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 法自然還是,道法 自然?

請諸位道長一解在下的困惑。


最符合古人斷句習慣:

道→法→自/然

注意:這裡有兩次斷句——

(1)道→法→自→然

主要強調的是『自然』一詞作為單個字的意義。

(2)道→法→【自/然】

即常見的:道→法→自然

因為在《道德經》里,『自然』是一個專有名詞,指自然而然,順勢而為,不強求,不干預,無為,順其自然。


造字原則上從表形、表意到形聲。除極個別的例外,都是一個漢字一個音節。一個字一個音一個意義。

例如:

崇:嵬高也。(《說文?卷九》)(崇:山嶺巍峨高聳)

高:崇也。(《說文?卷五》)

如今:單音節變為雙音節——崇高。

這樣的後果——

一看到「崇高」,就忘記了「崇」、「高」作為單音節字的時候。

同樣:一看到「自然」,就理所當然忘記「自」與「然」作為單獨一個字的意義。

讀古文,特別是先秦諸子百家著作。最好的方法就是以字作為最小的斷句單位。

子貢問:師與商也孰賢?
子曰:師也過,商也不及。
曰:然則師愈與?
子曰:過猶不及
——《論語·先進》

(1)師與商:

,顓孫師,字子張。,卜商,字子夏。

(2)愈:勝過,強。

(3)與:歟,語氣助詞,表示疑問、感嘆、反詰等語氣。

(4)過猶不及:

過:過分。

猶:像,如同,猶如。

不:表否定。

及:從後頭跟上;趕上。

如今我們喜歡「不及」連用——
表示:趕不上;比不過;水平不夠……

「過猶不及」到如今則演變成一個「成語」——
表示:形容事情做得過頭,就跟做得不夠一樣,都是不合適的。

「過猶不及」的反義詞就是「合適」。

儒家的思想中的『萬金油』。

中庸,居中。對人對事,不偏不倚。 堪稱馬克思『一分為二』之『辯證主義』。

中庸這個原則是我見過最無敵最無恥最全面的價值評判標準。

以後你若評論某件事,只需『一分為二』,屢試不爽的答題方式。

但是本人最討厭的就是這個觀點。

比較喜歡偏愛偏見。

沒有偏見偏愛,便沒有藝術。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曰,強為之名曰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道德經?二十五章》

一、道→法→自/然

1、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曰,強為之名曰

2、法:效法。

3、自:天賦的,非外力的,固有的,本來的,本性。

自:鼻也。象鼻形。象形字。

自:本義——鼻子,是自己身上的器官。引申一下:自己。再引申天賦的、本性、固有的、原本擁有的,不依靠外力獲得的。

4、然:這樣。

然:燒也。從火肰(rán)聲。?(rán),或從艸(cǎo)難(nán)。如延切〖注〗臣鉉等曰:今俗別作燃,蓋後人增加。臣鉉等案:艸部有?。注云艸也。此重出。(段玉裁:俗作燃。非是)

然:本義——燃燒。若火之始然。——《孟子》

(1)明白。

雖有明智,弗能然也。——《淮南子·覽冥》

(2)照耀。

然目之綺,裂鼻之馨。——楊衒之《洛陽伽藍記·正始寺》

(3)認為…對;同意。

廣以為然。——《史記·陳涉世家》

(4)形成

其禍將然。——《大戴禮記》

(5)錶轉折:但是,然而。

然不自意能先入關破秦。——《史記·項羽本紀》

(6)代詞:這樣。

雖有槁暴,不復挺者,輮使之然也。——《荀子·勸學》

(7)…的樣子

其聲嗚嗚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訴。——蘇軾《赤壁賦》

……

二、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

道效法一種『自然而然』的規律;保持『自然而然』的狀態。

保持自己本性的、固有的;根據自己的自然生長狀態正常成長,不干預萬物。

所以最終我的斷句是:

人法地,
地法天,
天法道,
道/法/【自/然】

道以自然而然為法

道效法自然而然

換一種說法就是

道,無為。

『無為』不是『不為』。

總之你要在理解『自然』之前,知道它們是分開的。就像文中開頭的崇高一詞。

就這樣,自然而然,不要強行干預。

一句話:戒干預。無為而無不為。


袁行霈評陶淵明《歸園田居五首》聯句「久在樊籠里,復得返自然」條:

意謂復得脫離樊籠,而回歸自己本來之天性,亦復得以自由也。

樊籠:關鳥獸之籠子,比喻世俗社會市廛生活。

自然:自然而然,非人為之自在狀態。

《老子?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五十一章》:「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老子?六十四章》:「以輔萬物之自然不敢為」。

淵明所謂「自然」乃是來自老莊之哲學範疇。此處與「樊籠」對舉,又有「自由」之意。

在樊籠里,須適應虛偽機巧,既不自然亦不自由;脫離樊籠,歸田隱居,則既得自然復得自由矣。

「返自然」或釋為返回大自然、自然界,非是。

淵明所謂「自然」並非指與人類社會相對之自然界,而是一種自在之狀態,非人為者、本來如此者、自然而然者。


關於本人對『自然』的解釋

簡直在逼我像漢儒一樣注經了?簡直在把《道德經》神秘化?

『道』就是老子的認識論而已!

名著本來沒什麼,就是因為解釋的人多了,也就成了名著。

就像哈姆雷特,真的有一千個嗎?莎翁在創造這個角色時應該只有一個主題傾向吧!

1.道法自然

道效法『自然』;道以『自然』為法。

拜託,我從沒有說過『自然』比『道』還高一級。

如果我換一種解釋也許你就不這麼認為了!

道任其自然。

我這裡翻譯為『效法』或『以……為法』,只是它的字面意思。真正的意思就是任其自然。

為什麼有些人認為『法』字不能解釋為『效法』或『以……為法』呢?

那是因為有一個觀點一直在他的腦海中: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地母。
吾不知其名,
強字之曰:道。
強為之名曰:大。

既然道是先天地生,是天地之母,那它就不能『效法』任何事物。

有人看到我的『道效法一種自然而然的規律』,就來問『道是萬物的起始,它怎麼還能效法規律』。我後面不是還有解釋嗎?求你們從頭到尾,不要帶個人情緒心平氣和仔細看一遍。如果解釋得不合你意。你可以自己說出你的金玉良言。我的觀點又不能代表你,不是嗎?況且我的答案又不代表『正確』!一孔之見而已!

道效法一種『自然而然』的規律;保持『自然而然』的狀態。
保持自己本性的、固有的,根據自己的自然生長狀態正常運行;且不干預萬物。

通俗點來說,道就是獨立運行於天地萬物之間,什麼都不強行干。

這裡強調了兩個層面:一是道;一是道對萬物。

【道】

對自己:作為起源,必須遵循自己自帶的一套運行法則或規律。

對萬物:道不能干預萬物自然生長。萬物創造出來後也有自己的『道』。此道非彼道也,但有交叉。交叉之處就是『什麼都不強行干,自然而然』。

【萬物】

萬物自道衍生出來後。萬物也有自己的『自然而然』。魚只能生存在水裡,不能離開水。這就是它的『自然而然』。人餓了要吃飯,這就是一種道,也是人的『自然而然』。不強行藉助外物干預自我生長,不要『拔苗助長』。

原文不是說了嗎?

『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它也有一種運行法則。就是『自然』。

『道法自然』就能被說成是『自然』比『道』還高一級嗎?我不知道為何得出這種結論!

照部分網友的觀點推論:

既然『道』是萬物之始,那『道』就不能『法自然』,而是『道』控制或制定『規則』來讓萬物遵循、讓萬物取之為法。

2.自然而然

『自然』指自然而然,順勢而為,不強求,不干預,無為,順其自然。

這個【自然而然】也像『道』一樣虛無飄渺。是【道】固有的運行法則。

作為【道】它也有自己附帶的一套運行法則或規律。或者說一種『狀態』。我把它叫做『自然』,即『自然而然』。

而萬物則為道衍生出來的,降生時也自帶一種『固有屬性』。

對【萬物】來說『自然而然』就是遵循自己『個體固有的運行法則』加上【道】規定的『最大法則』。

這就是我對『自然而然』的解釋,主要針對【道】及【萬物】兩個對象。

以上所有關於『自然』的觀點都是本人從頭到尾看過《道德經》之後,結合全文、前人提煉出來的。

如果你對該解釋有疑問?最好的辦法就是:

一個晴朗的午後

清茶一杯

打開《道德經》

……


論《老子》「無為」思想的內涵

人們一提到《老子》這本書,立刻會聯想到它的「無為」思想,然而「無為」思想不僅僅是指順應自然、依據規律行事,它還有更豐富的內涵。像無欲知足,辯證,平等,反戰,各司其職等,可以說是一個思想收集者。縱觀《老子》八十一章,其中有53章直接提到「無為」或句中隱涵「無為」思想。《老子》的「無為」只是一種手段,「無不為」才是其真正的目的。

一、體任自然,按規律行事,戒干預

《老子》的「無為」思想,最普遍的一種解釋就是:順其自然,遵循規律,不干涉事物,讓事物自行發展。對於統治者而言則須:戒干預。故二十九章雲「天下神器,不可為也。為者敗之,執者失之」;五十七章「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六十四章「為者敗之,執者失之,是以聖人無為故無敗,無執故無失」;七十五章「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所以統治者要取得天下就得「無事」,不要強行給人民增加更多的徭役,增加更多的賦稅。要做到「希言自然」,少發政令合於自然,這樣人民就有時間,有物力做自己的事情。

統治者還要摒棄主觀意志和成見,重視民意,順民心,仁民愛物,做到「恆無心,以百姓之心為心」,這樣就能使人民復歸純樸,更有利於維護自己的統治。

其次,對於大千世界來說:我們則要按照事物自身的發展規律來行事。我們不能「制天命而用之」,要「知天命而用之」。因此「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十章「明白四達,能無為乎?生之畜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真的大德就是讓萬物生長繁衍,生養而不據為己有,使之繁盛而不自炫其能,讓其成長而不充當主宰。每個事物既然存在,就有它存在的理由與自己的途徑,如果我們任意干擾,很可能揠苗助長,最終竹籃打水一場空。天行有常,我們只需要了解萬事萬物的「常」,不要去做一些多餘的事,所以六十四章云:聖人「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當我們明白了這一大道理,就會懂得「人之道,為而弗爭」;知道「無有入於無間,吾是以知無為之有益。不言之教,無為之益,天下希及之」。

二、無欲知足,虛靜忘我,望盡天下路

「無為」的另一內涵就是「無欲」。所以一章「故常無欲,以觀其妙」;三章「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十二章「聖人為腹不為目,故去彼取此」;三十八章「是以大丈夫處其厚,不居其薄,處其實,不居其華」;六十四章「聖人慾不欲」。《老子》書中屢次言及「無欲」,實則「無欲」也不是真的說我們不要有慾望,這是不能「名」與「實」坐實來看的,正如《楚辭》中的「美人香草」一樣,都是「名不副實」。「然無欲實即寡慾。蓋《老子》之意,仍欲使民『實其腹』,『強其骨』。人苟非如佛家之根本絕滅人生,即不能絕對無欲也。故即在《老子》之理想社會中,尚須『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則其民非絕對無欲明矣。《老子》之意,只使人『去甚,去奢,去泰』。」

我們不僅要寡慾,還要「知足」:九章「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銳之,不可常保。金玉滿堂,莫之能守;富貴而驕,自遺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也」;十三章「寵辱若驚,貴大患若身。……寵為下,得之若驚,失之若驚」。我們不但對於物質財富要學會知足,而且也不要把名利看得太重,不然當你失去的時候,你就會「失之若驚」。如果我們被慾望左右,很可能陷入萬劫不復的道路,因為「罪莫厚於甚欲,咎莫憯於欲得,禍莫大於不知足」。惟有「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

我們又如何能做到寡慾呢?《老子》的方法是「無身」,通過「心齋坐忘」進而忘我。十三章「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故貴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托天下」,只有願意忘我治理天下的人,才能把天下交給他;只有不顧自身來治理天下的人,才可以把天下託付給他。「無身」就是要忘我,忘身,忘掉外物的干擾誘惑,「致虛極,守靜篤」儘力達到心靈空明的極致,堅守清靜的最佳狀態。一心一意追求自己的理想,獨自堅持追求自己的「道」。保持一顆赤子之心,去掉一顆機心。故十九章雲「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見素抱樸,少私寡慾」。但是當你堅持追求自己的「道」時,往往顯得和眾人格格不入,故二十章雲「眾人皆有餘,而我獨若遺。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獨昏昏。俗人察察,我獨悶悶。澹兮,其若海;飂兮,若無止。眾人皆有以,而我獨頑似鄙。我獨異於人,而貴食母」。但是也不要氣餒,「夫唯無知,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則我貴矣。是以聖人被褐而懷玉」。不要擔心人不知我,方知古今之成大事業、大學問者必「獨上高樓,望盡天涯路」。

三、無為而無不為

《老子》的「無為」思想,其實並不是別人說的消極的思想,反而卻是一種大智慧。「無為」其實也是一種「為」,一種「無為之為」。「無為」是手段,「無不為」才是目的。故二章「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三章「使夫知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七章「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十五章「夫唯不盈,故能敝而新成」;十七章「悠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三十二章「道常無名,朴雖小,天下莫能臣也。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三十四章「萬物恃之而生而不辭,功成不名有,衣養萬物而不為主。……是以聖人之能成大也,以其不為大也,故能成大」;三十七章「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三十八章「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四十七章「聖人不行而知,不見而名,弗為而成」;四十八章「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為。無為而無不為。取天下常以無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五十七章「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朴」;六十三章「聖人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可見聖人「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為他人謀利,最終自己卻獲大利;不追求名利,名利自來;不追求王位,卻得到天下人的擁護。

「無為」其中一個手段就是不自我表現。因此八章雲「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夫唯不爭,故無尤」;二十二章「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二十四章「自見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無功,自矜者不長。……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五十六章「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六十六章「江海所以能為百穀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為百穀王。……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六十八章「善為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弗與,善用人者為之下」;七十二章「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七十三章「勇於敢者則殺,勇於不敢者則活」;七十七章「聖人為而不恃,功成而不處,其不欲見賢邪」!

四、相反相存,物極則反,對立統一的辯證思想

我們閱讀《老子》五千言,往往會被其言簡意賅的微言大義所折服,其蘊涵的豐富辯證思想就是最耀眼的一位。一方面,性質相反而相互依存。故二章雲「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二十六章「重為輕根,靜為躁君」;三十六章「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舉之;將欲取之,必固予之」;五十八章「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七十八章「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正言若反」。

另一方面則是物極則反。這個「反」就是「返」,就是迴環往複。錢鍾書說:「反有兩義。一者正反之反,違反也;二者往反之反,回反也……老子之反融貫兩義,即正反兩合」。馮友蘭也持這種觀點:事物變化之一最大通則,則一事物若發達至於極點,則必一變而為其反面。此即所謂「反」,所謂「復」。《老子》云:反者道之動。又云: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又云:萬物並作,吾以觀復。惟「反」為道之動,故「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正復為奇,善復為妖」。凡此皆事物變化之自然通則,《老子》特發現而敘述之。所以,二十二章雲「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二十三章「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三十章「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三十九章「其至也,謂:天毋已清將恐裂,地毋已寧將恐發,神毋已靈將恐歇,谷毋已盈將恐竭,侯王毋已貴以高將恐蹶」;四十四章「甚愛必大費,厚藏必多亡」;五十章「民生生,動皆之於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也?以其生生也」;七十五章「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七十六章「兵強則滅,木強則折」。狂風刮不了一早晨,大雨下不了一整天;困難不會一直降臨,風雨過後總會見彩虹!

五、齊萬物,反對戰爭,敬業樂群,各司其職

《老子》的「無為」之道,還體現了一種平等看待萬物的理念。這在當時可以說是超越了階級藩籬,是一種超前的先進思想。好人與壞人;美與丑;人與萬物……都歸於大「道」。故五章雲「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二十七章「聖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善人者,善人之師;不善人者,善人之資」;四十九章「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德善也。信者信之,不信者亦信之,德信也」。這種「齊萬物」的思想,在今天依然可以說是具有重大意義的。

其次,「無為」思想也表現了一種「反戰」意識。三十章雲「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強」;三十一章「夫唯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四十六章「天下有道,卻走馬以糞;天下無道,戎馬生於郊」;八十章「使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雖有甲兵,無所陳之」。這在春秋戰國時代可以說是不合時宜的,但在今天則是全人類的共同追求。

《老子》中最受人批判的就是他的「小國寡民」思想。被認為是一種倒退的、理想的消極避世思想。而我卻不這麼認為,仔細分析可知這其實也可以說是一種:敬業樂群,各司其職的思想。如二十八章雲「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谿。……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式。……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八十章「使民復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老子》這本書,我認為有很多地方的文字都不能僅僅根據字面意思來理解,應該將文字虛化,結合全文,領會其中的深意。像「民至老死,不相往來」就要結合「甘、美、安、樂」來理解:人們要知足並且欣然接受自己的現狀,敬業樂群,各司其職,「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黑;知其榮,守其辱」。這樣才能不會一味地傾慕別人的生活、工作,才能專心自己的事業,追逐自己的理想。


你只要知道這個「自然」不是nature,而是「itself」,那自然也就明白怎麼斷句了~


其他答案都說 「法」是「效法」之意,其實是錯誤的。

道是先於天地而存在,道怎麼可能去效法自然?先後順序都搞反了。

應該是 道 法 自然,法,意思是 「操縱、控制」。這句話是指,自然 遵循 道,自然的背後就是道。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原文中,道法自然是對前三句的總結。自然包含了天地人這一切,這一切背後的就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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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有人說我對「自然」的理解有誤,說 :自然是自己,然的樣子,自己的樣子。

其實我要問你,「自己」是指誰?

字面意思誰都懂,關鍵是你得理解它背後的意義才能得到幫助。

自然,表面意義確實是「自己的樣子」,但這裡面「自己」是誰?是人,是天,是地,是萬物,是宇宙,是道。

自然,是抽象和具體的綜合體。就像數學裡的1,表示什麼?我說它表示萬物,你來跟我說: 「你錯了,它就是數字1呀」。難道我不知道這是數字1?


強答一發。
法在這裡是一個動詞,我認為從字面的角度講,翻譯成取法於、取決於、來源於比較合適。
從前文來看,也就是,人取法於地,地取法於天,天取法於道。
人指的是人類社會,地,可以理解為眼前這個物質世界,或者說地球吧。天是一個更大的系統,包涵了地,姑且看作宇宙吧。
子系統的運作要服從上一級系統的設置。
人生活在土地上,要順應土地的形式和變化,要順應地球上的自然規則,不能脫離這個東西作為基礎。這就是人法地。
地球相對於人類很大,但是相對於宇宙又很小。它的生存和毀滅,也要服從宇宙法則。這就是地法天。
天也就是宇宙,從表面來看,應該是可見的,可感知的,最高層級的物質系統。但是老子說,其實不是,在它之上,還有一個更高深的,超越人的感官、直覺的實在之物。那就是道。
道先天地而生,而且是天地的起源。
那麼好了,我們就問,那麼,道起源於哪裡呢?
由於道已經是終極了,所以沒有什麼起源。它是「自在」的。也就是說它的產生、存在不仰賴於其他任何的因素。
西方哲學在談到上帝的時候,有一個基本原則,叫做自因,也就是,自己是自己的原因。而其他的事物呢都是他因,需要其他的事物作為原因。
佛法認為,世間萬事萬物都沒有自性,他們都是因緣和合而生成的。所以說緣起性空。
而從老子的角度看來呢,道,是自因的,是有自性的。
它是元始的,是一切開始的開始,是一切原因的原因,是一切母親的母親。亦即玄牝。一切都是從道當中,繁衍演化出來的。
所以,不要追問道是從哪裡來的,是向誰學習的?是受什麼法則來控制的?
「俺自來就是如此」。這就是自然,自然而然。
這是從起源的角度講。
在日常生活中,當我們說道法自然這句話的時候呢,通常強調的,是崇尚一種不主觀妄為的,順其自然的態度。這裡的自然不指的是自然界,也不是上文所說的自因、自性、自來如此。所強調的是一種「萬物並作,吾以觀復」的態度。
也就是說,人作為整個系統當中的一個元素,要觀察,要看到整個系統的運作規律、模式,然後呢,找到自己在系統中的位置,做自己該做的事情。
這裡的自然,比較貼近於複雜系統的自組織湧現。在這個過程中,沒有一個單極的主宰,或者獨立的控制者。但是一切呢,卻井然有序的運作著。就像那句歌詞說的,這一切:就這樣自然的發生了。
所以,所謂道法自然,就是,我們做事情所秉持的道,要以符合整個系統的長遠利益為出發點,以能夠促進整個系統的和諧,穩健,長期運作和發展,為第一要緊要。不能為了個體的私利和妄念,以破壞整體為代價去做事情。
做到這個,其實也就做到忘我了。忘我了,也就是榮耀道甚於自我。也就入了道了。
作為交易員也是這樣,發現市場運作的規律,然後按照規律辦事情,做自己該做的,不做自己不該做的。
擺正自己的位置,永遠不要想去操控行情、預測行情、控制市場,不要嘗試去告訴道應該怎麼運作,不要嘗試告訴市場應該怎樣定價。
所謂無為,也就是順勢而為。趨勢跟蹤的內在精神稟賦,跟道家是完全一致的。


謝邀
在下以為,是道,法,自,然
因為可以看,前面是人法地,人作為名詞,法作為動詞,地作為名詞。
而後地法天,同理,名動名
天法道,名動名
最後是道法自然,很容易斷成道,法,自然。
然而,法是動詞,意為效法,以某某為法。
道已經是最高層次,哪來的上級可法。
法無可法,故而「法自」,以己為法
類似一個生生不息的循環。
然就是最後一個無意義的詞,就像之乎者也,硬翻譯就是「這樣」
翻譯過來就是,道效法自己,就這樣


寫論文,強答。

陳鼓應《老子譯註及其評介》註:道法自然:道純任自然,自己如此。

河上公註:道性自然,無所法也。

吳澄《道德真經注》:道之所以大,以其自然,故曰「法自然」,非道之外別有自然。

至於法,多數答主都在強調效法的意思,這顯得有高低上下之分,更準確的說法應該是以……為法,一個參照系統而已。

自然的意思不必多言,肯定不是nature。自然而然,也就是郭象注莊子所說的獨化。

至於有答主強行斷成:道法自/然,就純屬胡扯了。

多說幾句,老子的作者、文本、產生時間等問題一直懸而未決。通行本來自王弼,但最近幾十年先後出土了馬王堆帛書本和郭店楚簡本,跟通行本的差距比較大,時代越早,語言越古拙。語言風格也不太一樣,這種整齊的句式很晚才出現。

強行糾結於句式音節的整齊度是沒有意義的。

PS,自然,是一種狀態,是過程而不是結果,是動態的全體而不是靜止的點。


道 法 自然


「法」這裡的含義應該是遵從的意思

也就是說「道」是「自然」表述,或者說是人類總結的規律,比如說現在的一切自然科學都可以稱之為「道」

而「自然」才是最原始的,最初的,是一種客觀存在,而一切自然科學(既「法」)不過是人類總結的「自然」的表述罷了


不管是道 法 自然,或是道法 自然。句心都在自然,不在你所糾結的地方。
道德經以玄妙為章,混沌為旨。所以就算離經錯章,缺文少字,而其要千年不去。愚者能知,智者不知。混混然你才能有所得。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這幾個「法」都是一個意思。


道 法 自然


按照帛書,斷句應為:法道,道;法自然

法道,就是以道為大宗師,修道。所師者就是無為自化,自然而然


應該建立起這樣的框架:言——》構——》象——》意——》道。

言與道之間還有這幾個環節,每一個環節是機巧的聰明都無法達到的,而是需要 智慧。

也許 機心,頂多能似懂非懂的認識「言」「構」乃至部分的「象」與「意」吧。

雖然機心是基礎,但不能止步於此。

所以你的問題,到底在問什麼?

若是為求道,那你也看到了,執著於「言」,有何意義?

若是為求知識,那很多前輩都答得不錯。


我從中文專業的角度強答一發
法為動詞,意為效仿


原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 法 「自」 然。看了前面的文章,自在這裡拿出來單獨解釋,原文說域中有四大,道大,天大,地大,人大。


給你修路的,是你自己;埋葬你的,也是你自己;幫助你的,是你自己;毀滅你的,也是你自己;成就你的,自然還是你自己。所以說:自作自受,自性自度。


想不通就別想了,別人寫的幾個字,不如多觀察生活。


強答一個。

道/法/自然
法是動詞,意為學習、效法。

道/法/自/然,法字同上義。


前者吧,文言文短句雙部句通常按主語一個,其他一個。
道∥法自然?


謝邀。可以說都是對的,對應自身不同的境界理解也會不一樣,可以說沒有正確與否,而是對於自己適不適合,也正是因為這樣,所以才能稱為「道法自然」不是嗎?這也就是道可道非常道,若非要講求個斷句先後所謂正確解讀,那才是落了下乘


首先你得先理解什麼是道。
恆無相對,謂之道。

然後你得理解 道和宇宙萬物的關係。
道是宇宙萬物的更上層,是萬物的母集,是萬物得於存在的原因。宇宙內萬物都有相對性,而道在宇宙內體現為無相對性。

人法天。人要遵從 地的法則。為什麼?
人是子集,地是母集。下層子集要遵從上層母集的法則。

地法天,天法道。同理。

那麼層層往上,到了最高層,道又要遵從誰的法則呢?

道,是 所有對宇宙內體現為無相對性的因素的統稱。

都無相對性了,所以只能混而為一,通常為道。

下層的道遵從上層的道。但是對宇宙內萬物而言,卻無法區分下層的道還是上層的道。

體現為無相對性的都統稱為道。

既然道是無相對性的,那麼萬物是認識不到其運行的。

運行都認識不到,又如何能認識到其運行的原因?

對萬物來說,道就體現為 完全獨立,不受任何其他因素影響,只遵從自己行事。

「有物混成,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怠。」

3個字教你徹悟道德經,點我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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