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微博用戶造假污衊酒店裝雙面鏡?
事情起因
警方調查反轉
造謠者聲明。
你要說這小姑娘是出於安全考慮提高警惕,我是不信的。
她在發布的照片里特意把抽屜的把手沒有拍進去,而且明明是抽屜的不鏽鋼,她說是鏡子。後來有網友讓她把鏡子帶出來作為證據,她說鏡子是嵌在牆上的。讓我比較在意的是各大微博營銷號的反應。
一開始紛紛轉載,後來事情被澄清之後又紛紛撇清關係,說自己沒有義務去證實轉發內容是否屬實,造謠有罪而傳播沒罪的。
好在這次的澄清闢謠足夠及時而且力度大,但是還有很多本該是反轉的假新聞,因為闢謠的熱度比不上造謠的熱度,讓真相一直不為人知的。
作為傳播假新聞假信息的大V是否該反省一下在急於湊熱點之前要慎重對待自己的每一次轉發,做到對廣大粉絲的負責?而不是一句「我沒有義務檢測事情的真假」就推得一乾二淨。
作為一個從最最最早就關注這個事件的表示
我覺得這小姑娘被罵純屬活該,本來根本沒這麼大的事,她自己不斷給自己加戲。
一開始呢,發個圖,說有這家酒店的鏡子有問題,大家一定要檢查鏡子,當晚,恰好也有住在金太隆酒店的網友,檢查了酒店所有的鏡子(網友沒想到還有不鏽鋼抽屜- -)全部都正常,都沒有問題,只有她的房間鏡子有問題。大家就很捉急啊,讓她試試能不能把鏡子摳下來,她回復說不行摳不下來,鏡子是【鑲嵌在牆上的】(明明是個抽屜好嗎,拍照的時候還故意拉開來拍,還用床旗遮住抽屜把手)。
有民警大V讓她報警,她死活不報警。
第二天晚上11點左右幾個大V轉發了導致最後轉發到兩萬了,酒店也知道這個事情了,酒店第一時間報警了。讓警察出面來解決這個事情。
所以凌晨的時候警察也敲門查房。
【重點來了】她發微博向廣大網友求救,說酒店半夜一點來找她,要她要開門。
半夜一點啊,一個有問題可能裝了雙面鏡有犯罪嫌疑的酒店要她開門。多恐怖啊,遇到這種求救信息熱心網友當然無比關心她的安危,迅速幫她轉發,@了江寧婆婆各種民警各路大V等等等等,結果沒過一會她就刪了微博發了一句晚安。完全沒有說當晚查房的人是警察。這時候網友都在懷疑是否她被酒店劫持,脅迫刪除微博,她一句解釋也沒有,所有問她安危的私信全部顯示已讀但是沒有回復。要知道啊,之前她和網友聊得可歡了,酒店一來她就完全沒有任何回復了。
其實酒店一開始想的特別簡單,小誤會你刪了微博澄清一下就是了,但是她完全沒有解釋沒有澄清什麼話也沒有說,網友沒人知道警察來過,都以為只有酒店出面跟她協商這件事。出於她的求救和事後異常的態度,【當晚南京的110和酒店前台客服電話都被打爆了!!!被打了整整一夜,酒店前台小妹估計都想吐血身亡了,怎麼解釋都沒用】酒店人員在微博下回復當晚查房是民警,結果因為沒有任何她本人回復所以網友一直在質疑指責酒店。還說酒店花錢買水軍洗地,酒店搶了她的手機,酒店為了掩飾犯罪行為什麼都幹得出來等等等等。
這種情況下,酒店才採取走法律途徑,找警方證實昨晚查房和所謂雙面鏡的問題。警察當然也很配合啦,畢竟昨晚南京110一大半都是打來說這個事要求馬上出警去酒店救她的= =。。。
沒有她之前半夜求救不說結果的話根本沒有那麼多人關注事情的後續。
沒事瞎造謠,造謠完了瞎求助,大家幫助她以後發現是一個她故意造謠的鬧劇,不被罵死才怪呢。浪費人力警力
如果以後真的遇到有人遭遇危險在網上求助,你讓我們幫還是不幫。
即將於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在現行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中增加了規定:編造虛假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路或其他媒體上傳播,或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路或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前,針對散布謠言等行為,在2006年3月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中有明確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微信、微博等網路社交平台虛假信息屢見不鮮的情況下,2013年9月,兩高公布司法解釋規定: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被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可構成誹謗罪。
天津市律師協會律師黃蕊表示,由於網路已經成為被廣泛應用的信息傳播介質,法律條文能有效地規範人們的行為,並在司法解釋中說明具體量化的入罪標準。將刑罰設置在三至七年,也體現了刑法量刑的罪行均衡原則,做到罰當其罪。也是向人們實時地敲響法律的警鐘,不可放任自己的行為。
想紅想瘋了
正確姿勢:
和男友一起去賓館,享受完第一次後,發現鏡子是雙面鏡。
此時你可以:以隱私泄露為要挾,以第一次去旅館,第一次piapiapia結果被偷拍為理由賺取同情心。還有,還有,很可能百度網盤哪個大神就把往年的小片段當成你的偷拍片段在網上就流傳了,這對你都是有利的。
而之後,由於視頻的流傳,你可以在微博上表示自己被男友拋棄,想自殺,心裡已經不正常再賺取更多的關注。在時不時地表示:反正都被別人看了,我不在乎。露幾張再漲粉。
這叫姿勢,網紅不是你那個玩法啊~不知道這位小姐小時候聽過「狼來了」的故事沒,沒有聽過,可以回去上一下學前教育了。
知道真相的我,非常想打她一頓。日了狗了……我想得太美好了,從後續情況看就是個惡意造謠炒作自己的貨,祝丫和性伴自拍的sextape上1024……
---------------下面的是一開始寫的---------------
如果不是惡意炒作自己的話。
很典型的「有安全意識」,很好;但是缺乏一些自然科學知識,應該不是學機電類的。
微博上好好說說,「誤會XX酒店了」,回去多看看書,以後不要鬧同樣的笑話就是了。。。
真懷疑的話,該報警還是應該報警,就是記得沒事別在微【消音】這個彙集了中國大多數患有狂暴症的傻【消音】的平台上發消息……想火想瘋了。
它艾特的是什麼人啊?怎麼李宇春都出來了?它又是誰啊?完全不認識啊!沒聽說過這個新聞啊!
查了一下這個金太隆酒店也算四星,人家這麼大個酒店在這裡呢,家大業大的,一般情況不會做這種嚴重影響聲譽嚴重甚至導致停業的蠢事情。安裝一個這麼大面積的雙面鏡即使熟練的師傅估計也得一個上午,你認為酒店那麼多人沒人發現?另外就是雙面鏡背面還得留一個供觀察者駐留的空間,除了在自己家裡,或者民宿,真想不出誰能這樣大修大改的去為了偷窺做這樣的事情。
所以這位博主安全意識是好的,但是與其防這樣不切實際的雙面鏡,不如防一點攝像頭這樣更實際一點。
就醬。
智商是個好東西,希望人人都有。
無所不用其極。
轉發超過500了吧?希望可以作為造謠獲刑的典型案例,以儆效尤。
建議拘役,以儆效尤。白白浪費社會資源,警察太忙了。
致大V:這個無中生有的事情,你再說一遍,相當於你也有責任吧?
行,行,我投降,你們贏了,在你們的逼迫下,我不得不跟著你們附和這個政治正確的觀點:
這個博主故意要造謠污衊這家酒店
於是她把一個抽屜說成是一面鏡子
並且故意不把抽屜的把手拍進照片里
別人讓她把鏡子帶出來,她說這是牆上鑲嵌的鏡子,然而實際上這不是鏡子而是一個抽屜
警察調查後她故意不在微博上說明真相
直到後來事情鬧得凶了才作出解釋和道歉
然而無法改變她故意造謠的事實
她欺騙了廣大網友的感情
應該拘留她
就算鬧到法庭上,網友們得出的結論也足以證實她是刻意造謠污衊的
至於網上流傳有一種辨別雙面鏡的方法:
這種方法肯定是錯的,並且那個博主肯定也不知道這種方法的存在
哇哈哈,哇哈哈,哇哈哈哈哈,大家撒花慶祝
因為污衊,造謠,碰瓷等所付出的成本太小但收益卻極大。
這明明是道德敗壞。人渣!
哪家酒店吃飽了撐的,給你裝雙面玻璃
我竟然信了看了……微博全他媽腦殘
這年頭不反轉不好意思叫新聞。新聞工作中還是要提高自己的知識水平。
首先,我住過的各種酒店,快捷的,星級的,公寓的,印象中床對著的都是電視啊,會有酒店在床對面放一面鏡子,還是落地的?(我看第一張圖一眼就發現了啊,那個角度能出現垃圾桶,鏡子底邊的高度不會超過膝蓋左右)那我只能說,這鏡子很有情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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