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笑徒然當一痴」如何理解?
摘自
清·黃增《集杭州俗語詩》
色不迷人人自迷,情人眼裡出西施。有緣千里來相會,三笑徒然當一痴。前三句好理解,後面一句有什麼典故在裡面呢?
查過許多資料所得甚少,求助知乎,求教~
思考了一早上,這裡給出自己覺得最靠譜最符合邏輯的解釋。首先 @說書匠 的說法實在不能苟同,而 @漆園走狗 的第二個解釋正是我所支持,所能夠在此來解釋清楚的。
首先詩中最後「千里」「三笑」能夠使我想到的典故,是和詩人同朝文學家蒲松齡創作的文言小說《聊齋志異》(約康熙十八年(1679)初步成書。)卷二中的《嬰寧》。所以可以推測,這首詩極有可能是黃增看完剛剛「出版」的《聊齋》後有感而做的。
那麼我們就來看看這《嬰寧》闡述了個什麼樣的故事。
這篇小說寫了書生王子服郊遊遇到狐女嬰寧,一見傾心、相思成疾,最終得諧魚水的故事。——百度百科
小說原文:http://wapbaike.baidu.com/view/421878.htm
但是原文其實不好看懂,而且多了不少和我想講與此詩不相關的情節,這裡推薦很好就能看懂的一篇小博客(侵刪)
誰不想擁有一個這樣的女人。王子服初見嬰寧,她手裡正拿著一枝梅花。「容華絕代,笑容可掬」。當時這個年輕人就動了心,凝神注目,目光炯炯,忘乎所以。此後,自是一個含笑而去,一個失魂落魄而歸。
從此王子服患上了相思病,日夜由那女子遺下的梅花相伴,如痴如狂。好友不忍心他日漸憔悴,遂騙他那女子乃其姑表妹,也就是子服的姨表妹了,住某某地。子服從此疾患全無,單等著家人去女孩家裡下聘禮了。大家當然是推脫支吾,子服又怨恨又牽掛,於是懷著梅花,獨自去尋覓芳蹤。
按照朋友胡說的地址走,走到深山亂林人跡罕至的所在,卻柳暗花明見到一個小村莊,在那桃紅柳綠處,傳來似乎熟稔的聲音。定睛而看,正是上元時節所見女子。子服大喜卻躊躇不前,女孩正拈杏花一朵,欲插到自己的發稍,看到子服就停止了動作,又是一笑,轉身進了家門。子服在人家門外輾轉徘徊,坐立不安,卻看那女子時不時來偷看一眼,看他在此不走頗有驚訝之意。於是門裡有老婆婆出來探問,子服說自己是來姨家探親,雙方終於明了了這親緣關係,又喚女孩來見表哥。於是知道了女子名叫嬰寧,看子服兩眼,卻問起園中的碧桃是否開放,掩口匆匆而去,身後留下一串笑聲。
三笑之下,子服已魂飛魄散。次日在果園見到嬰寧,佳人卻在樹上。子服擔心不已,趕緊幫其下來,並趁機摸摸嬰寧的手腕。嬰寧大笑,子服於是拿出嬰寧當時留下的早已乾枯的梅花示愛。嬰寧說,你既然喜歡這花,園子里花有的是,走時你背一捆就是了。子服道我不是愛花是愛拈花之人啊。嬰寧說我們本來就是親戚么,不是很親愛嗎?子服說我說的愛是夫妻間的愛,是要夜間共枕席的愛呢。嬰寧想了良久,卻冒出一句:我不習慣和生人睡覺!
等到見了母親,嬰寧居然又冒出一句:大哥想和我睡覺!當真是毫無心機,嬌憨無比。王子服上竄下跳,終於得到了將嬰寧帶回家的機會。到家中才明了,原來嬰寧乃親戚與狐女 所生,無怪乎不懂人道。即使到了親戚家,嬰寧依然是笑不可抑,即使是穿上了新人服裝,依舊前仰後合。子服卻擔心這個一竅不通的新娘把夫妻枕間話都告訴別人,嬰寧卻頗知進退,不該說的絕不亂說。只是每當家中有了煩惱事,大家看到嬰寧那天真笑臉,一切便迎刃而解了。
—— http://blog.sina.cn/dpool/blog/s/blog_4be69147010008t0.html 天行寶寶 夜聊齋:愛你的三笑
博主第一句就說出了這句詩想表達的「有緣」:三笑間,已心許。
這麼看下來我們很是清楚這句「三笑徒然當一痴」是前一句「有緣千里來相會」的遞進。那麼不免有人要去糾結這個「徒然」的意思。我們知道現代漢語中 徒然 給我們「枉然」這麼一個快「根深蒂固」的解釋,不然不然,詩句沒有「無緣」這類字眼,轉折是絕對說不通的。
其實這個 徒然 應該解釋為它的本義:無緣無故。
那麼這句話就很好順出邏輯:有緣分(愛情方面)相隔再遠也會見到對方,只是三個笑容無緣無故也會種下痴情。 (*)這也是典故「嬰寧三笑」最基本的故事框構。
p.s.不少人想把這句的典理解成「秋香三笑」,其實在我的理解中這是站不住腳的,一個 是住在蘇州內的唐伯虎在蘇州內出遊遇到秋香絕不能說成千里, 另一點 秋香是後人杜撰,而一輩子三個妻子,他對最後一位為他操勞過度而沈九娘的感情,用痴也是絕對不能準確形容的。對比「嬰寧」典,顯然嬰寧典更能立足。
——獨角仙。 2016.5.23
蒲松齡《聊齋》里有嬰寧三笑的典故,而且裡面確實有千里尋歡的情節
確實不太好理解,不過有一點,"有緣千里來相會"和"三笑徒然當一痴",前後應該聯繫起來。有緣解釋成相思想念, @說書匠的這種觀點我不太贊同,有緣自然是有緣分的意思。老天成全的姻緣,哪怕兩人相隔千山萬水,冥冥之中,總也會偏偏遇到。下半句就費解了:1.轉折。如果沒有緣分,那麼就算你再頻繁示好也是徒然,不過是被別人當作個傻笑痴兒;2.遞進。如果真是上半句那樣的緣分,那麼一旦遇到,只需要照面後的幾個微笑,就能讓對方情根深種,將對方變作痴情兒女。這個理解里,當字有沖抵換來的意思,用三個微笑就能換來一個痴情人。個人傾向於第二種理解,供參考。
中文這個東西 更需要結合語境來意會
說的是 相思想念的人 千里萬里盼相會
真的相會了 卻不會一定乾柴烈火般鴻烈 更多的是一見相笑 如孩童一樣點點無措
經歷過感情挫折的給你一個消極的個人解釋:
美色本不會令人迷醉,令人迷醉的是自己對自己喜歡的人無限地美化。當歷經種種波折終於在一起的時候,不免發現之前的美好不過僅僅是自己的一片痴心罷了。
推薦閱讀:
※有什麼驚艷的送別詩?
※「近鄉情更怯,不敢問來人」有沒有類似的詩句來形容:想見又不想見一個人?
※天若有情天亦老下一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