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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禁慾嗎?為什麼?


修佛,修的是心!

心心心心心心心心心!

佛什麼時候讓你禁慾了?

你所謂禁慾,就是【大家快來看啊我不吃肉不喝酒不操逼不打飛機我是不是好牛逼啊哈哈哈哈哈】

那叫刷存在感!刷存在感!

見識過有某些老人信佛,非要給自己準備一副專用餐具,只吃素,別人吃飯時間得跟他錯開。

那叫倚老賣老誤入歧途!怕別人以為自己老了缺乏存在感!

有修為的大師,別人請他吃紅燒肉,他就應該二話不說夾起來就吃。別人請他大保健,他應該提起槍就上。

為什麼?知道為什麼嗎?

因為請佛教徒吃飯,叫做布施。施主給佛教徒布施,是為了求得福報的。為了能讓施主得福報,即便我破戒,我也在所不惜。

這才是佛家的真諦,捨己為人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啊嗚啊嗚這雞腿真香燉的時候多加點大料就更好了)

大師放下了筷子,收起了槍。


大師放下了,你卻沒放下,非要搞個大新聞把大師批判一番。


這境界就高下立判了。

現在讓你割肉喂鷹肯定是不現實,但是和大家一起吃飯別整幺蛾子不給大家添麻煩,不也是捨己為人么?信佛都信哪兒去了?

嗔念啊嗔念。

我吃肉,我喝酒,我大保健,但我知道我是個好和尚。——艾薇兒·釋迦摩尼·比利·海靈頓


濟群法師:
社會上的人普遍認為出家人是禁欲主義者。所以,年輕人聽到學佛不免有幾分畏懼:學佛後能否結婚?能否繼續常人的生活?似乎學佛後就要到深山裡與世隔絕,世上的一切都不能擁有,不能享受,很多人因此對學佛望而生畏。其實,這也是錯誤的理解,佛教並不提倡一味的禁慾。
欲就是人類的慾望希求,它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精神上的希求;二是物質上的希求。前者屬於心理慾望,後者屬於生理慾望。

  人類的慾望無窮無盡,所以,經典中將我們這個世界稱為欲界。人類的基本慾望可歸納為財、色、名、食、睡五種,生活在欲界的每個人,無不沉溺在對五欲的強烈希求中。

  財欲:是人類對財富的需求,所謂「人為錢死,鳥為食亡」,人生的一切努力都在圍繞著錢財奔忙。

  色慾:主要是指對異性的需求。

  名欲:是對名譽地位的希求。對某些人來說,生前能光宗耀祖,死後能流芳千古,才是人生最重要的目標。

  食慾:是人類對食物的需求。經言:「一切有情皆依食住。」食物是眾生維持生命的必要條件。通常,我們只是將食簡單地理解為飲食,但這裡所說的食,包括了斷食、觸食、思食、和識食。斷食是我們的日常飲食,是色身賴以生存的主要條件;觸食是我們接觸的環境,良好的生活環境也是生存的重要條件;思食是求生的意志和慾望,否則,即使家財萬貫,貴為王侯,也照樣活得百無聊賴;識食是指精神食糧,我們的精神若是崩潰了,肉體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即我們通常所說的「行屍走肉」。

  睡欲:是人們對睡眠的需要。就我們平常的人來說,每天要睡八小時左右,一生三分之一的時間都是在睡眠中度過的。

  通常情況下,五欲中又以食慾、色慾最為突出,孟子云:「飲食男女,人之大欲所存焉。」對食和色的希求是人類慾望中最大的慾望,也是人類得以生存並延續後代的基本手段。但具體到每個人,對待慾望又會有所偏重。愛財的人,覺得擁有金錢是人生最大的樂趣,為了掙錢可以不顧一切;貪色的人,為了美色可以將家庭、事業統統拋在腦後;虛榮心特彆強的人,為了自己的名聲不惜犧牲一切;貪吃如餮餮之徒,只有享用美食才是人生最快樂的事;而貪睡的人,為了睡覺不惜浪費光陰。

佛教對慾望所持的態度是什麼呢?同樣是遵循中道法門。

  佛陀不主張偏離中道的禁慾。他通過六年苦行,體會到一味禁慾對修道並無意義。盲目的自苦,既沒有理論根據,也沒有實際作用,就好比砂中榨油,不會有任何結果。

  但佛陀也反對放縱慾望生活。他在經典中時時提醒我們要「少欲知足」,要我們奉行簡樸的生活原則。因為慾望是煩惱的根源,而煩惱能遮蔽我們的佛性和智慧。唯有降低了物慾的需求,才能精勤於道業的修持。

佛教對慾望所持的看法是什麼呢?佛教認為慾望有三性之分,也就是說,慾望包括了善、惡、無記三種。

  我們發願上求佛道,下化眾生,這種利己利人的慾望是善法欲。雖然發願是理性的,由意志構成,但也需要慾望的推動。有了明確的願望後,我們的行為就有了針對性,我們要離苦得樂,要了脫生死,要成佛作菩薩去度化有情,這些慾望就是菩提心,就是成佛的資糧!

  第三思潮的代表人物馬斯洛提出了「自我實現」學說,所謂自我實現,就是慾望的最高實現。當人基本的生存慾望滿足後,應當有更崇高的精神追求,進而造福於社會,造福於人類,這也是屬於善的慾望。

  也有的人為了滿足一己私利不擇手段,無視他人乃至社會的利益,這樣的慾望就屬於惡的範疇。戰爭就是由慾望的極端擴張而引起,為了侵佔更多的土地,為了侵佔更多的資源,國與國之間戰火不熄,使得生靈塗炭,人民流離失所。

  所謂無記,是指非善非惡的慾望,如渴了想喝水,困了想睡覺,包括在家信徒正當的家庭生活,都屬於無記之列。

  由此可見,慾望並非都是壞事,也無須視如洪水猛獸,關鍵是如何通過正常的渠道,合理的方法去實現自己的慾望。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佛陀在《善生經》中,就為在家眾開示了賺錢及合理支配財富的方法,鼓勵在家眾通過正當謀生技能去獲取財富。


以有心奉持而無心拘執。以有心為物而無心想身。能如是。則先天地生不為精。後天地死不為老。終日變化而不為動。畢盡寂默而不為休。信此則雖娶非妻也。雖饗非取也。雖柄非權也。雖作非故也。雖醉非惛也。若能無心於萬物。則羅欲不為淫。福淫禍善不為盜。濫誤疑混不為殺。先後違天不為妄。惛荒顛倒不為醉。是謂無心也。無心則無戒。無戒則無心。無佛無眾生。無汝及無我。孰為戒哉。——嵩岳元圭禪師。
以上是對佛教戒律最為精闢的論述,然而,陳義過高,不足為中下士法。


所有的回答我覺得都沒有答到佛學的根本內涵上!
執著于禁欲本身就是一種慾望!一種希望控制自己的慾望!
佛教在宗教規矩上對於慾望的定義多是後人添加的,出於自身利益考慮的目的。
佛學提倡的是放下執著,我相信這點大家都沒有異議。那麼,放下執著,首先就應該放下對自我控制的執著。
在禁慾的問題上,以至在所有問題的取捨上,放下對目的的執著,放下對意義的執著,甚至放下對正確與否的執著。那麼,就接近了佛。
所謂成佛,只是找回自己的本性。
佛學上對佛的描述,只是對人的本性的描述。
最後,本人對佛學本身的了解與研究其實也並不是太多,只是對佛學的本質追求有較深的哲學理解而已。說得不對的地方,希望得到大家的指教。


聖嚴法師:佛教的男女觀

  一、引言

  我相信凡是看到這篇文章的人,都會對我標的這個題目感到興趣,因為除非已經證到聖果,階登聖位的人,否則對有關男女的問題,常會引生或多或少的興趣。這一心理的自然趨勢,也正說明了我們欲界眾生的煩惱無明,是以淫慾為其主因。但是我要指出,這個問題雖然嚴重,願意指出並分析它的嚴重性者,卻又很少,大家總以為男女問題是秘密事,也是鄙惡事,由我們出家人來公開討論,不無有傷大雅,故也諱莫如深。因此,我也能預料,當我這篇文字刊出以後,將會受到舊派思想反對,同時也不會受到新派思想的歡迎。因為我既公開討論,已自打破了傳統的慣例;我既要正視這一嚴重的問題,目的是希望維護佛制的根本精神。

  二、宗教生活與男女問題

  在世界各大宗教之中,凡是高級的宗教,都承認男女之有性別,僅是人間的現象;進入天國之後,便無男女之分,也沒有婚嫁之事。這是說明了世間與出世間的差別,與男女的性別關係,實是一大關鍵。如若沈溺於男女愛欲中的人,要想出世,那是辦不到的。實際上,凡是貪著於男女愛欲的人,絕對不會想到出世的問題,即使口頭上說著出世,也僅止於口上說說而已!

  在現行的各大宗教之中,比如:佛教、印度教、耆那教、錫克教、猶太教、基督教、回教、波斯教、道教等,絕對多數,都是主張禁慾與節慾的,教徒信教之後,對於男女淫慾,必須節制,必須有一制限;信仰宗教而達於嚮往出世之時,他就會自然地走上出世的道路。

  在印度宗教的觀念,人的一生,可分四個時期:第一期為青年期的學習生活,第二期為家庭生活時期,第三期為林中苦修生活時期,第四期為羽士時期──拋棄世務,以其整個的生命,為弘揚宗教及救世事業而努力。這一觀念,直到現在,仍為印度教徒之所採用。這四個時期,標明了人生的過程,是由學世、處世、出世,而終達於救世的目的。換句話說:人皆應該有一出世生活的嚮往;若無出世的修為,便不能達到救世的目的。出世的生活,能夠放下物慾的纏縛,唯有徹底放下了物慾的纏縛,才能直下承擔起救世的重任──存天理而去人慾,一 往直前,了無私慾的反顧,那時才是救世者的本來面目。

  至於耆那教與錫克教,現在印度境內,仍有若干的信徒及其教化的範圍,他們都是禁慾與節慾的──出家人禁慾,在家信徒,則應節慾。

  西方的猶太教,雖然沒有禁慾的主張,甚至好多猶太教的先知們,竟會犯了邪淫罪,有的是父女通姦,有的是兄妹通姦,有的是擄掠婦女為戰利品,但在他們所重視並期一律遵守的「摩西十誡」之中,有一條便是「不可姦淫」。不過若照宗教的層次來看猶太教,乃是一個民族宗教,他們所信仰的上帝耶和華,也只是一位猶太民族的保護神而已,他們對於出世的嚮往是談不上的,對於救世的悲心,更不用提了。

  基督教就不同了,基督教的教主耶穌,終其一生,沒有結婚,為他施浸的約翰,也是一位苦行僧。他的十二位門徒之中,有的雖是結過婚的,但是跟隨了耶穌之後,就很少再回家去,享受他們的妻室之樂了。耶穌死後,基督教的教團,全是由其門徒建立起來的,其中最有名的是使徒約翰(不是施浸的約翰),他絕對主張禁慾,以為凡是為上帝「做工」的人,皆應保持身心的聖潔,所以他主張傳道者是出家人。當他發現有些人不適合於過出家的禁慾生活時,他便慨然地宣說:「如果他們不能自制,讓他們結婚罷!」正因如此,基督教的僧院生活,自 公元三一五年後,漸次形成。直到馬丁路德與約翰喀爾文創導宗教革命,一部分的傳教士,雖從修道院中得到了「解放」,投進了婦女的懷抱,而過塵世的生活;但是仍有很多的僧侶們,依舊維持著禁慾的生活方式,迄今不墮,這就是被稱為天主教的修士與修女了。事實告訴我們,今日的基督教,雖由宗教革命而產生,但是宗教的革命,只是刺激了天主教的自清或自新,基督教卻並未因了革命的成功,而提高了宗教的價值;相反地,今日的基督教,除了派系林立,相互水火之外,其宗教精神,及宗教修養,卻又無一可以趕上天主教的。這就是出世與戀世(非入世)的差別所在了。

  以目前來說,除了佛教與基督教(包括新舊兩派)的勢力之外,要推回教的勢力最大了。但在所有高級宗教之中,回教是一個最特殊的宗教,故其能否列於高級宗教之林,尚有審查議論的必要。因為回教從其創教祖師穆罕默德開始,不唯不禁慾,甚至還是主張縱慾的。當穆罕默德的原配妻子死了之後,他即心理變態而主張多妻制度,連娶了十多個妻妾,他縱情於女色之中,但又輕賤女人。在回教的觀念中,女人是沒有地位的,也沒有尊嚴的。正因穆罕默德的主張多妻制度,故在回教的教規中,男人只要有力養活妻妾,數目是沒有限制的,甚至對於親族血統的倫理觀念也是不講究的,直到今天,仍然如此。在回教的《可蘭經》 中,的確有好多值得弘揚的教義,但若嚴格地批判,回教只是一個以宗教為工具而進行政治目的的宗教,所以回教對於物慾生活的追求,遠超過了對於出世精神的嚮往,回教若無政治為其後盾,那就無法於宗教界中立足了。事實上,一個文明的社會,也不許一夫多妻,何況是一個宗教。所以我想,回教的本質,不能合乎宗教的要求,更不能列於高級宗教之林。

  與回教比較相似的,還有一個波斯教,該教教主瑣羅亞斯德,雖生於公元前七世紀中葉,但到目前為止,僅有信徒十萬人左右,乃為世界最小的一個宗教了。原因是其教主曾娶兩個妻妾,奉行多妻制,毫無宗教情趣,且與政治勾結一起。

  我們中國的古宗教,是道教,若以道教的根源是本於黃帝與老莊,那也是談不上禁慾的,不過老子與莊子的精神領域是很高的,故其最低限度,不似穆罕默德之流。而自漢末以降,道教與方士混合之後,凡為修道之士,也以出家者為主。修道是希望羽化成仙,希望超塵脫俗,貪著於男女欲愛的人,他就不能超塵脫俗了。我們看一般縱情於聲色貨利之中的人,必然是俗濁不耐的人;凡是清逸脫俗的人,必定也是清心寡欲的人。清高的世人,尚且需要淡泊於男女的愛欲,何況是一個希望羽化成仙的修道之人呢?但在道教的末流之中,竟有研究「房中 術」來解釋性慾問題的,並造出許多采陰補陽與采陽補陰的話來,欺人欺世。實際上,修道不從息欲開始,反從縱慾著手,其結果不但不能成仙,不但不能長生不老,反要因此而短命早死了!

  說到此處,我們可以肯定的說一句:宗教的精神應以出世為目的,若要達到出世的目的,應由禁慾開始。淫慾這樁事,乃是生物的本能,品類越下,越難約束慾念的衝動,品類越高,越可見出約制慾念的能力。慾念重者,向下落沈,慾念輕者,向上浮升。一個器官,久久不用,便會退化,而至於無形──好像人類本有尾巴,因為久遠不用,所以沒有了。人之對於男女性慾,如能約束限制而至於究竟,性慾的念頭,也就會退化了。故以佛教而言,三界眾生,只有欲界有淫慾,並在生到欲界天之後,六層欲界天,層層向上,也層層退化,直到進入色界之時,淫慾之念便可一掃而光了。那麼,一個宗教徒,既想出世,豈有不先約制淫慾的道理?

  三、男女生活與生理問題

  我們無可否認,世間凡為生物,不論動物與植物,都有兩種本能:第一是飲食慾,第二是生殖欲。如果離開第一種本能,便不能生存;如果離開第二種本

  能,便不能綿延。所以這兩種本能,不用訓練,不用教育,乃是自然而然的。飲食慾是由生至死,不斷不絕的,生殖欲則自發育而至老死期間的現象。但此兩種本能,同屬一種性質,那就是饑渴的感覺。此在動物,遠較植物來得顯著,飲食是求取吸收的饑渴,生殖是求取發泄的饑渴。在此兩種饑渴,飲食的饑渴遠較生殖的饑渴迫切,然而吸收飲食而至某一程度之後,生殖的饑渴,也必跟著產生,所以生殖的饑渴,須在滿足了飲食的本能之後,才會產生。兩者同為本能,飲食則尤為要緊。不進飲食,會有兩種可能:自己不能生存,也不能生殖子孫;不生殖,卻絕不會因此而喪生。

  但是,世間眾生之繁榮綿延,生生不息,端賴於各各有其生殖的機能,是故「生命必由生殖而來」,已成了生物學上的定論。當其滿足了飲食的饑渴而至成長發育之後,兩性的相互求偶,乃是自然的現象。所以除了性機能殘缺或是人類之中的出家人之外,兩性的結合,是不容置評的。若說兩性的交會,是一種罪惡,我們這個世間,也就成了一個罪惡的總體。試問:生物之中,有多少東西是不藉性交而產生的?所以在我們的世間中,時時處處,都有性交行為的現象發生,因為除了人類,即以動物而言,下至何處沒有昆蟲?牠們又是從何而來?說來也真可怕,我們竟是生活在充滿了淫慾氣氛的淫窟之中! 上面講到生殖欲,其實生殖只是其結果,生殖欲的衝動,卻又未必是為要達到生殖的目的,這就是生理的自然現象,促使其求有發泄的機會。這一生理現象,凡是健全的,不論男性女性,都是與生俱來。只要有飲食的能力,就會促成生殖機能的生長與完成,正像吸收了飲食之後,定有大小便溺的排泄,生殖欲的發泄,也正是排泄的一種,所以有好多下等動物,往往是藉腎管來排卵與輸精之用。不過此一排泄,不同大小便的非排不可,因為大小便溺是飲食經過消化之後的廢物殘渣;生殖腺的活動,乃是由胃腸吸收了飲食的營養之後所成就的一種生理機能,即使非要排泄不可,如女子成熟之後的定期排卵,那也未必非要求取生殖欲的滿足不可。

  至於所謂「性慾」的衝動,那是由生殖腺的內分泌,刺激了神經的交感,而產生的一種生理現象。(「性慾」一辭的英文是sexuality或是sexual desire,日本人譯為性慾,中國人也跟著人云亦云。其實,「食色性也」,性慾一辭應該包括食色二欲,男女的淫慾,只能稱為色慾,而不得稱為性慾。此與佛典所翻的色慾,是可相通的。)不過,擒賊應擒王,色慾的衝動,如果沒有心為主宰,如對外境的異性,不加分別,不起遐思,不存邪念,生殖腺(睾丸腺與卵巢腺)是不會無故衝動的。 然而問題並不會就此解決。由於生理機能的自然發展,就會影響到心理活動的自然傾向,正像大雨下在高山上,雨水循著山谷山澗,順流而下,乃是必然的道理。除非以人工來為之築起大水壩,節制水流,疏通水流,甚至禁止水流。但是節制水流者,需要浩大的工程,若要禁止水流或阻絕水流者,工程更要浩大了。不過不要說阻絕水流是不可能的事,只要水壩築得夠大,雨水就會儲在其中,或予人工疏導,乃至自然枯竭。當然,這不是平凡的人所能擔負得起的工程啊!

  故就一般而言,男女發育之後,要求生殖欲的滿足,乃是自然的趨勢,由於一般的男女,不是偉大的水利專家,他們不善治水,如果盲目地治去,將會引起「黃河決口」的危險。所以一般男女的身心,結婚的比不結婚的要健康安穩一些,這也是事實。

  因為一般人的心理活動,總是順流而下的,以通常的眼光來看,這也是天經地義的,世間既然有男有女,人類也正因有了男女的結合,才會代代相傳,遠祖是如此,近祖是如此,眼前的社會,也是如此,若要盼望於將來的人類,自亦非要如此繼續下去不可。因此,我們對於人類的男女共同生活的方式,是不必苛責的,也不必責之為罪惡的,如說這是罪惡,整個的人類乃至一切眾生的輪迴六 道,根本就是罪惡而來,罪惡而去,盡在罪惡之中打滾兜圈子!

  可是,人們站在自己的立足點上,很少能夠不以主觀的眼光去看人的,我們宗教徒的出家生活,在一般人的看法,不唯愚蠢,簡直是可憐!他們每說造物者既然造了男女,就應順乎天理,男婚女嫁,宜室宜家,如果硬要背乎天理而行,那就放棄了人之所以為人的責任。聽起來,這是冠冕堂皇的話,他們殊不知人的私慾多半是根基色慾而來,若不看輕乃至放下色慾的貪愛,私慾也就如影隨形,私慾不去,那能談得上順乎天理呢?所以有人批評禁欲主義,乃是人類自殺的魔坑!那些生理學家與生物學家,他們以為,人也只是生物之一,凡是生物,就不可能越出生物本能的範圍,他們否定人類之中,還有精神這樣東西,也不相信,人類會利用精神的靈性來克服原始的物性。因此他們看到禁慾的人,就以為是最不懂得人生,而且是絕對痛苦與虛偽的一群。我曾看過一本書,於其中,對禁慾者做著如此的抨擊:「宗教家中的弱者,倡寂滅論,揭起獨身主義運動之旗,謂禁慾為逃避現實苦痛的不二法門,但實際上,高腔的梆子儘管響徹雲霄,而演出的劇情沒有一場喜劇。……所以除了罪惡的政治之魔,與虛偽的人把它當作法寶運用外,就只好讓聰明自誤的學者去逍遙於那種牛角尖的極樂世界,只好讓愚痴的人去當作煙酒般來服用了。……在生理的變化方面考察起來,禁慾的人是痛苦 的,性情變得非常孤獨而且暴躁,陰險而且殘忍!……有人說要考察寡婦對亡夫的貞操,或僧尼嚴守清規與否,最好由他們的健康和性情來推定,這是頗合科學的論調。」(正中書局《生活與生理》二一七及二一八頁)

  我之所以不厭其煩地予以抄引,是監於今日的人群之中,抱有這種觀點的,可說比比皆是。他們這種見解的幼稚,正像自己不能肩起重擔,也就不相信世上還有千斤大力士的存在了;又象是自己沒有勇氣去攀登喜馬拉雅山的聖母峯,並也聽說有人試著攀登而告失敗,他們就以為不可能再有人能夠登上極峯之巔了,即使已有好多人已經攀登成功,他們也以為那是騙人的謊話。至於禁慾的勝義,以唯物觀念的生物學眼光來看,自是無法了解的。然而,就實際情況而言,凡是出家或獨身的人,未必均能了解禁慾的勝義,甚有鬧出醜聞來的,我們自亦不用否認,但總不能因為一家失火,即以為萬家點燈都是不對呀!失火固然不對,點燈能說不是好事嗎?

  四、佛教對女人的看法

  中國的儒家說,食色性也,人之大欲存也。飲食男女,不唯是人類的大欲,乃是一切眾生的大欲。老子說人之大患,在於有身。以佛教說,生從何來?端在 飲食男女。佛經中說,一切眾生,皆因淫慾而正性命;又說三界眾生,皆依飲食而得存活(無色界唯有識食,色界有思、識二食,欲界六天有觸、思、識三食,人類則有段、觸、思、識的四種食)。沒有淫慾,不會有生死,生死皆由淫慾而來;沒有飲食,便不能生存,生存端賴於飲食。為了斷除生死之因,以期進入不生不死的涅槃之境,所以要從斷絕淫慾開始,斷絕淫慾,不會死人,故可勸人不淫;為了修道,須假色身為工具,故仍許可眾生有飲食,但此飲食之吸收,是為了生脫死,而非助長生死。經中有一譬喻:落在海中的人,可藉海上的浮屍而得渡,人之吸收飲食,也當可作同等的觀想。

  正因佛教的目的,是在教人,乃至教一切眾生,皆能了脫生死,因為六道眾生之中,只有人類最能接受佛法的化導,佛陀說法的對象,也以人類為主,所以制止淫慾的教訓,也是偏重在人類的。

  在佛教的大小乘經律論中,絕大部分都會或多或少的提到男女的問題。並且處處指出或暗示,女色對於修道者的可怕與可惡,簡直就是禍水。天魔外道之要破壞一個修道者的道心,往往是以女色來誘惑,女色雖未必皆由天魔外道的指示而來,但是女色之對道心的障礙力與破壞力,實在也是無可否認的事實;是以,責女色為道人的魔王,也未必過分。所以也有人說:別以為修行人的一本正經, 如有一個年輕漂亮的女人,往他們懷裡一坐,看他們還能一本正經否?所以如柳下惠的能夠坐懷不亂,絕非輕而易舉的工夫。臨色不亂行者,堪稱君子,坐懷不亂心者,是賢聖了。

  本來,男女兩性,應該是平等的,佛教主張,眾生平等,豈能說男女就不能平等,而要把破壞道心的責任,全部推到女人身上去?如說淫慾的罪惡,皆由女人而來,那是不公道的。所謂:「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如果不去狂飲,絕不會爛醉,如果拒絕女人,女人豈能害人?但是,我們應將事理分開,從理上說,男女是平等的;從事上說,則不能一概而論,女性對於男性的誘惑力,乃是不容否認的事實。此正像一塊磁石,對於鐵器具有吸力一樣,磁石越大,吸力也越大,女人越美越妖,誘惑力越強越烈。一塊大磁石接近小鐵器,不待接近,小鐵器已經不由自主地靠了過去。同樣的,一個男人,若無相當的道力修養,對於前來親近的女人,也會不由自主的。這一點,女性值得驕傲,男性沒有出息,但也由於如此,女人便成了既可愛又可怕的對象了──可怕的成分遠較可愛的成分大得多。

  另有一個例子:有人研究,男人聊天,往往會談女人;女人聊天,則殊少談到男人,她們所談的,多半也是女人的事以及女人和小孩的事。可見女人對男人的誘惑是與生俱來的。

  女人不但誘惑男人,也能誘惑女人,女人見到絕色的美女,也會動心;女人不但誘惑人類,也能誘惑畜牲,孔雀見到美女,也會自然開屏。女人的皮下脂肪多,故其肌膚滑膩;女人的聲帶頻率高,所以聲音清脆悅耳;女人的性情溫柔,所以媚人。這些種種,都是女人誘惑力的主因。若能看透了,那也不過是一堆血肉之軀而已,死了數天之後,看她還有誘惑力否?但是這一工夫是頗不容易的啊!因此,在佛經中,凡是說到男女的生活問題,總是希望男人提高警覺,不要落入了女人的魔網,尤其對修道者的開示,總是訶斥女色,女人本身沒有過失,女人的形體,卻會使人造成過失。實際上,女人的身心,比較脆弱,她們也無能防範男人的凌辱,只要男人不受女人的誘惑,女性的修道者,自也可以安心無事了。男女犯了過失,男女雙方都是不好的,但是犯過的主因雖由女色的誘惑,犯過的主動者,往往又是男人。是故佛陀偏於男人而訶斥女色,不是輕視女人,乃為保護男人的道心,也為保護女人的安全。但是,佛教對於女人的看法,粗看起來好象是不公平的。現在抄幾節佛經如下:

  菩薩觀諸衰中,女衰最重,刀火雷電,霹靂怨家,毒蛇之屬,猶可暫近,女人慳妬,瞋諂妖穢,鬥爭貪嫉,不可親近。(《大智度論》) 莫與女交通,亦莫共言語,有能遠離者,則離於八難。(《增一阿含經》)

  阿難白佛言:「佛滅度後,諸女人輩,來受誨者,當如之何?」佛言:「莫與相見。」阿難又白:「設相見時,當如之何?」佛言:「莫與共語。」阿難又白:「設與語者,當如之何?」佛言:「當自檢心。」(《長阿含經》)

  女色者,世間之枷鎖,凡夫戀著,不能自拔;女色者,世間之重患,凡夫困之,至死不免;女色者,世間之衰禍,凡夫遭之,無厄不至。(《菩薩訶色慾法經》)

  女人之相,其言如蜜,其心如毒,譬如停淵澄鏡而蛟龍居之,金山寶窟而獅子處之,當知此害不可近。室家不和,婦人之由,毀宗敗族,婦人之罪。(同上)

  當知婦人,是眾苦本,是障礙本,是殺害本,是系縛本,是怨對本,是生盲本;當知婦人,滅聖慧眼;當知婦人,是熱鐵華,散佈於地,足蹈其上……何因緣故,名為婦人,所言婦者,名加重擔,能令眾生,負於重擔,徧周行故。(《大寶積經》)

  我觀一切千世界中,眾生大怨,無過妻妾女色諸欲。於女色等,所纏縛故,於諸善法,多生障礙。(同上)

  女人之法,淫慾偏多。(《摩訶僧只律》) 一切女人皆是眾惡之所住處。……其女人者,淫慾難滿。……譬如大地,一切作凡,令如芥子,如是等男,與一女人,共為欲事,猶不能足;假如男子,數如恆沙,與一女人,共為欲事,亦復不足。(《涅槃經》)

  另在《四十二章經》中,竟有十九章是訶斥女色與情慾的,其它經中訶斥女色的記載,則不勝枚舉。我相信,當女性的讀者們,讀了這些經文的抄錄,一定會很生氣,但我前面說過,女人本身並無過失,過失只是因了女人而有。正如科學家發現原子核子的本身,並無罪惡可言,而運用原子核子的爆炸來殺人,此製造武器的罪惡,卻是因了科學的發明而來。我們只可說殺人是罪惡,發明家並無罪惡。唯於古往今來,「英雄難過美人關」者,不乏其例;由於女色的挑逗而為非作歹者,更是難數;社會兇殺案件,關於女人而產生者,數不勝數。沒有女人要追求,追到一個還不夠,有了兩個尚嫌丑,娶了美妾之後,又會引起他人的眼紅而起爭鬥。所以女人無罪,罪惡往往是由女人而來。所以佛陀要訶斥女色的可怕了。

  至於《涅槃經》中,說明女人的多欲,說明女人竟是「人盡可夫」。但據一般的調查,女人的貞操觀念,通常要比男人更值得表揚,女人的羞恥心理,也比男人更值得稱嘆,所以通常的姦情,多是由男人首先發動攻勢的。因此,我們更該 進一層地了解,佛陀之在《涅槃經》中,說明女人多欲的用心,是在其下文的「訶責女人之相」,什麼叫作女人之相?佛說:「若有不能自知佛性者,我說是等名為女人,若能自知有佛性者,我說是人是大丈夫,若有女人能知自身定有佛性,當知是等,即是男子。」從這段文字中,我們可以明白:女人可以被人看成女人,但也未嘗不可能算作男子,男子固可算作男子,但也可以等同於女人。(世上那些沒有骨氣的男子,那些毫無丈夫氣概的男子,豈不等同女人一樣?)女子之中聖賢豪傑,誰說不是大丈夫?是故,男女間的分限,不必在於形體的差別,但視能否自知有佛性而定。自知有佛性者,必然努力學佛而除貪慾,不知有佛性者,當然要沈溺於慾海之中了。如此說來,女性讀者們,也可不必生氣了,因為她們只要知有佛性,當下就是一位大丈夫呀!

  因此,我們更該肯定地說,對於人類的歷史與文化,社會與家庭,女人的貢獻,絕對不可抹煞,古來的女中丈夫,巾幗英雄,都是值得歌頌的。即以佛教而言,佛教雖以男性為主,但是女性對於佛教的貢獻,我們不能抹煞。佛陀時代的婦女信徒很多,直到現在,佛弟子中也以女性占多數,因為婦女對於宗教的信仰,有一先天性的傾向。故在佛陀時代,初雖不許女人出家,但是女人出家之後,對於佛教的幫助也不少,如婆闍波提與蓮華色等,都是尼眾的龍象;在家女 人如韋提希夫人、末利夫人、勝鬘夫人及毘舍佉母等,皆是優婆夷中的龍象。信佛學佛之後的在家男女皆可以證得三果,出家男,可證四果,出家女,同樣可證四果。即在《華嚴經》中,善財童子五十三參,竟有十一處參的是女性;地藏菩薩在因地發心時,曾數度為女子;觀世音菩薩,應化人間,往往也是化的女身。地上菩薩,雖無女性,應現人間者,常化女身,僅此一點,我們雖應遠離女性並願永不生為女性,但也不得輕視現實中的女性。

  五、何謂邪淫與正淫?

  佛教的宗旨,是希望一切眾生皆斷淫慾,但此希望,也僅是希望而已,因為諸佛雖願度盡一切眾生,卻又無法度脫一個無緣的眾生。自從無始以來,已有無量無數的眾生成佛,未能成佛乃至未曾聽到過成佛二字的眾生,依舊還有無量無數。同時,眾生雖知成佛而願成佛者,成佛的過程,亦非一蹴可幾的,眾生從初發心學佛,需要經過三大無數劫,才能成佛。一大無數劫以後,始可登上初地菩薩的聖階聖位,到了初地菩薩以上,才可不由於淫慾的牽引而投生,但此一無數劫的階段,是非常長久的。若要所有的眾生,一進佛門,就斷淫慾,自是不可能的。眾生的根器有千差萬別,有人雖未登上聖位,仍然有志斷除淫慾而發心出 家,有的雖然登上了小乘的聖位(初、二兩果的在家人),還可享受夫妻的淫慾。佛陀為了適應眾生的根器,雖主張離欲,也不一概地要求離欲,但其為達終將離欲的目的,便倡導節慾的法門,於是規定出家的弟子,一律禁慾,在家的弟子,唯戒邪淫,而不禁正淫。

  一般人誤解佛教,以為信佛之後,就要出家禁淫,並以為如果人人出家,數十年後,人類豈非將在地球上絕跡?其實這是杞人憂天,所謂「如果人人出家」,那只是莫須有的假設之詞,因為說這話的人,他就不會發心出家,佛教固盼人人出家,人人成佛,但那終究是盼望不到的事。出家看來容易,實則,若非真大丈夫,豈能真正出家?拿破崙將軍能征服半個世界,卻不能征服他自己的心。唯有能夠征服自心的人,才能真正走上出家之道,所以英雄好當,和尚難做。英雄在於氣,出家在於志;失意後的英雄,可能成為低能,艱困憂患中的僧人,卻會成為霜後的菊花、雪中的臘梅。所以出家之道,絕非人人走得上的。即或以千千萬萬個「如果」的假設,假設真的人人出了家,那也正是佛教之所希望的,難道說,大家對此充滿了痛苦的世界,還很留戀嗎?唯此絕對不是可能的事實,我們又何必去假設?

  出家與否,主要是在能否放棄男女的情慾生活而定。男女同處同居的正常生 活,雖可障礙出世的通路,但於人間而言,絕不算是罪惡,由女人或者由淫慾而產生的罪惡,往往是從不正常的男女關係而來。所以佛陀對於在家的弟子,但禁邪淫而不禁正淫。因為不正常的男女關係,會造成社會的不安與人心的墮落,一個男人或一個女人,與另外的一個女人或一個男人,發生了不正常的男女關係之後,最低限度會破壞了兩個家庭的和睦與安寧,甚至演出悲劇的結局。雖然不正常的男女關係,當其發生關係之際,要比正常的男女關係,有著更多的樂趣,此一樂趣,是由冒險而來的興奮之感,正像賭博時贏錢一樣,即使賭輸者必將輸得傾家蕩產,但在贏的時候,總是分外地興奮。不正常的男女關係,誰都知道那是不該的,那是罪惡的,但於發生關係之時,又是興奮和昂揚的,這也是凡夫之所以為凡夫的缺陷所在,然此缺陷,我們是應該彌補的,否則的話,人人皆會成為悲劇的主角!

  若照常情而論,人類若無文化教育,若無內在道德觀念的約束,也無外在法律軌範的制限,男女的關係,將會泛濫到不可收拾,原始人類的母系社會,可能就是如此的局面,甚至不如禽獸的社會。我們看貓、狗等的獸類起性,皆有時節,未到時節,絕不交配。起性之際,雖有許多的雄性追隨爭逐,經過打鬥之後,只有唯一的勝利者達到目的,參加爭逐的雄性與雄性之間,可能有其生死的 搏鬥,對於雌性的一方,則絕無傷害之理;至於鳥類,則多半是實行的「一夫一妻制」。反觀我們這個自詡為萬物之靈的人類社會,男女互相追逐,了無時節觀念,只要情之所鍾,欲之所向,不管已婚未婚,若不能達到目的,上焉者自殺,中焉者毀容或殺人,下焉者屠殺人家的一族一門!這能比得上禽獸社會的男女秩序嗎?說來真夠使人痛心!

  一夫一妻的正常生活,不會形成罪惡,但是甘於恪守一夫一妻的正常生活者,也非輕易之事。男人在外的「逢場作戲」,乃是普通事,女人要做到打內心起的不去「紅杏出牆」,也是不太容易。因為人類生來就有一種貪婪的心理,再加上好奇心理的求取嘗試乃至滿足,不正常的男女關係,便會相應而生。我曾看到一本書上做著如下的諷刺。男人的理想妻子,有三個條件:帶到社交場中是一位公主,對待自己的體貼是一位母親,一同上床之後是一個妓女;女人的理想丈夫,也有三個條件:談戀愛時是一位英俊的王子,用鈔票時是一位百萬的富翁,服勞役時是一隻愚笨的蠢牛。這一則諷刺,的確說明了男女相互求偶的心理傾向,正因有了這一心理傾向,邪淫的現象,才會層出不窮。

  根據英、美兩國的調查報告,美國女人,百分之五十,婚前已非處女,英國與此相同。在美國女人中,一半以上只曾與一個男人發生關係,三分之一曾與兩 個到五個男人發生關係,百分之十三與六人以上發生關係。英國女人有二分之一,曾經秘密地希望與另外的男人發生關係。美國女人有百分之二十六,在婚後與丈夫以外的男人發生關係。

  這是英、美兩國的調查報告,可能不適用於中國社會,但此邪淫事實的比例,已夠使我們怵目驚心了。准一般而言,女人除了妓女之外,犯邪淫罪,是比較困難而稀少的,男人則較方便得多,因為男人嫖妓,不算犯法。英、美的女人既然如此,其男人自也更不用說了!所以英、美的家庭無法得到相當的穩定,今日東方人的家庭,也在大大地動搖了,故於今日而談佛教所制的邪淫法門,頗為切要。

  佛教徒中的在家弟子,只要一進佛門之後,最好能受五戒,如果不受五戒,也應學習五戒,五戒不能全持,最少要持邪淫一戒。據弘一大師說:「據我思之,五戒中最容易持的是:不邪淫,不飲酒。諸位可先受這兩條,最為穩當。」(《律學要略》)如連邪淫戒都不能受持,還學什麼佛呢?在《瑜伽菩薩戒本》中,雖說在家菩薩為了度脫眾生,可以開邪淫戒,但那是為度生,絕非為求欲樂,其原文是這樣的:「又如菩薩處在居家,見有母邑,現無系屬,習婬欲法,繼心菩薩,求非梵行。菩薩見已,作意思惟:勿令心恚,多生非福。若隨其欲,便得自在,方便安處,令種善根,亦當令其舍不善業。住慈愍心,行非梵行。」這是 說,在家菩薩,對於前來相就的女子,應以慈憫心,為之接納安處。但以理衡之,此須未婚或單身的在家菩薩,方可開此方便。接納成為自己的妻子之後,自當不得無限制地「廣開方便」了,同時還得衡量能否因了自己的方便接納,而來感化對方,使之改邪歸正,舍惡從善?如果自知無能為力,當亦不得貿然接納而行邪淫。

  邪淫的限制,除了不得與夫婦之外的一切男女發生關係,尚有幾種限制:不得於自身行淫;不得利用一切器物行淫;不得於人類之外一切有情的三道(口道、大便道與小便道)中行淫。對於自己的夫妻,不得於非處(除了卧室卧床之外皆為非處)行淫;不得於非道(除了小便道,身體各部位皆為非道)行淫;不得於非時(白天,產前──從懷孕開始,產後,月訊時,皆為非時)行淫。另外在每年的正、五、九三個月,每月的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及月之末後兩天(此稱六齋日),不得行淫;每逢諸佛菩薩的聖誕與成道之紀念日,也不得行淫,這叫作尊敬好時。還有,若能做到子女成年之時,即行節慾,子女婚嫁之後,即行戒欲,那是更好了。

  以上的層次,是由建立一個在家人的基本人格做起,漸次走上節慾斷欲的境地,學佛要從做人學起,如果不戒邪淫,連一個人的資格都不夠,遑論學佛成 佛?若能戒除邪淫,自然也可慢慢地做到節慾與斷欲了,一旦斷欲之後,雖不出家,距離出家之道,也就不太遠了。

  犯邪淫,分三品;母女姊妹六親行淫為上品,其餘一切邪淫為中品,與自妻非時非處為下品;又以犯心的猛弱而分三品;又約悔與不悔分為三品,致分感三塗之報。若犯凈戒者墮無間地獄。八戒齋日之男女,未破凈戒之出家五眾,最初為之破犯者,即成破凈戒罪。

  關於戒除邪淫之道,我願介紹一本好書:《周安士全書》中的《慾海回狂》,頗值得吾人一讀,該書雖有若干觀點,已經不適於時人的思想,但若讀通了古書之後,自亦可以兩不相妨。

  六、佛教的禁慾法門

  佛教的宗旨是出世的,佛教的一切法門,無非是希望一切眾生走上出世之道,佛教雖以入世的方法,救人救世,入世的究竟,則在達成出世的目的。然而眾生之所以無法出世者,乃在於五欲的束縛,五欲在於眾生而言,是快樂的享受,但以佛法的眼光來看,那等於是自投羅網,自陷泥沼。所謂五欲,有兩種說法,一種是:財、色、名、食、睡(亦名為粗五欲);一種是:色、聲、香、 味、觸(亦名為細五欲)。在此兩種五欲之中,均有色慾在其間,如果就實而論,財、色、名、食、睡,雖較具體,而色、聲、香、味、觸,則更為廣泛,因為後者的五欲,統括了人生的眼、耳、鼻、舌、身,五根的一切享受。如今即就後者而論,後者的五欲之中,以色慾為首,其實,色慾一項,也可含攝了其它的四欲,因為五欲的享受,均屬色法的範圍。即以色慾解成淫慾而言,淫慾的享受,實亦具足了其餘的四欲:男女皆有形貌的互吸互引屬於色,男女互通心曲屬於聲,男女各有氣息屬於香,男女接吻屬於味,兩身交接屬於觸。故於五欲之中,乃以淫慾之樂最為殊勝,眾生對淫慾之難於斷根截源者,正在於此。即使以梵天的尺度來看淫慾,如腐屍,如糞便,但是,君不見腐屍之上與廁所之中的蛆蟲,何嘗知道腐屍、糞便之可厭哉?這是眾生的業力所致,乃是無可奈何的事!

  佛陀為救眾生出離生死,所以要我們斷淫,因為淫慾之於凡夫眾生,乃是根深柢固的業報法,所以巧立種種方便,以期漸次脫離。對於根機成熟的利根眾生,佛陀只要三言兩語,戳破了他們的黑漆桶之後,呼一聲「善來比丘」,他們便會當下悟道,頓入聖位,鬚髮自落,袈裟著體,缽捧在手,不必再講任何規矩,他們自然合乎規矩,那便稱作「道共戒」。由於無漏勝慧的道力加持,他們自然斷欲,自然超出於世間的俗情之外了,對於這一類的人,佛陀是用不著制定戒律 的。所以佛陀對於比丘戒的制定,是在成道五年之後的事。

  不過,眾生之中,適合於出家根性的人,終究是少數,因此,佛陀制戒,也是逐級上升的。佛陀成道不久,初度在家弟子,即授五戒,而制邪淫,以後為使在家弟子,也有種種出家善根的機會,便制八關齋戒,於每月的六個齋日,受持不淫戒。再進一步,如果願意出家,終身不淫,佛陀即制沙彌十戒,但是沙彌犯了大淫,雖亦照例驅遣還俗,所犯的過失,僅是惡作罪而已。如果決志出家,年滿二十之後,即受比丘大戒,成為比丘之時,對於淫戒的規定,就不是那麼簡單了。

  淫戒於在家戒中,列在其次,而以殺戒為首,但在比丘、比丘尼的出家戒中,則以淫戒為先。這有兩重原因:一是佛為比丘制戒,第一條就是制的淫戒,在佛時的僧團中,第一個犯過的比丘,便是犯的「不凈行」,所以淫戒在先;一是如中國人說的「萬惡淫為首」,由於淫慾的關聯,可以使人連帶去犯其它的過失,比如好色之徒需要花錢,於是而犯偷盜,由於淫與盜的受到阻礙,便會殺人泄憤,因而淫戒在先。

  淫戒當以男女既成相交的事實之後,方始成立罪名,但在未曾達成行淫的目的之前,必藉種種的手段而為方便。所以佛制淫戒,是以男女相交為根本罪,由 根本而來的尚有方便罪。又因為男女的頻頻接觸,很可能成為根本罪的前方便,即使不會成前方便,也會使人懷疑成為前方便,因「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者,比比皆是。而世上的真實「君子」,確也不可多求,所以在根本罪與方便罪之外,尚有威儀罪──防微杜漸,避免譏嫌。

  因此,在比丘比丘尼戒中,關於制淫的有很多條文,現在試舉《四分律》的要者如下:

  *比丘戒者共有三十一條:

  o四棄法之第一條。

  o僧殘法之第一至五條。

  o不定法之兩條。

  o捨墮法之第四、第五,及第十七條。

  o單墮法共有十八條。

  o悔過之第一、第二條。

  *比丘尼戒者共有五十條。

  o八棄法之第一、第五,及第六條(第一條與比丘戒相同)。

  o僧殘法之第一、第七、第八、第九條(第一條與比丘戒第五條相同)。

  o單墮法共有四十三條(其中有五條與比丘戒相同)。

  比丘戒共為二百五十條,關於淫戒者,佔了三十一條,是為全數的八分之一強;比丘尼戒共為三百四十八條,關於淫戒者,佔了五十條,是為全數的七分之一弱。

  佛說:「寧以男根著毒蛇口中,不持著女根中,何以故?不以此緣墮於惡道,若犯女人,身壞命終,墮三惡道。」佛制淫戒,不唯要人斷除生死之因,更要人斷除下墮三塗之因,如果受了比丘、比丘尼戒,乃至五戒,而不持守淫戒,命終必墮三惡道。受戒持戒,即使不能了生死,也必能得生於天上人間,所以佛陀要說「寧捨身命不犯戒」,毒蛇所咬,死後得樂是長遠的,男女行淫,死後受苦也是長遠的。試問:片刻的歡樂,遭致無窮的痛苦,合算得來嗎?此也不特推到來世,即於現在,由於淫的罪惡而「一失足成千古恨」者,也是罄竹難書。

  因此,佛陀為了憐我們這些眾生,所制戒律,也就無微不至。

  七、淫戒的重與輕

  犯淫之最重者為根本罪,次重則為方便罪。以此兩節,乃為比丘比丘尼戒的核心戒,不宜也不必在雜誌上刊出討論,所以從略。所謂根本淫戒,是男女既成 了交會的事實而言,比丘、比丘尼絕對禁止,如果犯了,便是他勝處罪,不通懺悔,不唯逐出僧團,死後當墮焰熱地獄九十二萬萬一千六百萬年。至於方便淫戒,乃是根本淫戒的前方便,由此可能進而破毀根本戒,所以禁止,如果犯了,須在二十人僧中如法懺悔出罪,否則當墮大叫地獄二十三萬零四百萬年。另由根本戒,與方便戒而來的未遂罪或次重罪──律中稱為偷蘭遮的粗惡罪,犯了亦當如法懺悔,否則墮於嘷叫地獄五萬七千六百萬年。這些內容,出家眾可以自看出家律。其實,一個本分的出家人,根本淫戒是不會犯的,方便淫戒,只要稍加註意,也是很難犯的,最易犯的乃是威儀淫戒。

  什麼叫作威儀?若照字面解釋,威是威德,儀是儀態;凡是能夠使人肅然起敬者是威,使人起而效法者是儀。人而能夠以其聲形容貌,使人尊敬而且期以效法者,便算是有威儀的人,反之便是沒有威儀。有威儀的人,可以風行草偃,影響大眾並導化大眾,否則便會受到大眾的批評,乃至被大眾之所唾棄。出家人是人天師表,所以出家人之對於威儀,必須講究。我們不求人皆譽之,但也不能成為眾矢之的。人間的毀譽是沒有標準的,然而我們能於行住坐卧之際,內不虧於心,外不損於人,中不污於身,遠離是非,防微杜漸,即使有人加毀,自心亦可泰然,自己本來不錯,即使一切眾生皆說我錯,我亦可以自慰於心。問題是在, 毀謗人來,是否出於我的招引。通常所說:「李下不整冠,瓜田不納履。」整冠納履,未必是偷李采瓜,卻有偷李采瓜的嫌疑;整冠納履並無過失,若在李下與瓜田,整冠納履,即會引起過失。同時「攘羊」之癖,幾乎也是人類原始衝動的一種特性,所以經過瓜田李下之時,不得納履,不得整冠,甚至根本不要打從瓜田李下經過,即使多走幾步,也該繞道而行。否則,「物必先腐而後蟲生」的可能性是很難逆料的。

  一般人以為威儀者,只是吃飯、穿衣、走路、睡覺,能夠像個樣子,就夠了。其實,儒家有禮儀三百威儀三千,佛教則有八萬四千威儀法門。廣義地說,凡是戒都是威儀;狹義地說,除了根本戒與僧殘法之外,才算威儀,自己並未破戒,但令他人看不順眼,或令他人引生煩惱者,便是有失威儀。

  在威儀戒中,最能使人刺目,最易遭受譏嫌的,莫過於男女的關係。因為除了聖賢之外,人皆有一本源的貪淫之心,但也有一本源地妒嫉他人的貪淫之心;人皆有一懼災怕禍之心,但也有其隔岸觀火的幸災樂禍之心。所以一發現男女的可疑事,特別高興,每談起男女的苟且事,也特別起勁,並且輾轉相傳,越傳越不像話!

  我們出家人禁慾,無知之輩,皆以為愚痴;出家人的行為,略涉男女的嫌 疑,好事之徒,又像糞蛆見了大便,野狗嗅到腐屍,唯恐鑽之不透,唯恐挖之不出!報紙上的桃色新聞與風月案件,就是這樣來的。但這一點,對於我們出家人而言,亦善亦不善,善者,能使我們提高警覺──豈止「十手所指」與「十目所視」!不善者,徒使我們出家人受到無端的中傷,因而損及佛教的名譽。

  因此,在許多的威儀戒中,最應該遵守的,當推有關男女之間譏嫌的防範。比如:男女共語、同室宿(非同床卧)、同道行、同處坐、同處立、同入屏覆處、同坐於屏覆處、同立於屏覆處、相互交換衣物、相互代為執勞,以及佩帶俗人飾物,使用香料(油、膏、粉、水,乃至香皂)塗身,進出俗人卧室、坐卧俗人床鋪等等,都在禁戒之例。

  比丘對女人說法,一次之中,不得超過五蘊六識的範圍,比丘尼對男子說法,亦復如此。若有另一懂事解語同性的人在場,或者有數碼聽眾,往複出入,或者自己每說一段,即行離場一次,然後繼續說法者不犯。至今,這一戒泰國比丘也未能嚴守了,中國比丘自不用說,但我們應當知所分寸的。

  出家人不得單獨與一異性同一室宿,若有間隔關鎖,不能互相往來,或有父母夫主相伴者不犯。這一戒的危險性太大,乃是非守不可的。出家人除有險難,不得與異性同時同道而行。 出家人與異性共行、共立、共坐、共入障暗處,乃是最大的禁忌。若有如此的行為,比丘當以「二不定法」來處理,重則棄,次則殘,輕則墮;比丘尼,有染污心者,當以「八事成重戒」來處理──受捉手、受捉衣、入屏處、屏處共立、屏處共語、屏處共行、為樂身相倚、共期行淫。每犯一事,一偷蘭遮,八事具足,即成波羅夷罪。因此律中規定,比丘與女人共坐一處,相距二尋(每尋八尺)者無犯。這一戒,在今日的我們,是防不勝防的,當予切實警惕,庶幾不遭譏謗。

  比丘不得役使比丘尼,洗染衣物等,不得與比丘尼交換衣物,不得代為做衣,除為親里比丘、比丘尼者,皆得罪;重者墮罪,輕者惡作。所謂親里者,在比丘而言,系指母、女、姊、妹出家者;在比丘尼而言,系指父、子、兄、弟出家者。嬸子、嫂子、妻子(俗時之妻)、媳婦,皆非親里;大伯、小叔、丈夫(俗時之夫)、侄兒,皆非親里。若比丘尼弟子以恭敬心為比丘阿闍梨洗染衣物者不犯,若病者亦不犯。否則即成墮獄罪。

  比丘若無正當事故,不受請,不得往尼寺;若受請,須具十德,須為僧中差遷。十德之中,最要緊的是具戒、多聞、精僧尼二部大律、能決疑、善說法、戒滿二十夏,否則犯墮獄罪。比丘尼往比丘僧寺,不單獨往,到寺門,先申報。最 低限度要做到《南海寄歸內法傳》中所說:「尼入僧寺,白乃方前;僧向尼坊,問而後進。」「婦人入寺,不進房中,廊下共語,暫時便去。」這在我們中國,已無法做到了。唯於譏嫌,應予謹防。

  這些規定,自是用來防微杜漸與息譏止嫌的,但對出家人而言,實是必要的,因為凡夫出家,雖能立志禁慾,若無相當的修持工夫,定力是不夠的,是經不起誘惑的,頻頻接觸,很可能日久生情,到達情意纏綿之際,也就無法自主了。正如《四十二章經》中所說:「妻子情慾,雖有虎口之禍,己猶甘心投焉。」另有云:「投泥自溺,故曰凡夫;透得此門,出塵羅漢。」一般人既非出塵羅漢,腦際則應時時亮著警報的紅燈,為了自己,也為了佛教。出家雖仍許可還俗,既已好心出家,還俗豈不可惜?有人以為,美女惑人,自應避卻,醜女無有媚力,當可例外了。其實,「情人眼中出西施」,只要業緣成熟,中陰身見到老母豬,也會看成絕代的美女,何況是人?又有人以為,防止譏嫌,止於青年男女,若老若小,則可不必計較。例如孔子所說的君子三戒的第一戒是:「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可見若幼若壯若老,便不必擔心於色之為患了。又說:「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到四十歲時,便可不受外力的誘惑,五十能知天知命,七十則可「心無罣礙」,無拘無束,可見人

  到四十歲以上,既能無惑於外,當可不避譏嫌了。其實,那是孔子的自述,孔子能做到如此,一般的凡夫,焉能做到如此?唯以常情而論,老年上座比丘,德行當在下座比丘以上,衡事度理,接引群機,當非下座比丘所可相比。所以佛教的聖人,根本不用戒律條文,正反反正,皆能與戒的精神相應,成文的戒律乃為凡夫而制的規定,故其不唯若小若老,非人乃至畜牲的若男若女,皆在謹防之例,如果自驗已證聖果,已登聖位,自可不受戒律條文的限制。比如釋尊以化人度淫女;菩薩以分身應魔女,令發菩提心;婆須密多以淫女身,令人證解脫門。又如《圓覺經》中所說:「心不住相,不著聲聞緣覺境界,雖現塵勞,心恆清凈,示有諸過,贊歎梵行。」假如自己未證聖果聖位,甚至尚未到達內凡的境地,那麼,在戒律的儀則之前,應該是一律平等的。故雖如唐代的清涼國師,歷九朝為七帝師,圓寂之後,相傳為華嚴菩薩,並有金神迎其兩牙歸養,但其直至百二十歲,仍誓:「足不涉尼寺之塵。」我們看來,能不慚愧萬分!

  再說,根據美國的調查統計:美國女人的四分之一,在十五歲時,即已接受男性的愛撫;美國女人的生殖欲或色慾的高潮,是從將近三十歲起,直到五十或六十歲止。在印度,十來歲做母親,不算稀奇;在西洋,常有不滿十歲的女童做媽媽,七、八十歲的祖母做新娘;今(一九六二)年六月間報載,台灣也有一個

  六十二歲的老婦人,要改嫁一個三十四歲的年輕人。大哲學家康德,雖持獨身主義,直至晚年,尚喜歡與少女共座親近。至於一般身體強壯或生活富裕的男人,「臨老入花叢」者,乃是太平常的事了。所以,出家人的男女嫌疑,應當避之終身,並且不別老少,否則,未到蓋棺,不能論定,犯了過失,罪報彌深!犯了波逸提,應向一位清凈比丘如法懺悔,懺悔即滅戒罪,否則便墮眾合地獄一萬四千四百萬年。犯了突吉羅,要墮等活等地獄九百萬年。

  八、結論

  佛教的禁慾法門,可謂無微不至,上面介紹的,僅是其中的大要,若想進一步的了解,當由各自去看律本,在家弟子可看《優婆塞戒經》等的在家律本,出家弟子可看《四分律》,並參考弘一大師的《四分戒相表記》等。

  上面所舉的戒淫法門,若以無知者的眼光來看,好像佛門之中充滿了淫氣,所以才會談到這許多問題,這也是出家戒不許在家人知道的一大原因(我來公開討論,已經違反了中國律宗相傳的規定,泰國則允許在家人研究比丘律,但不得批評比丘生活)。但是佛教戒律的性質,也與國家的法律相似,法律的制定,只是為國民立下一個生活的軌範,使得國民皆有一個生活方式的依准,賴此保護國家

  與社會的秩序,也賴此保護每一個國民的安全。但是絕不能說,國家有了刑法與民法的存在,就等於這個國家之內充滿了犯法的國民。如能明白了這一層道理,自不會因為佛教的淫戒精微,而說佛教徒們多犯淫行了。倘仍存有此見者,只能表示他的愚痴,而不會損及佛教的尊嚴。我也本於這一觀點,自信並無不合,故敢予以討論,知我罪我,則非我之所計。有關淫戒的持守,特別是威儀方面的,在我們的環境中,實在難以全部遵行。在凡夫而言,每一條戒,有其制的事宜,也均有其犯的可能,尤其是威儀一門。所以犯了之後,均有懺除的方法,奈何我國的佛教,羯磨法幾全廢棄,犯戒之後,也無從如法懺悔。所以我的介紹,也僅希望如此,實際不能如此者,自也無可奈何。至於在家弟子,當也不得以此作為口實,評論現時的出家人。現時的出家人無福,在家弟子更無福;如果有福,不會生此末世,更不會以末世的出家人為師。所以在家弟子應該自己持戒,並為出家人護戒,協助出家人持戒,切不可抨擊出家人犯戒,乃至無中生有,譏嫌出家人犯戒,那是有罪的!所以佛時的須達長者供養比丘,恆持「法與非法,事在沙門」的態度,而主張白衣不得過問比丘的事。(1962年9月稿於台灣美濃鎮大雄山朝元寺,《香港佛教》三○─三二期)


我覺得要回答這個問題需要了解戒律的本質和用意是什麼?
佛教中的戒律(我理解)應該是用來訓練心性的.它的本意是收攝散亂的心性然後幫助修行,進入禪定,獲得智慧和解脫.
這種訓練是通過對慾望的限制來達成的.
我想佛教的禁慾和其他宗教的禁慾的區別在於,基於空性的見地,並不是因為慾望是邪惡的,才要斷除它而是了解慾望本身是來自空性的,根本上並不存在,而去限制的.
所以我覺得,從根本上,說佛法是不是禁慾的,答案應該是否定.因為並不存在可以禁止的對象.
為了了解這一點,才有了戒律,用於保護和束縛我們散亂的心性,回歸明覺.


佛教所謂的禁慾,其實強調的是不為欲所動。前者是為達到後者目的的一種修鍊方式。

為什麼年紀小的和尚一定做不了佛教大師?因為他們雖然表面上看來是禁慾,但其實是沒有經歷過那麼多欲,簡直是無欲可禁。只有曾經山水,有過大起大落,看破紅塵的人,才是真正的不為欲所動。

(以上為個人理解)


七情六慾的升華就是慈悲喜舍,七情六慾的墮落就是貪嗔痴慢,七情六慾的麻木生冷就是斷滅。慾望本身並沒有好壞之分,要看如何用,用在哪裡。有時需要禁慾,有時不需要禁慾。如果會禁慾人就會因此得到解脫自在,如果錯誤的禁慾則會導致身心的扭曲變態。


這個和所修法門有關係。比較同意張亮的意見。

問的是禁慾為什麼。所以回答是,為了認識真我,超越到彼岸去。

禁慾可以讓人撥開外界對人施加的種種影響,了解到真我本質。有慧根可以直接了解真我,不禁慾也是一樣。禁慾只是個小過程罷了。想要超越彼岸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成佛,無非是成為一個覺悟的人,自由的人。

作為自由人,欲,不成為羈絆。當然,覺悟的人,知道該不該禁慾。


俗家弟子不禁慾的。


從佛教的根本主張「一切痛苦源於慾望」的角度來說,禁慾作為一種人生態度是必須的。但若樓主是問佛教是否要求信徒在日常生活中嚴格執行僧侶式的戒條,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不是佛教要求禁慾,而是自己捨棄肉慾的人適合去做佛教。因果倒置的關係


禁慾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而且該手段是通過修行來慢慢實現的,其實更準確的說是放下了那些不必要的慾望,只留下健康的,有意義的。有人說,雕塑就是從石頭上去掉那些不必要的東西,修行就是這樣,在此過程中,慢慢認識到一些不變要的,就是放下,看清內心!


爾時迦摩比丘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
世尊。所謂欲者。云何為欲。


佛告迦摩。
欲謂五欲功德。何等為五。謂
眼識明色 可愛可意可念。長養欲樂。
如是耳鼻舌身識觸。可愛可意可念。長養欲樂。
是名為欲。
然彼非欲。於彼貪著者。是名為欲。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世間雜五色 彼非為愛欲
貪慾覺想者 是則士夫欲
眾色常住世 行者斷心欲


迦摩比丘白佛言。
世尊。寧有道有跡。斷此愛欲不。


佛告比丘。
有八正道。能斷愛欲。謂
正見 正志 正語 正業 正命 正方便 正念 正定


不是要求禁慾吧
釋迦牟尼佛自己也是結婚之後拋家棄子去悟道的,悟道之後順帶著把自己家人也超度了...

其實《金剛經》裡面說的很明白了,所謂一切法器規矩經文,都是「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關鍵在於要看透,看透之後的境界,就超脫凡人物慾的需求了
慾望根本就不用「禁」,本身就已經消滅了


樓上好多人都提到佛家規矩演變歷程
我倒是覺得 佛教特別講究唯心主義 說白了佛教就是信徒個人內心世界的事情 根本就扯不到人際關係上去 更不會有歷史
只要個人的內心參透了,時間空間都會被否定掉,更別提一點肉慾了
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宣化上人對戒除淫慾心的開示

問:做人最主要的行為是什麼?

宣化:是去欲斷愛,不要年紀輕輕就恣縱貪慾。現代西方社會裡,七、八歲的小孩子也懂得行淫之事,將來都變成短命鬼。為什麼?因為他的

生理、心理沿未成熟之時,就把小苗割去,這種子將來變成稗子,絕不會有收成。

問:佛教是超乎物外,宇宙性之真理,為何卻拘泥於男女的問題而不能超脫?

宣化:剛才羅傑士神父已提出,修行人慾持戒清凈,不僅要持身,就算在心裡也不能存淫穢的妄想。我們現在都是凡夫,尚未成佛,誰敢說自己是真正超脫了呢?你還不是需要吃飯,需要穿衣,需要睡覺?既然還需要吃飯、穿衣、睡覺,你究竟超脫了什麼?

問:如何斷淫心、包括意念在內。

宣化:你不想就斷了嘛!你跟著它想怎麼會斷呢?「念起即覺,覺之即無」。

問:佛與魔的區別是什麼?

宣化:有淫慾,那就是魔;沒有淫慾,那才是佛,分別就在這裡。

宣化:舍利子是人修行持戒而有的,不殺生、不偷盜;主要是不邪淫,則自己本身寶貴的東西,不會丟了。那「寶貴的東西」是什麼呢?我相信每個人自己都知道,什麼東西是自己生命的根本,我不需要說太多。你如果沒有邪淫的行為,舍利子自然會光明燦爛,比鑽石都堅固。至於一般人說舍利子一個變兩個,那是一般人有這種傳說,我因為沒有讀過化學做過實驗,沒有試驗過舍利子是什麼樣子,沒有這個經驗,只能告訴你守戒律就有舍利子,不守戒律就沒有舍利子。

問:這麼說要有舍利子的話,要清凈吾身。

宣化:對!要獨身,不要接近女人;接近女人就是有舍利,恐怕也是玻璃。

問:那女人也不可以接近男人了?

宣化:對!也就是這樣子。所以,在佛教里不結婚。出家人要互相督促,不可以亂七八糟的;有亂七八糟的行為,就是不守戒律。修道的人對男女問題,一定要很清楚:如果不清楚,那就是魚目混珠。

問:夜不倒單有什麼好處?

宣化:夜不倒單就是不躺下睡,不但節省睡眠,且精神更好,並能降伏淫慾心。

問:我是否開悟?

宣化:你怕死嗎?

問:我開悟了嗎?

宣化:你還有淫慾心嗎?

問:《楞嚴經》上說眾生因為不知常住真心,所以輪迴顛倒。請問師父什麼是真心?

宣化:真心就是沒有淫慾心,誰沒有淫慾心了,誰就是不顛倒了,誰就明白常住真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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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塵勞是什麼?

宣化:淫慾就是塵勞,塵勞就是淫慾。

問:為什麼有胎毒?

宣化:這與胎教有關。胎毒是很厲害的。男女不守規矩,生下來的孩子滿身瘡毒。父母淫慾心重,生出來的嬰兒容易患種種瘡。因此女人懷孕後,夫婦應分開住。

問:怎樣是嚴凈毗尼?

宣化:嚴凈毗尼就是要守戒律,絲毫也不可以犯,心裡妄念亦不可以起。嚴凈毗尼,即是不起一念淫心;若心一起淫慾念,便沒有嚴凈毗尼。

問:為什麼不是聲聞緣覺?不是聖人?

宣化:就因為你不能降伏淫慾心。你能降伏淫慾心了,這就是眾善奉行。

問:我們人為什麼淫慾心那麼重?情愛心那麼重?

宣化:就因為業障重;你要是業障輕就不會有這種心了。

問:師父剛才講來講去就是說要斷淫慾心,我們投生到欲界來就帶著這個東西在身上,怎麼把它斷掉?

宣化:這個要問你自己,你自己要想法子。旁人吃飯,你不能飽的。

問:什麼叫漏盡?

宣化:男的想女的,女的想男的,那就漏。你沒有把這個念頭斷了,那就沒有得到漏盡。講真了,就是若你那個精不走了,那就漏盡了;你的精若走了,那就漏了。現在我把天地的秘密都告訴你們,你能精不遺失,那你就沒有漏了。你不單精不走,你連那個念頭,那個心都沒有了---細微細微的那個念頭,好像要有淫慾心的念頭都沒有,那就是漏盡了。

問:同性戀、未婚媽媽,種種不正常現象,實在令人感到憂慮。在這樣失序的社會環境中,做父母的應該如何來教育子女,教育自己?

宣化:你這個問題問得很好。今天社會上會這樣,是因為「父而不父,母而不母。」父母生下子女,卻不以子女為重,只為了貪歡縱慾,只會生不會教。結了婚,不喜歡,動不動就離婚,造成子女沒有父,沒有母。這些問題都出在夫婦不做夫婦,父母不做父母的癥結上。如果做父母的,能夠像古代孟母三遷一般,去關心、去教育子女,世界上就不會有問題了。

問:為什麼會打瞌睡?

宣化:沒有精神就會打瞌睡,大概睡眠不足。男的想女的,女的想男的,出家人想吃的,晚上睡不著就會打瞌睡了。這沒什麼,很簡單。

問:師父曾說,極樂世界沒有女人,為何極樂世界亦是重男輕女?

宣化:為何生於西方凈土名為極樂世界?因是永樂無苦,不像世間之樂極生悲,故曰極樂。昨天我說極樂世界沒有女人,今天亦可說沒有男人。你們一定想,法師亂說話,其實你們怎樣問,我便怎樣答,隨機應答,但大家都要明白「大道不分男與女」,有分別便落第二義。《金剛經》上說:「無人相、無我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怎麼還有男女相呢?極樂世界亦可說完全男人,或完全女人,因男女都無情慾,故男可代女,女可代男,亦因自性清凈故。

問:《心經》上有這麼一段:「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指女色還是男色呢?不見得是只做男、女色的解釋吧?請師父開示。

宣化:一切的女色、男色都包括在裡頭。真空里有妙有,妙有里有真空;真空不空,故名妙有,妙有非有,所以叫真空。這個「色即是空。」就是不向外馳求,你自己本性的快樂,不需要著於色上,在空裡頭就有真正的快樂,所謂「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問:我是學校社團的負責人,我很想請師父幫我解毒。我這個毒,可能也就是佛教中說的貪瞋痴三毒。我覺得學生時代,要好好努力用功讀書,可是感情的問題就影響我。又因為我是社團負責人,和大眾的配合方面,也會遭受一些困難。我知道自己的毛病是出於中了貪瞋痴的毒,請師父為我開示。

宣化:一切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痴」,都從無始劫以來,沒有開始的時間,就種下染污的種子,所以情感非常豐富的。情感是從什麼地方來的?就是從貪瞋痴這兒來的,因此才叫貪瞋痴為三毒。既然三毒這麼厲害,為什麼還要離不開它們呢?你要不貪、不瞋、不痴,這就是你不要感情用事。說:人人都是感情的動物。那麼,你想要脫離這種感情的壓力,必須要好好讀書。女孩子不要交男朋友,就沒有感情的壓力了;男孩子若沒有女朋友,也就沒有感情的壓力了。

問:現在美國同性戀的人,男人跟男人結婚,女人跟女人結婚,生不出小孩子,就去領養別人的小孩,說他們夫婦還是可以有小孩。請問師父,這對於將來社會前途的影響怎麼樣?

宣化:那國家也沒有了,人類也同歸於盡了。所以這是一種妖魔鬼怪在作怪,他令人不正常,將來都同歸於盡了!等到世界每一個國家都許可同性戀,那世界就完了,毀滅了。

問:什麼是樂?靈魂是什麼?我們怎樣與我的靈魂接觸?

宣化:什麼是樂我已經講過了,不爭是樂,不貪是樂,不求、不自私、不自利、不打妄語就是樂。你在那爭,你就要用腦筋去絞透你的腦汁去和人爭,這很苦的。你要貪,貪得晚上睡不著覺,白天吃飯也吃得沒有味道,這是苦的。你向外馳求,這包括男的去求女的,女的去求男的,把什麼都忘了,把自己的父母也不顧了,只知道去找對象,所以這是苦。自私呢?因為自私,你就盡做些損人利己的事情。自利呢,就專門知道自利而不知道利他。你要打妄語,這都是苦,不知足都是苦的,你知足就是樂,方才我已經說了。靈魂呢,靈魂就是你的佛性,佛性在一般人來說就是靈魂,你修好了,它就成佛,你修不好了,它就做鬼。你想要和靈魂接觸,你的靈魂,你自己看不見的:你要看見它,你就要斷欲去愛來修道。你不斷欲去愛來修道,你就沒法子知道你的靈魂是什麼?

問:同性戀會得愛死病是因為同性相剋。同性相剋倒是怎麼樣克法呢?

宣化:男人的精里基本的離子是陽性的,這個離子跑到女人體內,它就陰陽中和;如果這個離子跌到另個男人體內,就會變成最毒的毒藥。

問:為什麼怕冷?

宣化:精足就不怕冷。你守戒律,不犯戒你就可以不怕冷,怎麼冷的天氣也不怕了。這並沒有什麼一個特別的方法,男人不接近女人,女人也不接近男人,要這樣子你就不吃東西也可以了,不穿衣服也不冷了。

問:為什麼得愛死病?

宣化:同性戀。「一陰一陽謂之道,偏陰偏陽謂之疾」,這個疾就是無藥可救的疾。人的精里都有毒,同性的毒就相忌,相忌到了極點時演變的疾病。異性就相調和。男女異性相合就能調和這個毒,就像「電」,陰陽電相觸就有光,單陰單陽,它沒光;不但沒光,它還爆炸了。

問:這個情愛從什麼地方來的呢?

宣化:就是從六根那兒來的。你眼睛,那個男的看見女的,女的看見男的,就生出一種染污心。耳朵聽見聲音也生出一種染污心,這就愛狂了,所以叫做狂賊。你一生染污就發狂;要發狂了,死也不怕了。墮地獄就墮,管他那麼多!什麼都不顧了。

我想有人一定會有疑問,為什麼沒有貪嗔痴的人就是證果的人。現在我把貪嗔痴的重點,以最通俗而易明白的事相說給大家聽。所謂貪心,就是慾念,淫慾之心。沒有了貪心,就是斷了慾念;沒有了慾念,就是沒有淫慾的心。男女兩方見面接觸,互不生此妄想,不僅此念不生,就連生理上都不生一點反應,男女根也不動了,這才是真的斷了慾念,息了貪心。

  諸位!你們不要驚奇我說得這樣坦白徹底,因為千經萬論,三藏十二部,到究竟處經典都是講這個問題。要是沒有這個「欲」的問題,什麼經典都不必要了,一切法皆「空」,一切法皆「如」了。就因為有這個問題,所以我們才要修行,倘若你不能斷欲去愛,你就是出家了八萬個大劫,也只是在佛教里混光陰、吃造業飯。若能斷欲去愛、除淫心,才真是沒有貪心,沒有貪就沒有煩惱。要甚麼時候才能把貪心斷滅呢?必須要破無明,才能斷除貪心。菩薩修行所以勇猛精進的緣故,就是為了破一分無明,證一分法身,達到等覺果位時,才把塵沙無明斷盡,證得佛果。

貪心在三毒中是最毒最難斷盡的。我們初發心修行,最障礙我們用功的,就是男貪女、女貪男的淫慾心,這是最根本的問題。《楞嚴經》上說得很清楚:「淫心不除,塵不可出」,如想不除淫心而能成道,就像蒸沙欲想它成飯一樣,是不可能的事。

  無明火究竟是什麼?很簡單很乾脆的說,就是男貪女愛的淫慾心。這種心念一動,連自己都莫名其妙,無法阻止。所以許多人常在這種糊裡糊塗之下,做出糊塗事,所謂一失足成千古恨,無法挽救。當異性相愛的時候,你如去問他們,你為什麼要愛她呢?她為什麼要愛你呢?他們一定回答你說:我不知道。這就是無明。希望每個出家人都能斷欲去愛,在修持上多用功,共勉之!

  假如你能夠徹底放下一切色慾,那麼,就一了一切了。天下英雄好漢,乃至老修行,不知多少都被美色這一關迷住了。世間上所有的問題和煩惱,也源於此。想要斷煩惱,先要斷欲。如果要隨逐煩惱,大可以恣情縱慾,為所欲為……人,就是由色慾而生,由色慾而死。

  什麼是無明?就是無所明了,什麼也不明了。無明究竟是什麼?較文雅的說,就是愚痴;若往顯明露骨來說,就是淫慾心。譬如男孩子追求女孩子,女孩子追求男孩子。若問他(她)為什麼要追求?或會回答:因為他(她)漂亮或英俊,所以我愛他(她)。再問:為什麼要愛他(她),哪個地方可愛?問來問去,他(她)也不知道。既然不知道,還要去追,這就是無明,也可以說莫名其妙。在莫名其妙之情形下,還要往裡鑽。為什麼?因為人是色慾而生,所以還要色慾而死。

  古人說:「生我之門死我戶,幾個蘇醒幾個悟?夜來鐵漢自思量,成佛作祖由人做。」無論成佛或做祖師,都是由人所修成的。所以人是怎樣生來的,就怎樣死去。所謂「如是而生,如是而死」,不願斷絕輪迴、不願截斷生死流。反而願順流而生,不願逆流了生死,所以有無明。

  有了「無明」之後,就有「行為」。什麼行為?就是男女的性行為。因為不明,就要造業,就要顛倒。顛倒之後,就有這種問題發生。發生之後,就有了「識」。有「識」(父母精血成的胎兒)之後,便有「名色」(名是心理,色是生理)。有了「名色」之後,便生「六入」(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具全,十月期滿,出生於人間,便有「觸」的感覺,能分別冷暖軟硬。有了感觸之後,便生領「受」作用,在順境曉得快樂,在逆境曉得痛苦,隨時隨地生起「愛憎」的感情。有了「領受」之心,便生一種愛心。有了愛心,就生出自私心,要佔為己有。人貪戀財貨女色,而生出種種的慾望。有了愛心,乃想盡方法,把它取來,歸為己有。為達到目的,不擇手段。因此,盡造不清凈的身口意三業。


禁慾。 您應該聽過借假修真一詞。

借假修真,在佛教中,身體是個臭皮囊,世人執著此身就是我。雖然身體是假的,但是仍然要藉助這個假的身體,修出一個真的東西。

這裡面最重要的就是,精氣神。

道教的《參同契》在這命功方面就是巔峰之作。

佛教雖然很少見到大小周天這類說法,但是有參話頭和念佛,都是讓念頭不放逸,念頭少了,精氣神不容易散,這就契合了道教經典中的一句話,「恬淡虛無,真氣從之」。所以參話頭和念佛也是很養精氣神的。

無欲則剛。人有了慾望,就會消耗精氣神,尤其性慾,簡直就是挫骨鋼刀。


1.佛法不是宗教。佛是覺,佛法是覺之法。覺與迷,取決於~自心。
2.學習佛法是針對~自心~的「攀附」做出調整,而不是一套做什麼不做什麼的行為規範。
2.佛法從來沒有讓人「禁」,也沒有讓人「縱」,只教人在任何領域「不禁不縱」、不落兩邊。

覺,是心靈的事。
性慾,是身體的事。

二者沒有必然聯繫。若認為失去性慾就可以成就智慧,未免看低了佛法。是否性無能、性冷淡者都已經成佛?


看過《金剛經》和《壇經》,感覺裡面講的主要是講面對慾望時不動心,不起波瀾。而不是禁慾。

禁慾是手段,是路徑。可選,可不選,看你自己的境界了

普通人很容易為欲所惑,還是持戒比較好。而牛人如濟顛和尚,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

慾望如野草,割了一茬又一茬,怎麼能斷絕?不如自己察覺自己的慾望,讓它生,讓它滅,不動心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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