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放下對初戀的執念?
高中相愛了兩年,大學異地了兩年,現在因為看不到未來而分手,對方說為了忘了我而找了一個新戀人,但我無法接受,覺得她不該這麼輕易就毀掉我們這份乾淨的感情。嗯,我們都是女生。
初戀甩我是因為我不夠優秀,
當時傷心了很久,
其實後來也就放下了,
畢竟這麼多年過去了。
後來酒吧偶遇到了,
此時的我脫胎換骨,
要了我的聯繫方式,
然後就各種獻殷勤,
可好馬不吃回頭草。
總而言之,
拴不住男人,
只能怪你當時沒本事,
如果放不下心裡執念,
就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優秀,
等你足夠優秀,
你再回想當時,
覺得自己當時好傻。
不過還是要感謝初戀,
沒有那時的他,
也沒有現在的自己。
老實說,
陷於過往的執念是一件很幼稚的做法。
木心先生說:我曾見過的生命,都是行過,無所謂完成。
以粉墨登場換來的知名度是行過,洗盡鉛華至心朝禮於藝術才有望完成。
我不負責任地寫:我曾見過的錯過,都是必然,無所謂愛情。
蓋茨比先生死亡的時候,我內心一顫,怪現實無情,怪陰差陽錯,怪人性暴戾。我失落地,懷疑菲茨傑拉德的安排,偌大的別墅里,為什麼安保人員一個都沒有。我懷抱著這種無法接受事實的心情,撒潑打滾地挽留,後來啞口無言,無法反駁:先生過於期待與黛茜共敘前緣,甚至都沒問過黛茜願不願意,便自顧自將傭人一律換掉了。
當一個人愛你,他便希望與你過最柴米油鹽的生活。蓋茨比先生恐怕也是如是想:以最簡單的生活來包裹最珍貴的人。
我雖然不想承認,但這確實有一點Rajesh。
人們對於不可得的初戀總是懷抱美好,感性的天平一旦傾斜,便會由荷爾蒙完全掌控頭腦。
大腦其實都記得,初戀對你的忽視,對你的不在意,甚至對你的嘲諷,這些大腦都記得,只不過它喜歡篩選,只願意回憶那年陽光下她的白裙子,她的嫣然一笑,這些意象反反覆復,惡劣的畫面的越來越遠,美好的畫面卻歷歷在目,生動自然,由此滋生出來的共度美好未來的想法,就彷彿3D場景一般,光想想就身臨其境了,蓋茨比身陷此門,落此結局。
《戰爭與和平》小說中最感人的場景莫過於娜塔莎與安德烈再次相遇的情景。在戰爭中隨家人逃難的路上,娜塔莎遇見身負重傷的安德烈公爵,原來離開戰場躺在病床上的安德烈早已開始懷念娜塔莎。他生動地想起娜塔莎,但不是像以前那樣只想她使他喜悅的迷人魅力,而是第一次想到她的靈魂。於是他明白了她的感情、她的痛苦、恥辱和悔恨。他認識到自己當初沒寬恕她,而是和她決裂是多麼殘忍。所以當他看見娜塔莎出現在她面前時眼裡流露著狂喜,娜塔莎吻他的手請求原諒。他認為沒什麼需要原諒的,對她說:我比先前更愛你,更知道怎樣愛你了。
「是的,愛,但不是那種愛,即因為什麼東西,為了什麼目的,或者因為什麼緣故而愛,而是這種愛,即當我臨死時,我看見了我的敵人卻仍然愛他的時候我第一次所體驗到的愛。我體驗到那種愛的心情,它是心靈的本質,它不需要對象。」
安德烈公爵把這份愛上升到佛祖割肉喂鷹的層次,或許這就是聖人所說的:愛一個人,便愛他的沮喪和黑暗,也愛他的陽光和善良。
愛情這種東西,既不決定於你或者對方的自身條件,也並不取決於雙方天性匹配,愛情的關鍵在於時間,在於實際,你何時靠近她的身邊,何時走進她的心裡,何時滿足了對方對於愛情的需要,太早或太晚了都不行。說到底,愛情,就是輪盤賭。
安德烈公爵重新遇見了初戀,卻不得圓滿。說是圓滿,實際上即使得到了也是如何也稱不上圓滿的,那個人,經歷了歲月,變好了、變壞了、變美了、變醜了,這任何的一變,都著實需要理智地思考,思考如何接受,而這,卻恰恰經不起思考。
於是托爾斯泰寫死了安德烈。
曾經的那個不夠愛的人,還是切莫再見為好。
此時此刻在地球上,約有兩萬人適合當你的人生伴侶,就看你先遇到哪一個,如果在第二個理想伴侶出現之前,你已經跟前一個人發展出相知相惜、互相依賴的深層關係,那後者就會變成你的好朋友,但是若你跟前一個人沒有培養出深層關係,感情就容易動搖、變心,知道你與這些理想伴侶候選人的其中一位擁有穩固的深情,才是幸福的開始,漂泊的結束。前幾天他通過微信好友申請告訴我他結婚了
一瞬間所有的執念都放下了
心裡想的只有希望他一輩子都過的幸福
然而這些都與我無關了
一起成長
經歷過愛經歷過恨經歷過刻骨銘心之後
覺得他更像個家人,不再聯繫卻偶爾惦念
不得不承認
無論結果如何
有個人我已經在心裡和他默默的過了一輩子了
你說 小北 放過我 、
戀愛6年
你曾48小時的火車跑哈爾濱 只為一句想你了
曾喝著酒 刻服恐高 哭喊著去蹦極
告訴我 我們此生不見、
曾家教幾個月 省吃儉用 只因我的一句
想抱抱海 踏上大草原
分手的那天 我哭的泣不成聲 我不是想離開你怎麼辦
我是真的心疼你
你把你最好的年華都給了我 我卻沒有辦法愛上你
分手後的一個月你就結婚了
你拉黑了我所有聯繫方式 留下一句 放過我
有太多次的離開 都因為捨不得而重蹈覆轍
這一次 不要找我
挺好的
偶然從其他朋友那看到你和你老公在倫敦橋的合影 你又回到了那個元氣少女的樣子了
而我輾轉反側 從自我認同到傷痕纍纍
依然會想和生命中每一個出現的人 好好說再見
你過得好 我便放的下
我負你的 必然有別人來替你收
現在的我也不會像當初那般有負罪感了
我是一個人 現在
放心 我不會像當初和你在一起一樣 不問初心
我有好好工作 好好努力
你以前告訴我 不要讓我太依賴你 我慢慢的也獨立了
也有喜歡的人了
可是人家不喜歡我 哈哈 你又要看不起我了
喜歡也真的沒有必要一起啊 像和你一樣
我知道的 我已經放下了
我想和你好好說再見
道一句 好久不見 、
年輕的時候,我們都可能會愛上一個人,那個驚艷了時光或溫柔了歲月的人,這世上再無可以讓你嫉妒的東西,可所有的失落與慌張都來源於對方。失去他,是一段溫暖的結束,卻是另一段自由的開始。我們要學會從別的角度去看待這個問題,放過自己,也放過對方。
我和題主你的經歷是類似的,高中戀愛了近三年,大學異地一年。初戀最美好的地方,是你初次嘗到戀愛的滋味,所有的懵懵懂懂、小小掙扎和胡思亂想都構成了它最甜蜜的部分,也是它最脆弱的環節。我不曾懷疑過自己的性取向,不曾愛過誰,不曾依賴過誰,我是外向孤獨症患者,我對朋友也極其的挑剔,我不喜與不熟的人交際,我不喜客套和人情,表面陽光內心自閉。但是,初戀真的就像踩著七彩祥雲來的,從此你的世界變得陽光明媚,春暖花開。我們這種人要麼就不愛,一旦愛起來必定刻骨銘心,掏心掏肺。那個時候他寵我暖我體貼我,這對於一個從來沒有這些的人來說簡直是致命的毒藥。我每天晚上睡覺前會思考一遍我和他發生了的事情,每天會在心裡發誓不會忘記這些,以後一定會對他好來回報他,我把我自己的人生與他綁在一起,把未來和他聯繫在一起,樂此不疲。從高考提檔線出來知道我與他不在一處時,就是一個打擊,當初還在旅遊的我們突然就沒了心情,我坐回旅遊團的車裡一直哭。異地開始的時候,每天至少一個小時的電話,一天找不到他就慌亂得不行,那是我眼淚最多的日子。分手的時候,天崩地裂,夢的破碎,支柱的坍塌,傷心欲絕。我在陽台的時候是想跳下去一了百了的,好在還是選擇了行屍走肉的活著,課一點也聽不下去,成績滑鐵盧,飯也吃不下,一吃就想吐,每天晚上捂著被子痛哭因為怕室友發現。那是我最昏暗最抑鬱的時光,題主想知道我怎麼過來的嗎,我也不知道,但我還是傷痕纍纍苟延殘喘地找到了原來的世界,然後一點一滴得去重造它,每努力一次我就告訴自己一次要愛自己,每勞累的時候就告訴自己要好好生活。愛情不是你的全部,初戀也會隨風而去,所有的不甘願不捨得都會成為過去式,請你一定要嘗試去改變,去放下。
人真的是一個會自我保護的動物,記憶也只是記憶,而記憶也會消失不會每時每刻地提醒你。當有人問我你還記得那些你發誓不會忘記的事么,活在當下的我自然不會記得,或許閑下來回憶過去的時候會想起,可那又怎麼樣,我的腳步已經走得足夠遠,我的目標是前方。
誰也幫不了你放下執念,你一定會放下執念。只是在於你有沒有努力過現在的生活。只期待從此以後我的世界裡再也沒有一丁點關於你的痕迹,不想聽到你的消息,不想看到你的蹤影,讓我慢慢的忘記這個世界有你這樣一個特殊的存在,讓我的心裡永遠有一個最大的弱點,那真的很久很久啊,才能讓你被時間的灰蓋住,永遠留在心裡不會打開的一個房間。不敢回想是因為害怕,害怕一打開門你就點燃了我,已經燒了我的青春的火,繼續燒完了我的餘生溫暖你,或者燙傷你。
我自己的回答,從別的問題那裡copy的。
「如果一個人不愛你,那他不是我。」
你試過放棄一個人么?
沒有撕心裂肺,沒有轟轟烈烈,只是有一天,你變了。
你不再喜歡那個讓你魂牽夢縈的人,因為你真的放下了。
或者說,你重生了,你依然偶爾牽掛,只是那感情不可以稱之為愛了。
有一天再見到時,你發現你愛的那些特點,已經平平無奇,甚至你都不知道為什麼你曾經喜歡。
因為我不再愛你,所以我不再是我。
沒有忘不掉的前任,只有不努力的新歡;沒有挖不到的牆角,只有不努力的小三。
我不是一個很會表達的人,文筆也不好,第一次回答有關同性戀的問題,可能言不及義,大家原諒著看。
我第一段暗戀始於高中,為了保護個人隱私,我就叫他Z吧。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是在高一下學期第一次期中考試的時候,那時候剛剛文理分班,考試的座位是隨機的,我們正好分在同一個教室。我的位置在第一列最後一個,他的在第二列的倒數第二個。那是一個有陽光的早晨,柔和的光線透過教室的玻璃窗照進教室里,我正在做著最後的掙扎,第一科考的是語文,而語文是我最差的學科,從這篇文章中大家可以看到爛到何種程度…
快開考的時候突然有個很輕的聲音問我:「同學,有多餘的橡皮嗎?」我抬頭看到了他,穿著一件迷彩T恤,黑色褲子,身高一米八左右,就比我高几厘米。短短的頭髮,陽光下他的皮膚顯得很白。很好看。當時也只是覺得他很好看,心裏面有一點波動而已,並沒有想太多。我把自己的橡皮掰開兩半,把多的那部分遞給他。他說了謝謝之後就回位置向坐在他身後他們班的女生借了鉛筆……突然覺得他很有趣。
我是那種做題很快,但從來不會檢查的人。儘管語文不好,但是我還是提前五十分鐘左右寫完了試卷。高中是不允許提前交卷的,又沒什麼事情可以做,我只好坐在位置上發獃。無意間抬頭看見Z可能是因為寫不出題目在用手撓著後腦勺,突然覺得他真的很可愛。米蘭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里有一段,大意是說人的腦海中有一扇美麗之門,只要叩開這扇門,愛情隨之發生(偏差有點大,畢竟看這本書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在那一瞬間,因為這一個動作,我似乎有點喜歡他了。因為這一瞬間,我會永遠記得這個動作。有點王家衛電影的意境。儘管過去了這麼久,一想起他,這個動作還是會清晰的浮現在我的眼前。
我希望那是一場永遠不會結束的考試,當然這是不可能的。考試以後,我很久沒有見過他。有些事情沒有想起,不代表已經忘記。可能它只是在蓄積力量,等到再度出現的時候便會像火山爆發一般不可收拾。幾個星期以後的課間操,隨著節奏,我並沒有在做操,反正也沒有人檢查。只是在漫無目的的觀望。一瞬間,在人群中我再次看見他。還是當時那件迷彩T恤和和褲子,那是白皙的皮膚,唯一變化的是他的頭髮長長了一些。他和我相隔幾個班級,和我一樣,他也沒有在認真做操,只是跟著音樂,做一些奧特曼放大招或者降龍十八掌之類的動作。他一個一米大的大男孩,微胖的身材,做著這種有知道的動作,居然有一些反差萌。我定定看著他,到轉體運動的時候他轉過身來,似乎看見我在看他了。電光火石的一剎那,猶如點擊般的酥麻感覺傳遍全身……他很快轉過身,不好意思似的用手撓著後腦勺…
從此以後,我愛上了課間操,希望一天出操三次!
雖然我甚至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但是我知道他的班級,就在我們班的樓上。每天早上,我會坐在我們班的走廊上,幸運的時候,我可以看他從樓梯口經過;不幸運的時候,我可以看見他經過過的樓梯口。轉念一想,不幸運也變得很幸運了。暗戀一個人是快樂的,也是辛苦的,甚至還有那麼一點點痛……
有時候會在學校的某一個地方不經意間遇上他,在擦肩而過的有一瞬間,內心翻湧,大腦一片空白。走遠後回頭再看他一眼,他只是和同伴又說有笑的走著,並不知道遠處有一雙眼睛在注視著他。這時候會感覺一陣失落,但是很快又會被相遇的喜歡包圍。
知道他的名字是在期末考試的時候。期中考的時候考了年級十七名,所以期末考的時候被分到Z班的考點。知道考點的時候我很興奮,開考的那一天,我早早就跑到他們班門口,一方面是想趁他還沒走的時候看他一眼,暗戀就是這樣總是想方設法的多見心上人一面。另一方面,是想記住他的座位,然後對著班上的座位表,我就可以知道他的名字。皇天不負有心人,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很詩意,很好聽,但是我不能和大家分享…我覺得很滿足。除了課間操,我又愛上了考試!
我們的高中是我們所在城市最好的學校,所以可惡活動比較豐富。每年學校會有一次技術展覽。說白了就是學生自己做的手工。因為一句話,我會永遠記住高二那年的展覽。當然,是Z說的話。當時我正在展覽區里閑逛,看見Z拿著一把木頭做的大刀在邊走邊揮舞(他總是顯得那麼幼稚),突然想起我們班的同學也做了一把木頭刀。我轉身跑回班級展覽區二話不說抄起大刀就跑(現在回頭看,當時自己的確也很傻),然後假裝不經意的走到Z的身邊。果然,他對我說了一句我永遠銘記的話:「哇!兄台,好刀哇!」這是他對我說的第二句話,也極有可能是他親口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可惜我連一句「你好」都沒有對他說過…
對我來說,愛情中,最美好的一部分可能就是暗戀了吧。世間種種,不是所有努力都有回報,也不是所有痴情都有回應。我一直相信的皇天不負有心人,只要努力,就有一定會有回報也許並不全對。這不是放諸四海皆準的真理。念念不忘,必有迴響只是存在於王家衛電影里,並不在現實生活中。因為有共同的朋友,我要到了Z的qq號碼,發送請求,接受請求,開始聊天……一切都按照我想的來,我以為一切都會按照我想的發展。那天晚上的晚自習,我鼓足畢生所有勇氣給他發了第一條消息.
「你好。」
「卧槽,你是哪位。上課玩手機,舉報你喔」
……
「其實,我喜歡你」
「這麼巧,我也喜歡我自己」
暗戀結束!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我一直沒有告訴他我是誰。也許是因為對自己的不自信。沒有同人文裡面的浪漫完美。我的確很平凡放在人群中沒有人會多看一眼。連自己都不喜歡自己,自然明白他不喜歡我也是正常的。但是讓我沒有想到的是他把這件事和老師們都說了,這是我之後從同學口中知道的。當然,我的同學也都知道了,有一晚,一個腐女跑過來問我:「你是不是喜歡Z?原來你是gay」。他不會知道這對我產生多大的影響。每天上課都成了一種折磨。儘管身邊的朋友都沒有沒有因此遠離孤立我,反而勸我說:放棄吧。這樣善意的勸說在我看來卻是一種羞辱。走在路上覺得周圍都是異樣的眼光。我開始害怕每天的課間操,害怕每次即將到來的考試。但是害怕中又存在一點期待,期待能偷偷再看他一眼,期待一切會好起來。告訴自己假如可以重來,我多希望自己沒有說出那樣愚蠢的話,至少,我們還有希望成為普通朋友。就算陌生人也好,不用像現在這樣遠遠的看見你走來就慌不擇路的轉身就跑。高中剩下的日子在這樣提心弔膽的狀態下不知不覺的悄悄溜走。期間我仍然沒有忘記你,不管發生什麼。我選擇相信那不是真的。他把我拉黑,我還是會千方百計搜集他的消息。我知道了他最愛的遊戲,最愛的食物,最愛的音樂。我以為自己很了解他了。可是我現在才知道其實我一點都不了解他。我甚至不確定他喜歡的性別…
難捱的六月七八號終於過去,走出考場的那個五點,我最後一次見到他。我坐在車裡,他走在路上,他媽媽給他打著傘,他左手插進褲袋,右手撓著後腦勺。車子開過轉彎的紅綠燈,我再也沒見過他……
史鐵生說:有些事我不說,地壇,你不要以為是我忘記了。我什麼也沒有忘記,只是有些事情只適合收藏。
在這個半明半昧有些涼的夜裡我寫下我的初戀(初次暗戀),只是想告訴大家,暗戀是件很美好的事情,如果沒有兩情相悅的把握,不要說破,陷自己於一廂情願的無奈。特別是同志這樣一群感情脆弱敏感的群體。
高考已經過去快一年,他留在本地,我嚮往遠方。時間和距離讓我和他都冷靜下來,現在即使我沒有再加他qq,但是通過「興趣部落」我們可以給對方點贊,這是我最後的幻想。如果你有可能看到這篇文章,我想告訴你:其實我很不錯的,我們可以試試。
本人女,現在單身,有幾個前男友。唯一放不下的還是初戀。中學校園裡那種只是因為喜歡才在一起,那樣隱秘、辛苦又那麼努力地想在一起的感情,這輩子再也不會有。不是矯情,上大學以後看事情難免會變得世俗,變成我不喜歡的樣子。
既然難以釋懷,那麼我選擇放在心裡。也許有一天真的就忘掉了。
看到這個題目有感而發。語言能力差,或許文不對題,見諒。
放不下就不要放下,默默藏在心中,註定在一起的兩個人的分別總是暫時的,心中要存希望,才不會孤獨
以後我一定要告訴我的兒女,
千萬別和同班同學談戀愛,尤其是初戀
感謝邀請————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每次我想到她,都會有人或者事情逼著我去想的更清楚
比如現在的邀請
也比如剛剛朋友的不經意的提起
對我而言
她已經不是執念
可能是記憶的一個毒瘤
晚上打球的時候
一起打球的朋友突然說我有情敵了
我當時愣住了
不可遏制的想起了在我班主任葬禮上一襲白裙的她
心情瞬間低落
不好意思被朋友看出來
就拚命拿別的事情掩飾
不想讓他們知道自己心情為什麼低落
然後就一直安靜下來慢慢打球
可是膝蓋軟組織磨損,一直沒有痊癒
好疼啊
可是我心裡也好疼
總看見高票說
再去見ta一面就會放下執念了
因為你會發現
你愛的她,不再是你想像的那個她
我也去見了她一面
在初中班主任的葬禮上
她穿著純白色的長裙,那是我做夢夢見到的
從來沒有見她穿過
我慢慢回憶起和她的種種過往
其實根本就忘不了
我明明知道我和她已經不再是一路人
她會讀完她的師範大學,和她的爸爸媽媽一樣,成為一名優秀的人民教師
而我,會和自己的父母一樣,學習人情世故,學習各種各樣的東西,把自己浸入社會裡,變成一個徹頭徹腦的商人
終究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可是又為什麼讓我們認識呢?
這輩子也許都忘不掉她?
不,不會
我會忘掉她
但是不知道要多久
也許忘記她,只需要時間和新歡
「在還沒了解對方就愛上,在了解了以後便分開」
或許分開,才是最好的結局。
題主您好,我和我初戀也是女生。
我們高一下班學期在一起,於高三上半學期分開。
我遇見她之前從來沒談過戀愛,玩泥巴長大。即使見過許多分分合合,內心也毫無波瀾,總覺得這些都與自己無關。
仔細想來,是她先套路我的,
可能因為我長得還算清秀,或者性格比較合她胃口。
初戀啊,真是美好,尤其是百合。
體育課牽著手數磚塊
下雨時躲在操場的主席台下吃泡麵
下課醒來在本子上發現她娟秀的字跡
吃飯時她幫我抹點嘴邊的飯渣
。
直到她喜歡了某當紅小鮮肉。。
。
我突然發現,她可能一直喜歡的都是男孩子。
分手時她說,父母知道了也會傷心的。
她說了很多,唯獨這個理由我無法反駁。
。
後來的一個月里,她已經在英國留學了。我騷擾了她無數次,她的態度也越來越冷淡,她之前說過想和我做好朋友。
放屁。
我對她有非分之想,做哪門子好朋友?
。
我的情況可能還特殊點,
抑鬱以後,我發現自己更加依賴她。我每天過得十分痛苦,活的尤其混蛋,我自己看不下去卻也無能為力。而且很奇怪,每當我心情不好,胃酸就湧上來折磨我,僅存的一點體力也用寫日記的方式抒發對她的思念。我恨不得把心掏出來給她看看,可又覺得這樣對她會很殘忍。
。
我手機里只留了微信,知乎,還有聽音樂的軟體。最近也很久沒有和她聯繫了,因為每次她說的話都會讓我很難過。
。
題主,我肩負了太多的東西,也實在放不下。
她說是她不好沒有考慮周全,可我是抱著九死一生至死不渝的心才和她在一起。
百合之間就是這樣,世人眼裡,女孩子肩負不了這麼重的包袱,我又怎麼能埋怨她的不勇敢呢?
初戀為什麼在人的心裡留下痕迹最重?
就像打遊戲,你會記得自己第一隻打不過的小怪么?
等打過這關,再往下攻破,你根本就不會記得她了。
。
上面偽雞湯,我每天精疲力盡的,做試卷也好,聽課也好,依然總能在空閑的時候想起,更要命的是,我無法走出去認識新的人,我害怕出去上大學或是工作,每次想到這,胃都會很酸。
溯洄從之,道阻且長
溯游從之,宛在水中央
她不止在水中央,她還在天上。
我曾在知乎上看到一句話,很是心酸
【他最終還是選擇留在光明磊落的世界裡,而我也只好祝他有個錦繡前程。】
語文老師說,情到深處人孤獨。別人說什麼,對於失戀的人來說都起不到什麼作用。
做些別的事情吧。
人生又不只為了談戀愛。
可能有效。
我至今放不下我曾經的愛人,和他在一起太久以至於現在我喜歡的東西也有他的影子
我曾經輾轉反側夜夜難眠,他有了新的生活而我卻在過去徘徊
不過我也漸漸找到了自己的價值,新的戀愛,新的興趣點和新的自己。
我超愛我現在的男朋友,超級,而所謂執念啦,還是會有,不過我已經和它共存
如果你前女友並沒有在你們在一起的時候,做過什麼,現在分手了了,有新的戀人,怎麼算毀了你們之間乾淨的感情呢??
一段感情應該是幸福快樂的居多,四年的時間不算短,那些美好,那些快樂,誰也不會輕易忘記。我始終相信,沒有人會拿自己的感情鬧著玩。她想好了自己的選擇,你不理解,尊重就對了。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她愛沒愛過你,你自己知道。你太過於糾結,反而是自己的內心的胡思亂想,毀了你們之間乾淨的感情。你自己的愛情,總要承受一些痛苦糾結,這應該是每個人都有的吧。
大一初入校園,晚上去操場跑步,與某人一見鍾情,初戀,前前後後糾結四年,畢業後又糾結兩年。沒事不要瞎跑什麼步,哈哈。
由於各種原因,大三下學期至大四,兩人默契般不再說任何一句話,相見而不相看,其實鄙人內心也是一百個不願意一百個糾結,奈何現實。知道某人大四的時候有了對象,懵逼中。兩個人連個畢業照都沒有就走出了校園。畢業之後在不同的學校讀研,期間聯繫,又糾結。而現在,彼此聯繫,已是至親的家人一般,相互關愛相互支持。
我非常感激自己當初沒有瞎鬧瞎猜,而是接受,理解,相信,保護了我們之間過去的美好,和未來的友誼。
要有多勇敢,才能念念不忘?
要有多傻逼,才會念念不忘!
你心中那份四年的乾淨美好,沒有人能帶的走,看你怎麼想了。然後承受著就屬於你的痛苦糾結,半年不行一年,一年不行兩年,管他是時間還是新歡,總有一天,你還未發覺,你就走出來了。我覺得我至少應該說是兩年時間承受著。但現在也感恩快樂著。這期間還做了各種自己想做的事,看書,運動,旅行,,,畢竟我認為努力才能被愛慕!
也許我偶爾還是會想她
偶爾難免會惦記著她
就當她是個老朋友吧
也讓我心疼,也讓我牽掛
只是我心中不再有火花
讓往事都隨風去吧
所有真心的痴心的話
都在我心中
雖然已沒有她
——愛的代價
時間夠久,女人都會放下初戀。
但男人一輩子都放不下,內心深處煎熬折磨著。
基佬。以前只談過兩個女朋友,所以嚴格說來前任男友是我初戀。
年初分的手,分得特別難看,所以沒什麼留戀。那陣兒又是考試周,壓力特別大。去心理輔導的時候跟對方說了這事兒,英國人談戀愛邏輯跟我們不一樣,不懂我被分手的理由,覺得我前任只是想分手故意找借口。我也沒解釋太多,全當安慰聽著,日子還是正常過。玩知乎艾特人的時候會看到他的ID,也沒什麼觸動。
上周不知怎的夢到他了,好像是複合,反正是個美好的場景。於是告訴了我最好的姬友,她說我肯定還想他,我說真沒有。她反問我那怎麼會夢到他,我說說實話以前覺得前任跟我特配,他不管我抽煙不管我約炮,事情看得很通透,以後應該不會遇到這樣的人了,現在我還是這麼想。但真的不會想跟他談戀愛了。
這些真的是實話,但過了一會兒還是忍不住自我懷疑,我這麼說到底是告訴她還是告訴自己,我是不是在自欺欺人?還是會擔心,自己會不會真的沒放下,以後會老想起他。
結果最後,我發現。。。steam上三國志13pk版發售了。。。
故事分享完了,我只想總結一句:對象哪有遊戲好玩兒!操人哪有操曹操好玩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來自單身狗的狂笑
這種事情,唯有慢慢地放下吧,這世上沒有人對自己而言是不可割捨的,只能說,一定的期限內,無法接受這種割捨。
是用時間治癒自己的,但是只有時間還不夠,要能想得開,如果一直在心中強化初戀對自己的重要性和自己的不舍、不甘,那麼只會陷入一個死循環。
並不是說非要去忘記那個人,但你總要慢慢地從一開始的提起就流淚到後來的不經意想起來也只是回憶而已。
祝你們冷靜地生活,祝你們好。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