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風箏的人》這本書,你看過有什麼想法?


追風箏的人,追的是什麼?

在面對自己犯下對他人造成嚴重傷害的錯誤時,會產生兩類人。一類人是逃避、隱瞞、甚至欺騙,總之不想直面錯誤,不願承擔責任,害怕認錯帶來的痛苦,最後跟隨時間的路過慢慢忘卻。

另一類人逃不過良心的譴責,從此種下心結,備受煎熬。而解脫的辦法卻只有一個,即正視錯誤,承擔後果。小說的主人公阿米爾就是這一類人,在傷害自己的小夥伴哈桑之後,逃離阿富汗,來到了美國。但時間與空間的距離並不能令他將痛苦遺忘,反而驅使他的良心在下半部書中布滿了救贖。

從書中的第十六章開始,阿米爾開始了救贖。而十六章之前,則是阿米爾對於錯誤的承認與敘述。小說的第一段,作者表達出回憶對於阿米爾的侵蝕,奠基出全書的基調,從而引發出塵封多年的那段往事。

「許多年過去了,人們說陳年舊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終於明白這是錯的,因為往事會自動爬上來。回首前塵,我意識到過去的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終在窺視著那荒蕪的小徑。」——(李繼宏譯)

在往事之中,長了兔唇的哈桑自出生開始就註定他此生要為阿米爾留下一段快樂的童年,鋪平一段通往救贖的道路。

「哈桑和我喝過同樣的乳汁。我們在同一個院子里同一個草坪上邁出第一步。還有在同一個屋頂下,我們說出第一個字。我說的是『爸爸』,他說的是『阿米爾』。我的名字。」——(李繼宏譯)

正是因為哈桑把阿米爾當做最親近的人,所以他才會願意保護阿米爾的怯懦選擇與仰慕納粹的阿賽夫戰鬥,儘管他只是宗教中最弱的什葉派、阿富汗國最低賤的哈扎拉人。但他為了少爺阿米爾葉敢於戰鬥宣言:「到時候別人會說你是獨眼龍阿塞夫,如果我對準你左眼的話。」

正是因為哈桑把阿米爾當做最親近的人,所以才會有石榴樹上刻上「阿米爾和哈桑,喀布爾的蘇丹。」這一自作多情的純真話語。喀布爾就是那一片生長著這棵石榴樹的地方,蘇丹就是國王的意思。既然阿米爾是國王,那麼哈桑就是國王之手,任勞任怨。

正是因為哈桑把阿米爾當做最親近的人,所以才會在進行風箏比賽時,去撿被阿米爾用風箏線割下來的戰利品,並說出那由心而發感動千千萬萬的人的那句話:「為你,千千萬萬遍!」

為你,千千萬萬遍!哈桑做到了。

無論阿米爾再如何嘲笑他的身世,再如何因為自己的自私而陷害他,再如何因為內心不安而嫌棄他,哈桑始終都是默默承受。就像是一匹忠實的野馬,你要去走遍天涯尋找歡樂抑或是下馬回家滿臉厭惡,始終都是為你,千千萬萬遍!

哈桑是無私的,忠實友誼的。可階級的差異、宗教的矛盾以及父親的罪惡卻讓阿米爾始終流離在友誼之外。

阿米爾是一扇鏡子,照映出每個人與身份不符的卑陋心靈。阿米爾就像是許多的我們一樣,自己怯懦,卻不敢承認父親對哈桑勇敢的贊同;自己受到父親的冷落,卻接受不了父親對哈桑的青睞;自己與哈桑明明是很好的朋友,卻從不在客人面前帶他玩,也不會去承認哈桑對他的好。

「隨著時間的過去,腫傷消退,傷口禰合。不久,他的嘴唇就只剩下一道彎彎曲曲的縫合線。到下一個冬天,它變成淡淡的傷痕。說來諷刺,正是那個冬天之後,哈桑便不在微笑了。」——(李繼宏譯)

這是小說中第五章的最後一段,作者用簡潔精鍊的語句描繪出哈桑的兔唇被修復好的過程,可也正因為文段中的反差與諷刺懸念成功的為阿米爾與哈桑二人間的矛盾埋下伏筆。

哈桑去撿尋被阿米爾給割落的風箏的路程中,遭遇到了上次在他手中吃癟的阿塞夫。結果,可想而知,哈桑定會遭到一頓毒打。可作者卻試圖運用更為深沉的教訓讓哈桑受到侮辱。從而令怯懦的阿米爾因為內心的不安而犯下錯誤,從此埋下後文救贖的導火線。

是的,如我們所料,哈桑被侮辱了。可是,這個願意為你千千萬萬遍的哈桑卻遭受了作為一個男人最起碼的尊嚴踐踏,遠在我們預料之外!

他被雞姦了!被阿塞夫夥同兩個小夥伴明知道是犯罪的情況下將他強行同性奸侮!而這個受他保護的阿米爾是怎麼做的呢?

「我張開嘴,幾乎喊出來,如果我喊出來我生命中剩下的光陰將會全然改觀。但我沒有,我只是看著,渾身麻木。」——(李繼宏譯)

阿米爾只是看著,就像是魯迅筆下的那群看客般麻木不仁、卑微懦弱。在這裡,作者令阿米爾「抓緊拳頭,合上雙眼」。展現出兩段記憶和一個夢境用來放映出阿米爾內心的痛苦掙扎。

可是,掙扎有用嗎?阿米爾並沒有去像哈桑保護他一樣去保護他,而是為自己尋找著借口逃避良心上的譴責和內心的愧疚。

「結果,我跑開了。」

「為了贏回爸爸,也許哈桑只是必須付出的代價,是我必須宰割的羔羊。這是個公平的代價嗎?我還來不及抑制,答案就從意識中冒出來:他只是個哈扎拉人,不是嗎?」

「爸爸緊緊的抱著我,不斷的撫摸著我的後背。在他懷裡,我忘了自己的所作所為,那感覺真好。」

——(李繼宏譯)

當哈桑受盡屈辱把自己撿尋的風箏交給阿米爾時,得到的卻只是淡淡的回應。這一回應持續了很久,無論哈桑是怎樣的討好。就這樣,哈桑與阿米爾的友誼逐漸隔斷,也宣告出阿米爾內心愧疚得不安與逃避。

後來,阿富汗發生戰爭,全民深處水深火熱之中。阿米爾跟隨父親跑到了美國,在此期間哈桑於他幾乎等同於博爾赫斯對於他筆下得描述那般:「他那淡淡的形象也就消失了,彷彿水消失在水中。」

就這樣,小說持續到了第十五章。阿米爾的忘年好友拉辛汗從阿富汗趕回來。

「但在我求你之前,我會先告訴你哈桑的事情,你懂嗎?」——(李繼宏譯)

拉辛漢的話語鉤起了阿米爾的傷痛,他心中良心在召示他要面對當年放下的錯誤。於是,接連著十六章,全是拉辛汗告知阿米爾哈桑的消息。在這阿米爾離開這幾年,哈桑娶妻生子,看管阿米爾家。

拉辛汗又拿出哈桑寫給他的信,其中內容講述了阿富汗國內的戰亂與自己受到的禍害、兒子索拉博的故事與拉辛汗的病。但穿插這一系列的全是幼時與阿米爾一同玩耍的快樂時光,最後:

「如果你回來,你會發現有個忠誠得老朋友在等著你。」

哈桑還是那個哈桑,還是那個願意為他千千萬萬遍的哈桑。可是就是這樣的人,連同妻子在保護阿米爾家時被殺害了!阿米爾也不是阿米爾了,他以為自己已經逃避了痛苦,可是卻不知良心上的譴責已經驅使他開始救贖。

之後,便是全書的大高潮。通過拉辛汗的敘述,阿米爾得知哈桑其實是父親的私生子。所以父親會覺得自己虧欠哈桑,從而把平常的精神性父愛賦予哈桑,而把物質性要求給自己卻得不到他的父愛。

說實話,這一親生兄弟的梗早已被用爛,可作者硬是將它用出了新意,並賦予了人性的複雜。回到小說第三章,父親和拉辛汗的談話中說自己痛恨盜賊,可自己卻也成為了盜賊,偷了人家的妻子生下了哈桑。為了彌補自己對私生子哈桑的罪惡,便開了許多恤孤院照顧無家可歸的孩子。

這是什麼舉動?這是救贖!父親的命運是救贖,阿米爾也是救贖,他要救的是自己失去的人格和逃避的良心上的譴責。

十六章、十七章、十八章,這是全書最值得多看幾遍的內容。前者是記憶起逃避過的痛苦、中者是掀開秘密的荒唐、後者是救贖前的再度掙扎。

最終,經過了第十八章自我的審視。阿米爾答應了拉辛汗的要求,決定接索拉博回美國,替哈桑將他撫養大。於是,他回到了阿富汗,來到了幼時生活的時光,目睹了其中的戰亂,開啟了救贖之旅。

命運總是如此無常反覆,頗為諷刺的是阿米爾接索拉博回美國最大的敵人竟然是崇拜納粹文化的阿塞夫。這一次,沒有了哈桑的保護,阿米爾終於驅逐怯懦,鼓起勇氣面對敵人。

儘管面對著是比自己強大的阿塞夫,儘管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打架,儘管他被打的滿地鮮血令索拉博哭求著阿塞夫別打了,可阿米爾竟然只是發笑!因為,那一刻,他知道了,他通過他的救贖已經打開了心結。

「好笑的是自1975年入冬以來,我第一次感到心安理得。」
「我體無完膚,我並不知道有多糟糕,後來我才知道,我心病已愈,終於痊癒了。」
——(李繼宏譯)

大高潮過後,又有幾段小高潮。在接下來的幾章中,如果說前文是救,在此之後就是贖。阿米爾致此,已脫離了不安,化成了對自己親生兄弟也是最好的朋友哈桑的彌補。

阿米爾最終接了索拉博回到美國,因為在阿富汗成為欒童的日子裡,索拉博變得非常抑鬱,竟然要去自殺。雖然被挽救了回來,但他始終都走不出自閉症。

作者胡塞泥行文致此,經過了人與人間的友情、詮釋了背叛與贖罪、勾勒出戰爭與國家,最後主題再度升華,深入挖掘人格的美麗。

「你知道嗎,將軍大人,我爸爸睡了他僕人的老婆。她給他生了個兒子,名字叫做哈桑。現在哈桑死掉了,睡在沙發上那個男孩是哈桑的兒子。他是我的侄兒。要是有人發問,你可以這樣告訴他們。」  
「以後我在場的時候,請你永遠不要叫他『哈扎拉男孩』。他有名字,他的名字叫索拉博。」

如果說這兩段文字體現出了阿米爾最後敢於正視哈桑與索拉博,面對人性的話,那麼下面這一段就是展現出人性的美麗與風箏的意義。

「『你想要我追那隻風箏給你嗎?』他的喉結吞咽著上下蠕動。風吹起他的頭髮。我想我看到他點點頭。『為你千千萬萬遍。』我聽見自己說」

「我追,一個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回,我追,風拂過我的臉龐,我唇上掛著一個像潘傑希爾峽谷那樣大大的微笑。我追!」
(李繼宏譯)

整本書都充滿了命運輪迴的基調,也充滿了人格的迷失。

父親痛恨盜竊之人,可自己卻做了盜竊之人。他偷了僕人阿里的妻子,並使其產生了自己的私生子哈桑。

哈桑與阿米爾是父親的兩面。哈桑繼承了父親的勇敢強壯,阿米爾繼承了父親的榮耀形象。父親對兩人都愛,可是卻不能公開表露出對哈桑的人父之責。而阿米爾恰恰相反,是社會所承認的兒子,將繼承父親的一切,於是受到父親的怨氣。

哈桑為阿米爾千千萬萬遍,為的竟然是自己稱作少爺的死也不知道的親生兄弟。阿米爾逃避自己的痛苦遠離了哈桑,卻發現哈桑是他的親人。

哈桑遭到阿塞夫的強行奸侮,他的兒子索拉博也成為了欒童。可是哈桑曾經為了保護阿米爾用彈弓恐嚇阿塞夫,索拉博更是直接用彈弓打瞎了阿塞夫的眼睛。

阿里沒有生育能力,自己的兒子哈桑不是親生的。阿米爾結婚許多年,也無法生育孩子,最終收留了索拉博。

可這一切,似乎又都進行了救贖。

父親為了彌補自己的罪過,開辦了恤孤院收留無家可歸的孩子;阿米爾終於正視了自己的錯誤,去接索拉博回美國,並因此與阿塞夫決鬥;阿塞夫仰慕納粹文化,並成為塔利班組織的一員被同樣的彈弓打傷眼睛後,放走了阿米爾和索拉博;哈桑為了阿米爾去檢尋風箏,並因此說出為你千千萬萬遍,而阿米爾為了照顧好索拉波也願意為他去放風箏千千萬萬遍!

這些充滿輪迴般的情節和悲天憫人的敘述使得整部小說都在為人格的追回而奔走,追風箏的人,追的到底還是迷失的人格。


阿米爾永遠是一爿孤立萬籟的死水潭,囚禁於自固的牢籠發出孱弱的喘息。赤如血水的紅石榴和黑似John Lennon的圓眼鏡都能波瀾震蕩。身處因果輪迴的循規蹈矩,終能讓他在心結打開後補畫上那個圓。誰又不是呢。

父親將愛分至兩方,命運也註定割劃伴隨此走向兩個相反的方向:勇敢與怯懦,卑微與顯貴。X型交叉的二維稟賦匹配絕非是全部:私情、宗教、異國,命運總能像海浪將所有的聚合衝散道別。更加豐富的可能性也成為彼此顛沛的悲劇精彩。

當你殺害一個人,你偷走一條性命,你偷走他其自身為人父的權利,奪走他子女的父親。當你說謊,你偷走別人知道真相的權利。當你詐騙,你偷走公平的權利。沒有比盜竊更十惡不赦的事情了。沒有人知道靈魂的外向表徵是什麼。依舊刻著彼此名字的橡樹?手心滴血卻仍高高飛揚的風箏?還是多年後我一定給你買一台彩色電視的諾言?都不是。舊年時犯下的錯,除了信仰的譴責,實則我們永生將被詰難拉扯。所有的自我救贖,在遽爾消弭往昔的罪責,不可饒恕的沉澱總會留下一塊暗淡的疤痕,就像索拉博的手腕一般。所有人都在躲藏,卻都無法逃避。

沒有良心、沒有美德的人不會痛苦。殘忍地,這卻讓陳年的血痂重新扯開以面朝未來眾塵的衝擊。那些久遠的負疚和罪惡感再次刺痛了我,似乎說出他的名字就解除了一個魔咒,將它們釋放出來,重新折磨我。人們說陳年舊事可以被埋葬,那是錯的。往事會自行爬上來。

「都忘了吧,讓它容易一些。」

「讓什麼容易一些?」

「活下去。」

不只是哈桑的兔唇和被割下的風箏,還有彼此阡陌的贖罪與報償,都是風箏。急速下降和竄逃遠方,不止風箏。於愛之上,風箏永遠是掛在家牆的精美裱飾;於罪之下,風箏永遠是黃昏手捧的沉重滂沱。這些你定要挨個品味。但不管你是否兔唇微笑會疼痛、不管你中年還是少年,那個朝風箏興奮瘋跑,那個尖叫鏗然的,都是「你」。把線斷了,你就要去追,哪怕你不知道朝向什麼方向,甚至不知道天上飛的到底是什麼。

「為你,千千萬萬遍。」,這一生你可能聽到無數次,哪怕是替代品。

「我保證。」,這一世你可能無數次脫口而出,哪怕在候補席。

愛總能漫不經意卻敦厚溫柔地報以你暖光,而在你洋洋得意瞞天過海之後給予你冷槍。

但,當罪行導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獲救。


看完這本萬人好評的世界名著,心裡的感覺不是所謂的升華和救贖,而更可以說是懷疑和沉重。也許我寫的是讀後感的讀後感,看了這本書太多的正面評價,我卻總覺得都在一廂情願地解讀。

首先,我們撇開這些並不能說明文學作品的真正價值的東西:政治史詩、控訴戰爭、種族歧視等等。將書中的人物形象單純作為文學形象而言,無論是阿米爾還是哈桑、父親的形象無疑都具有典型意義,但也並沒有達到恰當描繪的程度,即,沒有達到我心中的經典的標準。人物的塑造是動態的過程,但是主角哈桑,從少年一別便再無什麼劇情,永遠定格在那個從幼時起便無限勇敢忠誠的形象。阿米爾到美國之後的經歷與全書情節的聯繫不夠緊密,無論是結構還是情感的聯繫都較為鬆散,這也讓阿米爾形象的突然轉變即贖罪之旅的開始顯得突兀。 再拋開人物形象和寫作技巧不談,被大力追捧的所謂書中反映的「自我救贖」的價值觀本身就很有問題。

如果說哈桑的忠誠、勇敢和捍衛給了我們一個「兄弟」的正面榜樣,那麼阿米爾的妒忌、懦弱、冷漠、背叛、陷害就是無可寬恕的反例。很多人為阿米爾的自我救贖而感動,為了那個結尾露出的不經意的微笑欣慰。但我不。自我救贖,只是改正錯誤的一個過分好聽的名字。從阿米爾的經歷就能看出,錯誤就像謊言一樣,是越滾越大的雪球,一旦開始就無法停止。從妒忌哈桑的受人喜愛,到故意侮辱和戲弄,再到對傷害的袖手旁觀、為了讓哈桑離開的故意陷害,阿米爾從來沒有想過怎麼停止第一個錯誤的想法,而是任由妒忌和好勝越來越強,任由自己縱容自己的懦弱和自私:為了父親的喜愛,就可以犧牲僕人。是的,只是個哈拉扎人而已。不管他自己的心情是如何痛苦糟糕,他後來如何醒悟和彌補,他給哈桑帶來的傷害已經永遠無法補償了。我們給了知錯就改太高的評價,卻忘了這本來就是應該的。我們給了阿米爾太多的寬容和諒解,卻沒人同情哈桑和阿里的遭遇。

何況,這個錯誤不是偶然,不是天災,不是為了另一個崇高和善意的理由,而是完全自私,完全蓄意,是阿米爾一步一步,自己設計,自己選擇的。就像一個人蓄謀殺害了另一個人,之後對著他的屍體痛哭一樣。為什麼我們要這樣讚揚這個人的痛哭?給上一代的傷害,以為在孩子身上就能彌補。為什麼不能在當初,就留給他一個快樂的生龍活虎的父親?這就是我質疑的。


如果作者只是像巴金在《隨想錄》中的一樣,只是想記錄一樁惡行、記錄悔恨的感情,那我不會提出任何意見。重點是,《追風箏的人》的作者跟讀者一起,給了那個輕飄飄的風箏過於豐富的內涵。阿米爾被阿塞夫打得鼻青臉腫、跟將軍毫不隱瞞地道出實情,都讓讀者覺得他很酷。尤其是最後一段的,「我追。一個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風拂過我的臉龐,我唇上掛著一個像潘傑希爾峽谷那樣大大的微笑。我追。」很容易將讀者引向一種假性的輕鬆和喜悅的心情——彷彿一切都可以變好,一切錯誤都可以消逝和彌補——而萬千讀者就跟著這隻高高的風箏,得到了凈化和升華——原來原本膽小、惡毒的我們,也可以這麼勇敢和善良。是的,這就是我們自己給自己灌的一大碗雞湯。


對於《追風箏的人》這本書本身我並沒有太多的意見,因為它的記錄基本也還是平靜的,沒有過多刻意的引導和升華。在我看來,這本書最多可以看成主角對這一生的錯誤和改過經歷的誠懇的絮絮叨叨,最多是生動地展現出,人性可以這麼惡毒和懦弱,也可以受到觸動而回歸正途。


我只是想對那些受到了感動的讀者說,不要把知錯就改當成一種太過崇高的品質,那只是身為一個人應該做的,也許我們更應該時刻提醒自己不要犯錯;不要為自己的錯誤尋找任何的借口,更不要大方地承認和接受自己身上惡劣的品質,那樣只會讓你越來越無可救藥;不要以為所有的偉大和崇高都在於先成為一個不好的自己,再戰勝那個不好的自己,有的人生來就是、並且一如既往擁有純潔和高貴的靈魂,更不需要做一些看起來很動人的事情。告訴自己,正直和美好的一切是本就應該的常態,也許我們,都會少走一點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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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寫了一篇讀後感:好書一起讀(183):追風箏的人

如果你不知道在白夜中行走的滋味,你讀不懂《白夜行》。

如果你不知道被罪惡感包圍的滋味,你讀不懂《追風箏的人》。

《追風箏的人》,是一本關於贖罪的書。

在書的前半部分里——

哈桑有多忠誠,阿米爾就有多猥瑣。

哈桑有多美好,阿米爾就有多殘缺。

哈桑越善良仗義到讓讀者懷疑世上有沒有這樣的人,背叛和陷害哈桑的阿米爾就越讓讀者覺得不是人。

阿米爾的嫉妒、懦弱、卑劣,讓讀者看著覺得很真實,像是看到內心深處的自己。

在哈桑的光芒萬丈的照映之下,阿米爾更加像是陽光下的陰影,陰暗幽微,陰冷潮濕。

我們很容易理解為什麼父親喜歡哈桑,冷落阿米爾,即使不加上後文同父異母的解釋。

熱愛陽光、厭惡陰影,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地位的高下和寵愛的反差深深刺激著阿米爾,一個心智尚在發育階段的,渴望愛的孩子。

於是他一步步地,走向背叛,最終用極為下流的手段,陷害了忠誠的哈桑和阿里,使他們悲憤離去。

這一別就是永遠,今生今世永不相逢。

那是你的朋友,你的兄弟,你的追風箏的人,你最忠實可靠的夥伴。

他說,為你,千千萬萬遍。

這種悲慟讓人撕心裂肺,這種負罪讓人徹骨生寒。

這種煎熬讓人心如刀割,即使在陽光明媚的日子裡,也不敢仰起頭來。

彷彿自己身上彙集了全世界的陰暗,寒冷,深不見底,永世不安。

阿米爾在今後的人生里,再也得不到安寧。作者是這樣寫的。我知道,這不是誇張,只是平直的描述。

無論何時何地,只要有一點點的媒介觸發,那根針就刺到心裡。

一轉頭就看到舊友,一閉眼就滿身罪孽。

羞恥,悔恨,讓一個有心肝的人煎熬痛苦,反覆自傷,把一個好好的心刺得千瘡百孔,直到萬丈深淵。

世上最不是人的事,莫過於恩將仇報。

莫過於對剛剛還送給你精心準備的生日禮物的人,轉頭就設計陷害,讓他們名聲盡毀。阿米爾,虧你做得出來。

世上最沉重的事,不是心裡有著想要說卻不敢說的愛,而是心裡有想要說卻不敢說的罪。

哈桑和阿里哭得紅紅的眼睛,足以讓阿米爾一輩子抬不起頭來。不是在別人面前,而是在自己面前。

因為他畢竟是個有良心的人,有良心的人也會惡毒,但惡毒之後會歉疚,會自責。

一自責就是一輩子,好在他幸運,他真幸運。

他的幸運在於,哈桑的不幸,給了阿米爾一個做點什麼的機會。

如果你是阿米爾,你會希望自己有機會,還是沒機會贖罪?

你會不會希望自己已經對之非常對不起的哈桑,遇到點什麼不幸?

來讓你能做點事情,彌補犯過的罪孽?

如果你沒這個機會,你會一生被罪惡壓得喘不過氣,如果你有這個機會,你會稍微舒服一點,你希不希望有機會?

不論阿米爾的答案是什麼,總之他是有了一個機會。

忠誠的哈桑和他的妻子,為了保護阿米爾的房子,死於非命。

哈桑的父親,與阿米爾父親情同手足四十年,卻在阿米爾陷害之下離開的阿里,踩中地雷。

哈桑的兒子,落入暴徒之手,受盡虐待。

阿米爾有了一個再次做好人的機會。

這個機會建築在他恩將仇報過的人的巨大不幸之上。

阿米爾是有良心的人,他把這巨大不幸也認作是自己的責任,就像蝴蝶效應,如果他不做之前的事,後面的事情,可能不一樣。

他走上了贖罪之路,這一路充滿了苦痛和危險,但過程還算順利,他把事情做成了。

他的拯救是對阿桑的彌補,他的痛苦是對自己的鞭笞。

阿米爾,哈桑早就原諒你了。

經過了這段路程,你自己也該原諒自己了吧?

但更多的時候,人生不是小說,沒有那麼多戲劇化的情節。

沒有那麼多對方遇到不幸恰好你又知道你又可以幫助他的情況。

一次罪惡,真的就伴隨永生。

有的人會淡忘。

有的人不會。取決於人的正直和良心。

一轉身就是一世,一分別就是永遠,一念之錯就覆水難收。

在每一個難眠的夜裡,輾轉反側,萬箭穿心,渾身顫抖,頭痛欲裂。

無論海角與天涯,大抵心安即是家。

如果心裡不安,無論身在何地,都像海角天涯。

陌生和蒼白從四面八方向你刺來,像是在告訴你你的罪惡。

這麼多年,阿米爾就是這麼活過來的吧?

背負著罪孽活著真是太可怕了。

道德真的不只是利益,它從人的良心生髮。

人對道德的敬畏,不只是畏懼社會的懲罰機制,更是畏懼自己心裡的懲罰機制,對有心肝的人,更是如此。

美德是和智慧一樣值得追求的好東西。

它讓人踏實坦然,即使哈桑認下了被栽贓的盜竊罪行,他照樣可以堂堂正正地活著,因為他問心無愧。

所以他後來還可以照那麼陽光燦爛的照片,寫那麼陽光燦爛的書信。

此心光明,世界就是光明。

此心陰霾,世界就是陰霾。

堂堂正正地走在明媚的陽光下,是活在陰影里的人做夢都想要的生活。

如果你有權利享受陽光,請不要好奇陰影的滋味。

最後是那句話,非常樸素的至理名言。

但沒經歷過反面的人不會懂。

經歷著反面的人不會說。

在我讀過許多書之後,我知道這是最有價值的一句話。

踏踏實實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附:我的名著讀後感們


這是一本關於贖罪的書。人會在不經意間犯錯誤,大部分人的第一反應往往是逃避、隱瞞、甚至欺騙,總之不想直面錯誤,不想承擔責任,害怕認錯帶來的痛苦。有些人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的就會忘卻,但有些人逃不過良心的譴責,種下心結,備受煎熬。而解脫的辦法只有正視它,去承擔自己該承擔的,逃避並不能減輕痛苦。


好吧居然被隊形了,那我換個說法。

這是一本很沒勁的書,胡塞尼是這個時代優秀的暢銷書作家,但是坦率地說,他的書我看過兩本,這本和燦爛千陽,總之都是,沒什麼大意思。

《追風箏的人》是一本女文青味十足的小說,沒有什麼重量,敘事上傳統嚴謹,也沒有挖掘特別深刻的主題的意味。在暢銷書領域「女文青」式作品非常多見,倒是不丟人,你往上翻,《亂世佳人》,《傲慢與偏見》基本都一個模子出來的,只是說,在這個層面上,《追風箏的人》很難稱得上是一本了不起的書,為它而感動的讀者往往帶入各式各樣的個人情緒,卻很少說清楚到底是什麼打動了他,因為小說傳達的都是最基本最日常的「普世價值」,是一種無可挑剔的選擇。

一般來說呢,暢銷榜首對於一本小說來說,不是什麼好的評價,讀者感悟大批的「看著很舒服」「很溫馨」「很感人」,同樣不是什麼好兆頭。很不幸,胡塞尼基本把這兩條都佔全了,寫的書是出一本火一本,那麼問題在哪裡呢?

你從這個問題下的答案就能看出來了,不造的人還以為進了豆瓣,作者翻來覆去叨咕的,其實也就是那屁大點事,所以書評就是一串串的「感人至深」「救贖的故事」,再來個」為你千千萬萬遍「,問題是,感人的點在哪裡啊,誰救贖誰了了,看了一圈答案,基本都是這種一腔熱血的路子。但是你想感動誰呀?你不能光走心啊,該走點腎也得溜一趟啊。我過去有個同學看小時代都感動的熱淚盈眶,要不你讓她講講小時代是多麼救贖的一本書?

這本書適合的場景是什麼呢,就是午後紅茶,下午餐點,配上陽光牛奶巧克力,然後你一個人,一邊感慨歲月靜好,一面慢慢的讀。胡塞尼雖然身為阿富汗作家,但是他的作品裡對阿富汗的處理都是一筆帶過,沒有過多的糾纏。這是一個政治上極為穩妥的選擇,但是無疑讓他的作品失色不少。換句話說,阿米爾那檔子事,你換在任何一個地方都沒什麼違和感,哪怕是東北鄉下,西北高原,東家的兒子把長工的兒子幹了,或者長工的兒子把東家的兒子幹了,這個故事放到中國就成了《白鹿原》中的一章,或者《塵埃落定》中的一個情節,胡塞尼則給他擴充了一本書。

這就是當下暢銷書類型,從技巧上看胡塞尼無可指摘,是一位非常優秀的暢銷書作者,文字溫暖流暢,也不犯什麼忌諱。書中寫了塔利班,不過可愛的像高中鬧事的孩子,甚至都沒維基百科來的鬧心,維基百科的塔利班詞條可是直接給我看噁心了,追風箏的人里,你對塔利班的印象是暴虐,兇殘,然後呢?然後就沒了,阿米爾出身阿富汗貴族,他感受的充其量就是」貴族生活從此被剝奪「,也沒什麼了不起的東西。在暢銷小說中,把背景寫「大」,然後再「小」下去是很常用的手法,無外乎是把主角的故事套上「命運」與「時代」的主題,《亂世佳人》用了南北戰爭來渲染,《荊棘鳥》用祖孫三代的感情史去烘托,而《追風箏的人》在背景設定上卻淡薄了許多,胡塞尼用酒心巧克力一樣的筆法,在文字上面套上一層厚厚的糖衣,讓你覺得無論多烈的酒都帶了一股子甜味,而且也品不出酒的味道了。

至於其他的,這本書的內核就一個:年少無知犯下錯誤,然後後半生尋求如何糾正這個錯誤。這是好題材,當下流行,市場歡迎,無論是小說電影電視劇都有市場,但是好像也就這點了。但是胡塞尼沒什麼問題,暢銷書挺多這路子的,就比如《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同樣是豆瓣風特濃的一本書,吹的無比牛逼,回頭一看,很多讀者看起來,說來說去都是一個樣子。

我在開頭說這是豆瓣風十足的小說,很不幸的是,豆瓣式小說特別容易出產的就是語錄。像《雙城記》除了那個裝逼到天際的開頭你很難記起其他的章句,但是暢銷書里總有大把大把的撓你心痒痒的句子,在這個問題下,幾乎每個答案都大量的引用原文,然後來個大感慨。我說實話,咱們是寫讀後感來了,不是摘抄讀書筆記來了。《追風箏的人》這樣,正是他放棄了更深入的討論而選擇淺顯易通的情懷感觸進行敘事造成的。

另外關於這本書我一直有個不懷好意的想法,這是一本出版自新千年的書,新千年頭十年里,美帝爸爸一直和阿富汗窮逼乾的天雷勾動地火,那麼一本阿富汗背景的書無疑是頗受市場歡迎的,既滿足群眾的獵奇心理,又符合政治正確,尤其是這本書里的阿富汗背景一直蜻蜓點水,觀眾老爺們能從中獲得各種他們想像中阿富汗的樣子,富人區如同美國爹地一樣的尊貴有道德,哈桑和老爺們溫馨共處,阿富汗社會有矛盾,有民族與宗教的衝突,當然也僅就是有衝突。胡塞尼彷彿一名精巧的廚子,方方面滿足各路食客的喜好,有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不過絕不多放,不讓哪怕一小部分人讀著出現不適。那這本書不火簡直沒天理,廚子做的這麼好,觀眾老爺們怎麼都得喝個彩,哪怕有一小撮缺德似我等,專門喜歡重口味的,不咸不開心不辣不舒坦的呢?而且即使缺德如我等,也不能不承認,胡塞尼寫的確實是好,哪怕好的有限,那也是好。好的東西,你只能說好的不足,說壞就沒什麼意思了。

胡塞尼的燦爛千陽基本也一個路子下來的,新的那本倒是沒看過。旅美作家裡,胡塞尼是難得的不犯忌諱的好人,就沖這一張溫潤如玉的君子面孔,你都不能不給他來一點掌聲。

當然也不要太苛責人家了,胡塞尼11歲就離開阿富汗,15歲到美國,這是一正兒八經的美國內核人兒,說白了,這是一」阿富汗族裔的美國作家「,美帝國那檔子事兒嘛,也不能強求人家太多。畢竟11歲就背井離鄉,老家什麼樣,基本就是懂個嘛的水平。這您還別不信,您給我找一11歲就遠離故鄉然後寫家鄉事兒不是個人感悟蜻蜓點水的作家出來?沒點子閱歷是寫不出厚重文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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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本很一般的書。

當然這麼說並不是說它有什麼不好,不過如果沒有阿富汗背景,可能這本書就泯然乎眾人了。

即使是阿富汗背景,作者也不過是蜻蜓點水般一略而過。所以呈現出來的就是一股子豆瓣味,很暖,很乾凈,然後,好像就沒什麼了。

當然其實我還是挺喜歡的……也不是說這本書多麼多不不好,就是很一般很平常的一本暢銷書,沒什麼可多談的。


為了那片放飛風箏的海灘,去了舊金山讀書,放棄了波士頓


看完《追風箏的人》。

連帶著也把電影也看了,這是我所看過的最最忠實於原著的一部改編電影,幾乎完全照搬了小說里的情節和敘述順序,有的連對白都抄自書本,包括小說里描寫的一些細節(但遺漏了結尾處的一些關鍵情節,但考慮到小說與電影容量的不對稱,也難為編劇了)。

除了大段的心理描寫無法表現,人物形象與原著略有差異,父親應該是身高近兩米,顯然沒電影里沒那麼高。壞蛋阿塞夫是金色頭髮,電影里成了黑頭髮。電影里的哈桑和他的兒子的蒙古人種特徵也不是很明顯。

哈桑——小說里提到的哈拉扎人,中國人大多很陌生,這是阿富汗的第二大民族,外形與中國人相似,長期以來被阿富汗的主體民族(伊朗人外貌,較純的雅利安人種)歧視與欺負。其實,歷史上的哈拉扎人是阿富汗的征服者,蒙古西征大軍的後代,定居後與當地民族混血而成,在語言上被波斯人同化。

阿富汗題材的電影,除了美國人拍的《追風箏的人》之外,幾乎全是伊朗電影拍攝,比如關於阿富汗在伊朗難民題材的《巴侖》,關於巴米揚大佛的《大佛在恥辱中倒塌》,關於人變成馬的《背馬鞍的男孩》,還有小美女莎米拉瑪克瑪爾巴夫導演的女性題材的《下午五點》。

可以見得伊朗電影人非常關注阿富汗題材,一是近鄰,二是相似的語言與文化背景,就好像好萊塢拍攝的歐洲題材最常見的肯定是英國。而且我發現,除了《下午五點》以外,我提到的以上幾部阿富汗題材的伊朗電影,主人公全是哈拉扎人!《巴侖》中的阿富汗難民女孩,明顯有一張中國人的臉。

《大佛在恥辱中倒塌》里的巴米揚就是哈扎拉人的聚居中心,《背馬鞍的男孩》又是普什圖人的少爺和哈扎拉男孩做奴僕的關係。可以想見,伊朗人普遍對哈扎拉人抱有同情,儘管外表上有很大區別,但他們的語言相通(波斯語),信仰相同(伊朗人和哈扎拉人同為什葉派,普什圖人是遜尼派)。伊朗政府向來敵視塔利班,塔利班也曾屠殺過哈扎拉人。

《追風箏的人》反覆提到了一部波斯史詩《沙納瑪》,提到裡面的英雄羅斯坦與索拉博,主人公最愛對哈桑說《沙納瑪》的故事,這大概是他們在一起的最快樂的時光。第29頁,主人公和哈桑最喜歡的《沙納瑪》里的情節,是英雄羅斯坦給予強敵索拉博致命一擊時,才發現索拉博居然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兒子,這總令哈桑淚如泉湧——這段情節也暗示了故事後半階段所要揭示的真相。果然,很多年後哈桑給兒子起名索拉博,主人公最終面臨的選擇,是拋棄索拉博還是拯救索拉博?

《沙納瑪》之於《追風箏的人》,之於作者的內心世界,之於整個伊朗和阿富汗的文明——正如《詩經》之於唐詩宋詞,莎士比亞之於英語文學,《浮士德》之於德語文學,《源氏物語》之於日本文學。

《沙納瑪》通常的翻譯是《列王紀》或《王書》,成書於公元十世紀,作者是呼羅珊的菲爾多西,該書是作者獻給薩曼王子的,也是伊斯蘭時期波斯文學全面復興的標誌性作品。《列王紀》長達 60000 雙行,敘述內容的時間跨度在4000年以上,從開天闢地寫到 651 年波斯薩珊帝國滅亡,弘揚了波斯歷史上的英雄,使得波斯文學重新屹立於世界,成為中世紀世界文學史上重要的力量,幾乎影響到了全世界所有的伊斯蘭教民族。

阿富汗本來就沒有這個國家,從人種到文化上都是波斯文明的一部分,張騫通西域要找到的大月氏國就是在今天的阿富汗。直到18世紀,普什圖人才獨立建國有了現代的阿富汗國家。但普什圖人種族與波斯人相同,語言與波斯人相近,至今阿富汗的官方語言仍然是普什圖語與波斯語並列,往往波斯語更加正式相當於中國的普通話和書面語,而普什圖語相當於他們的方言和口頭語。

所以,我們在《追風箏的人》里只能看到普什圖人,卻幾乎看不到普什圖語,剩下的只有作者所說的「法爾西語」,也就是波斯語。小說里的主人公的母親還是大學裡的波斯語老師,書中提到主人公十一歲就會背誦迦亞謨(他的《柔巴依》舉世聞名,英譯本已成英詩經典)、哈菲茲、魯米等波斯詩人的作品,就好像我們從小背誦唐詩宋詞。

「譯後記」里也寫到「原書中有不少用英文拼寫的法爾西語單詞」,可見作者本人與歷史上他的同胞們一樣,從小浸淫于波斯語文明之中。波斯的語言詩歌藝術都已經滲透到阿富汗的每一個角落,成為阿富汗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個部分。

不僅僅是阿富汗,整個中亞和南亞甚至土耳其和中國西部都受到波斯文明的強烈影響,印度莫卧爾帝國官方語言就是波斯語,世界奇蹟泰姬陵里埋葬的是波斯美人。諾獎得主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紅》里反覆提到了赫拉特大師的細密畫,赫拉特是地名,就在今天的阿富汗,歷史上也是波斯文明的一部分,而赫拉特大師的細密畫,正是波斯與中國風格融合的一種插圖畫。

歷史上整個中亞乃至新疆的詩人都曾經用波斯語寫作,維族歷史上最著名的歷史書是用波斯文寫成的。波斯文當時的地位,已相當於拉丁文在歐洲文明中的地位。甚至有研究證明,中國回族原本是說波斯語,後來融合而改說漢語。

中國文明也曾經深刻影響過周圍的國家,漢文在東亞的地位也相當于波斯文在中亞西亞之地位。而我們某個鄰國使用漢語作為書面語上千年所有的史書都是漢字所寫,卻在20世紀後半葉一紙令下廢除漢字。故此這個民族已喪失了與祖先的內在聯繫,剩下的惟有妄自尊大的YY。

我想說的是,不管你屬於哪個民族哪個種族說哪種語言,內心都會有一種文化上的烙印,這種烙印自你的孩提時代開始便不可磨滅,這烙印是你會寫的第一個字,是你會造出的第一個句子,是你會讀的第一本書,是你會背誦的第一首詩,是你會為止流淚的第一個故事。

這是你內心的基因,終其一生不可改變。

托馬斯.曼 說:「我在哪裡?德國就在哪裡?」

胡塞尼也可以說:「我在哪裡,阿富汗就在哪裡?法爾西語就在哪裡?」

然而,這種基因取決於你生存的土壤,當你的下一代被移栽到另一塊土壤之中,他(她)的基因卻會因此而改變——索拉博的孩子,將不會再是索拉博。

追風箏的孩子,是普什圖人與哈扎拉人,但他們在內心深處,都是波斯人。

追風箏的波斯人。

追風箏的羅斯坦與索拉博。

追風箏的心。

ps,我突然有了一個有趣的發現——電影《追風箏的人》里有個重要角色——父親,如果你看過電影,一定會對他留下深刻印象,那個滿臉大鬍子的男人,執著堅強威嚴的父親(同時也是一切錯誤的源頭)。就是他——

我當時就感覺這張臉有些熟,但怎麼也想不起來。現在我終於想起來了,卻不是美國電影,而是伊朗電影,阿巴斯大師的《櫻桃的滋味》(Ta"m e guilass)的男主角,那個總是試圖自殺的開著路虎車的男人!

這就是十多年前的這個演員,在《櫻桃的滋味》(Ta"m e guilass)里的表演。

那部戲演得棒極了,把一個中年男人的絕望與彷徨刻畫得很好,但又非常節製冷靜,令我忍不住落淚的電影。

我查了一下官網資料,他的名字叫 Homayoun Ershadi

Date of Birth:1947, Isfahan, Iran

顯然,他是一個伊朗演員,但不知道現在國籍是伊朗還是美國?

導演用一個伊朗老戲骨去演普什圖人的父親實在太合適不過了。


阿米爾用了二十年的時間,才追到他心裡的那隻風箏。

更新寫在前頭。

額,評論里有人提到阿米爾得知哈桑是他的親兄弟的時候。
其實這個橋段已經被用爛了,親兄弟,親兄妹之類的。
然而我當時還是覺得很震撼,不由得低叫一聲:卧槽?!
還是因為充沛又真摯的情感。全書都被作者真摯的情感所充滿,我們不由得感同身受,深切的體會到阿米爾的贖罪之心。當真相揭曉的時候,我們也如阿米爾當時的心情一樣,無限的悔恨和愧疚。只想說一句:哈桑,我願為你千千萬萬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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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應該好好的說一下我看這本書的時候的感想了。
充沛的真摯的情感,這是這本書打動我的地方。
這種情感,不禁包括阿米爾對哈桑的愧疚之情,更多的我所感受到的,是作者對阿富汗的愛。
在這本書問世之前,人們提起阿富汗想到的只有戰亂,但是作者卻知道阿富汗真正的樣子。
美麗,喧鬧,有趣,生機勃勃,充滿活力,或者說,像是一位母親,使阿米爾感受到母親的溫暖。即使移民美國,也對阿富汗念念不忘。
最開始看電影的時候,對風箏比賽的情節記憶最深。和他們比起來,我們放風箏的方式弱爆了啊。現在想來,這種風箏比賽的方式多麼像孩子們爭奪父母的愛呀。不管是失敗者還是勝利者,他們的手上就會留下細密的傷口,只不過勝利者沉浸在喜悅之中,不在乎那一點疼痛罷了。哈桑為阿米爾追逐風箏,不也像是他甘心為哈桑千千萬萬遍一樣嗎?
你一定還記得這樣的一句話:阿米爾和哈桑,喀布爾的蘇丹。
蘇丹的意思就是國王。
那一刻刻著這句話的石榴樹,那一片生長著這棵石榴樹的地方,就是他們兩個人的王國。阿米爾就是國王,哈桑就是國王之手,御前首相。
這時我想起我的童年,我也有這樣的一個王國,我的童年在這裡度過。我也有一個阿米爾,我也願意為他千千萬萬遍。我們就是那片土地的蘇丹。

世界上最美的地方,永遠是故鄉。比故鄉更美的地方,是回不去的故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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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的,這是一本關於贖罪的書。
從一開始男主接到電話,拉辛汗(應該是這個名字吧)對阿米爾說:這裡有再次成為好人的路。
阿米爾對不起哈桑,哈桑願意為他千千萬萬遍,阿米爾卻不願為他一遍。或者說是不敢。他怕,最怕的就是哈桑奪走屬於他的父愛。
當他知道哈桑是他親兄弟之後……
其實還有阿富汗人移民到美國的文化碰撞和生存狀況


《追風箏的人》書和電影我都看過,感人是感人,但是文學和電影作品能在美國出名,很大程度是靠其中的反蘇反俄成分。電影中,男主的老爹說了句Fuck the Russia。可是他老爹明明是能力強悍的阿富汗精英,政治又正確,去了美國還是只能在加油站打零工。至於男主就更慫了,做人軟弱無擔當,去了燈塔國還就只能在社區大學混個畢業


(一)關於阿米爾與父親

爸爸是阿米爾生命中最重要的角色,是他說出的第一個字。
「爸爸是典型的普什圖人,身材高大,魁梧有力,留著濃密的小鬍子,捲曲的棕色頭髮甚是好看,跟他本人一樣不羈;他雙手強壯,似乎能將柳樹連根拔起;並且,就像拉辛汗經常說的那樣,黑色的眼珠一瞪,會「讓魔鬼跪地求饒」。爸爸身高近2米,每當他出席宴會,總是像太陽吸引向日葵那樣,把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
爸爸不僅長相出眾,還有一顆行善積德的心。他在喀布爾斥巨資建立了一座恤孤院。他經營者自己的生意,是喀布爾屈指可數的巨賈。他曾經將阿米爾抱在大腿上教育他對世間罪行的看法:
「當你殺害一個人,你偷走一條性命,你偷走他妻子身為人婦的權利,奪走他子女的父親。當你說謊,你偷走別人知道真相的權利。當你詐騙,你偷走公平的權利。」
阿米爾的母親在他出生時難產去世,所以少年的阿米爾形成了懦弱且患得患失的性格,這種不安全感迫使他需要更多的父愛來填補,所以他希望得到父親全部的關注。可是偏偏父親又是一個以自我為中心的人,他希望兒子可以如他一般優秀。可是阿米爾讓父親失望了。
「父親隨心所欲地打造他身邊的世界,除了我這個明顯的例外。當然,問題在於,爸爸眼裡的世界只有黑和白。至於什麼是黑,什麼是白,全然由他說了算。他就是這麼一個人,你若愛他,也必定會怕他,甚或對他有些恨意。」
無容置疑,爸爸是愛他的,只是愛的方式不同而已。
1975年的風箏比賽前夕,爸爸告訴阿米爾,說有預感他今年也許會贏得這次的風箏巡迴賽。不負眾望,他真的實現了父親的期望,經過層層廝殺,拿到冠軍。
父親開始在晚餐時間和他一塊兒用餐,談笑風生;開始帶他去動物園看電影出去遊玩,對於那時候的阿米爾而言,那簡直是是屬於他和爸爸的黃金年代。阿米爾想也許父親再也不會因為他殺死了他的「公主」而恨他;再也不會因為他缺乏運功天賦,不喜歡男孩子的遊戲而失望;再也不會因為他只想留在卧室看書寫故事而鄙夷。阿米爾天真地以為兩個人可以就這麼一直幸福下去,但卻忽略了父親依然是那個父親。
有一天,阿米爾問爸爸有沒有想過請新的僕人。就是這麼一句話使得他們的關係再度惡化,甚至更糟。其實關於他們會一直幸福下去的幻想,阿米爾也懂得有多麼的不現實,他預感和父親這段短短的快樂插曲終會告終。也許不會這麼快,但終究會結束。
美國是父親送給阿米爾最後的禮物。
「對我來說,美國是個埋葬往事的地方。
對爸爸來說,這個是哀悼過去的地方。」
初到美國的日子,生活異常艱苦。他們在那滿是灰塵且散發臟襪子和貓糞氣味的房子里度過半年,等待移民局核發籤證。到美國後爸爸去阿富汗人的加油站,每天需要工作12個小時。為了阿米爾能繼續上學努力工作從不缺勤,即使病重也獨自承受。
記憶突然跳向在跳騷市場的日子,這才是真正意義上屬於阿米爾和爸爸的幸福時光。那時候每周六早上他們都按照報紙上刊登的可回收物件的距離來規劃好路線,得到那些寶貝後在周日拿來賣掉。阿米爾在那段時光中明顯感覺父親與自己的關係已經到了前所未有的親密無間的程度,他們在遠離家鄉數萬里之外的美國相依為命。
後來,阿米爾找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女,爸爸傾盡所有為他們舉辦了盛大的結婚典禮之後溘然長逝。
有關父親的記憶在那個夜色溫柔的日子終結。爸爸安詳地去了另外一個國度,阿米爾以為他了無牽掛。若干年後,他才明白爸爸最大的遺憾是哈桑沒有和他們在一起,那個兔唇的哈桑,那個追風箏的人。
(二)關於阿米爾和哈桑

記憶會突然進入一個盲區,他拼盡全力,卻絲毫回憶不起它曾經存在過的證據,一如作為朋友的阿米爾是否也對哈桑有所付出。同樣,思緒也會像無限不循環的圓周率一樣,他會無窮盡地想起哈桑,那個忠誠的朋友,想起他保護他,想起他在他起鬼主意時不告發他,想起那年的風箏比賽,想起他如何背叛他趕走他。那是他最後一次保護他了,最後一次了。
「12歲以前,我大部分時間都在和哈桑玩耍。有時候回想起來,我的整個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過的某個懶洋洋的悠長夏日,我們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錯的樹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與強盜,玩牛仔與印第安人,折磨昆蟲——我們拔掉蜜蜂的尖刺,在那可憐的東西身上系根繩子,每當它想展翅飛走,就把它拉回來,這帶給我們無與倫比的快樂。」
年少時期的快樂就是這麼簡單,是他們一起追逐過的游牧部落,是他們一起看電影時背下的台詞,是溫熱的可口可樂,是灑著開心果仁的玫瑰香露雪糕,也是他為他誦讀的最愛故事。
可是他會因為你不懂「檮昧」而取笑你;他會因為想考驗你的衷心而問你會不會吃泥巴,他會因為心情煩躁時說出「你爸多聰明」的不友善言辭,他更會為了避免嘗到阿塞夫不鏽鋼拳套而說出「我們不是朋友」的傷感情的話。可能他唯一為你做的一件事就是在那株屬於你們的石榴樹下刻上「阿米爾和哈桑,喀布爾的蘇丹」這句感人的話,也許正是這麼一句話荒蕪了你今後的時光,只有記憶與你同在。
時光快速奔走來到阿米爾12歲那年的風箏比賽,他贏得了風箏巡迴賽。他要班師回朝,像一個英雄,用鮮血淋漓的手捧著戰利品。他要萬頭攢動,萬眾矚目。
此時忠誠的你,那個長著中國娃娃面龐的你,那個告訴阿米爾「為你,千千萬萬遍」的你,那個追風箏的人此刻正在為他贏得最後的戰利品。你體內似乎有某種指南針,總是等在那個風箏將要跌落的地方。
阿米爾的媽媽說「他們只有準備要剝奪你某種東西的時候,才會讓你這麼快樂。」你們那時候都不懂,阿米爾如果知道要剝奪他餘生所有的快樂,他寧願不要贏得那場比賽,那麼他就不會在過去的26年里,始終在窺視著的荒蕪的小徑。
當他找到你時,你被阿塞夫等三人圍在一條偏僻的死胡同里,阿塞夫要求你將追到的風箏給他,可是你拒絕了。他親眼目睹你被阿塞夫強暴,沒有像你過去無數次替他挺身而出那樣,他跑開了。爸爸說「一個不能保護自己的男孩,長大之後什麼東西都保護不了」,拉辛汗說他「缺了卑劣的性格」,可是拉辛汗錯了。
他在意種族和出身,他是普什圖人,你是哈扎拉人,他是遜尼派,你是什葉派。可是這些都不能改變什麼,他心中最大的毒藥是因為爸爸總是誇獎你喜歡你,不會忘記你的生日,但是卻對阿米爾嚴苛。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有恃無恐。
為了贏回爸爸,你就成了必須付出的代價,是他必須宰割的羔羊。
可是他只是為了贏回爸爸,只是因為渴望優越感,只是在面對惡勢力時採取了自保的態度。所有的這些都只是人性本來的面目,他卻自此之後都被愧疚自責所纏繞。他的思緒總是回到那條小巷。
他記得你們最後一次去石榴樹下,他拿著熟透的石榴打在你的身上,他希望你還手,希望你打他一頓,那麼也許他內心就不會那麼譴責,也許你們就會回到最初的時光。可是你只是紋絲不動地站著,任由他一次一次地扔你。他終於明白你們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爸爸為阿米爾舉辦了盛大的13歲生日晚會。那一夜,拉辛汗告訴他一個美麗的故事:他18歲時差點結婚了,心愛的姑娘是鄰居家僕人的女兒——一個美麗的哈扎拉姑娘。可是當他父親知道後將他們全家送走了。「我和荷麥拉對抗著整個世界。到了最後,總是這個世界贏得勝利,」他說「她會受苦的。」
阿米爾明白,他和你,總有一個要離開的。
於是他編造了一長串可恥的謊話中的最後一個。
他背叛了你,他的哈扎拉男孩,和他喝同樣乳汁長大的兄弟。他們說和同樣乳汁長大的人都是兄弟,這種親情連時間也無法拆散。可是他們錯了,這種親情沒有那麼無堅不摧,他僅僅用了一個謊言就摧毀了。
(三)關於阿米爾與風箏

阿米爾是鬥風箏的能手,哈桑是追風箏的人,他們在一起永遠戰功卓然。他們贏得了一個又一個殊榮,可是一切都終結在1975年的那場風箏比賽後。
人們常說陳年舊事可以被埋葬,然而他終於明白這是錯的,因為往事會自行爬上來。拉辛汗打電話說「回來吧,那兒有再次成為好人的路。」阿米爾抬眼看著那比翼齊飛的風箏,他想起曾經的生活。那造就了今天的自己。
拉辛汗說他在那件事情發生不久之後就知道了,他說阿米爾做錯了,但事情發生時他還只是一個孩子,他從他的眼神中看到了痛苦,他希望阿米爾回到喀布爾,不僅是因為希望他通過解救索拉博來結束他的苦楚,還因為哈桑是他兄弟,是他同父異母的兄弟。
「你父親是一個被拉扯成兩半的男人,親愛的阿米爾:被你和哈桑。他愛你們兩個,但他不能公開表露對哈桑的愛,以盡人父之責。所以他將怨氣發泄在你身上——你恰好相反,阿米爾,你是社會承認的一半,他所繼承的財富,以及隨之而來的犯罪免受刑罰的特權,統統都會再增給你。當他看到你,他就看到了自己,還有他的愧疚。」拉辛汗說,「當惡行導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救贖。」阿米爾原諒了父親,但拉辛汗希望他可以原諒他自己。
回到喀布爾,歷經千辛萬苦他找到了哈桑的兒子——索拉博。索拉博正在遭受哈桑曾經經歷過的痛楚。多年之前,阿米爾沒有盡兄長之責,這一次他不會再逃避了。阿米爾被阿塞夫打的體無完膚,關鍵時刻,索拉博像哈桑一樣挺身相救。他信誓旦旦要帶他去美國,就像曾經承諾要給哈桑買彩電一樣。可是承諾是把雙刃劍,用的好,皆大歡喜,用不好,傷人傷己。
因為承諾,阿米爾給索拉博希望後讓他絕望了。他拿不到哈桑夫婦的死亡證明,所以無法為索拉博辦理簽證。當他告訴索拉博重新將他送回恤孤院呆一段時間時,索拉博崩潰了,他選擇了自殺。他想天堂應該沒有傷害吧。

「惟安拉是真主,穆罕默德是他的使者。」
後來搶救及時,他獲救了。可是他已經徹底關上了心門。
再次看到他笑是在回到美國一年以後,他們去公園,阿米爾看到索拉博看著風箏的期待眼神。於是,他決定試一試。阿米爾用哈桑拿手的招式割斷了挑戰者的風箏。他告訴索拉博他願意為他千千萬萬遍。
「一個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風拂過我的臉龐,我唇上掛著一個像潘傑希爾峽谷那樣大大的微笑。我追。」


我是先看電影,再看小說的。

出乎意料,沒有任何先入見,電影和小說一樣好。

看完之後我有兩個想法:偏見、友誼。


--------關於偏見--------
我經常和我好基友說一句話:我知道偏見不對,但我就是討厭伊斯蘭教。

基友現在站邊沁,我站康德。

有趣的是,一開始我們是相反的。

基友說:偏見源於你的內心。

我說:媽蛋,這是尼采說的。

笑。

我原先討厭很多東西,例如娘炮,異裝癖。

後來朋友帶參加了一些LGBT的聚會,認識很多娘炮和異裝癖的人。

我發現他們並沒有實際傷害到我,相反,大部分人為人很NICE,對我很好。

當然,個別人渣除外。

那麼就產生一個問題:是什麼原因讓我曾經厭惡他們?

偏見。


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

如果生活方式不傷害到任何人,我們有什麼權利去反對?去制裁?

因為不了解,因為沒有接觸,因為有些人和我們不一樣,和我們接觸的傳統文化相反。

我們就排斥,因為我們在害怕。


害怕承認自己錯了,承認自己接受的數十年教育是錯的。


這意味著你的人生都是錯的。


所以我們會去排斥我們不了解的東西。

話說回來,我讀過古蘭經,和聖經一樣有恐怖的概念在裡面。

基督教也曾十字軍東征,伊斯蘭教部分恐怖襲擊也沒區別。

為什麼我們大部分人會厭惡伊斯蘭教而不厭惡基督教?

媒體占很大一份原因。

感謝作者讓我看到一個穆斯林的眼光中的伊斯蘭教。

我依舊厭惡這個宗教,我知道這是偏見,這是錯的。

所以我在改,我在嘗試接觸,去了解。

--------關於友誼-------

我覺得這裡面最感人的就是那句:為了你千千萬萬遍.....這句話了吧。

小時候看過一部動漫,叫植木的法則。

裡面關於友誼有這麼一段概述:「朋友就是明知道打不過敵人,就算挨打也要在一起」

最讓我感動的友誼就是,當我遇到什麼傷心事,肯花時間陪我,不需要說一句話,就在身邊就好。

而我也是這麼做的。

高二好朋友在大年三十那天,和父母吵架,凌晨兩點電話我,我直接打車就去找他了。

在網吧陪了他一晚,什麼話都沒說。

這,難道不是友誼?


今天下午剛看完。
覺得不算經典作品,但也比較好看。
如果沒有阿富汗的背景,大概不會被捧到這個地位。
看書的過程挺有意思的,一開始覺得阿米爾他爹形象太高大,覺得人性好奇怪,尤其一個正當壯年有錢有勢的鰥夫,怎麼可能一個人獨自生活。再根據劇情推動,隱隱的覺得哈桑是他兒子,呦吼,竟然中了。
然後就覺得他爹這形象很真實了。
他有名望權力和地位,這些衍生出來的福利,他也想分給他的兒子哈桑,也想彌補他,前提是在哈桑不會影響到他生活,任何一點。
而對於真正的兒子阿米爾,他看起來並不厚待他,但其實還把所有的東西都給了他,尤其是在戰亂之際帶他逃出阿富汗,保障了他的生命。
在手頭拮据正在生存線上的時候,也送了他一輛車作為禮物。
人都是,在不觸及到自己真正利益的時候,都是形象良好的。
當然這話也可能偏激。
再就是汗拉辛,前期覺得他對阿米爾的態度挺正常的,後期覺得好像是為了樹立一個完美的人格無損的形象特意寫出來的…當然也可能真的存在這種有信仰的人,不過未免太高大上了。
全市最感動的地方有兩處,一是阿米爾在葬禮結束後,告訴妻子,他想父親。作為曾經失去過至親的人,感同身受。
另一處是哈桑的孩子像他爸爸當年一樣為了保護阿米爾而舉起彈弓的時候。
當然我覺得實際上這種劇情不可能發生…
不過還是很感動。
以及,感動了無數人的那句「為你,千千萬萬次」
我不知道這是阿富汗地區的一句習慣語還是一句口頭禪,我就算看完全書,也覺得雷得不行…
感覺這話特別矯情…
而且男人和男人說起來,也太曖昧了…
尤其是一言不合就「為你,千千萬萬次」…
以上均為個人觀點,勿撕…
大家都好好看自己的書,打架一定要
找別人!


評價超高加密友強推,但說實話我個人感覺沒有期望值那麼好。

讀完半個月以後忽然意識到,這本小說獲得如此高的評價,除去一部分炒作原因之外,我想很重要的一點是用一個娓娓道來的關於救贖的故事打動了人心。而為何能在短時間內、在全球範圍內打動那麼多人心?我想大概說明不管過著如何不同的人生,人或多或少都有些救贖情結。

多年以前有做過某件事,有愧對某個人。如果當初說出了某些話呢?沒有做某些事呢?現在或者將來,是否有機會再去彌補?多數是明知不可能,看看別人得到救贖的人生,給自己點感動和安慰吧…

而那句「為你,千千萬萬遍」,我想也載著兩種人的心理。帶入阿米爾視角的,大概心裡有個愧對的人。TA為自己奉獻了很多,無以為報,甚至有意或無意傷過TA。雖也珍惜,但有時會變成負擔;帶入哈桑視角的,大概心裡有個像太陽一樣的人。滿心愛慕,只能仰望,無論TA從前今後怎樣,自己都會默默地付出。哈桑的死引無數人唏噓落淚,Sherlock里的Molly Hooper也有一眾支持者,我想都源於這種仰望過太陽的共鳴。

故事電影之外,我想我們多數是阿米爾和哈桑的綜合體,在仰慕、愧疚、珍惜、逃避之間,徘徊千千萬萬遍。


對不起,我們始終來自不同的文化
書名在外, 每次上某當或某遜一般都能在首頁推薦上看到。不少人評價其為感動世界神馬。怎麼說呢,首先,被這種宣傳話語坑多了,我對這種話始終膈應。另外,一般這本書到了多少萬多少萬人都強烈推薦的程度,一般都會被我自動劃入「世界名著」一類的書里。世界名著懂吧?就是小時候爸爸媽媽語文老師揮著小皮鞭逼著你讀的神馬鋼鐵是怎樣煉成的、簡愛、安娜卡列尼娜、復活什麼的那種。讀一遍困一遍。每次沒等讀到第二頁,就會被裡面的人名繞的暈頭轉向,奇怪的語言風格還有因果關係讓我徹底對這些書避而遠之。當然,小時候閱歷淺,(當然現在也不深)。待我重新發掘出讀書的樂趣,我也始終是在閱讀中國人自己的書。幼時被名著摧殘的傷疤還在。直到,我最後還是承受不住鋪天蓋地的宣傳,最後還是買了這本書。呃,然後終於挑了個時間,開始讀。讀完後,我只能說,對不起,我們始終來自不同的文化。
   小時候寫過讀後感。因此我對於我即將要寫的這篇文章的定義也只是零散的自我感受隨筆,不算書評,我都不知道那些專業文學評論語言,所以我也沒什麼能力評。
   不同的文化代表什麼呢?首先,最重要的是,灑落在文章角落裡的辭彙的含義,常用話語的內在含義,語言遣詞,文章脈絡的構建,不同的言辭對於不同文化的人來說不同的含義。這是細緻獨特的暗示,這些暗示直接給了我們不同的感覺。不是米巴揚,不是瓦茲爾-阿克巴-汗。是扶風、是停雲,也可以是粗糙點的「我xx你個oo」.首先在讀不同的語種翻譯過來的文章時,這些細緻的東西,是都要打折扣的。我不是說李老師翻譯的不好,挺好,挺流暢,但是讀到一些具體的內容時,總要跳戲的。在這裡,請允許我舉個例子。本文第一個高潮的前奏,也就是阿米爾成功的割斷了藍色風箏的線,成為了冠軍後,哈桑為他去追風箏,在哈桑追出去的時候,對阿米爾說道,「為你,千千萬萬遍。」這句話名聲在外,我在沒有任何語境和故事支撐下,曾一度被這句話感動,但是真的當我見到這個美人,書本真的還原了美人的真實面目後,我跳戲了。無論是整個小說的語言風格,還是哈桑他自己的語言習慣,還是當時那種爭分奪秒的場景,都不足以讓他說出這種風格的話語。風格強烈的違和,讓人的思想不知如何落腳,出現跳戲也就是在所難免的了。就好比在你小學五年級時,有個小學四年級的學妹一直和你整天抓螞蚱玩用尿和出的泥巴,但是她突然用裹挾了瓊瑤式的深情的外加安意如式的詩意話語向你告白。那種炸毛感,撲面而來。除此之外,還有幾處小細節的文字處理讓我非常膈應,但是我當時沒做標記已經找不到了。如果我重讀發現後,就會在這裡進行補充。
   再次,有人說,故事高潮迭起。我呵呵。因為這本小說被我個人幼時讀世界名著的慘痛經歷所影響,加之作者開篇娓娓道來平易近人的話語,選用的兒童世界太簡單的視角,我也一直沒對這本書寄予太多的高潮起伏的厚望。直到,哈桑被阿塞夫給那個那個。我第一次意識到,作者在塑造懺悔感的時候,是不遺餘力的。我記得看小說,有人說,愛情是不可能讓人印象深刻一輩子的,但是悔恨可以。是什麼樣的悔恨讓作者一直記得呢?顯然,這種過失一般是要建立在生命、貞操、身世、生離死別一夢千年一回首已是百年身什麼的這幾個基本點上的。既然作者在悔恨的塑造上直接就用了這麼強烈的事件,顯然這個事件還只是悔恨的冰山一角,那麼基於一個腐女長期看某些沒有節操內涵的耽美文及攢下來的豐富的想像力,我瞬間就可以大膽想像,哈桑的身世應該就是最大的高潮和秘密。加之阿米爾將父親塑造的如此完美,而完美的父親又如此疼愛哈桑。我只能順理成章的明白了,哈桑真的是阿米爾的親兄弟,我瞬間還腦補出了其實阿里知道這一切,但是他敬愛他的主人所以選擇無視否則他也不會對阿米爾說出喝一樣奶長大的人是兄弟這種暗示性極強的話語。當你不知道內涵的時候,或許可以理解成這是阿里的期望,他期望阿米爾可以對哈桑有更多的愛憐與照撫。反之,也可以理解成,阿里什麼都知道。在這樣的預知下,後文出現的真相,沒有讓我有太多的震撼。就在河水沒有被攔截的太徹底時,哈桑就這麼在一個拉辛汗的嘴裡,用那樣比較平靜的方式完成了那樣殘忍的死亡,死亡裡面還有他對「友情」的忠貞。就好比你有個痒痒肉,作者拿著羽毛輕輕撓了撓,就過去了。情感的河水本身被蓄積的就不夠,大壩一炸毀,稀稀拉拉的河水流出來,也就那樣了吧。總感覺,這裡,還應該,再來一點。(當然也有人會駁斥我說,如果對哈桑的死用力太多,會影響整個故事的進程,也就是阿米爾回阿富汗找侄子的贖罪之旅。行吧,你們這麼理解也對。)不過,我還是理解為,這是敘述技巧的不同。不知道這種敘事風格是不是感動了你們,反正沒有感動我。
   再次,就是整個小說的整個基本支撐(我覺得是這個支撐,當然也可以有人反對。),就是哈桑對阿米爾的愛和忠誠。挺佩服的。但是我知道這來源那個病態的民族階級劃分。哈桑對阿米爾的忠誠更類似於家畜對主子的忠誠,但是由於哈桑人年幼,沒太有被社會風霜和常識所洗禮,所以哈桑對阿米爾的忠誠還有些來自於與哈桑原始的本能的對於「朋友」的忠誠和愛護。這兩種不同的忠誠和愛交織在一起,才是一個完整的哈桑對於阿米爾的感情。這種感情讓我覺得很傷心,讓我同情哈桑,也嘆息著恨哈桑。正是以這種感情為窗口,我跳出了阿米爾單純的視角,我通過他們這種奇怪的友情為窗口,窺探起了阿米爾他所處的民族的文化和道義。我只能表現出對你們整個文化的不大理解。對字裡行間所滲透出的世界,表現出了強烈的「我了個去,怎麼這樣啊。」的感覺。
  要說沒有震撼么?沒大有,但是確實有觸動。觸動點散落在哈桑第一次被那個那個,阿米爾和父親逃難時父親為即將可能被俄國士兵強暴的同族少婦出頭以及少婦的男人親吻父親的手背,還有,卡莫被那個那個後的枯萎及死亡,以及卡莫父親的自殺(這個橋段有點類似余華《兄弟》里的某個)。這本書其實更深層次的矛盾來自與民族之間的歧視紛爭和差別、來自於那個戰亂的年代還有那個年代裡無助如草芥的人們。沒有戰亂時,草芥的是哈拉扎人。他們處在弱勢,給我一種湯姆叔叔的小屋裡的黑人奴隸的感覺。還記不記得阿米爾回阿富汗找侄子,他對給他開車的人說「我回到自己的國家,卻發現自己像個遊客。」他的司機冷笑,指出了哪怕是戰亂之前,真實的阿富汗也是那種衣衫襤褸的老人在背負重物行走在泥土路上。阿米爾被直接判定為:「在這裡,你一直無非是個過客而已。」直到戰亂開始,所有的阿富汗人無論種族都被另外一種更為野蠻的力量所蹂躪時,所有的人,無論普什圖無論哈拉扎,都是草芥。是被肆意蹂躪Ji jian的高貴的普什圖,也是被炮彈一下次奪走生命的輕賤的哈拉扎。故事瞬間給了人更為強烈的衝擊。但是我能感知到,這種衝擊來自民族的矛盾來自戰爭的大背景。作者的懺悔和贖罪,生命的秘密和謊言,都是被這些更深刻的東西所裹挾,行成了一套組合拳。我明白,是因為文章後面的戰爭、民族、文化、時局紛亂給了作者以加強光環。否則是不可能讓人掉大血的。
   比起懺悔贖罪的外界評論焦點,我到感覺最實際可以讓我來進行思考的焦點辭彙是「懦夫」。因為更貼近與我們自身,因為我們畢竟不處在作者那種背景下。我們因為我們的懦弱,不幫助我們的朋友,可能導致他被高年級的人胖揍而不是被那個那個。我們因為我們的懦弱,可能不去扶老奶奶過馬路,而不是眼睜睜的目睹有個婦女可能被蹂躪在自己民族土地上的侵略者而強暴。作者在它所寫的背景下,讓懦夫這個詞的後果被放大了。放大到恐怖。放大到,這種過錯,會讓人終其一生改變行事風格。我甚至可以感覺到,如果阿米爾不是因為做過更大的錯誤之事,他甚至有可能就不會原諒自己老婆那場私奔失貞的錯誤。懦夫導致軟弱導致內疚,進而導致整個人生處事方式的改變。這才是懦夫的後果。
   其實比起評論,我更大的是遺憾還有焦慮,最近讀書幾近無感,無感的讀了我們仨,無感的讀過了追風箏的人,我希望是因為我以上的分析導致了我讀此書的無感。我希望不是因為我的淺薄導致我錯失了這本書本可以給予我的閱讀震撼和快感。若是為此,我真的的陷入了焦慮。我想,我需要啟發。
   最後,因為之前修過傳播學。我看東西吧,要不然你就徹底感動我把我迷糊,讓我自願的忘記你的目的,否則我就必須要回過頭來嘲笑你。在此,請允許我純善的問幾個問題,入侵阿富汗的時候明明是su lian時期,作者,你為什麼老用俄國?在這個問題的疑問下,我不得不繼續深入第二個問題,為什麼是在美國?為什麼是美國這麼宣傳你喜歡你?


全世界只有我知道自己有多麼的懦弱


穿上如衣服的肉體,我們從床上慵懶地起身,從頭到腳地打理好行頭,背上包,出門上班。千奇百怪的人體在這座城市聚集,他們一起工作和生活,歡笑和哭泣。有的人來了,帶著笑容把刀捅進你的胃,有的人來了,心狠手辣地送給你一朵花。

因為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就有了兩個平行共存的線索。一條是我們看見的,我們總是那麼地相信自己的所見,我們汲取知識和經驗,並且憑藉著這些財富餵飽自己和家人。那些被我們視為偶像的人,如星星一樣遙不可及。那些被我不齒的人,依舊和我們隔著一堵厚重的牆壁。

另一條,是被我們無視的,為了舒適安逸的未來,經過千千萬萬年的進化所形成的本能駕駛著我們的肉體徐徐前行,去作惡,去廝殺,去犯罪,然後留下人性的自我目瞪口呆地站在一旁觀望,等他看不下去了,被擠壓到懸崖邊緣,猛然蘇醒企圖一口氣喝下這無邊無際的苦海,已是徒勞。

當我在說話的時候,沒有人知道我思緒飛遠。當我憤怒的時候,沒有人知道我內心焦灼。我假裝什麼都沒有發生過一樣地來到那個經過千刀萬剮過後的你的面前,我對你說,你回來了啊。

你回答說,嗯,我回來了。

你不知道,他們也不知道。

全世界只有我知道,自己有多麼的懦弱。

為了你,千千萬萬遍。

我吹響了號角,向懦弱開戰!


我哭的壓抑不已看過這本書後才知道,原來,曾經,伊朗也有過寧靜和幸福,有紳士,有淑女,有各種信仰的碰撞和習俗。

原來,有信仰的人,會那麼堅定,就算身為僕人,在現在看來有些愚昧的奴性信仰,堅定的那麼讓人佩服。

原來,那個僕人的孩子哈桑是主人的私生子。原來,哈桑是主人公阿米爾的同父異母的弟弟,卻在不到30年的短暫生命里,一直忠心的做自己哥哥的僕人,「為你,千千萬萬」(不知為何,一寫到這句,我就想哭)。至死不知自己的真身份。

原來,在重視信仰的國度,信義的重要性已刻到骨子裡,他們會正常的背叛,卻做不到靈魂安寧,所以,終身會背負靈魂的拷問。

好多情節已經模糊,我還會再讀一遍的,好書,讀多少遍也不多。

現在能記得的就是,阿米爾在營救哈桑兒子及後邊的坎坷,哈桑那可憐的兒子,身為受害者,還在害怕上帝會嫌棄他的不純潔。他讓我哭了一遍又一遍。

主人公的罪惡感來自於風箏,最後,阿米爾和哈桑的兒子,也就是自己的侄子放飛了風箏,但願,小男孩的心靈能慢慢打開,在美國那片自由的國土,能慢慢恢復兒童該有的天真,忘記傷痕。

子時雪完全有感而發,可能有些胡言亂語的感覺。那本書,真的很值得一看。


看第一遍書包括電影的時候真的要被阿米爾給氣死 甚至因為他看到一半不想看 可是再第二遍看的時候 突然就明白了 其實阿米爾代表的是每個人身上的那個怯弱和自私的自己 會因為想要得到風箏得到爸爸的寵愛而眼睜睜看著哈桑被羞辱 會因為懦弱想要逃避責任 用手錶陷害哈桑 讓他離開 好多人都會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譴責阿米爾 其實 我真的覺得如果把我們放在阿米爾那個位置上可能我們做的會比他還要過分 所以又讓我明白了一次 do not judge 看好多書評影評都會提到這是一個關於阿米爾救贖的故事 其實 我倒覺得大家忽略了索拉雅的作用 那麼勇敢溫柔對阿米爾各種決定都支持的伴侶 應該也在他救贖的過程中給了他很多力量 所以阿米爾也是幸運的 至於哈桑 我想可能是很多人心中想要成為的樣子吧 勇敢善良寬容 雖然出生低微但卻比大多數人還要真實且精彩地活著 尤其那句對阿米爾的為你 千千萬萬遍 成為多少人心中的經典 電影和小說當中還有好多令人感動的點 說也說不完 有空去看看吧


被真相傷害,總比被謊言安慰好

「好書總是跟悲傷的故事有關。」在《追風箏的人》書中,索拉雅對阿米爾說。

然而,《追風箏的人》就是這麼一部好書。

它的悲傷逆流而上,比順勢而下來得更為洶湧和壯闊。從一個人、一個家庭,到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全景式的悲傷在一隻風箏的急降猛升下徐徐張開,讓我們俯瞰到人的自責、家庭的離別,以及民族的鬥爭和國家的戰火。

這一切,都源自於一個謊言。

當謊言開始萌生,一個接一個,他的靈魂就會像不斷膨脹的氣球,他人的一個眼神或一句話,都能輕易地戳穿他的偽裝,瞬時爆裂,難以彌補。「當你說謊,你剝奪了某人得知真相的權利。」阿米爾父親的告誡,給了阿米爾贖罪的勇氣。

「生活總會繼續。」這是阿富汗人喜歡說的話。

風箏

二十六年來,阿米爾從一個懦弱的富家少爺到敢於挺身而出的漢子,始終在窺視著那條荒蕪的小徑,那個埋葬在往事里的秘密。他的懦弱,截斷了同父異母的兄弟哈桑一生的命運。他的勇敢,也照亮了哈桑的兒子索拉博黑暗的童年。

從父到子,阿米爾的贖罪漫長而通途,沉重卻有力。僅僅一隻風箏,一隻飛翔在半空的風箏,就把阿米爾的心靈史完完整整、赤赤裸裸地拖拽起來,隨著四面來風急降和猛升。不僅如此,它把阿富汗這個國家的苦難史也真真切切、淋漓盡致地展現出來,血淚交織,殘酷和溫情交融。

阿富汗的少年在放風箏

風箏,國家裹挾著個人,個人滲進了國家。

那個追風箏的人,豈止在追回善良和誠實、寬容和正義。「曾經,在山那邊,我作過一個抉擇。而如今,時隔四分之一世紀,正是那個抉擇讓我重返這片土地。」阿米爾,追回到的還有對國家、對同胞的憐憫和同情,以及懷念和摯愛。

而這個抉擇,就是謊言。

阿米爾對謊言的自省,也是靈魂的復活。他看見自己的背叛和父親的眼淚,看見哈桑離去的背影和索拉博扭曲的童年,看見深受災難的同胞和內戰不斷的國家。從此,他從謊言的救贖中爬了出來,站到國家戰爭的旋渦中心去,在目睹中反抗,在反抗中前行。

終於,他走上了「再次成為好人的路」。

《追風箏的人》電影

這一路上,父子之情、手足之情、民族之情和國家之情漸次明朗,再一次證明「血緣是最重要的」。這一滴滴血,從個人的血管里流進了祖國的江河裡,也從祖國的大地上淌入了個人的身體里。

阿米爾,儘管因戰爭離開故土,遷居美國,但已然成為一個真正的阿富汗人,而不是一個過客。「突然間,我覺得自己和這片古老的土地血脈相連……我感到在我腳下的阿富汗發出低沉的響聲。也許阿富汗也沒有把我遺忘。」他重新站在祖輩的土地上,追回了那隻風箏。

這就是血緣。

這就是無法迴避的真相,織得再多麼縫密的謊言都無法囚禁的真相。「為你,千千萬萬遍」,是哈桑說給阿米爾聽的,是阿米爾說給索拉博聽的,也是阿米爾說給這片土地和這個國家聽的。

血緣給了揭開真相的力量。

卡勒德·胡賽尼

是的,被真相傷害,總比被謊言安慰好。《追風箏的人》的作者,美裔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賽尼接受採訪時說,他更希望自己能寫出那些隱匿的不受歡迎的事實,讓那片土地上深重的苦難、愛與希望重見天日。

真相,公之於眾。

謊言,不過是一個脆弱的氣球,無法包裹和掩藏人性竭盡全力的復甦。

此時,阿米爾正在追一隻風箏,為喚醒索拉博的微笑。

那風箏,究竟會落在哪裡呢?


《追風箏的人》:書中佳句

  1. 但我認為,我不在乎別人的過去,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於我自己也有過去。
  2. 爸爸畢生都在和熊搏鬥。痛失正值芳年的妻子;獨自把兒子撫養成人;離開他深愛的家園,他的祖國;遭受貧窮、屈辱。而到了最後,終於來了一隻他無法打敗的熊。但即便這樣,他也絕不妥協。
  3. 美國是河流,奔騰前進,往事無人提起。我可以蹚進這條大川,讓自己的罪惡沉在最深處,讓流水把我帶往遠方,帶往沒有鬼魂、沒有往事、沒有罪惡的遠方。單單為了這個,我也會擁抱美國。
  4. 他把盒子清空,從土路中央抓起一把灰泥。他親吻泥土,把它放進盒子,把盒子放進胸前的口袋,貼著他的心。
  5. 戰爭不會使高尚的情操消失,人們甚至比和平時期更需要它。
  6. 在這個國家,甚至連蒼蠅都在趕時間。
  7. 阿富汗有很多兒童,但沒有童年。
  8. 當罪行導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獲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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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風箏的人
風箏就像深藏在我們內心世界的罪行,時而波濤洶湧的泛濫著,時而平靜如水,但它不會消失,一直飄在我們內心深處。直到你勇敢的追逐著它,完成自我的救贖為止。
每個勇於救贖的人,值得我們尊敬。因為就像文中所說,當罪行導致的善行,是真正的救贖。因此救贖的結果是使成就了一個更好的自己。
有句話感觸很深,世上只有一種罪行,那就是盜竊。當你說謊,你偷走了別人知道真相的權力;當你詐騙,你偷走了公平的權力。或許,我們多多少少有過盜竊,然而不以為然,認為這並沒有什麼,殊不知自己已經犯下盜竊的罪行。[img=6154949

文中最讓人值得回味的莫過於:為你,千千萬萬遍。出現過3此,或許每次的內容卻不一樣,但不變的是那顆最真誠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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