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伊斯的《阿拉比》好在哪?僅僅是一種幻滅么?


格非在《卡夫卡的鐘擺》里專門講過,我很喜歡,就直接貼原文了:

在《都柏林人》的15篇故事中,前三篇是用第一人稱敘述的,後12篇用的則是第三人稱敘事。作者這樣做,有什麼特別的安排或考慮嗎?我們知道,前三篇故事寫的是童年和少年生活。《姐妹們》的敘事者是旁觀者,「我」並不是故事的真正主角,《偶遇》也是如此,但在《阿拉比》中,「我」既是旁觀者,同時也是核心人物。作者的用意之一,也許是想借用孩子的眼睛掃描一下都柏林的生活圖景,給讀者一個大致的印象。另外,由於孩子們天真爛漫,他們的眼睛所觀察到的圖景尚不足以用來揭示作者預先的「意圖」(儘管《姐妹們》即涉及到了宗教主題,但也是點到為止)。因此,將他們設定為旁觀者,浮光掠影地描述眼中的人和事是較為自然的寫法。同時,第一人稱的語調也顯得親切一些。《阿拉比》中的「我」,已經從一個懵懂無知的兒童變成了一個情竇初開的少年。在這個一個比較暖昧的年齡,所有的事物都帶有曖昧的特徵。 如果讓我從世界範圍內挑選10篇最好的短篇小說,我想我一定會選《阿拉比》。記得有一年在廣州,我和蘇童在賓館裡聊天,說起彼此珍視的短篇小說,我們不約而同第一個想到的,竟然就是《阿拉比》。我認為蘇童喜歡《阿拉比》是有道理的,因為他自己的寫作中,曾有一時期寫出了不少可愛的鄉村少年形象,我覺得那些形象是真實而令人難忘的,和喬伊斯一樣,它復活了我們自己對於少年生活的許多記憶,或者說記憶、情感和想像的片斷,而且我也覺得,蘇童的文筆與寫《阿拉比》的喬伊斯也有幾分相似,有點漫不經心,大大咧咧,但卻充滿了詩意。寫到這裡,我想起了另一個有意思的話題。有一位學生在聽過我的課後,回去讀了《阿拉比》,但有一個問題始終在折磨她:喬伊斯為什麼在《阿拉比》的開頭要寫「教士」,這個「教士」與整個故事一點關係也沒有。而且,作者多次寫到街上的房屋,寫到各種各樣的氣味,寫到燈火、雨、玻璃窗和花壇,在我的這個學生看來,作者沒有必要這麼嘮嘮叨叨,完全可以更簡潔一點。她的另一個問題是,她一點也沒覺得這篇小說有什麼了不起,或者說有什麼感人的地方。 我記得那天她說了很多意見,但總的來說,可以歸納為以下兩個問題,第一,作者的文筆為何那樣瑣碎(為何東拉西扯),他那樣做是否有必要。第二,這篇小說有何意義,我們閱讀這樣的故事究竟能獲得怎樣的愉悅或教益?為了回答她的第二個問題,我記得我給她講了一個小故事,我知道這個故事是真實的。
我在上海讀書的時候,班上有一個男孩老愛往金沙江路的百貨商店跑,常常買回來一些牙刷、牙膏和香皂,他並不缺少這些用品,可他總是不斷地購買這些無用的東西,一個偶然的機會,我獲知了他的一個小小的秘密,他喜歡那個櫃檯的女售貨員。說「喜歡」也許不確切,說「愛情」又有點過分,他是只滿足看她一眼,最好,能夠與她說上一兩句話。當他和我成了好朋友之後,我常常看見他吃著飯,兩眼就發直,嘴裡還不住地喃喃自語:「我最大的夢想就是和她說上一兩句話。」後來,知道他秘密的人越來越多,以至於同學們遇見他,往往第一句話就問:「怎麼樣,金沙江路的百貨商店去過了嗎?」他也並不怎麼生氣,往往紅了臉,不聲不響地走開了。當然他最終也沒有和她說上話,直到畢業,他還是想著這個售貨員。
在我看來,這個小男孩就是喬伊斯筆下的那個「我」,女售貨員就是曼根的姐姐,而這個真實的故事就是《阿拉比》。我常常想,假如我的這個朋友猶猶豫豫地來到櫃檯餞,從牛仔褲里掏出一張皺皺巴巴的紙幣,心懷鬼胎地對那個漂亮的女售貨員說:買一塊肥皂,而售貨員說,「你要買什麼牌子的肥皂?」,只消這一句話,我的朋友就得救了,他會不會象《阿拉比》中的那個少年一樣,淚水奪眶而出?
現在我試著來回答第二個問題,喬伊斯在這篇小說中也使用了他自己稱之為「卑瑣」的文體,東拉西扯,漫不經心,我覺得他這樣處理語言,是十分必要的,甚至是必須的。因為在這個故事中,我們通常意義上的「愛情」故事尚未發生,小說中也沒有什麼驚心動魄的戲劇衝突,有的只是少年人憂鬱而狂亂的想像或幻想。小男孩為什麼喜歡曼根的姐姐?因為他想跟她說話,喜歡她走起路來左右搖晃的辮子,喜歡她站在欄杆前被月光照亮的身影,她的棕色有碎花的裙子,身體的曲線,擱在欄杆上的手以及裙子的鑲邊。當他看不見她的時候,她的名字就是秘密的快樂的中心;他捧著聖餐杯,在做禱告或唱讚美詩的時候,她的名字也會脫口而出,繼而熱淚盈眶。小男孩為什麼要去阿拉比市場?是因為她第一次跟她說話時,無意中提到了這個詞,Araby,這個詞從此具有了魔力,它的音節在靜謐中隱隱迴響。
喬伊斯在敘事中的漫不經心,恰好迎合了小男孩內心的憂鬱和空落,他「愛上」了曼根的姐姐,並沒有十分具體的理由,這種愛之所以產生,是與少年的遊戲,街道的目光,雨,這些物象和環境分不開的。作者為什麼要寫到死去的教士?因為教士居住過的後客廳註定了要與曼根的姐姐的形象聯繫在一起,是記憶和想像的策源地,是觀察戀人的理想場所。簡潔而瑣碎,這是喬伊斯的敘事的特點,在本篇中,卻是恰到好處,少年的青春衝突就是那麼簡單、美妙、漫無邊際,充滿了憂傷。


寫在前面

@楊書翔 感謝分享格非對於《阿拉比》(Araby)的解讀,文字感性,舉例貼切,受教。

我想,題主可能是在讀完這篇小說之後,沒有發現什麼驚艷之處甚至不太理解作者想要表達什麼,故而提出了這個問題。希望下面的背景資料和文本分析能對題主和對這篇小說感興趣的朋友們有所幫助。


切入正題

這篇小說出自詹姆斯 ? 喬伊斯(James Joyce)的短篇小說集《都柏林人》(Dubliners)。這本小說集包含15篇小說,均以20世紀初的都柏林(Dublin)為時空背景。1906年5月5日,詹姆斯在一封寫給英格蘭出版商Grant Richards的信中表達了他創作《都柏林人》的意圖:

My intention was to write a chapter in the moral history of my country and I chose Dublin for the scene because that city seemed to me the centre of paralysis. I have tried to present it to the indifferent public under four of its aspects: childhood, adolescence, maturity and public life. The stories are arranged in this order. I have written it for the most part in a style of scrupulous meanness and with the conviction that he is a very bold man who dares to alter in the presentment, still more to deform, whatever he has seen and heard.[1]

譯文:我的意圖在於為祖國譜寫一章道德史。我選擇了都柏林作為背景,在我看來,這座城市乃是麻痹的中心。我試圖從四個方面向麻木不仁的公眾展現它:童年、青春期、成熟期和公共生活。小說集按照這個順序編排。我在大部分的寫作中運用了一種「考究的老套」的手法,並且我堅信——如果某人在描繪其見聞時膽敢改動甚至歪曲,那他就太魯莽了。

根據詹姆斯的弟弟Stanislaus Joyce的推測,所謂「scrupulous meanness」應該是詹姆斯對「studiously mean」的修訂版表達方式。詹姆斯曾用「the writing is so careless, and is yet so studiously mean」和「Here the writer has not devised, he has merely accepted, mean expressions」來批評William Rooney所作的詩歌的陳詞濫調。Stanislaus在寫給哥哥詹姆斯的信中表示「scrupulous (that is, careful) meanness can become a positive virtue」,他認為哥哥在給Grant Richards寫信時應該是回憶起了他的話。如果事實如此,那麼詹姆斯的意思可能是他在寫作中運用的素材雖略顯老套卻經過精心謀劃。


在最淺顯的層次上,《阿拉比》是一篇關於一個男孩的初戀的故事,似乎是以一個成年男人回憶童年的口吻進行敘述——得益於此,故事的主題沒有被限制於愛情的悸動。在更深刻的層次上,《阿拉比》著力描繪了這個男孩所處的不利於實現理想和夢想的社會環境。

小說以「北理查蒙德街的一頭是不通的」[2](North Richmond Street , being blind)開篇。「blind」不僅是對北理查蒙德街的描述,更是都柏林人的精神狀態的寫照。

北理查蒙德街上瀰漫著壓抑的氛圍——「平時很寂靜」[2];「街上那些有人住的房屋則沉著不動聲色的褐色的臉,互相凝視」[2];「黑暗、泥濘的巷子」[3];「幽暗陰濕的花園」[3]。

男孩邂逅了一個姑娘,並因此而產生了浪漫卻又盲目(blind)的幻想。男孩「跟姑姑上街買東西,替她拎一些包兒」[4],周圍的現實是「被醉鬼和討價還價的婆娘們擠來擠去,周圍一片喧囂:勞工們的詛咒,站在一桶桶豬頰肉旁守望的夥計的尖聲叫嚷」[4]。男孩對這「一片熙熙攘攘的眾生相」[4]並不在意,把那個十分普通的姑娘想像成了令人著迷的公主,把阿拉比想像成了「四周瀰漫著迷人的東方氣氛」 [5]的集市。幻想與現實之間的巨大差距預示著男孩的期待最終必然落空,他無法一直保持對殘酷現實視而不見的狀態。

此外,男孩並不能理解他自己的感受,他不知道如何向這個姑娘傾訴自己的「迷茫的愛慕」[4]。竊以為,男孩的愛是肉體慾望(「她一移動身子,衣服便搖擺起來,柔軟的辮子左右擺動」[3];「門對面街燈的光照著她白嫩的脖子的曲線,照亮了披垂的頭髮,也照亮了擱在欄杆上的手」[5])與宗教仰慕(「我彷彿感到自己正端著聖餐杯,在一群敵對者中間穿過。有時,在莫名其妙地做禱告或唱讚美詩時,她的名字幾乎從我嘴裡脫口而出」[4])的混合物。

男孩周圍的人與男孩在精神上缺乏共鳴,因而對其願望熟視無睹(blindness)。例如:

星期六早晨,我對叔叔說晚上我要到集市去。他在前廳的衣帽架一邊手忙腳亂地找帽刷子,一邊漫不經心地說:
「行,孩子,我知道了。」
……
九點,我忽然聽見叔叔用彈簧鎖的鑰匙在開過道的門。接著聽見他在自言自語,聽到衣架被他掛上去的大衣壓得直晃蕩。我很了解這些舉動的含義。
……
他說非常抱歉,忘了這件事。然後又說他很欣賞那句老話:「只工作不去玩,任何孩子都變傻。」他又問我去哪兒,於是我再講一遍。[6]

顯然,叔叔是由於在酒館喝酒而忘記了他向男孩允諾的事,他對男孩的渴望以及由此帶來的痛苦是漠不關心的。

在《都柏林人》中,詹姆斯至少兩次為小說主人公設置了「頓悟」(epiphany)情節,分別出現在《阿拉比》和《死者》(The Dead)中,這種情節是整篇小說的高潮。在《斯蒂芬英雄》(Stephen Hero)[7]中,詹姆斯借斯蒂芬之口闡述了「頓悟」的內涵:

By an epiphany he meant a sudden spiritual manifestation, whether in the vulgarity of speech or of gesture or in a memorable phase of the mind itself. He believed that it was for the man of letters to record these epiphanies with extreme care, seeing that they themselves are the most delicate and evanescent of moments.[8]

譯文:他所謂的「頓悟」是一種突然的精神活動的反映,往往以粗俗的口語或舉止抑或某個難忘的思想階段本身等方式呈現。他認為小說家應當極其小心謹慎地記錄下這些頓悟,因為它們是最微妙和短暫的片刻。

在文末,男孩終究「頓悟」,認清了現實——阿拉比只是一個以營利為目標的世俗集市(「兩個男人正在一隻托盤上數錢」[9]);男女關係以空虛而短暫的調情呈現在男孩的眼前。


參考文獻及注釋

[1] Litz AW. James Joyce (Revised Edition) [M]. Boston: Twayne Publishers, 1972: 48.

[2] 王向遠. 二十世紀外國短篇小說精選[M]. 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263.

[3] 同上書,第264頁。

[4] 同上書,第265頁。

[5] 同上書,第266頁。

[6] 同上書,第266-267頁。

[7]《斯蒂芬英雄》即《一個青年藝術家的肖像》(A Portrait of the Artist as a Young Man)的初名。

[8] Joyce J. Stephen Hero [M]. London: Jonathan Cape, 1960: 216.

[9] 王向遠. 二十世紀外國短篇小說精選[M]. 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268.


我承認這個答案十分幼稚,了解喬伊斯的朋友當個笑話看就行了。

@楊書翔
其實格非對Araby的解讀讓我大吃一驚,也許是受博爾赫斯影響太深吧,博爾赫斯見天就噴喬伊斯的《芬尼根守靈人》是無意義符號堆疊。

為什麼要寫「無關」的教士呢?
教士是禁欲主義(asceticism)的代名詞,它對比的是慾望(desire),在他的房間里看dream girl,沒有比這更有關的了好嗎。
有人說 教士要和sisters里逝世的那個教士連起來看,這意見太好了,感謝感謝。
下面這一段是主人公看到教士遺物時候的描寫:
Among these I found a few paper-covered books, the pages of which were curled and damp: The Abbot, by Walter Scott, The Devout Communnicant and The Memoirs of Vidocq. I liked the last best because its leaves were yellow.

「The Abbot」 ( 《修道院院長》 )中出現的浪漫的/ 宗教的/性的情結正是故事的中心, 男孩幻想著如宗 教般神聖純潔的愛情, 卻又時刻受到物慾, 肉體慾望 的衝擊, 因而感到困惑。有著大量宗教色彩語言的書 「The Devout Communicant」 ( 《虔誠的教友》 )很可能導 致了男孩壓抑自己內心世俗的慾望, 把女孩看作是 神聖不可侵犯的聖女, 愛慕已經上升到宗教的高度。 毫無疑問, 書中虔誠的宗教語言影響著男孩對自己 青春萌動的態度。 「The Memoirs of Vidocq」 ( 《維多契 回憶錄》 )一書從側面強調了故事的欺騙, 背叛主題。——淺談《阿拉比》中幾種意象及其象徵意義 劉筱妍, 王松林

這些書可都不是什麼虔誠的書啊,而它們卻出現在教士家裡,這是一種強烈的反諷。最關鍵的是,我們的主人公根本就不知道書里講的是什麼,他只看書的封皮。秋季了,樹葉由綠變黃,這是多麼自然而美妙的東西。(感謝知友讓我學習了一個)

為什麼要寫「無關」的燈火、雨、玻璃窗呢?
背景發生在North Richmond Street(有人指出這裡我過度解讀,因為喬伊斯中學的時候有這樣一條街,但是仍覺得我的解讀是沒有問題的,不過學習了),千萬別翻譯成里士滿街就完了,這只是音譯啊喂,願意是充盈著月光的大街,月光是自然光,作為對比的是人造光。有人可能會說我神經過敏,不是的,其實文章里的地名Buckingham Steet,Cafe Chantant等等都是有含義的,限於篇幅就不講了。
The space of sky above us was the colour of ever-changing violet and towards it the lamps of the street lifted their feeble lanterns.
When we returned to the street light from the kitchen windows had filled the areas.
這麼多排比鋪陳是為了什麼啊,就是為了那個在教士房間的夜晚啊。封閉壓抑禁慾的房間和透過來的人造光線共同對主人公內心的情慾念頭造成壓力,但象徵著自然的雨水卻像針線一樣穿進封不住的玻璃。最後雨水佔了上風,主人公顫抖著輕吟:「哦,愛;哦,愛。」
我說了這麼多,如果還覺得我在胡扯,我也不撕。退一萬步,沒有燈光,後面的影子戲怎麼編排;沒有玻璃窗,後面那個玻璃窗隔音聽不清說話的場面怎麼編排。

他捧著聖餐杯,在做禱告或唱讚美詩的時候,她的名字也會脫口而出,繼而熱淚盈眶。
chalice是有聖杯的意思的,翻譯成捧聖餐杯純屬搞笑啊。
I imagined that I bore my chalice safely through a throng of foes.
我覺得我想是捧著聖杯在成群的敵人面前走過,這是非常具有風骨的一句話,相當於雖千萬人吾往矣。他前面一直都在黑Christian.
The shrill litanies of shop-boys who stood on guard by the barrels of pig"s cheeks.
都黑到極致了好嗎。聖餐杯?百度機翻?
而且最關鍵的是這句話牛逼的地方不在chalice,而在imagine。這個聖杯是自始不存在的,生命的意義也是自始不存在的。宗教和文明的出現都只是對這個無意義的一個包裝。即使我們的陽壽延長,但這也僅僅是讓我們的無意義時間變長。一切都是無意義的。所以才能理解為什麼主題是幻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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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aby(阿拉伯)對主人公的意義類似於東方對中世紀的歐洲人的意義。
Araby對主人公叔叔的意義體現在《阿拉伯人告別他的戰馬》,大家不妨去欣賞一下這首詩,他講的是一位阿拉伯人窮困潦倒,被迫在集市上賣掉自己的戰馬。主人公叔叔之所以那樣喜愛,很可能是有一些相似的經歷。
這兩種意義一種是超驗的,一種是經驗的。
想想東方對航海時代的歐洲人有多大的刺激吧,他們以為東方是遍地黃金,他們熱情勃發,他們去探索整個世界。可是到《都柏林人》寫就的這一年,世界上已經幾乎不存在任何一個無法用地圖繪測的城市。沒有遍地黃金,甚至沒有一個超越歐洲人的文明,這一切走向了幻滅。東方這個想像如文中所說就像是從porcelain vases變成了great jars。
經驗生活是困頓的,沒有意義的,但這並不是對超驗的一種墮落,因為生命原初就是沒有意義的,一切都沒有意義。

An uninhabited house of two storeys stood at the blind end, detached from its neighbors in a square ground. The other houses of the street, conscious of decent lives within them, gazed at one another with brown imperturbable faces.
前者是超驗的,後者是經驗的,作者的筆鋒一樣殘酷。

At Westland Row Station a crowd of people pressed to the carriage doors; but the porters moved them back, saying that it was a special train for the bazaar. I remained alone in the bare carriage.
前者是經驗的,後者是超驗的,作者的筆鋒一樣殘酷。

我同意Araby最偉大的地方在幻滅,在這種具有終局性的幻滅,all of the vanity,細思恐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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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問除了幻滅,還有什麼主題。還有很多啊。
比如主人公去阿拉比的前夕,認為:
I had hardly any patience with the serious work of life which, now that it stood between me and my desire, seemed to me child"s play, ugly monotonous child"s play.
而主人公的叔叔在主人公去阿拉比的前夕,認為:
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a dull boy.
他們互相認為對方是child"s play。child被當作貶義詞。這反映了什麼主題呢?有人說是loss of innocence(天真的失去),有人說是come of age(成長),我就不發表我自己的愚見了。

還有人認為主題是get rid of poverty(擺脫貧困)。
論據大體上是:
I could not find any sixpenny entrance and , fearing that the bazaar would be closed.
I listened to the fall of the coins.
I allowed the pennies to fall against the sixpence in my pocket.
這個沒錯的,要是認真寫能寫一篇論文,從主人公為什麼被他叔照顧,講到他叔叔工作多辛苦,再講到對他還不錯,很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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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題主如果覺得生活已經如此多艱,不想花時間燒智商,那學點情話也是好的啊。
Her image accompanied me even in places the most hostile to romance.
My body was like a harp and her words and gestures were like fingers running upon the wires.
The light from the lamp opposite our door caught the white curve of her neck, lit up her hair that rested there and, falling, lit up the hand upon the railing. It fell over one side of her dress and caught the white border of a petticoat, just visible as she stood at ease.
是不是覺得幻麗到可怖,這是人家的平均水平...

總之吧,我覺得《阿拉比》就是常讀常新的小說,不論有怎樣的水平(比如我這種小白),抱著怎樣的目的,都會有很大的收穫。暫時就不更了,過一段時間再看看自己的答案,說不定被自己蠢醒。


原作者:郭冀華 budaizju@163.com

大師的小書

——讀喬伊斯的《都柏林人》

有人說:「打開世界地圖,並不等於周遊了世界。」文學也一樣,說再多的「浪漫主義」、「古典主義」、「雪萊」、「托爾斯泰」也沒有用。文學是要一本一本讀著,一個巷子一個巷子走下來的,誰也代替不了。

退一步講,嚼別人吐出來的甘蔗渣有什麼樂趣!那些聳人聽聞而又不知所云的概念和名詞,給予我們的只不過是榨乾了汁汁水水的所謂「文學常識」。聽得越多,越圍繞作品形成一個符咒,幾乎變成卡夫卡的「城堡」,使人無法進入。這真是一個有趣的悖論——評論讀得越多,越是不想讀原作。「名著就是誰都知道卻人人不想去看的書。[1]」可謂一語道破。

沸沸囂囂的評論有時還真是一場無預謀的騙局。之前基於不知從哪兒聽來的粗淺印象,我一直對喬伊斯懷有深刻的偏見。對大名鼎鼎的意識流、如雷貫耳的現代主義,從來都是望而生畏、敬而遠之的,總覺得它們無外乎些華而不實的文學實驗,只是捉弄人的花紋和漩渦。直到我在課堂上看到《阿拉比》那篇小文——這就是喬伊斯!窘迫而敏感的人呵!他的東西總莫名其妙地勾起人的回憶。很神奇的小說,它不把你勾進它的故事裡,相反,它拉你回溯你自己的世界——家中的木桌,小孩子的嬉鬧,向晚的燈光,昨日和遠方,那裡民情淳樸,心地潔白。令人不勝感慨。

我從來沒看到過寫初戀寫得如此乾淨的文字。那份感情宛若神明,似乎捧著它就足以睥睨萬物。歌德說:「我愛你,與你何涉?」文中說的大抵就是這個吧。小傢伙的女神甚至不具備一個名字,只說是「曼根的姐姐」。可他會在沉沉的雨夜躲在黑漆漆的後客廳里悸動得難以自持,顫抖著喃喃自語:「啊,愛!啊,愛!」[2]多麼純粹!屠格涅夫也有一篇《初戀》,可是相比之下是大孩子了,更為注重青春的躁動和奔突的荷爾蒙的力量。

小說最後是一場幻滅。愛情(確切的說,這裡還只是單戀)的魔力讓人驕傲得不自量力,讓人錯以為拿著那柄寶劍可以無往不勝,甚至能跟整個世界對峙。經過漫長的、惴惴不安的期待,又幾經波折,終於千難萬險地來到了「阿拉比」。可是等待他的那個「阿拉比」是打烊後荒涼闃寂而又陌生疏離的「阿拉比」,他手足無措了,萌生出一種巨大的失落感。對他來說,長廊盡頭傳來的熄燈的喊聲就像是在灰姑娘心頭敲打的十二點鐘聲——所有的輝煌和夢幻陡然消失了,內心無限悵惘。這種悵惘與其說是他對那個「魅人的阿拉比」[3]的不滿,不如說是他長途跋涉的疲累,是朝聖前的興奮所必然帶來的淡淡絕望。

小男孩與成人世界。這就是《阿拉比》結尾處的圖式。那個似乎神秘而不可解的王國橫亘在他面前,他怎麼敵得過那個世界呢?!他困惑地向里張望著。

打敗他的不是現實,而是突然的自省。事實上,他的極樂和至痛都發生在自己的內心。愛戀也好,苦痛也罷,自始至終都是內在的、不為人知的,甚至可以說是想像性的。讓他受折磨的並不是外部的境遇,而是一直夢著的他忽然發現自己其實是在做夢。單單這種醒來就已經讓他驚愕得不得了了。

剛二十齣頭的喬伊斯在這個故事上拿捏得如此到位,竟能把感情刻畫得這麼細膩、這麼有質感!真是令人欽佩訝異。

《阿拉比》可以稱得上是喬伊斯短篇小說集《都柏林人》中最好的作品之一。我一直認為,小說家在短篇中才見功力。讀這個集子,總覺清氣逼人,讓人想起初冬有太陽的早晨,路兩旁草葉上的白霜。生命旋歸寧靜,隱隱約約的憂傷像矮房子上方停得安安穩穩的霧。他筆下的人物好像都在出神,幾乎有點像睡著了一樣,每個人都很安耽,於是靈魂的些微攪動皆成波瀾。

詩人的美德是節制。成功的寫作都有著一種看似不經意的自控力。《都柏林人》都像是小酒館裡聽來的故事,他給它們罩上了一層昏黃的光暈。除了少數幾篇(如《無獨有偶》、《母親》)略有些鬧熱,敘述基本上都是不動聲色的,又每每於結尾處有驚人的扭轉,讓你在漫不經心中魂悸魄動。即使是這種猝不及防的天啟式的靈光乍現(喬伊斯自己稱作「epiphany」)也並不濃烈,照樣是安安靜靜的。這樣寫小說真可謂爐火純青,直入化境。我甚至不想分析他的技法,因為它們總是與敘述融為一體,隱秘得幾近讓你感覺不到。

至於《都柏林人》的主題,眾口一詞,都說是揭露都柏林人的麻痹(出於喬伊斯1906年5月5日致葛蘭特·理查茲的信中提及的「moralparalysis」)。這就像魯迅揭露國民劣根性一樣幾乎成為定式。於是,評論鋪天蓋地地認為這部短篇小說集反映的就是都柏林人的冷漠僵化、麻木無知、腐敗怯懦、虛偽狡詐、市儈乏味、陰沉無趣、精神空虛……似乎天底下所有的缺點都被都柏林人揀了去。我倒覺得這種評論未免有點太道德感了,忽視了其他聲音。(這種「道德感」是簡單的,它用的語言是彷彿事不關己似的、貼標籤式的評斷。)這些定論將先入為主的意見強加於讀者,無意中給作品判了死刑。

不客氣的說,大夥都自覺不自覺地被喬伊斯給誤導了。他真的寫的是都柏林嗎?現實世界實際上一無是處,如果缺失了心靈的參與。他教給大家的是這樣一種對生活的審視,而這種審視是全人類的。如果說他是「用一種處心積慮的卑瑣的文體來描寫」[4],那他也是要把人們從卑瑣之中解救出來。在他那裡,心靈和現實是不協和的,你走你的,我走我的。內心世界豐富而深邃,洞穴似的,人生就此無限展開。壓根沒什麼好與壞,只要你以一顆赤子之心坦誠面對就是了。

讀喬伊斯的《都柏林人》,不由得感嘆,歷史無不是重複。相隔一個世紀了,這本小書讀上去還是那麼貼近,總有某種境遇讓人感到似曾相識。可以說,我們的現實生活跟書中的小人物沒有絲毫隔閡,有時甚至就是他們的翻版。這種隨處可得的熟悉感能給我們莫大的慰藉。因為文學說到底是一種溝通,是穿越千山萬水,說一聲「我懂」。

《姐妹們》、《偶遇》、《阿拉比》寫認認真真的小孩子,世界向他們張開。《伊芙琳》寫面臨抉擇時的極度緊張。結尾處大開大合,空空茫茫的未知,到底何去何從?人仿若是命運的驚濤駭浪中一棵無依的蘆葦,被某種不可控的非理性的東西席捲裹挾。而《車賽以後》那一句「天亮了!」[5]簡直就像上帝的審判,停不下來的、讓人精疲力竭的舞鞋應聲而斷。《無獨有偶》中抄合同的小職員的生存狀態讓人想起馬克思所說的「人的異化」。卡夫卡筆下也有類似的境況,但筆觸截然不同,更逆來順受些。《悲痛的往事》極為打動我,那個對自己無比嚴苛的人被「人生的盛宴」[6]排斥在外,唯有永世的孤獨。《死者》從啰啰嗦嗦的舞會寫起,開始險些看不下去。直讀到文末,所有的細節匯成漲落不一的潮水,那麼撼人心魄,下雨的夜晚那個站在花園裡為愛而死的年輕人,彷彿我也瞧見了。小說結尾,「整個愛爾蘭都在下雪。」[7]那麼靜謐,那麼博大,那麼悲憫……

喬伊斯很壞,咕咕噥噥的,把什麼都說得朦朦朧朧,讓你自己去探尋。在我看來,文學最大的樂趣就在於發現,有些主題太過顯明的篇什(如《聖恩》、《紀念日,在委員會辦公室》)反而算不上上乘之作。

愛爾蘭的國都在喬伊斯筆下就像個貧瘠蕭索、了無生趣的小鎮,無所事事的少年游來盪去。都柏林真的就那麼不可救藥嗎?這個叛離故土的浪子當時讓家鄉人傷透了心。然而有趣的是,現在喬伊斯這個名字卻幾乎成為愛爾蘭的代言,每年6月16日向他致敬的「布魯姆日」(Bloomsday,出自喬伊斯代表作《尤利西斯》)也成了都柏林的狂歡盛會,其隆重程度絲毫不亞於國慶日。

喬伊斯對都柏林是有感情的,所以他才會那麼厭惡它。所謂「愛之深,責之切」嘛。事實上,沒有人能擺脫故鄉的影子,無論走多遠。故鄉就像胎記一樣,因不可抹去而痛恨。喬伊斯眼裡有淚光,也有懷舊的傷感,可他還是用《都柏林人》和他的祖國說了再見。

那個詩人船長康拉德的出發是駛向神秘之域,是穿越時空之旅。而喬伊斯的出發只是離開。去哪?不知道,也不在乎。外面就好,要去闖蕩。就像《偶遇》中對遠方的渴望——「可是我想,一直呆在家裡不可能有真正冒險的經歷,非到國外去不行。」[8]還有《一朵浮雲》里小錢德勒的抱怨:「毫無疑問,要想發跡,必須遠走高飛。在都柏林,你什麼也幹不成。」[9]以及《死者》中加布里埃爾脫口而出的「我的祖國已經讓我厭煩了,厭煩了!」[10]如果說康拉德的出發是生機勃勃的,那麼喬伊斯的出發只能說是茫然無措的。《一朵浮雲》中,小錢德勒夢想著從倫敦凱旋的老朋友能給他一個出口,卻驚訝地發現那不過是個嗆人的煙囪。原來外面也是茫然,也是虛空。康拉德可以興沖沖地奔向另一個世界,而在喬伊斯這裡,世界只有一個呀。

劇作家易卜生強調在日常生活中理想的堅持,而喬伊斯卻說,若要葆有理想,必須離開世俗熏染的日常。天主教,財富,政治,宴會,家庭,愛情,婚姻,獨身……他輕輕否決了這一切。因為人一旦投入生活的洪流,會立馬被淹沒。

文學是不可復原的,或者說,文學不可通過非文學的途徑復原。我們大可以就《都柏林人》的情節梗概侃侃而談,說上幾百遍,然而它的魅力絕不局限於那個乾巴巴的故事上。從某種意義上講,任何解讀都是一種誤讀,因為失去了它原始的新鮮和生命。

洋洋洒洒,給喬伊斯的《都柏林人》寫了一首長長的抒情詩,可還是心生惶恐,覺得寫得再長,也只不過一種以偏概全的抽離和遮蔽。

參考文獻:

喬伊斯:《都柏林人》,孫梁等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84年

[1]脫胎自MarkTwain—「Aclassicisabookthateveryonewantstohaveread,butnoonewantstoread.」文中意思有改動。

[2]喬伊斯:《都柏林人》,孫梁等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84年,第27頁。

[3]喬伊斯:《都柏林人》,孫梁等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84年,第28頁。

[4]轉引自喬伊斯:《都柏林人》,孫梁等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84年,序言第IV頁。

[5]喬伊斯:《都柏林人》,孫梁等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84年,第48頁。

[6]喬伊斯:《都柏林人》,孫梁等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84年,第128頁。

[7]喬伊斯:《都柏林人》,孫梁等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84年,第263頁。

[8]喬伊斯:《都柏林人》,孫梁等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84年,第15頁。

[9]喬伊斯:《都柏林人》,孫梁等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84年,第76頁。

[10]喬伊斯:《都柏林人》,孫梁等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84年,第222頁。


與其說是幻滅,不如叫頓悟(epiphany),男孩最後面對著眼前俗不可耐的阿拉比集市,才明白這不是他嚮往的寄託愛情的地方,甚至愛情也只是美好的幻想。《都柏林人》里全是一個個令人痛苦的「頓悟」。


我就是因為阿拉比而喜歡上喬伊斯,吸引我的是他對孩子心理的把握,文學技巧我談不出來,但書中那種氛圍讓我再次體會到童年的感覺。成人之後我的感受力變得越來越遲鈍,因而對童年那種特有的敏感越來越懷念。我覺得具備那種敏感才能感覺到世界的真實,喪失感受力的理性只會覺得世界更像一場幻覺。
而喬伊斯的筆觸就是從一個孩子對於世界的認知和體驗,以及他的內心情感波動展開的。至於其他的景物描寫和象徵隱喻什麼的,那些都是渲染。我覺得他最好的地方就在於,既有一個成年人深邃的視角,又不忘兒童時的初心。而且對心理把握非常到位,既不顯淺薄又不故作深沉,就是真實還原了那個逝去的童年世界。能對孩子的心理細節描述那麼清楚,不止是他記性好懂孩子,更是因為那個孩童世界在他心中從未消失。


好在對於情感的程度把握,一個情竇初開的少年面對心上人是怎麼樣的精神狀態?是激動的,緊張的,焦慮的,又是好奇的,喜悅的,甚至是充斥著慾望的,也就是有性的因素。但喬伊斯可以把這樣一個少年內心綜合起來的複雜情感拿捏的十分到位而又不過分。舉個例子……在小說中有這麼一句描寫。我們房門對面的路燈映照出她脖頸白皙的曲線,照亮了垂落在脖子上的秀髮,又落下來,照亮了她擱在欄杆上的手。燈光灑落在她裙子的一邊,正照在襯裙的白色鑲邊上,她叉開腿站在那裡的時候剛好瞧得見。


在我看來它的妙處之一是對三個意識塑造得有層次感,三層分別是當時的主人公「我」,敘事者成年的「我」和隱含作者超越的「我」,第一個我純真而幼稚,第二個我雖然成熟但是還有一點浪漫的感覺(比如敘事者回憶他去樓上的時候說I mounted the stairs, mount這個詞是有點大的),敘事聲音還和童年的我有一點接近,而第三個我是冷靜,幽默甚至有一點厭世的。


好在哪不大清楚 反正每讀一次都會被觸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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