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銅器在中國允許拍賣么?

如果允許 需要哪些條件


青銅器一般屬於文物·,目前文物部門對文物拍賣的管理,主要依據《文物拍賣管理暫行規定》、《關於對申領和頒發文物拍賣許可證有關事項的通知》和《文物拍賣企業資質年審管理辦法》這三個規章。最後一個規章是關於企業年審的,與本題關聯不大。

一、《文物拍賣管理暫行規定》是對文物拍賣企業的管理,其中列出了文物拍賣企業資格的獲取,以及可拍賣文物的原則性規定。青銅器拍賣的實現,首先就是要有一家合格的拍賣公司,以及這件青銅器是可拍賣的文物。

對於拍賣公司,需要具備如下條件:
1、拍賣企業設立時,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拍賣行業管理部門的審核許可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2、註冊資本的驗資證明;
3、5名以上取得高級文物博物專業技術職務的文物拍賣專業人員的資格證明材料;
4、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的審核意見。
然後向國家文物局申請准許進行文物拍賣的許可證

對於欲拍賣的青銅器,則要不符合以下條件:
1、依照法律應當上交國家的中國境內出土的文物;
2、依照法律應當移交文物行政部門的文物,包括國家各級執法部門在查處違法犯罪活動中依法沒收、追繳的文物;
3、銀行、冶煉廠、造紙廠以及廢舊物資回收單位揀選的文物;
4、國有文物收藏單位以及其他國家機關、部隊和國有企業、事業組織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5、國有文物購銷經營單位收存的珍貴文物;
6、非國有館藏珍貴文物;
7、物主處分權有爭議的文物;
8、其它依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流通的文物。

此外,在具體拍賣之前,文物拍賣企業拍賣的文物,在拍賣前必須經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審核。

二、《關於對申領和頒發文物拍賣許可證有關事項的通知》是對文物拍賣資格的細緻管理,其中規定:
申領和批准頒發文物拍賣許可證,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優存劣汰、分類經營、嚴格管理、穩步發展的整體布局原則。文物拍賣經營範圍按品類分為以下三類:
(一)陶瓷、玉、石、金屬器等;
(二)書畫、古籍、郵品、手稿及文獻資料等;
(三)竹、漆、木器、傢具、紡織品等。
根據文物市場現狀,為保護古遺址、古墓葬等不受破壞,對經營第一類文物從嚴控制。現未從事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申領許可證,暫批准其經營第二、三類文物。

也就是說,僅僅取得文物拍賣資格是不夠的,想拍賣青銅器,必須取得拍賣第一類文物的資格。具體如何獲取這一資格,也請參照《通知》,不贅述。


出土文物就是條高壓線。
必須是解放前出土的,有解放以前著錄的,並且流傳有序的,還要看文管會審核是否能通過。


按照現行法規法規,青銅器文物不能上拍。2014年西泠做了「首個青銅器專場」,上拍16件,還是國家文物局特批的。


推薦閱讀:

為什麼富豪願意買天價藝術品?
2013蘇富比『你不孤單——黑河內珍藏奈良美智作品』專場拍賣會是如何策劃的?

TAG:古董 | 古玩 | 文物 | 拍賣 | 拍賣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