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三國演義》第十七回中曹操「割發代首」的行為?
曹操的馬受驚踩壞麥田,違反軍令。欲自刎請罪,後改為割發替罪。有人認為他使詐術,假仁假義。請問大家怎麼看?
這問題不應局限於演義,因為也是有史料記載的。曹操就是欲通過《韓非子.外儲說右上》談及「信賞必罰」中的「罰」,大體一視同仁有過必罰,來達至其個人權威,下屬又能憑這合理規則建立功業,為其所用。曹操本人也曾因其馬入麥中,犯自己訂立的「士卒無敗麥,犯者死」,議罪的主簿對以《春秋》之義,罰不加於尊。曹操拒絕,認為:「製法而自犯之,何以帥下?然孤為軍帥,不可自殺,請自刑。」便引劍割發以置地來圓場(注1)。
元宏在罪「方肆貪慾,殖貨私庭,放縱奸囚,壅絕訴訟」南安王元楨的詔中,就以「昔魏武翦發以齊眾,叔向戮弟以明法」,為例,冀能達至「克己忍親,以率天下」;唐人魏元忠欲改變當時「今罰不能行,賞亦難信」的情況,就以「故商君移木以表信,曹公割發以明法」為故事,望能借鑒;李靖在其《衛公兵法》中,也以此例作為令行於三軍的個案之一(見《通典.兵二》)。
1.汝南汝陽西門習武亭有鬼魅,賓客宿止多死亡,其厲厭者皆亡發失精。《風俗通義.怪神》
漢人觀念中,頭髮是與人體的魂魄相連,乃人身精華之所在,故一旦被剪,生命會受威脅,這也解釋髡、耐是刑罰的一種之因(同時服勞役)。
——好久沒看三國了,有些細節忘了,現在改正,多謝知友提醒
這只是一個很普通的謀略,曹操見狀要自刎,他肯定知道手下會勸,果真手下勸下來,改用頭髮,保全了軍規威嚴不容觸犯的地位,曹操也付出了頭髮的代價,使詐?假仁假義?
那些說假仁假義的。。。確定他們經歷過社會么?
頭髮在古代地位很重要的。借用 @一個nc雲集的平台所說,我查了下確實有這個刑罰,叫做髡刑。所以不要以為古代割頭髮是小事。。
退一萬步說,就算曹操是使詐,假仁假義,咋了?他演這麼一出害了誰了我想問?吃了那些噴子家裡的大米了?
他強調了軍紀對整個軍隊只有好處吧?
《孝經》有云: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你現在去髮廊剪個頭髮稀鬆平常,放到古代可是違反儒家倫理綱常,很了不得的事情。
《三國志》作者陳壽的父親曾經擔任蜀將馬謖的參軍,後來因為街亭兵敗被連坐懲罰,受了髡刑,也就是剃頭。
直到曹操死了一千多年以後,成千上萬漢家百姓自發起來硬剛滿清的屠刀,血流成河,就是為了剪個頭髮這點事情。
所以說曹操割發這件事情,以當時的價值觀,算是受到了相當不輕的刑罰。為了保證軍隊的令行禁止,主帥能當著千軍萬馬這麼干,已經相當了不起了。
書里描述看到曹操割發替罪,軍隊的反應是「悚然」,再不敢違令擾民,心理震懾作用還是相當大的。
嘉靖本裡面對此的評價是:
此乃曹操能用心術耳。
現在流行的毛批本則改成了一首詩:
十萬貔貅十萬心,一人號令眾難禁。拔刀割發權為首,方見曹瞞詐術深。
可以看出毛宗崗在修訂的時候刻意把節奏往曹操偷奸保命的方向帶了,畢竟他一貫是尊劉貶曹的。嘉靖本里的「心術」也可以理解為治軍之術,是比較中性的一個評價。
割發代首,軍紀嚴明。
只說一句:髡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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