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轉賬 7500 萬元遭中行拒絕」銀行以「領導不在」為由拒絕轉賬,如果銀行領導不批,這個錢就沒辦法轉?

領導不批,轉賬就沒法轉?那麼「領導」指的是一個人還是幾個人?為什麼需要批示?銀行有「
存款自願,取款自由」的原則嗎?順便原網頁
市民轉賬7500萬元遭中行拒絕 怒拔櫃檯電源


2013年7月17日夜23:22分最後更新。
導讀:由於文章過長
想清晰了解題主問題的,請看@meta的回答
對技術層面感興趣的請看 部分一 的前面部分
想讀的輕鬆的請看 部分一 的後半部分
對數據分析感興趣的請看 部分二
直接想看定性結論的請看 部分三
想簡單了解咋破的請看 部分四
想看作者犯二的 請看後記

本人剛好是某中小型銀行負責全行頭寸管理的人民幣交易員之一。大額走款授權是每日工作職責。以前做過兩年櫃員,所以還算些許了解。
meta童鞋已經說明的很清楚了,我再補充兩句司庫的基礎知識,說完大家就可以站在懂行的人的角度看這個新聞了,我會先用專業的術語講講,再說些大白話,爭取陽春白雪、下里巴人:
本答案分為四個部分:1.基礎知識分享 2.數據分析過程 3.結論 4.如果你遇到這種情況怎麼破!!!!
一、基礎知識分享
首先,頭寸(可以理解為銀行在央行處活期存款的餘額)管理屬於流動性管理的一部分,又稱司庫,一般司庫職能歸置在計財部、資負部或者金融市場部(資金部)。司庫的職責就是保證每日日終頭寸餘額在法定準備金率(目前是存款的18%)及超額備付金率(人行要求一般是2%,節假日會有提高。各行資負部一般會有更高的行內指標,如日常3%,月末更高,季末更更高,年末更更更高,汗~)之上。
通俗的說銀行剩下的錢每天都要在存款的21%(18%+3%)以上(向上浮動),你有1w億存款,每天就要剩下2100億。
那司庫怎麼才能保證這個數字在安全線上呢?這就要了解什麼會影響頭寸變化,我胡亂大致分為兩種,客戶的和銀行自己的:
1.客戶的:就像新聞里說的這種走款會讓頭寸變少;或者是別的行轉進來的存款會讓頭寸變多。比如放貸款(受託支付),票據的托收、解付,甚至小到atm機取現存現等等。
2.銀行自己的:銀行用自有資金配置的各種資產的起息和到期。資產類別有債券、同業存款、理財、信託收益權blablabla,業務模式有買賣、質押、買斷、遠期blablabla。
那麼好啦,每天作為一名身負司庫職能的頭寸管理員,需要做的就是把各個介面的大額預報進行匯總,盤算出今日日中的頭寸餘額,然後利用銀行間市場的資金交易進行平補,就是錢多了就借出去,錢少了就借進來,對象是銀行、基金、券商、資管、信託之類的金融同業。這就需要各分行、各業務台把自己的日終扎差提早一點預計出來,那些小的,比如ATM機啦,小額出入款啦,就不管他了,因為浮動範圍(相對)較小,這也是為什麼要留一部分超額備付,為的就是這些小傢伙。超額備付可以遠遠覆蓋這些小額的變動。

ok,總行司庫的事兒我們已經搞清楚了,我們來看看分行的情況。
分行其實是有自己有自己的頭寸賬戶的,也就是當地人行開立獨立賬戶,然後進出款都從當地的人行走。然後人行銀監只會考核總行賬戶里有足夠的法定準備金,所以各地分行只要保證自己賬戶里的餘額是正的就行。所以這也需要對每天的頭寸變化有個估計,什麼來存款啊、走貸款啊、存錢取錢什麼的,錢不夠用了就讓總行往分行調撥,錢多了就調撥給總行,或者有一些大型銀行在分行級別也設有交易室,可以自己在銀行間市場操作,但是只能拆借(就是不帶質押物的信用性質的借錢),因為分行沒有債券庫,也就是沒有抵押物。

ok,分行頭寸的事兒我們也搞清楚了,我們再來看看支行的操作層面。
作為一名櫃員,在接到企業的回款需求時(一般是支票),經過驗章、查餘額等等流程之後,需要在大額轉賬系統里錄入這筆交易,然後由另外一名櫃員進行複核。如果要是大額走款(小行500W以上,中行1kw以上,大行不知道),核心系統一般會在錄入後複核前多一道授權流程(輸入ID密碼或者掃描指紋,每個行不同),按照分級,大一點的需要業務主管授權、再大一點的需要業務行長授權,一來是為了資金安全,二來也是對存款的把控。

ok,一筆大額走款想走?沒那麼容易!業務行長授權完還沒完呢,最終會流到分行(或者總行)的司庫職能的交易員手裡,司庫交易員會看看大額預報記錄,這筆款是否預報過?如果預報過,立馬放行,如果沒有,就稍等吧。像那種天天不預報就直接做上來走款的支行,會招人反感的,因為如果都這樣做的話,頭寸會紊亂,會不安全。銀行間市場一般在9:00就開始談交易了,10:30發報價,一般下午四點前就清算完畢了,四點半閉市,你如果四點二十幾分跑過來說要轉走一筆大額,又沒預報,頭寸管理員即使是在市場寬鬆的情況下很有可能在市場上是借不到錢的,即使能借到也沒時間在交易機上操作,要錄入很多要素的。而滿足不了法定線,是多麼恐怖的一件事情呢?基本上開除個支行行長跟玩一樣,還在乎獎金績效?!直接開除。當然不會真的發生這種事情,因為如果真到那種情況,我們是不會讓這筆錢走的,支行長負不起這個責任。退一步講,報了要走錢又不走,損失大概是個什麼量級呢?我們來算一下,比如有一筆1億的資金,說要走,我們預留了頭寸,結果沒走,當日在資金市場的隔夜利率和人行活期利率的息差按3.65%算(這個數每天都在變,總之三點多比較正常),就是10000萬*3.65%/365=1萬。不多的~但是如果你沒有這項制度,大一點的銀行頭寸偏差個50億不過分的,那一天就是50W,一年呢?一億多。也就是這個制度一年就值一億多。這可是白花花的銀子利潤啊,可不是存款,是銀行自己的錢。客觀來說對於一家銀行並不多,但是不容小覷。而這一億多和沒有滿足法定準備金相比又是小巫見大巫了,頭寸不足法定賬戶穿了的話,已經是無法用金錢衡量了,而會導致恐慌了,如果非要量化,我覺得說幾億甚至幾十億絕對不過分。是真金白銀自己的錢,不是存款。

OKOK,下面我們通俗點把上面的話簡單說一遍:
(待續)
…………………………………………………………………………………………………………
抱歉剛下班回來,我們繼續。以下故事我們先不談體制的問題(這個稍後討論,我也不認為體制一定是完美的)同時也放棄了邏輯精準度以及體量大小的分析(也稍後討論),只是中立理性的希望大家看到在過程中,會遇到哪操作和技術層面的些關鍵點。
通俗的說,客戶來到銀行,要求轉款7kw:
1.在客戶一再要求下,雖然沒有預約,櫃員仍然替客戶錄入X億的轉賬業務,但是在複核前界面跳入了授權狀態:由於金額過大,需要行長授權。這個不是說行長在電話里說"可以",或者在文件上批複「可以」,就真的可以的,需要行長站到交易機前,輸入用戶名密碼,或者按一下指紋。如果行長不在,比如去總行開會,去參加銀監會議,去拜訪客戶,那就沒辦法了。如果預約的話,行長有義務在預約的時間呆在行里。
但是,行長聽到客戶有需求,立刻從別的地方趕回來了!並進行了授權。
2.該筆業務在授權和複核之後,立刻通過系統轉移到了分行的司庫,司庫交易員一看,我擦!這X0億沒預報啊!分行頭寸沒有預留這部分!(由於這是概率事件,基數很大,每天都會可能遇到很多,也可能沒遇到,比如遇到10個類似情況)這個給批複走了,賬上錢成負數了啊/有好幾筆這樣的只能轉走其中幾筆呀/給他批了如果有其他小額本來就不需要預約的客戶就沒法轉了呀!
但是,雖然有一部分沒預約的客戶給批了,剩下了一部分,雖然支行沒有按照規章流程走,但分行仍然向總行申請頭寸調撥。幸運的是調撥時間是夠的。
3.該頭寸調撥經過系統轉移到總行司庫,司庫交易員一看,我擦!這X00億沒預報啊!(由於這是概率事件,基數很大,每天都會可能遇到很多,也可能沒遇到,比如遇到10個類似情況)雖然分行沒按規定流程走,還是爭取到市場上去借錢!幸運的是市場是寬鬆的,交易時間是夠的。
最幸運的結局是,行長回來了,分行頭寸夠了/有足夠事件去調撥頭寸了,總行借到錢了,所有賬務都轉走了,皆大歡喜,於是一年365天中的一天過去了,10年中的3653/3652天中的一天過去了。但幸運是個概率事件。
故事講完了。
您必須知道的是,銀行系統不是跟客戶對立的,雖然對於客戶來說這是偶爾發生一次的特殊事件,但是對銀行工作人員來說,這也許是每天都發生的事情。可,還是會有很多負責任的工作人員,願意承擔風險、付出精力、頂住績效的壓力,真心誠意為不同的客戶努力去爭取的。因為銀行人員不特殊,不是由惡魔組成的群體。
您也必須知道的是,銀行系統也不是跟利益對立的,不可能不存在一些沒有頂住績效壓力、頂住賺錢慾望的人,可能會消極一些,不在分內的事情就不做,甚至故意拖延,為了保住時點數!因為銀行人員不特殊,他們也要養家糊口,甚至有人有貪慾,他們不是由天使組成的群體。
一切都是由可能的,那怎麼分辨呢?接下來我將會進行數量分析,客觀而矯情的分析一下這件特例的可能性。同時在最後跟您分享「破!」的方法。

二、數據分析過程
以下數字將不會精準,定性不定量,旨在大概揣摩還原真相,同時技術層面不精準不糾結,敬請見諒。同時一下所有數據、法規都可以在百度中5分鐘內查到,沒有透露任何特殊信息。任何人都可以進行以下簡單的推算。
1.中行2012年年底存款大約為14.4萬億存款,14.4*0.2約等於3萬億(不考慮新增存款,不考慮同業存款不計入法定準備金率,不考慮……),即中行總行頭寸賬戶每日餘額2萬多億。
2.二線城市支行存款也許在1億~10億(上下浮動十倍)不等,一線城市也許在10億~100億不等(上下浮動十倍),一般分行與下屬支行共享央行賬戶,即是下屬支行存款總和。
2".另一個角度看,粗魯的將存款平均分攤到34個省,大約每個省有不到5千億存款。
3.河南省是大省,鄭州市是省會,也許能有個1000億。假設該企業沒有在一級支行開戶,那也許該支行存款小於等於100億,恩,這與2的推算是差不多的。
4.該企業走款占該支行存款量約1%上下。計1%。
5.該企業屬於一般企業(我又要簡單粗暴了),流動性比率約為2,且全部流動性資產為現金,競標保證金比率計50%,購買該地全款占該企業現金流的50%,且該企業存款都存在中行,則該企業在中行存款約1%/0,5/0.5=4%(保證金比率和現金流佔比),該企業資產規模約7kw/0.5/0.5*2(保證金比率和現金流佔比和流動性比率)約5億6(再向上浮動2倍以內?)。
5".由於原文中提到該企業在建行貸款,說明該企業與建行關係良好,我們不得不把5中提到該企業存款都在中行這項對衝掉,且很有可能是故土局賬戶在中行,要求各投標企業在中行開戶,方便該質押款項在凍結、解凍期間是中行行內轉賬。故,結論是,該企業資產在5~10億(浮動2倍),在中行該支行存款約1~3%。是優質潛力客戶,但絕不是現有重點客戶。這7kw放在這跟改行營銷無關,主要還是看國土局。
6.日均存款(注意是日均)的每月營銷費用,7kw的話,絕對沒你想像的多,扣除真實營銷費用,我只能軟綿綿的說,剩下的錢目測不會令人見財起意。
7.月末時點考核,這個真的很重要,7kw對於支行行長……不能說好不關痛癢吧。

總結:
中行法定賬戶頭寸約2w~3W億,省分行存款約5k億(預留頭寸規模未知,如果強行按超額備付率算的話約100億),市分行存款約1k億(頭寸規模未知,如果強行按超額備付率酸的話約20億),支行存款約100億,該企業在該支行存款約1~3億,該企業規模約5~10億。
就特例來看,該筆走款不會影響到總行,(雖然有些情況有些走款有時會影響到,對中行來說幾十億肯定不可忽略),不一定會影響省級頭寸,對市級頭寸有影響但不100%致命。
該企業為優質企業,但不是爺爺企業,目前尚未成為中行重點客戶。

三、結論:
該筆走款不大不小,不能說無關痛癢,但也不致命,
1.從頭寸技術角度層面看,可放行也可不放,綜合考慮概率、長期、客戶關係,沒有明確答案。所以可以擱置,再議。
2.從支行營銷費率來看,相對不致命,不會為了這個就不放行。
3.從支行月底時點數考慮,1%,個人推薦以營銷客戶為主,大氣點,放行,但不排除相對小概率下為1%~3%時點主觀挽留存款的可能性。放行概率大些(如果主管在),惡意挽留小些,但前者不足以形成9:1的大概率事件。
4.從該行履行規章制度角度出發,該行長如果為該客戶走款積極主動去走關係想辦法成本很高,搭人情還得罪人,損己且收益小,因為雖然該客戶比較優質(資產5~10億),但該客戶非重點客戶(存款佔1~2%)。

四、破!:
呵呵,我們仍然是從技術層面討論操作的可能性,
如果您的轉款真的很急,如果您真的沒辦法提前預約,如果您的行為不會危及到頭寸上黑名單(我的方法您也危及不到),您可以考慮以下方法:
網銀小額轉款。
大額系統是朝九晚五運行,小額是24小時(我們不考慮省金系統),所以您可以一筆一筆的,比如五萬五萬的操作匯款,周六日如果櫃檯不開也可以,也許有時候可以救命!希望幫助到您。
但真正的王道,是四個字:提前預約!

後記:
看到這麼多人關注,真的很感動,很幸福,這是我第一次回答問題,之前也沒想到能為大家創造一點點的價值,現在也許可以,就很開心!謝謝各位!(鞠躬)此外,我覺得我有些跑題,還是@meta的答案最貼近題主的意思,所以大家可以把我當答案當做對meta童鞋的側面補充和資料提供。
我只是個書獃子,真的很呆,只是希望在知乎這麼好的平台上,分享一下我淺顯的所知所見,幫助大家從一定程度上了解金融體系的清算流程,而且希望自己不帶有主觀色彩,能夠客觀平時的講述一些存在的事實,我已經儘力了,如果我的回答中帶有一些系統上的局限性,希望大家諒解!對於覺得我的推算有些書生氣的,我也說聲對不起!大家就當娛樂吧~(撓頭)

請允許我仗著自己寫了這麼多字的份兒上,說說我這個有血有肉的獃子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親愛的知友,您是甚麼職業呢?程序員?設計師?老師?……
不管做什麼的,我們都是一個普通人,您肯定也在工作中面對過客戶,甲方,有時候在不了解系統的時候,我們的甲方和客戶,的確認為我們欺騙了他們,惡意佔便宜,偷懶。
可有的時候真的不是,我們沒有欺騙、偷懶、佔便宜,我相信真的是好人多,還是負責任的人多,我們都有過委屈,所以有時候,理解萬歲!對吧?那你為什麼不能用寬慰自己的心情,去試著想想看站在你對面的服務人員,想想,他會不會也是那個無助的自己?
另一方面,當程序員因為甲方SB的無理需求把代碼改的醜陋不堪的時候,當設計師面因為客戶反覆修改而熬夜,最終卻採用了第一版的時候,我們也要想想,甲方和客戶也許真的是對的,我們是有局限性的,有時候也許是我們也不了解他們的難處,而且為了滿足客戶而不斷改進,哪怕委屈和「無意義」的掙扎,都是在盡責,畢竟客戶是上帝,無論遇到什麼難處,無論被理解與否,只有客戶的滿意,才是最後的驗證標準,不是嗎?

世界不是完美的,有時候兩個好人在一起,也可能相互傷害,比如系統限制,比如一定概率的結構性衝突,比如生產力和人民對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追求的矛盾?(哈哈,獃子)
有時候我(還有和我一樣的程序員、設計師、老師、文員、學生),真想面對自己的上帝說一聲:臣妾做不到啊!T____T
但是我們還是要努力,因為沒人是傻子,不進步,遲早被淘汰,我們期望被理解,也更要背負著委屈前行,對吧?

我說了這麼多無關題目本身含義的技術性的東西,也有一些負面的聲音。
我想說,負面的聲音是好的,因為只有不斷批判,來自不同背景、不同的聲音、不同的觀念,才可以幫助事情本身發展、進步,而且有時候越是站得遠,越能最接近本質的看清楚這一切;
我也想說,了解這些知識是必要的,因為你只有帶著這份感受,去了解,去學習,才能知道這個黑屋子裡到底是什麼樣的,是不是對方真的愛屋及烏(黑),又或是臣妾在努力,臣妾在進步,但是臣妾暫時做不到呢?
去了解,批判的才有意義,去了解,批判的才有價值,去了解,批判的才尖銳,才更有營養。
而且有時候,了解之後的寬容和認可,理解和體諒,也和批判一樣會產生正面的進步的能量!

噢,我想說,我的知識、分析、結論、破,無非是想讓知友的目光更清澈,去理性的看待一切,然後面對社會的無奈,學著保護自己,就這樣。

對有價值的批判,我想說,謝謝你!
對宣洩的反感,我想說,對不起……

BTW,我只是一個小職員,我代表不了我工作的行業,我也沒那麼壯的身板替我的行業說話、撐腰,我加班、擠地鐵、看知乎,就像你一樣:)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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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大家關注作者的公眾號:金融市場那些事兒(financialmkt),學習金融知識乾貨。

同時歡迎機構從業者,參加作者的免費系列培訓課程——《交易員之路》,從入門到資深,成為一個優秀的交易員(詳情請見公眾號)


這種新聞太扯淡了。

大額走款(一般銀行1000萬以上就算大額)要提前一天預約方便頭寸管理。銀行的資金是需要維持一個動態平衡的,原因很簡單,你存1個億,銀行可能會把其中7500萬放貸款放出去,如果你要取1個億,那麼提前說了資金管理部門會幫你從別人的存款里或者別的分支機構或者市場上去拆回來給你,不提前說就要看當天頭寸緊不緊,有富餘的話分支機構資金管理人員就可以批給你,如果沒有富餘就要找總行調撥,沒有非常緊急的情況誰都不願意打這個請示,顯得工作失職,會透支你在管理部門的信用。

7500萬這種應該是公司存款,作為公司存款真心不多,對中行這種就是毛毛雨,即使在季末也不是什麼大事,為了業績不讓走不太可能吧,應該是真的沒錢了也不願找上面批,領導不在的可能性不大,大6月底的資金部還不都得在辦公室守著。

問題就是這個公司既然急著用錢為什麼不提前一天說呢,這對公司財務來說是常識吧,最可能的情況是這位女士忘了跟銀行報頭寸,又不敢跟公司認錯,於是演了這一出來推卸責任。多大個事啊,這也能成新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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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過來看到評論區已淪陷啊T-T……然後看到@王超的回答,很詳細負責專業的,怒贊了一下~但是在他的評論區裡面我看到還是有人在說「什麼頭不頭寸是你們銀行自己的事關我們屁事」這樣的評論,那麼我從客戶關係的角度再補充一些吧:

  • 個人業務上的走款若是取現只涉及現鈔管理的問題,如果當天網點有足夠的現鈔肯定會取給你,金額太大最好提前說一聲省得網點錢不夠。這個時候如果你說老子不管老子就要一下取一百萬是沒有道理的,一個是太多現金帶在身上容易被搶劫,另外一個是流通中的貨幣呢現金本來就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不是銀行有多少錢就會準備多少現金,如果這個都不能理解請先去百度一下M0、M1、M2,離我們最近的事物我們通常不了解,不代表我們不需要了解。
  • 個人業務若是大額轉賬一般我們還到不了談論銀行頭寸的地步,金額巨大的先看反洗錢。關於反洗錢,知乎上已經有比較詳細的回答了,大家可以搜索一下我不再贅述。如果您非要說反洗錢和老子也沒關係我就不知道拿什麼表情面對您了,這個是法律問題……
  • 公司業務上是另一回事。公司和銀行是一個相互幫襯的合作關係,都有專門客戶經理在負責,我們會尊重對方的利益。大家都是出來做生意並且長年合作相互幫忙,說起來頭寸報備不會不理解。其實公司存款很多是從乘數效應出來的派生存款,也就是說,如果沒有銀行,他們根本不會有這麼多錢,不理解銀行資金管理的無政府主義者不可能在商業世界生存下去,這也是我從來沒有遇到企業客戶問我「為什麼要報頭寸」的原因。如果真遇到了問這種問題的人,我只能勸他在做生意之前先了解一下金融常識。
  • 我說新聞里的這位女士應該是沒有提前報頭寸,是因為如果提前說了,客戶經理不管願不願意,都會給一個說法,輪不到出納去櫃檯鬧事。穩定存款這種事靠的是關係,用不著櫃面操作上來穩定。這位出納錯誤的實質是她試圖解決一件自己能力範圍之外的事情。遇到這種事應該立刻跟公司的財務負責人或者老闆彙報,讓領導找銀行客戶服務部門把事情好好說清楚,這根本不是出納經辦的能解決的問題。
  • 你以為去櫃檯砸個場子銀行被迫把錢給你轉了這事就完了嗎?說一些肯定會挨罵的實話:你不知道負責你們公司業務的客戶經理是誰,可能是剛畢業的學生、可能是信貸部老油條、可能是支行行長、可能是分行部門老總、可能是分行行長、可能是總行領導,你不知道他/她跟你們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是什麼關係,你不知道是銀行求你們還是你們求銀行,這些水深火熱的關係公司領導不會告訴財務經辦人員,領導在開會的時候把自己吹得天下無敵所有銀行都來跪舔,但這不一定是真相。你貿然做出這樣的事情,可能客戶經理一個電話就能讓你失業或者坐冷板凳,大家還是不要鬧了好好相處吧。

先開宗明義,
我的個人觀點來看,這事的定性就存在問題,首先要弄清楚兩個問題。一是是拒絕轉賬還是允許轉賬但業務處理需要時間,二是業務處理時間又以多少為宜。因為拒絕辦理屬於原則性問題,時間快慢屬於服務質量問題,兩者的嚴重程度不可同日而語。 如果是拒絕辦理,客戶完全有理由向人行、銀監投訴,甚至可以起訴,但如果說是銀行因為自己的內部體制而導致需要提前預約,第二天才發生實際業務,那也只能說是銀行的服務不夠到位和人性化。從我一個銀行從業人員的角度,我是打死都不會對客戶說拒絕轉帳這種辭彙的。至於該例中的銀行櫃面人員有沒有說拒絕兩字,我不得而知,無法判斷。

至於為啥會發生這樣的例子,我按照按照授權制度、支付結算系統、資金管理體系來解釋,並且說明當時銀行和客戶可以採取的能使事情妥善處理的方法。

一、授權制度。銀行內部體系有一層層的授權體制,比如櫃員所擁有的許可權是多少金額內的業務處理,在此金額內只需要一個櫃員獨立操作即可完成;超出金額則根據金額大小需要換人複合授權、運營經理(主辦會計)
授權 、網點負責人授權甚至還有後台的遠程授權。而且授權必須是本人親自完成,可以通過密碼、指紋、櫃員卡等各種手段進行身份識別,還有攝像頭。要是敢冒充他人授權或者越權就是大處分或者直接走人了。這主要是為了防範操作風險,加大違規成本。不過,不管需要哪一級授權人審批,以不在單位為理由是不應該的,如果是上班時間,應該由更高級授權人進行授權。但是如果都不在,那隻能說銀行失職。

二、支付結算系統。一般分現金和轉帳業務,轉賬又分本行和跨行(這裡以境內人民幣為例,外幣和跨境先不解釋)。同行就是一個總行系統內的,走款最為方便,不會涉及到資金頭寸的問題,每天晚上日終總行軋差,借方貸方平了就成。跨行的話現在的渠道也比較多,有走兩家銀行之間的櫃面互通的(就是兩家銀行簽好合作協議,你的卡在我的行可以用,我的卡在你的行可以用)、有走銀聯櫃面通的(也差不多,是銀聯搭的一個平台)、還有人行牽頭的的同城清算系統和大小額支付系統。一般前面兩種渠道都是中小銀行參與比較多,大行?哼哼,咱系統珍貴,不開放埠給別的行,也懶得理這些小需求,而且這兩個系統也不太穩定。而後面人行牽頭的系統基本每家銀行都會接入,人行是親媽,必須信賴她。

根據原題里說的是從中行河南省分行營業廳(鄭州)轉賬7500萬去建行許昌某支行,從跨行、異地、大額等特點來看,必然走的就是大額支付系統。關於這個系統,幾個規章可以作為背景知識閱讀,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運行管理辦法(試行)、大額支付系統業務處理手續(試行)、大額支付系統業務處理辦法(試行)。特別是最後一個,裡面具體介紹了資金清算的流程,對於下面介紹資金管理有很大的幫助。
補充下大額支付系統的幾個特點,大額支付一般處理的就是5萬以上的異地跨行匯款、銀行承兌匯票解付、國庫上劃等業務,後兩個對於資金的進出比較能把握,而第一種就相對來說單靠銀行自身估計很難把握。同時,人行對於大額支付系統定位於大額實時支付系統,實時兩字,是說以人行接收到發起行的報文為準,當天收到的業務當天必須得處理完,不能掛在中途。

三、資金管理體系
一般資金管理主要是對現金和清算資金的管理,因為這些都屬於無息資產,也就是說這些資金是不產生利潤,產生利潤的是話要主要靠貸款放出去,如果清算資金多了,那麼能用於放貸款只能少了,最終的影響就是利潤減少了。因此,這些無息資產就需要控制在一定額度,少了影響結算,多了影響利潤,是魚和熊掌的關係。現金是櫃員尾箱和庫房裡的現金,這兩個都有上下限額,超出多少往上面繳,低於多少問上面撥。清算資金主要是就是用於上述所說的那幾個跨行轉帳所需要的。既要提高資金利用率又要保證清算渠道暢通,資金調度員就出場了,一般資金調度員在市分行級別就有,要麼是在清算中心的後台櫃員要麼就是設在資金計劃部,因為大額支付系統是以城市為單位的,每個城市設有城市處理中心,市級分行連入所在城市的城市處理中心,並以分行名義開設清算賬戶。因此,市分行的資金調度員主要關注該分行的清算資金。而省分行、總行的資金調度員則是協調轄內機構的資金互相調撥。下文說所的調度員主要以市分行級別為例。

回到剛才說的幾個結算系統,銀銀平台和銀聯平台的互通,對於交易有一定的金額限制(單筆最多多少金額,當日單戶累計多少金額等等),轉賬類的都不超過百萬級,所以基本上銀行心裡都有個大概數,放個少量的清算資金日終借方貸方軋差就行了。而人行的同城清算系統,不一定每個城市有,小額支付系統,金額比較小,批量處理,一般不會出現清算資金不夠的事情。大額支付系統是主要的清算渠道,對於清算資金的要求也更為嚴格,一旦出現在人行清算賬戶里的資金不夠。那麼該行(一般為市分行)的支付業務就要開始排隊,術語叫開窗口,資金一般只進不出,出去的要分優先順序處理。窗口時期,得趕緊問上級行要錢或者將存放在別的地方資金運過來又或者進行同業拆借,如果跟人行關係好的銀行,還可以獲得一些日間透支額度,但一定要在日終前補回。到了日終還籌不到錢,就要高額罰息,罰息率是萬分之五,也就是年率18%,這可比一般的同業拆借利率高多了。而且,真出現這樣的話,日終時間延後,全國的系統都要延遲關閉,波及面太廣,弄不好就收到一張批評通報。因此,基本上所有銀行都會避免出現清算資金不足的情況出現。

於是如何管理清算資金就出現了兩種制度,一種是預報制度,一種是事後報備制度。預報就是每個網點統計出大額資金的進出情況,並提前報給資金調度員,他就可以估摸出當天的清算資金是富裕還是一般還是缺乏。再細點,還要根據大額資金具體多大分提早一天預報和當天早晨預報等等不一而足。而且資金的進和出都需要報告,進出額度不能抵消。如何統計呢,一般是管戶的客戶經理與存款大戶保持住良好關係,經常溝通交流,了解資金動態。有了預報制度,那還要將預報制度落到實處,那就需要系統控制或者人為控制。系統控制就是櫃員發起交易後,系統根據金額大小等特徵,自動將交易信息轉到資金調撥員來確認是否向人行發報,調度員根據是否有預報來確認,有預報的就直接放行,如果沒有預報,則由調度員決定是否放行。如果拒絕放行的,那就把皮球踢回給基層網點了,櫃面要做好解釋工作,客戶經理也要過來幫忙平息客戶情緒。人為控制的就是由一開始說的那個授權人來控制了,他根據預報確認單(就是預報後調度員給你個回單,批准這筆大額資金了)進行授權,如果沒有預報確認單,那麼是否放行的決定權在授權人手上了,而這個人一般就在網點,客戶可以直接找他,如果授權人跟調度員關係好打個招呼也給放了,或者這客戶實在不能得罪的也放了然後再硬著頭皮給調度員解釋。預報機制,不管是系統控制還是人為控制,都是把交易卡在向人行發報文之前。至於事後報備就簡單多了,主要是對於那些流動行管理不太嚴格的銀行(很多還是信用社)來說的,簡單來說就是清算賬戶里存夠足量的資金,進出一筆大額資金,櫃面就打個電話給調度員,調度員再則根據具體的金額以及當日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往清算賬戶里補錢。因為是事後報備,所以櫃面業務不會被卡。系統控制的預報制度,調度員對每一筆大額資金進出必然清楚,而人為控制和事後報備都出現交易發生,資金已出,而櫃面未與調度員做好充分溝通,調度員無法清楚掌握大額資金進出,所以每隔一定時間要查詢一下清算資金的情況。

此外,還有兩點:1、大額現金存為活期存款的話,客戶經理會主動詢問是否轉為通知存款(1天或7天)或定期存款,這既能幫客戶提高利息,又便於銀行掌握存款的到期時間。2、為了客戶資金的安全考慮,個別銀行還會採取電話核實(換人)等方式以確認大額資金進出為客戶真實意願。

當然,以上所說的都是基於銀行正常的業務規則的假設,如果是網點負責人為了時點的績效考核,強壓資金不走,我只能說這是個人的道德素質問題了。

這起事件中,銀行工作人員有好幾個人都牽涉其中:一是櫃員首當其衝,如果資金被卡不讓出,就得裝孫子說明理由,理由說得好不好也是學問,領導不在的解釋真是蒼白啊,而且櫃員是一線人員,服務態度尤為重要;二是客戶經理及網點負責人,大客戶跑了你們好意思說不知道么,白養你們了;三是資金調度員,反正客戶見不到,不用去管客戶的情緒怎麼樣,但是影響到清算賬戶錢不夠,被人行通報批評了,這是砸飯碗的事兒啊。那麼銀行有沒有比較好的做法,當然有。櫃員接到一筆這樣的業務,根據自己銀行對於大額資金進出的要求詢問是否有預報,如果沒有,一般不當面拒絕,除非是原則性問題,一般像銀行這類服務行業很少說個不字,尤其是中小銀行。「您好,您的業務金額比較大,我們銀行後台正在處理中,請稍候一下。要不去我們行的貴賓室稍等一回」上茶上咖啡,
同時聯繫相關客戶經理或網點負責人,他們會出面了解資金的緩急程度,是否可以隔天轉賬,並與資金調度員聯繫,除非為了績效考核這種私人利益或網點利益(這屬於銀行從業人員的道德素質問題),一般都會積極主動安排頭寸。如果相互踢皮球,最後損失的是銀行的信譽。當然一般情況下,即使沒有預約,也會幫著辦理了,不太發生事件升級的情況。此例愈演愈烈,時間的敏感點、銀行的服務態度和處理方式都有關係,但是否牽涉到私人利益,我無法做有罪推定。

好了,真發生這事怎麼辦,客戶該怎麼辦呢?首先,還是積極和銀行溝通,特別是找客戶經理或者網點負責人協商,因為他們熟悉銀行的流程,熟悉內部具體操作人員,而且怎麼說也有幾分薄面嘛。卡在調度員,就讓客戶經理或者網點負責人去向調度員解釋,卡在授權人,一般可以在網點直接找到他通融一下,保持今後的良好關係。如果還是被拒,拔櫃檯電源的事還是不要做,往大了都可以說是擾亂金融秩序。大額轉帳一般當天確實由於各種原因不能完成,隔天基本上就能成功。提早跟銀行打好招呼不能說是義務,但可以說是說與人方便,於己方便。回到開題的那幾句,這事的定性本身就存在疑問,所以向人行或者銀監投訴估計比較難。支付結算辦法里有一條最為接近的是"不準以任何理由壓票「,但是由於很難對壓票找到一個確切的定義,也沒有相關辦法硬性規定轉帳的時限,因此這種情況下大額轉賬不讓走未必就等於壓票。我的建議是,如果不滿意該銀行的流程和服務,可以選擇其他服務更好的銀行,基礎業務,基本各家銀行都差不多,同質化。

回答下補充問題:
第一個補充議題:企業客戶開戶時和銀行簽訂的合約條款中,對此有相關的規定嗎?
一般是沒有的,不管是授權制度還是大額資金預報制度,都是銀行內部管理制度,與客戶無關,客戶無需遵守。相關的規定我還沒有找到。
第二個補充議題:基於國內銀行的儲戶基數和銀行後台系統的冗餘風險,是否能做一些前置性的預案,以便在這類特殊情況下幫助儲戶降低其財務風險。
老實說,看不懂這問題,說人話。
第三個補充議題:頭寸管理時謝絕儲戶轉賬,是否可以找到上位法依據?如何應對僅以行業內規定約束外部客戶所帶來的負面情緒?
目前,暫時看不到對這類問題有明確規範的上位法,只有支付結算辦法和剛才說的大額支付系統的那幾個規則了。有人搬出反洗錢條例來說事,反洗錢是針對那些轉賬用途不明或者可疑的,而此例里,7500萬進來是為了存放國土局的保證金,出去是為了償還本企業的貸款,合情合理,銀行沒有充分理由以反洗錢條例來對抗的。應對負面情緒,某些銀行主打服務牌,提高服務質量和客戶滿意度,但還是能看到個別銀行的服務態度和質量值得商榷。

此例,體現了銀行自身利益和客戶需求的矛盾點,也反映出了基層櫃面服務態度與全行總體形象和聲譽的矛盾點。對於銀行業來說,有著不少的教育和啟示意義。


1.金額太大,應該確實需要審批(但是新聞中的信息是工作日,對公也只有工作日辦公,為什麼「領導不在」,存疑,尤其是月底這個時點);
2.存取款自由,是宣傳,當然得那麼說(而且主要是對個人客戶);
3.如果這篇報道屬實的話,雙方處理得都不夠恰當;
1)轉賬涉及到多大金額之後的流程,銀行方應該事先有說明、溝通。「領導不在」不能成為耽誤客戶辦理業務的理由,「授權」方式——是有現場授權、非現場授權的;
2)客戶方的行為也過激了,無助於解決問題,客戶投訴電話、當地人民銀行、當地銀監局、新聞媒體......但是如果採取了過激行為以後,再採取以上的措施,那就得不到客戶方滿意的結果了。
3)報道也有問題:這個問題明明就是對公業務處理的問題,跟個人儲蓄、理財客戶無關,「市民轉賬7500萬元遭中行拒絕 怒拔櫃檯電源」,但是這個標題有擴大渲染的嫌疑,報道中國的那位女士的身份也應該是代表其公司,而不是普通市民。
4)「分行營業廳」,這種級別的支行都是有保安的吧,應該。另都僵持那麼久了,如果銀行方面理由正當,應該會出現更高層面的負責人出面溝通了,難道銀行不怕事情鬧大,監管部門找其談話?


銀行作為商業服務機構,應當保證在營業時間內正常營業。轉賬需要銀行內部審批屬於銀行內部的運營規則,審批領導在營業時間內不能對客戶的轉賬申請進行審批屬於人為原因

銀行不應在客戶轉賬手續完備且符合銀行轉賬要求的情況下,僅以其內部審批流程出現問題為由拒絕辦理業務。

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第16條規定:

單位、個人和銀行辦理支付結算必須遵守下列原則:
一、恪守信用,履約付款;
二、誰的錢進誰的賬,由誰支配。

《支付結算辦法》第19條規定:

除國家法律另有規定外,銀行不代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凍結、扣款,不得停止單位、個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支付結算辦法》第241條規定:

銀行辦理支付結算,因工作差錯發生延誤,影響客戶和他行資金使用的,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流動資金貸款利率計付賠償金。

《支付結算辦法》第242條規定:

銀行違反規定故意壓票、退票、拖延支付,受理無理拒付、擅自拒付退票、有款不扣以及不扣、少扣賠償金,截留挪用結算資金,影響客戶和他行資金使用的,要按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以上法規規定,該客戶所在的公司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中行賠償。損失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經濟損失、企業商譽損失等。如主張賠償,應保留申請轉賬時提供的材料,以及銀行拒絕辦理轉賬業務的書面理由作為證據。

除要求中行承擔民事責任外,該客戶及所在公司還可以向銀監會投訴中國銀行。

《支付結算辦法》第245條:

銀行違反規定故意壓票、退票、拖延支付,受理無理拒付、擅自拒付退票、有款不扣以及不扣、少扣賠償金,截留、挪用結算資金的,應按規定承擔行政責任。

該客戶及所在公司可以要求銀監會對中國銀行進行行政處罰。

對於該客戶採取的拔掉電腦電源的行為,可能也給銀行造成了損失。但由於事出有因且銀行過錯在先,該客戶的過錯小於銀行的過錯,因此承擔的責任也會小於銀行的責任。


透過現象看本質,通過報道看事實!有多少人沒看報道,只是在自說自話?這篇報道非常明顯的把矛頭指向銀行。為了避免一些人犯懶不看報道及智商低下看不懂報道,我把報道貼出來給你們翻譯翻譯。

標題:
市民轉賬7500萬元遭中行拒絕 怒拔櫃檯電源

這個標題很牛逼啊,首先它是對公業務卻被媒體往個人業務上一混淆再扣上個存款自願取款自由的帽子,外人不明白就都上當了。只要是人就都是市民但此報道中是企業辦業務是對公業務所以並不是個人,用市民來混淆視聽是為了獲取更多人的支持,支持什麼?支持耍流氓啊,你看只要你在銀行辦業務不順暢就可以怒拔電源,大家都來紛紛效仿吧。如果標題用事實來描述那該怎麼樣呢,企業辦對公業務遭拒絕,外人看了會怎麼想「我不懂會計不懂財務啊,企業對公業務是不是有什麼規矩所以不能辦啊」所以你看,這就是市民二字的作用,能把外人全都給攔進去,你看這個標題其實很有水平。

「昨日,從許昌來到鄭州的張女士等3人完不成公司的任務了。公司派他們來將存在這裡的7500萬元保證金轉回許昌,但在銀行營業廳忙活一天也沒轉成。櫃員解釋,因為要走程序,相關領導不在不能批。這樣的回答讓張女士惱怒不已:今天是公司還建行貸款的最後期限,否則就要上黑名單。」


開場把整個事件全部歸結為此家銀行因為領導不在所以不能做業務,所以連貸款都要逾期上黑名單了。然而事實真是如此嗎,是此家銀行單方面領導不在造成的嗎,銀行全責嗎!大家往下看,咱一條條的分析。


"事件:拿著電匯單卻不給轉

  昨日下午4點左右,河南商報記者趕到位於鄭州市商務內環的中國銀行河南分行營業廳。張女士3人坐在國內轉賬業務櫃檯前,但3個櫃檯並沒有櫃員。

  張女士告訴記者,櫃員是在下午1點左右陸陸續續離開的,之前,雙方已經對峙了一上午,「今天拿著電匯單來的有4個客戶,吵了一上午,也沒有人給轉錢。」

  同行的公司會計小魏說,一周前,因要競標鄭州一塊地皮,公司將7500萬元保證金存進鄭州市國土資源局在中國銀行河南分行的戶頭,但後來競標失敗,鄭州市國土局就承諾把保證金退給競標者。昨天上午,國土局的財務人員將蓋有財務專用章的電匯單送到了張女士手裡。

  記者隨後根據櫃檯上公布的櫃員手機號碼試圖聯繫他們,但3個櫃員的電話均無人接聽。小魏說,櫃員給他們的解釋是,轉賬需要領導批示,但領導不在不能辦。"

3個櫃檯沒有櫃員,對峙一上午,4個客戶吵吵全都沒給轉賬,當時的這些情景是什麼樣的,沒人看見,也沒人知道,咱們不去意淫,咱們只講事實。對公會計是12點至1點半為午休,不營業。對峙了一上午12點還不去吃飯到1點才離開,我想像不到是什麼理由,但我們不去瞎猜。就說該企業7500萬的電匯業務,描述的很清楚,國土資源局把賬戶上的錢電匯到該企業上,是該企業的張女士拿著蓋好預留印鑒的電匯憑證去的,就說這一點有誰注意到了,這就是很白痴的事情。國土局的財務瘋了嗎,他們單位上的錢應該不少吧,讓外人拿著預留印鑒蓋好的憑證去電匯,你知道這個外人想轉多少錢走啊,別說國土局這樣的大戶,哪怕是小小企業有讓外人動自己賬戶上錢的財務嗎,白痴啊。更何況張女士一個外人有提前一個工作日保頭寸嗎,有國土局的IC卡嗎,都沒有吧。正常的做法是什麼,國土局的財務提前一天報頭寸,拿著IC卡去櫃檯蓋預留印鑒電匯,這些都是掌管在自己手中的不會讓外人觸及。國土局的頭寸也只能自己的財務去預報,外人想報也報不了,IC卡相當於每個企業證明身份的證件,驗過IC卡證明你是這個企業的人你才能辦這個企業的業務,張女士沒IC卡有電匯憑證也不能做國土局賬戶上的業務。最簡單的做法是國土局自己上企業網銀給企業電匯最省事,但國家的某些機關單位是不允許開網銀的,這個就視情況而定了。


說到IC卡有的人會不理解,我簡單說說,IC卡相當於辦業務時要驗明身份的證件。你會想說不是蓋章了嗎驗印了嗎,拿個人來說,我也可以說你銀行卡不是有密碼嗎,密碼不是對了嗎,那取個二三十萬為什麼還要提供身份證呢,對於銀行而言,辦業務需要驗明身份是必須的,有很多離職的財務在早年間利用企業里的管理漏洞做過案子,所以後來才有了IC卡。

記者要聯繫櫃員打手機沒人接這段,我覺得更扯。你自己想想,7500萬單方面拒絕辦理業務,這時候記者趕到現場是想去採訪櫃員嗎,肯定是找該銀行的負責人啊,找不到行長也找個管事的主管啊,難道銀行里就一個行長,行長不在全部都是櫃員了,連一個主管都沒有嗎,再說手機號,也許銀行和銀行之間不一樣,我是沒見過公示櫃員手機號的銀行,公示電話都是該銀行負責人及行領導的電話都是座機,最少公示兩個座機號不公示手機號。

發酵:等待中拔了櫃檯電腦線

  昨日下午3點40分許,4個客戶走了2個,張女士一行熬不住了,「5點下班後就完全沒戲了,周末再等兩天,黃花菜都涼了。」

  張女士說,她已經跟公司打包票今天把錢帶回去,「公司還等著錢還建行的貸款呢。」

  隨後她採取了過激行為。銀行的監控視頻顯示,張女士一行不斷找人理論,先是將櫃檯上的水果盤摔碎,後又拔掉整個櫃檯近10台電腦主機線路。

  張女士一方承認了這個事實,但她稱自己是「被逼的」,「一直沒人管我們,天經地義的事為什麼不給辦。」

  「更可氣的是,開始還有人,下午就都走了。」張女士說。

  對此,銀行一工作人員給記者的說法是,由於客戶情緒激動,導致櫃員無法正常開展業務,遂離開。

這段描述我覺得很無恥,為什麼無恥呢,因為它把不合邏輯不合情理的事情描述成了天經地義,被逼無奈,替天行道,鼓吹暴力,給外人的感覺就是煽風點火的告訴他們下次他們去銀行也可以去耍流氓。

咱說說怎麼無恥,等著還貸款首先佔了道德高度,現在不是流行搶佔道德高地嗎,就好像事後殺人放火都理所應當一樣,真假姑且不論就說說張女士認為的天經地義。請問,張女士把國土局賬戶上的錢拿走天經地義嗎,你把別人賬戶上的錢拿走這叫天經地義?你與國土局有著怎樣的業務往來那是你們私下的事情與銀行無關,你們自己解決去,你想動國土局的賬戶,提前保頭寸拿著IC卡蓋預留印鑒按規矩辦事沒問題,不按規矩辦事就不行,這有什麼好說的,這叫天經地義?張女士干財務,財務天天跟銀行打交道,怎麼干財務工作她自己會不知道?這叫天經地義?

摔東西拔10台電腦線路,以自己的違法行為來上新聞,還讓記者描述為正義的形象,我不關心,畢竟我對某些媒體的嘴臉已經有所了解,我就想知道,她是怎麼做到的。我只能想像成3個會計全部不在櫃檯里辦公,全都在低櫃,且3個會計用10台電腦辦公,3個會計辦公時還擺放水果盤,邊吃水果邊辦公,你自己腦補下畫面。

疑問為何轉不了賬?

  因為長期干財務工作,張女士這樣分析銀行方面的心理,「銀行每到月底都會攬存款,尤其6月是上半年度的結束,存款越多工作人員的獎金等越多,所以才想拖過今天,周末不辦公,到周一就是下個月了。」

  「但如果顧客有急用銀行也不會蓄意攬存,不會因為一個客戶而鬧得不可開交,應該是別的原因。」張女士分析說。

  一銀行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並不是所有攬存都與獎金有關係,銀行考核確實跟月底存款數額有關。

  中國銀行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一般中國銀行櫃員的操作許可權只有5萬元,超過5萬元就需要向業務經理彙報,而超過200萬元則需向更高級別主管請示。

  中國銀行河南分行辦公室一負責人告訴記者,辦大額轉賬業務需要走程序,領導不在確實沒法批示,而對於記者「上班時間為何沒有值班領導」的疑問,他並未做出正面回應。

這段報道就純屬意淫了,銀行考核存款不假,但考核的是日均啊,光月底最後一天有錢管個P用。這就跟單位工資晚到賬一天是單位財務拿著錢多存一天自己賺利息去了一樣,是弱智的人意淫,要是誰覺得這是正確的想法,那我只能說,智商不在我的討論範圍內。

對於領導不在這段,我覺得是最有意思的。試問,領導不在銀行就沒法正常營業嗎,咱先說個事實,對於沒預報頭寸要大額走款,如果分行頭寸夠用跟領導請示下是可以走款的,這是事實,但這筆業務辦不了是單純的因為這個問題嗎。我看不是,我認為張女士作為一個外人動不了國土局賬戶上的錢才是天經地義的。但銀行方面因領導不在沒人給解決頭寸的事並且不能解釋為什麼沒有值班領導,不還有這個小辮子了嗎,你看因為長期干財務工作,人家的經驗還是很豐富的。

對於很多看客而言,把企業和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描述為市民,把業務不能辦理的緣由歸結為沒報頭寸領導不在,再扣上個存款自願取款自由的帽子,讓外人看完說上一句,管你頭寸二寸的這是銀行你自己的事,你看,媒體的經驗也很豐富。

所以,就不要再去上當了,再去解釋頭寸是沒有必要的,他們不想聽,也不願了解,頭寸也只是種手段,達到炒作新聞的手段,問題的根源從來不是頭寸。根源在於全都照著事實照搬,那新聞還有什麼可看的,能讓觀眾罵街的新聞才是好新聞。


某四大行員工一枚,這個問題其實沒那麼複雜,轉帳四十萬遠程授權,且複核主任授權,兩百萬到五百萬業務主任授權,也就是支行副行長。再往上就要支行行長授權。至於為什麼,多大的職能辦多大的事,如果隨便一個櫃員就有許可權如此巨額走賬,那我估計轉個幾千萬跑路的櫃員大有人在。


事後置頂強調認錯:當天經過個人簡單查找,只找到對提現的限制規定,未找到對轉賬的規定(而且有的規定已經過期)。所以下面回答中有不準確的地方,謝謝各位指正。由於事務繁忙且意興闌珊,未能整合知友答案及進行進一步的規定查找。各位知友最好能連帶閱讀本問答後的各種留言討論,可獲得更全面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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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評論中的很多「消費者就是大爺」的相關論調比較反感。到底轉七千五百萬之前打個電話預約有多難?非要銀行一眾人等大動干戈來伺候該大爺,你不符合本大爺的要求,你銀行就是壟斷!日子太舒服了!要改流程!端正服務態度!你銀行麻煩關本大爺屁事!

作者脾氣真好,還在跟他們慢慢解釋。讓我來,粗暴地以國家之名義用法規砸他們!既然原題說的是「存款自願、取款自由」,我就說取款。

在上知乎的大部分人都還沒出生之前,國家就規定5萬元取款必須預約。大家可以到下面這個中國人民銀行網站的URL,下載《《關於支付大額現金管理的通知》的宣傳提綱.doc》
http://www.pbc.gov.cn/image_public/UserFiles/chubanwu/upload/File/%E3%80%8A%E5%85%B3%E4%BA%8E%E6%94%AF%E4%BB%98%E5%A4%A7%E9%A2%9D%E7%8E%B0%E9%87%91%E7%AE%A1%E7%90%86%E7%9A%84%E9%80%9A%E7%9F%A5%E3%80%8B%E7%9A%84%E5%AE%A3%E4%BC%A0%E6%8F%90%E7%BA%B2.doc

裡面有個問題就是為各位大爺而設:
問:支付大額現金管理與「存款自願、取款自由」的原則是否一致?
答:支付大額現金管理與「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是一致的。
  國家保護個人合法儲蓄存款的所有權及其他合法權益,鼓勵個人參加儲蓄,有關法律也對此作了明確規定,存款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存款自願,存款人可以自願決定將屬於其所有的資金存入儲蓄機構,但決不允許將單位的公款以私人名義存入儲蓄帳戶,個體工商戶也不得將生產經營性資金存入儲蓄帳戶,通過儲蓄帳戶辦理日常資金收付業務。儲蓄存款、單位存款、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性資金三者性質不同,不能都存入儲蓄帳戶,應通過各自不同的帳戶存放,如同車輛行駛,應各行其道。取款自由,儲戶可以自由決定從自己的存款帳戶中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金融機構要保證支付,但這不是指儲戶可以不辦必須的手續而自由支取現金,不是指有公款私存套取現金的自由,更不是指犯罪分子有冒領現金,損害儲戶利益的自由。因此,對支付大額現金進行必要的規範和管理,是進一步落實「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原則的具體措施,符合廣大儲戶和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根據《關於支付大額現金管理的通知》規定:
要繼續認真執行「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從文到之日起,對一日一次性從儲蓄帳戶(含銀行卡戶,下同)提取現金5萬元(不含5萬元)以上的,儲蓄機構櫃檯人員應請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證件,並經儲蓄機構負責人核實後予以支付。其中一次性提取現金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的,應請取款人必須至少提前1天以電話等方式預約,以便銀行準備現金。
(此處人行兩個文件中內容有不一致之處,調整為最原始文件,謝謝@王爾鐸的指正)

本來這個回答是針對別的回答中的關於提現款的討論,有同學說原來的事件就是轉賬啊,好吧,看這裡 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第一條就是:
下列支付交易屬於大額支付交易:(一)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單位)之間金額100萬元以上的單筆轉賬支付。

新聞中是這個大額支付的標準的75倍。

我不是金融行業從業員,只是憑直覺知道一定有這樣的法規,再去搜索而來。《關於支付大額現金管理的通知》也未必是最新最有效的法規,但大家都知道,最近幾年銀行一直在反洗錢,對銀行款項的進出監控越來越嚴格。銀監局人行國務院近年出台了相當多的法規,我隨手搜索就找到幾個,大家可以講究著看看,領會中央精神:
中華人民共和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2號)
2011年第5號 中國人民銀行文告(總第320號)


最後的結論: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人民銀行令〔2006〕第2號)
是有關此事還有效的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制定此辦法
第九條
取現20w以上,轉賬200w以上,需向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


因此銀行為了方便和其他原因,借這個由頭,做了轉賬和取現預約的規定。

所以,是沒有什麼法律法規是支持銀行做這種預約規定的!

金融技術的事,內部頭寸,準備金規定有人講的很好了.
但是看到還有人覺得可以理解「個人取現5w以上需預約」,同時覺得轉賬應該不受控制。認為取現有法律規定,轉賬沒有。
我覺得兩者不可能沒有關聯,於是查了一下:

個人取現5w以上須預約是因為"反洗錢法"的相關條文引申的規定,這個規定同時有轉賬金額的規定.但是金額規定在徵求意見稿中有提到,正式稿不見了,可能以其他形式下發了。
但是
1.這也是銀行業的內部補充規定.
2.取現和轉賬是同時規定的.
所以能理解取現的限制,相信應該也能理解轉賬限制.
如果對轉賬100w這個額度限制不滿,應該同樣對取現5w以上額度限制不滿。

第十三條客戶通過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的下列交易屬於大額交易:
(一)人民幣5萬元以上或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當日單筆或累計現金收付;
(二)單位之間當日單筆或累計人民幣100萬元以上或外幣等值50萬美元以上的轉賬支付;
(三)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當日單筆或累計人民幣20萬元以上或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轉賬支付。

但是注意,反洗錢規定是事後提交報告,而且招行的額度是20W,其他銀行是5w!所以事前預約,絕對是各銀行內部規定,建議反對轉賬預約的,同時把取現預約一起反對,內部規定不應該由客戶承擔嘛!

另外剛看到一個新聞,

5萬元取款限額非央行規定
人行:銀行設取款限額與反洗錢無關

裡面提到,
5萬元以上取款需提前預約的確不是央行規定,且與反洗錢無關,而是銀行為防止「缺頭寸」自行做出的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1997年發布的關於大額現金支付管理的通知已經廢除。」
所以,5w取現限額只是銀行內部規定,和轉賬預約性質一樣,反對的時候應該一起反對!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7〕 第 4 號
發布文號: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7年第4號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37件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附後)自公告之日起廢止
10.關於大額現金支付管理的通知 銀髮〔1997〕339號

11.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大額現金支付管理的通知 銀髮〔2001〕430號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人民銀行令〔2006〕第2號)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2號)和《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3號)同時廢止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人民銀行令〔2006〕第2號)
這個是現在還有效的了……所以應該說,根據反洗錢法和銀行法,現金20w,轉賬200w以上的交易需要報告,因此銀行為了方便和其他原因,借這個由頭,做了轉賬和取現預約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全文]

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

銀行業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徵求意見稿)


這新聞一點都不扯淡,扯淡的是銀行。
1、就銀行內控來說,領導不批,這個錢還真沒法轉。以上各位都說的很詳細了。
2、現金5W以上需提前預約,這是有法規規定的,轉賬的沒聽說過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需提前預約。
3、授權是銀行內部管理問題,和客戶無關。如果當時客戶投訴到監管部門,監管部門應該是有權處罰銀行的,我估計這事可能當時就解決了,具體@鄰家左左 的答案很詳細。
4、反洗錢?那是事後,當時銀行絕對不可能以此理由來阻止客戶轉賬。看新聞中也沒有提及此點。
5、7500W對公存款不算很多,對中行可能是毛毛雨,對中行XX支行(營業部)絕對不是毛毛雨。
實際操作中,銀行和這種大客戶的關係一般都不錯,都能相互體諒、相互配合,但不能因此就說明客戶必須提前進行預約。
新聞中的這個事件之所以發生,就是因為取款人並不是該行的長期客戶(因土地競標存在鄭州市國土資源局在中國銀行河南分行的戶頭),時間又在特殊時點,所以才會發生相互不配合的情況。如果當事人有相關知識,當時投訴到監管部門,我估計銀行就該慌神了。就算現在去投訴,銀行也會受到處罰。
PS:
在和@meta 同學的討論中我發現我忽視了一點:「比起日間大額透支引起的事故和人行處罰,你覺得銀行會比較在乎哪一個。」(@meta 同學的原話)
原來銀行不是不知道法律規定,只是看這個客戶好欺負而已。
再多說一句,過去銀行壓票的多了去了,現在估計基本上沒有了吧。
=====================補充===============================
本來@王爾鐸 補充了題目內容和相關背景資料,方便大家討論時對照查看,結果又被人刪了。我就再補充說明下。
1、現金5W的規定應該來源於1997年13期 關於大額現金支付管理的通知 (根據評論里的補充,鈣規定已廢除。)。
之所以這麼規定是因為方便銀行準備現金,現金畢竟是實物,大額現金調配不是那麼容易的。
2、反洗錢的規定中銀行的義務是事後報告而不是阻止客戶轉賬,銀行沒有權力以反洗錢為名來阻止客戶轉賬。
3、有權力臨時凍結賬戶的是人民銀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全文]:第二十六條 經調查仍不能排除洗錢嫌疑的,應當立即向有管轄權的偵查機關報案。客戶要求將調查所涉及的賬戶資金轉往境外的,經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採取臨時凍結措施。
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 中更是進一步作出了約束:第二十三條 ...... 臨時凍結不得超過48小時。金融機構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要求採取臨時凍結措施後48小時內,未接到偵查機關繼續凍結通知的,應當立即解除臨時凍結。
感謝@貝路 提供資料。


實在看不下去了,貌似回答都沒抓住重點。大額轉款要預約是世界通行的做法,導致很多人質疑此事的原因,是銀行職員的一句「領導不在」,很不專業。明明銀行是最講制度的,任何流程都不應依賴於單個人,然而「領導不在」給人的印象就象是銀行是領導開的。

我知道銀行職員的意思,但他表達有誤,首先那個審批的人不是「領導」啦,其次也不是因為他在不在啦,而是這個業務本來就有審批流程,不是馬上能搞定的,承諾一個確定的處理時間上限(比如48小時內),才是專業的做法。


疑點有三
1 取款需要提前預約大家都懂,因為涉及到現金.但是轉帳為什麼也需要?有哪條規定有說轉帳必須提前預約?
2 需要領導簽字或許如此,但當時是周五從上午到下午領導一直不在,到底在哪裡?
3 員工從下午開始陸續離開,到底是去幹什麼了?


從實務來看,我小建行一個億以上才需向分行進行報備大額進出。而事實上,能每天轉上億的都是大客戶,萬萬惹不起,跪舔式還來不及,哪敢拒絕啊,所以基本上不存在遭拒的問題。


一、財務人員明顯有隱藏的目的,如賣存款、公司跟銀行談蹦了而找茬,也或者只是來大姨媽了,一時控制不足自己那種"流血"的感覺;
二、銀行明顯理虧,一天都沒人來處理這事情,甚至連櫃員都撤離了,如果不是理虧,直接可以電話叫警察來把人拉走;
財務以為自己牛逼,那不是她的能力範圍。
七千萬,又是季度最後一天,夠那網點和支行嗨一壺的了,所以當然不轉,傻呀。
納悶的是:怎麼能拔得到櫃員主機的電源線?銀行的安保意識和系統也太差了。


中國的銀行也真夠搞笑的,拿著客戶的錢做生意,還有本事不按時還錢


銀行的事情不懂,說下個人經歷。
去年因為註冊公司,需要通過個人賬戶往公司戶頭轉賬2000萬,而且是異地跨行,我是直接去櫃檯辦理的,沒有任何問題。


1、領導不在,這麼多錢確實是轉不了的,這裡領導指的是有許可權處理大額業務的主管或經理
2、領導不可能不在,這麼關鍵的時刻,領導如果不在,萬一有大額資金流入,也是轉不進來的


根子在於金融機構不開放導致的壟斷 好比計劃經濟時代老百姓只能去國有菜場買菜 那裡的一切規定都是為了妨礙顧客選優而已 不開放金融業是無解的


從法律的角度很清楚,銀行領導審批是其內部流程,不能對抗銀行和儲戶間這一個外部關係。換言之,銀行不在合理處理時間內給儲戶轉賬就是違約,就是理虧,如果給客戶造成損失就應當賠償,除非延遲是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當然現實中鮮有人為此真的去打官司,這又是權衡成本以及國內法律環境導致的結果了。


說實話,如果這事情客戶提前那麼一兩天先跟銀行溝通一下,事情也就不會發生了。既然這樣發生了,肯定說明了銀行的服務是有缺失的。
賬戶里有七千萬的客戶,到哪裡都是私人銀行客戶了,理論山肯定有專屬的客戶經理,在一些銀行還有專屬的客戶經理團隊呢。
而轉七千萬銀行一點都不知情,而且在季度末,銀行回訪客戶穩定存款的關鍵時刻,管戶客戶經理也沒提前預報,說明相關客戶經理不作為。季末不預報不能這樣大額出款,不僅僅是考慮到經營業績的問題,更是銀行資金周轉和安全的問題,誰也不想國內哪家銀行在季末出現擠兌的情況。導致出不了款的結果,在銀行制度來說是沒有錯的,錯就在於銀行管戶客戶經理幹什麼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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