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家是如何把心中所想變成筆下文學的?
會講故事和會寫故事是兩種事啊……
寫故事好難,寫出來的總是自己都不滿意
小說家與常人的不同就在於,小說家長於用另闢蹊徑的聲調來講一個故事,這種另闢蹊徑的聲調直透入一個繁複蕪雜的世界,層層剝離,直到與一顆純凈透徹的原點碰撞,先不用去考慮他所要講的故事,因為一開始,故事就是不存在的,故事只是將一種因果表現的豐滿,因果才是故事的基調。
小說家的職責在發現因果和表現美,美是小說家先天具有的才能,美也是小說家讓敘述變得強而有力的重要武器。
一流的小說家發現因果,二流的小說家創造故事,三流的小說家搭建情節,小說家一開始並不是想的去講一個什麼樣的故事,這裡面的情節,人物怎麼發展,走到最後,又要安排一個什麼結局。而是去試圖將一個因果表現的豐滿,因果是不可控的,但我們可以進行猜測,到了末尾,我們的任務並不是去安排一個結局,讓故事完整,而是作為一個觀察者,把故事的走向去扔給由自己的情緒發生的世界和已經被敘述淹沒的大勢去推動各自的命運,這個時候,我們只是負責去找到在無限種可能性中最符合自己事先情感的一種,和對自己所貫徹的審美進行升華。
合格的小說家在他動筆之前,並不是去考慮普遍讀者所能接受的庸常情感,而這些一直被大多數寫故事的人所利用,用來鋪墊他們的陳腔濫調。而屬於真正小說家所應該做的事情,則是用他們一貫形成的審美要求,與大眾的情感劃清界限,以呈現自己的內心的完整孤獨,當他們明白自己該這麼做的時候,才會以他們特有的聲調來重述這些情感。
一個擅長用普遍情感來達到共鳴的小說家不是一個好的小說家,他們以降低自己的修養為代價來遵循大眾的教條,敘述者不再具有個人性,也忽略了自己所能提供的精闢洞見,而轉變為一種需求的生產機器,同時,所具有的對世界的奇思和設定上出乎意料的能力,不再是一種打破思維邊界的能力,而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想像。
小說家與常人生活在別無二致的世界,但卻擁有不同的解釋,而且每一個小說家的解釋都不同,其魅力就在每個人的差異之上,而他們最終發現,即使這些差異性存在,其內里都有一種相似的流通情感,這種情感促使他們對世界作出解釋,並且一直解釋下去,首要的任務是解釋自己,並在其中稀釋其他人對自己的觀感,使得自己確鑿無疑的相信對自己的解釋,以這種解釋一遍又一遍的去解釋世界,從而進行創作。
在這種創作中,個人的情感釋放與天地相合,小說家發現自己的天命所在,義無反顧的投身入自己心血鑄造的書中,這個時候他們堅定的相信,完成它,便是自己的天命。
為啥沒人回答這個問題咧?難道大家對小說家怎麼寫小說都不感興趣嗎??
嘛,分享一下我自己的經驗吧。
以下純屬個人經驗,借鑒需謹慎。
第一階段:構思
寫短篇和寫中篇以上的構思工作是不同的。
短篇需要爆發力,因此在動筆之前一定要想三遍以上。第三遍想到的才可以開始動筆,就是古人說的「第三番來者」。而長篇只需想兩遍。
第一遍的想法是尋找靈感,靈感一般是在喝水時、如廁時、進食時、閑晃時總而言之極其日常的情況下誕生的。
看似平常,實際是長年累月的思考、積累誕生的靈光一現,在它出現之前,只能慢慢思考、慢慢等。
想到了就趕快找紙筆寫下來。
我電腦里有個文件夾專門用來放這些靈感。
閑的時候,翻翻這些靈感,有時候會驚呼「我他媽怎麼這麼有才!」
這些是思維的火花,可惜,僅僅只是火花而已,無法撐起一個故事。想第二遍是「處理靈感」,你第一番想到的肯定只是「思考的斷片」,需要合理的設置靈感、構思矛盾衝突,才可能組裝成一個完整的故事。
舉例:
《三體》里有很多讓人看了恨不得親書的「點子」,但這些點子不是雜亂無章隨寫隨放的,第一部里「三體問題」這個點子,是一個核心的「點子」,這個核心「點子」延伸出許多小點子,比如向太陽發信號啦、地球三體組織啦、智子啦、鋼絲碎好船啦……大劉在這些點子上是花了功夫的,他的強大之處在於,一個點子扔不死你?我扔你一百個!而且是有組織有計劃地扔!總會把你砸趴下!效果是很好的,我們不得不服。像大劉這樣組合點子、埋伏筆、設置懸念、掌握矛盾爆發節點,這些技巧是身為小說家必備的。
上面的例子我是用來說明如何「組裝」點子,接下來我想說如何設置矛盾,我還是舉個例子,《變形記》。
《變形記》其實只發源於一個點子:人變蟲。而後面發生的一系列事件,都是由這個點子發展而來。小說最重要的是矛盾衝突,矛盾衝突比靈感更重要(當然西方現代主義文學也在常試否定這點,但如果想寫個好故事,這一點一定要牢記)。
《變形記》的矛盾衝突主要集中在結尾,父親拿蘋果砸死格里高,之前的一系列鋪墊都在給這個最大的矛盾預熱。之前的種種:妹妹的態度啊,母親的態度啊,父親的轉變啊,房客啊,小提琴啊,都是在預熱,甚至在小說開始之前,這個矛盾就已經開始預熱了,他們的「命運」註定了這個矛盾的爆發。矛盾像炸彈一樣砰地開花,炸完後乾淨利落地收尾,只留下讀者回味無窮,就是小說的成功。
總結一下:第二番思考,就是要巧妙地組合靈感,並設置好矛盾衝突,這一系列至少要在腦內進行,如果不提前設置好這些,很難寫出一篇結構完美的小說。
第二番思考結束後,就可以開始寫長篇小說了,如果是寫短篇,還需要想第三遍。
===============================================
(哈欠)要睡了,等起來再更新吧,如果覺得有用別忘了點贊哦~
更新
重申:這些只是我個人的經驗,借鑒需謹慎
===============================================
寫短篇小說要想第三遍,不是放肆,而是克制。
短篇不需要太多靈感太多懸念,如果控制不住自己的腦洞一直這樣跑下去,就會短篇變中篇,中篇變長篇。任何一個有野心的作家,都會有這種展現一切的慾望,但什麼都想寫的後果就是什麼都寫不出來。短篇小說只需要最精彩的那一個靈感,不需要全部靈感。
所以第三遍構思需要大刪大削,把不需要、不重要、不精彩的全部刪掉!
第二階段:寫寫寫
沒什麼可說的,想好後只需要不停地寫下去就好。由於我本人比較懶惰,三天打魚兩天晒網,所以對我來說最大的困難就是堅持。我很羨慕那些極富創作經歷的作家,在電腦前一坐一天,刷刷寫一兩萬字,對我來說簡直不可能。
新人很容易犯一個錯誤(好吧,我以前常犯這個錯誤),他們喜歡在構思階段就把一些細枝末節的問題想好,卻不去構思結構。「細枝末節」的問題包括:對話、描寫、人物、場景等等……都是細枝末節,在構思階段,你只需要把衝突如何展開想好就夠了,不需要想太多,但我從前總想把什麼都想好,腹稿打得滿滿的,什麼人說什麼話,怎麼描寫、用什麼比喻,這些都想好了,結果卻懶得寫出來,或者,寫出來了才發現效果沒有想的那麼好。其實,這些是需要你邊想邊寫的,寫之前你只需要想好起承轉合就夠了。
如果寫出來之後,自己覺得不滿意怎麼辦?改!
第三階段:改改改
正統的做法應該是先寫完再改,海明威說「第一稿永遠是臭狗屎」,意思是第一稿你可以盡量大膽地寫,不要想太多,寫完再改。但我雖然不是處女座,卻是個完美主義者,眼裡揉不得沙子,總是寫一段改一段,所以寫得很慢。具體要怎麼做還是看個人習慣。
對於一個負責任的小說家來說,改稿比寫稿更累,他們總是在追求完美,所以寫出來的東西會改上一遍又一遍,最後往往會把原來的小說改得面目全非。寫小說要習慣失敗,不要害怕失敗,因為作為一個小說家,你的價值不在於你寫過的小說,而在於你的下一部小說。
暫時想不到別的問題了,就先寫這麼多了。
看到有一些比較好的回答了,再補充一下。
一、讀一些好書,形成好的語感。
需要大家有一定的閱讀量,可以要讀一些好書,比如文學名著。名著之所以是名著,必然有其道理。讀一些好書,有助於好的語感的形成,在技巧上也會有些幫助。
(改天填坑)
實際上,有些時候我們知道自己想講什麼樣的故事,只是不知道應該用什麼樣的方式講出來,而閱讀經典能夠幫助我們找到這種方法。比如莫言早年的小說一直不溫不火,直到後來讀了福克納和馬爾克斯之後才腦洞大開,知道小說可以這麼寫,於是才開始寫他那高密東北鄉。也就是說,我們常常想表達情感,卻不知道如何表達,而名著會教給我們表達的方法。
「方言來了,讓他說。」二人一起指我。
「文學就是痛苦——」我坐下,慢慢回憶著說,「得排泄,大大的快感,性交一樣的……幹活!」
「關鍵在於……」楊重謹慎地揭示。
「關鍵在於……」我仰臉望著天花板,「關鍵在於……得你操文學——不能讓文學操了你!」
——王朔《一點正經沒有》
二、找到適合你的技巧
寫小說有各種技巧,也有各種語氣,各種姿態。可以正敘,可以倒序,可以交叉敘事,可以正面描寫,可以側面描寫,可以一本正經(路遙《平凡的世界》),可以弔兒郎當(王朔《一點正經沒有》),可以平靜溫和(余華《活著》),可以罵罵咧咧(塞林格《麥田裡的守望者》)……這麼多技術,總有一款適合你。找到最適合你的技術,會讓你在創作時事半功倍,而且非常愉快。
不滿意非常非常非常,正常,你滿意了反倒稀奇。
寫作這事兒和用茶壺倒餃子很類似,你肚子里有一堆東西,但放到紙面上肯定就只有一丁點兒,但引用史蒂芬金的話,這就是一種超能力,讓你和讀者心靈相通,你要做的不是把所有東西寫下來而是了解,別人看到這些文字到底腦海里想到的是什麼。
至於學技巧,看理論,還是實踐,還是需要交替進行,當你寫到肚子里沒有東西的時候,你就該看些東西來填肚子了。
比起樓上,我只是個在摸索中的業餘人士,稿費都木有……
看的書多了,就以為自己下筆千言,字字珠璣。當自己動手寫的時候,也可以水到渠成,一瀉千里。
在動筆某個5000字的小小說中,構思了整整兩天,對的,上班時開小差的就是我。後來下決心寫時,寫到某個情節,寫到某些話,甚至嚇自己一跳——被這種流瀉的文字震驚了。把某個梗提煉一下,對萬惡的舊社會開個嘲諷,借別人的口說自己的話,也是很暢快的一件事。
寫的時候會被自己嚇到。寫完之後,覺得水滸傳都沒有此等境界,金庸的語言也不過如此(當時還沒看過金庸,此是後話,暫且不表)。筆落驚風雨,書成泣鬼神,這樣的作品肯定是要流芳的。
然後再讀一讀自己的大作。
唔,這塊地方好乾癟,
唔,這個人物怎麼這麼面癱,
唔,這句話明明是很亮點的地方,為什麼有些突兀,
唔,這個劇情很棒啊,但是好像沒想像中那麼棒,
唔,為什麼本來很深邃的作品,這麼一讀會被我一眼看穿?
我把自己的的作品給一些朋友看。
怎麼樣?
有位朋友把它按照論文的格式與批註反饋給我,三個不疼不癢的註腳隱藏著「已閱」的深深無奈,跟我說,還不錯~根本就是連槽點都吐不出來吧啊喂!
我也不知道怎麼寫一篇小說,看著基督山伯爵長篇大論昏昏欲睡,水滸傳虛偽仁義,這樣的故事都可以算是故事,成為小說,自己為什麼不可以寫一本。
好的,正式寫一本練筆的長篇小說。
然後,每天3000字,吭哧吭哧打了四五小時,堅持了九天,果然手指都酸了。
我才知道,所謂作家,大概是甘願把時間浪費在碼字上的可愛的人吧。
創造一個世界是很有趣的,以至於我自己的世界中有個故事一直被自己記得與感動。後來在金庸的《飛狐外傳》中也看到了類似主題的小故事。嗯,金庸也不過如此~
總之,寫小說是一個自己感動自己的娛樂方式,恐怕和lol和談戀愛沒什麼區別。一隻不喜歡lol的單身狗,也可以有自己的夜生活~汪因為痛,因為想要表達,因為心的指引,因為他愛~
說真話,就這三個字,說真話,你要了解自己真正想說的是什麼。你可以先寫自己,寫一些你自己值得寫的故事。還有不要在意文筆,先寫出來,再一遍一遍改,改十遍,改到自己滿意。
先寫下來再說,比如說你拉屎的時候,靈光一現,腦子裡有個故事了,沖完馬桶就趕緊坐下來寫吧。你可以這樣寫,比如這個故事是個玄幻小說,別急著寫大綱,沒用!一般人不會按部就班的,我從沒按照大綱寫過,所以總是爛尾。
嗯,豬腳你應該想好了,這種就不用穿越了,都玄幻了,你還穿?爛尾!
嗯,豬腳應該是個受虐狂,卻有點獨立自主的反抗基因,有天受不了欺負就爆發虐了牛逼哄哄的醬油A,然後被醬油A的牛逼哄哄的家人逼的開始修鍊了,然後醬油BCDEFG……就出來了,你會發現人是逼出來的,別誤會不是罵人的話,你寫著寫著就發現寫了好多。
這時回過頭是不是像看流水賬?
嗯,還沒寫夠八百萬字?爛尾吧,改言情!
這裡得注意了,言情得分受眾,女人愛看狗血劇情,主角和醬油ABCDE……的愛恨交織會讓女人高潮,嗯,應該還會尖叫流淚。男讀者就不一樣了,醬油少一點!沒點半遮半掩的激情戲你還寫個毛線?
嗯,看到這裡是不是覺得我語無倫次,亂七八糟的寫了個不著調的答案?
對了,小說就這樣寫。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