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修歷史為什麼以崇禎自殺為明朝結束的標誌,而不認可南明對明朝的延續?


《明史》案是清代文字獄最典型的一案,並且開創了歷史官修、禁止民間修史的制度。
  《明史》案又叫庄氏史案,是康熙朝第一個文字獄。清順治年間,南潯人庄廷龍無意間買到了明代大學士朱國楨的部分明史稿,於是就聘請了一批江浙學者編輯成《明史輯略》。在書還沒有完成的時候,庄廷龍去世了,於是他的父親庄允城就請閑居在家的禮部主事李令析作序,並在坊間出售。本書除作序者外,其餘羅列的「參訂者」十八人大多為虛列。這些「參訂者」中有海寧名門望族查繼佐等人,這些人因對庄氏私自將自己名字列於「參訂者」名單中不滿,就向學道胡尚衡控告,胡尚衡等人從中查出幾十處「誹謗語」,就在學府門前張貼通告。庄氏隨之將已售書籍高價贖回,並進行修改重刻。並且通過疏通關節,將新版書籍進行重新備案,將原刻書版劈毀。誰料到,此間有一個被革職的官員吳之榮得知此事後,在其他人的教唆下,向庄氏敲詐錢財。在敲詐不成之後,他將此事向鎮浙將軍告發,案子最終又回到了學道胡尚衡這裡。庄氏得知此事後,一面向官員行賄,一面促使巡道將吳驅逐出境。吳之榮敲詐不成,又遭驅逐,一怒之下將初刻本送上京城,向刑部告發莊氏「私編明史、毀謗朝廷」。朝廷震怒,隨即派大員前往杭州辦案。最終此案牽連甚廣,達上千人,為清朝第一大案。被捕殺的除庄氏、朱氏家族外,「江浙名士列名書中者皆死,刻工與鬻書者亦同時被刑」,一些官員也被捕殺,被處死刑者達70多人,流放的數百人。
  清代通過文字獄及編撰修書等方式大肆焚毀古代典籍及民間藏書,以編修《四庫全書》為例,清政府共燒書24次、燒毀書籍538種、13862部以上,這也僅是官方公布的數據,還有大量被銷毀的民間藏書則尚不可知。


沒有的事。民國沒空管,共和國也沒空管。就暫時延用清國的說法。隔代修史。由於本朝的特殊性,修史,很麻煩。將來肯定會補上。


因為我們也有一個南民


南民還沒滅亡


後唐也是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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