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一家餐館,一頓飯成本15,掙了15,收到100假錢,去銀行存錢被沒收,請問我虧損多少?
12-11
你有100塊錢假幣被銀行沒收了,損失100元.
別扯那些里格楞~成本15,掙了15。這飯應該賣的30吧。
100是假錢,虧進去了。如果從頭來算損益,算上掙到的15,那就是虧85。(你也可以這麼理解:找了70虧,成本15虧)
如果心想「15本來就是該掙的啊」,光看收假錢這事。那就是虧100。
看虧損怎麼理解了
1.從拿客戶沒叫餐前(15元成本沒有付出),到銀行沒收,你的財富實際減少85元。成本15+找零70。
2.但你本該賺15元的,所以你的財富虧損是100元。
難道不應該是185嘛!
成本15,本該賺15,也就是客人消費30,你找給對方70元。現金70加上成本15,損失85元
你不適合開餐館…
當然虧了185。
85
純粹從會計考慮
餐後利潤=餐前利潤-15+100-70-100=85元
一次交換,出錯在交換過程中。
你提供的勞動和找零的貨幣,價值總和一百元。
他提供假幣價值為零。
一百元減零元為交換「虧損」。
所以你虧了一百元。
成本:15 虧了
掙了:15 假錢 虧了
找了:70 真錢 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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