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在中世紀的歐洲權勢遠大於世俗王權的基督教皇現在沒落了?


原問題其實並不成立。。教權大部分時候都在王權之下,而中世紀的王權也相對贏弱,大陸權力體系縱橫,所以出現了教權高於王權的短暫現象。

認為教皇權力高於君主世俗權力完全是因為Innocent Ⅲ,Gregory Ⅶ兩人的事迹太過於深入人心。之前加諾林王朝時期丕平在征服倫巴第之後,感謝教宗的幫助,以出現了丕平獻土的勢力,但是在查理曼大帝時期,名義上和實際上,君主的世俗權力是給教權提供庇護的。而10世紀教宗的行政體系開始受到羅馬本土貴族的騷擾,以至於教宗將帝系的法統釋義先給奧托一世為首的德意志勛貴。克呂尼運動10世紀開始一直是在強化教會本身的釋義權,並且試圖通過自己的話語權向心力,建立起一個實質性的行政體系。

而從11世紀羅馬教廷開始真正顯示權威之後,教權至上主義在歐洲互相制衡的中世紀國際特色中成了一個話語權的節點。所以事實上,所謂的拉丁文世界同盟的天命昭昭,實際上集中於教廷這個權力機構中的兩個權力:
1,釋義權。西羅馬完蛋以後,教廷作為西羅馬遺民,在於神權解釋中,作為歐洲最重要的法統支撐,羅馬帝系的詮釋人。以及世俗授權制度。
2,超越貴族政治和薄弱王權食邑體系的話語權。

Gregory Ⅶ的權力高峰其實就來自於這個節點上,經濟基礎上是掌握在教會手裡的各封系的土地,以及教會本身的選舉權。其與亨利四世的爭端,造就了卡諾薩之行的神話,也被世俗勢力的強勢陸權趕下台。但是這個時期一定程度上在治統上強化了羅馬公教會議的「完備權力」,包括獨立的教宗行政體系和將釋義權和話語權合二為一的教權。

在這之後,烏爾班二世號召十字軍運動,雖然並沒有實質性的領導權,但是無論是統一教廷在教權世界的絕對代表,還是對於民眾以及各路勛貴的鬆散但是有效的號召力,起了很關鍵的作用。而亞歷山大三世與紅鬍子在《教皇選舉法》上的爭奪,更是將教廷作為一個完整,超然權力機制存在,雖然還需要世俗權力的庇護,但是由於歐陸沒有一個真正的地緣陸權大國可以完整把控局勢,所以在這些空隙中,教權開始成長。

於是造成了Innocent Ⅲ時期的絕對高峰。而同時期的王權處於絕對主義之前,國王----領主體系依然存在,國王自食其封邑,通過血緣共同體和歷史敘事共同體,以及一致的地區利益,在公共事務上顯示號召力。但是領主們在儘力鬆散化公共事務,以至於往往除了戰爭以外,國王無法以此課稅或者試圖形成統一財政以及干涉領主封邑的司法,而領主之間的合縱和軍事存在一定程度也制約著王權,這形成了一個絕妙的二元博弈關係,而後來被貨幣經濟,頻發征伐所帶來的中央集權所擊潰。但這個時代的王權是比較贏弱的,遠遠不如已經有絕對主義傾向的教權。

於是Innocent Ⅲ的縱橫術就開始了,在腓力二世,英王,奧托四世等人之間來會流轉,並動用公教會議的權威。

而當歐洲大陸出現一個真正的陸權基礎上的中央集權機制,打破了中世紀各王朝互相制約的大陸體系,並且有實質性的內部集權和軍事實力之後,教權所依賴的社會基礎就徹底不存在了。隨著卡佩王朝著名攪屎棍和集權者腓力四世的出現,法蘭西用刀劍,教士階級和教宗體系的微妙關係,讓教會開始讓度選舉權,以及被徵稅,甚至於讓度話語權,使得教會徹底成了阿維尼翁之囚徒,一直到十三世紀後。。教權回歸了它應該有的位置。


贊同 @Johann Faust ,教皇的權勢從未遠高於世俗君主。

我再狗尾續個貂。從中世紀一開始,教皇就常常屈服於君主。拜占庭皇帝,法蘭克國王,神羅皇帝都曾在名分上高於教皇。強勢的君主甚至貴族驅逐廢黜教皇的情形屢見不鮮。

直到格列高利七世才正式鼓吹教皇至上,一度迫使神羅皇帝亨利四世屈服,即著名的「卡諾莎之行」。世人皆以此為教皇戰勝皇帝的例子,卻往往忽視故事的結尾,亨利四世站穩腳跟後將教皇趕下宗座,使其客死他鄉。

最強大的教皇英諾森三世曾迫使英王約翰稱臣,又令神羅皇帝奧托四世失去了皇位。然而這一切的直接原因是其盟友法王腓力二世先後擊敗了約翰和奧托四世。後世常常將這個時代看做教會權力的頂峰,而更具歷史意義的是法國開始了中央集權的進程,最終將教廷玩弄於鼓掌之上。從「萬皇之皇」到「阿維尼翁之囚」,不過短短八九十年的時間。所謂教皇的權力的巔峰僅僅是曇花一現的假象罷了。

總而言之,教皇一直是個到處抱大腿的貨,大腿粗到抱不起的時候,自然就被一腳踢開了。


就我看來,教宗的權力還真的從來沒怎麼能大過王權。

從查理曼大帝開始,教宗就委身於帝國的庇護之下。說教宗有強的軍事實力,完全是誤解。烏爾班二世只是號召了十字軍,並未統領也無法命令十字軍。中世紀里試圖壓過王權的教宗,我印象里基本都沒有好下場。


其實這個問題需要普及一點歷史背景才容易說清楚。或者配合著看標黑部分也行。但如果早已經深諳此中典故和背景知識的同學可以直接看正片結論。

背景:
教皇這一具有非凡權力其實是承襲自耶穌基督的座下大弟子聖西門彼得

我(耶穌)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西門彼得),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新約·馬太福音》16:19

這便是教皇插手人間事務的經典典故。
而鴻蒙之初的歐洲先民們,上自一國之君,下至蓬頭百姓,大都尚未掌握精妙的文字,信仰也大多停留在上古時候凡靈信仰以及多神信仰的宗教習慣,依靠「薩滿」「巫師」一類的神職人員解釋宗教;解釋來自「神」的語言,所有受制於先於他們擁有高度文明的基督宗教。
因此,中世紀的基督宗教的神職人員壟斷著兩種「資源」,一為話語權,二為釋義權。而中世紀擔任基督宗教神職人員的皆是舊羅馬帝國的遺老(詳見:約翰赫斯特 《簡明歐洲史》),具有解讀《聖經》的能力(拉丁文希臘文,以及世襲的財富(土地)。所以,世俗國王在和教職人員爭奪權力時候,在輿論上經常處於下風(見典故丕平,這個典故只是一個縮影,但可見歐洲和尚們是怎樣騙土地的)。
然而,君王們不單止罵不過這群和尚,還經常打不過,你問為何打不過?想想教宗烏爾班二世一聲令下便掀起來200年的十字軍東征,就知道有很多文盲或者別有用心文盲,敢於人前去送死,也就知道教皇的敕令效果之大。也從這裡看得出,教皇對待基督教的教義如同黏土,能隨意扼殺或者推崇某種適合自己利益的理論。(詳見聖禮 和贖罪券)
這種宗教至上的社會狀態最終在教皇英諾森三世時期(任期A.D.1198-1216)到達峰頂,到這裡就是題主所說的教會權勢盛極一時的時期。教會擁有龐大的官僚機構,紅衣主教樞機團、各地大主教等一系列機構,堪稱當時歐洲(甚至現在)最完美的行政機構,高效而統一,全部資源、信息集中到羅馬一處,是當時連固定首都都沒有的歐洲君王們想都不敢想的。
因此,中世紀基督宗教擁有了第三樣壟斷資源:完備的行政(見Ecclesiastical polity)。


正片:
好啦!說完背景,正片就好說了。教科書都有說14-16世紀的文藝復興時期是一個如何如何的社會,這裡就不多說了。然而文藝復興有一個重大的改變就是方言寫作方言聖經的出現,代表著以拉丁文和希臘文為載體的《聖經》在也不是一部分人看得懂的陽春白雪,基督宗教所壟斷的「話語權」被打破。(見聖經譯本)
而隨之而來的,宗教改革,正是籍著「話語權」的打破而誕生出來的「全民釋義」運動。先後的多位宗教改革家以勇於打破羅馬天主教廷的金規玉律以榮,定造出屬於自己的基督教教義,用以吸引更多的別有用心的善男信女、公侯王爵。
自「基督新教」的遍地開花,羅馬教廷就沒了「釋義權」的壟斷,也就是沒有了對人們信仰思想的控制手段
而第三樣完備的行政能力,不需要被什麼刻意打破壟斷。而是隨著歷史的進程一步一步的被更高效的制度;更有效的意識形態所取代,最終成為了一件存活至今活古董。

PS:
說點題外話,其實現下在梵蒂岡的天主教教宗,並沒有想像中的落魄,而且還十分具有影響力。據統計「Christianity」,全球有22億基督教徒,其中一半是天主教徒,也就是世界上每六個人就有一個是信仰天主教。梵蒂岡教宗國也是一個擁有獨立主權的國家,而且在實際上掌握著各地天主教教區的任免權。之所以覺得天主教教皇權勢沒有中世紀大,主要是因為當今世界的焦點已經不僅於宗教上面,以及教廷的方針在20世紀60年代開始轉向專註宗教事務,更多地向團結「大基督教」世界上面努力(詳參普世教會合一運動)。
也許在未來的某一天,「」大基督教圈」會以一個獨立的政治力量登上世界舞台。
呵呵!


最簡單的解釋是中世紀的王權實在是太弱了。

我們現在熟悉的世界是由主權國家組成的,主權對內最高管轄領土內的一切事務,對外獨立不受其他組織的管轄和控制,而君王、議會、總統等等都是主權的化身,具有某種絕對的權力。但是在中世紀,根本不存在主權這一概念,相反教皇的管轄權、國王的管轄權、封建領主的管轄權可能同時覆蓋同一個地區。這些管轄權之間也沒有什麼固有的高低序列關係,無非是想盡各種手段爭奪管轄權。比如教會在中世紀提出修改版的雙劍理論,主張宗教世俗兩把劍都捏在教皇手裡,這個可以看做是爭奪理論的高地。比如國王不斷修改司法制度,從封建領主手裡蠶食訴訟的管轄權,並通過對訴訟的管轄權進而強化對土地、財稅的控制。比如封建領主可以通過戰爭手段,推翻某個特定國王,或者迫使國王放棄某些權力。所以之前有幾個答案提到教皇的權力也不咋地,畢竟在中世紀中後期,每一方的權力都不怎麼樣。

極粗略的說,到16世紀,前面提到的相互爭奪管轄權的鬥爭最終以王權的獲勝告終。各地的國王陸陸續續的對內壓服了封建貴族和自治都市,對外排除了教皇的干擾和控制。在大家相互爭奪管轄權的年代,教會雖然有形的資源不算多,但是無比擅長利用自己龐大的無形資源在各地攪混水,拉一派打一派(雖然也經常玩脫)。但是到了絕對主義的年代,教會的無形資源實在是不太夠用了。

對了,最後提一句,我們印象中非常強大的、制度嚴密的羅馬教會是十一世紀之後才逐漸成型的。


謝邀!這個問題很複雜。首先教皇是天主教的教皇,不是基督教的教皇,基督教是一個寬泛的概念(無論是橫向還是縱向)。
天主教的在中世紀的權勢,我個人認為主要在中世紀前期比較強大。由於日耳曼人的入侵,羅馬帝國的一整套完善的國家管理體系崩潰,但是天主教的網路卻沒有收到太大影響。日耳曼人不善管理國家,尤其是基層,於是存留下來的教會組織實際上成為了基層的一級政權組織。且日耳曼人大多目不識丁,宮廷中存在大量教士擔任官員的現象。日耳曼人又需要天主教予以自己統治的正統性及合法性。綜上,作為天主教領導者的教皇自然權勢強大了。
中世紀中後期,隨著日耳曼各部建立的封建國家的強大,對於教廷插手王國事務已然反感,加之天主教組織內部的腐化、分化,出現新教等。所以教皇的影響力漸漸被削弱。


首先,不只是教皇沒落了,王權不是同樣沒落了嗎。
然後再說中世紀以前,基督教一直是被羅馬帝國所迫害的,儘管如此,基督教依然茁壯成長,直到4世紀初米蘭赦令的頒布,讓基督教開始合法化,使其更加迅速的發展。
5世紀中期,西羅馬帝國滅亡,羅馬帝國被稱為蠻族的日耳曼人所滅,但日耳曼人的文化程度與知識水平並不足以統治原龐大的羅馬帝國,他們摧毀羅馬帝國後,使西歐分裂為眾多蠻族王國,讓西歐陷入一片混亂,此時的基督教徒教會已經遍布原羅馬帝國的各個地區,而且當時能讀書識字的也主要是教士。因此已經擁有完整的權利控制體系的基督教會自然在這一統治混亂時期接下了權利棒,而且教會的統治領地顯然包括了各王權統治領地。但在拜占庭帝國(東羅馬帝國)情形卻不一樣,王權仍然是大於教皇權力的,並由此還造成了基督教的分裂,因此確切的說,應該是中世紀西歐教皇的權利大於世俗王權。
到了文藝復興時期,被傳統宗教觀念束縛長達10個世紀之久的歐洲人開始主張個性解放,提倡科學文化反對蒙昧主義,重新開始肯定人權反對神權,文藝復興的過程就是全民擺脫愚昧獲取知識的過程,對文學、藝術、自然科學等各領域的不斷探索導致西歐在近代突飛猛進並開始向外擴張,使歐洲從近代開始遠遠領先於世界。從此,西歐人民開始理性思考並崇尚科學,逐漸擺脫教會的統治,權利便開始回歸世俗王權,不過再後來的發展中,王權也被現代的民主政權所取代。


反過來答:教(宗)權何時能大於王權

現實面:
1、世俗方互相制衡掣肘使教會方得以成為天平一端的稻草(「吃我破門大法啦!」於是各諸侯擁有了正當討伐主君的理由)
2、教會方團結一致,各教區行動統一受教宗律令指揮(地方服從中央)
3、教廷內部保持穩定

精神面:
1、理論工作到位(以理服人!)
2、富有神職人員的職業修養和道德素質(打鐵還須自身硬!)

感覺卡西諾模式,克呂尼運動,托缽僧運動,反宗教改革都是在搞這些東西……然並卵


概括來說。

一方面是新教的產生,和世俗君主勢力的抬頭,侵奪了教皇的大部分世俗權勢。另一方面是因應宗教改革的發展,天主教會採取的「反宗教改革」系列措施,在凈化教會的腐敗的同時,實際上也收縮了對世俗事務的干預。


讓我們剔除那些歷史的細節:
技術的發展讓世界更扁平化了,因此無論是世俗的「王權」還是宗教的「教皇」都在沒落。


羅馬帝國滅亡之後,教會與王權是相互利用的關係,勉強平起平坐,轉折點是非常有名的十字軍東征,民眾發現,響應教皇號召,並沒有帶來勝利,開始不那麼相信了,其實力也就下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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