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必要剖腹產時,產婦要求一定要剖腹產,醫生會如何處理?


對這個問題,醫院是不會有什麼態度的,醫院只會下達政策,比方說嚴格控制剖宮產率之類的。有態度的是醫生,每個在一線工作面對病人的醫生。所以我對題目做了一下修改。
嚴格來說,剖宮產沒有絕對手術禁忌,我在另一個問題里解釋過了http://www.zhihu.com/question/19554225/answer/14617626,最關鍵的是如何把握適應症。如果你參加過醫療事件的討論,就會發現,如果是和手術相關的醫療問題,首先要討論的就是手術指征的問題,就是你這個手術到底該不該做,如果做了沒有手術指征的手術,做了不該做的手術,那就不用再繼續討論了,責任是背定了。所以,如果你確定真的沒有必要,確定沒有手術指征,那麼不管孕婦如何要求,你不去開這個刀都是沒問題的。
實際中比較複雜,很少有這麼確定的東西,因為產程實在不是一個可以準確預測的東西,我在上面那個問題里也說過。如果你開始拒絕給做剖宮產,後來真的出現問題了(這種事情不少見,孕婦精神因素很重要,不少鐵了心不想生的,生到後面真的就宮縮乏力生不出來了)再急診去剖,就容易鬧糾紛,如果再出點什麼問題就更麻煩了。以現在的醫療環境,為了避免麻煩,很多時候會有醫生「找指征」。剖宮產的相對指征是非常多的,很多在我看來就不能算指征,比方說臍帶繞頸,比方說胎兒珍貴(試管嬰兒),比方說高度近視,比方說可疑的羊水過少。這些都變成了剖宮產寬鬆的相對指征,都變成了剖宮產的理由。還有的孕婦會去托各種關係,聯繫醫生「走後門」給開刀,好像被開一刀是佔了多大便宜似的,於是醫生為了給熟人面子,也就去開刀了,指征是「社會因素」(就是完全是孕婦要求的)。所以你看,托熟人不見得就得好處,太多時候「走後門」是雙輸,堅持原則才是雙贏。
我個人更傾向於先做好解釋,建議順產,如果能勸說成功我會很有成就感,不成功也會去找指征。如果完全沒有指征,或者感覺孕婦和家屬不可理喻(比如吵鬧撒潑威逼利誘之類,這種其實很少),我會把問題踢給上級醫生,讓主任去決定,一般上級都會冷處理,完全按原則來,指征不強就不開。


我覺得是:如果可以剖,那就遂她心意給她剖;如果她有剖腹產的禁忌症,那無論如何也不能剖。
專業回答已幫邀請 @田吉順 老師。


蕪湖市第一人民醫院的做法是:盡量將順產的好處和併發症對孕婦說清楚,剖腹產的好處和併發症之類的,都說說清楚,然後由孕婦及其家屬商量決定,然後不管是順產還是剖腹產都讓孕婦或家屬簽字。
不過剖腹產的禁忌症是無論如何都不能剖的。

我覺得這樣很好,畢竟你不能替病人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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