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不能承受之輕》一書中,第六章作者提出的「媚俗」的本質定義,與廣義「媚俗」有不同,請問如何理解?

歡迎舉例說明,或引用書中例子對比說明


出自張志忠先生的研究:如同他的眾多觀念一樣,媚俗一詞並非米蘭.昆德拉的獨創,他不過是把它拓深拓寬了。媚俗的對立物是張揚個性,尊崇特創,而一切企圖迎合公眾,取媚於現實的,則是媚俗。這在美學上是高下低劣之分涇渭分明的,薩賓娜也是先從美學性開始對國家進行批判的,但在生活中媚俗卻又無法消除。把生活宣揚為只存在」好與更好「的矛盾、無條件認同生命存在、以討好和欺騙民眾的方式贏得民眾固然俗不可耐,任何失去了人生真性、帶有表演性質的舉止也都難逃媚俗之咎。對人的酷虐和仇恨固然不可取,所謂人的博愛也只可能以媚俗作態為基礎,因此,在所謂博愛中,既有著施愛者的優越感和權威感,又隱藏著期待回報和交流的心理,於是,被迫害者與迫害者同樣晃動著灰色的發浪用長長的食指威脅群眾,美國參議員和布拉格檢閱台上的官員同樣露出作態的微笑,歐洲上流明星們進軍柬埔寨與效忠入侵當局的強制遊行同樣是鬧劇一場,參加抵抗運動的那位編輯面對四壁空牆也忘不了表演性,由此,媚俗成為人無法擺脫的困擾。


kitsch一詞其實在中文中並沒有明確的對應詞,這個詞在德語中最先用來指『蛋糕上的奶油』,甜膩而令人不舒服。台灣有學者翻譯為『忌屎』,上帝是完美的存在,但是我們很少去想像上帝拉屎這樣的令人不舒服的事情,傳教士們為了塑造宗教的完美而規避了不利於此的行為。

因此,昆德拉說:「媚俗一詞指不惜一切代價討好,而且要討大多數人的好的一種態度。為了討好,就必須確定什麼是大家想聽的,必須為固有的階級服務。所謂媚俗,就是用美麗動人的語言表達固有階級的愚蠢。」媚俗包含著嬌柔造作的藝術瑕疵和曲意逢迎的功利目的。小說一旦媚俗,就難免喪失其純文學性,成為固有階級的工具,對存在的探索讓位於現狀的迷醉。媚俗無疑是思考的死敵,媚俗試圖驅散人們思考的能力,它以低劣的姿態強化人的愚蠢。上個世紀,在蘇聯和中國的文學工具論極端化的現象,是很好的代表。昆德拉的媚俗觀時刻提醒我們保持獨立的思想性,推動小說發現的現代功用,不讓他淪為媚俗化的工具。

另外,昆德拉在《生命不能承受之輕》做的比喻,也值得深思:

kitsch讓兩顆淚快速出場,第一顆眼淚說:孩子在草地上奔跑,太感動了。
第二顆眼淚說:孩子在草地上奔跑,被感動的感覺實在是太棒了,跟全人類一起被感動,尤其棒
使kitsch成為kitsch的,是那第二滴眼淚。


說道這個問題,梁文道老師以前專門在開卷八分鐘闡述過這個問題,我覺得很精彩,小說中說的媚俗,不是我們中文中的媚俗。必須要在行文中慢慢才能體會他的真正含義。
媚俗是我們世界的漂亮面具,是對一些絕對價值的絕對認同,這是一種思維方式。這種思維方式覺得這個世界只需要某些「客觀最佳」的存在,而其他都不那麼必要。
開卷八分鐘:「神學世界」中的美學與媚俗-20100826開卷八分鐘
奉上視頻鏈接,梁文道老師闡述的好多了。


書上寫了吧我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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