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手機行業中國產手機大量抄襲的情況?
各位如何看待國內某些手機廠商瘋狂的抄襲行為?
作為一名工作超過10年,也跟多個國內一線的手機品牌的研發一起研究過技術的迴避(如何防止抄襲)、創新方向等課題的IP(知識產權)從業者,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先拋出幾個觀點:
(1)、公眾理解的抄襲與專業所指的抄襲通常並不是一回事;
(2)、對於公司來說,創新不是目的,做出用戶認可的產品,獲得市場佔有先於創新需要;
(3)、行業上看,點子創新大量雷同並且突破不易,而技術路線創新則仍然有不同;
(4)、具體實現看,硬體的基礎創新很難,軟體的創新(體驗創新)相對容易些,但要實現保護難度較大,因為保護跟不上快速迭代的行業發展需要;
(5)、想在一個處於「延續性創新」階段的行業里實現創新,難上加難;
(6)、回到樓主的問題:是的,不僅國內互相抄,國外也互相抄,國內外也互相抄,抄襲無國界也與道德無關,惟一檢驗的只有一個:市場;
(7)、如果可以,將抄襲兩字換成借鑒或窺探兩字,更為合理。
一、先從公眾的一個誤解說起:對於公眾來說,只要提到相同的概念或點子(idea),就會想當然地認為這就是抄襲,比如蘋果的雙攝像頭一推出,市場馬上就出現一片「蘋果也抄襲我大華為」的論調。而實際上,如果了解蘋果的雙攝像頭原理,會發現與華為還是有本質的區別的。
(1)蘋果的手機雙攝像頭原理:是採用焦距不同的兩個攝像頭分別同時拍攝不同尺寸(解析度或者視場visual view)的照片,並存儲為單獨的照片。如果想看到一張照片上的特定對象,可以不是放大圖像,而是直接調用這個對象的圖像,這樣會顯示得更為清晰。
(2)而P9的原理顯然與此不同:黑白+彩色雙攝像頭組合,彩色攝像頭用於強化色彩還原,黑白攝像頭則用於強化畫面細節的捕捉。
所以單就點子而言,雙方都是雙攝像頭解決照片清晰度的問題,但技術路線完全不同。不能簡單籠統地歸為抄襲。
而從專利保護的角度來說,概括地說,專利通常保護的並不是點子本身,而是:
(1)實現點子的結構及其連接關係(對於硬體來說);
(2)實現點子的邏輯過程或製造過程(對於軟體來說);
簡單點講就是:
(1)能夠通過專利保護的對象是具體的,而點子是籠統的;
(2)點子雷同通常算不上抄襲,只有技術方案完全一致才是抄襲(改動某些細節可能就算不上抄襲,但有時一點改動很可能意味著效果反而更差一點,而涉及3G、LTE等通信標準技術通常完全不能改動,所以殺傷力極大,這也是中國廠商要向高通交費的原因)。
套用這個原理,你就不會認為:
(1)谷歌是做搜索的,百度也是做搜索的,所以百度抄襲了谷歌;
(2)3DRobotics是做無人機的,大疆也是做無人機的,所以大疆抄襲了3DRobotics;
(3)我用刀叉吃飯,而老王用筷子吃飯,所以老王抄襲了我的創意;
...依此類推。
順便說一句:為什麼專利通常不保護點子,而只保護技術具體實現方式?是因為專利制度設立的目的在於對技術進行確權,而對技術進行確權最重要的原則是根據發明者所做的貢獻來評判收益,也就是讓發明者付出的努力與收益成正比。如果保護點子本身就可能讓發明者獲益太大而導致阻礙後來者的創新(相反地如果獲益太小則讓發明者喪失創新的動力)。
二、針對這個問題,也嘗試跟不同的廠商溝通過,其實大家普遍都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上做創新及突破,比如綠廠深入人心的快充功能,就有很多可圈可點之處(用戶當場可見,即刻感知的功能創新)。
然而,創新者的窘境在於,很多時候創新兩字本身就意味著冒險,太早創新有可能石破天驚,也可能粉身碎骨。尤其是,在手機出貨量這麼大(動輒幾百萬台)的前提下,各家對於創新更是小心翼翼。
一個不容迴避的事實是,目前的蘋果確實相比友商要走得更遠,因此某種程度上充當了創新領航者的角色(不是說不可戰勝)。而其它廠商亦步亦趨,不敢說太冒進,但跟著蘋果的步伐走總不至於犯太大的錯誤。
具體做法上,各家廠商通常都設立了專門的團隊研究蘋果的專利,來判斷蘋果是否正在著手開發一些新的功能,並且獲取這些功能具體的實現方式等情報,可以參考一下專欄(雙攝像頭、home鍵重力感測…iphone7新功能背後的專利 - 炮製創新 - 知乎專欄)中提到的一些預測方法。這些情報通常會加以利用,供研發參考以便提出一些繞道設計,避開專利訴訟等風險(注一下:繞道設計只是借鑒,也不能簡單歸為抄襲的範疇)。
另一種獲取情報的有效方式是通過供應鏈渠道。在此不作進一步探討。
三、為什麼會說硬體的基礎創新會非常難?
(1)一系列相牽連的複雜因素:涉及到製程,供應鏈管理,產品瑕疵度,尤其是大規模的生產製造能力(你能做我也能做,但我能做得比你更便宜--3DRobotics就是這麼被具備大規模生產複製能力的深圳大疆干翻的)等等因素,甚至一個好的技術點如果沒有及時形成市場主流也可能中途而廢,比如等離子電視這個10多年前在電視上廣而告之的高大上技術,等到液晶技術成熟 ,成本下降卻能達成類似或更好的顯示效率時,基本上就被踢進歷史的垃圾堆里了。
再比如之前富士康與清華納米投資上億弄了一大堆的納米顯示屏技術儲備,到最後也沒把液晶顯示屏的命革掉,還未實現大規模量產就逐漸被公眾遺忘掉。
(2)研發周期:一項技術從它誕生(多半也同時進行了專利申報)到進入實際應用階段,通常都需要5-8年(並投入數千萬美元的研發經費),比如:
第一件3D Touch技術專利誕生於2006(基礎專利誕生於2007)年,蘋果直到2015年才使用;
第一件雙攝像頭專利誕生於2009年,而蘋果直到今年才開始使用。
(3)成本結構:國內現在賣得動的手機,價格的頂峰通常在3000來塊錢左右(再往上走就要悲劇地與蘋果直接幹上了),所以做硬體創新還不得不考慮一個重要的因素-成本。
比如,蘋果在iphone7里改進了home鍵,將home的按壓彈性墊去掉,並且加入了3D-Touch功能,但做出這樣的創新意味著成本相應提高,而國內的廠商在現有的成本壓力下是不大可能會主動這樣做的。
可以預見只有等到規模生產,成本下降之後,國內的廠商才會逐漸引入這樣的技術。
(4)用戶認知或使用習慣
做互聯網的人都深知要改變用戶的認知習慣是一件極其困難的事情(要知道滴滴和優步合併前兩家都砸了數十億來補貼用戶才逐步培養出他們的使用習慣(且當補貼降低了之後成交量隨之下降明顯)),而教育用戶接受一個新鮮的硬體創新同樣困難。
比如同樣是一個半入耳式耳機:
你以為大家都不想來點創新,搞點新意:
但蘋果做出來的東西大家譽為簡單大方,很好用。
但你真的想在這裡面去做創新尋求突破,有可能的後果卻是搗鼓了半天搞出來一個新東西,大家卻只會冷冷地來一句:這麼複雜,真難看。
順便再提一句:單就耳機而言,蘋果就擁有上百件專利,隨便拿幾個點說一下,你可能就不知道:
比如:
(1)耳機里為什麼沒有設置麥克風的埠?
--是因此麥克風的埠藏在了耳機的縫隙里;
(2)為什麼耳機上有個長條形的口子?
-口子大小和形狀設計的一個目的竟然是:修改6kHz處的聲壓水平,之所以是6kHz,是因為耳機的頻率響應曲線在6kHz附近存在峰值,為了提高音質,需要在此處提高聲壓水平。黑科技!
四、軟體的創新(體驗創新)相對容易些,但要實現保護難度較大
確實,軟體的創新相對硬體而言要相對容易,所以你可以看到各個手機廠商都能自己定製系統,搞一大堆美白的演算法卻互不侵犯。
手機系統功能不說,手機應用功能更是一抓一大茬,比如當年微信利用手機的硬體創新(重力感測器)搞了一套搖一搖的功能出來之後,可以看到市面上各類搖一搖的變種功能風行一時:
搖一搖傳圖;
搖一搖截圖;
搖一搖清理內存;
搖一搖推薦閱讀;
層出不窮,各領風騷數個月。
但在國內現有的法律環境下,對於軟體的申報保護時長(2-3年才能授權)通常跟不上產品的研發周期,且由於軟體產品侵權認定較難等因素,往往很難形成有效的保護。
五、以上說了硬體與軟體創新等方面的問題,再來搬出一套理論:
就是克里斯坦森 (Christensen) 在『創新者的窘境』 裡面提到的延伸續性創新的說法(是指生產商按照現有客戶的需求,改良和提升現有產品的技術。也就可以說,延續性創新是漸進的,不是一步登天的)。
想想看,智能手機第一次出現到現在多少年了?
10年!
對於日新月異的IT行業而言,10年可以算得上一個相當長的周期,長到足以讓一個新興行業走向極度的成熟,而非常成熟的行業都會有什麼特點?想想看。
10年前,功能機發展到最後是長這樣的:
這時再來將知友的圖搬出來看一下,是否會感到特別意外。
也許你也懷念曾經的雙下巴:
或是嵌套結構:
但在付款的那一瞬間,可能還是果斷地選擇了蘋果,或者那個至少長得像蘋果,讓人亂以為真的。
六:說到智能手機外觀大量趨同的原因,還得再多說兩句,就像上面舉的諾基亞和HTC的例子(當然你還可以進一步舉例比如索愛等等),不是沒有其它的外觀可以選擇,而是選擇這樣的外觀去做用戶是否認可?
不要天真地以為用戶就想標新立異,用戶所說的跟他所做的表裡是否一致本身就值得懷疑(恩,很多人罵完腦白金後跑到商場里想不出第二個牌子於是還是選擇了那個最深惡痛絕的「今年過節不送禮」),當然外觀趨同還有其它因素,簡單總結一下,不作進一步展開:
(1)消費者從眾心理-簡單說就是蘋果引導了風潮,而廠商跟風(其實也就是消費者倒逼);
(2)設計空間,在用戶認為手機就該長這樣的前提下設計空間十分有限。
七、抄襲
當談到這裡的時候我知道已經有無數聲音坐不住了,「拜託,我們是來數落國內廠商的無恥抄襲行徑的你竟然花了幾千字一直在做「創新很難」的前戲?!「
」好好好,就來談談!「
答案如下:
(1)1.國產手機大量抄襲國內友商/國外廠商的情況是否存在?--是的
(2)2.若存在,如何看待此種情況?-很正常呀
」那你說說為什麼正常?「
邏輯很簡單:
(1)創新成本高,不能為了創新而創新,先把用戶搞定了再說;
(2)有些地方確實也有抄襲的成份,能改改就改改,就是不要太明顯了;
(3)實在遇到訴訟的情況,再想想辦法呀,老兄。
(恩,我就是IP律師,謝謝)
轉載無需獲得本人允許,就說是你寫的。
首先,如支持率第一答案所言,不再贅述。
不如我們看看別國抄襲我們的吧。
Spanish brand Zetta sells remade Xiaomi phones as its own "iPhone killer"
啊啊啊,不不不,他們這不是抄,直接換上自己的標籤就是了。
西班牙人果然是懶日子過慣了。
(Zetta』s devices initially hit Spanish stores back in 2015, quickly
winning consumers over with its HIGH-END build quality and cheap
prices. As it turns out, the company was merely rebranding Xiaomi phones
and selling them at higher prices.)
手法真的很HIGH-END啊
付個番外:
如果小米mi5s在日本發售那就是神一般的存在了,好可惜
mi5s是神啊
sony提都不用提了。
我在用華為。 高級感 堅固 穩定 易用性 ,差距太大了。 一直用sony但是一直不爽, sony還有誰買啊
zen3價格剛出來看到華為的官方twitter的挑釁發言笑死了(誰知道說了什麼。。。
這款機子的性能和價格看覺得「然也」。 不愧是世界第三。
sony要也能做就好了。。。大概不行吧
日本人老是說中國製造怎樣怎樣,honor8讓我覺得國內廠商現在早就被拋個十萬八千里了,
oneplus 3 英國首發儀式。下面是華為榮耀8俄國首發
謝 知識產權老司機 @林炮勤 邀
關於知識產權方面的看法, @林炮勤 寫了很多了,關於知識產權的基本概念,也可以看我下面這個答案:(雖然剛寫完一半)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1764189/answer/128068879
知乎專欄:
iPhone,主導設計和S曲線
主導設計
1994年,在《把握創新》(Mastering the Dynamics of Innovation)一書中,美國產業經濟學家阿特拜克(James M.utterback)首次提出了主導設計的概念。他認為,當一個產業發展到一定階段,主導設計會出現,主導設計是特定時期融合了許多單個技術創新並以一個新產品的形式表現出來的技術與市場相互作用的結果,是贏得市場信賴的和創新者為支配重要的市場追隨者而必須奉行的一種設計,是技術可能性與市場選擇相互作用之下廣為接受的滿意產品。主導設計並不一定是技術上最領先的,但是卻表示了市場對一款產品的主觀需求定義。
主導設計具體表現為什麼呢?其實主導設計就是一個產品的架構。在主導設計之下,哪些零件是必需要有的會被定義,比如現代的智能手機,必須有CPU,RAM,SIM卡,內建儲存和智能操作系統,4寸以上大觸摸屏,有wifi,4G,電池至少撐一天,前後雙攝像頭,這些必要的零件缺一個這手機都沒法賣,因為不會有人要。至於每一個零件到底能堆上多好的東西,就仁者見仁了,比如Sony善於堆攝像頭CMOS,VIVO堆柔光自拍,OPPO堆充電五分鐘通話兩小時,三星堆SUPER OLED,HUAWEI,IP7堆後雙攝。
沿用主導設計的架構算抄襲么?不算。相反,主導設計是廠家們想繞都繞不開的競爭門檻,不這麼設計,還真容易不行。蘋果今年想繞開3.5插頭的主導設計,挺他和倒他的言論各佔一半,不過考慮到蘋果在這個行業內的影響力,能把3.5插頭趕出主導設計的概率還是很高的。
那麼硬體有主導設計,軟體有沒有?功能有沒有?當然有,而且越是好越是重要的功能,越是會很快的被各種」抄「並成為一種成文或不成文的行業標準。當年手機播放MP3的功能就是這麼流行開的。現在還有手機不能放MP3么?不可能會有人去設計那樣的東西了。
所以抄架構,抄功能,抄軟體,這都是行業規律。你只要設計轎車,就得是四個輪子,不會有人別出心裁的整六個,六個輪子的那叫卡車。無視行業規律,單純為了」創新「而」創新「,根本就沒有意義,如果沒有藍牙技術的普及,蘋果敢幹掉3.5mm耳機插孔么?創新一個帶打火機和煙灰缸功能的手機,就一定能大賣么?腳指頭想就知道不可能。
主導設計除了給行業一個普遍的設計範本以外,還有一個重要的意義,那就是主導設計一旦出現,那麼在產品功能上的繼續創新就會變得很難了,因為主導設計之所以可以作為主導設計,就代表這個設計已經滿足了多數人對於這個產品的需求。主導設計之後,市場競爭開始由產品創新,轉向製程創新,產品架構雖然不再創新,於是你會看到相關產品越來越便宜,產品性能又越來越高。在這場價格和性能之戰後,通常只有幾個大玩家能夠留下來,其它的企業則都將漸漸退出。
我不能說手機的主導設計已經被100%鎖定,但是至少架構的改變,已經變得很慢了。在現在的市場條件下,只要你能用一半的價格做出IP6s的質量,那麼即使手機的創新程度沒有IP7高,大部分市場也會對你屈服的。
常逛zhihu會有一種錯覺,即只有創新的才是值得尊重的,其實不然,對消費者來說,市場的後來者,才是促使產品價格下降質量攀升的主要動力。e第一次編輯:
有一些回復表示雙攝像頭首次用在HTC EVO 3D上,特此說明。
如果是物理上的(有兩個攝像頭),那麼行業的首例並不是火腿腸,而是LG Optimus 3D。
但從功能上來說則又完全不同了,華為採用一個彩色鏡頭、一個黑白鏡頭,拍照時兩者同時工作,彩色鏡頭捕捉顏色,黑白鏡頭捕捉細節。總體是用於提升畫面細節質量的技術。而LG只是搞了一個裸眼3D的噱頭。兩者從技術甚至方向上都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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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魅族三四年前的設計是驚為天人的,華為再用第一款雙攝像頭時蘋果還不知道在哪裡。去年華為向蘋果公司許可專利769件,蘋果公司向華為許可專利98件。
事實上工業設計是一個門檻和行業壁壘非常高的行業,在知乎很多路人並不能給你滿意的答案,他們只會說長得好像,國產就是一坨屎。可是設計遠不止你看起來的樣子。
更新:
發現評論里很多拎不清的朋友,以為自己一拍桌子說句抄襲,那就是抄襲了,蓋棺定論了,廠商你們死定了,但是在現實的世界裡,正常的理智的人用法律說話,法律說賠錢就賠錢,法律說侵權就侵權,說停產就停產說公開道歉就公開道歉。如果法律不健全?對不起,會鑽法律空子的,才是真正尊重法律推進法制健全的人,恰恰是各種上綱上線滿嘴「仁義」攻擊的行為,和道德綁架又有什麼區別呢?
以上。
==================以下是原回答=======================
最討厭這種問題,是不是抄襲,有沒有侵權,人家各個公司都有專職律師在搞這些,各個公司自己會去解決,該出錢出錢,該更改更改,又沒要你墊半毛錢專利費,用得著一個路人瞎操心?
作為一個實用的日常工具,設計趨同是再正常不過的,你會買個像洗臉盆的電視么?你會買個像皮鞋的牙刷么?你會買個像浴缸的煤氣灶么?同一類型的產品,在市場多年的相互選擇之下,慢慢的進化出了近似的形態和功能,甚至一個簡圖就能讓你知道這代表是什麼電器,不僅推進了零件的通用性,降低了行業內成本,拉低了產品價格,而且還縮短了用戶從摸索到正常開始使用的時間成本,但是這說明所有生產同類產品的廠商都在互相抄襲么?非得給你個雞毛撣子狀的手機才叫有創意么?那叫自尋死路好么?
再講,就算你想講抄襲,作為一個手機,里子的複雜程度那是遠遠超過單單一個外形的,電容電阻同型號的不少呢,PCB的材料也相似呢,哎呀,麥克風陀螺儀的原理咋一樣呢。。。擺著那麼多可以困惑你的地方地方不琢磨琢磨,非得抓著外形反覆嘮叨,合著就你有眼睛能看出手機都長得有點兒像?這是怕人不知道自己傻吧!謝林炮勤老師邀!
中午睡不著,來答一下。
對於抄襲這個事情,大眾貌似對於外觀或者功能這種表面上容易看到的有更加直觀的感受,比如某霸王推出了山寨版的iphone,毫無疑問外觀幾乎是複製;再比如htc a9略像蘋果的後背等等。
但是在手機行業發展到今天,很多東西已經相當成熟了,oem的道路越來越寬,我甚至都感覺,比那幾年造山寨機都簡單,出現趨同的情況是正常的,關鍵在於不同的品牌有不同的定位,不同的定位背後代表著不同的受眾,賣出產品去,賺到錢才是最重要的,這一點參考眾泰汽車就行了。
我完全贊同林炮勤老師的意見,況且我也只是個開發者而已,一台一加一代已經奮鬥了三年沒換,對一些新機器新功能玩的不深入,趨同有時候也意味著這麼做在當下是最有用或者最合理的方式,真正的創新需要積累,需要時間去沉澱,更需要發現新的爆點,最後水一個小米mix,我相信這是小米這麼多年以來技術、概念、設計積累的一次小爆發。
最後,無論是硬體還是軟體,希望每一家公司都能重視用戶反饋,因為人民才是創造歷史的主體!*華為P9 4月15日發布,知道IPHONE要有雙鏡頭提前給手機上了雙攝,用上了黑白彩色雙鏡頭。可惜還是算不到10月發布的IPHONE用的是居然是焦距不同的雙鏡頭,抄襲IPHONE居然還抄錯了,笨死了。
樂視2,4月20號發布,取消了耳機介面,一看就知道是碰瓷,提前抄襲好,然後等著IPHONE取消耳機介面。
魅族PRO6,4月13號發布,使用一刀切天線設計提前抄襲了9月12日發布的IPHONE7和扭曲抄襲了15年的IPHONE6S,一款手機抄了前後兩款IPHONE。IP6S
Pro6
IP7 PLUS
此外還有諸如小米的3D陶瓷機身和正面不開孔指紋,鎚子一體式金屬中框,極窄邊框,正面對稱設計等等,一心就想著碰瓷三星蘋果,從不知道創新。
特立獨行獨領風騷,一直在被抄,從不care友商又有什麼新功能的手機品牌我也知道,他叫H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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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精彩不要錯過!
別的不說,至少藍綠大廠,抄襲的實在太赤裸裸了,ip6出來後,立馬跟風抄襲白帶,攝像頭凸出,只看背面,幾乎和ip6一模一樣。這次ip7新出個亮黑色,藍廠立馬跟風出了個亮黑色,這跟風能力,不得不服。
藍綠大廠不單外觀抄襲,連圖標界面都在高仿ios,這種山寨水果機的山寨產商,銷量居然還如此之高,讓我很是無語。
就好像,你造了個輪胎,就規定別人不能是圓的一樣。所以其實你這麼說是不對的
所以我說說手機界的三股清流HTC LG SONY沒人反對吧
要說抄,蘋果才是真正的老大,你以為手機的圓角矩形邊框是蘋果發明的?實際上圓角矩形的基礎設計是索尼設計的,最初是設計為一款MP4,但後來應為塞班智能機的興起,MP4慢慢退伍,所以這款設計並沒有投產,而是被收錄到了索尼的設計圖鑑里。然後就是索尼想和蘋果談合作,喬布斯要求要去參觀索尼的實驗室,再後來蘋果就出了iPhone4。呵呵,更可笑的是,蘋果還把圓角矩形邊框這個設計給申請了專利。手動滑稽.png(PS:順便為施樂哭一會兒)
一、
抄襲在知乎上是有原罪的,這點我認同,不管是否違法,抄襲首先在道德上就是有瑕疵的。
但是,不同於文化藝術方面的抄襲,
在我看來,在科學技術上的抄襲,惡劣程度是小於前者的。
因為文學藝術上的創作,可以是多元化的,但是科學技術方面的創新,很多時候都是方向性的。
對文化藝術的抄襲人人喊打,大不了另闢蹊徑。但對科學技術上的抄襲和借鑒,一味的批判,卻可能會堵住技術前進的道路。
而且至少從目前的專利保護的情況來看,專利的存在更大程度上是為了保護專利持有人的,而對整個社會的推動作用並不明顯。
也因此,在文學藝術創作上對於專利持有人的保護甚至過度保護,對社會的反作用力很低,
但是在科學技術方面,對專利持有人的保護和過度保護,有時候卻對社會的進步會存在一定的阻礙。
所以在當前的專利制度下,也就衍生了很多專利流氓,
也同樣產生了很多大公司之間長時間的專利戰和專利相互授權的交易。
甚至包括蘋果公司在「滑動解鎖」或「圓角矩形」等方面申請的專利,
這些都被社會所詬病或產生爭議。
原因就在於此。
二、
有人肯定會說,對一切抄襲的行為人人喊打本質上是為了保護創新者,實際上也推動了社會的進步。
但是,現實情況是,社會發展進步到了現在,創新尤其是科學技術的創新已經慢慢由此前社會所認知的「人人皆可為」的大眾行為轉變成了只有極少數國家、企業等組織才能普遍實施的行為。
而以上也就延伸出一個事實,創新是需要成本的,這個成本,不僅包括創新者本身的智力,也包括創新者所擁有的財力和智力支持。特別以當今社會的發達程度來說,創新的成本也是與日俱增。
也所以,對於廣大沒有創新能力的國家或企業來說,抄襲已經成了他們立足世界或市場的最有效也是最簡單粗暴的方式,對他們來說,道德的約束已經無用,受限於國界,專利制度對他們的懲罰可能性也很低,不抄就會死,抄了反而可能盆滿缽盈,誰都知道怎麼選。
更何況,正如前面所說,在科技上的抄襲往往受損最大的只是專利持有者本身,而對社會尤其是一些本就創新能力堪憂的地區甚至有節約社會發展成本之效,有劫富濟貧的味道,社會或市場對這些抄襲的容忍程度高也會很大程度默許縱容抄襲的存在。
另一個層面,因為科學技術的發展往往是方向性的,所以即使對於一些大型企業來說,一旦競爭對手所做的某項創新被市場迅速接納甚至讚賞,自己沒有對這些創新進行抄襲或者借鑒,很可能就會被市場所排斥甚至被淘汰,這往往也是這些大型企業所不允許的,而同樣,獨闢蹊徑也是有巨大的成本的,在這樣的環境下,抄襲也會成為最優解,至於抄襲後如何處理違法的後果,則是後話。
三、
回到國產機來,
公眾對國產手機抄襲的認知大多數都是停留在外觀(工業設計)方面的抄襲,
但很多國產廠家有苦說不出的是,
一方面外觀設計是屬於藝術方面的事,另一方面手機的外觀設計又是特別考驗工業設計水準的事
就像這次小米note2廣告詞那樣,一面科技,一面藝術
公眾普遍認為手機外觀還如諾基亞時代一般,五花八門,外觀的改變也是易如反掌。
但實際情況是,沒有強大的工業設計能力,是很難在外觀上做到創新的。
這也就是回到了「二」所說到的,抄襲不抄襲往往已經變成了企業生存發展的利益考量問題(而不是道德問題),企業決策者往往會衡量抄襲所帶來的損失和收益,收益大於損失,抄襲的動力則更強。
同時,國產機並非單純的抄襲,經常是一邊抄襲一邊創新(或者買持有大量專利的企業),抄襲是為了能在市場迅速立足發展,創新則是為了讓競爭對手開打專利戰前有所忌憚。
以上種種,直接導致了目前國產機的各種現象。
前面說了,創新是有成本的,
所以現在回過頭看看,國產機在很多方面能做到迅速抄襲甚至出產品,
也說明了國內製造業水平有了長足的進步。
也要看到的是,抄襲抄襲,抄到極致就會無路可抄,最終引發質變,帶來創新。
相較於過去,這幾年國產手機在抄襲路上,也會有不少驚艷的創新,
這些理應被我們所鼓勵。
當然,再怎麼樣,
對於中國公眾來說,繼續保持對抄襲的貶低態度,
形成對企業抄襲的反感輿論,倒閉企業創新,
便已足夠。
畢竟中國企業,有這個能力、義務和成本去創新。
確實大量抄襲,都看得審美疲勞了,話說你抄襲也就算了,但為什麼不換個抄抄,比如抄一下索尼的也好啊。
先問是不是在說話?如果按照這個標準iphone7的天線下巴和沒有耳機是不是抄襲?蘋果的智能家居是不是抄襲?蘋果的這幾次更新那一次不是國內手機有的?
關鍵問題點是你用有色眼鏡去看事情而不願意承認國產手機的領先。
手機的發展是由當時的工業決定的你蘋果能力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
你發現了一條新航路,就不讓別人走了,好像也不大對勁吧
案發現場回放
圖片來自網路
我的觀點是小米3d玻璃沒有抄襲三星,但並不認為三星抄襲小米,每個手機都有一定的研發周期。
可以看出:
1.三星有強大的影響力和號召力;
2.某些人雙標和偏見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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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博主猴大寶拿三星note5去參加小米5發布會,被工作人員誤認為是小米5,然後小米被無情的嘲笑一番。
小米note在2015年1月份發布,三星note5在8月份發布,然而很多人認為小米抄襲。明天小米note2出來又慘了,小米你個山寨組裝廠受死吧。
農婦山泉望著恆大冰泉,你踏馬的產品怎麼長的和我一模一樣呢?
mate7抄htc one max,榮耀7抄m8廣告的事就忘了嗎
雖然我不是做手機的,但是製造業都有共通,所以我想說的是做手機和做汽車一樣,主機廠的設計更多體現在造型上,功能層面的設計更多還是依託於供應商。主機廠不掌握核心零部件技術,專利和技術能力聚焦在對技術的應用和集成上面。
翻譯一下就是,假如手機廠商是廚子,也不是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而是送貨的菜農送什麼,自己就做什麼。當然一塊豬肉,是做回鍋肉,還是水煮肉,好吃不好吃,是看廚子的水平。但是供應商要是不給送肉,那就做不成。能不能自己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呢?也不是不可以,或者選擇定製化,跟菜農說,你專門給我弄點什麼菜,比如冬天裡面的黃瓜,菜農專門去給你拉一次菜,成本高,自然就貴。
別提ov,人家靠的是營銷
現在手機設計趨同,許多相似設計應該不算抄襲吧,畢竟最好的解決方案可選項目太少了
PS 如果算的話,蘋果抄魅族天線,htc雙攝,樂視耳機孔,一加不可按壓指紋識別,中興3dtouch,MOTO指紋識別,小米MI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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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以下的汽車設計圖是怎樣畫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