靠丈夫提供,說話的時候怎麼能硬氣?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簡直普世真理。
看看我們的臨國日本,日本是直接從根源入手,在法律上保障全職太太的權益的。反觀中國,又是怎樣的社會現狀呢?
女性的安全感既然不能依靠法律和道德來提供,那麼我們自己來提供給自己,總是比較可靠的吧?
經濟獨立是人格獨立的基礎,女性參加工作,經濟獨立,是安全感的重要來源之一。
每每看到那些在網上發帖哭訴丈夫出軌後轉移財產並提出離婚,導致自己最後被迫凈身出戶,還失去了孩子的扶養權的全職太太,我總是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爭。
長達十幾年的全職太太生涯,幾乎與社會脫節,放棄了自立的能力,把自己的人生假手於人,難道你不覺得很可怕嗎?到底是哪裡來的信心,能讓你們這麼高枕無憂?


二、從工作強度上看:
全職太太每天的工作量並不比職業女性少。本人作為一名職業女性,我甚至認為全職太太的工作強度比職業女性還要大。一邊帶孩子一邊承擔絕大部分的家務活,相較之下我倒認為上班比較輕鬆。
既然當全職太太並不比參加工作輕鬆,那麼選擇參加工作至少能得到經濟上的獨立,並因此獲得更多的安全感,何樂而不為呢?

以上。

更新~
貼幾條評論區的回復,本人並不是不支持全職太太的工作,而是不看好國內環境,認為在中國做全職太太是一個略危險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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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權在"權"字上。
你想做家庭主婦周圍人不讓你做,或者你不想做周圍人逼你做,這才是扯女權後腿。


是這樣的,不客氣的說,這種說法類,既不懂如何思考,也不懂現實。

我看到在大概我們這一代中國人中,最棘手的問題真不一定是女性的工作的問題。這件事上還真的很有中國特色。
與絕大多數西方發達國家相比,中國女性參加工作的比例非常高,基本只要收到過一定程度教育的女性,都會默認參加工作,並且很少因為養育孩子而徹底中斷自己的職業生涯。只有在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下,比如工作收益過低,或者相比另一半的收入過低時,才會放棄工作。而且除去農村之外,收入越低,女性工作的比例越高。
換句話說,只要有機會,中國的女性就很少放棄自己的職業生涯。
這個和傳統發達國家特別不一樣,如果說有什麼事是中國走在了西方的前面,那麼這應該能算進去。
所以不能照搬西方女權運動的觀點,她們想做的,我們因為特殊的制度和國情,已經做了很多。

我們的短板在什麼地方呢,竊以為大概分成這麼兩個方面。

一個方面是,得益於中國在法律層面上對於性別歧視近乎漠視的態度,我們可以看到,參加社會工作本身並不是女性獲得平等權利的充分條件。在工作和職場中女性一樣會受到歧視。各位找工作的時候都看到過赤裸裸的寫著某些職位僅限男性吧,這事其實非常值得商榷。有很多職位,如果你講不出百分百的理由,那麼是不應該限定性別的。畢業季找工作的時候很多人都能明顯的感覺到了同等條件的女性找到一份合適工作的難度,其實是比男同學大不少的。
更別說在很多單位面試過程中,都可以直接坦然的詢問女性的婚姻和生育狀況。這種飽含歧視的篩選過程,已經司空見慣了。

另一個方面是,女性參加工作,並不一定能使其在家務勞動中和生活中獲得平等的對待。這也同樣並不是一個充分條件。大家應該能觀察到很多家庭,女性在單位操勞一天之後,回到家裡還得帶孩子做飯,辛勞程度其實遠超她的丈夫。

所以其實女權的爭取,到了這個份上,已經不是一個簡單直覺的過程了。從舊時代向新時代過渡時,爭取女權很難,但其實不費什麼腦子。保障婦女婚姻自由,保障婦女有均等的受教育的權利,嗯,有條件的國家再保障婦女的選舉權(天朝男性和女性都有著絕對均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到了現在這個社會,女性的平權運動,需要更多的思考和技巧。而非直覺式的條件反射。

最後說一句題外的,其實我覺得中國的現狀看,最需要得到改善的是目前的家庭結構和模式。有孩子的都知道,絕大多數情況下養育一個孩子,都需要一個勞動力至少三到五年建年不間斷的照看。
ok,有錢是可以請保姆,有足夠的錢,可以請到足夠放心的保姆來單獨照看孩子。或者可以請兩三名保姆,相互監督。
但錢僅僅是解決個人問題的辦法,不是解決社會問題的方式。
對於絕大多數80後家庭,都是要依靠雙方的父母過來照看孩子,最多也是給父母雇一個保姆幫忙。
這種模式其實是很糾結的:
兩代人被迫朝夕相處。
父母一輩其實也並不甘心退休後立即承受如此重擔。
退休年齡的延長會與很多子女的生育年齡重疊。
幾乎無法應付兩名以上的子女,和兩名以上的第三代。

所以我覺得這種狀況早晚要變化,要麼大家生的越來越少,遂了某些計生支持者的意,要麼越來越多的家庭會放棄一部分收入,重新習慣於家庭主婦或者家庭主夫的角色。


不許其他女性自願當家庭主婦才是扯女權的後腿
事實上,一個社會中不工作的家庭主婦數量越多,從業人口就越少,競爭激烈程度放緩,用人單位為了留住員工不得不支付更高薪酬
而家庭主婦少了,很多職業女性爭取來的只是一個和男性求職者一樣被用人單位高度剝削的權利而已


來,我們複習一下邏輯里的充分條件必要條件

丈夫工作,妻子做什麼不一定。然而
妻子做主婦?丈夫工作;
妻子做主婦是權利?丈夫工作是義務。
現在不說「做主婦」,我把它的必要條件拎出來,問一句,「丈夫有義務去工作」,這是不是女權?咋聽起來和「老婆有義務做家務生孩子帶孩子」一樣彆扭呢。

—————————————————————————
個人觀點:女人可以做主婦,但不提倡歸入女權。

有個觀點看上去有理,但背後有陷阱:「做職業女性或者家庭主婦,是女人的選擇。女權就是女人有自由選擇過什麼樣生活的權利。」為什麼說有陷阱呢?

工作十年,回家當主婦沒有問題。當主婦十年,再走上工作崗位呢?

兩種選擇,看似都是自由,但擺在一塊時,當主婦的自由,侵害了日後當職業女性的自由。我有吸煙和不吸煙的自由,但若兌現了前一個自由,煙癮難戒,則再無後一個自由。煙是隨便抽的?同理,主婦是隨便做的?

職業女性在經濟上獨立。但主婦沒有經濟來源,她不是獨立存在的,一個主婦對應一個負責掙錢的男性,這沒錯吧。

妻子喝茶,丈夫可以喝酒也可以喝咖啡;但妻子做主婦,丈夫必須去工作。你的自由意味著他的不自由。一旦你的選擇具有「外部性」,甚至成了對方的義務,這還是不是正當權利,就要謹慎考慮了。(我同樣不支持男人做主夫,道理一樣。)

「我想工作就去工作,想做主婦就做主婦。」這算不算女權我不清楚,我覺得這叫任性。

有人說,正視女人做家庭婦女的價值,丈夫向妻子付工資。我今天算是得罪你們一下,斗膽問幾句:

既然是當成事業來做,拿工資了,那是否有行業標準進行約束?
做家務,受益人是夫妻二人,那麼妻子自己那部分怎麼算?
經期是否可以請假,不做家務?是否可以不發工資了?
飯做得不好吃、衣服洗不幹凈,丈夫(僱主)是否有權批評妻子(僱員)?
工作出現失誤,是否可以問責?是否可以扣工資?
如果上一條發生,這是否算是壓迫女性?
多次出現工作失誤,丈夫是否有理由提出離婚(解僱)?
因為妻子主婦做的不好,丈夫提出離婚,是否該付撫養費?
如果該,你敢不敢娶一個(或讓你的兒子娶)想做主婦的女人?

我不敢再舉例了,大家都清楚。女性走上職場是女權,這是不爭的事實。想做主婦當然是可以的,但是不提倡塞到「女權」裡頭。如果草率地把主婦也泛化進女權,那女權真成個筐了,啥都往裡塞。


在中國的社會情況法律情況下來看,是的。在國外的社會情況法律情況下來看,不是的。
中國法律不保護女性在家庭里的地位。
所以你是中國公民,的確如果當家庭主婦是在助長不正之風


當然不是,我覺得女權主義的核心就是平權主義。即不論男女都有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的權力。


所以我理想的狀態是有一天在一個學校,大家談起了自己的理想職業,不論男孩子還是女孩子,都可以不考慮性別自由的只談自己想做什麼,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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