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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歌手可以有很高的公眾知名度,而優秀舞者卻很難成名呢?


謝邀,本人業餘舞者舞齡6年,看了上面的回答,覺得幾乎沒有一個思路清晰有說服力的,真不明白怎麼得票那麼高,真是深刻印證這問題的內涵,很少有人懂舞蹈。
先來打包吐槽一下上面高票回答:
? 複製成本
這個自然最不是問題的,一段舞蹈作品比起電影的傳播成本明顯要小很多,而且如今視頻網站和網路發展如此迅速,極大降低舞蹈傳播和學習的成本,TED有一期演講《網路時代舞蹈的發展》,意在說明這恰恰是舞蹈傳播的優勢而不是劣勢,視頻不上傳了,有興趣可以看看。因此可能是其他的一切問題,但一定不是傳播成本問題,自不必多言。
?學習參與
在美國這邊,我們經常會一起辦party,老師同學大家都一起來,放著音樂吃著東西,大家在一起也會表演節目,有人演奏樂器不會演奏的就唱歌跳舞,根本沒人會在意你到底唱的或者跳的好不好專不專業,原因很簡單,舞蹈像唱歌一樣它不是一種本事而是一種本能,人們天生就有跟節奏做動作的本能。But ,舞蹈在美國並沒有說比中國大很多的傳播,所以學習與普及成本或許是一部分問題,但是絕對不是本質問題。
BTW

@Kenneth 一個學過一點三腳貓舞蹈課程的初學者,只要能放開敢上台扭兩下,大家都會覺得很棒很出彩。這樣導致真正優秀的舞者沒有很明顯的特殊性,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

神邏輯,大家覺得隨意扭兩下的舞蹈都能出彩,會導致的是審美提高隨之優秀舞者受到追捧才對,上述效應簡直跟某國發言人說要繼續哄抬房價來達到人人有房住有異曲同工之妙。

@Tassandar 根本還是大眾很難欣賞真正的舞蹈,也因為優美的舞蹈需要時間較多時間投入,所以讓准入門檻提高太多。另外,歌曲的可複製性強,好歌容易讓人翻唱並獲得滿足我覺得是很大原因。優美的舞蹈就算你看過一百遍背下其編寫的舞蹈你也沒有辦法變成參與者。

參與跟流行根本是兩個互相獨立的概念,參與很少,不妨礙流行。在美國很少看到有人自己去玩橄欖球的,但是超級碗是所有美國人的春晚,上至大叔大媽下至幼兒園小朋友。
?商業

@鄧世擇綜合作用下來,音樂形成了規模龐大、結構嚴密、層次分明的產業集群,和電影、電視共同支撐了整個娛樂產業,產業中擁有巨大號召力的優秀從業者——明星,則擁有巨大的商業價值和公眾影響力。
@kenneth 幾個人去K歌開個包房,幾十塊錢就能唱一下午。而舞蹈至少得要一個幾十平的房間,地板、燈光、音樂,一個都不能少; 支撐了整個娛樂產業

更沒邏輯,商業繁榮應該是從底層的流行刺激上層開始,而不是上層直接帶動底層。有了群眾的流行,自然會有龐大的產業鏈和設備。

說說我認為的本質問題:
!缺乏快消特質
如果一個東西受到大眾的追捧,那麼它肯定需要有鮮明的優點讓我們為之買單。舞蹈之所以很難成為快消品,是因為它本身的變化太少了,它是一種用身體語言表達內容的藝術,優秀的舞者在做的事情都是專註在幾個動作上一跳就是一輩子,就是傑克遜這樣的流行巨星或者楊麗萍這樣的大師也只有那麼幾個動作做來做去,這對於大眾太難接受,每次就看這些東西,兩三次就膩了,更難只基於舞技就形成一個吸引人的作品把觀眾留在座位上。電影相比之下,比舞蹈具有每次不同的故事從而更容易讓大眾買單。
!缺乏對抗特質
如果讓大眾接受專註其實也並沒有問題,可是如果你有專註的態度和高超的技巧,那麼我們就會要求你不能只自己跟自己玩了。如果你能夠轉注那麼消費者就必須要看到你比別人強,能夠beat別人,滿足我們心裡對帶入強者的慾望。有規則所以有的玩,很明顯,舞蹈是不能有一個可以嚴格規範的要求去讓你和別人競技的(不要說Battle,它並不是嚴格意義的競技,並且必須維持在underground的環境下)。群眾需要冠軍,好比NBA,我們更願意看到的恐怕不是詹姆斯的橫衝直撞、科比的急停後仰抑或韋德的第一起步,如果對比於每次過人後的得意、空心逆轉的爽朗、還有暴扣對手一臉的霸氣吧。
!缺乏耐消特質
如果一樣東西,百般重複你也不會疲勞,孤芳自賞你也不會厭倦,那麼這樣的東西一定是有功能的。音樂可以治療我們失眠,可以在抑鬱的時候給我們一針強心劑;遊戲可以給我們快樂,可以麻痹我們在一個精神的烏托邦。相比這些,舞蹈能讓我們持續擁有它的理由就又太少了。

當然我想這也正可能是舞蹈的魅力所在,在每一個舞者的內心根植了一重孤獨和驕傲,讓他們更懂得自我修鍊與自我相伴,讓不懂得人繼續不懂,愛他的人愈發不可自拔。AND THEN舞蹈的流行趨勢比起以前已經大大有所改進了,視頻記錄現在已不是什麼問題,而且舞蹈的概念也極大得到拓展,玩法更多元,加上審美和教育的提高,有一天舞蹈也必然會成為更飽滿的藝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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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號更新:
這個問題回答後獲得了一些朋友關注和贊同,此處首先對每個朋友表示感謝。另外有一些朋友在評論中提到了一些不贊同的地方,可能是我的有些地方沒說清楚,這裡補充如下:
大家在提問中以及別的回答中說到和音樂的對比如何。這裡我只想說音樂和舞蹈沒什麼可比,可以說我的回答沒有切題,但是我認為這個問題的提法,如果論證嚴謹,緊貼題目是不可能並也沒有意義的,所以我的回答僅僅是想說明舞蹈為什麼不流行,並且其他的藝術形式音樂電影或遊戲體育等等能流行的原因,這就是我的原始思路。A能流行必然有他的原因,不一定等同與BC,D不能流行因為缺少流行的原因that『s it。大家總是愛拿兩個東西去比較,其實我個人認為這是一種很浮誇的做法,因為比較只可以發生在局部,而很難去比較兩個完整的東西孰是孰非。(誰來比較下喬布斯和MJ誰流行?)因此我認為對於這類問題的回答應該採用一種蘇格拉底式的詰問,來找到真正的本質,這是為什麼我沒有拿舞蹈和音樂對比。也由此,如是去想,對於傳播問題,參與問題,欣賞門檻問題等,都不攻自破。
有朋友提到欣賞舞蹈需要素養更高,我比較反對這樣的說法,其實很多舞蹈表演根本沒有這回事,只是大家把它想得複雜,很多舞蹈都是十分直覺化的,你讓編舞的人去說,他也說不出來什麼,你看到的僅僅就是你看到的,不要過度解讀。
歡迎大家質疑,正確的總要經得起考驗 哈哈


這個問題我很想回答一下。作為一個舞蹈愛好者,學了近8年比較專業的舞蹈,在業餘愛好者中也算是比較頂尖的水平了,我的感覺,舞蹈在中國普及的難度,無非是三個方面:

1.群眾的美學修養跟不上
一個人歌唱的好不好,大家聽聽就知道;但是一個人舞跳的好不好,很少有人很看出來。一個學過一點三腳貓舞蹈課程的初學者,只要能放開敢上台扭兩下,大家都會覺得很棒很出彩。這樣導致真正優秀的舞者沒有很明顯的特殊性,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
而大眾美學修養跟不上的另外一個結果是,沒有這方面的需求。沒有需求就沒有市場,職業舞者的生存就會困難很多。而職業舞者的數量不夠,直接導致普及舞蹈的難度增大,形成一個惡性循環。

2.舞蹈的學習難度比唱歌大
一個完全沒有受過唱歌訓練的人,只要找個比較不錯的聲樂老師,半年下來也能唱出比較不錯的水準了。而舞蹈沒有三年五載,是絕對達不到讓人驚艷的地步的。

3.舞蹈的普及成本比唱歌高
唱歌活動,幾個人去K歌開個包房,幾十塊錢就能唱一下午。而舞蹈至少得要一個幾十平的房間,地板、燈光、音樂,一個都不能少;更要命的是,唱歌可以一個人(甚至對唱的歌曲),而有些舞蹈必須要兩個人才能開動——一種資源一旦包含人的因素,那必然是極端不穩定的。
另外關於舞蹈作品的發行成本,樓上有很詳細的答案,我就不班門弄斧了。


流行音樂:
有相對標準化的音樂產品——流行歌曲(通常都在3-5分鐘,AB段、副歌結構)
載體可以低成本大量複製——LP/CD唱片、磁帶、mp3
很早就擁有了成熟的傳播網路——電台(比成熟的電視網路早了3,40年),培養了大量潛在用戶

反觀舞蹈:
產品形態不確定——獨舞?群舞?伴舞?並且極其受制於音樂
視頻載體的複製成本大於音頻載體——錄像帶、VCD、DVD
傳播成本亦然——電視的普及比電台晚了3,40年

綜合作用下來,音樂形成了規模龐大、結構嚴密、層次分明的產業集群,和電影、電視共同支撐了整個娛樂產業,產業中擁有巨大號召力的優秀從業者——明星,則擁有巨大的商業價值和公眾影響力。而舞蹈,從產業的角度來講,相比音樂、影視,只能處在從屬地位。與產業規模相對應,舞蹈行業的優秀從業者,公眾知名度、號召力和商業價值要小得多。


舞蹈依賴視覺,歌唱依賴聽覺。

早上醒來睜開眼睛,視覺就開始高負荷工作,且不說上網讀書,哪怕地鐵公交馬路上也有標識、信號、廣告在爭奪視覺的認知資源。

反觀聽覺,早上醒來如果第一件事就戴上耳機聽歌,到單位之前不摘幾乎不影響任何正常活動。

換句話說,對於舞蹈,公眾視覺是買方市場,對於音樂,公眾聽覺是賣方市場。

結果就是問題中提到的現象。

這也解釋了 @劉鵬 的答案。


自己是一位舞蹈生,樓主這個問題也是認認真真考慮過的。


一個擁有很高公眾知名度的歌手,他有屬於自己的代表作和辨識度高的曲風和音色。 必定長的有很多人喜歡,在電視上露臉次數多。觀眾對於歌手的了解更加深入

舞者他們在進行表演時 舞台妝一化 ,劇服一穿。燈光一打 和現實中的本人天差地別。他們不能夠總是靠著一部優秀的舞蹈出名
舞蹈是無聲的語言,他們需要摒棄自己用心去詮釋這個舞蹈里的舞蹈形象。
除了學舞蹈的有幾個人會認認真真看字幕打出來的小小的劇目名稱 舞者名字 舞編是誰
他們必須要更加努力更加優秀才能出名。而他們的出名除了舞蹈圈的人知道以外就沒有人了
不知道有沒有看過舞林爭霸。唐詩逸有一期光著腳上來 全部都是傷 我相信她不是故意這樣的,金星拿出專業舞者的要求指責了她這一行為。


先從舞蹈和音樂來分析,舞蹈是視覺與聽覺的雙重享受,並且要配合燈光舞台才會達到舞蹈所想表達所要感染的效果。舞蹈和歌曲都是很容易打動人的。可以舉一個例子:A對B說我聽了一首特別好聽的歌 我唱給你聽把 因為是被感染而唱,會開口說話 五音都全,開口即唱,歌曲簡單易學 傳唱度高。舞蹈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動身即跳。。在傳播度上就弱了一截,我國在解放之前大多都是勞動人民沒有閒情逸緻去看舞蹈,沒有機會去接觸舞蹈,舞蹈學習難度要求高 受眾人群範圍小。但是革命音樂在中國人民苦難時期起到了極大振奮人心的作用。聽歌隨時都可以 只需要耳機音質好就行 當然舞蹈也可以看視頻 但達不到最好效果?在中國比較出名的優秀舞者算楊麗萍把,她達到舞蹈事業最高峰是在春節聯歡晚會上表演的雀之靈了,不僅僅因為舞美燈光好 是觀看群眾多尤其是農民伯伯們。大家都知曉了 因為這個平台大 看這個不要收錢 。一般的舞劇之類不可以錄相為了保護版權,需要收費、範圍小 所以很少會有人去看,大部分都是專業人士?(要寫瘋了,寫的不好別噴。謝謝?)


作為在一個在美國晚上跳舞白天上班的白領解釋一下為什麼優秀舞者很難出名。
對於唱歌,我無話可說,聲音一開,究竟好不好一下就知道了。那跳舞呢?
我在美國學習popping已經快兩年了,大大小小的賽事也參加了不少,show也做過很多,所以對popping這個舞種有很深入的理解。
首先,一個很重要的問題,自然是群眾的審美水平。現在的我和兩年前的我如果看同一部舞蹈作品會有很不同的評價。為什麼兩年前的我沒有現在的感知呢?因為沒有受過舞蹈訓練的人都缺少一種東西:Musicallity。 舞蹈是伴隨著音樂的,而作為一個跳舞的舞者必須表達出音樂所傳達的信息。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跟住音樂的節拍。但是很多很多人,在看跳舞的時候只是看到了動作,卻沒有把音樂聽進去。這也就為什麼很多人看不懂的原因了。
第二點:個人喜好。對於我這種boogaloo dancer來說,看到一些只會Animation的人是很難接受的。
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一點: Popping這種舞蹈用普通相機是很難記錄的。因為目前攝像機很難捕捉到發生在0.1秒的pop,再加上視頻壓縮後重新再youtube之類播放造成失真,所以很難有video能夠讓觀眾看到真正的popping是怎樣的。期待以後民用攝像機技術的發展,popping這種舞蹈將會隨科技而傳播得更遠。


舞蹈不容易傳播。歌很容易傳播。


首先我覺得舞蹈的問題不是傳播的問題,競技體育也是觀賞類的,為什麼NBA足球會這麼火呢,難道就因為它們可以配上解說么?乃至和DOTA比起來,跳舞的影響範圍都不如。DOTA錄像豈不是更難傳播么?
其次舞蹈確實沒有一個成熟的商業模式或者產業鏈,但是卻也沒有人說為什麼唱歌可以有這樣的商業模式而舞蹈沒有。
有相對標準化的音樂產品——國標,很成熟的體系
載體可以低成本大量複製——現在網路視頻成本還不夠低么。這麼說的話電視劇電影不是更難了?
產業中擁有巨大號召力的優秀從業者——明星——舞蹈也有明星的啊。

根本還是大眾很難欣賞真正的舞蹈,也因為優美的舞蹈需要時間較多時間投入,所以讓准入門檻提高太多。另外,歌曲的可複製性強,好歌容易讓人翻唱並獲得滿足我覺得是很大原因。優美的舞蹈就算你看過一百遍背下其編寫的舞蹈你也沒有辦法變成參與者。

我其實覺得很多領域本身就是小眾的,因為它們需要額外的努力來進入,這一點我覺得和古典音樂一樣,舞蹈在通過一定訓練之後,可以給人帶來更高層次的快樂 。

我想,古典音樂演奏家為什麼沒有很高公眾知名度...大家都應該能理解為什麼的。


1.無所謂基礎,誰都能來一嗓子,不限性別,性格,群眾喜聞樂見
2.無所謂場所,高雅至音樂大廳,樸素至地鐵公交,均無限制
3.無所謂時間,可為一首歌準備專屬時段,也可如廁時興之所致
4.傳播0障礙,時延極小,現學現會
5.作為表達情感的表現形式,較之電影戲劇輕快親民,較之文字活潑生動,較之白話優雅藝術,輔之以各種樂器,即接地氣又有藝術感,世間有比此物更神奇乎?群眾們豈不是需求強烈?
6.也因為這樣的粘性,商業社會將歌曲之功能放大到了極致,唱歌常常成為明星成名的切入點,即使很多無此天賦的同學,公司也傾向於先出唱片來混臉熟再顧其他,尤其四大天王時代
各種電影,電視劇,動畫,娛樂場所總是要找幾首歌曲相輔才算完整
同時各種圍繞歌曲的產品更新換代層出不窮
這些商業行為,各種媒體轟炸,對群眾的引導非常重要
7.另外我覺得唱片的發行特別像現在的軟體業,一次製作N次拷貝,成本能夠攤到極薄,賺用戶量人氣,通過其他渠道來收益(演唱會電影代言等)
以上,讓歌曲的地位和流傳度較之舞蹈高出很多,所以歌手的地位也水漲船高了

另外,作為一個有身份證的碼農,我很矜持有自尊的,唱歌我非常喜歡,優雅不失身份,跳舞?我去,瞎折騰神馬啊,那還叫宅碼農嗎?


因為「傳唱」很容易,而「傳跳」,你可以自行腦補一下下……


如果你在A站B站看宅舞就知道現在一個優秀的業餘/專業舞者是多受歡迎和關注了,如果再去看看日本的Niconico站,成功舞者們甚至可以有自己的年度粉絲大會。
網路讓曾經不容易傳播的舞蹈變得更加容易接近。


靠跳舞成名的明星有不少,只不過他們都一不小心被歸類在歌手這個分類裡面了。比如張佑赫,比如EXILE這個團體裡面的很多人。。。


大家說的都太複雜了......
音樂是用耳朵聽的,舞蹈是用眼睛看的,你可以邊開車邊聽歌邊跟著哼哼,難道你可以邊開車邊目不轉睛滴看視頻么?非出車禍不可......
嗓音條件人人不同,但人人都能唱幾首自己所熟悉的歌曲,唱的好不好多少是那意思,可是肢體動作就不是那麼容易做到的,舞蹈、體育、武術這些依靠肢體的項目對人體柔韌性、動作精密性和反應能力是有著相當高的要求的,音樂解放了眼睛,人可以邊聽音樂邊做別的事情,而舞蹈你必須要用眼睛去看,傳播途徑比音樂要狹窄太多太多,對天分要求也比較高,一般人想模仿一段舞蹈難度又太大,再加上還有一個重要原因,聲音是有辨識度的,一些歌手因為嗓音特別而被人所記住,不用看人只聽聲音,你就可以知道是誰,但是找幾個舞者都蒙面穿同樣的衣服輪番給你跳一段相同的舞蹈,你知道誰是誰??所以優秀舞者的知名度遠遜於優秀歌手~~


我覺得舞蹈對應的藝術形式應該是古典音樂而不應該和有著成熟商業模式的流行音樂相比較。
客觀上舞蹈的流行受限於傳播載體和受眾。


舞蹈遠沒有歌曲的傳播度廣。
之所以出現優秀舞者難成名的狀況,我覺得有三大原因:
①可能是該舞者所演繹的作品,在大眾市場上接受度太低吧。大眾難以學習模仿,然後就局限於小圈子的傳播,最後停留在欣賞這一步了。你看《江南style》裡面的舞蹈(假如算是一種舞蹈的話),流傳這麼廣,被人爭相模仿,正是由於它受大眾喜愛,簡單易學,再加上網路的傳播,就出名了。

②我們這個社會講究的是有用,舞蹈相對於唱歌,「用處」好像沒那麼大。男生練習唱歌,可以含情脈脈的在KTV給女神唱一曲《月亮代表我的心》,卻沒法用舞蹈去表達同樣的意思。女生可以練瑜伽、肚皮舞、鋼管舞(這兩種算不算舞蹈呢?(⊙_⊙))去修身塑形,練就性感火辣的好身材,卻沒法通過練習冷門的舞蹈快速達到這麼多效果。一般縣城以上的廣場上每天晚上跳健身舞的老頭老太都很多,交誼舞的明顯少,因為她們大多數的目的可能是活絡筋骨,強身健體,而非社交或者欣賞吧。

③大眾的欣賞水平有限,難以和舞者形成共鳴。而且舞蹈需要一定的天賦,比唱歌的要求更高。


說的容易做起來難


你能走路聽歌,開車聽歌,坐著聽歌,躺著聽歌。但是你卻不能走著看跳舞,開著車看跳舞。


1.共鳴少,因為會跳舞的人不如會唱歌的人多,多數人對舞蹈不是太感興趣。

2.派系分散,公眾接受度不成體系。流行歌手唱的本來就是流行歌曲,你找個流行舞派試試?

3.舞蹈的表現形式重live,而不是像流行音樂或者影視劇一次製作無數copy。話劇、音樂劇演員也不如影視劇演員容易紅不是?

4.缺乏可解析度或稱個性。同檔次的歌手唱同一首歌,聲線特色還是很明顯的,普通人也能聽出區別並津津樂道,但同樣水平檔次的舞者表演同一個舞蹈,放遠點基本分不清,這時候,你會關注的焦點只是舞蹈這一表現形式本身,而不是舞蹈的人。

5.舞蹈不是一人藝術,舞者不一定是舞蹈的主菜。你可以數出一打主唱歌星,你數一打作曲家編曲家詞作者試試看?你可以記一個安德魯韋伯,你記得幾個演過他劇的演員?
大河之舞、千手觀音都紅過,但是人太多,誰也難拔尖,跳獨舞的像楊麗萍那樣能紅,不過人紅了也不會像通俗明星一樣到處跑通告到處曝光來維持知名度,所以——

6.在現代社會,沒了娛樂化經營,公眾的遺忘力是極其無情的。反之,但只要有娛樂化經營,古典樂夠小眾了吧,人青年鋼琴家照樣能在公眾視野里大紅一把。
所以不要談舞蹈對人的欣賞水平要求更高,鋼管舞者也沒幾個有公眾知名度的好嗎。


接近3年前我回答了這個問題,3年後一個韓國妹紙讓我再次想補充一下這個問題。
那個妹紙大家都懂的,May J Lee。
她現在算是成名了,並且在大眾中的知名度和受歡迎大眾歡迎的程度已經算非常高了。
她讓我想補充一下一個成名條件:

要好看!臉和身材好看第一位!其次是你讓觀眾看到的東西也要好看!
(並沒有說May J Lee姑娘技術不好的意思,我覺得她是一個非常優秀控制上天的Dancer。)
觀察B站彈幕,發現舔屏黨人數遠大於技術黨。不是說沒人care你跳舞踩的是哪個beat,控制有多神,舞蹈有沒有質感,只是這個東西能看出來的真的是少數。要像題目中說的【成名】,必須獲得大多數人的認同,靠什麼?靠臉,靠身材,靠親和力,靠精美的視頻質量,甚至靠敞亮的studio環境。
總之,需要取悅大眾。


==============補充回答的分割線=================


1. 舞蹈的大眾化與商業化在國內還沒有開始,沒多少人愛看。

相對唱歌來說,國人對舞蹈的理解還是處於「你會跳舞好厲害啊」的階段,舞蹈被視作一種曲高和寡的藝術,年少時受過基礎肢體開發訓練的人數比例少得可憐,因此也沒法普及基礎的舞蹈知識以及舞蹈鑒賞能力,而成年後也沒有機會看到舞蹈的好——缺乏知識,缺乏契機,何來熱愛,沒有群眾的熱愛,何來成名的機會。
這點來說我覺得韓國娛樂業做得好,偶像組合的齊舞和偶像明星的歌伴舞都是舞台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受眾會在欣賞表演的時候感受到舞蹈的感染力,評判這些偶像是否足夠優秀的其中一條標準就是舞跳得好不好,也有很多舞蹈工作室推出這些舞蹈的學習課程,這樣舞蹈就成了娛樂表演的一部分,而不是和唱歌割裂的藝術形式,而且也解決了可複製性的問題。


2. 國內舞蹈的人才來源兩極分化,沒有商業價值。

舞蹈和歌曲一樣,講究情緒的宣洩和傳染,但技巧上門檻較高(這個較高是相對的,又回到第一個問題,缺乏大眾基礎訓練),所以現在國內走的是正規專業院校訓練的路線,學生如果從小訓練跳舞,技巧想必優秀,但人生歷練的不足,會讓他們的表演缺乏真正的感染力。
街頭的舞蹈不是沒有,這十年來街舞開始走向市場,但,這群舞者卻缺乏了一個真正的舞台,他們大多數都是從事教學、歌手演出編舞伴舞為生,有時參加下比賽,而且比賽只在小圈子內所知。
這兩種人才,都沒有很大的商業價值,前者不接地氣,後者不為人知。


3. 舞蹈演員的成名遠比歌手艱難,付出和收穫不成正比

舞蹈演員付出比歌手多:一是身體上的,畢竟是一種高強度運動,受傷那是家常便飯,長期以舞蹈為生更是容易勞損,和站樁的唱歌不能比;二是學習和訓練的成本,要訓練舞蹈並不是和唱KTV一樣容易。
而收穫呢?歌手一夜成名收入多少大家都懂的,舞蹈演員則是缺乏成名渠道,挖錢無能。
不少有才的姑娘小夥子,看到這樣的未來,都不願意投入舞蹈事業吧?


——綜上所述,觀眾不愛看,人才沒有價值,願意投身舞蹈的人更加會被殘酷的現實條件嚇跑,那還有什麼機會產生知名舞蹈演員呢?


先有音樂,後有舞蹈。
舞蹈是音樂的肢體表達,是一種更高級的表現形式,但一般要已音樂(至少要有節奏)為基礎。
所以歌手容易被大眾模仿,張嘴就來,容易被大眾理解,
而舞者很難被大眾模仿,很難被大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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