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毛姆的小說被歸納為傳統小說,而加繆的卻是現代主義呢?

英文課上讀了很多毛姆小說,他的主人公大多也是anti-hero,對這個世界很冷漠。一下子讓我想到了加繆筆下的局外人。

所以對於這兩個作家的流派為何相差甚遠不是非常理解。希望大神回答下!謝謝~


謝邀。可以讀這本書:K.K.Sharma的Tradition In Modern Novel Theory. 下文的引文均來自此書。

簡單地說,所謂傳統小說就是指以故事為內核和目的的小說,有故事情節、人物、主題,有開端、發展、結局。也就是初中語文課講的小說六要素(想沒想起來?!),相對落後。這個定義其實只是傳統小說的含義,當今現代主義和後現代主義早就衝破了這個定義。

所謂傳統小說,雖然並不意味著一定要遵循機械性的寫作套路,並不意味著否定一切在形式上的創新,但傳統小說堅持的一個底線是,小說藝術必須建立在故事、情節、活生生的人物之上 (「not approve of any drastic change in the conventional art
of novel centered upon a story, a plot, living characters, etc.
」) (p.137). 也就是說,小說必須是小說,且只能是小說,不能和其他體裁模糊混淆。舉例說,很多傳統小說批評家認為伍爾芙是詩人,不是小說家,因為她寫的「小說」多以散文詩構造為主,傳統意義上的「故事」「情節」「人物發展」都不完整甚至沒有。伍爾芙被劃入現代主義,她生活的時期正是小說發生革命性改變的時期。

而毛姆,雖然生活在現代主義時期,卻是傳統的。從創作意圖來說,毛姆與他生活的時代很不同。在他的時代,有些小說家作為了佈道者和哲學家,比如D.H.勞倫斯,H.G.Wells,有些成為了諷刺家,比如赫胥黎和喬治·奧威爾,有些成為了文學與藝術的實驗家,比如喬伊斯和Dorothy
Richardson。而毛姆與這些同時代的文人都不同,他只是一門心思地堅持著小說最初的藝術內核,即the art of
story-telling. 從這一點來說,毛姆與愛德華時期(The Edwardian
era,也就是英國國王愛德華七世的時代) 的小說家很像,比如Arnold
Bennett, Galsworthy。 他傳承的是很多18-19世紀的英國小說家的理念,比如斯科特,簡奧斯汀,狄更斯,薩克雷,托馬斯哈代,當然也比他們加入了更多現代元素。

毛姆一貫堅持故事性在小說中的核心地位,
堅持一個小說家首要的工作就是要講好故事,設計情節,塑造人物。毛姆認為fiction的首要功能是娛樂,即閱讀的樂趣(readable), 而readable恰恰是維多利亞時期小說的理念(如狄更斯等)。基本可以說,毛姆對於fiction的定義就是維多利亞時期的ideal。毛姆是唯一一個在同一篇著作中系統地定義和闡述小說的小說理論家(fictional
theorist). 他認為,小說必須有8大特質:

1.
主題吸引人
It should have a widely interesting theme,
having its appeal to a large variety of people.
2.
小說結構要連貫完整,有開頭、發展與結尾。
It should narrate an absorbing story which should be
coherent and persuasive, having a beginning, a middle and an end.
毛姆受法國小說影響較大,他的小說理論將形式、結構看作極其重要的元素。
3.
It should have probable episodes which should
grow out of the story and should develop the theme.
所以說還是注重小說的整體性。必須圍繞主題。這和現代主義後現代主義推崇的無序性(chaos)是截然相反的。
4.
It should have living characters marked by
individuality and interesting in themselves.
如之前所說,總是圍繞情節、人物這些中心元素。
5.
It should have dialogues which characterize the
speakers and develop the story, and are not an expression of the novelist』s
views. 小說作者的角色是講故事的局外人,且不摻雜個人觀點。這一點非常明顯,現代主義和後現代主義中有大量的unreliable
narrator,完全不是客觀講故事的人。
6.
It should have vivid, relevant and convincing
narrative passages directly connected with the persons and situations concerned.
7.
It should be written in simple and readable
prose suitable for the matter it expresses.
8. 娛樂性。It should be necessarily entertaining.

理解了這一點以後,對比加繆的小說就不難了。加繆屬於現代主義的存在主義流派,存在主義是哲學流派,顯然,存在主義文學最大的特點是文哲一體,寓哲理於形象中。薩特、加繆的許多小說是「荒謬世界,人生痛苦」的存在主義哲理的形象化。也就是說,寫小說的目的不一樣。他們的小說不是為了講故事的,而是以故事做象徵來探討哲學。與毛姆的「小說就是小說」完全相反,他們的小說是哲理圖解。加繆最出名的《局外人》便是這樣。小說的目的不僅僅在於為讀者講一個局外人的故事,重要的是,透過局外人的故事表達一種現代人人生荒誕痛苦的信息,以局外人做隱喻,探討存在的意義。換句話說,主人公局外人並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活生生的「人物」(參考《紅樓夢》幾百個人物人人有個性,鮮活如躍然紙上的形象),不是毛姆倡導的living character, 而是一種具有普遍意義的象徵性的形象。

第二,寫作手法不一樣。存在主義文學在運用表現手法方面較為自由,混搭並用是常事。就像我之前說的,現代主義,譬如意識流的伍爾芙,寫的小說像散文詩,譬如存在主義的加繆和薩特,意識流、散文、現代派描繪、和傳統現實主義寫作信手拈來隨便混搭。

第三,小說三要素/六要素不一樣,乃至沒有。形容現代主義文學有一個經典的教科書式的句子,百度百科就有:「人物往往是變形的,故事往往是荒誕的,主題往往是絕望的。」這一點就和規規矩矩的傳統小說大相徑庭。三要素全都反叛了。另外三要素(開端發展結局)在現代主義也被打破,破碎化敘事、戛然而止的結局、混亂隨意的線索、流動的故事發展、多視角多敘事多結局,什麼都有。當然,這個比起後現代主義來說,反叛的不那麼厲害。只是比起以前不那麼線性敘事,不遵循完整的「開段-發展-結局」,不那麼老老實實描繪現實,不僅僅滿足於描繪現實和表達情感,且帶有更宏大的整體性象徵隱喻。

更多參考:

西方文學的現代主義與後現代主義有什麼特點? - 現代藝術 - 知乎


根本不需要多複雜的回答。
加繆是存在主義作家,而存在主義是現代主義向後現代主義過度時的流派,大體分入現代主義派別。至於你問為什麼存在主義屬於現代主義,第一時間上,存在主義興起的時間正是現代主義發展最壯大的時候,第二,存在主義的文學都把現代派作家納入體系(薩特說存在主義的極限文學有海明威,卡夫卡,加繆,福克納等),第三,它是後現代主義和現代主義的過度,包括後來荒誕派戲劇的貝克特,以及很多後現代作家都受存在主義影響。
所以存在主義在現代主義內,而加繆在存在主義內,毛姆不屬於現代派。


總之,存在主義是具有現代主義思想內核,使用現實主義寫作手法的流派。(存在主義哲學本身就屬於反理性思潮的一部分)


毛姆比加繆好讀啊:D


我還以為加繆是存在主義的說......


一份不完全作家自救指南

作者清涼


合上毛姆的《作家筆記》的時候天已經很黑了,我才意識到忘記關上窗帘,夜色中的馬路點綴著幾處星光,在霧霾的過濾下顯得有些曖昧,我腦中突然浮現出了毛姆描寫印度的那幾頁篇章,神聖恆河裡污濁不堪的水、一隻不知開往何處的小船、臉上透著狡黠目光的中國人、信仰在這座古老文明的國度下人民心中所持有的分量,毛姆逐一記錄下它們,並像一個苦行僧一樣尋求著生命的真理,在這本洋洋洒洒的筆記中,我感受到沒有洶湧的潮水,只有平靜的河面。

大概是幾年前,我在我家地下室一堆雜亂的舊書里翻到了一本《月亮與六便士》,是毛姆以法國畫家高更為素材寫就的一部小說,那是我第一次親密接觸毛姆(之前我都是在別人的口中得知這位英國作家的),誠然他是個會講故事的人,在他的平鋪直敘里你總能找到你想要的東西,文中經常會冒出一兩句點醒夢中人的警句,然而那些「機靈」的背後都是滿滿的智慧,以至於我後來成癮,對毛姆的一切都充滿了興趣。

這本《作家筆記》是我看過的毛姆的書里較晚的一部,也是人相對在一個成熟的時期適合去閱讀的書籍,這會讓你理解的更為深刻,吸收到一些過早閱讀所得不到的東西。正如書名一樣它是毛姆的筆記,用現在人的理解就是一個博客,他把這一生的寫作片段靈感素材全部記錄了下來,你可以在裡面找到《刀鋒》的影子,也可以看到一些作品的人物原型,他用筆描摹出生活里一個個鮮活的人物。

這是一本看似《成為作家的指南》那種書,但又沒有那麼簡單和直白,他在筆記中記錄了他尋求精神世界的旅程,就是他在印度的那段經歷。眾所周知他不信上帝,沒有信仰,但他也是個好奇寶寶,奇怪那些擁有信仰的人腦子裡究竟裝著什麼,他為此而接觸那些有信仰的人,去了解他們的世界,深入他們的生活。我懷疑毛姆在那段時間也在尋求某種精神上的寄託,他終其一生都在質問「人活著為了什麼」,他需要找到答案。

他承認自己是一個塵世中的俗人,卻也尋求超然於世的人,然後他寫了《刀鋒》,他想掙脫塵世的一切桎梏,於是他寫了《人性的枷鎖》。每個人都有可能陷入自我的窠臼中,毛姆亦然,能逃離出來的人並不是很多,它就像看不見的枷鎖束縛了你的手腳和思想,更多時候需要自救。

毛姆的《作家筆記》就像是一份不完全作家自救指南,來整理他龐雜的思緒和瑣碎的日常,他像個辛勤的園丁修剪自己花圃中的花草,從中理出一條清晰無比的思路,以便他在創作文學作品時隨時隨地可以截取其中一段拼接進小說。

身為作家的毛姆在看待其他作家的時候是無比嚴苛的,當然他對自己也極其克制,比如他覺得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幽默不怎麼高明,「和泡在酒吧里鬼混的傢伙的幽默感差不多,做的是類似把水壺栓到狗尾巴上這樣的勾當」,還有他對法國作家莫泊桑的早期評價也不高,覺得他本質上是一名衣食無憂的推銷員,是個聰明的說書人,因為他的很多體驗並非親身感受,像契訶夫一樣真實自然才是最好的,故事性強更多時候來源於作家的想像力。

他覺得作家的才華來自於他的出身,無產階級應該去寫無產階級,資產階級去寫無產階級這就不對味兒了,好像咖啡里摻雜了可樂,總會讓人覺得味道奇怪,認為出身資產階級的莫泊桑在寫無產階級的時候「不自然、經不起推敲」,我覺得這或許未免有些武斷和偏頗,即便多年後他承認自己有失公允,但還是掩蓋不了他骨子裡的自大。

莫泊桑的洞察力和他的出身毫無干係,這全仰仗於他天生的稟賦和後天的磨練,自小師從於福樓拜,經受嚴苛的寫作訓練,後來受屠格涅夫的賞識(屠格涅夫和福樓拜是好朋友)把他引介給俄羅斯文豪托爾斯泰,看到莫泊桑的文章後得到高度讚許,引起俄羅斯文學界的關注。莫泊桑驚人的洞察力和對故事情節的安排都極其富有感染力,他對底層人物的刻畫也體現在《漂亮朋友》的杜洛華上,還有他創作出藝術手法高超的小說《泰利埃公館》(又譯戴家樓),都無不體現了他驚人的洞察力,莫泊桑同時與俄國的契訶夫和美國的歐·亨利並稱為「世界三大短篇小說巨匠」。

後來有人稱毛姆是「英國的莫泊桑」,他聽後極其謙遜的表達「我覺得沒有及得上莫泊桑的」,我想這並非是一句客套話,他晚期再次寫道莫泊桑的時候對其評價非常高,推翻了自己對他之前的評斷。

在小說中毛姆是冷靜、理智且克制的,但在這本《作家筆記》里我們看到的卻是真實可親的毛姆,他尖銳毒舌也溫柔誠懇,他看不慣虛偽,直言不諱,也敢於自黑,戲謔自己,他會循循善誘的告訴你如何去寫作,如何當好一名作家,他也會矛盾會糾結,但過一會兒他就又好了,他犯起神經質來和所有藝術家一樣像個瘋子,他激情起來的時候非常性感,雖然他是個有厭女症的同性戀。

他曾在文中寫到「伯蒙齊人」,說有時間會把這些粗俗的野蠻人寫進一部小說里,每個人物介紹和故事都很有趣,我想如果寫成小說那一定會非常精彩,可他後來說自己年紀太大寫不動了,沒有完成這個精彩的故事,我覺得這太可惜,人們很有可能失去了一部比《刀鋒》還要優秀的小說。

他說藝術家是一條孤狼,習慣孤僻,我猜這應該是在形容他自己。他覺得美國人是非理性的,很多時候他不能理解他們做的事,至少不能用正常的邏輯去思考他們的行為;他對中國人的觀察很細膩,覺得他們是既狡猾又聰明的一群人;他評價起法國人來毫不修飾,直來直去,認為法國是歐洲最孤僻偏狹的民族,他們在戰爭中之所以敗給德國人就是過於輕敵,即便他後來表示對法國心存感激,但我看來那不過是句客套話。

比起他早年的傲嬌,晚年的毛姆更加謙卑,也懂得自知,這樣的人內心平和,思想堅定。他努力做到不招年輕人的討厭,最大的樂趣是每晚睡前看偵探小說;他用漫長的一生看遍了全世界的風景,晚年時坐擁那些別墅和漂亮的男孩們,他富足得像個老貴族,這一生都沒有愁過吃穿,身體健碩,在良好的環境下創作出了幾十部作品。他後來自嘲「一百年後就沒人看我的小說了」,可我總覺得那是他在和後人開玩笑,半個多世紀過去,他寫的故事依舊流傳在世間,讓人們愛不釋手。


高中生一枚,最近恰巧讀了毛姆和加繆的書,僅發表自己的一些看法。
毛姆筆下的人物,對世界十分冷漠,但卻有自己所熱愛的事,他們對世界的冷淡是因為他們對這個世界的不屑,更像是一個具有豐富色彩的故事,而加繆作品中的「異鄉人」,他對世界的冷漠是因為對於生活的麻木,像是這個社會上人的通病。
對於傳統小說和現代主義小說的定義不是很清楚,所以只能發表一些看法,文不對題,希望能對題主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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