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法學專業的梗?
我要講的這個事情,是學憲法的時候教授當段子講的,但莫名感覺被扎了一針雞血。
一名法學院學生的一次期末作業,推動美國憲法第27修正案的通過。
1982年,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不是山東那個)一名叫Gregory Watson的學生寫憲法課期末論文時發現了一件怪事:有一條203年前提交國會討論的憲法修正案還沒有接受各州表決。
按照美國憲法,只要有兩院三分之二的代表支持,國會就可以建議修改憲法,只要有四分之三的州贊成,該修正案就可以獲得通過,並在全國範圍內生效。
Gregory發現,有一條「國會議員不得在國會召開期間提議給自己加工資」的修正案已經獲得三分之二同意,可以提交給各州表決,但不知大家是不是當時疏忽了,各州一直不知道還有這樣一條修正案等待通過。兩百多年過去,在實際中,並沒有哪個二百五議員在會議過程中提出給自己加薪,於是這條修正案也再沒被人提起。
Gregory覺得這下發現了新大陸,在期末論文中得意地指出了這一發現,並建議國會儘快通知各州來通過這一修正案。
老師覺得這個問題很新奇,於是給這篇論文打了C,理由是這個想法「毫無現實意義」。
Gregory不服,誰說沒有現實意義的?我這就試試讓它通過。
他給每個州的參議院都寫了信,提醒他們,還有一條憲法修正案等待他們的決定呢。
1983年,緬因州的參議院偶然看到了信,覺得這條修正案雖然看上去意義不大,但畢竟程序還是應該走的。於是,緬因州議會通過了此條修正案。
1984年,科羅拉多州表示贊同。
同年,懷俄明州一名參議員在一張小報上看到了一則趣聞,聽說有一名法學院學生呼籲各州通過第二十七修正案。參議員覺得這事挺有意思,回去一看才發現自己的州已經通過了這條修正案,只是大家沒留意。。
1985年,又有五個州的議會通過了二十七修正案。有個學生提出修改憲法的故事,在政界一傳十,十傳百,其他州也紛紛效仿。
到1992年,已經有38個州批准了這條修正案,達到了四分之三州的要求,第二十七修正案正式在全國範圍生效。
如今,如果您打開美國憲法的維基詞條,上面會寫著「最近一次於1992年修訂」,
沒錯,那就是第二十七修正案,
而這一切的起因,就是那篇拿了C,被批評為「毫無意義」的期末作業。
相關鏈接:How a C-grade college term paper led to a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
殺人基本都殺錯,投毒都愛用白糖,盜竊現金成槍支,屍體其實是活人,男性愛穿花衣裳,搶劫老是遇熟人。勸人雷雨天散步,輪滑送給前男友,再送機票坐飛機,保證都會出事故。共犯基本是傻逼,多事沒用放鴿子。救人總是救不活,堵車火災遇車禍。
【知識點簡析】
1、殺人基本都殺錯:具體事實認識錯誤。
2、投毒都愛用白糖:未遂犯和不能犯的區分。
3、盜竊現金成槍支:抽象事實認識錯誤。
4、屍體其實是活人:抽象事實認識錯誤。
5、男性愛穿花衣裳:不能犯和未遂犯的區分。本題很多學生都會問,在這統一解答。我國的傳統學說認為是未遂,德國通說印象說也認為是未遂。近幾年由於是張明楷教授命題,采修正的客觀危險說,認為是無罪。三者的區別在於,前兩種判斷方式是事中或者事前判斷,即在當時的情況下是否會讓人有危懼感,若有則未遂,沒有則無罪。後者則是事後判斷,事後認定在當時的情況下根本不可能侵犯到婦女的性的決定權,因此無罪。 另外,區別一下強姦男性和把男性當女性強姦,前者不成立強姦罪,後者即上述爭議。
6、搶劫老是遇熟人:未遂和中止的區分。搶到好朋友老同學之類不搶了,中止;搶到親戚家人不搶了,未遂。
7、勸人雷雨天散步,輪滑送給前男友,再送機票坐飛機,保證都會出事故:實行行為的概念。
8、共犯基本是傻逼,多事沒用放鴿子:(多事)共犯的過剩;(沒用)因果共犯論;(放鴿子)共犯的脫離。
9、救人總是救不活,堵車火災遇車禍:介入因素和未遂或者中止。
二娃和翠花剪不斷理還亂的愛恨情仇 複製粘貼了一些 [圖片未上傳成功]
1、法學青年問禪師:「我的前女友有了新的男朋友,可我還是對她戀戀不忘,始終放不下,怎樣才能拆散他們重新擁有她呢」大師淺笑,「這世上哪有什麼已經歸了他人的東西你還能繼續佔有呢」青年略一沉吟:「買賣不破租賃。」 2、法學青年向禪師訴苦:「我女朋友的父親覺得我是矮窮挫,不讓他女兒嫁給我,要把他嫁給一個高富帥,我該怎麼辦」禪師微笑答道:「如果你女朋友真的愛你,你大可不必擔心,這世上豈有一個人不想這麼決定,他人還能幫其決定的道理。」青年略一沉思,答:「表見代理。」 3、"老公,我睡不著,給我講個故事吧。」老公:「好吧。很久很久以前,有個青年,在檢察院工作,有一年,他決定司法考試。他考了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民法、商法……」還沒講完,老婆就睡著了。第二天,老婆又失眠了,於是老公說:「民法包括:物權法、擔保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一科還沒說完,老婆又睡著了…… 4、法學教授在課堂上講道:同學們,現在這社會啊,大案看政冶,中案看影響,小案看關係…話還沒講完,一同學猛地把課本摔在地上:請問,什麼時候看法律呢我不學了!教授指了指地上的書,意味深長的說:我看你還是把課本撿起來。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期末考試的時候肯定看法律…… 5、天若有情天亦老,人學法律頭髮少。青冥浩蕩不見底,憲法刑法和法理。桃花潭水深千尺,民商訴訟法制史。商女不知亡國恨,不過司考沒法混。風蕭蕭兮易水寒,律師書記大法官。一騎紅塵妃子笑,學完法律沒人要。
羅馬法是這樣規定的 英美法系是那樣規定的 大陸法系既不是這樣規定的也不是那樣規定的 我國沒有明確規定 但德國民法又是那樣規定的 合理但有局限性 合理在於啪啦啪啦 局限在於啪啦啪啦 所以本書認為是這樣的 但學界通說又是那樣認為的……所以 我認為……………
看題目就哭了系列
——《愛的春夏秋冬》
北京大學法學院2013級本科生《刑法分論》期中試題
考試時間:三小時
考試方式:開卷
考試範圍:刑法分則前四章
命題人:車浩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答題要點:簡要說明案中人涉嫌的犯罪及理由,並進一步分析其中可能存有爭議之處。題中時間系案情串聯需要,答題時以現行刑法為依據,無需考慮效力問題。
A市富豪陳大山於1997年創立經營大山集團,並育有兩子兩女,大女兒陳春、二女兒陳夏、大兒子陳秋、二兒子陳冬。陳春大學畢業後即進入大山集團,深得陳大山的信任,被任命為總經理。陳冬作為公司副總,協助陳春處理集團事務。陳夏自高中起即被陳大山送去美國留學。陳秋在A市國企順達商貿公司採購部工作。
大山集團以水果起家,但陳大山希望集團能夠實現多元化經營。為此,陳春從2003年開始努力拓展醫藥市場,投入巨額資金研發治療頭疼的新葯「真靈」,由於技術底子薄弱,屢試不靈,為了避免前期投入打水漂,又考慮到雖然成分不符但試驗結果對人體無害。於是,陳春同意了技術部門的建議,將試驗品包裝成治療腳臭的「真香」出售。萬萬沒想到,「真香」的市場反應出奇的好,實效遠遠超過了一般的腳臭葯。陳大山大喜,決定成立專門的製藥廠,由陳冬負責,擴大生產。為了籌措資金,陳冬決定以投資入股的方式向集團內部員工集資。在說明大會上,陳冬並沒有披露技術部門尚未搞清楚為何本來用於治療頭疼的「真靈」會對治療腳臭有奇效這一秘密。由於市場熱賣,前景可觀,公司員工紛紛出資並介紹親友加入。陳冬對此樂見其成,製藥廠籌得巨款後購入國外生產線進行生產。
2005年3月,陳大山決定由陳春負責將企業上市。期間,出現了個別患者懷疑因服用「真香」而出現腳部萎縮的問題。但是陳春認為這只是個例,在招股說明書迴避了「真香」面臨的藥理風險問題,公司順利上市。兩年後,關於「真香」的投訴越來越多。2007年6月,某國際公共衛生組織官員何番帶隊到大山集團調查,發現公司秘書米蘭竟是昔日同窗。陳春了解兩人關係後,向米蘭開出當月十倍工資獎金,要求米蘭與何番發生關係,米蘭為了幫助男友還清賭債而同意。何番與米蘭春風一度後,又提出長期保持性關係。米蘭拒絕,何番惱怒,表示要深查大山集團。陳冬找到米蘭,以偷拍的米蘭與何番的床照曝光相威脅,逼迫米蘭滿足何番的要求。無奈之下,米蘭又多次與何番發生關係,終因覺得對不住男友而服毒自殺。何番於2007年8月離開大山集團,調查中止。
米蘭的男友賀石得知女友自殺後大慟,深夜借酒澆愁,大醉後駕駛摩托車在環路上高速飆車,與剛剛回國駕車的陳夏相撞後受輕傷,被陳夏送進醫院。陳夏為賀石的頹廢氣質所迷,整日糾纏,並提出可介紹賀石進入大山集團。賀石假意接受陳夏表白,並加入大山集團,其實是想找到米蘭自殺的真正原因。陳夏回國後發現,因為陳大山信任陳春讓其主持集團業務,導致陳秋與陳春一直關係不和。陳夏勸說陳秋應該努力運用在國企採購部門的權力,幫助家族企業發展,以取得父親的信任。陳秋深以為然,在陳夏的建議下,2007年10月,陳秋代表順達公司以高價從大山集團訂購了1000噸水果。12月,在對「真香」的藥理風險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陳秋又與大山集團簽訂了大批量的「真香」採購合同,準備外銷。由於順達公司從大山集團採購的水果進價太高,銷路阻滯,大部分水果爛在倉庫中。而「真香」被出口到非洲後,部分黑人短跑健將因服用該葯而腳部萎縮,嚴重影響了奧運會成績,順達公司為此支付大額賠款。2008年11月陳秋被國企開除,回到了大山集團。
陳春、陳夏、陳秋和陳冬兄弟姐妹四人,在公司內部展開各種明爭暗鬥。陳春為了報復陳夏和陳秋的結盟,遂主動勾引賀石。賀石自己在外開設了一家大通公司,想通過陳春與大山集團簽訂合同,陳春懷疑大通公司的實力,賀石偽造了虛假的產權證明作為擔保,合同簽訂後賀石又將業務轉手給他人,雖然最後完成了訂單,但是陳春發現產權證明為假,不想再與大通合作。然而,此時的陳春已經在與賀石的感情中難以自拔,在賀石表示要自殘的威脅下,陳春只得同意繼續與大通公司簽單。陳夏發現賀石與陳春的關係後大受打擊,決定報復陳春。2009年5月,陳夏將陳春帶回家的公司核心技術信息外泄與大山集團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公司。陳大山發現陳春與缺乏實力的大通公司簽約,加之商業秘密外泄,對陳春非常失望,暫停陳春在公司的職務。賀石漸漸喜歡上了陳夏,遂向陳春提出分手,陳春急於挽留,向賀石透露大山集團正在與外資合作準備資產重組的消息。2010年4月,賀石在與大山集團股票停售前買入500萬元。
2011年2月,大山集團重組計劃失敗,股票復牌後不漲反跌,大山集團開始走下坡路。陳春酒後說出了「真香」的藥理風險和米蘭的自殺真相。賀石聯繫何番,以米蘭之死相威脅,要求何番重新調查「真香」。2012年5月,何番再次回到大山集團,深入調查後表示,「真香」危及人體健康的風險不是偶然性的而是對神經系統帶有難以逆轉的傷害。陳大山得知調查結論後極為震驚,一方面以提供給何番1%的大山集團的「乾股」為代價,要求何番不公布調查結論;另一方面重新重用陳春,讓其加大「真香」的銷售速度,打算在該品牌破產前最後斂財。陳春掌權後最後提出與賀石複合。賀石想到米蘭的死,決定報復陳春,在灌醉陳春後唆使何番冒充自己與陳春上床,陳春在醉酒狀態下誤以為何番是賀石,於是與何番發生關係,醒後後悔不已。賀石對其嘲弄挖苦,陳春衝動之下跳樓,未死但摔成植物人狀態。
2013年8月,賀石到醫院看望陳春時心生悔意,覺得不如讓陳春早日結束這種雖生猶死的狀態,於是拔掉陳春的輸液管。恰好此時,陳大山和陳冬到醫院看望陳春,發現後趕緊制止。陳大山、陳冬與賀石三人廝打在一起,陳大山在被賀石擊中鼻部後流血,昏倒在地,經搶救無效死亡。(鑒定結論:陳大山存在高血壓性並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因糾紛後情緒激動、頭面部受外力作用等導致機體反激反映,促發有病變的心臟驟停而死亡。)陳冬衝出醫院追打賀石,賀石跑到馬路對面出言辱罵陳冬,大叫:「有種就追過來!」陳冬被激怒,不顧紅燈橫穿馬路時發生車禍,被撞成重傷。(經交管部門認定,司機對此事故不負任何責任。)
2013年12月,陳秋主掌大山集團,聘請何番擔任顧問。賀石召開新聞發布會,將「真香」的藥物風險全部公開。大山集團四面楚歌。2014年3月,陳秋不得已申請企業破產,清算組進駐期間,陳秋與何番合謀,偽造了一份大山集團虧欠某國際公共衛生組織500萬元的債務。事發後陳秋、何番被警方帶走。賀石得知陳夏要出國,遂購買同航班機票,在飛機上向陳夏懺悔和告白。但是,因家破人亡而心灰意冷的陳夏,覺得一切因果皆出於賀石與自己的相遇,萬念俱灰之下臨時起意,謊稱身上有炸藥,逼迫機長飛往太平洋上某個小島,飛機改線後失聯。
每次期末考都是一次全新的立法,會出現一些匪夷所思的法律和一些腦洞奇絕的解釋。
剛剛看到有人貼了北大法學院13級期中考試,我貼一下期末的《愛的東南西北》,私以為這一篇意味更深長。這老師學法律不學編劇真是入錯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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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法學院2013級本科生《刑法分論》期末考試題
考試時間:四小時
考試方式:開卷
考查範圍:刑法分則
出題老師:車浩
答題要點:簡要說明案中人的犯罪及理由,並進一步分析其中可能存有的爭議之處,題中時間系聯繫案情需要,答題時以現行刑法為依據,無需考慮效力問題。
1977年冬天,中國恢復高考,周小東、吳小南、鄭小西和王小北經過激烈競爭,考入西京大學法律系。1978年春天入校,被分至同一件宿舍。四人志向各異,但都珍惜機遇,發奮讀書,同窗四載,互相砥礪,結下了深厚友誼。1982年大學畢業,周小東被分配至西京省政府辦公廳調研室工作,鄭小西留校任教,王小北被分配至市檢察院,吳小南則陰差陽錯進入國有鋼廠。四人約定各自努力奮鬥,每十年一聚。
轉眼幾年過去,吳小南成為鋼廠副廠長。1985年3月,西京著名「倒爺」蘇三找到吳小南,請其幫忙以統配價格批100噸鋼材,吳小南看在發小的情面上,為其弄到批條。一個月後,蘇三到吳小南家塞給其2萬元表示感謝。吳小南感到意外,幾番推辭之後收下,由此開始不滿穩定的收入,希望改變現狀。1987年,全國興辦起承包制,吳小南幫助蘇三取得鋼廠承包權,協定每年上繳國家200萬,超額利潤五五分成。一年之後,企業盈利400萬元,蘇三與吳小南商議,謊稱盈利300萬元,上繳200萬元後再分給國家50萬,實際餘利由二人均分。在吳小南的支持下,蘇三以此方法順利承包鋼廠五年。
1992年2月,鄧小平發表南方講話。國發印務公司試點股份制改革,吳小南調任該公司經理。上任伊始,即以蘇三名義成立另一家印刷廠,將國發公司的一部分業務轉介給該印刷廠,吳獲利數十萬元。半年後,吳小南對國企再無留戀,辭去公職,下海創業。憑藉多年經驗和人脈,迅速建立起多元化業務的小南集團。1992年12月,意氣風發的吳小南召集大學同學十年聚會。在聚會上,吳小南見到了畢業時分手的大學戀人莫小君,知悉莫小君已嫁給鄭小西,但因性格不合常年冷戰。此次聚會使得吳莫兩人舊情復燃,也讓一直暗戀莫小君的王小北黯然神傷。
1993年1月,莫小君向鄭小西提出離婚,鄭不同意。莫小君決然離開,搬至吳小南住處,兩人開始同居。鄭小西深受刺激,認為莫是嫌自己清貧,此時正值海南房地產大熱,遂決定也下海實踐一把,於是找到調任市發改委的周小東,謊稱父母手術需要錢,向周借款。2月,周小東從單位轉出30萬給鄭,囑其三個月內歸還。鄭小西攜款赴海南炒樓。1993年6月,海南房地產泡沫破滅,鄭小西全部賠光,無奈之下,只得向周小東謊稱自己已備好還款,但遭遇竊賊,被洗劫一空。周看出鄭撒謊,但基於多年同學感情不忍揭穿。吳小南得知此事,主動找到周小東還款解圍,但叮囑周對周鄭保密。
1997年香港回歸,時任副市長的周小東赴港參訪,結識了亞姐季軍樂菲並為之傾倒。樂菲的真實身份是P國間諜,與周小東春風一度後,以幫助家族企業去內地投資為由,向周小東索求關於西京省改革的國家秘密,周小東百依百順,向其提供。1997年10月,樂菲隨周小東回到西京後,周小東介紹樂菲到小南集團工作,雖不上班但領取薪酬。半年後,周小東始發覺樂菲身份,吃驚之下找吳小南商量,吳建議周除掉樂菲,消除仕途後患。1998年6月,周小東在遞給樂菲的酒中下毒,樂菲昏迷後,周誤以為樂菲已死,遂找來吳小南處理後事。吳小南開車將樂菲拉到郊外埋屍,樂菲最終因窒息而死。吳小南的埋屍過程碰巧被和檢察院同事一起郊遊的王小北發現,但他沒有驚動吳小南,反而借口勸同事換了路線,離開此地。
此事過後,周小南不近女色,全心工作,很快升任市長。2001年中國入世,一系列改革措施出台。周小東為吳小南提供信息,幫助其搶得與海外企業合作先機。在周的幫助下,吳用集團大廈作抵押,雖超出價值向數家銀行重複擔保,仍取得數十億貸款,償清借貸後企業加速發展,成為西京商業巨頭。2002年12月,吳小南再次召集畢業二十年聚會。自海南事件後回歸高校、已成為學界名流的鄭小西,見到吳小南和莫小君一起出席,心情鬱悶,借酒消愁。吳小南也感到難以面對昔日好友。王小北提議,讓兩人像大學時那樣打架出氣,吳小南表示,只要鄭小西能原諒自己,甘願被打。鄭小西借著酒勁,痛毆吳小南,吳不還手被打成骨折(輕傷)。鄭小西卻聲稱不寬恕,周看不下去,遂道出吳當年幫鄭還款一事,鄭小西懊惱離去,放言在不參加同學聚會。
2003年3月,SARS驚現西京城。吳小南決定聯合另一商界巨頭陳大山,開發研製抗SARS新葯。小南集團和大山集團聯手入主已經上市的某醫藥企業,分別為第一大和第二大股東。後因爭奪董事會席位,雙方翻臉成仇。吳小南通過媒體,誇大甚至捏造大山集團生產的「真香」藥品存在致命風險的消息。陳大山請示市委書記趙豐收(大山集團的後台)後,拋出小南集團為周小東代持部分股權的重磅炸彈。
2008年1月,吳小南被立案調查並採取強制措施,莫小君找到周小東求助。周小東決定兵行險棋,設計搬倒趙豐收。2008年5月,莫小君委託律師黃九以辯護人的身份會見吳小南,暗示其可暫作出不利於周曉東的口供,伺機再翻供。同時,周小東授意莫小君帶著錄音筆親自去找趙豐收,佯言吳願意倒戈出賣周小東,並以奧運場館附近的豪宅相贈。作為投靠趙豐收的投名狀。趙豐收已經通過公安局了解到了吳小南的口供變化,遂信以為真。接受了房間鑰匙。又為莫小君姿色吸引,遂以保吳小南平安為砝碼,向莫提出性要求。莫小君逼不得已只好答應。並訂好一家酒店。趙豐收和莫小君發生關係後頗為得意,誇耀自己在西京的勢力範圍,以及陳大山為其在P國購買別墅等隱私。整個過程都被周小東事前布置好的攝像機錄下,莫小君將錄音和視頻寄到西京省紀委。2010年1月,趙豐收被雙規後移交檢察院,由於趙豐收供述反覆,已經成為副檢察長的王小北指令下屬用手銬將趙的手和腳靠在一起,保持該姿勢一夜之後,趙豐收全部招供。
王小北明知吳小南可能涉嫌犯罪,但基於同學感情,決定對吳小南做不起訴處理。2012年5月,周小東升任西京省副省長,作為趙豐收的老領導,西京省委書記孫天宇知道趙的落馬與周有關,且聽聞周昔日與某亞姐的交往,決定通過吳小南徹查周小東。2012年10月,小南集團被人舉報捲入「地溝油」事件,吳小南再次被捕。公安局刑警李大和王二奉命到吳小南家搜查。因西京堵車,兩人坐地鐵前往,不料被4號線上的慣偷錢四盯上,李大放在衣服里的200元錢和搜查證被偷走。兩人到了吳家後,莫小君要求出示其證件,兩人這才發現搜查證丟失,莫小君懷疑其身份,遂取水果刀威脅和阻攔,李大強行制服莫小君,王二進入屋內搜查,最後取走莫小君的筆記本電腦等物品。
莫小君找到公安局的朋友江五,想將扣押財物取回。江五疏通關係未成功。只得將部分扣押物品偷出,準備第二天交給莫。回家後,江五又臨時起意,將筆記本留給兒子江小五使用,把其他物品交給莫小君時,聲稱筆記本暫未發現,江小五在將筆記本拿給鄰居侯六修理時,被侯六發現了電腦內隱藏的趙豐收和莫小君的性愛視頻,侯六查到該視頻的男女身份後,給莫小君打電話,要求莫小君帶5萬元現金換回視頻。莫小君被迫答應,帶錢到候六家後,卻被人從背後打昏後強姦。
莫小君醒後報案,案件被移送至檢察院,王小北聞知莫小君受辱,又見侯六拒不承認,難耐怒火,在訊問侯六的過程中使用暴力,致侯死亡。檢察長曹明向來器重王小北,為了保護他,讓法醫白七開了侯六心梗突發的假證明,按照一般違紀行為對王小北予以降職處分。兩個月後,網上忽現當年莫小君和趙豐收的性愛視頻,經查,系江小五放到色情網站「天國樂土」上,且已通過會員收費獲利數萬元。江小五在被捕訊問中,坦白自己當初打昏並強姦莫小君的經過。王小北這才知道冤枉了侯六,心灰意冷,自覺在機關內再難容身,遂辭去公職,下海做了律師。莫小君亦在視頻流出後失蹤。
2013年,中國掀起反腐風暴。西京省委書記孫天宇退休。鄭小西在西京省檢察院掛職結束後繼續留任,被委派為吳小南專案組成員之一。案件調查進入深水區,但吳始終不肯供認與周小東相關的情況。周小東希望救出吳小南,也為自己的仕途擔憂,他認為破局的關鍵在於剛剛退休但仍對西京有重大影響力的孫天宇。周小東從孫天宇原秘書羅八處了解到,孫退休後痴迷德州撲克,但遍訪高手不得。2014年9月,周小東經人引介,認識了一個剛從海外歸來的面容已毀但牌技高超的「賭王」石賀,遂組局邀請羅八打牌,期間石賀利用千術騙取羅八5萬元,羅八懊惱之餘,將石賀引薦給孫天宇。石賀時輸時贏,按周小東計劃自然地輸給孫天宇百萬餘元。孫已通過羅八知悉石賀的背後是周小東,對此心領神會。
2014年10月,周小東拜訪孫天宇,請孫在吳小南案上幫忙,孫天宇允諾。11月20日,周小東接到鄭小西電話,得知吳小南知道莫小君受辱失蹤後受到刺激,精神瀕臨崩潰,開始供出為周小東代持股份系「乾股」等問題。周小東聞訊後半晌無語,明白大勢已去。12月29日,周小東、王小北和鄭小西突然接到失蹤兩年的莫小貝的簡訊。信中表示,當年對不起鄭小西,也明白王小北的心意,但與吳小南確系真心相愛。一系列事件讓自己身心俱疲,本已無顏再面對吳小海和眾同學,可是人生不能總是逃避。莫小君祈求三人念在同學一場,協力救出吳小南。同時向三人發出聚會邀請,相約一起跨年夜,以紀念畢業三十年。
2014年12月31日下午,準備會後赴約的周小東,在會議上被紀委人員當場帶走。當晚23時許,莫小君站在西京廣場觀景台上,靜靜地等待燈光秀和昔日同窗的到來……
問案中人的刑事責任。(本題100分)學生:「老師,您出的這道題不科學,都2015年了,哪還有人借牛耕地?」
民法老師:「告訴你,就算到了2115年,也得借牛耕地,而且還得借母牛,要不我怎麼考孳息?」
法律修改一個字,半個圖書館成廢紙。
鍾秀勇和范冰冰
接觸說 v. 插入說
1.情到濃時啪啪啪,對方要麼是同性,要麼未滿14歲(但長了張20歲的臉),要麼發現原來黑夜中那個熟悉的身影不是老公而是隔壁家的王二狗。
2.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一大家子總是一起坐車,然後一起出車禍。對,就是這麼倒霉。學了繼承法,媽媽再也不用擔心我記不住天干地支了。
3.千萬不要買牛,第二天一定會被雷劈。房子同理。如果是大宗貨物,路上一定會翻車。如果是海運,一定會觸礁。所以不要做貿易,還是做宅男好了。
4.不要相信名叫張三李四王五趙六的人。
仔細看了一下題目,是要寫小說。大家一直玩司考梗可能沒有幫助。
我決定做一點實際貢獻,如果覺得好,記得支付改編費哦,量大從優。
因為不知道是什麼類型所以分類討論:
1.家庭倫理
二狗疲憊地回到家裡,看到桌上赫然擺著一張簽了字的離婚協議。翠花的東西都不見了,房間里空落落的。
協議邊上還有一張便簽,上面寫著:「離婚吧」
二狗絕望地拿起手機,撥通了翠花的電話,沉默良久,顫抖地說:
「離婚協議不能解除婚姻關係,我們什麼時候去民政局把手續辦了。房產是我父母首付,我們共同還貸,你去看那個婚姻法解釋三。。。。」「嘟嘟嘟...」
2.言情
「歐巴,你愛我嗎?」翠花嬌羞地窩在二狗胸前。
「傻姑娘,你說什麼呢。當然愛啦。」二狗寵溺地摸摸翠花的頭。
「那歐巴,如果我和你媽同時掉到水裡你救誰呀?」
「兩個都救吧……」二狗露出了為難的神色。
「只能救一個呢?」翠花不滿地噘起了小嘴。
「我媽。我們還沒結婚,如果你落水不是我造成的,我對你不存在法定或約定的救助義務,但我對我媽有法定救助義務,如果我不救她,我就是不作為侵權……哎,翠花,翠華你別走啊」
3.恐怖
司考成績:359
4.懸疑
男性屍體赤裸地暴露在荒山裡,有被侵犯的痕迹。胸口的槍傷,大腿的刀傷,脖子上的勒痕,究竟是哪一個將其置之死地。
到底是無罪,故意殺人,過失殺人,故意傷害,還是侮辱屍體,是對象不能犯還是強姦未遂?
盡在這一期,走進刑法……
如果想寫的是關於法律圈子裡的故事,講真,沒學過沒經歷過還是有點難度。不過律政小說又不是庭審紀實,也不是給學法的人看的,題主大膽寫,寫完我給你點個贊
補充一個,看到有回答提到何以琛,好吧,其實關於何以琛也是有一個梗的......
某日考《國際法》前的一天晚上,一好友在朋友圈裡發文,希望第二天國際法高分飄過,並配圖為何以琛,意在請何以琛保佑(小說中何以琛是國際法專業的,並年紀輕輕成為合伙人...)
另一朋友則在底下回復,其實請何以琛保佑並沒有什麼卵用,因為......
「別人背的是那本劇本,而我們背的...是整本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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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沒有人說這個梗!!
老師上課說:「你們一定要處理好和同學之間的關係啊。要珍惜現在的同窗情誼。」
同學問:「是因為大學會結識到人生中最美好和最最真誠的朋友嗎?」
老師悠悠地回答說:「並不是,是因為你們以後進入工作了啊,都是一幫同學帶著一幫同學去抓另一幫同學了,還有一幫同學等著你找他辯護,一幫同學等著你去給他作伴呢。」十年前大家都在同一片屋檐下讀書學習,吃喝拉撒睡,彷彿是個大家庭。
十年後……
一幫同學在計劃怎麼抓一幫同學,
一幫同學在思考怎麼撈一幫同學。
一幫同學在高樓里管著一幫同學,
一幫同學在高牆裡關著一幫同學。
一幫同學在庭上起訴著一幫同學,
一幫同學在庭上開脫著一幫同學,
一幫同學在庭上審理著兩幫同學。
老梗了,多添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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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之前寫的關於西政的文章
https://zhuanlan.zhihu.com/p/25219655
法律其實挺有趣,這還有幾個回答
法學青年和禪師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8805774/answer/163346995反革命罪二三事
http://www.zhihu.com/question/35583826/answer/124590076強姦是深深的猥褻,猥褻是淺淺的強姦……
別的專業搞複習,查漏補缺;
我們專業搞複習,開天闢地。一幅畫一定要賣給好幾個人……
一棟房一定要賣給好幾個人……
狗一定會咬人……
有人借了東西就一定會把它偷偷賣掉……
你遺失的東西一定會走在大街上發現……
東西一進倉庫肯定要毀……
有人幫工就一定會有人受傷……
一旦受傷肯定是勞務派遣工乾的……
一說到繼承,就非得好幾個人一起死……
一說到死人,就好多繼子養子小保姆出來爭財產……
一說到借債,一定會有人站出來擔保……雖然最後債肯定會還不了……
債務人肯定不還錢,還肯定得轉移財產或者有到期債權怠於行使……
定合同的時候總有未成年人……
定了合同一定不好好履行……
租房的人一定會轉租……
訴訟代表人一定不能推舉出來,一定要做死等法院指定……
法院就喜歡案子轉著玩……
原被告就是不喜歡按時到庭……
—————民訴增加7.3——————
民訴一開,肯定有人不老老實實在期限內提管轄權異議……
超期提管轄權異議往往都很有道理……
結果都被法院駁回……
所有當事人都不在舉證期限內好好舉證,非要期滿再申請延長……
結果都被法院駁回……
總有當事人在庭審期間再拿出新證據……
往往會被一頓訓誡,甚至罰款……
結果這種證據居然還能用……
好憤怒的一個……延期審理是決定……是決定……是決定……
沒有當事人一審以後就不上訴了……有了不上訴了肯定是法院發現自己判錯了,問你該怎麼辦……
一上訴肯定發現一審有漏判的請求,否則就是他又有了新的請求
問你該怎麼辦……
……………………………………………………………………………………………………………………………………………………
大家都是刑法重口味,誰讓我是民法民訴的小清新
…
贊多了再補充
律師到底有多重要
在律師竭盡全力的辯護下,被告人終於被宣布無罪釋放。
在法院門口,律師問被告人:「你已經獲得釋放,我們即將分手了。現在請你最後向我說實話,你是否真的犯了罪?」
被告人回答:「律師先生,當我在法庭上聽到你為我作精彩的辯護時,我剛剛明白,我原來是清白的。」
評論:「當時發生了什麼;我們認為當時發生了什麼;證據證明當時發生了什麼;這是不同的三件事,法律只承認最後一件。」
老闆與律師
一個肉店老闆在路上碰見了他想去找的律師。
他問道:「如果一隻狗偷吃了別人的東西,那麼這隻狗的主人是不是要替自己的狗賠錢?」
律師回答:「那是當然的了。」
肉店老闆:「你講話算數嗎?」
「當然!我是專門從事訴訟的律師,我講話是有法律依據的。」
「那麼,請你付給我十塊錢吧,因為你的狗偷吃了我的一塊肉。」
律師笑道:「好,我同意。但是,你要知道,我是律師,凡是向我諮詢每次收費二十塊錢,所以你必須先付給我二十塊錢,扣除我賠償你的十塊錢之後,你還應付給我十塊錢。」
評論:再狡猾的狐狸也鬥不過好獵手。律師是狐狸的祖宗。
法律人的艱難
某法科考研學生給某同學的留言:最近背了幾天《刑法》分則,頗得意,見誰都想判他幾年。路上,一隻大黑狗撞了我之後揚長而去,我下意識就對自己說:交通肇事後逃逸,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絲毫不管它還有沒有7年的活頭。走了幾步又補充:估計不滿16周歲,不予追究。後來又仔細一想,當時判得太草率了,它喝酒了嗎?吸毒了嗎?戶口是國內的?不是國內的,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嗎?有同夥嗎?有同夥的話,是否是起主要作用?是累犯嗎?在假釋期間嗎?是否是初犯?精神正常嗎?是軍犬嗎?此外還有一些沒有寫在書上的潛規則,比方說是高幹寵物嗎?動物保護協會是否有干涉司法的電話打來?是否有某領導的批示?最高檢和最高法有沒有新的司法解釋出台?目前的刑事政策已經是寬嚴相濟了,是否還得給予重判?要是它把狂犬病毒蹭在我身上,那是不是要數罪併罰呢?有太多、太多的因素還沒有考慮到,所以說不要瞧不起搞法律的,說他們就是背了幾本書而已,其實不比造原子彈輕鬆。
評論:如果你有還在準備司法考試的朋友,請對他好點。
公訴人與律師
公訴人問證人;「你剛才說案發那天你去拜訪了被告,那麼他說了什麼?」
「反對!」辯護律師說:「提問不符合程序!」
接著,公訴人和律師就這句提問是否符合程序的問題辯論了足足一個小時,最後法官裁決:反對無效,證人必須回答這個提問。
證人答:「沒說什麼,當時他不在家。」
評論:本事同根生,相煎總太急
手盜竊,不是人盜竊
這是一起盜竊案。
辯護律師說:「被告只是把右手伸進窗戶偷了幾件東西而已。他的右手不等於他整個人,怎麼能因為一隻右手犯了罪而懲罰整個人呢?」
法官最後判決:「辯護意見有理,予以採納。判決被告的右手一年徒刑。被告是否隨右手一起入獄,由他自己決定。」
律師飛快地幫被告把裝在右臂上的木製假手卸下來交給法官,然後拉著只有一隻手的被告揚長而去。
評論:對於律師說的話,請永遠保持警惕。
好了還是沒好?
兩個久未見面的老朋友在街上碰到了,其中一個拄著拐杖。
「你怎麼了?」另一個關切地問。
「我六個月前遇到了車禍。」
「這麼嚴重,現在還用拐杖!」
「醫生認為可以丟掉了,但我的律師認為還不行。」
評論:對於律師而言,就是在規範允許的範圍內,將當事人的利益最大
法律的成本在哪裡
一位校友在德國留學期間,在一家圖書館,錢包被扒手竊走,包里有20歐元。他不準備報警,可是圖書館的保安卻報了警,不到5分鐘,一位女警察趕到現場,問了情況,便請他做筆錄,女警察說:「圖書館的自動安全系統已經錄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將小偷的照片張貼到全區各個警察局。如果乃找不到小偷,我們會把錄像帶送電視台反覆播放,直到破案為止。」
「我看算了,只有20歐元,不必興師動眾。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費的代價也太大了。」他對女警察說。
「不!我們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講值不值,而法律的尊嚴不能用金錢衡量。小偷觸犯了法律,就必須受到法律的懲罰。」女警察嚴厲地說。
結果,當電視台播出小偷偷錢錄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網了。
評論:不計法律成本的國家和地區,付出的成本反而小,而報案難或不願報案的國家或地區,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代價。法律需要被信仰。
律師收費
一個配鏡師教一個新上崗的僱員如何向顧客要價。
當你給顧客配眼鏡時,如果他問多少錢,你就說「75美元」
如他的眼睛沒有顫動,你就說:「這是鏡架的價格。鏡片50美元。」
如果他的眼睛還是沒有顫動,你就補上:「每片」。
評論:法律服務收費亦需審時度勢、隨機應變。
人心險惡
加州的一個小鎮發生了一宗銀行搶劫案,搶匪才剛剛把錢藏好,就被警長逮捕了。由於搶匪是從太平洋的那一邊偷渡過來的,又不會講英文,警長只好去請麥克阿瑟來當翻譯。經過一陣疲勞轟炸式的拷問,搶匪堅持不肯說出錢藏在那裡。沒辦法,警長只好扮起黑臉,咆哮地叫麥克阿瑟告訴搶匪:「再不說,把他斃了!」
麥克阿瑟忠實地把警長的意思傳達出去。大概翻譯得太好了,搶匪嚇得語無倫次:「錢在鎮中央的井裡,求你叫他饒我一命。」
麥克阿瑟轉過頭來,神情凝重地告訴警長:「這小子有種,寧死不招。他叫你斃了他吧。」
評論:人心險惡,所以法律在設置權利與義務的規範時,將每個人假設為「賴皮」。
搬運工一枚。同學做題的時候說的:親屬繼承法題目中第一行出現的人物,第二行基本都死了。
梗太多了好嘛
每個人都變成了段子手,每個老師都是優秀的編輯小說家(請給我從上到下的萬丈光芒謝謝)
刑法主角是某某人以及聞名遐邇的翠花等花系列和二娃等娃系列。尾隨跟蹤多天想要強姦,小樹林里按倒都是戴假髮的大鬍子男 ?? ? ,想要殺人認錯了都會發現是自己的爸爸叔叔伯伯哥哥舅舅……(自行腦補各路親戚),搶奪的都會搶到金首飾覺得不是真的不值錢扔回來對受害者噼里啪啦一頓揍(哪裡來的自信你說(??ˇ?ˇ??)),搶劫到手發現錢少諷刺被搶劫者沒錢出來混啥,對方馬上從鞋底帽子里襪子里不明物體里掏出數以萬計砸過去揚長而去,有錢就是好啊……限制自由總會出現對方在睡覺,對方喝酒了巴拉巴拉,把房間門一鎖,拿完東西把門打開還沒醒。打人或者懟人或者踢人,對方總是特殊體制,我溫柔的懟~啊!真懟死了!!總有真軍警冒充軍警招搖撞騙(咋想的?_?)……其他就不列舉了厚……
憲法總是被黑的最慘,大一至今流行憲法是個禪……反正如此高貴冷艷的科目,就是最沒用的已然是共識,憲法從來沒去上課期末考試用樸素的情感也答得挺好的(?′ `?)
but我是愛憲法的!
民法主角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寅癸…以及abcdefg…忘不了物權老師永遠在用恨鐵不成鋼懶得搭理的眼神,諷刺的對俺們說,請不要用你們樸素的情感暴露智商!(っ╥╯﹏╰╥c)
國私國經就是若干國之前的無盡糾葛,某國飛機承運一國貨物,在另一個簽訂協議,經又一國轉運,在哪國發生什麼什麼,目的地在某某國。分享一個國私期末考試案例,rose某外資企業高管,擁有英國房產若干,美國存款無數,(記不清了)居住中國,中國其他財產巨額……tom是其上司,財產狀態更佳,對rose傾慕已久,各處都很照顧。但是天有不測風雲,rose突然身患癌症,意志消沉,生無可戀。tom不離不棄,服飾在病床左右,悉心照顧。rose大為動容,同時感觸錢財乃身外之物。不久後,醫生通知病情惡化,有生命危險,rose立下遺囑,將自己的所有財產都贈給tom。遺囑立下之後數日,rose恢復健康,為慶祝重生,前往法國旅遊,遇上了英國女孩傑西卡,兩人迅速墜入愛河,並且前往荷蘭結婚,婚後rose癌症複發,迅速死去。此時,傑西卡與tom就遺產問題發生爭議。(當時大家都被案例華麗的用語打動了,以及暈暈乎乎繞完了)
類似的太多了,之前北大刑法期末卷子可以搜來看看,不粘鏈接了。
當然,最大的梗當然是學生了,當初剛進大學一臉青澀,滿眼稚嫩,隨便就能臉紅心跳。現在大家在飯桌上隨便討論碎屍案都習以為常,在重口味劇情里緬懷逝去的曾經。好好的看個電視劇裡面有涉及司法程序錯誤就會被揪出來批鬥,從此秒變路人。遇到不講法的激進言論都鄙夷之並且口誅筆伐,比如前面我沒有被人販子應該判死刑刷屏反而是被不應該判死刑刷屏了,對各種新聞事件敏感和聯通的一比(°ー°〃)。
上述可能略有誇大,但大概齊是這麼個意思——
法學就是一個讓人高冷而睿智的專業(認真臉)。
刑法老師段子手,自古卷二多奇葩;欲殺某甲殺某乙,欲奸屍體奸活人。
民法出題豈甘後?推定先死考繼承;借牛耕地牛必死,死前還要生小牛。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EwMTg1NQ==mid=204113017idx=1sn=aaa84da8d59a4ac57f33a8daea411949#rd
我永遠忘不了大RUC Law School的期末試題
還好我技高一籌前前後後看過「神醫喜來樂」四五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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