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東方快車謀殺案》里波洛偵探沒有向警方說出真相,法理和人情的界限在哪裡?

東方快車謀殺案里 被害者本身就是一個惡人,12個人為了報仇,每人一刀殺害了被害者,波洛偵探知道了一切 最終還是沒有向警方說出真相,大家怎麼看 法理和人情的界限在哪?


其實波洛只是個前職警察,並不是警察,他的身份只是個私家偵探,並不背負著懲奸除惡的大任。法理對他而言沒有足以令他去與自己的人情相抗衡的地步。他沒有伸張正義的責任,他受東方快車負責人之託查清案情破解犯罪手法,那麼只要讓負責人明白兇手是怎麼殺人的就可以了。判決和羈押不在他的職責範圍內。
他只是作為知情人,做了一個自己覺得正確的決定而已。


我最開始看的是小說,我一開始認為那個美國婦女有問題,只是直覺。結果全車都有問題…小說的最後,波羅只是說出了真相,然後就抒情了。剩下的交給觀眾自己來判斷。

2010年(貌似)的電影版里,波羅最開始看到一個巴基斯坦婦女因為通姦被眾人用石頭砸死,他的回答是這個婦女破壞了當地的規矩,這是應該的。
但是我們都知道電影最後,波羅破壞了自己的規矩,他沒有聲張自己的正義,這是為什麼?電影其實透露了一絲,就是波羅與傳道女的對話,傳道女說波羅的神是假的,無用的,波羅一時間無法反駁,從這裡,波羅的信仰就動搖了。
當一個人所信奉的事物被動搖的時候,他或多或少會發生變化。

最後波羅手拿佛珠(不清楚…)思考了一個晚上,自己的信仰到底是不是有利於社會,最後他做出了自己的選擇。


或許是因為他沒有辦法與這些人抗衡吧。有的人是公主,有的人是上校,有的人是伯爵,這些人的身份在當時社會應該屬於非常有地位的人吧,即使把他們送上法庭,可能也就不了了之。


小說里根本沒有下文,波洛只說 了 解決完了 可以退出了,大概就這意思,原文不記得了。電影才有下文,用波洛的第一種解釋像警方說。


我認為,就算他向警察提交了第一種假設(錯的,說兇手下車逃走),警察最後也會發現的,只是時間問題。這畢竟是一個理性的世界,換個角度說,是個法理的世界。但,肯定會酌情判輕的,法理高於感情但包含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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