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人的生命走到盡頭時,其收藏的寶貝該如何處理?
中午和姥姥聊天,她提到姥爺收藏的一副「石頭鏡」,他很喜歡,捨不得戴,「現在還在那兒放著」。我平日也有意留下些零碎收進一個盒子,視若珍寶,初中來來往往的漫畫信、畢業典禮空中撒下的彩帶……突然疑惑了,我們收藏的似乎只能標識記憶,而短暫的生命走到盡頭,它們怎麼辦呢?
妹尾河童先生的「在世遺贈」很好玩,他的東西,誰看上了就寫上自己的名字,表示他死了東西就歸自己。特別招人喜歡的,甚至簽了好幾個名,要是排名第一的人先死,就可以輪到第二個人。
他說:想必在我的葬禮上,這些傢伙會吵吵嚷嚷地說這個是我的,那個是你的吧?
想起來覺得那種葬禮很溫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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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塵中有句話,我很喜歡。
人會死兩次,一次是停止了呼吸,再一次是被人遺忘。
珍愛的事物也是一樣。
有些東西,拿起來,便丟掉,這是簡化生活;有些舊物,拿起來,想一想,收藏好,這是往昔歲月。
等我老了,乘還能走得動
就帶著我的小孫子找一個風景好的地方,找一顆鬱鬱蔥蔥的大樹。
把這箱回憶告訴他,然後一起挖坑埋了。
回去的路上,和他說
以後帶著心愛的姑娘來這裡玩,給她變一個時光的魔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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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那些生命遠比我們長久的物品,我們其實並不是它的主人,而是它的過客。
我所認可的價值,將隨著我消失而消失。除非是具備超越我個人範疇的價值,才會不依託於人而流傳。
大多你所挂念之物,在你身後也不再有人挂念。所謂身外之物,就讓它去吧。
我記得《天使愛美麗》里開頭有一段,艾米麗在居住的寓所偶然間發現房東遺失的童年器物:
黑白老照片,自行車玩具,彈珠,嬸嬸的奶罩...
只有第一位進入法老王陵墓的探險家,才能體會艾米麗此刻的心情,這個百寶盒是一個男孩,40年前,收藏起來的...8月31日凌晨四時,艾米麗忽然起心動念,決定找尋盒子的主人,物歸原主。假如她因此而感動,她會為此經常幫助別人。
因這塵封已久的陌生人的舊物,艾米麗開始了她的助人之旅。
在這個過程中,她結識了許多身藏故事的人,也幫助了許多原本孤獨的人。
害羞孤僻的艾米麗,用愛拯救了孤獨,也因此變得不再孤獨。
有時我就想,如若我的那些不足為外人道的小收藏、小癖好,能在若干年後被子孫後代亦或陌生人偶然發現,引他們遐想,被他們珍藏,給他們帶去改變的勇氣,生活的力量,哪怕是成為他們日常生活中微不足道的一絲調味劑,那也美妙得足夠我在墳墓里笑出聲來。
生活難道不是因未知才美好嗎?
那些收藏可是我們曾度過美好時光的最好印證,既然帶不走,就留給後人吧。
把自己的生活設成一個謎。
讓後人去猜想。
-如若我有珍藏,一定要趁入土之前,藏在某處不起眼的小角落,等待將來的某個陌生人,去開啟。
那場景,雖然我已看不到,但一定很開心。-
= =。好雞湯,我撤了。
「睹此手蹟者能無散失,則何異我之尚存。」佚名者的藏書印,這本書果然傳下來了,而他已不可考。
這個問題我也沒有想明白,剛好看到《京華煙雲》里有一段:
她問父親:「若有人找到那些東西,都掘出來怎麼辦?」父親說:「聽著,孩子。要知道,物各有主。在過去三千年里,那些周朝的銅器有過幾百個主人了呢。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人能永遠佔有一件物品。拿現在說,我是主人。一百年之後,又輪到誰是主人呢?」
木蘭覺得很難過。後來父親又說:「若不是命定的主人掘起來那些寶物,他只能得到幾缸水而已。」
「那些玉雕的小動物也放在箱子里了嗎?」
「那些東西會像小鳥一般飛走的。」
「可是如果我們掘起來呢?」
「那玉器還是玉器。銅器還是銅器。」
木蘭這才高興了。但是這對她也是一個教訓。福氣不是自外而來的,而是自內而生的。
一個人若享真正的福氣,或是人世間各式各樣兒的福氣,必須有享福的德性,才能持盈保泰。在有福的人面前,一缸清水會變成雪白的銀子;在不該享福的人面前,一缸銀子也會變成一缸清水。
陪葬。
孩子。。。別忘了到時候幫爺爺把筆記本硬碟燒了,我要帶著奶奶們的記憶長眠。
「有的收藏行為是出於對美學的摯愛,有的出於對威望的展示,有的則出於對駕馭感的渴求。」收藏對於收藏者而言,幾乎是種本能的舉動。
在收藏行為中,收藏者全神貫注,如痴如醉,忘我地沉浸在生命的狂喜之中。
因此,收藏者獲得的不止是收藏品,更是獲得收藏過程本身。
就像生命也是為了收穫生命的過程一樣。
收藏的意義在於收藏者賦予物品的主觀價值。當你不再擁有生命,藏品不再承載你所賦予的記憶、想像或象徵,那麼它們也便失去了那份作為藏品的獨特意義,它們的歸宿對你而言,也就不再重要了。
「我藏故我在。」Give all my things to all my friends
You"ll never step foot in my room again
趕緊下單。
對別人有價值的留給別人,只對自己有價值的那些有關回憶的紀念一點點地扔掉、埋掉、燒掉就好。
不用攢到等自己生命快走到盡頭的時候再想辦法啊,其實很多東西時間一久你對其的感情就會變淡的。我們對生命中的某些人的感情都是如此,曾經以為生生世世矢志不渝眼裡只有TA,最後還不是三分之一能真正相守,而其中又有九成是受到各種限制而勉強忍受。。。
對我來說,那些互聯網時代前的遺物——各種紙書,我會慢慢地一本本讀過、賣掉、送人,在五年之內電子書就可以完全取代紙書了,12寸平板(適用於全彩多圖格式固定的書)+kindle,沒有哪本書非留下紙質版不可。
寫過的日記,大概在三四十的時候,拿出來翻翻、笑笑,然後一把火燒掉,拍幾張照片紀念一下。。。
有紀念意義又沒什麼其他價值的小物件,拿盒子裝好找個地方埋起來。
我覺得到我快死的時候,我唯一留存下來的只有幾件最喜歡的衣服幾雙鞋,一些筆和一些本子,以及我所有曾買過的電子產品。嗯我一件電子產品也不會扔送埋燒,從我的 iPod shuffle 1 和 Casio 電子詞典到以後的 iPad perfect 和 Kindle extreme,幾百件產品全好好地放在他們的盒子里。到時候有人要就送給別人完整地收藏,沒人要就陪葬。
嗯大概我最後的結論變成了,真的自己特別看重又沒人要的東西,大概只有陪葬了吧。可你最後就變成了一罐子灰怎麼個陪葬法啊,唉太多變數還是不想了這個問題我早就想好了,待我入棺那天必定是,頭枕MAC、IBM,左手握無敵兔,右手放心愛的萊卡M7,幾支紅圈鏡頭圍繞腰間,腳踏ipad、psp、Ndsl……漫畫就見縫塞吧……其他的一把火燒掉即可!!!咩哈哈哈哈
第一眼看到這個問題還以為是指淘寶,傷懷了好一會。然後發現……
不請自來。
這是一個貌似悲傷的話題,但是其實。。。
有一期鏘鏘三人行曾經討論過拜物的問題,他們提到了一個八卦。曾經有人問民國的收藏家張伯駒:你收藏這些東西有什麼用?
張回答的大意是:大量的物體,我們眼見的玉石、明清的傢具、千年前的青銅器,題主姥爺的石頭鏡,題主自己各色紙片, @安嘉門院 的收藏,這些我們見到的、撿來的、花錢買來的東西,只要善加保存,壽命都比我們自身短短几十年的壽命長得多。
如果你買一塊古玉,那更是無數雙手撫摸過、無數條乳溝浸潤過的。
你以為是你擁有了器物,其實反過來說,是器物擁有著你。
是你自己發現他,買下他,短暫地保有他。
短暫而欣喜地愛護他,保護他。這就足夠了。
最後,插播果殼的一則漫畫
不要過於自大,人生就是:但云耕耘,莫問收穫。
(P.S.提出器物擁有我們,不是我們擁有器物的人是不是張伯駒,我實在是忘了。
如有錯漏,或者有人找得到完整版,歡迎指正)
紀德賣掉了他所有的東西。覺得這是很不錯的處理方式,但是我覺得我做不到,我們是連一點點破損都要修補好的人。
這幾天剛好看完霍達的《穆斯林的葬禮》,某些感觸用來回答這個問題正好合適。
小說以玉為主要線索,描述了穆斯林家族三代的沉沉浮浮。霍達以「玉魔」「玉殤」「玉緣」「玉劫」等為章名,講訴了玉魔老人和梁亦清及韓子奇三個同樣愛玉如命的男人的悲劇人生。
先是玉魔老人。他一輩子潛心收藏玉器,心裡念的都是玉,最後卻在死後,家裡所藏的稀世寶玉都被子孫拿去賤賣,一生心血毀於一旦。
再是梁亦清。他是一個遠近聞名的玉匠,不辭辛勞地把時間和心血都花在琢玉上,最後,終是由於勞累不堪親手毀了琢了三年的即將完工的「鄭和下西洋」,心頭一痛,一口鮮血吐在玉上,與世長辭。
最後,是梁亦清的嫡傳弟子韓子奇。這個第一次見到精雕細琢的玉器便被深深吸引住的男人,他在師傅逝世後也對玉如痴如醉,最後也在文革期間被奪走了所有的藏玉。
讀後,使人不禁唏噓。一個人可以一輩子都守著玉,但玉卻不能永遠屬於一個人。其實,何止是玉呢?世間所有的財寶大抵如此吧。
這個問題我也曾經糾結很久,想過隨我一起燒了埋了這種簡單粗暴的處理方式,也試圖豁達地想著也許三十年之後我已經不在意年少時的珍寶,那些珍視的物件早已不知流落何方。
其實百年後大多數人連曾經存在的痕迹都消失不見了,何況這些記憶和收藏。
讓一滴水不幹涸的最好辦法,就是讓它匯入大海。真正有價值的東西自然會流傳於世,而我們自己悄悄珍視的那些啊,就讓它們埋在記憶里隨我們一起老去,在陽光正好的午後說與後輩聽,變成那顆水滴吧。
莫問歸處。我很擔心我硬碟里的愛情動作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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