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破案過程是怎樣的?

有沒有遇到過那種精心準備的犯罪?


剛進警局師兄就說沒幹過刑偵不算當過警察,然後就很苦逼的開始干刑偵了。下面開始回答:
辦一個案子分兩塊,偵破和走程序。偵破過程很苦,很累,但也很有意思。多部門多警種合作,通過各種方式找到嫌疑人。辦個專案連續幾十個小時苦熬,回去睡3、4個小時又繼續熬幾十個小時很常見,但鎖定並抓獲嫌疑人的開心真是無法形容。再精心準備的案子基本還是能破,不過每個刑偵民警應該都會有一起或幾起遺憾的案子,有的是大案沒破掉,有的是案子破了人抓了,但最後結果不太好。我講起我辦的案子,有人被騙大概20萬,沒電話號碼,沒車牌,沒名字,啥都沒。然後各種查,鎖定嫌疑人,有詐騙前科,被害人、證人辨認通過,外地抓人,貌似一切順利,報捕的時候,檢察院打電話來解釋半天,存疑不捕。檢察院要求的是一個案件環節的第三方證據,而這個證據是提供不出來的。沒辦過案的人可能無法想像我當時的心情,但我能理解檢察院的做法,問題也不在檢察院。
就此打住,繼續答題。
走程序可以用兩個詞形容:煩不勝煩,如屢薄冰。現在的執法質量要求到了變態的地步,所以走程序的幾個月完全就是噩夢。一個簽名,一個印章,一個指印,一份簽注,問題總會在你想不到的地方出現。你辦著一個案子總會想還不如別破案抓到人,省得費盡心力辦完案子還被扣分,運氣不好還得全局檢討。訊問得保證嫌疑人吃飯,休息……日了,我還才熬了通宵呢,誰給我休息?有時關的人多全問一遍也是個浩大的工程,我最多同時關了20多個人……送所前還要到醫院給嫌疑人體檢,大部分地區體檢費用是公安機關支付,體檢有問題的話更麻煩,要不就得不斷跑醫院做各種檢查,要不就得更改強制手續。從傳喚到移訴,漫長而痛苦。但這繁瑣的工作每個案件都得來一次。
因為我還從事過法制工作,所以在執法質量這塊也說幾句。上面說了辦案子的人都討厭這個,但進步是有目共睹的,只能又恨又愛了。
基本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總的來說大案大部分能破,因為投入大,小案大部分難破,因為沒法投入。如果你精心準備去偷幾百塊,基本破不了,但你總會被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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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幾個回復,再說幾句。
現在很多人對警察的誤解太深,這些誤解有些來自自身經歷,有些來自道聽途說,有些來自媒體報道,部分原因也的確是警察處理事件的方式有些問題,不過注意,只是部分原因。當過幾年基層民警的人見過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慘劇和各種奇葩鬧劇之多是大家想像不到的,更別說是被盜案件了。對個體來說你的錢包被偷、手機被盜或者其它東西被盜可能是一件大事,但對接警的民警來說只是一天中n起被盜案件中的一件而已。但是相信我,如果你的被盜案件有破案條件的話,民警絕對不會放著不辦的。為什麼呢?因為大部分被盜案件嫌疑人都不止盜竊一次,這類案件不太費時間和精力,沒啥難度,一破就是一串,性價比超高!你破個殺人大案,各種摳細節,各種鑒定,翻來覆去邊邊角角的找證人,加一堆班,費時費力,最後發現任務沒完成。。。。。

說到接警,我真的沒什麼可說的了。你一把雨傘不見了,說是被偷了,要民警到銀行調監控。。。銀行不是公安局的下屬啊大哥,外單位調監控需要各種手續各種審批的!好吧,這個好歹能和被盜沾邊,說點接到過的奇葩報警吧。自動取款機自動門打不開,不打銀行電話,要打電話報警,在裡面關了3個多小時;和家裡人吃飯,說是家裡人把肉都吃了,沒留點給自己,打電話報警;在菜市場買烤鴨,說是烤鴨不熟,不肯付錢,賣烤鴨的打電話報警(後來那隻烤鴨我掏錢買了,回去和同事吃得很開心);一個小姑娘和男朋友分手,要自殺。民警到的時候已經喝了敵敵畏,把她帶去洗胃(派出所出的錢),洗完胃就要民警幫忙讓男人回頭,不然還要自殺,也不肯離開派出所,在調解室里睡了2天。派出所沒辦法了,又怕人出事,只好兩個民警陪著坐火車把小姑娘送回家(火車票派出所買的,還得負責路上吃喝),送到家1個小時不到,家裡人說又跑了;最奇葩的一個,周六早上8點半,打110報警大罵一頓,說派出所搞什麼jb,還不開門,西瓜寮子亂罵一通。局裡面打電話到派出所問怎麼回事,派出所說不應該啊,早開門了,也不見人在門口。打電話過去問就是各種罵,被罵了5分鐘終於搞清楚是怎麼回事了,原來這位大哥走過了,法院在派出所旁邊,人家周末休息,於是這位大哥在法院門口罵了10多分鐘。。。其實現在的每一個接警基本都有回訪,樓下那位所說的情況不太會發生的。

說到抓捕,基本所有抓捕行動都是事先計划過的,民警受傷固然不願看到,嫌疑人受傷更是麻煩事。遭遇戰的話只能看個人怎麼處理了,大部分情況應該是寧願以後再找機會,畢竟破不了案最多被人說沒能力,在抓捕過程中出事怎麼辦?說個例子,有個現行搶劫嫌疑人開車逃跑,各種橫衝直撞,一位民警一槍把輪胎打爆,車翻了嫌疑人受了重傷。嫌疑人家裡人各種上訪各種告,最後局裡面賠了錢,民警挨了處分,這位民警後來沒繼續做警察,現在白白胖胖,生活各種愉快。這樣的事太多了,尤其是吸毒的,被家裡趕出來,人就自生自滅,死在路邊也沒人管,喪葬費都只有政府出,但只要死前有人報警,公安機關就要負責到底,萬一人死了,家裡人立馬變臉,忘了當初是怎麼把人趕出家門的,各種痛哭流涕,各種愛得深沉,各種家庭支柱沒有了,總之就是要錢。所以現在任何行動或接警都攝像,就是怕這樣的事。
當然我們也會努力按Ho lli的要求,像王朔小說里一樣,穿著筆挺的制服到嫌疑人家裡,彈奏一曲鋼琴,然後恭恭敬敬把人帶走。

寫不動了,只求大家多給警察一些諒解,這個群體的付出超出大家的印象。
這不,昨天早上上班還開心得很想著國慶幾天假陪在家裡好好照顧下懷孕的媳婦呢,10點多通知就來了,休假取消。媳婦經常罵我「懷孕這麼長時間你幫我做過幾次飯?你陪我到醫院檢查過嗎?家裡的事你管過嗎?父母生病是誰在照顧?你身體越來越不好你還不好好休息幾天?」
虧欠太多,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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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贊了,趁有時間再寫點,想到什麼寫什麼,寫得亂大家也就胡亂看看。
先說說立案吧,現在要求的是如實立案,意思就是你報警並且符合立案條件的話必須立案,上級部門(包括省級部門)會打報警電話回訪,該立案沒立案的話就是處分。
立案之後就是偵查過程了,具體的這裡就不說了,舉幾個例子吧。
我辦的第一起案件是個搶劫殺人案,幾個人搶劫一個販毒人員,過程中死了一個算是無關的人。發案地點非常偏僻,夜間,作案的人都戴了頭套,算是精心預謀過。但初步了解下來還是發現一個有價值線索。接下來就是跟進線索,當天晚上基本確定人員,凌晨開始在罪犯樓下守候,抓獲一個,然後就是抓獲剩下幾個。接著苦b的我就開始走程序,當時啥都不會,剛好同時發了個其它案子,老民警又都去搞那個案子,我完全沒人帶,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全程辦到移訴再開庭,最後幾個罪犯有死刑、有無期。印象最深是鑒定結論通知的時候,原先罪犯一直不知道過程里死人了,在訊問過程各種輕鬆各種說笑,然後表情定格,血色盡失,再然後整個人完全軟了,就是生命慢慢從身體里被抽出的那種感覺,沒見過的人恐怕想像不出來。這就是精心預謀過的案件,破得算是神速。
還有一起預謀的,預謀很久,以合夥做生意為借口把人約出來殺死搶走現金。這起案子作案在夜間的公路邊,條件更差。確定死者身份後,通過線索理出一個懷疑對象,是個女的,發現這女的當天晚上就和老公到外地了,那基本就是嫌疑人了。抓捕的時候在樓道里和一個女民警裝兩口子,在樓道里吵架,住戶還報警了。。。不過當地派出所的民警就在旁邊。這案子的兇器被扔到湖裡,我了個去,潛水員撈了幾個小時撈不到,土辦法洋辦法都上陣完全沒用,為了兇器退偵兩次。
另外一起殺人案,一個小姑娘在農場糞池發現一具屍體。確定屍體身份,大概確定死亡時間,成立專案組,大規模查但完全沒效果。最後實在完全沒線索,都認為這案子破不了了。過了好幾個月,一件莫名其妙的事,查到一個人,辦了傳喚。但我們當時不能完全確定就是這個人,也審不出來,沒有其它證據,傳喚時間要到了,我和一個同事晚上8點多開始去問,抵了半小時,終於開始坦白,接下來就一氣呵成了。罪犯後來跟我們說下午就準備坦白的,然後民警按照規定讓他吃飯休息,他想想就又堅持了一段時間。這個案件是典型的衝動型犯罪,完全沒預謀,前一分鐘罪犯還和死者在吃飯喝酒,接著死者就成死者了(好像有語病)。。。這個案子如果沒有幾個月後的那件事,怕是破不了。
寫的都是命案,寫點看見屍體的事情。第一次看見屍體是會有點緊張,覺得空氣里都有種奇怪的感覺,後來就沒事了,奇怪的壓迫感沒有了,只剩下臭味。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人死了肚子里會有一口氣,我同事遇到過抬屍體姿勢不對,一口氣噴到他臉上去了。那酸爽,持續了幾天。至於我印象最深的,是個上吊自殺的老人。他自殺的地點是間老的木板房,在二樓,房頂有扇窗。幾年過去了我還能清晰地記起當時他吊在屋子中間,房間木板發出奇怪的吱吱聲,光線透過房頂的窗子匯攏在他的頭部,讓他臉上泛著淡淡的淺黃色,你總是感覺他在輕輕晃動,但奇怪的是這一幕並不讓我感到恐怖。還有剛才說的糞池裡發現的屍體,發現的時候已經在那裡幾天了,因為腫脹,基本就是你能想像到最難看的胖殭屍的樣子。而且高清無碼照片就在卷宗里,每次看材料都得看一次。。。
有時間再寫點非命案或者兩搶一盜的案子吧。


事實上刑警不怕遇到精心準備的案件,因為準備的時間和過程越長,留下的痕迹的瑕疵就越多,後期的偵查也就有跡可循。反而最害怕的那種臨時起意的突發性犯罪,比如小酒吧里兩陌生人無意擦碰一言不合舉瓶相向,一人死亡一人逃脫,根本就無從下手。所以很多很複雜的案件都很精彩的破了,但一些看似簡單的案件卻久拖未決。

之前看到一句話,叫你要對你所不了解的行業保持起碼的尊重。我看到底下有些答案,完全無語。正好有點空,隨便講講吧。

刑偵是個相對複雜的行業,因為跟人打交道,沒有固定的規律可用。所以不能用一般生活常識來進行簡單判斷,舉個簡單例子公安部一號案白寶山,取到白的41碼腳印後判斷他的身高不高,結果偵查了好久,事後才發現白天生一副小腳。個子卻有一米八。刑偵內部分不同的方向,比如盜搶,詐騙,毒品等等等,普通人主要接觸的多的是盜竊案件,可就是盜竊也分的很細,比如入室和扒竊在偷行里基本是兩個派別,一般講扒竊的不會去入室,入室的也幹不了扒竊。 底下有答案說攝像頭是關鍵,這完全是胡亂猜測,估計是法制新聞看多了,電視上之所以經常播有攝像頭的案件是因為視覺衝擊力強,光弄個民警在那跟你講你估計馬上就會換頻道。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一線大城市的繁華區段,我手上有個殺人案是省會城市兩個乞討人員晚上在出租屋喝酒一言不合舉斧殺人,然後扒火車逃跑,你拿攝像頭抓個人我看看?

前段網上很火的那個國外中國籍女孩什麼可可的在旅館電梯里有詭異行為最後死在頂層水箱里的案子夠典型吧,那麼長時間的攝像頭,破案了嗎?攝像頭的問題主要有3個,1是只有繁華地段才相對集中,三四縣城市和大城市的偏僻地段基本空白。。2是角度和解析度有限。夜間和雨雪天氣就更是睜眼瞎。3是可以輕易的被反偵查。我見過嫌疑人在逃跑過程中只把衣服反過來穿換變了個顏色攝像頭就根本排查不出來了。有興趣的去查查交警的肇事逃逸的破案率就知道這玩意有多不靠譜。所以麻煩思考思考在回答。 以我的經驗,刑警對攝像頭的依賴很小,當前真正關鍵的手段是技偵和特勤。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監聽和線人,這在大型團伙作案和毒品案件中基本是主要手段。但不能多說。有興趣,大家可以探討。


相關破案技術手段隱去,著重說說和嫌疑人的心理對抗及訊問過程吧。


首先交代一下故事背景。


案件涉及到兩個家庭,四個成年人,都是40多歲年紀

。他們每一個在外面都有人,而且互相之間也知道,都是在不破壞家庭的基礎上「交往」。不幸福的家庭不好說是不是犯罪的原因,但一定是犯罪的先兆。


A是故事的主人公,也就是嫌疑人,43歲,模具廠工人,17歲的時候因為搶劫罪在少管所勞教3年。

出來之後很快結了婚,也有了孩子,但每天不務正業,吃喝嫖賭抽一應俱全。夫妻兩人在外面都有了人,誰也不管誰,只要互相留著面子別領到家裡就行。


故事發生的前一年冬天,A通過微信搜索附近的人認識了風韻猶存的B,倆人當天晚上見了面,A就把B拉到小賓館裡面去了。

從此倆人三天一小聚,五天一大聚,半年就開房60多次,有的時候在A車上也能對付,趕上A值班時,倆人甚至會跑到廠子裡面的值班室幽會。

B的老公也心知肚明,但自己在外面也有著一個,所以一切就心照不宣。

B中午在家神神秘秘接了一個電話,隨後和老公說自己單位有個聚餐,就穿著黑絲短裙出來了,她老公當然明白這是什麼意思。

下午13時離開了家,之後就音訊全無,打電話關機,微信不回。她老公在家等了十多天,才反應過來這是出事了,趕緊來報了警。


我們通過調取通話記錄,發現B中午接了A的電話,後於當天晚上手機就徹底失聯。

而且B曾經多次發簡訊給A,內容包括「你挺狠啊,竟然拉黑我」,「你不是和你媳婦不同房了嗎」「想分手可以,先拿8000元錢來」等等消息,A的嫌疑度上升。

經過調取監控錄像,發現B從13時離開家門之後,約半小時走到了A所在的工廠附近,然後十多天里就再也沒有任何進出的錄像,嫌疑人A的車於第二天早上離開。但錄像里沒有搬運屍體的過程,屍體應該在廠區裡面。


經過對廠區工人的走訪,案發當天只有A一個人值班,廠區內很空曠,


可藏屍地點很多,存在作案條件,而搜查屍體需要一定時間。

這種案件不能拖延太久,以免生變。我們一方面將人帶回開始審訊,另一方面開始組織人對廠區開始全面搜索。

我和一個刑警總隊的老同志兩個人一起對他進行訊問。

我還沒進屋時,說實話,已經幹了幾年命案工作的我心裡仍有些發毛。

嫌疑人的心理素質異常的好,根據視頻資料,在案發後第二天,他竟然還和朋友一起開車去了郊區釣魚,朋友問他為什麼左手小拇指的指甲掉了,他還笑著說是被廠區裡面的釘子掛掉了,很明顯這指甲是在面對面使用暴力時,被受害人右手擦掉的。整個過程沒有讓他身邊釣魚的哥們發現一絲不正常的痕迹。

能夠對和自己處了半年朋友的女人下手,第二天還能談笑風生,該釣魚釣魚,完全不害怕屍體被人發現,也沒有絲毫負罪感。這是怎樣一個人啊。


進屋之後,我仔細觀察了一下這個傢伙。

他的眼皮較寬,下巴很長,鷹鉤鼻,雖然嬉皮笑臉,卻掩蓋不了他冷漠的目光。


這是一個龍布羅梭筆下的,典型的天生犯罪人形象,喜愛狂歡,刺激,非常自私,情感淡漠。


而根據我們對他同事的走訪,該人好吃懶做,一天三包煙,每天琢磨找誰出去風流快活,從來沒有朋友。

刑總的老同志點起一根煙,開始了老練的訊問。

「知道為什麼找你嗎?「

「不知道啊警察叔叔,我犯什麼事了?」誕著臉笑,上身後仰,腿前伸。放鬆的心態。(嫌疑人在訊問中經常會將更多精力放在自己的語言上,所以他的身體語言往往比平時更加真實,更能說明他的內心)


「呵呵,你挺淡定啊,你閨女多大了?「


「我都記不住了,都是我媳婦管著」(微微搖頭,眯眼,表輕蔑)

「你媳婦和關係怎麼樣?「

「就那樣唄,反正我基本不回家,倆人對付著過。」

「你爸媽呢,對你還成吧?「

「我爸媽從來不管我,平時也不怎麼走動。」


面對偵查員試圖發起的心裡攻擊,他直接擺出一副」我家裡人和我關係不好,別想感動我。「的態度,將老民警還沒說出來的感動教育給堵回去了。

老偵查員只能使出下一招。


「別來這一套啊,我告訴你,你這樣人我見多了,知道嗎,我抓過多少大流氓,你算什麼呀,昂,你是不是以為你不說就能抗下來呢,我告訴你,你說不說,最後都能定你,別特么裝孫子!」

「卧槽,既然我說不說都能定我,那就您來說吧,我聽著,來,您說說吧!」

老民警急了


「你媽逼的,你小逼裝他媽什麼裝在這,這是公安局知道嗎……「

「說話別帶著爸媽昂,你跟誰他媽他媽的呢,有證據判我,沒證據就特么滾蛋!」(上半身前傾,腿收回,脖子伸直,攻擊態勢。)

訊問陷入了僵局。


之後的一個小時,他極盡東拉西扯之能事,只要不是和案件有關的,他就和你天南海北的侃,笑嘻嘻的給你講天文地理。只要和案件沾邊,他不是不說話,就是胡編亂造。

冷眼觀察了半天,我覺得老民警的失敗在於教條的使用了訊問技術。對於一個眼裡沒家庭,沒父母的自私自利的人,一定要選擇其他切入點來進入他的內心,我決定先從他最喜歡的性來著手,而且,了解一個人,性,往往是最簡單,也最直接的手段。

我站起來,拿起了一根煙在他旁邊溜達,眼睛看著他


「聽同事說你挺喜歡打炮啊」


「對啊,個人愛好,愛好。「他眉飛色舞起來。

「都和誰打啊?」


「微信上約得多,因為不花錢啊,如果實在找不到就到我們家對面那個小區,那裡面有一家裡面有幾個。25以下的300,25以上的150,物美價廉啊!有一次我花了800元包了一個小妹妹……「


我用手制止了他,「你對她們什麼感覺?」


「就是玩唄,十多年了,咱也沒斷過這個,真的,你別不信,咱哥們別的不聊,這方面還是有一套」


「幾天來一回啊?「

「三四天吧,現在不比以前了,以前年輕的時候一天三四回都沒問題。警官你那煙能給我來一根嗎,也別點了,就直接把你那半根給我得了」


我把煙遞給他,「沒有人能一輩子年輕吧,你年輕的時候每天抽煙喝酒打麻將打炮,這每個爺們都理解,可這歲數了,身體不比以前了吧,你覺得這種日子能一直延續下去嗎?隨便找一女的,忙活半天,然後對著天花板,抽上一根,心裡想著,我他媽來這幹嘛來了,你不空虛嗎?」

他微微揚起了頭,眼睛一眯有點深沉,頭一次沒和我抬杠,深深抽了一口煙。


我順勢往下說「日子就這麼一天天過去,你也四十多歲人了,每天就這麼一閉一睜的,你覺得這樣的日子成天跟做夢似的能一直過下去嗎?「


他不易察覺的微微點頭,看我正盯著他,又裝出一副無所謂的樣子」過一天算一天唄」

「你覺得過一天算一天,你別以為時間過得這麼快,你明天一睜眼睛噩夢就醒了,我告訴你。人這一輩子很短,等你有那一天的時候,就你這樣,誰能把你掛在牆上惦記你?你這一輩子留下什麼了?「

他低下頭,沒說話。雙腿回收,雙手握在一起,似乎有悔意。


「我告訴你,我們之所以敢今天把你帶過來,你就別想再出去,好好想想吧。你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配合我們,把事情說清楚,爭取一個表現,我可告訴你,你的時間不多了。「


我在你的時間不多了這句話上加了重音,他應該很清楚,我指的不光是訊問的時間,因為聽到這時,他明顯身子一晃,上半身軟了一下。


這種時候,不能再追加力度,容易把話說死,所以我輕輕出去,帶上了門。


這時候已經是凌晨三四點,尋找屍體的那一幫哥們還沒回信,我們心裡都很著急。

我走進了監控室,從屏幕上看著他的臉。


他眼睛發木,雙手不停在搓,有時候會看看老民警的臉,欲言又止。

我回到屋子裡,他憋了一會終於承認自己殺了人,動機是B每天纏著他離婚,還管他要錢,他不勝其煩,就把B約到廠區內,將其活活掐死扔到了污水處理池。


就這樣,屍體被找到,命案被做成了鐵案。

我們去B老公的家裡,準備取血,做DNA比對。


B的老公很不安,我一開始以為,這是內疚和後悔。


結果他一張嘴,就是問我們什麼時間能開死亡證明,因為他準備把死者存摺里的錢取出來。


他自己在那嘮嘮叨叨自己說了半天,關於B的屍體情況,還有案情,他隻字未提。


原來,就連我們辦案的民警,都比B的老公更加關心B。


我看著B老公小心翼翼的,討好的臉,覺得一陣噁心。


我同事冷冰冰的回了一句:「死亡證明我們準備聯繫她父母,到時候你們自己協商吧「

他立刻不知所措,臉色像是一條死魚。


掛人:反對

@痕迹檢驗師九滴水

這是我們技術室的樣子

我們這裡的都是自稱技術員,很低調,有的老哥幹了十幾年,敢不敢像九滴水這樣滿嘴胡說的。
不是我嫌棄,公安部發的九不準是什麼,你敢不敢說九不準管不著你?


實在忍不住了,上知乎那麼久首次掛人:

@痕迹檢驗師九滴水

水爺在本問題下的回答,請注意我的標紅——

我的質疑,任我艾特多少次,水爺一個都沒有回復我——

1.他讀的刑偵,乾的刑技。

雖然我ccpc有著全中國最好的刑事技術專業,我刑偵專業的平台課一樣要學手足工槍特、文檢、刑攝、法化、法醫,算是通識課,但你要叫我干刑事技術,那還是別去誤導偵查的弟兄了吧…………所謂術業有專攻,這麼多年來,讀技術干偵查的見了不少,讀偵查卻干技術的,真沒見幾個,更遑論乾的好的。

2.命案的辦案人數——

你所在區縣警力是多缺乏啊?一個命案啊,局裡一哥都來了,還只有四個人去排查,而且摸底排隊還不帶屬地派出所玩?可能嗎?別說社情民情了,你連排查對象家怎麼走,幾時在家,沒有管片民警在,你可能都要懵逼半天。

四個人負責命案的線索查證和收集?呵呵噠,大點的案子,光負責收發、匯總每天排查的線索的專案內勤都不止一個了。

這廂說負責線索查證,這廂案子還沒破就又回去值班,然後,又遇到個殺人拋屍,拋屍啊喂,沒有專案組,還是四個人…………

之前的案子呢,還沒破啊喂,你就離開了去值班,發了新案又上新案…………

我所一個農村所,遇到一個沒打死人的三十幾個人的聚眾鬥毆也抽了全所一半的警力(10個人)出來團隊作戰啊,你這還是命案啊喂。你們區縣刑大再缺人,市局刑支總有人吧?短期內兩起命案,支隊還不介入?按我大內鬥省的操行,這種狀況,刑總都要來人指導和督辦了,公安部規定的辦理命案「一長四必」工作機制你聽過吧?

3.外地出差一段,更是不忍細讀:

外省啊喂,之前局長都來了,無比重視,現在倒縮回去了。這種外省出差還是命案,起碼大隊長一級帶隊去吧,甚至副支隊長、副局長都要去了?去個探長,你是欺負外地級別低嗎?

先查出個所以然來才能讓當地介入?

你都出差外地了,你還沒查出個面上的所以然來?你也太扯了吧,貴地的情報導偵理念就這麼弱?

害怕大規模的搜捕會打草驚蛇,你是要搜山的節奏嗎?現在有多少案子抓人還要大規模的搜捕?又不是逃到大山裡去了,逃到大山裡去了,我怕你第一時間想到的只會是調集大批量警力圍捕。

命案啊,配偵部門居然都不介入,還需要你考慮可能會大規模的搜捕?不光貴局情報導偵太差,連帶的當地的情報導偵水平都被你拖下水了。

你們什麼樣炸天的探組,在本地可以甩開屬地派出所也就算了,在人地生疏的外地還能甩開當地警方?公安部的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中偵查協作的規定被你吃了?

很多相對封閉的村寨別說外地人了,外村的本地人就去溜一圈就能穿幫的,你不請求當地協作,你是會隱身嗎?

你找到嫌疑人了,最簡單的要要做個筆錄,對方質疑你是假警察不跟你走,沒當地警察協作,你找誰說理去?

就算跟你走,你還是得借當地的辦案場所做訊問吧?不事先知會一下當地,不覺得突兀嗎?你又不是直接開了刑拘證過去的,開了刑拘證過去還更是要請求協作了好吧。

還為了不引起懷疑,經常換住處。

你是在辦命案,還是在辦涉黑案件?

你自己也說了這地方很大,比你當地還大。莫非此地就你住的一家賓館,天天被嫌疑人的關係人盯梢?還是你們打著橫幅「xx地刑警來此抓捕xx,閑人退散」?說暴露就暴露了?畫風好清奇啊…………


水爺,我相信你是警察,但我絕對有理由懷疑你在編故事。因為,我在市局重案隊待過,我在視偵部門和情報部門,甚至打黑條線都待過。參與偵辦的命案也不算少了,至少兩位數了。我會不知道中間的套路?對了,我市是大內鬥省命案最多的城市,大內鬥省每年命案能不能全破就看我市了,所以,命案偵辦的過程,我經歷得多了…………


但是,在這個回答里,你明顯的在演繹,而且演繹的過頭了…………最後的那一句文青范無比的畫龍點睛之筆,我更是……好吧,我不懂欣賞……

你或許是一個很好的推理文章的作家和刑事技術員,但在命案的外勤偵查上,你應該不是一個很好的司機,硬傷太多。包括你之前的農村小店老人被殺的回答,我一樣有質疑。


有人分析,你是為了吸贊吸粉推你的小說,我寧願他分析的不是真的。

不過,知乎上老司機太多,不懂的、沒經歷過的,還是不要過多的強插…………

你自己也說了,你是CCPC專業證書班的干訓生,那我更是要說說你了,畢竟知乎老司機太多…………

(然並卵,最終還是被人家拉黑了,2333)

不瀉藥了,不想編故事忽悠,容我拉開傷口,直面模糊的血肉!


真實的破案過程是很跌宕起伏,又很心酸、疲憊的。

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和預見的是,隨著偵查技術特別是信息化偵查手段的發展,既往的古典式的拉個偵查專班,在專案組裡你一言我一語的各種演繹推理,各種類比分析,任你說的口乾舌燥,任你和同事觀點彼此鼓角爭鳴。。。。在你們還在沒有掐出個大小王的時候,配偵部門已經把嫌疑人的身份都給你做出來了,然後剩下你們幾個大眼瞪小眼的。。。。。。。所以,我在CCPC四年苦學的功夫已經被廢了一大半。。。。。


當然了,就算你分析的頭頭是道,全中!都是然並卵的,真正的偵查工作不是看柯南,不可能人一到案馬上就跟你一見如故般,非要把自己為什麼要干這事、怎麼乾的這事全都竹筒倒豆子般的全都跟你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去講清楚。


辦案,抓了人只是萬里長征中邁出的第一步,而已!抓到人又如何,你夠證據報捕嗎,你夠證據起訴嗎?你的證據鏈閉合了嗎?你的羈押期限足夠支撐你充分取證嗎。。。。。。。


說辦案簡單的,那是你沒遇到蛋疼的「幽靈抗辯」。這媽蛋東西一出,渾身蛋疼,不要說你公安承辦人頭大,檢察院的偵監和公訴部門一樣頭大,特別是有點證據,但證據鏈集的指向性和連接點又不那麼明朗的情況下!


目前為止,我和「幽靈抗辯」PK過多次,勝率一直不高。。。。。。這種痛,偵審一體化的盆友們肯定是想起來就憂桑不已。。。。。。。


瞬間,我感覺我在CCPC四年的功夫已經全廢,讓我再哭一會去!


狄公右手輕撫鬍鬚,左手靠背,表情肅穆,說「此事必有蹊蹺」
旋即轉身問站在自己身後的元芳:「元芳,你怎麼看?」
元芳道:「大人,俺也不知道啊。」

主角站在舞台中央,面對一籌莫展的平凡之輩。一拍腦門,此案如此如此。眾人拍案而起,案件告破。像這樣的作品很多。比如《包公》類電視劇,如上的《狄仁傑》類電視劇,福爾摩斯系列等等。
其實在現實偵查辦案卻沒有這樣簡單。破案子不是腦筋急轉彎,而是解數學題。而且是高數題。需要一步步的來。而且必須做到思路清晰,邏輯縝密。

其實很多人認為偵破案件很有意思,一環扣一環。其實真實中從一環扣到另一環上需要有幾十種甚至上百種的嘗試才會成功。很多人看到的只是成功的那一個。就像成功學和心靈雞湯一樣。看似很簡單的事情其實很難很難。
我僅從公安機關偵辦案件方面敘述一下案件偵辦流程。一起案件從案發到宣判。一般要經過公安機關案件偵辦,在達到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公安機關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檢察院審查完畢符合條件的則向法院提起公訴。
我想題主感興趣的主要是公安機關偵辦案件的過程。
我們來假設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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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繁華街道有數個賣金銀首飾的店鋪。其中有一家最大,裝修最為豪華。因此在繁華的街道上也尤為顯眼。
好了,目標出現了。
時值盛夏,又是中午。因為高溫,道路上只是散落著為數不多的幾個人。金店裡顧客也只有四五個。閑下來的店員三五成群的聊著天。
一輛載有兩個人的摩托車突然地停在了金店門口。下來的兩個人戴頭盔衝進了金店。其中一人一進來就朝天上打了一槍。大聲喊道「搶劫,誰也別動。」然後拿槍對屋裡的人挨個指了一遍。另一人則拿起鎚子瞬間敲碎櫃檯的玻璃。瘋狂地往隨身攜帶的口袋裡裝著金鏈子。
整個過程持續了只有兩分鐘。兩個人衝出金店開著摩托車跑的無影無蹤。
好了案件發生了。有人報警了,警察立案了。因為鬧市區持槍搶劫金店。涉案金額大,性質十分惡劣。某某、某某領導特別重視。
警察就要開始辦案了。
確定案件事實。
查看金店內外錄像。確定兩人作案。騎藍色某牌摩托車。兩人全身均穿著迷彩服。
詢問店員得知作案人員其中一人口音為東北口音。
因此目前就確定三個偵查方向。
一、尋找嫌疑人逃跑路線。根據現場目擊證人提供的嫌疑人逃跑方向,推測他可能的逃跑路線。調取沿途監控錄像,這不僅包括道路的,也包括個人的企業的。總之出現的都要調。根據嫌疑人乘坐的交通工具的最快和最慢時速判斷他到達各點位的時間。一點點的看。數據量絕對在T級以上。好吧。沒有發現。
二、走訪周邊所有區域賣迷彩服的商場和個人。對最近同時買走兩件迷彩服操東北口音的人進行排查。好吧。沒有情況。
三,對周邊所有區域東北人進行排查走訪,對最近突然離開的,行為異常的進行逐一排查。好吧。也沒有情況。
現在三個方向沒有結果。
開始尋找其他突破口。嫌疑人進店後直奔金鏈子區域。說明什麼?
說明嫌疑人提前踩過點。
好吧。暫且調取近一周的金店監控視頻。還是店內的和店外的。排查可疑的人。也就是在店裡店外東看西看的人。好吧。沒有情況!
案件偵辦第四天。經過區域民警地毯式搜索。發現被遺棄的作案工具。在橋下。被燒了!剩下的只有摩托車的金屬框架。
看來指紋、遺留物什麼的沒戲了。
嫌疑人搶走金鏈子後要銷贓。
開始排查所有黃金交易的商家。
詢問有沒有大量賣金首飾的。
詢問著詢問著。一個商家的話引起了偵查員的注意。
「最近有人跟我詢問過怎麼溶金,東北口音。還互留了電話。說有需要打電話。「
好了。突破口找到了。差的就是證據了。通過一些不為人知的技術手段。確定就是嫌疑人。
那就直接抓。
抓完一搜查家裡。發現了被搶的金條。證據充分。嫌疑人也供認不諱。媳婦知情。包庇罪。也被抓。整個案件也就偵破了。剩下的也就是審查起訴、公訴和審判了。
這就是破案。就像走迷宮。一條路走過去。發現沒路了。退回來。走另一條。如此反覆。直到發現通的那一條。
審訊過後我們來還原一下整個案件的經過。
兩人都為東北人。一天兩人一塊喝酒抱怨生活的艱辛,其中一人試探性的問了一句,不行咱搶回金店去。事情一拍即合。兩人就開始準備作案工具。摩托車是閑置很久的。迷彩服、白手套、鞋都是是在網上買的。兩人並沒有靠近金店踩點。只是在周圍看了一下環境。金店內的情況。他們讓一個女性進去看的。
兩人事先選好了逃跑路線。並且模擬了很多遍。他們選擇的是一條鄉間小路。沒有任何監控攝像頭。
案發當天兩人開車拉著摩托車到一橋下。換好衣服。騎摩托到金店搶劫。搶完後離開回到橋下。燒毀所有東西。開車離開。
他們並沒有急於脫手贓物,想著等過過風頭。但卻又按耐不住興奮。跟一個很小的金店老闆詢問了怎麼溶金。就這樣。留下了蛛絲馬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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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知友要我講一些高智商的罪犯,實在是工作年限少,沒有特別好的例子。我就借花獻佛。說一下建國以來震驚全國的幾個罪犯吧。
有「中國第一悍匪」之稱的張君
公安部A級通緝犯周克華
「殺人狂魔」楊新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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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楊新海吧。
楊新海很難稱得上是高智商罪犯,但他多次入獄,算得上經驗豐富,反偵查意識很強。他先後橫跨皖豫魯冀四省,殺死67人,傷10人,強姦23人。
他在平時會穿比自己腳大幾號的鞋,鞋裡墊好幾雙鞋墊。在作案時會在鞋上套一雙襪子。這樣他就不會在案發現場留有清晰的腳印。即使有,根據腳印推斷的身高、體型對警察也是一種誤導。
在選擇作案時間和地點時。楊新海選擇的是午夜的農村。他在農村長大,對農村的環境很了解,半夜村裡人都睡了,且農村沒有防盜門、防盜窗和監控。半夜進,半夜出,沒人會注意。
他在院落選擇時,也極講究,有狗和鵝的不進,因為它們看家護院,易被發現。屋門為單扇(因為不好撬)的不進。
在進入房間後,首先割斷電燈開關繩,然後用鎚子直接猛擊受害人頭部,一擊致命。農村大人和小孩一般睡在一起,並排躺著,短時間內可以全部殺死而不會有人呼救。
楊新海在殺死被害人之後,會對婦女和小孩(包括男童)的屍體進行性侵。但他每次都會把精液射在一塊布上帶走,而不射在受害人體內。
在作案時,楊新海流竄作案,警察在偵辦農村殺全家人案件時,偵查方向一般會放在仇殺、情殺等方面。很難將發生在不同區域的殺人案件聯繫起來。且楊新海在每次做完案後都會把原來作案工具扔掉,重新購買。這些都給警察串併案件帶來難度。直到公安部進一步研判才將案件進行串並偵查,案件有了突破性進展,得以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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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克華可以算得上高智商罪犯了。周克華的作案目標主要是在銀行剛取完錢的人。周克華一般不會進銀行內部觀察踩點。而是在銀行外隔著玻璃觀察,待受害人走出銀行,周克華迅速跟上,用槍直接打擊受害人頭部,一槍斃命,拿錢走人,乾淨利落。
周克華是一個十足的偽裝高手,一般作案前用帽子嚴密包裹自己的臉。連走路的姿勢也要偽裝,外八字,誇張的幅度,左右搖晃肩膀。作案後迅速換裝,戴眼鏡。走路也變的極正常。完全變了一個人。警察很難把這兩個人聯繫在一起。
同時作案後他則採取聲東擊西的手法。家在西邊卻往東走,給警察破案造成很大誤區。
為不留下很多痕迹,周克華從不住賓館,而是選擇住在深山墓區里,那裡人跡罕至,很難被人發現。但最後周克華被發現卻就是因為被發現的帳篷。警察通過周邊新鮮排泄物DNA比對最終確定周克華為嫌犯。
人最難改變的是自己因身體缺陷而導致的人一些小動作。周克華便是,公安部專家對比幾個搶劫現場視頻,發現嫌犯均在行走時,右腳比左腳快走時少0.02秒,右腿似乎受過傷,在往前走時會往回勾一下,再往前邁步。
同時發現嫌犯下樓梯時,均左腳先邁下樓梯,一般走十步左右就會回頭看。尤其是到拐角,樓梯、車站、上車時則必回頭。這些給警察串併案提供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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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邊我要講的這一個才是真正的高智商罪犯。就是有「中國第一悍匪」之稱的張君。橫跨八省。作案十餘起,殺死殺傷50多人。
張君被抓時就說:「我是中國最高素質的罪犯。」
張君的高明在於他自身和他身後組織嚴密、犯罪經驗豐富的團伙。張君給這個團伙起了個名字叫「革命重建委員會」。
張君在吸收團伙成員時只收兩類人,一類是親戚,另一類是和自己一塊長大的好友。他們彼此感情很深,配合默契,很少出紕漏。張君對團伙成員要求必須有殺人案底,如果沒殺過,就要他當面殺一個,這樣他們就是一條船上的人。防止叛徒出現。
張君對團伙成員要求極其嚴格。其中一個跟了他很多年的同夥陳世清。這也是殺過很多人的重犯。在一次踩點回來的路上,他的車出了點問題。張君說:「我不能要你了。」
陳世清當場嚇的跪下,因為他知道,不要他就要滅他口。隨即脫下鞋,當場砍了自己的小拇指。張君最後允許他留下。
張君本人智商、情商均高於常人。張君有八個情婦,一點不亞於韋小寶。張君曾經說過「女人是最可靠的。」女人容易被愛情沖昏頭腦。張君的八個情婦都參與了他的犯罪活動,最後死人被判死刑。
在上學時,老師曾說過。張君曾通過各種途徑購買公安局內部教材進行研讀。不僅自己讀還要同夥也讀。
張君在踩點時,往往耗時半年。對周邊建築、地形、道路、和警力了如指掌。對要搶的金店清楚掌握各櫃檯擺了什麼。甚至還模擬做了一個櫃檯,聯繫整個搶劫過程。他要求必須把作案時間限制在三分鐘之內。
張君作案後並不急於離開,而是安穩的在家看電視,看報紙。掌握警察辦案進展。再適時計劃。
張君在重慶被抓,抓他的人是時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文強。
張君對文強說過一句話:「你有一天也會和我一樣,只要你擋不住誘惑,你也會走上我這條路。」
沒想到一語成讖。

以上三人最大惡極。均被判死刑,執行槍決。


2015.5.17 更新

已從公安離職。公務員、公安和政府類問題不必再@我或者給我發送私信。評論已關閉。

本想再多說點,不過評論戾氣太重,在公安的日子裡也沒有太多愉快的回憶,所以應該不會再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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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7 回答本問題:

我不知道諸位眼中警察的辦案過程是什麼樣的,是不是就是抓一個人,然後審訊一下,借著扔進監獄就完事了?——實際辦案的過程工作量是這個的許多倍。

我主要做侵財類的案件做得比較多,扒竊、入室盜竊、搶劫、搶奪、砸車窗、網路詐騙我都經手過。而重案的類型又有太多種,強姦、縱火、故意傷害、謀殺等等,每種類型都有很大區別,說實話,我只對強姦案有比較多的接觸,其他類型也接觸較少,沒有太多的經驗可以分享。所以這裡我主要談侵財類案件。

我一般把辦案的流程分為三步:
一、前期偵查——最難。
二、審訊突破——壓力最大。
三、材料整理與補充偵查——最累,工作量最大。

一、偵查、抓捕與審訊

實際上前期的偵查階段是最難的,你需要挖掘線索、摸排線索,你需要線人需要時間需要警力的資源支持,甚至很多時候你需要動用自己的金錢去挖掘線索——我們抓獲嫌疑人後給線人的情報費是1k,大部分時候,是中隊長自己出錢。除此之外,和情報等等其他部門打交道的能力也是必須的。在基層,情報的作用遠大於痕檢。至少我們這邊是這樣的。

而審訊突破的過程我們壓力是最大的,因為所有的審訊,所有的證據你需要在48小時之內初步確定,48小時之內你找不到任何證據,你就要放人。因此很多時候我們在沒有證據的時候,是不敢輕易出動打草驚蛇的。

我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扒手,你如何抓?你如何確定這個人是扒手?

要確定一名扒手的身份只有三種證據:一、有被害人及口供;二、有贓物;三、有嫌疑人口供。現在只有嫌疑人的口供是無法定罪的,法院不會給定罪的。

那麼你如何抓獲扒手的時候能夠保障自己找到被害人,以及能夠保障自己從扒手身上搜出贓物呢?你要知道現在大部分的扒手,都是在扒竊完的半天內就立馬銷贓的。被盜竊的手機,上午在廣州被盜,下午可能就出現在上海了(所以被扒竊和入室盜竊的手機要追回的概率是很小的)。

我們抓扒手的前期偵查方式就是,控制,不斷地控制,放線,等待時機。最後在他出動的時候,直接抓獲。這樣被害人、贓物都有了。

二、材料的整理

而工作量最大的,是的,工作量最大的,是最後那個材料整理、敲定證據的階段。這個階段我相信知乎上的人都不會願意聽,你們想了解的就是有趣的偵查、炫酷的審訊。但是真的,做警察,最基礎,最日常的工作,就是案件材料的整理。

一個留置手續,你需要經過大隊領導、分局領導的審批,一個報告書你需要經過預審員、大隊領導、分局領導三層的審批。每一層的審批,意味著他們需要對這個案件直接負責。

而一個拘留,不僅僅是案卷之中的拘留證,你還要提交幾千字的拘留報告書,裡面需要囊括嫌疑人的信息、案件基本情況、抓獲情況以及相關證據。審批下來後形成拘留通知書、拘留證。逮捕有逮捕報告書、逮捕通知書、逮捕證,起訴要有起訴意見書、提請起訴報告書等等。

一個最簡單的,單人單起的扒竊案件,案卷有100多頁。

而那些五六人的搶劫案件,案件頁數都是多達上千頁甚至幾千頁的。

更不要說那些專案的辦理,頁數都是以萬計算的。

在案卷整理的階段你需要和檢察院、法院打交道,你的材料需要過檢,你總會擔心案件太多,而一不小心時間超期,那就違法了。基本上進入辦案隊,一到三個月內就要報第一起案卷。新民警這個時候就會進入一個很痛苦的過程:什麼都不懂,什麼都要問,如果你遇到好的師傅那是運氣。你要擔心案件偵查材料沒做完導致超期無法逮捕或者起訴,你要擔心嫌疑人被超期羈押,你要時刻擔心被考評你的案件材料違規不合法。這是一個痛苦的過程,每個辦案民警都要經歷的過程。

進刑警隊半年的時候,我手上同時在走6起刑事案件,那種精神壓力是難以形容的,時時刻刻都在擔心案件超期,時時刻刻都在擔心自己違法,每天加班做案卷。做案卷的同時,一旦中隊有了案件線索,有了其他嫌疑人或者在逃犯的線索,我還是要跟著中隊去抓捕,去熬夜審訊。所以時時刻刻都是處在一種身不由己的狀態。

如果你沒有報過卷,是很難體會這種狀態的——你不懂你自己什麼時候會違法違規;你不敢歇息,你必須在任何空閑的時間把手上的事情做完,因為你不知道哪一天又需要去通宵加班做材料和審訊,而一旦抓捕和審訊開始,你手中的其他案卷就沒有時間做了,你就要擔心案件超期。

一個月我們一般需要出動抓捕3~6次,這只是出動抓捕的次數。不包括事先的踩點、預伏和巡邏。而一旦抓到了人,就意味著我們後面至少需要加班兩三天,其中有一天是有很大的可能要通宵的,因為案件的筆錄材料、審批材料、以及押送犯人至留置中心和看守所都需要很多時間。而另外一兩天基本上也要加班到十一二點。

三、簡明辦案流程

  1. 前期偵查
  2. 出動抓捕
  3. 審訊
  4. 我們公安機關隊嫌疑人進行拘留
  5. 做逮捕材料
  6. 7天或者30天內送檢察院批准逮捕,檢察院有一周時間審核
  7. 執行逮捕
  8. 做起訴材料
  9. 兩個月內送檢察院準備起訴
  10. 可能檢察院會退回案卷進行補充偵查,只能退補兩次,一次一個月。如果沒有退補,基本上後面就沒有我們的事情了。

最後我再說一下,

我回答這個問題是為了接下來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國家能不能通過增加警察的數量,並同時提升幹警水平,去解決更多的犯罪問題?》

因為要回答這個問題一定要先回答警察的辦案流程,而這是一個需要很長的字數才能夠簡單說明的東西,所以我先在這裡回答了。


還是匿名吧,因為有同事看了認出了我,希望別被領導讓刪掉,畢竟這個案件還沒有怎麼公布過。
看了各位的回答,我也講一個沒有殺人分屍案偵破過程吧。
話說2015年夏天,在一個在建工地的小河邊,民工小王去大便的時候發現河裡漂著一塊類似鹹肉的東西,小王越看越覺得不對勁,後來仔細查看後好像上面有一片類似陰毛的東西,害怕之下去了派出所反映。派出所的民警一聽說覺得事情重大,到了現場看也不能確定到底是什麼,於是通知了法醫,法醫到場一看立即確定是一塊人體的軀幹部分,而且是女性的軀幹。到了這個地步就驚動了整個分局,分局各個部門開始行動了。
對於這種屍塊來說,最困難的是確定屍源,屍源確定了,這個案件就基本破獲了。但是對於一條交通及其方便的地方這條河裡的屍塊到底哪裡來的誰也說不清。於是確定屍源就是最大的問題,案發區域旁邊是個在建工地,工地上人員流動量大,於是偵查人員首先對整個工地進行大排查,未發現有效線索。排查的同時由打撈隊對發現浮屍的河流進行打撈,結果打撈上來一個皮包和一部手機,然後找到了機主,經過偵查確認機主和案件無關,機主也是之前手機被盜的受害人,被小偷把手機扔了進來,在命案必破的強大壓力下,這起盜竊案順帶也給破了,小偷也和案件無關,只是湊巧把手機扔到了這個地方。法醫認為屍塊已經扔進河裡半年以上了,屍塊是一個成年有生育史的女性。調取周邊半年以上的監控,無有效線索。
這個時候就要從另一個思路入手了,就是確定屍源,先是立足本轄區,把進三年來所有報失蹤女性的統計出來,一個個的分析,已經找到的就不算了,沒有找到的通知父母過來採集DNA進行比對。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大規模的排查,終於屍源成功比對上了,一個失蹤了大半年的女性父母的DNA與女屍匹配。該女性自己外出務工後大半年前失去聯繫,民警立即趕至其家中對其父母兒子和兄弟再次提取DNA仔細比對,確定就是該人。至此最關鍵的一部終於確定,案件取得重大突破。
對該女性在本轄區的軌跡進行分析,找到了其失蹤前的暫住地,但是房東重新裝修過,經過各種技術手段分析,終於確定其暫住地就是案發現場。在排除了情殺等等後,又通過大量不能說的技術手段,終於確定了嫌疑人為其暫住地隔壁的一年輕男子。該男子案發後下落不明,又經過大量的辛苦工作,十幾天奔波千餘里,終於將該男子抓獲,該男子對殺人行為供認不諱,並且帶領民警找到了其他的屍塊,案件順利破獲移交檢察機關。
經過審訊,兩人素不相識,就是住在一個群租房裡,因為一點瑣事吵了起來,男子一怒之下把女子殺了,為了毀滅證據,又分屍拋棄後逃走,該男子還有搶劫前科,而且逃跑時把房間收拾乾淨,女性的東西也都拿走了,房東誤以為逃房租跑了也沒有懷疑。
就是平鋪直敘了一下,沒有多少驚心動魄的過程,中間多少辛苦和奔波熬夜不說了。國家公安機關的技術和科技手段不斷提高,現在想逃避法律責任幾乎不可能了。希望法網恢恢,密而不漏。
為死去的女性致哀,國家終於為她討回公道。


傷害案件口供鑒定
殺人放火愛恨情仇
技術開鎖撒網蹲守
毒品案件一摟一群
電信詐騙技偵網安
盜竊三車串並偵查
培植特情也很重要
特種行業二手典當
緊盯不放總有收穫
抓捕重嫌千萬注意
周密計劃膽大心細
詢問查證學問很大
鬥智較量切莫放鬆
送押體檢更要警惕
手續齊全看管細心
整理案卷最為關鍵
熟讀刑訴多去法制


加班的時候順手答一個
說說前兩天我們局剛偵破的命案,細節模糊掉了,因為案子還沒起訴掉。
受害人是個40歲不到的女人,帶個13歲的女兒,沒固定工作,經常在微信上吊個凱子,吊到了,就一起混些日子,蹭著花錢,沒錢了就找下一個。
嫌疑人是她前任,花了3萬多給這個女的,然後這個女的跟了另外一個黑車司機過日子去了,嫌疑人就心中不忿,一直找這個女的要她還錢。
女的就一直推脫沒錢。直到這個月初,男的帶著刀找到這個女的要錢,女的給現在的男人打了電話,說前任來要錢,打完電話就和來要錢的嫌疑人吵了起來,受害人13歲的女兒也在場。
吵架過程中,嫌疑人持隨身攜帶的尖刀一刀劃開女人胸部皮膚,又一刀扎入胸口中部,女兒見狀逃跑。
嫌疑人繼續行兇後逃離現場。
受害人的男人返回出租屋(案發現場)後,發現女人躺在床邊,胸部中刀,脖子被割開,僅剩一半連接頭和軀幹,還沒斷氣,男的試圖把女的抱在床上,挪動過程中,受害人斷氣,男人遂報警。
因為第一行兇過程被女兒看見,且女兒認識嫌疑人,就很快鎖定了嫌疑人身份。………………
……………………………………………………突然不想繼續說這個案子了,涉及一些隱秘偵查的措施,不說了。反正抓住嫌疑人的時候他正在自殺,血流了一地,結果正巧我們抓的及時,把嫌疑人的命保住了……


————————換個搶劫案————————
還是我們轄區的,某男認識了某超市的營業員,從營業員處得知超市的日流水額有一萬多,就打起了搶劫的主意。遂旁敲側擊地從營業員處得知了超市的營業扎帳時間規律,還了解了超市老闆娘的回家路線
某日,超市老闆夫妻倆扎帳回家途中路過一偏僻巷道時,一男子上前向女老闆假意問路,趁其不備,一把猛搶女老闆挎包,同時一同夥從暗處衝出勒住男老闆脖子,第三個同夥從後方閃出勒住女老闆脖子,第一個搶劫犯抽出匕首,割斷挎包包帶後搶劫得手,三人逃匿。受害人損失16萬。
埋伏在暗,一人上前假意分散注意力,兩人突擊出來協助搶劫,搶劫位置恰好位於兩個監控探頭的死角,搶劫得手後從旁邊一個尚未修好的爛尾樓底逃匿,不走大路,逃避了監控。
案件的突破口是一頂帽子。當時嫌疑人為了遮掩面目,都帶了套頭棉帽,其中一頂,在互相爭搶挎包的過程中,被受害人打落在地上。當時由受害人提取後,交到了辦案人手裡。之後送檢驗鑒定機構進行化驗,從棉帽內檢驗出一份DNA,屬於棉帽佩戴人的脫落DNA,辦案人將該DNA錄入了信息庫。由於沒有其他有利證據,案件擱置了幾個月。
幾個月後,傳來好消息,外轄區抓獲了一名吸毒人員,在審訊中供述,其認識一名毒友,曾於14年10月底的時候突然變得有錢,還無意中透漏了錢是搶來的。於是我們得知這個消息後,迅速部署準備抓獲他供述的這個人。經過半天的蹲守,成功抓獲該人,但拒不交代。
我和刑警隊的領導一合計,用最快速度把這個人的DNA和當初棉帽內檢驗出的DNA進行比對(因為傳喚時間只有24小時),於是我開車趕快跑到市局(在市區開的警燈逆行爽了一把)找到法醫把DNA樣本送檢,之後返回局裡繼續看著審訊工作。同時刑警隊的也派人趕往戒毒所找到那個已經被隔離戒毒的吸毒人員,製作筆錄和辨認材料。最後一直等到夜裡2點,運氣不錯,DNA比中信息出來了,正好就是抓來的這個人,另一邊的材料也取到,證據形成互相印證。果斷派人再次突審。終於趕在24小時即將到期的時候,審核批准刑拘,破案。
之後根據供述成功抓獲了另外兩名嫌疑人,案件成功起訴。


前幾年,我們這邊鄉鎮水庫邊的樹林里發現一具女性裸屍,面部被石頭砸爛,身邊沒有任何衣物和物件,唯一在體內提取到一些精液,那時候正是某位領導提出「命案必破」的口號,所以集中人員,不惜工本的查了下去。通過走訪附近的鄉鎮,沒有發現有女性失蹤,案發時也沒有目擊者,通過指紋識別,也沒有符合的,沒辦法只能兵分兩路,一方面從全市複查女性失蹤人口,另一方面,用最笨的方法,把案發附近所有鄉鎮的男性成年人集中起來,做DNA比對,這可是幾百人的大工程啊,做了一個多月,雖然找不到嫌疑人,但通過遺傳基因的親屬關係對比,已經可以確定嫌疑人就是某一個村的人,精液樣本和這個村很多人都顯示是親屬關係,但這個村的人已經反覆篩查了好多次也沒有發現,只能把偵查方向轉移到從這個村外出工作的本市人員。另外查找失蹤人口的也沒有發現,但突然想起我們這邊比較靠近越南,有不少越南女性偷渡過來從事性工作人員,於是又從這些人開始走訪,終於,在一間髮廊的越南女性透露,很久沒見過自己的一個同鄉,還以為她回越南了。通過詢問這個女人的體貌特徵,基本可以確定死者就是這個女人,然後再查找她平時接觸的人,發現一個在碼頭做搬運工的單身漢有重大嫌疑,與此同時,查找嫌疑人的這邊也發現,這個搬運工人就是這個村子裡的人。於是開始實施抓捕……據當時參與抓捕的朋友說,這個工人天天從事重體力勞動,練得一身神力,五十多歲的人身體像健美先生一樣,當時兩個幹警過去拉他,被他一下甩了出去,最後是五個人才能鉗制住他……不過被抓後也很坦白,這個越南女人一直騙他說可以嫁給他,讓他買了很多東西,結果把積蓄花光了,女人就不理他了,他氣不過,就騙她去水庫玩,趁機殺了她。


過年回來的路上無聊,我爹給我講的他們破的幾個案子,真實的故事,聽完之後真的覺得中國的刑警不容易。

具體地點人名不透露了,單純分享,大家就當故事看吧,涉及敏感的案子就不透露了,只是講幾個真實的小案子。

案件A:
1998年的時候我爸的轄區發生過一起命案,嫌疑人在逃,當時的警力不夠,沒有成功抓捕犯人,這個案子一直被記錄為懸案。
前幾年,具體哪年不說了,有一個舉報電話打到我爸這來,跟他說知道當年命案的殺人犯現在在哪,要求賞金。
我爹一聽,那必須管啊,問他要多少。
對方說,五萬。
然後兩個人經歷了一番很艱難討價還價之後(我爹地一臉滿足地講這個講價成功的過程,給我買衣服都沒這麼認真!!),答應了。對方要求只跟我爸一個人對接,不允許第二個人知道。現在聽起來也是一身冷汗,我一直以為我爸是個坐辦公室喝茶的人,沒想到他經歷過這麼多可怕的事情。那時候我印象里只是我爸去了南方一個很遠的地方出差,萬萬沒想到他那次經歷的事情像警匪片一樣。
他只帶了局裡一個手下,兩個人一起去G市,據他描述,和舉報人對接的地方是在一個很繁華、混亂的農貿市場門口。通過各種暗號,成功和舉報人對接。他說第一眼看舉報人從口音和長相來看,明顯也是北方人,不是G市本地人,一定和嫌疑人來自一個地方,互相知根知底。
舉報人說嫌犯現在住在某某某處,然後給我爸留了個電話。
我爹地和他帶的那個手下去嫌犯住的樓逛了一遍,那是一個居民特別複雜的樓,一共有11層,嫌犯住在10層,那樓的3樓有一個大緩台,有無數個出口,所以很難作為一個抓捕的場所。我爹地覺得有點困難,又找到舉報人,要來一些更詳細的信息。大概得知對面嫌犯185,,190斤,在某夜總會看檯子,手下有二三十個小弟,基本是G市一個混得不錯的大哥了。實力很懸殊,能感覺到。
我爸當時向G市當地公安借人,當地只派了2個人!(說到這我爹特別生氣,才TMD給兩個人!)我爹覺得這事比較複雜,而且他自己也不是刑警不是法醫,沒什麼行動能力,就自己回來了,派了一隊人去G市蹲點。
他跟蹲點的人說:不管蹲沒蹲到,行動之前必須先告訴他。
嫌犯的住所終於被摸清楚了,蹲點很成功,可惜美中不足的事情出現了。
我爹當時講的時候咬牙切齒:隊長那個小子急功近利啊就是,TMD自己覺得自己能抓著,不報告就先行動了。
隊長以查戶口的身份敲開了嫌犯的家門,是嫌犯的老婆開的門,用各種理由搪塞警方,趁這個時候,嫌犯逃跑了!!!!!!!!!!
所以說豬隊友就是豬隊友啊!!!!!
因為這個嫌犯在G市混了很久了,算是黑白通吃,當地就有人聯繫到我爹,問這個人能不能不抓了。
我爹是正義的小天使,怎麼能不抓!不行。
幾個回合之後,對方沒招了,嫌犯自首。
隔了十多年,終於就範了。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不要想著做了壞事你就跑得掉,總有人會制裁你的。


案件B:
這個算是比較近期的案子了,我覺得挺有意思。
有一天有人突然在路邊發現了一具屍體,報案了。經過法醫鑒定,不是自然死亡,是鈍器傷。自然而然地,立案了。
但是這個屍體很蹊蹺,沒有人認識他是誰,也不知道屍體是什麼時候運到這的。警方就很困惑。
刑警就在屍體附近的住戶中逐一詢問,最後終於有人認識出這具男屍了。是某某村的一位鰥夫,就叫他老王吧(化名!)
但是老王一個單身的小老頭,也沒跟誰有什麼衝突啊,為什麼會被殺死呢?
刑警繼續調查,發現村子裡有一個神智不清的半語子(我爹是用的這個詞,大概就是說話說不清楚,沒有正常神智的人),也是一個鰥夫,就叫他老傻頭吧。

他承認人是他殺的了。

但是如果結案,就必須有殺人動機,這個老傻頭偏偏說不明白話,沒法弄口證,讓刑警們很苦惱。刑警就開始每天不間斷地盤問他(心疼刑警叔叔們,在這點個贊),最後摸清了大概的故事:
村裡有一個58歲的老婦女(大BOSS出現了)和一個常年不在家的礦工姘居;因為礦工常年不在家,這位老婦女就和村裡的多位小老頭保持著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其中就包括老王頭和老傻頭。老婦女的唯一目的就是:從這些老頭身上搜刮財產,給自己在外市沒有經濟能力的兒子、兒媳。
心機婊還是老的辣啊。

那為什麼老傻頭和老王頭會發生這麼可怕的故事呢?

狗血的部分來了。
某天老王頭沒事幹,逗逗老傻頭玩,問他,你欠我的20塊錢什麼時候還啊?
老傻頭說不清楚話,支支吾吾地不知道說些什麼。
老王頭說,你要是不還我錢,我就把你跟那個老婦女的事情告訴礦工!
老傻頭支支吾吾地,問老王頭怎麼知道的。
老王頭大概告訴老傻頭,有天老傻頭和老婦女在家,被他看見了!
老傻頭瞬間手足無措,覺得自己要被告發了,很害怕。正好手邊有把斧頭,直接給老王頭敲死了。

而敲死的這個地點,也很有趣,就在礦工——也是老婦女家的牛棚里。

下面的故事,就是警方猜測的了。
因為發現屍體的地方並非老婦女家的牛棚,而是離該村很遠的而且屍體上沒有血跡、老婦女家的牛棚里也乾乾淨淨,兇器被毀,沒有任何線索可循。但是根據老傻頭的口供,故事的確是這樣。所以警方懷疑,是老婦女發現了這一幕,指示神智不全的老傻頭清理作案現場。

因為老傻頭沒有神智,所以這麼縝密的清理犯罪現場的行為,一定是老婦女指使的。

但是,老婦女就是死不承認。

老婦女的口供是,當時自己在睡覺,聽見牛棚里有動靜,就趕去查看,發現老傻頭和已經死亡的老王頭,自己嚇暈了,不知道後續的事情。

顯然這是不可能的,老婦女就是指使了,就是包庇了。
我爹一臉難過的說:最後,我們對這個老婦女,測謊儀都用上了,還是不好使!真厲害啊,唉,真厲害。

但是,警方是不會姑息這種包庇罪犯的人存在的啊!
下面的故事就真的很戲劇性了……

最後警方在老婦女家不斷搜查,發現老婦女家餵豬的飼料槽是紅豆杉做的!紅豆杉啊!
然後老婦女就以盜伐林木罪名被判拘留六個月…
雖然六個月比包庇的罪輕了很多,但是也算是對她的懲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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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累了。閑下來再更。

謹以此向所有奔波在一線辛苦的刑警叔叔、法醫叔叔們致敬!


偵查 鎖定 抓捕 審訊 走程序
以上五條在電視劇中幾乎都只著重描寫了前面幾個,審訊一筆帶過,走程序幾乎無見。
鄙人不是科班出身,半路出家,原本想偵查抓捕一定充滿樂趣。現實給了我個巨大的耳光……
真正辦案是嚴密的邏輯推理和系統而又先進的技術支持以及多部門的默契配合所完成的。
要說大膽推理假設確實需要,但是得找到靠得住的依據支持。不然都算胡亂猜測,還得回到幾條老思路上去。這條不通換一條慢慢推理。
技術支持很重要,科技強警真得落實,以前得費盡氣力才拿的到的證據現在自己的技術部門就能拿到節省了很多時間,也便於快速確定偵查方向。
抓捕,嚴密的布控和果斷的出擊缺一不可,考驗的是身體和心理還有配合,不過有些單位一到這時候就叫特警幫忙也是呵呵了,整得跟人家是你下屬行動隊似的。
吃飯了回頭寫~


謝邀。
我來從警察角度簡單歸納總結一下吧

接報案,四處竄
常熬夜,勤蹲點
先睡覺,後吃飯
有線索,開會見
領導定,大家干
排線索,查人員
有眉目,上手段
耐心等,用心看
要動手,證據全
論抓捕,最簡單
不廢話,先干翻
到單位,攻心戰
寫呈請,搶時間
三審查,就一天 (三審查是指本單位領導,法制辦 上級領導審批)
先採集,後體檢
人入所,吃大餐
熬兩宿,歇半天(說說為什麼是兩宿,出於工作需要,半夜抓人很常見,特別是後半夜,過去看守所半夜不收人,要等到隔天早上才能送進去,即使手續齊備,也不得不再看守一夜,這個狀況現在改善很多,基本可以在24小時內辦結)
最神煩,整案卷
多提審,少抽煙
期限到,證補全
送到檢察院,開始下一案。
最少七天,長或數年
嘔心瀝血,就是破案。


入室盜竊找作案手法相同的並察,偷雞偷鴨偷摩托去鄰縣鄰鎮集市摸底,吸毒販毒耐心蹲,殺人放火不是仇家就是情人,按人際關係展開調查便是。破案的真實過程,無非就是靠人力和時間趕在事情還沒涼的時候稱熱打鐵。沒有破不完的案,也沒有不會犯錯的人。


簡單答一下,畢竟這個問題真認真答起來涉及到太多的工作秘密!就說命案吧,基本就分為兩類,激情殺人和有預謀殺人的。過失致人死亡的我沒算進去了!越是精心策劃的反而漏出的破綻越多!你以一個人的智商和全體公安機關偵查/偵察部門的警察較量,那能贏嗎?更何況警察手中還有真么多的資源!當然,我說的是現在,科技強警的結果。


啊啊啊啊啊,前期找線索蹲點中,剛換哨之前好打瞌睡,在車裡能睡寶貴的三個小時又睡不著覺了,真煩啊。


我看大家說的都是刑事案件,那我來說說行政案件。也就是以前所謂的治安案件吧。本人帝都小民警,活動區域以地鐵站為主,見的打架類案件比較多。事實上治安類打架案件應該也是生活中最常遇到的吧。最後會有如果和人發生打架後應當怎麼應對的建議哦。
假設兩人打架,如果是一方被打,那麼民警在到現場後,發現傷者傷得不重(一般是輕傷以下),就會徵求兩人意見看是否需要私了,也就是道歉賠錢的事。如果不能私了,那麼民警就會行政傳喚打人方(行政傳喚時間為8小時,經延長後會達到24小時。),將雙方帶至派出所內取證。
取證一般就是雙方當事人的筆錄,現場目擊證人的筆錄,如果現場有監控錄像會調取監控錄像,以及民警到現場見到的情況,打人的兇器,等等。被打一方還要去驗傷。也就是去法醫中心鑒定自己的受傷程度。當然這出於自願,一般情況下也不會向當事人收取費用。法醫會根據傷者傷情出具《鑒定意見書》(達到最低標準輕微傷就會出具,如果達不到輕微傷,就會出具一個「不構成輕微傷」的證明,這項證據也就不復存在),辦案民警會把《意見書》附到案卷中,以此作為最後裁決的考量之一。
案件引用的法條也需要說一下。派出所民警傳喚嫌疑人時,會根據自己的判斷來說出傳喚的依據。比如民警當時按毆打他人傳喚的打人者,但經調查取證後發現打鬥的行為不明顯,或者未給對方造成明顯傷害,但他的行為在公共場所造成了秩序混亂,那麼最後可能會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來處罰,如果是在企業或者單位內部,可能會按照「擾亂單位秩序」來處罰。以此類推,也可能會以「尋釁滋事」,「故意傷害」來處罰嫌疑人。這當然還要看雙方的動手行為以及給對方造成的傷害程度。
治安處罰的處罰結果一般是三種:行政警告,行政罰款,和行政拘留。顧名思義拘留是最重的,一般在十五天之內。
給大家的意見:
我認為朋友們在和別人發生衝突後,在沒有受到極大傷害或者沒給對方造成極大傷害的情況下,還是應該第一時間和對方握手言和。畢竟動手打人是違法行為,如果得不到對方的諒解,那麼估計你們雙方都要到派出所走一趟了。這個時候如果你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那麼還是有機會與對方私下解決的。趕快向處理糾紛的民警去協調,千萬不要像我以前處理的某些人一樣,自己都岌岌可危了還blabla地挺有理,必須要過足嘴癮。其實無非就是誰賠錢,賠多少錢的問題。如果你運氣好,對方也沒受太大傷,可能一兩句道歉也能解決問題。畢竟本著和諧社會原則嘛,一旦按照法律程序辦理,肯定有一方要付出沉重代價的。本身打架就是一時衝動,那麼為一時的意氣背上一個違法犯罪的前科真的很不值當。關鍵是被打一方也有心理需求,而這種需求不一定就是必須要打人方受到法律的處罰。畢竟打人者被法辦,被打者再想要賠償的話就只能去法院起訴了。如果想當場要錢,就必須雙方私了,出具私了申請和協議。民警可以給提供場所和建議。
Ps:以上內容和建議只適合於一般的治安案件哦。如果打架中有一方受了嚴重傷害,還是應當走法律程序。


你們腦海里的破案,其實只是抓人,以為人抓到了,案子就破了——
其實就【破案】角度說是這樣沒錯,但是辦案的話,還差了一些東西,各種材料要做起來,我手上最新鮮的一個盜竊案子單人單案我稱了下材料有20斤——檢察院覺得還要補充
然並卵
這個人最後還是因為證據不足放掉了——因為我們沒本事把萬把塊錢的高清攝像頭裝在每個地方
這是一個我明知他是壞人但是我沒辦法把他怎麼樣的時代——
什麼鬼!


電視劇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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