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紐約警方打傷亂穿馬路的亞裔面孔老人?

  • 一名84歲的亞裔面孔老人因在紐約亂穿馬路被警察開具傳票,在此過程中老人頭部受到重傷,該名老人家屬暗示將考慮起訴當地警察局。此外,紐約警方於20日啟動對這一事件的調查,警察署長堅稱自己的警員未濫用武力。(據電視台報道此人講西班牙語)。
  • 據哥倫比亞廣播公司報道,受傷老人黃康春(音譯)的家屬日前暗示將對警方提起訴訟,而這起案件也引發了美國社會關於如何對少數族裔抱以尊重的討論。 via 中國老人紐約穿馬路與警衝突受傷 警方稱未濫用武力

我只說說我自己的看法。
我是一二十齣頭的紐約留學生,女生,口語現在還好很多,剛來的時候完全不行。
就我來紐約一年時間,和曼哈頓警察進行過三次小小的溝通。第一次,小姑娘沒見過市面,到帝國大廈玩想和當時在樓下巡邏的警察警車合影,倆警察一黑一白,在我之前有個白妹子和他倆合影,很熱情很會擺拍,到我詢問是否合影的時候白警察一句話不說的走開了,黑警察極度僵硬很不耐煩的樣子咔嚓了一張。第二次接觸是詢問penn station裡面某路地鐵怎麼走,警察把語速提得超快,我沒聽懂希望他說的慢點的時候,開始誇張的動作嘲諷我並模仿我的口音大聲愚弄,後來是一個拄拐杖的白人老奶奶聽不下去拿著拐杖指著這個警察一頓罵,然後牽著我的手一直送上車還告訴我不要在意,警察不全是好東西。第三次在penn附近趕火車找不到路,衝到警察面前急忙詢問,結果因為我沒加敬稱sir而直接拒絕回答,我道歉懇求(當時已經很晚了那個街區沒看到別人)之後不耐煩的只是用手指了個大概方向。
總之身為一個中國姑娘我對紐約警察印象非常非常差。而且紐約人就很好么?我趕飛機走地鐵,電梯壞了,我拎著死沉的大國際箱子走樓梯,沒人來幫我,那些人寧願在我背後堵著,偶爾從我身邊擠過去一個也沒人來搭把手。同樣那趟旅程我飛到東京,基本東京一路地鐵裡面總是有男士熱心幫我處置那個我搞不太定的大箱子,東京的警察在我問路之後也會很熱心的拖著箱子把我送到下一個警亭,再由下一警亭的警察送下去直到我到達目的地,哪怕這中間大家語言更加不通。
而且紐約不是東京也不是台北,根本沒人過馬路看紅綠燈!根本沒人搭扶梯站同側!根本就是亂搞好么。
反正這些經歷下來,我真覺得:
紐約警察一生黑!東京警察一生推!

p.s. 紐約警察大腹便便,熱愛甜甜圈,領著稅錢不干事,態度也不好,這一經典形象也算世界聞名了吧。我就呵呵了。

p.p.s. 其實我也知道我跑題了,本來我想說的是在紐約闖紅燈的路人那是「過!江!之!鯽!」的規模,所以,神馬?居然有人因為過馬路被警察攔下了?神馬?居然還在此過程中受傷了?神馬?警察叔叔這是真的嗎?紐約警力真的多到準備糾正過馬路問題了嗎???
而且我也知道,每個地方都有好人有壞人,我們都被這個世界溫柔地愛過也唾棄過,對每一個群體要是真的去」一生推「和」一生黑「都是武斷而膚淺的。紐約警察在911事件中也會撇下甜甜圈衝上去保護平民(我好喜歡甜甜圈這個梗),東京警察再光芒萬丈我也不敢隻身夜闖歌舞伎町(我還真試圖闖過,被可麗餅店的小哥奮力攔下了)。這些嘟嘟囔囔的經歷垂大家憐惜,多謝。

願事件中的老爺子身體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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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好久,下面出現好多評論,我就又回來補充一下。
首先,我覺得我不是一個脆弱而矯情的女人,那次從紐約飛往東京是我剛從亞利桑那的大沙漠出野外回來。是的沒錯,「沙漠」,「出野外」,學科要求如此,身體不好不行,背著很多水和裝備徒步很久很正常,晚上沒有床睡帳篷很正常。而且我喜歡跑步每周累計三十公里。。。。。。
可是剛從沙漠睡十天帳篷回來就直接要我扛近乎自身一半體重的旅行箱上下樓梯,背後還一個大雙肩包手裡還提東西,真不是你們想的那麼輕鬆的事情。
不過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讚許對陌生人伸出援手的精神。對紐約這個鋼筋森林的冷漠我也並沒指責詬病,我只是很不喜歡很不習慣這種「獨善其身」的氛圍。我只是真誠的表達了我的想法,「可以理解,不願接受」。
但很多人評論里說,我不應該接受他人幫助,我不應該指望他人幫忙,我太脆弱,太矯情,不幫別人是對的沒什麼大不了的,女人當自強。。。甚至直接甩出帶有種族歧視的評論,「黑人區戴金鏈子大黑哥們幫你你接不接受」
雖然我沒去過黑人區,不過我想這個暗示是不對的,我是在紐約曼哈頓的公共區域,不會有人幫我是為了害我吧。而且我也經常幫助陌生人啊,幫忙負重的人上下樓梯不是很正常的事么,就算是戴金鏈子的黑人大哥們負重上下樓梯我也會能幫就幫啊。
就算今天心情很down,身體不爽,整個人都不好了,也不用把「我討厭社會溫暖」當成個人信條終生奉行大加宣傳吧。
也許我還是太年輕了,但是私以為,接受別人的好意,並將這種好意傳遞下去,哪怕只是去健身館多帶一根皮筋,送給忘帶皮筋的長髮女孩子(愛跑步的人知道我在說什麼),這種溫暖人心的小事情也會形成小小一股正能量,在我們生活的環境里慢慢升溫的。

若我所說所想,太過幼稚,太過天真,煩透了。。。請原諒我。


我沒有很具體追蹤這個新聞,不過類似的新聞有不少,就是國內來美國的不配合警察的指令然後有不好的結果。在美國,警察是執法者,他要求你做什麼,你最好100%的服從命令。如果你認為警察做得不對,你也不要爭辯,你之後到法庭告他。如果當時不僅爭辯,拒絕服從警察的指令,甚至有肢體的拉扯,那警察基本上就是暴力執法,不是說他會揍你,而是他會用武力使你服從,這在法律上是沒有問題的。國內對執法部門往往抱著藐視的態度,執法者常常以情以理來說服,而不是以法律為依據來處理問題。就這個案例而言,我覺得這個做子女的要檢討一下,他應該對這一類的事情應該有所預判,提醒老人家如何在一個陌生的國家遵紀守法,特別是美國這個法制國家。


這輿論引導得有些奇怪,實際這件事情就等價於「在一個幾乎人人都睡覺的課堂,老師單單把你一個人死命批評了一次,而且在處理這件事情的時候習慣性的態度惡劣甚至於體罰。」
然後你如何看待這件事情?認為老師堅持紀律是對的?還是認為老師太過頭了?這個問題其實就這麼簡單,夾帶私貨和矯枉過正沒有意義。

為什麼說「人人都睡覺呢?」,因為美國,包括整個西方世界大城市居民的公德素質(鬼子國好一些)都是很差的,紐約,倫敦,巴黎全是一個尿性,說難聽點,華人如果闖紅燈基本上就是紐約本地人帶壞的。紐約幾乎是人人闖紅燈,而且不是比較溫和的「湊齊一堆人就走」,而是直接衝過去,直接和車搶道,曼哈頓中心區基本如此。而且不止是闖紅燈,紐約地鐵上亂寫亂畫,凌晨地鐵里一堆人喝完酒就在車上撒尿。黑色XX的時候,經常見到兩個妹子為了搶個電器,從mall中心一直互相撕咬到門外,警察還在那喜聞樂見。。
為什麼說「習慣性態度惡劣呢」,實際上美國法律對警察執法尺度很寬,很多條例只是很模糊的將使用條件寫到「必要情況」,美國警察也習慣性「過度執法」,尤其是貼著法律邊界執法,而整個美國司法體系對於這種「似是而非」的投訴案例大都是不受理的。故而警察習慣性「簡單粗暴」,動不動就「直接看搶」,前年紐約就出現了警察追犯罪分子結果隨意開槍,把無辜群眾打死的事情;你在紐約遇到查酒駕,如果態度不是太對,而NYPD心情又不好的話,被拖下車揍一頓也是常見的。


但是這件事情怎麼說呢,我只能說,目前美國的「執法體制」是惡法,是非常欠考慮的做法,但是這是立法層面的事情,秉承法制精神,你只能選擇淡定,即使是個很廣泛的情節或事件———因為「惡法」也需要正式程序去改革的,如果冒然「拋棄法制契約」,那麼一切法律都形同虛設了。


而排名第一的答案雖然有些情緒化,但也是我們自干五經常有的觀點———其本質就是為我們可愛的民警感到不平,認為我們的基層民警遭到了不公平待遇。。

其原因就是以「某些媒體」為首,刻意去妖魔化我們的民警,刻意在事實不明的警民衝突裡面,公知和無良媒體總是要把嫌疑人惡意塑造成「因為社會壓力反抗的義士」,這種行為簡直到「噁心」的程度。
而且不僅如此,某些無良媒體,還使用「夾帶私貨,邏輯混亂」,「他們自創」的「人權理論」,把我們的民警拿來當靶子打,惡意宣揚民警對立,並且在正常執法過程中,陰陽怪氣,抓住一些似是而非的細節大肆放大,甚至於讓我們的民警在執法中反而被這些民粹貨色搞成弱勢方。。而且某些人士借著這種「民粹思路」,反而敢和我們的執法人員無理抗擊,甚至於襲警了。。。

故而,排名第一的自干五童鞋的情緒化表達就基於此,而排名第二那位人士還把他理解成「崇美」,你恐怕是想多了。

不過呢,個人觀點,這件事情我覺得沒必要矯枉過正,剔除民粹干擾保證我朝民警的執法正常和強制力很重要,但是不等於非要去學習美國警察過度執法吧。。矯枉過正是不對的


來吧你們盡情折我

醜話說在前面,別跟這整法理,這事里法理就不起作用。

扭腰那地的實際情況就是,雖然橫穿馬路違法,但八百萬常住人口和數目不清楚的流動人口(比如我這種離得不遠有點事老得去的),沒幾個不橫穿的。

退一萬步說,紐約警察全都偉光正,你執法執得過來嗎?

實際起作用的東西大約可以算成是紐約的不成文法。你問一個自稱「紐約客」的貨:你們丫幹嘛老瞎穿馬路?答覆一般是:我們紐約客覺得我的一分鐘比橫穿馬路的罰單值錢。說完這貨跑地鐵口站著賣假包去了。

再說紐約警察。

你可能知道紐約犯罪率在全球都會裡排名第一,你還可能聽說過那個紐約警察人數和犯罪率正相關的故事。我在這說這個故事不是想給你解釋什麼是因果倒錯或者偽回歸。我想告訴你的是紐約警察每天以比美國其他地方同行高得多的概率面對各類惡棍,在碰到你的時候想轉換角色是極難的。這還是建立在人格沒扭曲的基礎上,按照某些人對洋事兒的「無罪推定」原則下的結論。

要是擱我自己個兒說,我就得告訴你紐約警察就是一幫痞子。這個描述我就沒對第二個地方的警察使過。具體的影響因素我沒列過也不想浪費時間琢磨,但高頻率面對惡棍這個至少是重要因素之一。

再說點主觀性強的,不愛看可以直接拉最下邊點「沒有幫助」。

扭腰警察人種分三類:弔死白人,拉美人和黑人。亞裔極少。

弔死白人和高帥富白人的區別之一是:後者中能把對你的鄙視掩蓋起來的,比例遠遠高於前者。

拉美人的特點是:欺軟怕硬耍滑頭。

黑人的特點是:欺軟怕硬不要命。

這三種人湊一塊,就是看你好欺負就抓個把柄欺負你。

跟亞裔之類的沒關係,這看個體。一個英語不好,體力弱的老人,這屬於最好欺負的對象。

我這樣的就不會,一我一米八六,運動員體型。揍我這樣的,就算揍了他也得吃點虧。追我跑丫是追不上的。一堆人放馬路上任他挑著捏,肯定不挑我。

二來他盤問我,我滿嘴「fine, that"s your job」"you want my ID? fine, why not. need my signed photo?",用看猴子的眼神看著丫,還查不出任何劣跡的,他找不出茬來。而且他知道在沒違法的前提下找了我的麻煩,我完全有能力把事情搞大害他受處分。

樓上好多回答的都沒在紐約呆過足夠長的時間,可能不知道當地規矩。

紐約是紐約,不是新英格蘭;新英格蘭是新英格蘭,不是整個美國北部;美國北部是美國北部,不是整個美國。

在新英格蘭大部分城市,只要你別沒事幹跑黑人拉美人聚居區,遵紀守法,禮貌待人,就沒人找你麻煩。在紐約不是,你得對外人保持油腔滑調,裝出鄙夷的態度,在適當的時候護著自己人,你才能抬頭生存。不然你只能在愛爾蘭人節日跟著他們穿綠衣服上街,在又擠又臭的咖啡館裡發朋友圈說紐約生活質量真高,在唯一的窗戶對著牆的蝸居里稱讚哈德遜溝的風景。然後回國昧著良心咽了牙跟朋友說,紐約比國內強多了,你們有機會一定要去。


這是英文原來的報道 Cops bloody old man

他受傷是因為警察阻止他橫穿馬路,但他不懂英語,在被警察控制的時候進行了反抗。
是因為被警察認為拒捕而受傷,不是因為橫穿馬路。

當時橫穿馬路的不止他一個人,但我猜沒聽懂警察制止的應該只有他一個,所以並不是警察把他挑出來做特別處理。即使起訴也不能用種族主義的理由。問題在於是否濫用警力。

美國警察權利很大(Law enforce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暴力執法現象時有發生。在美國最好不要跟警察有任何衝突,警察讓幹什麼就幹什麼。聽說過有中國人違規,警察說「Frozen」,中國人反而急於掏證件表明身份,一下子就被摔了個鼻青臉腫。更不用說前一陣子殘疾人朝警察扔鋼筆就被擊斃的事了。但美國不少地方治安環境糟糕,警察確實需要deadly force 去維護治安。偶爾的濫用警力算是國家暴力的小小副作用。

多說句題外話,中國警察(除武警)全稱叫「中華人民共和國 人民 警察」,名義上,警察是人民的警察。大家從小就知道「有困難找警察」,要是中國警察學了美國警察,避之還唯恐不及呢。文明執法,禮貌執法是值得提倡的好趨勢,反對高票的答案。


1.媒體報道,然後引起討論,原因不在於紐約警察有沒有過度使用暴力,而在於,那個大爺有張中國臉,至於他是中國籍還是美國籍,其實目前並不確定
2.紐約警察有沒有過度使用暴力?從目前的已知信息來看,我認為是沒有
3.警察採取暴力手段和種族之間有沒有必然聯繫?從目前的已知信息來看,沒有直接證據支持這個結論,所以我不認為有

做個假設,這個大爺身家不菲,已入美國籍,現在那些叫囂著全世界華人團結起來的愛國人士們,又會說點兒什麼?
私以為,任何一個在事情真相不明的時候,都能高舉旗幟的人,關心的不是發生了什麼,而是能借這個新聞,喊出點兒什麼


有個學長在紐約被人推下地鐵撞死了,NYPD基本沒啥反應。
反觀前一陣有個白人被推下地鐵後很快抓到兇手,我覺得這種執法差別是客觀存在的。大部分警察的業務水平是很高的,也許就是少部分警察導致了這種差別(參考電影《撞車》)。
另外,美國人民橫穿馬路也是很常見的,不要再過度妄自菲薄了。


【我高舉雙手支持美國警方的行為】——並表示中國警方應該加強學習,儘快修改警務條例,全面向美帝警察的強力執法靠攏!

PS:我已經看到一大波人權教主正在趕來,高舉「濫用武力」和「侵犯人權」的大旗,以普度眾生的高貴姿態告訴大家:「親!請把權力關在籠子里哦~」

於是乎,我發現,他們的標準就是:
平民打警察就是反抗苛政~
警察打平民就是侵犯人權~
不能接受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警察,不是好警察!
猛然間發現:按他們的標準,全世界人權最好的國家不就是我大天朝嘛!


【說我噴天朝、逢中必反的人,你們看完文章沒有?為避免被無辜冤枉的貼上「GZJY」的標籤,只好說一句:我們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理由:
1、我們來看看中國國內治理闖紅燈的情況:警方治理行人闖紅燈,結果被潑婦罵街抽打,
案例:女子闖紅燈被攔抽交警 撒潑視頻曝光被指潑婦罵街 視頻
說美國警方侵犯人權的,請不要告訴我,視頻中中國警方任由潑婦辱罵抽打,才叫有人權?

按照目前看到的消息是:老人闖紅燈,警方攔住他要給他發傳票,但是他不理會,繼續走,警察阻攔,他推了警察一把,警察拘捕他,過程中應該是把他撲在地上了,造成受傷。
我想對同情這位老人的那些人說:如果在中國,這位老人推了警察一把,而我們的警察絲毫不敢對一個老人使用暴力,否則這位老人就會躺在地上撒潑打滾逃脫懲罰(參見3中的案例),狠一點兒的就是躺地上裝死,然後老人家屬就會找媒體、找公知造勢,說警方毆打老人致傷,家屬要是再狠點兒,直接去交警隊堵大門兒去,哭喊著要補償,而警方這時也基本沒有採取強制手段的可能性,最後的結果就是——警方賠錢了事兒,而違反規則、破壞秩序的老人,沒有得到任何懲罰,請各位想一下,長期以往,談何法治?

2、說美國警方過度執法的,請參考以下兩個國內案例:
實拍:電動車違法帶人 女車主舌戰交警阻撓執法 視頻
女子騎電動車闖紅燈被攔 同伴發飆抓傷交警 視頻
請告訴我,什麼叫」過度執法「?天天揪著警方的問題,導致國內警方處理問題時萎靡不振,毫無」維持公共安全和正義「的氣魄,讓善於撒潑打滾、無理取鬧、蠻橫無理的人佔到便宜,這就是你們想要的嗎?

3、國內一些無良媒體,一看違法者是老年人,就開始聖母心泛濫,各種祈福、各種苛責警方,請問這兩位老人怎麼樣?
案例:視頻:母親躺警車前阻警察帶走酒後鬧事兒子
案例:武漢交警整治電動車違法 為免罰單爹爹地上打滾
尤其是第二個,撒潑打滾專克嚴刑峻法?那全中國人民都有必要get一下新技能了!~

4、前段時間網上討論過一陣的關於美國警方擊斃手持玩具槍的13歲少年的問題(原文:美國13歲少年持玩具槍上街被警方射殺(圖)_網易新聞中心),我想說:不要以為對方是少年就很無辜好嘛!現在的少年們身體都很強壯了,能幹不少事兒,比如這位:
案例:被中學生暴打交警:他還要考試 我不追究
關於此案例我想表示:警方遇到中學生都被暴打一頓,這讓人對社會毫無安全感好嘛!(更何況現在不滿14歲的人如果殺死一個人,大部分情況可以免於刑事責任,更讓人覺得不安全了吧)
美國警方的說法大意是:讓那個少年放下手中的玩具槍,他不聽,反而把槍轉向了兩個警察(這種情況就是自己找死了,不聽命令、還拿槍指著人,誰知道你是玩具槍還是真槍呢?)
那些get技能「兩頭堵」的人會說:a、(已證明玩具槍後)警方連玩具槍和假槍都分不出來嗎?
b、(已證明是真槍並發生慘案後)警方反應真慢,讓人失望
四個字:呵呵呵呵

5、最後表示,中國警方在法律支持和裝備上,都應該學習一下美帝了,網上關於美國警方上演追車大戰的視頻不少,有人表示看著過癮,有人表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在這裡也給大家奉上一段國內警方的追車視頻(猜得到開頭,猜得到結尾嗎?^_^):
案例:農用三輪與警車上演別車大戰 視頻
我閉著眼睛都能想出來,假如在中國一個大城市中發生多輛警車追逐犯罪車輛的媒體和網路反映:
(I)在城市裡這麼瘋狂的追車,傷及無辜怎麼辦?
(II)除了追車,沒有別的辦法了嗎?警方簡直是置公共安全於不顧!
(III)為什麼非要追?不能設卡攔截嗎?撞到無辜的人和車怎麼辦?
(IV)這麼多車追不上一個車,警察怎麼沒好車呢?經費都買茅台了吧
(V)律師表示:當事警員涉嫌危險駕駛,可能負法律責任
(VI)這麼多警察追著一個車子不放,還拿槍對人家射擊,有必要這樣嗎?人家犯了什麼錯?
對於這類言論,我默默的說一句:去年買了個表

好了,我的回答也許在有些人看來跑題太多,但我認為沒有跑題——因為題主問的就是「如何看待」,以上和以下,就是我的看法!

無法則國不治,無勢則法不行,無術則勢不固

至於說」中國警察素質不行,會造成各種冤案的、濫用職權的「,這是另外一個問題,中國警察現在都配有執法記錄儀,公共場所視頻攝像頭也開始鋪天蓋地了,並且中國的媒體公眾監督、警方內部監督還是很發達的,如果有爭議,有多種方法去儘可能還原事實經過,而確有冤枉的,也會給你平反(尤其是大城市,更是對警方行為嚴加規範)

後記和部分名詞解釋:
@方圓 有人說我夾帶私貨,可能是關於私貨的立場不同,也是受常去的論壇影響,我所接觸到的私貨的定義普遍指在文章中摻雜一些西方的民族自由人權等理念,在偏左思想的讀者看來,這類文章的作者就是「夾帶私貨」,確切的講是「夾帶民主私貨」,立場偏右,為這類人所不喜(在很多HKC論壇,私貨和民主二詞已經成為一種貶義的標籤)。不知說我摻雜「私貨」的讀者是怎麼從我這篇回答中讀出了帶有「民主啟蒙意識」的內容的。相反,我覺得我的文章內容應該會讓部分「私貨作者」反感才是。
@Gregory 個人對公知精英的定義,也經歷了一段時期的轉變,早先是很支持公知的,但後來發現國內大部分的所謂公知,把公共知識分子這個詞給玷污了,這個變化轉變很迅速,從2011年開始到今天,公知已經徹底淪為罵人的詞了,不能說沒有這群人的功勞,他們擅長於無腦噴、無腦轉(喜聞樂見各類釣魚文),逢中必反,逢美必舔,美國要有好新聞,那轉發的一個歡實,中國要有點兒好事兒,全都沒了動靜,這樣的公知完全憑自己的喜好在發表言論,也難怪乎國內現在能稱得上真公知的不多,大部分都是濫竽充數的假公知。本文中所指的公知即為假公知。
@蕭岳 本文討論的前提是老人有襲警行為,闖紅燈罰罰款就差不多了,如果法律規定闖紅燈就要挨揍,那這就是惡法。而現在的焦點是當一個人在闖紅燈之後,警察上前制止並開罰單,卻被當事人辱罵乃至推搡、毆打,這種行為應該如何處理?(為簡化討論,先假定事情發生在大城市的白天並且周邊有攝像頭、警方有執法記錄儀的情況下,在結尾處我也申明了,警方使用暴力必須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暴力是必需的。)


看過這張經典的圖片,或許你能明白,我們討論問題的基礎是,先知道全部的真相。
探尋真相,而不是僅相信媒體在說什麼!


目前排第一名的 @追憶 答案,真是不知所云。上綱上線,字裡行間充滿著檄文的火藥味。
首先,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濫用暴力是一定不對的。警察僅應在必須的時候使用暴力——雖然這點常常被違反,但應成為常識。如果嫌疑人沒有暴力反抗和襲警,從警察的角度來說,沒有使用暴力的必要,從普通民眾的角度來說,更不應該允許警察使用暴力。美國司法部Community Oriented Policing Services 在其網站上有這句話

Here, good training can enable the officer to react properly to the threat or possible threat and respond with the appropriate tactics to address the situation, possibly including some level of force, if necessary, given the circumstances.

(良好的訓練可使警員能對威脅或可能的威脅做出合理的反應,對相應的情況採取正確的應對策略,並可能在必要的情況下,根據環境,使用一定的暴力。)

這裡,if necessary是專門斜體強調了的。警察是強力部門,我們作為普通民眾當然希望警察用最少量的暴力守護社會秩序,尊重我們權利的邊界,以期達到最大的社會效益。
這本應是常識。
今天剛看到這名亞裔老人「被打」的新聞時,我也是非常憤怒。尤其是suspect是一名上了年紀的長者,身孱體弱,威脅真的大到需要你們五大三粗的警察把他頭撞在地上逮捕嗎?可是後來便又傳出了闢謠的新聞,警方宣稱沒有打人,老人是摔倒的。真相當然現在還眾說紛紜,但一件事的傳播就是這樣——煽動性的照片,幾句短短的描述,互聯網的推波助瀾——每條轉發、轉載的twitter和微博都只願意截取自己需要,可為自己利用的部分,偏見便是這樣形成。正如下面這兩張圖,Biased view needs manipulated truth.

我理解有些知友之所以逮著這事忿忿不平,是因為對「民主美國比中國什麼都好」的矯枉過正。但有些事情,是有黑與白的界限的。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不因為它在中國或是美國就有差別。襲警,是錯的,警察濫用暴力,也是錯。如果不就事論事,知乎就會在這樣的對人不對事中陷入民粹的深淵。

不管老人是自己摔倒的,還是真的被打了,照目前的報道來看,NYPD是逃不脫被告上法庭了。由於這類案件在美國社會往往能引起極大的關注,所以一旦打輸,NYPD面臨著巨大的賠償(可猜測是天文數字)。而這都是納稅人的錢,普通民眾在為警方的失誤和過錯買單。

再回看第一名同學的答案,回答問題是假,夾帶私貨是真,似乎就像是瞬間被引爆了G點就勃起一樣。既然知乎標榜理性討論,「認真你就贏了」,實在不該讓這種答案佔據在知乎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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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承蒙各位同學錯愛。各位下面的評論我也都看了,批評我接受,如果有什麼關於我論證、說理有意見的地方,歡迎大家私信指教,我會更新在答案中,也會在將來多注意。但如果只是站隊、看立場不對事,恕我可能無法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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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追憶 在答案補充里回復了我關於「私貨」的討論。我看了,只能說,您對「私貨」的定義很私貨。


首先這題目提得有個人判斷在內,警察打沒打人還沒個定論。個人感覺「紐約警察執法過程中,84歲華人老人受傷」可能更貼切。或者提問者引用的新聞標題也不錯。

討論這個問題大前提是,我們應該放在美國的社會背景下看這個問題,任何把美國社會問題套到中國國情的答案,都是有失偏頗,甚至是不足信的。不同意這個大前提的朋友請高抬貴手,不要來噴我的答案,我不會做回復。

美國人關注的點應該不是對一個移民該怎樣怎樣,而是對一個84歲的老人,警察動作這麼大,是不是有執法行為過度之嫌。紐約市裡來自全世界各國的移民滿大街都是,中國人尤為多。除了若干政客以外,普通民眾根本不會因為這個人是不是中國移民而產生額外的同情。我絕對不能說我支持紐約警方這樣粗魯地對待一個老年人,雖然我見過他們干過更加過分的事情,不過我也覺得這個事情的導火線的老年人的家人也應該負起更多照看老人的責任。

這件事美國媒體也沒有大肆宣傳,我覺得也是出於不想把這個問題上升到種族主義的高度。首先這件事情不應該扯到種族上來。不過,反過來講,如果這次被打的是黑爺爺,估計會捅很大簍子——首先絕大多數黑爺爺,即使來自非洲,也應該不會有太大語言障礙,所以就會扯上各種其他亂七八糟的事情。。。我曾經親眼看到過一輛警車從一條馬路的那一頭飛速開來叫停一個正在亂穿馬路的黑叔叔。。。(吐槽:如果硬要扯上種族主義,犬儒主義一點說,美國畢竟是白人的社會,作為一個黃種人,賺再多錢也是二等公民。在這種社會裡和他們玩,很沒勁的。我還是覺得來哪兒的回哪兒去最合適。)

在這個案子里,首先美國警方對於語言不通的人的處理也是有特殊規定的,警察的盡職調查有沒有做到位是一個點。現在美國檢方已經對於老人提出幾個治安違例的起訴,老人可能對於警方提出基於侵權行為法的民事賠償訴訟。一個健康的社會,如果相信法律,這麼樣的模式和做法就是能夠調節社會行為的。這一系列的訴訟會送出規範性社會行為的信息,從而改變社會上人的行為。比如,在刑事案件上老人也受到了罰款和若干小時社區服務的處罰,並且一段時間內不得累犯,警察也可能在民事案件上敗訴,從而賠償老人各種損失費若干。這樣,法庭和立法者就向社會宣告這樣兩個信息:亂穿馬路是不對的,要受罰;執法過當是錯的,要受罰。所以以後行人也不應該亂穿馬路,警察執法也應該更加合理。

當然,如果大前提是希望規範群眾更守法,那就偏向警方;反之,如果希望警方不要濫執法,就偏向老人。


美國警察里也有壞人(看最下邊的列表),但這位警察,從目前媒體披露的信息來看,沒做錯。

2013年4月19日,深受美國群眾喜愛的奧斯卡影后Reese Witherspoon因不服從警察的命令而被捕,被戴上手銬。最後被處以213美元罰金。
起因是影后的丈夫Toth酒駕,警察要逮捕Toth,然後影后就慌了,警察命令她坐在車裡閉上嘴,而影后卻不停地亂說話,最著名(相對來說最狠)的兩句是「你不知道我是誰嗎?」和「你就要上全國新聞了」。
然後影后就被捕了。
兩天後影后發表聲明進行道歉。
九天後影后在全國收視率第一的早新聞節目GMA中做了誠懇的道歉。
從這個例子能看出,1.影后人品挺不錯的;2.違反警察的命令後果是很嚴重的。
跟警察動手呢?如果不是無知,那就是蠢到家了(看最下邊的列表)。

影后在警察局的「大頭照」(mug shot):

影后被解開手銬的視頻:Reese Witherspoon in Handcuffs美國警察過分使用或涉嫌過分使用暴力的事件,請看下錶:
List of cases of police brutality in the United States


我討厭這種個明明是個體事件,卻非要加上群體的稱謂,明明是一個老頭和一個警察的衝突或者XX的問題,為何要掛上紐約警方和亞裔老人這麼大的帽子呢?這樣的報道是不負責的報道,這樣的媒體同樣也是耍流氓的媒體!
媒體應該公正客觀的把事實展出,把問題提來,讓讀者思考反思。而不是把個體事件誇張成集體矛盾,把個別利益集團的矛盾誇張成民主或者國家的矛盾!


事實尚未調查清楚之前的一切判斷,都是推理和扯淡


多次去紐約,雖然沒和警察打太多交道,但就見識和體會而言,我覺得那個紐約警察一定是有歧視了,而且故意找茬。
亂穿馬路?開玩笑!這是紐約曼哈頓的傳統好么.~而且紐約街頭巡警幹壞事也不是一次兩次了,紐約本地太多次報道


我覺得這件事情國內的媒體太上綱上線了。
要說NYC警察有沒有過度執法?我敢說警察絕對是按照protocol操作的,換了任何一個人他們都是先警示,不聽警示肯定要武力制止。這件事情討論合不合理是沒有必要的,爭議點主要是在合不合情。

這件事情如果發生在一個白人(不懂英語)身上,媒體根本不會重視。而且我覺得這種事情在NYC這種大城市每天都會發生。戳到媒體G點的無非是老人+亞裔。中國人講究尊老愛幼,美國人不是不講。但是唯一的區別是中國人法律和道德的觀念總是很模糊,但是美國人法制意思非常的強烈,什麼事情都要按照protocol來,不管你是大人小孩本國人外國人黑人白人亞洲人,道德是處於法律之下的。站在美國警察的角度上來說,他完全沒有做錯任何事情,他的一切反應都是按照章程來的。但是微妙的地方在於,執法過程中這個individual official有沒有一點點歧視亞裔?有沒有一點點討厭外國人,有沒有一點點討厭老人。從而在執法過程中比average要暴力那麼一點點?大概只有GOD知道了。

我說了這麼多,想說的是。這件事情是發生在美國各種違規行為的一例。他是random的,沒有任何的特性值得大家去上綱上線到人權,歧視的高度。
中國老大爺只是想過個馬路,不要上升到丟了中國人的臉之類的。
美國警察也只是安規辦事,不要上升到人權歧視之類的。

不要把自己國家的人想的太low,也不要把美國人想的太好。出國這麼久唯一學會的就是人性是共通的,有人說美國人nice其實是因為他們資源豐富根本不用暴露本性,你去NY這種高壓力的地方呆一呆就知道素質這東西跟國籍一點關係都沒有。


首先我人在紐約,剛來的時候也以為人人都會遵守紅綠燈,卻發現基本沒有路人會看紅綠燈都是沒車就過跟國內一樣。警察也從來不會管。我不知道警察逮捕這個老人的理由是什麼。 其次,涉及此事的警察在此次行為中並沒有出格行為,確實如局長所說一切按規矩辦事。 美國警察壓力大神經緊張,所以處理突發事件的時候是會更粗暴直接一些。這就是槍支泛濫的後果


  1. 紐約的橫穿馬路現象是我見過全世界最嚴重的城市,比任何一個中國城市都嚴重。
  2. 紐約警察不等於美國警察。
  3. 紐約的警察素質是我見過全世界最低的,比任何一個中國城市都嚴重。
  4. 紐約警察是我見過唯一因為你是中國人所以把你盤問半天的警察。
  5. 紐約警察絕對不敢這麼對一個白人。

從該事件本身來講、證據確鑿、合法!
延伸開、來看我國法律,政治領導法律、何談法治?萬一允許配槍、遇到此類事件、誤傷或誤殺某權貴之人或其親屬,那這個警察倒霉了,君不知那個摟宋祖英的科長嗎?


原文來自new york post:Cops bloody old man
事情的經過:
1)老人沿百老匯大街往北走,下午5點穿向96街時闖了紅燈
2)警察讓他靠牆站在,準備開罰單,但是老人擅自走開
3)當警察想把他拉回時,他開始掙扎。這時,多名警察涌至,之後老人受傷流血,臉上有傷痕。
幾個關鍵點:
1)96街附近最近有3個行人死亡(沒有寫具體原因,但推測是闖紅燈,其中1人12小時之前才剛死亡),所以警方在此管理闖紅燈行為。
2)路人 Ian King認為老人不會英語
3)新聞中並沒有詳細披露老人究竟是怎樣受傷的
4)文章末尾提到一個叫做Emily的人也被開了罰單,但沒有明說是在同一路口
評價:
1)現在具體細節還未落實,準確的評價也不大現實
2)關於紐約闖紅燈現象確實非常頻繁,但也沒有某些知友說的那麼誇張。在主要幹道上,車水馬龍時候,大家還是會小心的。但也絕不是守秩序的城市,闖紅燈的技術會讓你嘆為觀止,自愧不如。

從上圖來看,他闖這個路口在紐約來說應該是合情合理不合法的。
總結:
老人被抓恰逢特殊時期,實屬「運氣不佳」。個人不認為和種族歧視有關。
老人受傷的對與錯則還要等待具體細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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